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满强 1975年生于甘肃静宁。著有诗集《一个人的城市》《个人史》《画梦录》,随笔集《尘埃之轻》。参加诗刊社第二十四届青春诗会。毕业于鲁迅文学院第十九届中青年作家高级研修班。曾获得“黄河文学奖” “《飞天》十年文学奖”等多种奖项。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甘肃诗歌八骏”之一。
鸡鸣三省
鸡是国人最熟悉的物种之一,也是餐桌上的常客。
举世闻名的甘肃天水大地湾一期文化中,就存有距今八千年左右的家鸡的骨化石。而距今三千年甲骨文中,也明确有“鸡”字存在。这说明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养鸡的国家之一。我的老家距离大地湾不过半小时的车程,这里出产的土鸡,以其色纯、体大蛋多、肉质细嫩而名列全国地方名优品种之一。
有了好食材,自然就有了好吃法。乡人烹鸡,多以清炖、爆炒为主,这几年新疆大盘鸡、辣子鸡的做法也日渐为年轻人所喜欢。
而这些吃法之中,最受乡人喜好且名气最大者,当属烧鸡。
据《静宁县志》记载,烧鸡制作,始于明代,兴盛于民国年间。改革开放后,有河南、陕西及本省定西平凉等地常派人来静宁学习烹制之法。岁月流转,许多美食都渐渐成为人们心中遥远的记忆,而静宁烧鸡却长盛不衰,且近年来产量有不断增大的趋势。行走在静宁的大街小巷,烧鸡店比比皆是。甚至在兰州、平凉、西安,也有以“静宁烧鸡”为名的店铺。究其原因,这可能与静宁交通发达,过往商旅比较多有关,但最主要的,还是静宁烧鸡那让人欲罢不能的味道。
这种在陇东地区家喻户晓的美食,其实是卤鸡。
卤鸡的奥妙,在于卤汤。制作烧鸡的卤汤,一般选用白胡椒、丁香、大料、桂皮、草果、小茴香等香料,这种汤可以持续使用,每次卤制烧鸡时,在老汤中加入清水,制作完之后,保留一部分汤汁作为下次的引子。老字号烧鸡作坊的卤汤,有的甚至达二三十年之久,而且都有各自的配方。据说,有些卤汤中是加了名贵中药材的,具体加的哪种药材,属于商业秘密,是秘不示人的。但总体来说,卤汤越陈,做出的烧鸡味道越醇。我曾暗自揣想,这大概和老壶泡新茶是一个道理吧!
静宁烧鸡讲究“宰鲜、煮鲜、卖鮮”。待卤汤烧开之后,将肥嫩相间、宰杀干净的生鸡按照汤的多少比例下锅,大火烧开滚透,再用文火慢煮。三小时左右,浓郁香味已然弥漫开来,这时候,一只只色泽明亮、热气腾腾、鲜嫩可口的烧鸡就可以正式出锅了。这烧鸡,或路途食用,或馈赠亲友,莫不为人称绝!有人曾赞之:“闻香千里外,味从鸡肉来。”
作为地道的静宁人,我吃烧鸡的历史还是很晚的。上初中的时候,在县城工作的堂姐有次买回来一只烧鸡孝敬爷爷奶奶。那时候家里人多,生活困难,即便是有好吃的,也只能留给老人,娃娃们只有流口水靠边站的份。后来看电视剧《平凡的世界》,青年孙少安因为媳妇将家里给奶奶留着吃的白面,做了馍给自己吃的时候,气极了想捶媳妇的情节,我唏嘘不已。但凡经历过困苦生活的人都知道,那绝非杜撰,而是当时农家生活的真实折射。
因为小时候生过病,身子弱,奶奶疼我,看我站在堂屋的门槛上不走,便分给了我一截翅膀。我清晰地记得我在啃鸡翅的时候,其他姊妹们羡慕的眼神。那个味道,简直觉得就是天底下最美好的味道了,让我终生难忘!两年后,去县城上高中,周末闲逛时,偶尔经过烧鸡摊点比较多的车站一带,看着过往的旅人围堵在店门前,抢购烧鸡,我也只是远远地看一下,摸摸口袋里仅有的生活费,然后生生按下喉咙里将要伸出的馋爪来,决绝地走开。那时候想,等我自己挣钱了,一定要买一只烧鸡尝尝,以解这心头之“恨”。或许,对于像我这样出身农家的人来说,那时候上学的动力,仅仅是源于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吃一只烧鸡罢。
