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丽·阿姆斯特朗是《他界》这一志怪传奇系列的作者。她成长生活在加拿大的安大略省。
狼人埃琳娜·米凯尔斯和克莱顿·丹弗斯是《他界的女人们》系列小说前两部的主人公。后续作品中,他们也是主要人物。
我得除掉这狗杂种。
弄死他易如反掌。可问题是根本不能这么做。要是让埃琳娜发现了,她一定会很生气。在今后的十年里,我可能一直都会听到这样的话:“要是不杀死个什么人,克莱连我们的蜜月都度不过去。”
她会笑着说起这件事情,十年以后。然而现在,她会非常生气。
她会争辩说,可以有更好的办法来处理这种局面。我不这么看。那个狗杂种知道我们在城里。他也明白,这么着在我们周围盯着,随时可能丢了小命。他要是颠儿颠儿地在阴影里躲着,别挡着我们的道,我可能也就用一句“操”,然后假装啥也没注意。毕竟,这是我的蜜月。
可就算他还是固执己见,不肯躲起来,我还真没什么太多的办法。打他个屁滚尿流?没错,必须的。法则就是法则。法则规定,耍单帮的狼人要给群居集体里的狼人让出领地。不公平?也许吧。可是如果你允许一只癞皮狗违反规则,你会明白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情——他们就会在斯通黑文的后面搭起帐篷,上门讨要、占用你的家当。
可是这狗杂种既没有躲起来,也没有出面保卫他的领地。他在跟踪埃琳娜。这一上午他都跟着我们。现在,他就在饭店里的另一边。当埃琳娜在自助餐桌边取食物时,他的眼睛就一直盯着她的屁股。
既然你的配偶是唯一的母狼人,对在周围嗅来嗅去的狼犊子你也就会习以为常。过去的十八年来,我就经常要处理这样的问题。更多的时候,我只是看着她去应付这样的事情。埃琳娜一点也不喜欢别人干涉她的事情。她可以自己去拼杀。我要是不给她这样的机会,她就会对我不依不饶。可这次我们是在度蜜月。我要是让这只癞皮狗毁了我们的蜜月,那就太窝囊了。在埃琳娜觉察出他在跟踪她之前,一定得把这事儿解决了。问题是怎么做。
埃琳娜回到我们座位上的时候,那狗东西便埋头啃他的那块肉排。
“你没事儿吧?”她一边坐进自己的座位,一边问道,“从拱门那边开始,你就一直闷不作声。”
这狗杂种就是从那儿开始跟踪我们的。
“就是饿了。现在好了。”
“最好是这样。吃了三盘东西了。”她往面包上抹上黄油,然后审视着我。“你真的没事?”
“我不知道……”我耸耸肩,假装往后靠了靠,然后猛地伸手,从她盘子里抓过一块培根来。我把那块肉卷巴卷巴,扔进了嘴里。“没有,还饿。”
她挥着叉子,说道:“那你自己去拿,否则……”
我又去抢另一块。这次动作太慢了,她的叉子扎到了我的手背。我尖叫了一声。
“我警告过你!”她大笑道。
邻桌的几位女人面色惶恐地看着我们。埃琳娜朝她们瞥了一眼。搁在五年前,她会脸红。十年前的话,她会找个理由离开。今天,她只是略带懊悔地嘀咕一声,“噢——”便埋头吃她的土豆去了。
我又去拿了一盘子吃的东西,强忍着没有从那狗杂种旁边经过。他有意选择坐在外面的下风口。他现在坐的地方多少有点儿被一个柱子挡住了。离我们很远,他的气味传不过来。这会儿我得让他觉得他没事儿,没有被发现。
我回来的时候,埃琳娜说:“我想,我有了我们出去玩儿的计划。我后面有人在谈论一个州立公园的事情。应该不错。”她那双蓝眼睛闪烁着光芒。“当然,我们不要在人多的时候去。”
“对,那不行。”我又拿起一片火腿肉,“今天下午吧,怎么样?”
她露出了灿烂的微笑:“好极了!”
当你得靠日常的各种活动去度过你的蜜月的时候,你就知道这事儿不太妙了。过了这么多天后,又计划安排我们的第二次奔跑撒欢儿,意味着埃琳娜感觉乏味了,并且还在极力不让我知道。
头几天过得非常棒,和两岁大的一对双胞胎一起待在家里。我们唯一一次正常出门是那次我们的老大——杰雷米,让我们去追查一只行为不端的癞皮狗。执行任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尽情享受。搜捕成功,做爱是最好的庆祝方式;搜捕失败,做爱最能够排解沮丧;甚至缓解搜捕前的兴奋和紧张,做爱也是最好的手段。
不过,省去整个“跟踪、抓捕和收拾他们”的部分,以及直接回到酒店房间,锁上房门的部分不谈,也还是有些事情值得一提的。无论如何,我们就只能在屋里待上那么长时间,然后就会烦躁不安。而当我们出来的时候,在我们度蜜月的地方,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这里实在没什么可做的。
回到酒店,我们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和孩子们聊了聊,或者说,是他们在听我们说话,然后他们的回应就被杰雷米打断了。虽然我们喜欢每天给家里打个电话,可回应几乎还是千篇一律的——“妈妈?爸爸?回家吗?”或者凯特接电话时,就会是:——“妈妈!爸爸!回家!”这次,杰雷米免去了我们听到这些话的机会。洛根刚问了“妈妈在哪儿”,就被他打断了,并且让他的女朋友嘉荫把他们都带走了。
接下来,杰雷米和埃琳娜谈论了一会儿有关孩子们的事情,讨论了一些新的群落和议会方面的事情。正常情况下,我会在旁边听着,给出我的意见——不管他们想不想要——不过,今天我跟埃琳娜说,我到楼下去取张地图、买瓶水,然后我就走了。
我有理由相信,那狗杂种没有从饭馆跟着我们出来。不过我还是想看一下,以便确定无疑。我们先走到拱门,然后去了饭馆。这就意味着我们还要走回去。这就给了他跟踪我们的机会。打辆出租车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如果我主动把自己和一个陌生人关在一辆车里面的话,埃琳娜又要跟杰雷米通话,又要为我的那条再次感染的胳膊而担惊受怕,担心我会变得神志不清。
所以,我还是建议我们绕道走回去。那狗东西没跟着我们。他也有别的想法。如果他听说过有关我的事情,会明白他那么做会让自己死得很难看。可是他要是相信这些,就该在碰上我们的那一刻就逃得远远的。所以尽管我希望如此,可还是不相信。
我拿了一本有关州立公园的宣传手册,塞进了后面的口袋里。然后,我走向大门,准备绕酒店转一圈。我也就走了八步,就闻到了他的气味。我停下来,重新系了一下鞋带,趁机偷偷地观察了一下周围。
这个混蛋就在街的对面。他坐在一条朝着酒店的长凳上,看着报纸。太自信了?还是太年轻了,没有经验,不知道我会从这里嗅到他的气味?
我站直了身子,用手遮挡着眼睛,就好像在眺望店面似的。我朝他那个方向走过去的时候,他抬起报纸,挡住自己的脸。不过动作慢慢悠悠。太自信了。该死!
正常情况下,我很乐意给一个过分自信的年轻人看看我的名声是怎么确立起来的。对于那个年纪的家伙,只要猛力一击就足够了。可这是我的蜜月!
