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经济法课程“SPOC+翻转课堂”混合教学设计

2019-09-10 07:22方烨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翻转课堂

方烨

[摘 要]文章首先对“SPOC+翻转课堂”混合教学模式的内涵进行分析,然后分析经济法课程的现状、课程对象和混合学习环境,进而根据高职财经类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对课程进行重新定位,基于真实工作岗位任务对课程内容重构,再以SPOC课程建设为依托,对课程进行“课前、课中、课后及线上线下的教学设计,并提出混合式教学评价改革。通过总结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实践的经验,以期为高职财经商贸大类专业的法律课程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SPOC;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设计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56(2019)01-0017-05

一、引言

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学生们已经由“数字土著”转变为“移动互联网原住民”,传统的单一课堂教学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学生们的学习需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信息技术引入教与学的全方位和全过程,最终实现以信息化引领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创新。2017年8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全面提升信息技术支撑和引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能力,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而慕课、SPOC、翻转课堂、混合学习的提出,都是对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的尝试。

目前基于MOOC、SPOC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研究的文献较多。有的研究从宏观层面谈如何进行混合式教学,也有的研究是结合一类课程或一门课程论述混合式教学改革方法与路径,还有的研究从项目化教学、案例教学和讨论式教学等角度论述如何进行高职法律课程的教学改革,少数研究是依托网络学习平台及其手机终端APP进行混合式教学改革,但关于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SPOC+翻转课堂”混合教学的研究较少。为此,以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为研究对象,提出“SPOC+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模式。通过高职财经类专业人才需求调研,结合互联网时代新要求对经济法课程在培养财经类专业人才职业素养发挥的作用重新评估进而对课程重新定位;对课程现状、课程对象和混合学习环境做深入前期分析;基于真实工作岗位任务对课程内容重构和知识点拆分;以MOOC、SPOC课程建设为依托,融入信息化教学,对课程进行“课前”“课中”“课后”“线上+线下”互动学习的教学设计;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法律技能和法律素养,进行混合式教学评价改革。

二、“SPOC+翻转课堂”混合教学模式的内涵分析

“SPOC+翻转课堂”混合教学模式是基于小型私有化在线开放课程(SPOC)教学模式,利用翻转课堂的教学方式,实现对传统课堂教学环节的颠覆,通过“课前、课中、课后”三阶段的线上线下教学活动(见表1),达到在线教育和面对面教育的有机融合[1]。该模式将以往的课堂讲授知识的环节前置,放在课前阶段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改变传统课堂“课中传授知识、课后作业”的单一模式,更加符合学生的学习习惯,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教师应做好课前端设计包括学习内容、学习目标和学习者特征分析。课前阶段教师可按照布鲁姆目标分类法六个层次的学习目标要求[2],以及ARCS模型设计课前任务,制作自主学习任务单,通过课程网络学习平台发布。课前需要教师在线上或线下指导学生完成课前任务,学生可以借助多种手段进行学习包括与同伴共同学习,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此阶段教师须重点了解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课中阶段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通过组织多样有趣的课堂活动,调动学生学习参与度和积极性,做到内化知识、拓展能力。教学可按照课堂教学活动设计四步法进行,即检测、作业、协作、展示。检测学生课前学习成果;布置进阶版作业,让学生协作探究解决疑难问题;学生分小组展示协作探究成果。教学评价可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点评多元评价方式,根据学生的学习反馈,及时调整学习策略,课后阶段教师提供大量课外拓展资源和布置作业,帮助学生拓展学习和巩固学习。

三、“SPOC+翻转课堂”混合教学模式下的高职财经类经济法课程前期分析

(一)财经类学生岗位职业技能需求与课程定位

1.财经类学生岗位职业技能需求

根据财经类专业岗位调研分析,以会计专业为例,会计的典型岗位主要为出纳、成本会计、总账会计、税务会计、往来会计五个岗位。其中会计岗位核心技能素养之一是法律职业技能和素养。以往来会计岗位职业能力分析为例,合同法、票据法等部分经济法知识对岗位职业能力培养非常重要(见表2)。

表2中可见,往来會计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评价客户与供应商信用等级和审核合同、原始凭证都需要掌握经济法课程中的合同法、票据法和公司法知识。往来会计要胜任岗位,必须掌握合同审核法律技能,尤其是产品购销合同的审核。要求能读懂公司制度及文件,熟知公司组织架构等。

2.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定位

经济法课程是财经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也是会计职业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根据会计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和考证要求,经济法课程对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养起核心作用。通过对会计就业岗位群进行调研、分析和总结,每个就业岗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中都有法规理解执行能力基本要求。