大学毕业之后,命运轮回,我又回到了小城,谋到了一份安身立命的差事。领到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毫不犹豫地一路小跑到县城东关,买了两只烧鸡:一只通过班车捎给了在乡下的父母,另一只当作晚餐。我一顿居然给吃光了,总算是狠狠过了一回吃烧鸡的瘾,也是了结一个多年的心愿。
静宁烧鸡名气大,喜欢的人自然不在少数。工作后,有时候去外地,总要给师友们带上几只作为礼物。为此,还闹过一个误会。
有一年去兰州出差,顺道给《飞天》的原编辑、诗人李老乡带了一只烧鸡。老乡是我的恩师,大学时代给我指点过写作,对他一直是心怀感激的。进门的时候,见他办公室里还有个年轻人,老乡说是兰大的研究生,在他那实习。就淡淡地打了个招呼,在办公室喝完老乡先生浓浓的一杯陇南龙井之后,我放下烧鸡,就起身告辞了。
学生给老师带点礼物,原是情理之中的。但可能因为我当时没怎么理会那实习生,怠慢了他,让他心怀芥蒂。多年之后,我看到他写的一篇《甘肃70后的诗歌迹象》文字,居然把我描写成了一个一手拿着烧鸡、一手拿着诗稿去找老乡老师的市侩之徒!我气不打一处来,立即给他打电话求证。谁知那家伙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静宁烧鸡陇上闻名,你就不能给我带一只?我听他这话,又好气又好笑。我凶他:你要吃烧鸡就言喘一下嘛!在文字中损我做甚?到后来,居然和他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烧鸡吃得多了,便发现了一个秘密:腿、翅膀、脖子是比较好吃的,最好吃的部分,则非“鸡爪”莫属。外地人多美之为凤爪。鸡爪上自然也是卤过的,肉少,但味足,茶余饭后,啃上三五个鸡爪,那滋味,简直是岂有此理!在静宁,鸡爪是单独出售的,并不和烧鸡一起售卖,一斤鸡爪的价格,相当于一只烧鸡,可想它受欢迎的程度。
日常之中,我还是个伪球迷,每每到世界杯、欧锦赛这样需要倒时差的重大赛事,我都提前备上一斤鸡爪、一罐啤酒。赛事开打后,在小几上摆开来,边啃,边饮,边看。啃鸡爪是个技术活,须得十分耐心,方能啃得干干净净,不做丝毫浪费。有时候看球,看到尽兴处,一不小心,不免连爪上骨头都吞咽下去,待发觉时,已悔之晚矣!诗人郭晓琦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每次去兰州,都要勾引他痛饮一场。次数多了,他的夫人就有意见。但我发现了一个秘密:郭夫人最爱吃静宁鸡爪!后来每次去,都要给她带上一包。晓琦在电话里这般一说,夫人就在那端松口,许可我们去喝一杯,只是临了还要叮嘱一番:“千万不要喝多,丢了我的鸡爪爪!”
行文至此,得解释一下题目的意思了。静宁地处陇东,和宁夏接壤,距离陕西地界也不过一百公里,作为地方名优小吃的静宁烧鸡,在这一带享有极高的知名度,但凡在国道312线上穿行的人,若是提起静宁烧鸡来,或多或少是有些故事的。这几年我在外面游走,一些朋友问我是哪里人,当说到“静宁”二字的时候,他们的第一反应都是:你们的烧鸡好吃!