我过了马路,朝那边的第一条胡同走去。
根据他跟踪埃琳娜的理由,这狗杂种有两条道可以走。向我发起挑战可能是他走错了道。愚蠢——随便哪条狼都知道,他的配偶是不会向第一只在她周围转悠的年轻公狼抬尾巴的。只有人才会因此而妒火中烧,并会忙不迭地去加以解决。但是如果他的目的是要挑战我,那么他就会跟到那条胡同里去。
要么,他也许真的想追求埃琳娜。他不是第一个这样的狗东西,觉得埃琳娜也许不会反对挑个新的伙伴。
我在那条胡同里走了很远,直到看不见这边。然后又在墙影里悄悄地顺着墙走了回来。能够看到酒店的大门时,我停了下来。过了几分钟,有辆汽车的喇叭响了起来,一个人影迅速穿过繁忙的街道。就是那个狗杂种。他径直走向酒店。
我绕过一个街区,然后从前台一侧的侧门走进酒店。我停下来,站在一株巨大的仿真植物后面。塑料爬藤的味道把其他气味都盖住了。
我从叶子的缝隙中看过去。他就在那儿,在前台的另一端转来转去,打量着那些工作人员。想搞到我们的房间号码?我走了出来。就在他一转身的瞬间,大厅另一边走过去一位扎着马尾辫的金发女郎——埃琳娜!
没等那狗杂种意识到我已经发现了他,我就从他身边走了开去。我开口想要喊埃琳娜一声,但是没有喊出声。她要是看见了我,就会朝这边来。她最好一直往前走,我会在前门的外面追上她——
该死!他是从前门进来的。他的气味一定还在那儿。在我知道的狼人中间,埃琳娜的嗅觉是最好的。我快步走过去,拦住她的去路。她看到了摆放宣传手册的架子,便拐向了那边。
“埃琳娜!”
我抽出后面口袋里的公园指南,朝她挥舞。我挪向左侧,挡住了那狗东西,不让她看到。从这个地方,她闻不到那家伙的气味。不过她在负责管理狗群落档案,有可能会认出他来。
“取到地图了!”我说,“我在找水。我一台售货机都没看到——”
她示意我那边有个礼品店。
“见鬼!好吧,我们拿一瓶就走。”
通过眼角的余光,我看到那狗东西正在注视着我们。埃琳娜目光扫过大厅,似乎有所察觉。我揽住她的胳膊肘,把她带往礼品店。
她把我的手指从她的胳膊上推开。“我在找——”
“礼品店在你的身后。”
“我刚刚指给你看了。开玩笑。我在找停车场的出口。我想说,我们可以在去那儿的路上喝点东西。这里太贵了。”
“好。我是说,没问题。楼梯在那后面,电梯的旁边。”
她点点头,让我走在前面。
公园里没多少人,所以避开人类很容易。还多少有点挑战的意味。不过,在一个新地方奔跑撒欢儿,总是不错的一件事。
那天下午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们都呈现出狼形,勘察地形,玩耍嬉戏,为的是培养起饥饿感,好去捕捉活食。
我们发现了几只鹿的踪迹。可是我们在这一片的撕咬已经把那一小群鹿都吓得躲起来了。而且——在这样的地方,人们也许会注意到被我们撕开的鹿的尸体。过后,我们也许会感到内疚,因为我们已经触及到了介于可以接受和不可接受之间的风险线。于是,我们决定捕捉野兔——这些肥硕的笨家伙被保护得很好,没什么天敌。
这样的小点心足够平息饥饿造成的痛苦,而又不至于令我们产生困倦。所以,我们接着又玩了更多的游戏。这些游戏都在纯野性的边缘:龇着牙的怒吼变得越来越尖利;啃咬变得越来越凶猛;长牙划出道道血迹。最后总是归于一个必然的结局——快速地變身回来。狂野的性爱在我们的身体上留下抓痕和瘀青,快乐无比,精疲力竭,慵懒地躺在树林里的平地上,两人的身体分开了,而腿脚还纠缠在一起。
我仰面躺在地上,用手挡着从枝叶间照射下来的阳光,懒得挪动一下位置。埃琳娜趴在地上,看着一只蚂蚁从她推开的手掌爬过。
“我们蜜月的第二站要怎么过?”我问道。
她从鼻孔里哼出一声:“什么。”
“嗯,我知道,这并没有达到你所希望的全部……”
“今天下午就是。”她笑着,用她的脚搓揉着我的脚。“我玩得很开心。不过,要是你不……”
我到底该怎么去回答那个问题?不,亲爱的,我们的蜜月糟透了。我很无聊,我想去个什么别的地方。
如果是真的,我不会在意实话实说,虽然我觉得既然是一次浪漫的出行,言谈话语还是尽量注意一些为妙。避开威胁,躲着走。这总让人感觉不舒服。但是,总比让这条癞皮狗毁了我们的蜜月强。而且,假如要在待着还是让埃琳娜觉得我很不开心之间选择,那么感觉告诉我,第一种选择要更加安全得多,即使待着意味着要跟一个更加魁梧、更加年轻的狼人打一架。
“我很好。”我说,“你早些时候倒是有点儿……烦闷的样子。”
她的眼中立刻闪露出警觉的神情,急急忙忙地向我保证说,她绝对没有感觉烦闷。我就知道是这个样子。换了别的任何时间,埃琳娜都会坦然承认。可蜜月就不一样了。这是一种仪式。这样的仪式自有一整套规则。要说她感觉烦闷无聊,就等于违反了这些规则。
在认识了埃琳娜之后不久,我就意识到当她对人类的规范和期待感觉不自在甚至恼怒的时候,却对其中某一个方面全盘接受甚至到了崇拜的程度。仪式,比如圣诞节。要是让埃琳娜在一家老老少少野餐时带饼干来,她就会到糕点店去买,再倒进一个塑料盒内,弄出自家烤出来的样子。可要是进入了12月中旬,她就会让自己手脚不闲地忙着烤制糕点。她很享受那忙忙碌碌的分分秒秒,因为那是圣诞节的一部分。
当“为了孩子们,这事儿得要正式办一下”这样的话题被郑重提出的时候,我明白,她是想要一个仪式——一场真正的婚礼——她十八年前就梦想举行的婚礼。当时,我们买了戒指以后,她就无限欣喜地憧憬着穿上白色结婚礼服,开始一种新的生活,并且从此快乐逍遥到永远。
然而,快乐逍遥到永远的情景没有出现,她的手倒是被重重地咬了一口;而那种崭新的生活也只在她的噩梦中存在过。
我不会为我所做过的事情寻找托辞。真相就是,你在一刹那间所做的决定可以改变你的一生,无论你是否告诉过自己你绝不会那么做,也不管你在那一瞬间是否根本没有想到要那么做。所有的一切都是在那惊慌失措的一秒之内发生了。你当时别无选择,你就抓了过来……结果却在你的手里化为了灰烬。我曾经做过的事情无可饶恕。
我咬了埃琳娜之后,她花了十一年时间才终于原谅了我。不过,忘掉我对她曾做过的事情是不可能的。它永远是我们生活中的阴影。
当埃琳娜否决了举办一场婚礼的动议的时候,我当时觉得那又是她的那套人类的风俗习惯在作怪——我们都已经有孩子了,举办婚礼感觉上不对劲。所以,我觉得我要给她举办一次,给她一个惊喜。杰雷米打消了我那个念头。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因为杰雷米总是不断地唠叨着“为什么不”这样的话题,我才终于理清了头绪。不能举办婚礼,因为这个仪式的每一步——从发送请柬到携手走过教堂中的过道——这些都会令她想起若干年前她计划举办的那一场婚礼,还有那场婚礼土崩瓦解之后她所遭受的沉重打击。
