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代养老观念变迁的思考

2019-09-10 10:28陈渝
管理学家 2019年12期

陈渝

[摘 要]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口老龄化逐渐成为全球趋势。中国“未富先老”的情况比较严重。通过分析发现,不同代际人群对于养老经济支持来源的认识、生活照料观和情感慰藉观等均存在差异。为了更好地健全养老保障制度,本文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鼓励和扶持老年人自养,建立“分而不离”的新型养老模式,发挥机构组织和专业人员的力量,建立健全养老保障的法律体系。

[关键词] 养老观念 养老方式 代际比较 跨代差异

中图分类号:D523 文献标志码:A

中国是一个老龄化严重的发展中国家。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1.5亿,占总人口的10.8%,预计到2050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8亿,约占届时亚洲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二、全球老年人口的四分之一。在这种背景下,中国人口的老龄化呈现出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口规模大、未富先老的特点。本文基于我国人口老龄化背景现状,将养老观念分为经济支持观、生活照料观和情感慰藉观三类,进而对老、中、青三代人养老观念变迁进行思考[1-2]。

一、养老观念的跨代比较

(一)经济支持的跨代比较

经济支持的概念需要考虑养老所需的基本物質基础。居住在城市的老人一般都有自己的养老金,子女会为其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相比农村地区的老人拥有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资源,并能更加便捷地享受到政府的各种惠民政策。因此,满足城市地区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是不成问题的,但主观上选择由谁提供经济支持,即提供养老费用,仍然能体现不同年龄段的人群对养老方式的不同看法。在家庭养老模式中,子女为父母提供最主要的生活来源支持。有研究表明,年长父母的经济支持来自其子女的现象仍然普遍。尽管城市老年人的自立能力较强,但仍离不开子女的支持,他们仍然把孩子的支持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在关于“社会养老”的态度方面,肖洁的研究显示由国家和社会分担养老责任、提供养老服务的观点在老、中、青三代人中得到了普遍认可,并且在“社会提供养老经济支持”方面,三代人里赞同的比例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这从侧面体现了青年一代离步入老年阶段还很遥远,还有足够的时间为日后的老年生活做准备,且经济上具有一定独立性,因此对社会经济支持的依赖性较其他年龄段更低。

(二)生活照料观的跨代比较

生活照料涉及人力、物力、时间的投入。在王颖超针对内蒙古A市发放的调查问卷中,所讨论的生活照料主要是指在老年照料中人力的投入。即老年人对由谁提供日常生活方面的照料进行选择。得出的结论为,老年一代大部分依靠自己完成日常生活方面的照顾,其次依靠配偶和子女,花钱聘请护理人员来照顾日常生活也占到了一定的比例,这表明这一相对新颖的养老观念已开始被一些老年人接受。总的来看,被访者选择子女进行日常照顾的比例随着年龄段的下降而降低。

然而,当生病需要照顾时,“寻求子女帮助”是所有受访者的常见首选,其次是配偶和其他家庭成员,最后是养老机构和花钱雇人。在年龄结构方面,选择花钱聘请护理人员的青年一代受访者比例高于其他两个年龄段,选择“养老机构”的老年一代受访者比例最高,其次是中年一代的人们。此外,该调查还发现,许多老年人反映一些养老机构的性价比不高,目前的经济收入水平难以承受。如果配偶或子女无法帮助,老人将转向社会服务机构寻求帮助。也就是说,向社会服务机构寻求帮助对于那些无助的老年人来说是一种选择,这也反映了目前老年人社会服务机构发展的不足。

(三)精神慰藉观的跨代比较

精神慰藉观是指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理解。它包括情感互动和情感交流两个方面。研究不同年龄段人群的精神慰藉观,可以了解他们关于家庭成员的支持对精神慰藉所起作用以及情感倾诉对象选择的不同认识。

老年人精神慰藉是其能主观体验到的情感支持,他们退休后面临的最直接问题是角色转变、人体机能不断衰退、老无所用的自卑和老无所依的落寞等等。来自家庭的情感交流和互动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老年人的孤独感,并使他们感到自己仍有价值并受到重视。另外,从子女的角度来看,与父母的情感交流也十分必要。作为社会活动的前任参与者,父母在子女向其请求帮助时,根据自己积累的丰富的生活经验所提出的参考和建议,对孩子仍有实际价值。关注老年人的情绪体验和心理健康是老年人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精神慰藉是老年人避免逐渐被社会排斥的最有效方式。

