〔摘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四川省民营经济的发展同全国一样经历了较大波折,从最初的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限制发展,到改革开放后逐步认可其作用,允许并支持其发展,民营经济已成为四川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总体上四川民营经济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还有较大差距。进入新时代,四川省制定新的发展战略,对民营经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应借鉴历史经验,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消除发展障碍,吸引和聚集更多优势资源,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为四川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新中国70年;四川省;民营经济;改革开放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921(2019)04—0080—11
〔作者〕王磊,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四川成都6100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获得迅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经济总量已占全国GDP的60%,有效支撑起了全国经济的“半壁江山”。四川作为我国西部的内陆大省,民营经济由小到大,从弱变强,逐步发展成为全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和值得借鉴的启示,成为西部乃至全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一、新中国70年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对民营经济地位和作用的人事经历了较大变化,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1949年至1977年,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限制发展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四川省经济基础薄弱,以农业和私营经济为主。1949年,四川省工农业总产值仅43.51亿元,其中农业产值36.2亿元,工业7.31亿元。①农业经过土地革命后,基本由农户自主经营。工业以私营企业为主,公营经济仅占5%。和全国一样,四川急需尽快恢复生产,稳定经济社会秩序。因此,从1950年开始进行了为期三年的恢复和整顿,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联营等措施,帮助民营企业恢复和扩大生产。到1952年,四川省工农业总产值增至45.11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5.63亿元,其中国有工业5.85亿元,私营工业增至9.75亿元,基本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的任务。②
1953年,我国提出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为贯彻总路线,四川开始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农业建立合作社,私营工商业通过公私合营方式进行改造。到1957年,四川省已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7.5万个,有88.3%的农户入社;98%的私营企业实行了公私合营,完成工农业总产值98.42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41.59亿元,全民所有制工业占76.1%,集体所有制占13.2%,城乡个体工业仅10.7%。③1958年后,受国内形势,特别是“大跃进”的影响,四川在所有制上追求“一大二公”,将农业合作社全部改为人民公社,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转为合作工厂或国营工厂,同时严格限制私营企业发展。此后,直到1977年,四川省经济基本以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民营经济仅保留了少数城乡个体户,产值占四川省经济的比重非常小。通过“三大改造”,国家将更多资源集中到国有经济领域,社会主义制度在四川初步建立,并培育了攀枝花钢铁厂、东方电器厂、国营132厂、东方汽轮机厂、东方锅炉厂、中国第二重型机器厂等一批大型国有企业,建立了以冶金、机械、军工、电子、能源、化工等为主的工业体系,有效加快了四川省的工业化建设进程,促进了农业及商业的变革发展。1977年,四川省工农业总产值和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290.91亿元及187.91亿元,④分别是1952年的6.5倍和12倍多,部分农业及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位居全国前列,为四川省现代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1978年至1991年,作为有益补充的探索发展阶段
实行以公有制为主的单一所有制模式,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发展,但也限制了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将大批城乡劳动力束缚在少数国企及有限的耕地上,导致经济产出水平较低、市场物资供应短缺、城乡就业困难、城镇化及现代化建设缓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差距不断加大。因此,改革开放初期,为解决回城知青、待业青年的就业压力,四川开始探索允许个体户发展。同时,邓小平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讲道:“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
①数据来源:《四川统计年鉴1992》,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2年,第37页。
②数据来源:《四川统计年鉴1992》,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2年,第38、146页。
③数据来源:《四川统计年鉴1992》,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2年,第146—147页。
④数据来源:《四川统计年鉴1992》,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2年,第37页。
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①1979年后,国家开始逐步肯定个体工商户的有利作用,并允许其登记注册。1982年,党的十二大进一步提出:“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②在国家政策支持的背景下,四川城乡个体户得以较快发展。随着全国个体经济不断发展,一些善于经营的个体户资金和规模不断扩大,提出成立私营企业的要求,引发社会关注。后经邓小平肯定,才打消人们对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担忧,并放开了私营企业的登記注册。1987年,党的十三大围绕加快和深化改革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提出:“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③1988年《宪法修正案》更是明确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④,肯定了私营经济的合法性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同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将私营企业的发展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到1992年,四川省个体户达146.9万户,产值36.1亿元;有私营企业5466户,产值9.2亿元,已初具规模。⑤
(三)1992年至2001年,明确市场主体地位的加快发展阶段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⑥的目标,并将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来培育。党的十五大又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⑦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肯定了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法律地位,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四川省按照中央部署,不断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四川省先后颁布了《四川省个体工商户条例》(1993年)和《四川省私营企业条例》(1994年),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细化的法制保障。
此外,从1997年起,国家开始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逐步从一般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并允许民营经济进入,也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到2002年,四川省个体户已达129.5万户,私营企业8.45万户,从业人员302.2万人,实现产值1551.5亿元,占四川省GDP的32.8%,已成为四川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
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52页。
②《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0—21页。