但是作为仪式一部分的蜜月旅行,我们却从来都没有讨论过。因此,如果说婚礼不成的话,我至少可以给她一次蜜月旅行的机会。
我做好了各种安排,希望营造一次完美的蜜月假期。我信心满满,就像十八年前一样。而且,我也真够走运的,我们现在还仍然有这样一个度蜜月的可能。
那狗杂种在晚饭的时候又出现了,一天毁了我两顿饭。这可不是普普通通的一次晚餐。这次是在一个特别幽静豪华的地方,是我——噢,是杰雷米——几个星期前为我们预定的。这样的饭店灯光幽暗,一份小小的菜品隐没在堆满了各种不能吃的装饰物品的盘子里。我真不知道,人怎么能够看见他们在吃的东西,或者说怎么能够找到他们吃的东西。可那很罗曼蒂克。反正,至少旅游指南上是这么说的。
这与埃琳娜的期望很一致。这是关键。她会享受那过度装饰的一小份食物、酒及一脸奉承的服务生,而回到房间后再去猛吃比萨饼。在那狗杂种出现之前,对我来说,这一切都挺好。
我从洗手间回来的时候,他走进大堂,去向一位领班问路。我们的目光相碰。他笑了笑,转过身,溜达着走了出去。
我知道我该走开,以后再去招呼他。可是既然已经知道了他就在外面转悠,我就再也无法享用我的晚餐了。而要是我提不起享用晚餐的兴头,埃琳娜也不会开心。过后,我们还会为此吵上一架:我为什么要把她带到这么个我不喜欢的地方来,就知道坐在那儿生闷气。我下定决心要让这次旅程没有纰漏,没有拌嘴吵架——或者,至少我绝对不能留下任何话柄。
我等领班将一对夫妻领进餐厅之后,便跟着那狗东西走了出去。
我發现,他在饭店后面的巷子里等着我。他倚靠在墙上,两脚交错地站着,闭着双眼。
谁把他们家孩子养成这副德行?狗就是有这样的问题。我得承认,也不是所有的狗都那样。有些教给他们的儿子基本的生存本领,有些还能和群居集体里的狼人一样。但是,更多的是那些让人瞧不起的癞皮狗。无论如何,在一个群居集体里,要是你的父亲没有好好教育你,就会有别人来教训你。
面前就站着这么一位没有教养的典型——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孩子不仅要挑战我,还做出一副自信满满、全无所谓的样子,为了摆酷,竟然不加防备。我现在必须要给他一个教训,就为了他的父亲没有告诉他我不是那么个好惹的人。
狼人的名声都是经历了一个又一个挑战得来的。二十七年前,我想要护卫着杰雷米,让他一路登上老大的宝座,没有时间去经历那一系列的挑战。所以,我的一个决定性行动就已经稳固地确立了我的名声。我的这一行动使得这个大洲上的所有傻狗们都相信,那个名不见经传的狼人小子已经成长为一名狂暴的疯子了。要想去跟杰雷米挑战先要过我这一关。而在我展露了身手以后,再也没有几个胆敢尝试的了。
我只能够希望这狗杂种还没有意识到他在挑战谁。且他明白过来,几句低声下气的道歉加上我的一句简单的呵斥,就可以把事情摆平了。而我也可以回去继续享受我的蜜月之旅。
我走过去,稳稳地站在他的面前。
他睁开眼睛,伸展了一下身体,假装打了个哈欠。“克莱顿·丹弗斯吧,我猜?”
刚才的那些想法到此为止。
我打量着他。过了一会儿,他站直了身体,调整了一下重心,那扭来扭去的样子就像一位大学新生在我的课堂上被发现打盹儿一样。
“干吗?”他说。
我眯缝着眼睛,从头到脚打量着他。
“干什么?”他再次问道。
“我想要搞清楚,你到底得了什么病。”
他的那张大扁脸抽动了一下,咧开嘴唇,朝我吐了一口气。那气味闻起来好像他从来就没有漱过口、刷过牙。
“那么是什么呢?”我问道,“癌症,出血热,狂犬病……”
“你在说些什么呀?”
“你确实得了一种致命的疾病,对吧?痛苦万分吧?因为只有这样,那些刚刚经历过第一次身形变换的臭狗才会对我大呼小叫。想要尽快结束无法忍受的苦难。”
他噗哧一声笑了起来。“噢,说得不错。通常这些话会起作用吗?把我们吓跑,省得你动手?像你这样一个矮冬瓜,会有变态杀手的称号,原因也就这么一个。”
他往前跨近一步,伸直腰板。怕我没有注意到,就为证明他比我高出足足五英寸,比我重五十磅。这并没有使我成为矮冬瓜。我少年时期个子是比较矮小,不过后来我长起来了,达到了一般人的身高。不过,那帮臭狗们总是喜欢指出我的名头跟身高不配,好像我让他们很失望似的。
“你确实有个爸爸吧?”我问道。
他的脸又抽动了一下,“什么?”
“你有个父亲,对吧?”
“那是你们的那一套什么骂人的话吗?我当然有父亲——西奥·凯恩!你可能听说过他?”
我认识凯恩家的人。几年前,在他们针对狼人群体的暴动中,我杀了他们其中的一个。“那么,你爸爸应该警告过你,不要惹我吧?给你讲过那些照片的事情吧?”
“啐!”他眼睛一翻,“是呀,我听说过那些。你用一把斧头切割了某个家伙的照片。”
“是链锯。”
“管它是什么呢。都是胡扯。”
我闪到一边,让鼻子不再对着他的嘴。“还有那位证人呢?我最近听说他还活着。”
“就是某个你花钱收买了的家伙。”
“照片呢?”
“PS过的。”
“那是差不多三十年前的事情。”
“那又怎么样?”
我摇摇头。这帮蠢蛋的问题是,你跟他们讲不清道理。浪费我的时间。我的晚餐凉了,而埃琳娜还在独自消磨着我们的浪漫时光。
去他的!
我观察了一下黑暗中的小巷。你想要找个垃圾车斗用的时候,肯定不见它的踪影。我看了一眼垃圾箱,看了一眼凯恩,估算着他们的大小。
“那么我们什么时候开打?”他问。
“什么?”
“你知道的,一对一,单挑。不死不罢休。当然是你死。我期待着去享受那样的摧残。”他的舌头在牙齿间滑过。“嗯,我喜欢那些长着金发、屁股小巧紧凑的女人。你的老婆不错。我打赌,她修饰一下会更好。”
“修饰?”
“你知道的,抹点脂粉,把那条马尾辫剪掉,把牛仔裤换成一条漂亮的迷你短裙,把那两条长腿展示出来。这方面,你得经常提醒那些少奶奶们,要不她们就会得过且过,不修边幅。不是说她现在不可爱,不过,再稍事修饰,她会更加热辣。”
我摇摇头。
“什么?”他说,“你从没试过?”
“我干吗要试?”
“你干吗不试试?”
我张开嘴,然后又闭上。又是在浪费时间。他不会理解我的观点,我也不会明白他的胡言乱语。“那么,你觉得只要杀了我,就会得到埃琳娜?”