炒拨拉
但凡来过甘肃的人,大都知道张掖。这个丝绸之路上的重镇,不但是甘肃的粮仓,更以亚洲最大的室内泥塑卧佛,世所罕见的明代手书金经、丹霞地貌而闻名于世。
但若是提到山丹,估计知道的人不会很多。
其实,山丹也是有来历的地方。抛开它的历史文化遗存不说,单说这里的大马营草原,它横跨甘、青两省,地势平坦,得益于祁连雪山的滋养,水草丰茂,是马匹繁衍、生长的理想场所。公元前121年,西汉骠骑将军霍去病在这里设立马场,之后,这里就一直是皇家的牧马之地。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山丹军马场仍旧稳居亚洲最大、世界第二的军马场的位置。
戊戌年十月下旬,和朋友们去马场晃悠。在马背上颠簸了三小时,回到县城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一干人又冷又饿,去寻食儿。当地的朋友有些自豪地推荐他们的名吃:炒拨拉。并信誓旦旦地称:你们出了山丹,绝对吃不上正宗的炒拨拉!十年前我曾来过一回山丹,喝过马场产的青稞酒,吃过这里的手抓羊肉,但炒拨拉这个名儿,还真是头一回听说。我是一直对新鲜事物怀有好奇心的人,便欣欣然前往。
一干人七拐八弯,到了县城小吃街,逼仄的巷道两边,一溜儿全是各色小吃,夜晚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烟火气息,这让我有点兴奋。我瞅了一下,卖炒拨拉的不下四五家。朋友是这里的常客,和老板娘打过招呼之后,就径直进了熟悉的门店。
落座。老板娘倒了杏皮水,清点了一下人数之后,就开始麻利地准备食材。
喝杏皮水的当儿,我瞅了一下,地下一溜儿排着三个小火炉,炉子旁有手摇鼓风机,炉上各置一直径一米左右的铸铁鏊子。铸铁鏊子表层乌黑发亮,应是常年食材浸渍的缘故。
炒拨拉的主要食材其实是羊杂,诸如心、肺、肠、肝、腰花、肚子等,先将原料洗凈、切好,再佐以皮牙子、大蒜、青红椒、葱段、辣椒粉、孜然等辅料,置于铁鏊子的周围。
看老板娘做炒拨拉其实是一个很享受的过程。
待原料备齐之后,一干人都拿了小板凳围着小炉子坐了,老板娘也坐下来。将一坨大油置于铁鏊子中间,大油遇热,瞬间融化。但见她左手拉动鼓风机,右手开始用锅铲有条不紊地拨动食材,来回拨拉。火苗霎时间呼呼地蹿将起来,有几秒钟,整个铁鏊子上都被熊熊的火光所完全覆盖。高温在将食材迅速变熟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留了食材的鲜味。
在老板娘拨拉食材的当儿,问她为什么要用大油。答曰:大油和羊杂碎在一起,能产生一种奇妙的味道,用植物油或者羊油,就没有这个味儿啦!而羊油就有些膻腥味,一般人很难习惯。那老板娘,极似隐匿民间的武林高手,交谈并没有影响她手上的动作,信手翻转之间,一道令人击掌叫绝的美食已然诞生。
四五分钟的工夫,浓浓的香味已经弥漫了整个小店。老板娘看我们人多,又在铁鏊子上加了一些切成长约一寸、宽约一指的白饼,继续摇动鼓风机,来回拨拉了两分钟,就招呼我们开吃。
这就好了?
