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
文章编号: 1005-2690(2019)12-0159-01 中图分类号: F326.12;S562 文献标志码: A
摘 要:对棉花内在品质起到决定作用的一个因素就是棉花的品种,但是最近几年在市场经济的干预下,新疆棉花品种种植呈现出多、乱、杂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新疆棉花品种的混乱局面,对新疆优质棉花基地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很大的阻碍。为此,对新疆棉花品种种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希望能为改善新疆棉花品种种植提供一点建议。
关键词:新疆棉花;品种;种植;存在问题;对策
新疆棉花产业面临很多制约因素,如种植规模相对较小、经营比较分散、劳动产出率低、机械化程度低及人工成本高等,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是新疆棉花品种种植在最近几年呈现出多、乱、杂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新疆棉花品种的混乱局面。为此,本文对新疆棉花品种种植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详细的研究。
1 新疆棉花品种种植存在问题
1.1 研发主体的创新能力欠缺
目前,新疆各地区有很多家棉种加工厂,但是大部分缺少相对应的资质,有一些棉种加工厂虽然取得相应资质,但是其研发能力严重欠缺。其一般是从棉农手中收购棉花,再将棉花二次加工成棉种,然后通过经销商将劣质的棉花种子以低价销售给棉农。棉种加工厂的这种行为,不但让优质棉种企业的收入不断降低,而且会对正规棉种企业的研发积极性产生严重的打击,导致正规棉种企业不愿花费大量资金进行新品种的繁育和推广,最终会导致棉花品种研发主体的创新能力不断下降[1]。
1.2 棉种经营主体存在不良竞争
由于新疆棉种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管理人员素质较低、市场化意识和服务意识严重欠缺、棉种企业品种创新能力和国际化市场运作经验相对不足等问题,导致新疆棉种企业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往往只是对经济效益给予足够重视,在棉花品种的审定环节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如在一些区域试点环节,有一部分区域负责人并没有起到监督职责,而是与一些棉种研发单位弄虚作假,这让很多没有通过审核的棉花品种进入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新疆棉花品种的混乱局面。
1.3 棉种引进制度管理不规范
目前,因为新疆种子管理部门并没有对新品种的引进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棉花品种引进的登记制度也存在漏洞。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棉种经营单位在对新品种引进的过程中,并没有在相关单位进行该棉花品种信息的登记,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一些根本不适合在新疆种植的棉花品种,甚至不合格的棉花品种不断地流入新疆。如果新疆种子管理部门对引入棉花品种的具体资料和信息没有完全掌握,那么在以后的监管环节肯定会出现很多问题和困难,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投机倒把、弄虚作假的机会,从而对新疆棉花种植技术体系和良繁体系的建立带来负面影响[2]。
2 新疆棉花品种种植相关问题的对策
2.1 提升棉花品种研发主体的创新能力
目前,新疆棉种企业的经营模式和市场化机制之间还具有一段距离,在体制等因素的限制下,各大科研单位和高校成为了大多数棉种研发人员的聚集地,但是因为专业人才相对较少且综合素质不高,所研发出的棉种存在质量低下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新疆棉种研发单位来说,就需要对国外企业的经营模式进行一定的借鉴,实行棉花品种科研院所和企业相分离,同时鼓励育种专家以提成或分红的方式参与到企业当中,让棉花育种专家的科研积极性得到不断增强,从而让其创新能力得到不断提升,最终让新疆棉花品种的质量得到逐步提升。
2.2 加强执法力度,优化市场竞争氛围
对于新疆地区而言,在以后的棉花品种种植过程中需要强化执法力度,对市场竞争的氛围进行优化。主要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打假一定要持续化,最好连续打假3年以上,这样才能让民众市场的秩序得到根本改善。二是侵权的处罚金额要不断增加。对违法单位的处罚金额,需要针对该违法单位在市场中销售的种子价格进行考虑,处罚金额应当是销售金额的5~10倍。
2.3 转变品种审定方式,变审定制为登记制
对于新疆地区而言,在以后的棉花品种审定过程当中需要对棉花品种的审定办法进行修改,将原来的审定制度修改为登记制度。采取登记制度就是要求相关企业对其棉花品种的真实性、优良性等责任进行承担,要求棉农对市场的选择责任进行承担,而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对监管责任进行承担,这样不但可以让行政审核的成本不断减少,而且对于棉种的正规销售具有很重要的积极作用。
总之,本文通过对新疆棉花品种种植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之后,可以看出现阶段新疆棉花品种种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研发主体创新能力不足、棉花经营主体存在不良竞争及棉花引种制度不规范等。為此,本文提出了提升棉花品种研发主体创新能力、加强执法力度、转变品种审定方式等针对性策略,期望为新疆棉花品种种植提供一定的建议和参考。
参考文献:
[ 1 ] 马爱琴.新疆棉花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中国纤检,2015(9):46-47.
[ 2 ] 段冰.新疆棉花新品种保护现状、问题和建议[J].中国棉花学会,2013(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