③《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2页。
④朱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释义》,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45页。
⑤章玉钩:《从四川看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问题》,《理论与改革》1993年第3期。
⑥《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9页。
⑦《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8页。
⑧梁平汉、任杰:《2000至年14年四川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报告》。参见《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No.6(2005)》,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33—46页。
量。⑧
(四)2002至2011年,深化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阶段
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①,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②。2005年和2010年,国务院先后出台了“非公经济36条”和“新非公经济36条”,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多次修订及颁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市场环境逐步改善。同时,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全球化的快速推进及信息技术革命的兴起等,也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机遇。
四川省积极贯彻中央部署,200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并成立了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非公经济36条”和“新非公经济36条”的具体实施意见,各市州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公平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有效促进了民营经济发展。到2012年,四川省民营经济的市场主体达316.3万户,注册资本2.49万亿元,实现产值12845.7亿元,占四川省GDP的比重已达53.8%。③民企所处行业也不断向现代服务业及新兴领域拓展。
(五)2012年至今,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先后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强调“三个没有变”、重申“两个毫不动摇”④,提出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以及“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市场的冰山”等问题,进一步坚定了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随着《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6年)和《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016年)等政策的出台,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环境。四川按照中央部署,先后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五条措施》(2014年)、《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2018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民间投资、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有效促进了四川省民营经济的快速和高质量发展。2018年,四川省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22868.4亿元,比上
①《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19页。
②《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20页。
③数据来源:《四川统计年鉴2017》,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年,第33页。
④习近平在2016年两会期间提出了“三个不变”和“两个毫不动摇”,前者是指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作用没变、鼓励支持发展政策没变、营造良好环境的政策没变;后者是指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年增长8.1%,占GDP的比重为56.2%,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7.1%。①
二、新中国70年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成效
从发展历程看,四川省民营经济从1978年才开始逐步恢复并实现快速发展,因此,其主要成就基本是在改革开放后取得的。
(一)规模实力稳步提升,综合贡献日益加大
1978年,四川省民营经济产值仅6.36亿元,占四川省GDP的3.4%,经过40年的发展,增加至2018年的22868.4亿元,占GDP已达56.2%,整体实力显著提升(详见表1)。
由表1可知,近几年来民营经济对四川省GDP增长的贡献率都超过了55%,2018年达到57.1%,有效撑起了四川省经济的“半壁江山”,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日益加大。2018年,四川省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近50%,成为投资的主力军。2017年,四川省个体、私营企业共吸纳就业人员1424万人,并且近5年,吸纳就业占城镇就业人员的92.8%,成为就业的最大主体。2017年,四川民营企业纳税1113.3亿元,占四川省国税收入的67%,成为财力增加的主要贡献者。②民营经济还是四川省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2017年,民营企业占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的98%,近3年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数占四川省总量的95.8%,研发费用占
①《2018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四川日报》2019年3月6日。
②《四川民营企业2017年缴纳国税逾千亿同比增长逾六成》,中国新闻网,http://finance,chinanews.com/cj/2017/12—19/8404466.shtml。
四川省总额的81.5%,为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①
(二)经营领域不断拓展,结构布局持续优化
近年来,四川通过不断打破行业垄断,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积极拓宽民营企业投资领域,使民营经济不断从传统行业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高新技术、新经济以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拓展。新增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多数都集中在四川省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和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有效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2018年,四川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2868.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70.8亿元,第二产业10965.2亿元,第三产业10332.4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6.9:47.9:45.2,三次产业对民营经济增加值的贡献率分别为1.9%、42.1%和56%。②工业仍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但服务业所占比重不断提升,已成为带动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的主导力量。从区域布局看,2018年,成都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7464.8亿元,占四川省22868.4亿元的32.6%,主干作用明显。绵阳市民营经济增加值1412.55亿元,居四川省第二位,另有11个市州的民营经济增加值在500亿元至1000亿元之间,整体发展态势良好。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当地GDP比重超过50%有17个地区,对各市州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③同时,五大经济区及各市州民营经济分工协作不断加强,区域协同发展稳步推进。
(三)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发展实力显著增强