我有些狐疑地看着山丹的朋友们。他们催促我赶紧动筷子。便赶紧夹了一块送进嘴里。好家伙,果然名不虚传!辣椒和皮牙子让羊肉有了一股清香,混合着麻辣之味,肥而不腻,麻中带甜。一帮人七手八脚,霎时间便吃得热火朝天。有人吆喝着要上酒,说是炒拨拉加上扎啤,乃是世间绝配。我因为持续几日大醉,不敢恋战,在他们咋呼的同时,抓紧时间低头猛吃。
作为西北人,我是极喜欢这种吃饭场景的。大家随意围着炉火坐下来,你一筷子,他一筷子,烟火缭绕间,似乎人的内心也打开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在迅速缩短。在宋之前的很多时间里,国人一直奉行的是分餐制,分餐制体现的是长幼尊卑的思想,南唐著名的《韩熙载夜宴图》中就清晰地记载了这种场景,韩熙载和其他四名朝廷官员在一起听着小曲儿宴饮。韩熙载与其中三个坐一桌,另一个坐小桌,由此推断这几人的身份地位是有区别的。比起分餐制,我更喜欢合餐制,这种更具有市井味的方式,体现了平等、分享的理念。新疆的大盘鸡、川人的火锅、我老家的暖锅,都和炒拨拉一样,有着这种团圆和谐的意味。
说起来,炒拨拉在山丹出名,大概与军马场有着莫大的干系。山丹军马场是为国家作出过巨大贡献的地方,随着时代的变迁,军马已经彻底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很多牧马人也都改了行当,他们的后代也大都迁居城市,不愿再回这里。但羊群、牛群、驴群仍旧在这片草原上游荡,吃草,繁衍生息。只要马场上的羊群还在,炒拨拉就会一直存在下去,并会一直撩拨着我们的肠胃和眼睛。
饭罢,和朋友聊起炒拨拉的来历。说是山丹扼着河西走廊的咽喉,以前是兵家必争之地。大概是元代,蒙古和西夏军队作战,蒙古马战死之后,马肉都让当官的吃了,剩下的内脏分给了士兵,士兵们就地取材,用盾牌烧了食用。到后来,当地的牧民就用牛羊的内脏作为主要原料,加以改良,终于成就了今天的炒拨拉。
不承想,当初蒙古士兵的无奈之举,倒成就了今天丝路上一种让人念念不忘的美食。
其实,和炒拨拉一样,世间诸事,大都是阴差阳错的结果。
灶膛里的吃食
老家的柴火灶膛,是我最惦记的地方之一。
西北乡下,除了冬天拉一些煤炭取暖之外,为经济实用计,做饭、填炕大都就地取材,用玉米、小麦、黄豆等植物的秸秆、小树枝等,我们叫穰柴。烧穰柴有两个好处,一是物尽其用,不浪费;二是做完饭之后的灰烬,还可以烧东西吃。
这回要说的,就是灶膛里曾经吃过的东西。
洋芋是灶膛里的常客,只要你愿意,一年四季都可以吃,但最适宜的还是从农历七八月到过年这段时间。洋芋刚挖出来,水分比较多,适合烧着吃。整个洋芋洗去泥巴之后,丢在灶膛的灰烬里,埋好,过上一个小时左右,用火棍拨拉出来,放在地上轻轻甩打几下,吹掉上面的灰,讲究的,会耐心剥了皮,不讲究的,皮也不剥就直接开吃。
那时候的李家山,彩色电视很罕见,黑白电视也仅有三两台。晚饭后,听着村子有电视的人家《西游记》的前奏音乐响起来,像我等小娃,心里就像猫在抓一般,顾不上饭还没吃完,丢下碗就往外跑……父母在身后端着半碗剩饭边喊边追的时候,人已经跑得没影儿了。等到两集电视剧看完,摸黑回得家来,肚子已经咕咕在叫,悄悄开了厨房的门去摸东西吃。母亲白天干活累,已经睡下了,听见我在找吃的,就喊:“馋嘴猫,吃的在灶膛里!”那时节也顾不得用火棍来拨拉了,直接伸手刨出已经烧好的洋芋,往嘴里塞。在烤串还没有流行的时代,灶膛里的烧洋芋就是最好的消夜。