在该调查中,中年一代受访者对于“成年子代关心和照顾自己的子女比照顾老人更重要”的赞同比率在三代人中最高。这些中年子女“上有老,下有小”,一方面,他们必须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另一方面他们必须照顾年迈的父母。受独生子女生育政策的影响,再加上社会高速发展带来的经济压力,中年子女对自己的孩子会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和精力,相比他们的父辈,他们认为照顾自己的子女更加重要。此外,对于“老年人若有能力应尽量帮助子女”这一问题,中年和老年这两个年龄段的人的认同程度差异不大,高于青年一代。正如一些调查研究已经证实的,现代中国存在事实上的家庭中心下移至子女的代际倾斜,大量独生子女的出现,使得孩子成为联络家庭亲情,寻找感情依托的核心载体。

综上可得,老年一代对子代赡养的依赖性减小,从过去的消极被动养老到主动积极养老,开始主动关心家庭养老方式之外的养老途径;中年一代在保障其自身基本日常生活的同时更加关心对下一代的培养,在养老方面对子女没有太大的需求;青年一代对养老问题未表现出较多顾虑。当代人完全依赖子女养老的思想已逐渐淡化,渐渐树立起了一种不依赖子女的较独立的观念,这种慢慢走出完全依赖子女养老局限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经济赡养方面[2-3]。与此同时,人们对于精神赡养提出更高的期望。如何在精神方面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关怀和呵护,使他们更好、更全面地享受天伦之乐,安享晚年,才是当代社会解决养老问题的新内涵。

二、对策和建议

(一)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养老的发展

城市社区养老可以作为当前国情下最为便捷的方式,其具体操作方式为,以社区为單位,有需要的老年人仍然在家中居住,在受到家人悉心照顾的同时,通过离家不远的社区养老机构享受到相较于家庭养老更加专业完善的养老服务。与此同时,政府还应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加大社区养老观念的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以规范、引导和促进城市社区养老的健康发展[4-5]。

(二)建立“分而不离”的新型养老模式

通过对生活照料观的跨代比较可以发现,虽然有许多中老年人可以依靠自己解决日常照顾问题,但在病时护理和情感倾诉方面,他们仍然视子女为主要目标。例如,新加坡政府和日本政府就采取了鼓励两代居住在附近的政策,我国可以借鉴其经验和做法,对子女和老人一起居住或是就近居住家庭给予医疗、交通、娱乐支出等方面的减免、优惠或补贴。政府还可以从住宅设计这方面入手,为养老创造便利条件,并从政策上促进和推动这种养老方式。

(三)引导民营经济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针对青年一代未来养老更加依靠养老机构的情况,同时兼顾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可以引导民营经济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通过提供公共养老服务,建设公共养老基础设施等方法,在解决“老无所养”现实问题的同时,通过民营经济分担政府压力以节省社会资源。同时,还可以根据子女的经济能力进行市场细分,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

(四)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经济发展目前处于一个阶层不平衡的状态,不同的经济状况会使个人和家庭产生不同的养老观念。一些赡养人对老人生活上不给予照料,精神上不履行慰藉,甚至经济上不给予支持。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运用法律来进行调整,将一些道德规范提升为法律规范。修改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建立制度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市场行为规范运营,这些途径均对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法律体制有所裨益[6-7]。

参考文献:

[1]丁志宏.城市子女对老年父母经济支持的比较研究.人口学刊[J].2014(4):4.

[2]王树新.社会变革与代际关系研究[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2.

[3]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 1983(3):2- 6.

[4]姜向群.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历史与变革[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7- 8.

[5]穆光宗.家庭养老制度的传统与变革[M].北京:华龄出版社, 2012:17- 20.

[6]陈功.我国养老方式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36- 40.

[7]穆光宗.家庭养老制度的传统与变革[M].北京:华龄出版社, 200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