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青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状况,比较不同跨境电商平台模式,探析跨境电商发展趋势及建议。
关键词:跨境电商;平台;政策
1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1.1政策利好
2016年4月8日起,我国正式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跨境监管政策规范调整内容较多,但给出一定的过渡期,部分政策于2018年起开始实行;2017年9月,再次延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至2018年底。过渡期的二次延长给跨境电商企业更多调整空间,为跨境电商进一步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打下基础。
1.2中美贸易战对中国跨境电商影响暂较小
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品类与贸易战受限品类暂无交叉。
中美贸易战中,中方对美拟加征关税的品类主要为:烟草、汽车、化工试剂、航空器等。中国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品类主要为零售日用品母婴用品、家居百貨、3C数码家电等。中国跨境电商主要的进口国家为日本、韩国等。在美国进口的商品品类主要为服饰鞋帽等,美国在跨境电商进口国家分布中占比相对较小,因为从短期来看,中美贸易战对跨境电商的影响相对较小。
1.3跨境电商各平台加速发展
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海淘用户达0.41亿人,增速达到78.3%,预计2018年用户规模增长至0.74亿人。目前跨境电商市场处于用户红利期,市场虽然由背靠互联网巨头的综合型电商平台主导,但并没出现能明显垄断市场的企业,各平台应抓紧用户红利期加速发展。
1.4跨境电商成为海淘主要渠道
数据显示,有约52.5%的用户选择使用跨境电商平台进行海淘,同时有40.2%、32.1%及28.5%的用户分别通过代购、微商及出国购买进行海淘。随着国内消费者消费观念升级及中国与世界接轨程度提高,用户海淘选择的渠道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但仍以跨境电商平台作为主渠道,因为电商平台能提供更好的正品保障和售后服务。
2跨境电商综合型平台和独立型平台对比分析
与其他行业类似,最早在跨境电商市场起家的是独立型的创业企业。在市场逐渐成熟后,大型互联网集网公司开始人局。目前,跨境电商市场主要分为背靠互联网巨头的综合型平台和独立创业的独立型平台。
以天猫国际和网易考拉海购作为平台和自营模式的代表企业进行分析,用户对跨境电商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保持一致。用户对天猫国际的认知度集中在“品类丰富”,满意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各细分维度对比中得分最高。网易考拉海购用户的集中认知为“品牌保障”,满意度调查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也高于本企业内其他维度的满意度得分,在行业发展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像网易考拉海购、天猫国际这种背靠互联网巨头的综合型跨境电商平台,基于其所获的海量技术和资源支撑,能够快速覆盖海淘初级阶段的用户,并在保税自营为模式的前提下,获得较好的口碑。但SKU的问题是综合型跨境电商瓶颈,所以他们纷纷引进外部第三方商家进驻,但同时也迎来如何对商家实现统一监管的难题。
作为国内最早建立的独立型跨境电商平台,洋码头在如今巨头人局和政策趋严的形势下仍能占据一定地位,得益于其精耕买手制模式和物流体系的布局。洋码头不断夯实买手制模式凸显平台差异性:算法匹配客户、培育优质买手、赋能上游买手。买手制模式和直邮物流方式亦更能匹配海淘用户较高的个性化需求。而早早布局物流,强化供应链打造,在帮助洋码头提高物流速度,优化业务运作的同时,助力其应对跨境电商平台未来的竞争。
蜜芽在跨境电商行业内以垂直运营母婴品类打造口碑,十分适合保税仓的物流模式。但因国内母婴用品的快消性质,需求强劲,蜜芽也拓展了不少国内供应链满足商品供应需求,近期也加码自有品牌建设,涉足ODM模式。
3中国跨境电商发展趋势及建议
3.1跨境电商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跨境电商行业企业虽然发展得比较早,即使瓦联网巨头在市场较为成熟后才开始人局,在早两年也基本完成了大体的布局,但是市场仍然存在较大红利,跨境电商平台交易规模和海淘用户规模仍有较大上升空间。同前跨境电商市场发展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中国与国际的交流日益密切,消费者消费观念不断升级,未来跨境电商行业市场会继续扩大,增长速度会仍维持在较高水平。
3.2独立型跨境电商平台从细分领域切入
虽然目前背靠互联网巨头的综合型电商平台拥有更多流量资源,但市场上依然还没有出现或有预兆出现能垄断市场的企业,独立型跨境电商平台以小步快跑的姿态,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独立型跨境电商比综合型跨境电商更易开展不同的尝试,扩展自身业务体系,从覆盖更全的商品品类、提供更多的品牌款式选择、更个性化的售后服务等多方面,来满足用户日益多元的需求。
3.3跨境电商平台要紧随政策引导
跨境电商行业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国内政策的出台和引导对行业的规范发展有非常有利的影响。去年“4.8税改”经过一年调整期后,国家将税制和监管标准确定,不断规范行业的同时监管会更趋于严格。对于跨境电商平台来说,市场规范会挤破行业泡沫,市场上剩下的企业要紧随中央政策引导,适时调整业务形式,才能够适应更加激烈的竞争。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Z].2017-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