春节过后,天气变暖,窑里的洋芋开始出芽,就不好吃了。
夏天灶膛里能烧的,似乎只有七八成熟的麦穗。麦子是比较金贵的食物,烧了吃,会遭父亲的责骂,觉得是在糟蹋粮食,所以,不敢大张旗鼓,只能偷偷摸摸进行。一般是下午放学的时候,看看四下没人,就在路边上找一块长势较好的麦地,迅速揪一把穗子长、颗粒饱满的麦穗,带一点麦秆最好。将麦穗在脖子处扎紧,放在书包里,然后大摇大摆地回家去。瞅着家人吃完饭,母亲洗锅的当儿,放进灶膛里烧。母亲脾气好,疼我,即便是看见了,也只是笑笑,并不加以责罚或者给父亲说。
烧好的麦穗,用手掌搓出麦粒儿来,吹去上面的麦衣,焦黄的麦子颗儿,嚼起来,有一种近乎神奇的香甜。后来听父亲闲聊,三年困难时期,他们饿得不行,也都这样烧了青麦吃。长大后,才知道烧青麦还是一味中药,名曰“浮小麦”。元人罗天益《卫生宝鉴》中记载:“浮小麦不以多少,文武火炒令焦,为细末,每服二钱,米饮汤调下,频服为佳。一法取陈小麦用干枣煎服,可治盗汗及虚汗不止。”清人吴世昌《奇方类编》中则说:“浮小麦加童便炒为末,砂糖煎水调服,可治疗男子血淋不止。”至于治哪的血淋不止,吴先生没说。
秋天能烧的东西就比较多了,刚刚成熟的玉米棒、青皮核桃都是灶膛里的常物。
玉米棒要把外面的粗皮剥掉,只留最里面的一层细皮,在尾部用一个细铁棍插了,伸到灰烬里。这样烧出的玉米,除去了多余的水分,焦香可口,很有嚼头,还不粘牙。核桃则是从树上打下来之后,直接埋进灶膛里。心急火燎的小娃娃,不等完全熟透,就从灰烬里拨出来,稍微用劲压一下,皮就破了,白嫩的核桃仁冒着热气,入口香而不腻,那滋味儿,和晒干了的核桃不可同日而语。现在,我的老家全种上了苹果树,据说烧苹果的味道也相当不错,但我从来没有尝试过,那么红润鲜嫩的苹果,放到灶膛里烧了吃,简直是暴殄天物。
灶膛里的吃食当中,最让我难忘的,也是平时难得一见的,是烧麻雀和烧“火棒”。
烧麻雀一般是在冬天。寒冬腊月,室外滴水成冰,一夜之间,老天忽然就给村庄里捂上厚厚一层雪。正是农闲季节,父亲一般在捻麻线,母亲则在给我们做过年的新鞋。雪太厚了,孩子也无处可去,就在院子中间扫出一小块空地来,用长绳子绑了半截木棒支起筛子,筛子中间放一些谷物杂粮。然后将门窗半掩了,手中拽着绳子的一头,等着麻雀们来自投罗网。麻雀们知道那分明是个陷阱,但无处可寻食饵,便派胆大的做了先锋,去筛子边上试探。这时候你不能心急,让它自顾自地吃,屋檐上的、电线上的其他麻雀看到地下的那一只安然无事,就会陆陆续续都飞下来抢食,有些麻痹大意的,自然就进了筛子底下。说时迟那时快,正在它们吃得欢快的当儿,躲在门窗后面的我们赶紧拉绳子,麻雀骤然飞起,慌乱中总有几只会身陷囹圄。
罩住的麻雀,用糊状的泥全身抹了,就可以放进灶膛里烧。不一会,肉味就在屋子里蔓延开来。这时候父亲就放下手中的活计,将泥皮弄开来。麻雀的毛都粘在了干泥巴上。再取出它的内脏,然后开吃。麻雀多的话,大家都能分一点,如果仅仅一两只,就是家里最小的男孩吃,其他人只能眼巴巴看着,闻着香味将口水硬生生咽回去。麻雀肉虽不多,但极香。
烧“火棒”则是有讲究的。
那时候农村里缺医少药,一般是谁家的娃娃不安生(生病)了,除了讲点迷信之外,大人就会烧“火棒”给孩子吃。在放了酵母的小麦面粉中,加入胡麻油和鸡蛋,反复擂,擂到硬度差不多的时候,就滚成棒,胳膊肘般粗细长短,然后就直接埋在灶火里焖熟,吹去上面的灰尘,吃。有些手巧的人家还会用小麦白面做成面娃娃,像不倒翁,脖子上系上红线,埋在灶火里,闷熟,小孩吃后,据说病就好了。小时候,村里老人常这样做,据说是祖辈传下来的。这样做出来的烧“火棒”,外焦里酥,完全将面粉的香味激发了出来,一口下去,口舌生津,回味无穷。依现在的眼光来看,应该是烤炉没有发明之前的土法面包罢。在我身边,许多人的童年都曾被它独特的香味所俘虏,本来活蹦乱跳的,但喜欢装病,为的就是吃一回“火棒”。
