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思瑶 郭承道
摘要:青海省史志文献较少,乾隆年间龚景翰编修的《循化厅志》是青海地区保存较好,质量较高的一本县志。《循化厅志》中收录了大量康乾时期的奏章和批文,这些资料都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因而在康乾时期河湟地区社会状况等方面的研究中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但由于《循化厅志》记载的民间人物、收录的民间艺文作品较少,因此很容易导致对于当时社会情况的认识流于片面,这是在研究《循化厅志》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循化厅志》;史料价值;研究
中图分类号:K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19)12-0012-03
1 乾隆《循化厅志》的编修及其流传情况
循化,现全称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部,循化历史悠久,自三代以来一直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域。清雍正八年,始设循化营,乾隆二十七年,移河州同知于循化营,循化始为厅。历史上,循化地区的行政区域时常变更,1928年,循化归青海省管辖,形成今日的循化县。循化地处我国西北地区,古代交通较为闭塞,文化相对中原地区较为落后,历史文献本身留存较少,再加上因为自然灾害以及战乱频繁等原因,一些早期的档案资料和史志文献大多散佚。清杨应琚在编修《西宁府新志》时,就称“湟中旧志久失,而见存者荒谬不雅驯……而边陲质野,文献无征,是西宁郡志作者为尤难也”。[1]因此,清代乾隆年间龚景瀚编修的《循化厅志》成为其中为数不多的良志,也是研究河湟地区历史的重要资料。
《循化厅志》是由龚景翰编纂的,后经李本源的校对和注释,在道光二十六年出版刊印。根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记载,《循化厅志》现存六个版本,其中稿本现存苏州市图书馆;其余则有道光年间清刻本;影印本;清抄本;民国抄本;1959年有油印本五种版本。另外,2015年青海人民出版社对青海省现存的明清以及民国的县志进行了整理工作,并重新编辑出版。其中就包括乾隆年间龚景瀚所编修的《循化厅志》,并且已于2016年7月出版,给《循化厅志》的研究,提供了便利。《循化厅志》全书无序无跋无目录,采用平目体,分为八卷共29目,基本保留了清代嘉庆以前循化地区历史沿革、民族构成及民族风情、社会生活与经济、关防建置、官方文件等多方面的内容,还收录了许多当时官员的奏章以及批复,材料的可信度很高。长期以来,《循化厅志》一直是研究明清青海、甘南等地区民族史、区域经济等方面的重要史料。
2《循化厅志》的价值
龚景翰在《循化厅志》中收录了大量的奏章,批文以及碑记,这些资料在研究康乾时期循化县的社会状况等方面有着很高的史料价值,甚至可以补充正史材料的不足。在《循化厅志》中,几乎每一个小目都会收录康乾时期的奏章以及批文,这些材料其真实性是比较高的,因而也就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比如《循化厅志》有《农桑》一节,作者龚景翰便抄录了凉州举人张希孔给福阁部的奏章,以及福阁部的批文,通过这两份资料全面地展现了清代前中期甘肃省桑蚕业发展的状况。而《西宁府新志》,《清史稿》,《甘肃通志》中,则都没有对桑蚕业的记载。而且根据作者龚景翰的记载,这一份奏章来源于“旧卷”[2],文中还有“举人游学关中,遇兴平处士杨屾所著《豳风广义》一卷”,[2]而杨屾是清代康乾时期的著名农学家,因此一这份奏章应该是极为可信的。