四川省民营市场主体数量从1978年的仅有22643户个体工商户,增至2018年的545.25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达409.45万户,私营企业125.8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96万户,占四川省市场主体总量的97.2%。④整体实力,特别是民营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四川省工商联发布的《2018四川民营企业100强》显示,2017年四川民营企业100强营业收入达6683.85亿元,资产总额10002.98亿元,实现利润416.96亿元,纳税突破300亿元。⑤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有15家,其中新希望、通威等8家企业入选2018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此外,四川省还培育了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家,2018年,刘永好、刘汉元、李飚和樊建川入选了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
①李欣忆:《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四川民营经济发展综述》,《四川日报》2018年11月20日。
②《2018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四川日报》2019年3月6日。
③数据由《2018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四川省各市州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統计公报相关数据整理所得。
④《四川市场主体总量超560万户民营经济主体占97.2%》,《四川经济日报》2019年1月28日。
⑤《2018年四川企业100强出炉》,四川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sc.gov.cn/l0462/10464/10797/2018/12/1/10464034.shtml。
出民营企业家名单。刘永好还入选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贡献者名单。
三、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四川民营经济发展成效显著。但整体看,与中东部先进省市还有较大差距,企业素质、产业实力和发展质量等都有待提升,部分事关民企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一)整体实力与先进省市还有较大差距
从全国看,2017年四川省有私营企业109.32万户,个体工商户362.36万户,资本总额6.11万亿元,实现产值20738.9亿元;①而全国私营企业数量为2726.3万户,个体工商户6579.3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实现产值达49.6万亿元;②四川这四项指标分别仅占全国的4%、5.%、3.7%和4.18%。四川民营经济占四川省GDP的比重为56.1%,而全国这一占比超过了60%。2017年,四川省GDP排名全国第六位,占全国GDP的比重为4.47%,但民营经济产值仅排名全国第八,占全国民营经济总量的比重仅为4.18%。与其他省相比,2017年,广东和江苏的民营经济总量都超过了4万亿元,是四川的2倍多;山东和浙江民营经济产值也超过了3万亿元;河北和福建的GDP比四川少,但民营经济规模却都比四川省大,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也高于四川(详见表2)。
(二)市场主体综合素质不高,竞争力有待提升
四川省民营市场主体大部分仍是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2018年,两者数量之和占比高达76.92%,私营企业仅占23.08%,导致整体素质不高。私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以中小企业为主。目前,四川省私营企业平均每户雇工不超过11人,
①《2017年我省市场主体资本总额迈上10万亿台阶》,《四川经济日报》2018年1月24日。
②《发改委:民间投资连续5年超60%民营经济撑起“半壁江山”》,中国网,http://news.china.com.cn/txt/2018—09/06/content_62559356.htm。
低于全国平均14人的水平,注册资本平均不足600万元。大型龙头、领军企业数量有限,导致同行业市场占有率偏低,综合竞争力不强。2018年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民企有16家入围,四川没有一家。2018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浙江有93家,江苏有86家、山东73家、广东60家,四川只有8家,差距明显。①四川民营企业多数仍以家族式管理为主,不少企业还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理念、管理方式和运营模式亟待改进。而且,整体缺少高素质的民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少在全国乃至国际有影响力的产品和品牌。多数企业仍处于传统产业,中高端产业领域的比重不高。整体看,四川省民营企业经营绩效还不高,距离支撑四川省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营商环境有待优化,发展障碍尚未彻底清除
近年来,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有了很大改善,新增市场主体数量逐年增加。但整体看,支撑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还不完善,致使民营经济的营商环境,包括政务、市场等环境与先进省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目前,经过不断简政放权,四川民企面临的前置审批越来越少,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监管和服务急需加强。市场准入条件逐步放宽,但金融、土地、人才等关键要素市场体系还不完善,市场开放程度、竞争的公平性、有效性还有待改进,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社会对民营企业还存在偏见,在公开招投标、采购及融资等不少领域存在歧视,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近几年,四川民间投资持续保持低位运行,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不足50%,远低于全国平均60%的比重,显示民营企业营商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四)面临困难和挑战,发展动力及后劲不足
进入新时代,四川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艰巨。但由于整体实力有限,不少企业创新及新产品研发能力不强,要在普遍存在产能过剩且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取得突破,赢得更多市场份额,面临的困难较大。企业生产所需的土地、劳动力及原材料等生产要素价格不断攀升,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尚未解决。国家和四川省不断采取减税降负措施,但由于企业税费种类繁雜多样,短期内很难清理减少,部分费用如环评、安评、审计等反而在增加。一些减税降费政策手续复杂、知晓率低而使优惠效应大打折扣,甚至难以落实。这些都导致民企综合成本居高不下,严重挤压了盈利空间,降低了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致使发展动力及后劲不足,转型升级面临困难。
①数据根据《2018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统计得出。参见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网站,http://www.acfic.org.cn/zzjg—327/nsjg/jjb/jjbgzhdzt/2018my5bq/2018my5bq_bgbd/201808/t20180829_55653.html。
四、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经验及启示
纵观四川民营经济发展历程,可以看到,限制或禁止民营经济都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明确民营经济发展地位,消除各种障碍,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进入新时代,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需要民营经济的支撑。因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地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仍是四川省经济建设的重要任务。为此,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推动民企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转型升级,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四川省新的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做出更大贡献。