后来去新疆,曾见过维吾尔族人烤馕。其实馕和烧“火棒”异曲同工,只不过他们更专业一些,将小小的灶膛换成了专门的馕坑。
这些灶膛里的吃食,有几样我也是很多年没有吃过了。每次带孩子们回乡下,我都怂恿他们各样都试一试。潜意识里,我大概希望他们能通过这些细节,时时记起那遥远的李家山。
端午之味
一年之中,除了正腊月之外,最喜欢的,要数端午前后的这段时间了。
这时节,陇东一带的气候,像一个情绪渐入佳境的中年人,趋于稳定。燕子开始在屋檐下垒窝,庄稼们比赛似的,憋足了劲儿生长。空气里弥漫着一种透明的清香,那是青草和野花们的气息。端午前后,也是春种和夏收农忙的间隙,大戏在各村轮流上演,村口经常聚集着走亲戚的人,秦安过来的小货郎,晒太阳的老年人……乡村的初夏,安静之中,有着那么一股让人迷恋的生机。
喜欢这一段时间,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端午节的小吃。
每年的端午,照例,学校是要放假的。清晨,还在睡梦之中,就听到父亲担水回来,倒水入缸的声音。这时母亲会喊我们起床,给每个人手上、脚上绑上五颜六色的“花线”。那时候家里困难,绣有“五毒”的荷包只有一个,哥哥戴过,姐姐戴过,我也戴过,最后轮到妹妹戴,好多年了,荷包仍然鲜艳如初。做好这一切后,母亲去厨房劳作,我们姊妹则兴冲冲洗了脸,穿上新衣服,上山,去喇嘛骨堆采艾草、折柳枝。我们分工明确,我爬树利索,上柳树折枝条,哥哥在地下接应。我爬上柳树的时候,看到姐姐和妹妹正在田埂上弯了腰拔艾草……荷包在妹妹胸前垂下来,像一朵盛開的花。
等我们回来,将艾草和柳条儿在门楣上逐个插好,母亲就招呼我们吃花馍和甜醅。花馍馍不多,一人两个,碗口那么大,母亲在上面用顶针压出了好看的图案,点上了不同的颜色。这种好看又好吃的馍馍,是小麦面粉发酵之后,兑了干面烙制而成的,和面的时候加了鸡蛋,咬一口,酥软、爽口,带着一股小麦特有的香。我舍不得吃,端午当天吃一个,另一个,舍不得吃,小心翼翼地放进书包,藏起来,留到第二天带到学校里去吃。在学校里吃,其实还有点显摆的意思,是在晒母亲的手艺和家境。课间,小伙伴们拿出各色的花馍馍,要是谁过早吃完了,就只能干看着,是很伤自尊的事。
比起花馍来,我更迷恋甜醅特有的味道。
端午临近的时候,母亲就开始做甜醅。将莜麦和小麦簸干净之后,放在石臼里舂皮,去皮之后的粮食,放到锅里煮熟,在案板上晾到仅剩余温之时,撒上从货郎处买来的酒曲儿,然后搅拌均匀,装在盆子里,上面捂上衣服或者被子,放在我睡的土炕上。那几个晚上我有些小兴奋,睡觉总是半睡半醒,唯恐睡熟不小心弄掉盆子上面的衣物,致使甜醅发酵不好,变酸。经过三天的发酵之后,端午节的早上,母亲像举行一个盛大仪式一样,揭了盆子上面的衣物……一股带着浓郁酒香的味道扑面而来,让人有些迫不及待。我眼巴巴地瞅著母亲,她用勺子尝一口,从她的脸色,常能判断出这甜醅是否做成了。做成功的甜醅,莜麦和小麦颗粒晶莹发亮,带着一股清爽的甜味。母亲看我那馋样儿,用勺子敲一下我的头,笑道:还能少了你这“尖嘴蚊子”(因为贪吃,父亲给我起的绰号)的!