“当然!为什么不能?”
“要是不需要我死,我倒会同意这件事,就是想看着你去跟她说这件事。”
“管它呢。”他脚跟着地,打了个转。“我们把这事儿了结了吧!我希望你把你那链锯带来了。否则的话,拖着你那条破胳膊啊什么的,这架打起来就没什么意思。”
我停住了,慢慢抬起头,和他对视着。“我的胳膊?”
“是的。布莱恩·麦凯说,你去年因为他跟一个婊子鬼混而打爆了他的蛋。他说,你的胳膊好像不对劲,你只用你的另一条胳膊。泰勒·莱克说是他干的,是你对他的弟弟所作所为的报应。”
“是吗?他有没有提过是哪只胳膊?这只?”
我一把扣住他的脖子,把他釘在了墙上。手越扣越紧,直到他的脸色青紫,眼珠子都鼓了出来。
“要不然不是这只?”
我一拳揍在他的下巴上。牙齿和骨头都被打裂了。他想叫喊,可是我的手扣着他的气管,声音被压了回去,听到的只是一声闷哼。
我顺着墙,把他拖下来,跟我脸对脸。我往前倾着身子,鼻子几乎碰到他的鼻子。“我想说,这是给你的教训,不要听那些道听途说。不过你倒是算结实,对吧?我还不得不……”
左边传来“砰”的一声,打断了我的话。我瞥了一眼,饭店的后门甩开了。我们在门后面几英尺远的地方。看不到我们。我按着凯恩不动,观察着,听着。只要门的下面出现一只脚,我马上把他拖进巷子去。
垃圾桶的盖子响了一下。它们就在门边摆放着。没有必要出门来。丢下垃圾就行——
凯恩发出一声长长的尖叫——这是他能弄出的最大噪音了。接着,开始敲打他旁边木板封着的窗户。我收紧紧握着的手,愤怒的目光警告他不要出声。门下面出现了一只脚,有人出来了。我丢开那只狗,闪到了拐角那边。
“嗨!嗨,你!”
我贴着墙。脚步声传来。一个男人对着凯恩大喊大叫,把他当成了醉鬼。那狗杂种支支吾吾地说着遭到袭击的事儿。下巴碎了,话也说不清楚。
我紧咬牙关。打架斗殴以惊动人类而告终是一件最糟糕的事情。想让他们追查我的踪迹吗?这是彻头彻尾的胆小懦弱。
没等到有人来寻找所谓的凶手,我就把这事抛到一边,自行回了饭店。
回到饭店以后,我特别想去一趟洗手间,好把身上凯恩的那股臭气洗掉。但我已经离开太长时间了。在我径直走进餐厅的时候,我从服务台抓了条尼龙餐巾,把手上的血迹擦了下去,然后把它扔在了一张还没有清理的餐桌上。
已经吃到最后一口的埃琳娜抬起头来。
“嗨,回来啦!”她说,脸上带着微笑,“还以为你要让我快吃呢。”
“没有没有。”我从椅子上拿起我的外套,穿到了身上。这样就可以挡住那只破狗的气味,还有溅到我身上的血点儿。“有点儿不得劲儿。”
“肯定是午饭的事儿。吃自助餐都会这样——没什么好东西可吃,还吃得特别多。那么,甜点你肯定是不要喽?”
我摇摇头。“等我一会儿,吃完这晚饭就行。”
我们住的酒店和这家板店也就隔几个街区,步行就可以了。往回走的时候,每转过一个拐角,我都要换到埃琳娜的下风位置,并且保持一英尺的距离。她并没有注意到这额外增加了的距离。我们俩都不喜欢在公共场合卿卿我我的,手拉着手走路更是想都别想。
我们一到家,这方法就不管用了。她倚着我,脱掉高跟鞋,手在我的腿后侧摩挲上来,低头笑着,垂下来的头发摇来摆去。她站直身体,把头发甩到了后面,手顺势插进我裤子后面的口袋里。
“现在就要比萨吗?”她问,“还是等我们一会儿想吃了再要?”
我把她的手拽了出来,手指交错地握在一起,胳膊肘向前曲着。这样,她就不会离我太近,就闻不到我身上凯恩的气味。
“等等吧!”我说,“我得去冲个澡。”
她的眉毛立了起来。“现在?”
“还是在饭店里出现的问题吧?我觉得可能是今天下午我吃的什么东西。我的腿痒得要命。我得把它洗掉,要不就要传遍全身了。”
她歪着头,打量着我,鼻子上的雀斑都皱紧在了一起。她的那套不靠谱的天平在权衡着。正常情况下的埃琳娜会对我大呼小叫,但是蜜月里的埃琳娜则和我一样在努力避免冲突。所以,过了一会儿她就耸耸肩。
“洗去吧。我去看新闻。”
我手指拢着头发,扬起脸对着莲蓬喷头。在热水的冲击下,我的前臂一阵阵地抽痛。这已经受损的肌肉用力过度,明天还会更难受。不过,要是凯恩回去可以证明克莱顿·丹弗斯根本就没事儿,那么这些都还很值得。
两年了,每一次打斗我都非常小心,认为不会有人注意到我喜欢用左臂。我其实不该这么自以为是。和食腐禽兽一样,那些狗杂种也能嗅出别人的弱点。
该死的布莱恩·麦凯!要是埃琳娜听我的话,我们就再也不用担心他到处搬弄是非。那次他在厄尔帕索杀害了一个妓女,杰雷米派我们去把他找出来,却把惩罚他的事情交给埃琳娜去负责——最近他总是这么做。对于我来说,答案很简单。麦凯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趁着现在我们理由充分,应该把这样的威胁除掉。可埃琳娜不同意。于是,我们只是暴揍了他一顿,就把他放走了。把他放回去,到处散布有关我这条胳膊的消息。
从莲蓬头下退出来,我抹去头发上的水,低头看着胳膊上坑坑洼洼的伤疤。这么多年来的拼打搏斗没留下什么永久性的伤害。这些到底是怎么造成的呢?一具正在腐烂的僵尸留下的一道小小的抓痕。在感染最严重的时候,我差点失去这条胳膊。所以,对于这点肌肉损伤,我实在没什么可抱怨的。
不过既然谣传已经开始蔓延,我就得加以制止。而且,也许仅仅那样还不够。西奥的儿子只是这些新一代狗东西中第一个听说了我的这些故事的人,然后就当是一段城市传奇,或者至少是一段古代历史,而不以为是。不是这样吗?
我开始是为了保护杰雷米而巩固了我的名声。现在,我又有了新的考虑——爱人、孩子……还有我这条怎么也好不起来的胳膊。那么,我该怎样去向这一代狗东西们证明——克莱顿·丹弗斯确确实实是他们父辈警告过的狂暴的变态杀手呢?
我用毛巾使劲地擦拭着胸口,擦得皮肤发烫。我真不想再去重蹈覆辙了。再做一遍的话,我又会得到什么呢?我当时怎么做,才不会让埃琳娜带着两个孩子去住汽车旅店,重新考虑我是否是她愿意与之一起抚养孩子长大成人的那个人?