该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让学生掌握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以期在职业活动中能依法识别和规避法律风险、能依法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和具备运用法律处理相关纠纷或问题的能力,提升财经类专业人才的职业素养。

(二)高职财经类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及对象分析

高职财经类经济法课程与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在课程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等方面均不相同。高职财经类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对象是非法学专业学生,没有法律理论基础,对法律知识比较陌生。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喜好听案例、角色扮演、学习实用易懂的知识,不喜好“深奥的理论知识”“满堂灌输”“死记硬背”。学生热衷于使用网络和手机进行知识的认知,对社会热点法律案例有一定兴趣。采用传统的法律课程教学能够让学生懂得一些法律理论知识,但学生难以将所学法律知识与工作岗位相结合,不知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

目前,高职院校高职财经类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以下不足。

1.课程定位及规划与工作岗位需求脱节。目前高职院校财经类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目标不明确,学校课程定位及规划并未按照工作岗位需求进行设置,课程教学体系与本科法学教育区别不大,没有与真实工作岗位相契合,培养出来的人才,达不到财经类专业工作岗位的法律技能与法律素养要求。

2.教育理念有待革新,教學模式不够先进。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财经类经济法课程仍以教师为主,缺乏学生自主学习和实践环节;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设计趣味性不强,不符合非法学专业高职生的学习特点;课程信息技术与教学实践融合度不够,不能顺应“互联网+”时代教育教学的要求。

3.教学设计不够新颖,课程资源不够丰富。目前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结构、课程内容与工作岗位需求脱节;教学活动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教学形式单一;教学资源较为匮乏,以少量案例和练习题为主,没有引入其他优秀教学资源;教学评价以期末考试为主,缺乏对学生学习表现的过程性评价[3]。

四、“SPOC+翻转课堂”混合教学模式下的高职财经类经济法课程规划与知识重构

未来社会需求的财经类专业人才逐渐向管理型人才转型,法治社会时代亦对高职财经类专业工作岗位的法律技能和法律素养提出了要求。这些都要求高职财经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必须顺应时代要求做出变革。根据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开发原理,将传统的经济法课程的授课内容重新整合,着重关注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养,同时结合助理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经济法》两门考试科目的考核内容,最终形成全新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课程与工作相结合的工作过程系统化的《经济法》课程。以真实工作岗位任务要求进行课程规划,按照企业生命过程(从企业创办、存续、管理到终止)组织教学项目,按照工作任务流程安排教学步骤。课程知识重构可将教学内容划分为若干模块,每个教学模块拆分出碎片化颗粒化的知识点,并做到碎而不散,各知识点仍然可构成系统化、体系化的课程知识。重构后的经济法课程知识体系如下页表3所示。

五、“SPOC+翻转课堂”混合教学模式下的高职财经类经济法课程教学设计与评价

(一)教学设计

该混合教学设计不同于传统的教学设计,教师备课不只是备45分钟课堂需要讲授的教学内容,还要备学生专业背景和备学生的学习过程。教师需要设计学习情境和学习活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协作探究。

根据经济法的课程特色,合同法和公司法是经济法课程的核心内容,也是培养财经类专业人才的核心法律知识。以模块三企业设立法律问题、项目三 企业设立法律问题中的子项目《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为典型案例,进行基于“SPOC+翻转课堂”的混合教学设计,如表4所示。

(二)教学评价

教师应转变传统课堂的评价方式, 不仅要注重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 还应注重过程性评价。形成多元化评价体系,将学生自主学习和课堂学习进行统筹考虑, 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4]。构建对学生课前、课中、课后学习行为进行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维度包括F2F教学评价和Online教学评价。评价内容囊括学习投入、学习态度、个人学习行为、群体学习行为、学习效果、网上学习状态监测等。对课程教学效果进行基于大数据的多层次、多维度、过程化、综合化的评价分析。持续分析学生混合式学习数据,对比成果数据分析趋势,解决所关注领域的问题[5]。对学生学习行为评价指标详见表5。

[参考文献]

[1]黄亚宇,雷世平.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创新与实践:SPOC混合式教学模式[J].职教通讯,2017(24).

[2]谷增军.引入翻转课堂理念 构筑“教学做”混合式教学模式[J].财会月刊,2017(6).

[3]彭进、赵珏.基于慕课的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混合教学模式的探索[J].教育理论研究,2017(3).

[4]范江波,张学辉,张建兵.以混合式教学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探索[J].教育教学论坛,2017(10).

[5][美]Jonathan Bergmann,AaronSams.翻转课堂与混合式教学[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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