但也不给我多吃,就一碗,她怕我吃醉。
一大盆甜醅,我们一家八口人,一顿也是吃不完的,母亲担心它继续发酵变酸,就会加点水,放在锅里熬了。这种带汁儿的甜醅,可以存放好几天,每每放学回家,我都要盛满满一碗,先解馋,一碗清凉、醇香、回味悠长的甜醅下肚,才吃正饭。
其实,甜醅也不是吾乡独有的食物。在甘肃一带的农村,端午节的时候,几乎家家户户都是要做的,在节日里,和南方的粽子有着同等的地位。关于它的来历,已经无处可考,但当地有一个传说,说是在清朝早期,六盘山一带的人民生活贫苦,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康熙帝有次来六盘山地区微服私访,去了一个王姓贫苦人家,看到她家的六个孩子赤着身子,在舔食麦秸编织的钵中的煮莜麦,就问他们在吃什么。随从的官员不敢如实回答,就灵机一动,应答说:“舔钵。”康熙帝有感于这里人民生活的困顿,回京之后,下旨免了六盘山一带的苛捐杂税。人民感激他的恩典,就专门送了一盆煮莜麦给康熙,谁知由于路途遥远,再加上天气炎热,这盆煮莜麦到了京城之后,已经发酵,变成了弥散着浓烈酒香的可口食物。康熙尝了一口,龙心大悦,呼之曰: “好舔钵!”这事在六盘山地区传开之后,就成了“甜醅”。
在我看来,这个漏洞百出的传说,其实寄予了吾乡人民内心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即便是最普通的吃食,如果和帝王将相能攀上一点关系,便成了尊贵和美好的象征。实际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甜醅被赋予了更重要的意义,端午的时候,老家里是家家户户要走亲戚的,尤其是过了门的女子,带给娘家老人的礼物里,就有自己动手煮的甜醅。在孝敬老人的同时,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自己的日子过得相当不错,娘家是可以放心的。
而现在,这种以前只有节日才吃的美味,成了随时能够享受的地方小吃。兰州的大众巷里,有许多专门卖甜醅灰豆汤的小店,夏天的时候,常常见外地的游客三五成群地围坐了,饶有兴味地小口啜着甜醅,用一句兰州话说:“那个满福啊!”我居住的小城里,有个回民小贩,每天清晨九点左右,总会推着自行车,走街串巷拉长了腔调喊:“甜——醅子!”那韵味十足的吆喝声,像是一道闪电,瞬间会照亮我内心温暖的部分。
麻腐盒子
乡村里的每一个节日,其实都是小吃的狂欢。
正月十五点灯盏,灯盏是自家用荞麦面捏成的,有各种造型,十二生肖居多,里面放上一勺清油,各自拿了自己的属相,点完之后,舍不得吃,要放上几天,才吃。二月二吃炒豆子,小伙伴的兜里都装了各种豆子:大豆、小豌豆、黄豆,有一种黑色缠丝的黄豆,特别好吃,嚼的时候,有种油性的韧劲。端午要吃甜醅;中秋夜,除了吃苹果、梨等水果,还要杀一只土鸡,烙一些月饼,月亮升起来的时候,要在院子中央放了盘子,盛了各色果品,燃上香火,祭奠神灵之后,才可以吃,我揣摩,大概是感谢神灵保佑五谷丰登的意思吧。
农历十月初一,是给逝去的先人送过冬衣服的日子,也是吃麻腐的好时节。