埃琳娜理解我当时为什么带着链锯去对付那狗杂种。要是问急了,她也会不情愿地承认,那不失为一个好主意。麻醉药确保那个家伙没受什么苦。目的只是为了让其他人觉得他受了多少苦。不过,无论如何,直到最近几年,当有人再次提起那些照片的时候,她才不再浑身抽搐。承认我做的也许是对的,并不意味着她想去考虑我所做过的事情。她绝不会再让我去干那样的事情。想都别想!
我关上水龙头,打开浴巾,擦去身上所有凯恩的踪迹。
我出来的时候,能够听到隔壁房间里电视机的声音。也就是说,新闻还没有结束。好。我对地方新闻和国际事件都不感兴趣——那是人类的玩意儿——不过埃琳娜对它们很着迷。每次要想分散她关注新闻的注意力都是个很大的挑战……每当这时,也是我在蜜月期间整理那些与蜜月无关的思绪的最好时机。
我把浴巾披在肩上,轻轻把门推开一条缝,想偷看一眼我们的那个游戏场所。通过屋里的一面镜子,我可以看到床。一张空床。床罩被掀了起来。埃琳娜刚才躺着看电视新闻的地方还满是皱折。
一位体育比赛解说员正在播报比分。见鬼!
我想通过镜子看到座椅区域的状况,可是角度不对。无所谓。她要是看完新闻了,我就没有机会玩了。我用毛巾再次擦了擦头发,把毛巾扔在洗手间的地上,走进房间,把自己一下子扔在了床上,弹簧发出吱吱的声音。
“完事儿了。就等着搞出点儿——”
房间里没人。
我大步走到门口,心口怦怦直跳,嗅着鼻子,想要闻出凯恩的踪迹。我知道我的担心是没有道理的。他不可能把埃琳娜从这个房间里弄出去……除非墙上、地毯上到处都溅满血迹。
但是,假如他躲在门外的什么地方呢?假如她听到了他在外面的声音呢?他要是在外面探出个脑袋,然后拔腿就跑呢?她肯定会追上去。
我打开门,蹲在套房的门口。这时,一声尖叫把我吓了一跳。在楼道的那边,一位中年妇女跌跌撞撞地跑回她的房间,跟她的丈夫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那一会儿,我还在想:“见鬼!我还没有嗅一嗅地毯上有没有气味呢。”后来,我才想起来,我还光着身子。
我砰的一声关上门,走进浴室拿了条毛巾。人类,以及他们的那些见鬼的情感!假如那个女人看见埃琳娜在楼道里跟人撕扯着,被拖走,可能会对自己说这不关她的事儿。可她要是瞥见了个一丝不挂的男人,那可就不得了了!大概现在正在给保安打电话吧。
围好了毛巾,我把门打开一条缝。看到楼道里没有人,我于是蹲下来,嗅着地毯上的气味。没有凯恩的踪迹。我迅速掃视了周围的状况,又用脚抵着门,将身体探到楼道里,鼻子嗅了嗅。什么也没有。
我停下来,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努力赶走心头的恐惧,然后走进房间,继续寻找线索。答案就在那儿,就在桌子上。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一页纸。埃琳娜的圆形字体写着:咸蟹+没水喝=买饮料。
见鬼!
我一边套上一件T恤衫,一边对自己说,凯恩再也不会出现了。他没有动到我一根手指头,我就已经死死地掐住了他,让他动弹不得。如果是一条意识清醒的狗的话,就会接受狂妄自大给自己带来的这一次教训,吞下蒙受羞辱的苦果,到城外去找个医生修补一下自己破碎的下颚,免得太晚了造成永久的毁容。不过,要真是条意识清醒的狗的话,他压根儿就不会去自取其辱。
凯思不会就此认输。等他吞下几粒止痛药片之后,他还会再来。而且,他所受到的羞辱会完全转变成愤怒。他胆小得不敢在我后面跟着,而是伺机给埃琳娜以突然的袭击——他认为那是我的致命弱点。而埃琳娜现在也正好一个人在夜里出门,根本没有想到,会有一只狗杂种跟踪了一整天。因为我根本没有告诉她这一点。
该死!
我一只手拉拽着套上牛仔裤,一边拨打埃琳娜的手机。埃琳娜的衣服,扔在椅子上的那堆,开始振动起来。下面是她去吃晚饭时带着的手包,散开着。她拿走了她的钱包,把这个手包——还有她的手机——落下了。
我拎起运动鞋,冲出了门。
我根本用不着去查看礼品店。埃琳娜已经说过,那里的水太贵了。我小的时候,杰雷米和我也算过过困难的日子。可是埃琳娜更知道,冬天只穿三件线衫是个什么滋味,因为你买不起外套。就算现在她可以把整个礼品店都买下来,她也不会在这里花三元钱买一瓶一个街区之外花一元钱就能够买到的水。
正常情况下,我对这种做法会心怀敬意。可是这一次,我真希望,她就多花该死的那两元钱得了!
我大步走出酒店大门,停下来,深吸了一口气。一对夫妻从我身边走过,因为不得不松开牵着的手而瞪了我一眼。我扫视着路面,嗅了嗅空气。终于找到了。风中有埃琳娜淡淡的气味。我快步走下楼梯。
街道拐角处有个便利店。可是埃琳娜的踪迹却是越过马路,直接走向我下午在那儿伏击凯恩的弄堂。拐角处的商店又他妈出问题了?难道三个街区以外的水还要便宜一毛钱?见了鬼了,埃琳娜!
我虽然在骂着她,可我知道,我其实是在生着自己的气。我应该提醒她有关那条恶狗的事儿。假如说原来我确确实实相信,我能够一天二十四小时不离开她的身边,那么我是被蒙蔽了。埃琳娜不会理解,为什么她晚上不能出去买水。她是狼人;她不用担心什么路贼、强奸犯。不过要是碰上一个个头是她两个大的讨厌的恶狗呢?
我迈步走了过去。
我一走进那条巷子,就闻到了他的气味。他一定一直在酒店外的什么地方躲着,策划下一歩的行动。然后他的猎物从酒店前门飘然而出……并且还步履轻松地径直走进了最近的那条黑暗的胡同。
突然降临的好运让他一时不知所措。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没有机会在胡同里捉住她了。她已经出了胡同,走出一个街区远了。然后……又进了另一条胡同。
该死!
我冲向那条胡同。接着,又马上收住脚步。凯恩就站在胡同的那一头,背对着我,盯着街道对面的什么。埃琳娜。
我可能会促使他冲向她的……假如她已经知道他来了就好了。我绕到路的另一边,希望能够拦截他。我借着阴影的掩护,向胡同的那一头靠近。
埃琳娜还在那儿。我可以感觉到她。直觉告诉我,她就在附近。
街道和人行道都空无一人。我们的酒店位于这座城市的商业区。我在网上选定这座酒店时,它看上去很不错——周围是餐馆及其他便利设施。可是我们到了以后,才发现那些便利设施其实几乎毫无便利可言——它们5点就关门,办公室便人去楼空了。
在拐角处,我看到了又一条安安静静的街道,只有一位孤独的顾客正盯着已经关门的服装店橱窗里的展品。我犹豫了一下之后才确定,那就是埃琳娜。看上去就是她那个样子——一位身材高挑、苗条的女士,穿着牛仔裤和运动鞋,浅色的金发披散在牛仔夹克后面。不过,她就为了在橱窗外面看看吗?看看陈列着的女装?这个蜜月给她带来的乏味和无聊比我想象的还要多。
她在注视那些陈列品的时候,眼神时不时地瞟向右侧。我侧过脸,看看是什么吸引了她的注意力。不过,街灯下的橱窗已经成了一面镜子,反射出她身后街道对过的凯恩。
她知道他在那儿。我深深地舒了一口气。这声音不大,埃琳娜不可能听到。不过,她还是一下子定在那里,然后稍稍转动一下身体,正好可以看到我。
她笑了。接着,她马上收敛住笑容,将注意力重新转回橱窗,打了个手心朝外的手势,示意我待在那儿别动。
她一边盯着那些陈列品,一边快速地作出一系列的动作。提鼻子深吸一口气,手指指向她右边的巷子,又做了一遍待着别动的手势,警告我巷子里有条恶狗。
她的另一组手势对我说,她会处理这件事,我可以充当后备角色。接着,手势打到一半,她停了下来。黑暗中是她缓慢展开的微笑和闪亮的牙齿。看到这样的微笑,在她回头用嘴唇表示出那个词之前,我就知道了她在想什么。
“玩玩?”
