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问题的思考

2019-09-10 18:12楚天宇
商讯·公司金融 2019年12期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管理

楚天宇

摘要: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调控公民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在二次分配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能够缓和由于社会分配不公导致的矛盾,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健发展。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存在的问题较多,导致税收收入流失严重。因此,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迫在眉睫。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订(以下简称“新个人所得税法”)于2018年8月31日正式通过,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四项所得纳入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按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南此,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南分类正式转变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但是,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并不完全符合税制模式的要求。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

二、当前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和专项附加扣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这些规定对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更具挑战性。但是,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并不能完全符合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要求。

(一)税收收入流失严重

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收入来源由唯一的工资薪金向多元化、隐性化的各种收入转变。当前的税收征收制度,很难及时有效地掌握纳税人收入的所有相关信息。特别是对于高收入群体而言,其收入的主要来源不是工资薪金,而是其他投资回报或资产回报。工资薪金由于实行单位扣缴支付,税收收入监测比较容易。而除工资薪金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由于信息的透明性较低以及信息双方不对称,税务机关很难监控这部分收入,这导致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频繁出现。高收入群体的隐性收入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税收流失,而且使高收入群体的税负低于低收入群体。这显然是有失公平的,也与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初衷相悖。

(二)纳税义务人管理有待提高

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工作不断调整和完善。总的来说,税务机关在征收和管理中非常重视涉税服务工作。尤其是近些年,税务机关不断提高纳税人的需求管理效果,有效提高了纳税人满意度。然而,纳税人管理的根本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方面,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税收收入来源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而工资薪金长期实行代缴支付,纳税人不能明确自己的税收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在个人所得税的实际征收管理中,税务机关仍然以执法和监督为主要工作方向,与“从纳税人的需求出发——以纳税人的满意度为基础——以纳税遵从为终点”的理想化服务还有很长的距离。

(三)缺乏协同征税的社会基础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非常复杂,被国际社会认为是“征管困难”。因此,发展协同征税的税务中介行业愈发重要。税务中介行业是随着经济改革开放产生的新型服务业,但由于中国税务中介行业起步较晚,在发展的初始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同行业相比,水平有待提高。税务中介的服务意识、执业质量与国际同行有很大差距。总的来说,税务中介处于停滞不前的发展状态。税务代理人的专业素质大相径庭,缺乏发展完善的社会组织承担税务代理业务。

三、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建议

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将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因此,我们应借鉴国际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成熟经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由此,本文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构建严格有效的个人所得税监管机制

在当今信息时代,对高收入群体可以实行集中档案管理和收支透明化管理。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在美国,超过法定年龄的公民必须从政府机构获取税号,从那时起,他们必须每年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在申请各类贷款、补助、福利或投资信用等级时,需提供纳税证明。中国也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将纳税证明作为纳税人提起各种申请的要求。除此之外,对存款、转账等业务实名制,还应通过银行系统网络将信息在全网范围内进行保密存储,税务机关在必要时候调取收入信息。采取这种措施,能够有效地减少高收入群体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发生,并使他们的税负高于或等于受监管较多的工薪族的税负,体现“税收公平”,避免了高收入群体税负轻而低收入群体税负重的不正常现象。

(二)打造数据信息共享平台

整合信息技术和信息手段,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构建数据库管理平台,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水平。一方面,将数据整合至数据库共享平台,利用数据库检测纳税人收入,从而保障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另一方面,要建立税务機关与银行、工商、海关等部门的联网机制,加强综合税控通信机制。强化与住房、审计、保险、社会保障、证券等系统的信息沟通和互联,拓宽数据来源渠道,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的透明度和动态信息,将个人和家庭的收入、支出、财产和人口结合起来。在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中,结合当前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体制,提高征税效率。

(三)建立以政府为主,税务中介为辅的新征管模式

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公布实施,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制度成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每年必须履行的义务,由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普遍对税法知识的匮乏,以税务师事务所为代表的税务中介就显得愈发重要。税务中介在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服务的同时,还能够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税务机关。在美国,每个家庭无论收入多少,每年都要进行申报纳税。美同居民通常是交由专业的税务师帮助他们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而我国目前税务中介行业并不成熟,但是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公布,个人所得税也引入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制度,可以由此为契机发展税务中介行业。因此,政府部门应顺应新个人所得税法带来的税务中介发展新趋势,规范税务中介行业,制定相应的行业要求和监管制度,积极指导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此外,要培养一批具备基础涉税服务能力的社会志愿者,在普及个人所得税税法的同时提供简单的纳税服务。通过政府税务机关、税务中介机构等多主体的共同参与,构建税收协同治理体系。

参考文献:

[1]韩青,丁成名.个人所得税:模式选择与建议[J].国际税收,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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