送寒衣是乡里的旧俗,西北尤为隆重,据说是由孟姜女哭长城而来。我的老家静宁,古代是边防之地,秦长城在这里蜿蜒曲折几百里。这些熟土夯筑的防御工事,如今在岁月的吹拂之下,变成了低矮的土墙,但送寒衣的旧俗却是千年不易。到了这一天,昔日车水马龙的小城忽然就变得安静委顿下来,许多人都要回乡下去,给先人烧点纸,送上亲手剪制的纸衣服。有些路途遥远,不能回家的,就在城市的十字路口或者城隍庙里跪了,隔着千山万水,给祖先送温暖。寒衣虽说是纸做的衣服,却是寄予了子孙后代对先人的怀念和温度。
从先人的坟地回来,一家老少盘腿坐在热炕上,晚餐端上来了,众人眼睛一亮:是麻腐。
麻是中国本土植物之一,《诗经》里就有关于麻的记载:“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写一个女子,在青青的麻地里等待情人的忐忑场景。这种从《诗经》里走出的古老植物,在我的老家有着广泛的种植,不仅给乡人提供了油料、绳索、柴火和麻鞋这些日常用品,还为乡人提供了一种特殊的美食:“麻腐”,因其含麻酱,形似豆腐,故名。《东京梦华录》里将它列为四季名馔的夏月之首,我很疑惑宋朝人吃的麻腐和我吃的是不是一回事。
麻腐做起来也有些麻烦。先将果实如蜂巢一般的麻稞儿在场院里甩下麻籽来,晒干。用筛子挑选出干净饱满的麻籽,用石磨耐心磨了,双手捏成团,攥净麻油,加水,搅匀,用细箩虑去皮壳等杂质,这个过滤过程要反复两三次,确保杂质完全滤净。之后就将汤汁放入锅内烧沸,边烧边用勺子舀了浇。这个环节和点豆腐的方法大致相似,只不过豆腐要用浆水或者石膏来点,而麻腐不用这些东西。待麻腐在锅内飘起来,凝成团儿之后,就可以捞出来,再撒上葱花、盐等调料炒成馅儿待用。
馅有了,还得有皮才好。将发酵好的小麦面团儿,擀成圆形的薄饼,一指来厚,在一面抹上麻腐,折起来,呈巴掌大的半圆形,边上压成花纹状,放入锅中烙制,待面饼两面皆呈焦黄色时,就可以出锅,这样的麻腐饼,乡人叫“麻腐盒子”。乡下最常见的吃法,是蘸了加入浆水的蒜泥趁热吃,既保持了麻特有的香醇,又有浆水和蒜泥的酸辣,一口下去,仿佛世间最美的味道都集于此了。
麻腐饼子馍瓤绵软,富有营养,是老年人最钟爱的小吃。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十月一过完,母亲总是要做几顿,但我们孩子就吃不上了,是专门给老人吃的。但是现在,作为时令性地方小吃,它越来越受到了年轻人的喜爱。在六盘山下面的静宁、庄浪、秦安一带,每年到农历十月之后,总有农民用新鲜的麻子磨成麻腐,用铁皮桶挑了到市场上售卖。一些从农村里连根拔起的人,也可以买回来自己做,一解口齿之馋。到了春节过后,麻子就陈了,做出来的麻腐就没有了鲜嫩之味。
父亲在世的时候,在果园边上,玉米垄边,总是要种些麻的。父亲走后,母亲一个人守着老屋,总是不肯到城里来。家里的果园给了大哥种,母亲只留了几分地,种些蔬菜。夏天回家小住的时候,我在菜园里溜达,发现园子的一侧密密麻麻长着几十棵麻,很是繁盛的样子,问母亲还种这些做甚?母亲笑而不语。今年十月初一,我在外地出差,大哥前一天打电话问我回来给父亲送寒衣不?说是母亲正在磨麻子,做麻腐饼子呢——
电话这头,我竟无语凝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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