我用笑容作了回应。
如果对手没有意识到她是在玩,那么无论什么游戏都是不公平的,也没什么乐趣。所以埃琳娜先要解决这个问题。她开始用手指弹击着她的腿,把头扭向他那个方向。这表示她知道他在那儿,等待着他的下一步动作,已经等得有点不耐烦了。
尽管我看不到那条狗,可是我可以描画出他的样子——躲在胡同口处,有点局促不安,不知所措。他看见了埃琳娜发出的信号,但是又害怕自己会错了意。
她向右侧扭过头去,脸朝他那个方向,头发扫过她的后背。我不需要看到,就能够想象出她是什么样的表情。我见过太多次了。嘴唇微启,弯弯的眉毛下面,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着亮光。无论是人还是狼,这样的眼神都是在说:“喂,你不來追我吗?”
凯恩蹿出胡同口,冲得太快了,以致脚步踉跄。埃琳娜大声笑了起来。那是一种沙哑的低声的吼叫。听到这样的声音,我差点儿也冲了出去。在凯恩稳住身形的时候,她转向我,给了一个微笑。然后,她像冲刺一样跑了起来,头发在身后飘摆着。
凯恩在马路牙子上摇摇晃晃地走着,茫然盯着她的背影,一脸沮丧。人类的意识告诉他,女人朝另一个方向奔跑。这不是个好兆头。她在下一个拐角处停下来,转过身面对着他。
他从马路牙子上下来。她慢慢地往后退了一步。再进一步,再退一步。到了第五个回合,他那狼的本性被唤醒了。他意识到,对于她来说,跑开的意思不是“我想要逃跑”,而是“有本事你来抓我呀”。
他那张大脸布满了笑容。接着,又龇牙咧嘴地用手去托他被打碎了的下巴。当他抬起头来的时候,埃琳娜已经走了。他痛苦的眼神张望了一下,便奔跑了起来。
假如埃琳娜是一只狼,真的在进行这样的交配仪式的话,用不了五分钟,她就会抛弃凯恩,认为他既不够有趣也不够有能力来追她。无论哪种原因,反正他根本不值得引起她的注意。
他总是失去她的踪迹,又原路返回。或者,他瞥见另一条路上的行人,然后跟过去,直到他的鼻子最后告诉他那不是她。脱离了群居集体,狼人在人类的包围中成长,尽管能够感受到狼的本能,却不信任这些本能,不知道这些本能跟他们有什么关系。看上去凯恩完全凭着他的欲望和激情在奔跑。这些尽管有趣,却没什么用……也不太好玩。
他来回两次,撞到了我的路径上——还好,他没注意——于是,埃琳娜决定,在凯恩意识到还有第三方游戏者存在之前,结束这一部分游戏。反正,她也想将游戏带入下一个层次。以人的形态狩猎,就好像是在和这个家伙玩捉迷藏的游戏——不刺激……不好玩。
她把他带入河流下游的一个公园,然后就冲进了灌木丛中去变身。凯恩很快就追了上来,埃琳娜有意让他紧跟在她的身后。这一次,他已意识到她在做什么,便也毫不犹豫。他想透过灌木丛看到她裸体的样子,没有成功。于是,他也动身去找他自己变身的地点。
我守护着埃琳娜,直到听到了凯恩的吭哧声,确定他不會改变主意。于是,我钻进一个躲藏地,脱掉了衣裳。
我出来的时候,埃琳娜已在阴影里趴着了,尾巴拍打着地面,急不可耐的样子。看到我在几英尺以外,她发出了一声温柔哼鸣。她蓝色的眼睛转动着,说:“稳住——这可能且得要一会儿呢。”
我正在环顾四周的时候,凯恩所在的那片树林里发出了一阵沙沙的声,伴随着人才会发出的吭哧声。他才刚刚开始。
埃琳娜的头向前耷拉下来,嘴放在前腿上,发出一声深深的叹息。我轻声笑了起来,大步流星地去圈划场地去了。
我趴在一块平坦的岩石上,俯视着路面。河流的气味飘过时,我直嗅鼻子。鱼的气味搞得我直流口水。我的前爪勾住岩石,伸了个懒腰,拱起后背,伸展了一下趾甲,脚掌在断裂的岩石边缘蹭了蹭。我已经等了一会儿了。我能感觉到肌肉的疼痛,催促我起来,动起来,跑起来。
我又伸展了一下身体,从岩石边缘瞟了一眼。这是一个绝佳的出击平台。埃琳娜会沿着这条路把凯恩带过来。只要一跃,我就可以开工了。追逐、抓捕、掀翻在地——一切都很令人满意,简直不像真正的打斗。
一声低低的嚎叫划破了夜空。我抬起头,耳朵抽动着,追踪着声音的源头——一百英尺外的一只棕色的狼。凯恩向埃琳娜发出的嚎叫。他也许担心她已经放弃并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她出现了,一个苍白而瘦削的影子从阴影中悄无声息地钻了出来。凯恩发出了一声更加尖利的叫声,像一只人们家里养的狗看到主人回家之后那样,高兴得欢蹦乱跳。
埃琳娜继续向他走过去,不慌不忙,尾巴垂着,头抬得高高的。还有六英尺远的时候,她停了下来,让他到她跟前来。她的目光注视着正前方,就像女王允许她的臣民可以靠近她一样。
凯恩踱着步子,保持着距离。她的身体语言清楚无误——她在确立一种等级关系——可他不知该如何应对,还在不停地转来转去。
他没有接受邀请走过去闻她,埃琳娜便要转身走开。这又是一次清楚明白的狼的行为,不是怠慢他,只不过是在挑逗地说,“嗯,你要是不感兴趣的话……”
凯恩僵在了那里。当她把臀部展示给他的时候,他的头低了下去,颈毛都竖了起来。我一跳,站起身,趾甲紧扣着岩石。没等发出嗓子里的那声警示性的吠叫,他就跃了起来。
凯恩抓住了埃琳娜的肩膀,牙齿狠狠地咬了下去,把她甩了起来。他把她抛向空中的同时,我冲下了斜坡。她砸在地上,打个滚,一头冲向了他。咆哮声撕破了夜空。她咬住了他。凯恩发出一声尖叫。
我在五十英尺开外的地方止住脚步,仍然隐藏着自己。耳朵朝前竖着,眼睛睁得大大的,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权衡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过了一会儿,我又撤回到我蹲伏的地方。我的视线一直跟着他们,时刻准备着。一旦战况对埃琳娜不利,我就立即冲过去。
他们还打在一起,滚成了一个球,咆哮不断,绒毛飞舞,血花飞溅。我能够闻到血的气味,有他的,也有她的。她的血腥味令我的腹胃一阵抽搐。我努力赶走这种感觉,绷紧腿,站稳我的立场。
终于,埃琳娜抽身后退,嘴里发出咆哮声,低着头,颈毛直立。凯恩站起身,摇摆着头,鲜血直流。就在他缓神儿的当口儿,埃琳娜朝我这边瞥了一眼,犹豫着不知道该由她自己来了结这件事,还是继续依计行事。