(一)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进入新时代,四川省民营经济承担的任务更加艰巨,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转型升级的压力更大,需要有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才能在竞争中实现突破。因此,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地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通过深化改革,优化环境,鼓励民间投资,吸引更多优势资源流向民营企业,尽快做大做强,提高在全国民营经济中的占比和排名。同时,提高民营经济占四川省GDP的比重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增加民间投资占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真正使民营经济成为四川省经济增长的助推器,推动四川省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四川民营经济发展的历程,也是四川省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过程。进入新时代,要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营造更加优化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资金、技术、人才等高端要素聚集民企领域,激发民企活力,助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为此,需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在减少前置审批的同时,提升“事中”“事后”管理服务能力,优化政务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金融、土地、人才等关键要素市场体系,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努力营造公平合理、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民企能够公平地获得各种生产要素。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允许民企进入更多领域,进行公平竞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各项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加大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体系,让守法诚信成为民企经营的基本规则和安身立命之本。着力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政商生态环境。依托四川良好的自然生态条件,优化生活居住环境,提高医疗教育服务能力,努力营造宜居、宜业、亲商、安商、富商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民企在川创业,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提高民企综合发展素质
民营经济的发展是由民营市场主体的发展决定的。因此,加大民营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提高民营企业综合素质及市场竞争力,就成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为此,加快完善四川省双创孵化培育体系,搭建“创业苗圃+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产业园区”的阶梯式孵化服务体系,增强孵化培育能力,有效提高创新创业成功率,孵化培育更多民营市场主体。依据民营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特征,加快完善梯度培育体系,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民企给予支持。鼓励个体工商大户转变为民营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鼓励规上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帮助有条件的股份制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展壮大。继续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有效提升四川省百强民营企业的整体实力,加快培育一批有国际国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积极激发中小民企发展活力,支持它们围绕大型龙头企业提供专业化的配套服务,朝“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大型民营企业将更多中小民企纳入产业链及供应链体系,加强分工合作,努力形成发展合力。
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公司制改造,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发展素质。积极培育和引进更多优秀的民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和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民企职工参加各种技能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形成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能力的职工队伍,有效增强民营企业的内在发展动力和活力。支持民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实施品牌战略,打造更多具有四川特色的品牌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并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经营绩效。
(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层次及质量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的要求,深入贯彻四川省委提出的构建具有四川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以深化供给侧结构调整为主线,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鼓励传统产业领域的民营企业加大对“三高”等低端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绿色制造等技术,改造生产运营全过程,有效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以及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民营企业加快向四川省重点发展的“5+1”产业领域拓展。同时不断提高创新发展能力,积极布局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新业态、新经济,逐步形成发展新动能及竞争新优势,带动四川省民营经济不断向产业链及价值链中高端环节演进,切实跨过转型升级这道坎。
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充分发挥成都市的主干作用,利用其强大的产业基础、优越的营商环境、丰富的人才资源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吸引更多优势资源聚集,加快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尽快提升整体发展实力和综合竞争优势,引导和带动全川民营经济发展。川南、川东北、攀西以及川西生态经济区,依托各自条件和产业基础,加快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民营经济发展体系,尽快做大规模,做强实力,重塑四川省民营经济地理。同时加强各经济区及各市州民营经济的分工协作,强化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发展合力,支撑四川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的实现。
(五)切实解决各类发展难题,降低民企负担增强动力
针对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税费负担较重、要素成本不断上升等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施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运营成本,激发增长动力和发展后劲。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围绕优质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开发金融产品和服务,从适当降低贷款标准、丰富合格抵(质)押品种类、扩大信用贷款范围、延长贷款期限、优化还款方式等方面创新,为更多符合四川省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民企提供贷款,确保金融机构每年为民企贷款规模保持合理增长。加快培育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基金及其他股权投資基金,为民企提供直接融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上市或进行股权融资,提高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及服务民企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并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对民营纳税人需缴纳的税费按最低标准征收。严格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建立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明确收费目录和标准,严禁清单以外的收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降低收费标准,严禁任何单位以参加考核、评估、评比、表彰等名义强制收费。积极落实国家适度降低社保费率政策,鼓励出川经商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或就业,同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务工人员入川创业,以解决民企用工难题。积极探索有效途径降低优质民营企业工业及商业用地价格,鼓励企业租用标准厂房和办公场所,降低用地成本。探索高速公路收费制度改革,逐步降低收费标准,鼓励利用铁路运输,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等,有效降低民企的仓储物流成本。此外,对于国家和省市州已有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民企充分享受。对新制定的政策,要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四川省民营企业都能从中获益,切实降低生产运营成本,提升盈利空间,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尽快提升综合竞争力和整体发展实力。
(责任编辑 付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