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青蓝 孙美
〔内容提要〕开放式创新环境下,企业的各利益相关者已经成为企业的创新源泉。本文选择403家披露了社会责任信息和研发信息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上市公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其创新水平的影响。并使用润灵环球的社会责任评分代表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责情况,企业专利申请数量代表企业的创新水平。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当期、滞后一期、滞后二期、滞后三期对研发创新水平有促进作用。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开放式创新
注:孙美系本文通讯作者
2015年11月15日,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世界经济长远发展的动力源自创新”。作为创新主力,企业的创新经历了封闭式创新向开放式创新主导的转变,在开放式创新的模式下,各利益相关者就是企业进行开放式创新的源泉(王海花,彭正龙,2010)。企业通过向各个利益相关者履行责任、沟通信息、共享资源,进行无形资产与人才的交换,提升了创新水平。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看,企业想要存续发展,需要对环境、社区、消费者、员工等利益相关者负责。企业通过履责,与各利益相关者不断共享和交流资源,获得更多的创新助力。如企业为了达到国家对排污的新标准,极有可能自主研发一项更环保的生产技术,企业通过对环境和对国家履责,提升了创新水平。王海花通过对宝洁公司的案例研究得出企业对利益相关者承担社会责任可以促进开放型创新网络的建立(2010);李春涛通过对2010—2014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创新与社会责任的研究分析,得出了社会责任可以促进创新,且这种促进作用在非国有经济发展良好和位于政府与市场关系良好的上市公司中更为明显(2017)。据此,笔者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将会促进其创新水平。
二、研究方法
(一)数据与样本
本文选取2014—2018年中国上市公司为样本,剔除*ST和ST公司,剔除金融行业的上市公司,剔除所选变量存在缺失值的公司,一共获得403家上市公司的2015条研究数据。本文所用的财务数据均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企业社会责任评分来自于润灵环球数据库。本文参考李春涛(2017)的做法,选取创新性最好,价值最高的上市公司专利申请数量代表企业的创新能力。CSR是跨期数据。目前,许多研究证实了企业规模对创新有正向促进作用(周黎安,2005),而企业负债水平对创新有抑制作用(李春涛,2015)。变量说明见表1所示。
(二)模型设定
为了检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上市公司创新水平的影响,本文选取创新水平作为被解释变量,CSR作为解释变量,公司规模和企业负债水平作为控制變量,构建了如下回归模型:
以上模型中,t指的是2014—2018年的期数,i指的是滞后的期数,i的取值为0,1,2,3。
三、实证分析
(一)描述统计分析
从表2可以看出,企业创新水平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9.673,平均值0.993,说明上市公司创新水平差距较大,部分公司还有极大的提高空间;CSR的满分为100分,所选样本平均值为43.783,处于中间水平。
(二)相关性系数矩阵
从表3可以看出,所选样本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社会责任与专利申请数量呈正相关。本文进行了共线性检验,VIF的均值为1.241,且都不超过2,模型基本不受多重共线性的干扰。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创新水平的回归结果
从表4可以看出,当期、滞后一期、滞后二期、滞后三期的社会责任(CSR)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说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创新有促进作用,与李春涛(2015)的结论一致,这证明了本文的研究假设是成立的。总资产(Size)的系数为正,当期在5%的水平上相关,滞后一期、滞后二期与企业创新水平在10%的水平上相关,说明企业规模越大,越容易获得创新水平的提高。企业负债水平(Lev)的系数为正,在当期与创新在1%的水平上相关,在滞后一期与创新在5%的水平上相关,这与部分学者的研究相背离,说明存在上市公司通过负债进行技术研发的情况。
四、研究结论与相关建议
本文利用中国上市公司2014—2018年的数据,研究了上市公司创新水平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通过实证分析,本文发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创新有促进作用。笔者认为,面对资源逐渐短缺,竞争不断加剧的发展困境,创新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在开放式创新主导的时代里,企业不能仅仅依靠内部资源进行低效率、高成本的创新活动,而是要加强与各利益相关者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对利益相关者履行应尽职责,获得创新水平的提升。同时,企业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引下,发布尽可能详实的社会责任报告,如实披露企业履责情况,促进社会责任学科的发展,使其可以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