我眼睛一直盯着他,肌肉紧一阵松一阵——块头是她的两倍,除非避无可避,否则她应付起来还是很费劲的。我祈祷着,希望她做出正确的选择,安全的选择。她当然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埃琳娜就是这样,常识总是会战胜自我。她撮唇发出了又一声吼叫,便朝路这边奔跑过来。
她跑到半道,突然猛地抬了一下鼻子,然后转过身,绕过一棵橡树,沿着另一条路跑了回去。我站起身的时候闻到了气味:狗和人的气味。循着气味,我看到了一个男人正在遛着一只小狗,朝这边走来。埃琳娜绕了回去,在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上穿行,避开她能够发现的每一个障碍物,努力多争取点时间。我瞥了一眼遛狗的那个人。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一条老狗缓慢地移动着,不慌不忙,旁若无人。
正当埃琳娜绕过树林外的一座房子的时候,她的身体一沉,也许是爪子踩进了耗子洞。倒没有让她失去平衡,但还是让她慢了下来。凯恩猛地往前一扑。他只咬到了一嘴尾巴毛。他因沮丧而发出的吼叫在公园里回荡着。这时,那只老狗懒散地抬起鼻子,嗅了嗅,然后回到主人身边,迈着小碎步和主人一起走着。
埃琳娜消失在那栋房子的后面。一声尖叫传来。声音非常大,连那位遛狗的老人都抬头看了看。埃琳娜的叫声——我噌地站了起来。她从房子后面冲了出来,一个苍白瘦削的身影,身体几乎贴着地面,正在全力地奔跑着。凯恩紧跟在后。
有一个身形从屋子后面窜了出来,身材比前面跑着的两位都要大。这才是凯恩——我能看出他下巴不自在的样子。我的目光回到埃琳娜和紧跟在后的新来的狗杂种这边。凯恩找来了帮手。
我蹲下来,准备从岩石上跳下去。那个老人和狗转过拐角,正好走到了我下面的这条路上,我回头看了看那条长长的路线,又看了看埃琳娜。她正越过公园,朝着那条河跑去。每跑一步离我越来越远。
刹那间的犹豫之后,我奋力一跳,越过老人和那条狗,重重地落在路另一边的地上。小狗开始尖声吠叫:嗷——嗷——嗷。老人急促地喘着粗气。他的喘息声正好配合着我的爪子落地的声音,伴着我狂奔而去。
我的第一次冲刺就接近了凯恩。不过,他不是我所担心的那个。我现在已经分辨出另外那个狗杂种的气味了——布莱恩·麦凯。就是这只恶狗,到处散布有关我那条受伤胳膊的谣言。
麦凯可不像凯恩那么傲慢自大,他是一条臭名昭著、非常油滑的恶狗。他紧跟在埃琳娜后面,而我们之间的距离正在越拉越大。
快,绕过来!把他带回到我这边来!
我知道她绕不回来。她终于还是开始改变方向,不过是往东,向着那条河,跑上了堤岸上的铁轨。在最高点上,她又开始掉头往下跑,然后又一次急转身,继续往上跑。
麦凯上了这个假动作的当,转身也往山下跑,也许是希望在她下来的途中截住她。當她又转身回去的时候,他也极力收住脚步。但是转身太猛了,失去了重心,顺着堤岸出溜了下去。
我调整了我的路线,直接扑向麦凯。他看见我向他冲下来,也一下子来了神,猛地站住了脚,完全忘掉了跟在埃琳娜后面摔倒时留下的伤痕。
趾甲在木头上发出的咔嗒声告诉我,她已经上了铁路。当我们来到堤岸顶上的时候,我看到她正沿着铁路桥飞奔。凯恩跟在后面大约五六步远的样子。我在桥边追上了麦凯。我一跃而起,扑在他的身上。我们顺坡而下,纠缠打斗在一起,翻滚着,撕咬着。连毛带肉都咬了下来。
去年,我以人的体形和麦凯恶战。多年来,我第一次被他几乎逼到了绝境。他是一流的斗士,比我小十岁。我已经到了年岁不饶人的年纪,胳膊也帮不上太多的忙。不过,以狼的身形,一切都凭着嘴咬和抓挠。这方面我有优势,知道如何利用狼的本领。我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加了解如何成为真正的狼——不管在零散的狼狗中,还是在群居的野狼中。
即便如此,这一仗也不好打。麦凯有他的仇要报。我曾经把他揍得骨断筋折、满脸是血,灰溜溜地离开了厄尔帕索。不过最糟糕的还是那些伤疤……他人格上的创伤。当他回到家,讲述我那“没什么用”的胳膊的时候,一个显而易见的疑问就是:要是他的胳膊那么不济,你怎么还打不过他?我敢肯定,麦凯编了一套他自己的理由:我也许带着狼群中的各位兄弟。可这还不过瘾。他有过打败我的机会。他浪费了那个机会。
我们翻滚着,拼命想抓住对手,真是张牙舞爪,都想对着对方嗓子给出致命的一咬。我几乎得手,可最后还是咬了一嘴毛。在我抽身回撤的当际,他用头撞在我鼻子下方。我疼得睁不开眼。我步履踉跄着,摇着头。
麦凯从鼻孔里发出一阵笑声,发起了攻击。我还在摇着头,有点分不清方向。直到最后一刻,我往旁边撤了一步,躲开。他跟着转回来。趁他转到一半,还没站稳脚跟的时候,我冲上去撞到他的肋部。他被我撞翻,我们在草地上滑落下去,穿过一片小树林,树枝发出咔嗒咔嗒折断的声音。
他拼命缩着脖子,本能地保护着他的咽喉。我于是就撕咬他的肚皮。我的牙齿撕开他皮肉的时候,他发出了痛苦而又惊恐的尖叫。他想爬起来,腿在乱蹬乱踢,爪子逮着什么挠什么,划破了我的外套,划到了我的皮肤。他的牙齿一下子咬住了我的后腿,深及骨头。疼得我想大声喊叫。不过,我硬生生地忍住了。我要是一松口,他就会逃跑。这是我证明我还没有老迈、还足够强壮,我的胳膊还没有残废的机会。这是我清除这条散布谣言的恶狗以彻底消除谣言的机会。
我咬住他的肚子,不理会他咬我的腿所带来的疼痛。为争取到撕咬的最佳时机,我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拼命往外咬拽着。他的肚子被撕开了,肠子涌了出来。我闭着眼睛,任由一股股热血扑面而来。
他后来松开了我的腿,身体扭转过去,好像还能逃跑似的。我一口咬住他的咽喉,把他甩向铁路桥的大梁。一大块肉被扯了下来,弄了我满嘴的血。我丢下他。他在地上,浑身颤抖,奄奄一息。我咬住他的后脖颈,把他提起来,丢进了下面的河里。
干净利落的了断。不过在那几分钟里,我的耳朵充血,什么也听不到。直到麦凯的尸体在河里溅起了水花,我才终于听到了埃琳娜的吼叫。我奔跑起来。我后腿上的咬伤一阵阵疼痛,不过骨头没断,也没有血流不止。好极了!
