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星
摘要:我国土地整治虽已由传统的土地整治向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转型,但在土地整治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普遍存在生态意识淡薄,生态保护政策、法规、标准不健全,甚至缺失,土地整治实施过程缺乏生态保护刚性约束,生态保护修复很难真正落实到位。所以只有从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全方位健全完善生态保护约束评价体系,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土地整治目标。
关键词: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三位一体
一、我国土地整治生态问题浅析
(一)土地整治生态观念淡薄,土地整治概念和内涵理解不全面
当前我国土地整理虽然已由传统单一的农田整理向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转型,但人们对土地整治的概念和内涵还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对土地整治活动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尚未引起足够重视,造成在开展土地整治过程中片面追求增耕地数量的增加,忽略了耕地质量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改善,甚至简单认为土地整理完成“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建设目标就是改善了生态,就是修复了生态,未深入考虑土地整理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对生物栖息空间的扰乱、对农田自然景观的破坏、对生态平衡的破坏以及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同时,我国土地整治多为问题导向型工程,问题导向的土地整治形式虽然在解决单一或局部土地问题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却因为定位偏差,忽视了生态和区域需求,导致土地整治效益出现偏差,未能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整治宏观层面缺乏政策、法规支撑
由于我国土地整治起步较晚,整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应的政策、规章还不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缺少对土地整理前后项目可能对当地的土地生态系统造成的环境影响的评价,政策、法律、标准方面的缺失,造成大多数地区土地整理的目标主要是增加耕地数量,而非以提高农业生态条件和农地生产质量为主要目的。
(三)土地整治规划设计阶段未将生态保护作为刚性指标,未形成完善的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土地整理规划设计阶段缺少对生态环境的规划与评价。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时未根据整治区生态环境特征、生态环境的敏感性、地形地貌、水文气候、土壤条件以及生物多样性对整治区按生态脆弱性和整治难易程度进行分类,未对土地整治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论证,只是简单按是否可整治进行区分;设计阶段缺乏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设计目标,项目生态效益及环境影响只有一些定性分析,缺少项目实施后对生态、水环境、土壤环境等影响的定量评价指标。
(四)土地整治设计阶段未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生物多样性保护设计缺乏,片面追求景观效果
设计阶段未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因未考量整治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为追求耕地面积增加大量进行坡改梯、田块合并、小池塘掩埋,为追求生产便利大量实施道路硬化、渠道硬化,为追求景观效果统一采用单一植被绿化,这些均会造成整治区域生物多样性减少,生物生活区域被割裂、阻断,生物栖息空间被扰乱,区域地表水系遭到破坏,地下水补给被阻断,野生动植物生活空间被压缩,区域生态平衡遭到破坏,病虫害发生概率加大。
(五)土地整治施工阶段生态保护意识薄弱,竣工阶段生态环境评价验收缺失
土地整治的目的是通过土地平整,田块合并,并对道路、林网、沟渠进行合理规划布局,以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和生态保护,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未深入思考研究,生态意识淡薄,只是简单的挖、砌、填、铺、埋,并大量使用装载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施工,这些均会对原有耕作层土壤造成极大破坏,甚至造成土壤板结和水土流失,破坏生态。同时,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也未将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工程验收通过的必要条件之一,由此导致从规划、设计到施工、验收整个过程对生态环境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刚性约束。
二、关于土地整治生态保护的几点思考
(一)提高土地整治生态保护意识,准确定位生态土地整治的概念和内涵
准确定位土地整治的概念和内涵,进一步明确土地整治的生态效应。改变偏重耕地面积增加、生产条件改善的传统土地整治理念,改变土地整治改善保护生态停留在宏观层面的现状,改变重战略轻技术、重口头轻落实的现象,从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后期管护全过程明确土地整治“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的概念和内涵,纠正大多数人认为土地整治对生态没有影响的错误认识,将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环境评价作为规划、设计、施工等审核验收的必要条件,彻底改变土地整治从设计到施工虚而不实的现状,真正实现土地整治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对土地整治进行功能导向定位
土地整治时应明确区域土地整治目标定位,以“生产、生活、生态”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发展需求为导向,明确土地整治功能定位,开展差别化土地整治,将传统的“问题导向型土地整治”转变为“生态型土地整治、区域功能需求型土地整治”。
(三)构建完善土地整治生态评价机制
建立生态环境评价机制。在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施工验收阶段构建生态环境评价机制,通过对整治区生态环境有效评估,结合当地实际发展需求,树立符合区域环境保护的整治目标,制定完善的土地整治设计、施工方案,在保证土地整治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实现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全方位保护,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达到提高产量、改善条件、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四)建立完善土地整治生態设计体系
土地整治设计阶段应加强生态设计理念,设计前对整治区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开展生物多样性评估,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核心,找准土地整治与生态保护的平衡点,采用低碳、绿色、生态的设计方案,加强对生物栖息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如混凝土硬化道路改为泥结碎石道路,混凝土硬化沟渠改为菱形框架植草沟渠并设置生物栖息池和逃生通道,小池塘由掩埋改为渍水净化池,单一植被绿化改为复合植被绿化等,充分发挥土地整治设计的生态导向作用,改善土壤环境,促进有益生物的繁衍生息,降低环境污染,促进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达到维持生态平衡与促进农业发展的双赢目的。
三、结束语
土地整治是改变农村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农业产业化集聚化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我国土地整治也己由增加耕地面积,提高粮食产量的传统整治模式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转型,但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严重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脚步,所以土地整治在实施过程中也应彻底转变模式和观念,由传统土地整治模式向生态土地整治模式转型,从上到下建立严格规范的土地整治生态评价体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土地整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