在桥的中央位置,她停下来,转身面对着凯恩。她低着头,耳朵向后,毛都竖了起来。开始的时候,这狗东西似乎还不太确定,跃上前,又退回来,像个拳击手似的,蹦来蹦去,等待时机。当我沿着铁路冲过去的时候,爪子在铁路枕木上发出了声响。于是,他摆出一个作战的架势,仿佛听到了等待已久的声响:他的帮手来了。
我慢了下来,将爪子团起来,脚步轻轻地走过去。然后,就在他的身后,我坐下来,发出一声低低的吼声。他转回身。他要是以人形站立的话,一定会仰面跌到。四腿着地,他趔趄了一下。转向我的时候,他的爪子紧紧扣着地上的石块。
我发出吼叫,亮出闪亮的牙齿。我甩甩头,血沫飞溅。他看我身后一眼,也许在祈愿这些血都是来自鸟啊、兔子啊什么的。没有看到麦凯的影子,他明白了。他急忙转身。没等完全转过去,就撒腿逃跑。刚跑了两步,埃琳娜就亮着紧咬的牙齿,怒吼着,拦住了他的去路。
我往后退了两步,坐了下来。他看看埃琳娜,看看我——挑战者,路障。他茫然不知所措。不停地回头看过来,似乎在说:“你要扑到我身上,对吧?”
埃琳娜不再等了,突然向他发起攻击。她顶撞在他的胸口,把他撞得连连后退。接着,他们便纠缠打斗在了一起。
这场战斗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凯恩惊魂未定,精神涣散,知道他的伙伴已经死了,而那个杀手就在五英尺以外,伺机给予他同样的结局。埃琳娜不断地咬破他的肋部、肩头、肚子的时候,他最多也就能够咬到一团团绒毛。
最后,当埃琳娜几乎咬到他咽喉的时候,这个胆小鬼完全尿了。他挣脱了她,想要一跑了之。埃琳娜飞身而起,跃上他的后背。狠狠地一口咬住了他的耳朵,疼得他大聲尖叫。接着便拼命拉拽,留下个破破烂烂的耳朵。他干嚎着,拱起后背。她跳到他的另一边,又一次将他拦在我们中间。
他猛地转身朝我这边跑了几步。我吼叫了几声。他看看埃琳娜,看看我,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纵身越过铁桥的大梁,跳进了下面的河里。
埃琳娜依着铁栅栏观察他状态的时候,我绕着她转了一圈,查看她受伤的情况。肋部一个长长的伤口最严重。在伤口上舔了一下,擦去上面的脏东西。我还想进一步给她做些全面的护理的时候,她把我推到了一边,认真地为我检查了一遍,嗅着、舔着我的后腿。确定那个咬伤并不十分严重之后,她走过来和我并排站着。
我们看着凯恩在下面的河水里扑腾着。
她瞥了我一眼。“还行吗?”她的眼神在问。
我审视了她一会儿,哼了一声,其实不太情愿那么做。她很利索地回应了一声,便跑向了桥的那一边。我走向另一边。
我们戏耍了凯恩一段时间。我们沿着河岸奔跑、只要他想上岸,我们就向他扑过去。当他最后终于精疲力竭的时候,埃琳娜给了个信号,然后我们就丢下了他。
接受教训了吧?也许还没有。给他一两年时间,他还会回来。不过同时,他得带着他破损的耳朵回到他的伙伴们中,而且没有了麦凯。不管他怎样添油加醋地讲述这段经历,有一个信息是明白无误的:一切照常。我没有因为一次有意的伤害而遭罪,也没有想退休和家人安享晚年。我还想再干些时候。
埃琳娜抬起头,朝我们周围的灌木丛里探望。
“别担心。”我说,“没有人会看到。”
她的手撑住我的胸口,抬起身,皮肤在黑暗中闪着亮光。她检视空气中有没有凯恩的气息。
“平安无事。”她慢慢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这些天来,我们真的要完全脱身了,才能云雨一番。”
“为什么?”
她笑了起来:“真是的,为什么呢?”
她想要从我身上下来。我抱住了她,双手搂着她的腰。
“别动!”
“嗯——”她又伸了个懒腰,脚尖挑弄着我的腿。“那么,你要什么时候来批评我呢?”
“因为在半夜出门,钻胡同吗?"
“除非你在婚礼誓言上给过我限制,否则,我觉得,我有权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不过,你真的以为我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在一条黑暗的胡同里磨磨蹭蹭地就为了买一瓶水吗?那干吗不在我的后背贴上闪亮的‘抢劫我’的标签算了?”
“嗯,你好像有点儿感觉无聊……”
“行啦。那狗混账一早就开始跟着我们。我在想办法赶走他。”
“什么?”
“是的,我知道,我应该提醒你。我后来意识到了那一点。可是你是那么尽力地策划着我们的蜜月,我不想让那混账毁了蜜月。我以为,我可以在你注意他在周围嗅来嗅去之前给他留下个记号,把他打发走。”
“哦。”
我努力让我的声音听上去像吃惊的样子,脸上也是一样的惊讶。可是她专注的眼神盯着我,眼睛眯缝着。
“你知道他在跟着我们。”
我耸了下肩,想表现得无辜的样子。
她打了我的胳膊一下。“你就是想让我接受责备,而你却只字不提,是吗?”
“哎呀,是的。”
又是一下。“那也是你今天吃晚饭的时候出去做的事儿,对吧?打碎了他的下巴。我以为他的下巴就那样怪呢。而且我肯定,我们从餐馆出来的时候,我闻到了血腥的气味。”她摇摇头,“沟通。我们要时不常地沟通沟通。”
我动了一下,把胳膊枕在头底下。“现在怎么样?这次旅程。你感觉无聊?”她开口想要反驳的时候,我的手盖住了她的嘴。“除了在酒店的房间里窝着、在树林里跑跑、追追野狗,真没什么可做的。这样的事儿,虽然很好玩,可是哪儿都可以做到。所以我在想,也许是时候考虑考虑第二次蜜月了。”
她哈哈地笑了起来。“这就已经想着啦?
“我想,我们值得再过一次。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收拾收拾,回家和孩子们一起待几天,然后再次出发。到一个我们可以窝着不出门,可以在树林里奔跑而又不用担心遇上野狗之类的地方。阿尔艮钦的小木屋……”
她依偎着我,飘摆的头发像帷幕包裹着我们。“那不是你第一次提出来的时候,我建议我们去的地方吗?”
“我当时以为,你只是为了让我更好做。我们随时都可以租到小木屋。我想让这一次与众不同,非常特别。”
“这次是很特别。我被人跟踪、追逐、攻击,我不得不把那个块头是我两倍大的狗杂种打得屁滚尿流。”她低下头,嘴唇摩挲着我的嘴唇。“绝对非凡的丈夫给我的绝对非凡的蜜月。”
她伸手搂住我的脖子,翻滚过来,把我拉到了她的上面。
(本文出自《狼人法则》群众出版社)
(插图:木 犀 责任编辑:古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