在这一份奏章中,张希孔首先解释了甘肃省桑蚕业的现状:“蚕桑,甘省本有之业,因往代兵燹之后,树木砍伐殆尽,物易人迁,树桑养蚕之法尽失其传。习而不察,遂为‘风土不宜’之说,因而齐之不讲。”[2]桑蚕业在甘肃本是有的,但是数次兵灾之后,导致桑蚕业在甘肃消失,使得人们认为说桑树无法在甘肃种植。这是张希孔对甘肃省桑蚕业现状的认识。也正是因为有这种“甘肃可以树桑养蚕”的认识在,才会促使张希孔上书请求在甘肃省发展桑蚕业。
在叙述了甘肃省的桑蚕业状况后,张希孔又从经济角度论证了甘肃省应该恢复桑树种植:“五谷之外,一无所生,人人衣被冠履皆取给于外省,而赍谷以易之。因衣废[费]而谷减其半;若衣有所出,自不轻粜粟麦,余一余三,何虑饥馑?故为边民谋积贮之道,农之外无过于桑。因地之利,尽民之力,无论墙下、路旁、陇畔、田边,悉为植桑地,岁能取丝三五斤,即完赋税有余。且水丝一斤,货银一两四五钱,可买木棉二十斤,足一家一岁之衣。若取丝数十斤,即中人之富矣。况桑无风虫水旱之灾,五谷签收,可养桑蚕取丝以补岁计。而桑子熟于青黄不接之日,亦可数旬充饥。其利最薄,故曰‘农桑’。”[2]这一段的记录是十分有价值的。张希孔从经济角度深入分析了种桑养蚕的优点,包括减少家庭在衣服上的支出;种植方便,节省地利;余丝可以补贴家用;且能做为一种兜底的手段,大大加强了小农家庭抗风险的能力等四个方面,这些分析都是极其准确的。并且,其中关于当时物价的记述,也是有一定史料价值的。紧接着作者张希孔就把他从杨屾那里学习到的树蚕养桑之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称之为区田法。最后在福阁部给张希孔的批文中,也透露出了很多有价值的信息:“西土不蚕久矣。然桑蚕载在《邠风》,至今邠州植桑尚翻,兰城亦间有此树,特俗不知蚕,是以栽处尚少;即有桑,亦多弃置,非地土不宜也。本部堂口去年出口,所过哈密迤西各回城,争以桑葚来献,可见回疆栽桑较盛内地。如喀什噶尔一带多种棉花,而甘省竟无之。方谓播种棉花当及早图之,俟有明验再议蚕桑。兹阅该举人所禀,似非迂阔之谈。仰兰州布政司转饬所属,各就风土人情,详悉讲求。可否试办,妥为禀闻。”[2]这份批文首先引用《诗经》,同意了张希孔关于“兰州可以树蚕养桑”的看法,并且在批文的最后表示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先进行试点,有“明验”后在做决定,这其实也是同意了张希孔的观点以及其所上呈的区田法。其次,除了讨论桑蚕业,还提到了新疆和甘肃棉花种植的问题,而“及早图之”一語,似乎对于棉花种植的问题颇为了解。由于西北地区较为干旱和寒冷,尤其昼夜温差很大,因此,相对来说西北地区普通家庭对于棉花的需求量更甚于丝织品。
除了《农桑》一节外,《循化厅志》中还有很多奏章和碑记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几乎每一个小目,都会抄录当时的奏章以及批文,这些材料的真实性是较高的。例如在《建制沿革》一节,抄录雍正八年,陕西总督岳钟琪写给雍正帝的奏章,详细讲述了循化所辖的起台堡和保安堡。包括这两处据点的沿革以及现状。《学校》一节抄录了乾隆四十九年十二月,陕甘总督福康安上奏的《为请添设厅学以广教化事》。在这一份奏章中,记载了循化地区在当时的教育状况,以及学校的建造,建制规模,办学目的,以及办学用度等方面,极为详细。
通过前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循化厅志》收录了大量当时的奏章以及批文,这些材料包含当时社会的方方面面,其真实性也较高,因此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3《循化厅志》的不足
《循化厅志》虽然被公认为是河湟地区的良志,但其还是有一些缺点的。首先,《循化厅志》平列29目,显得结构松散,使得读者在阅读该志的时候,很难从整体上对县志有一个清晰的把握。并且,《循化厅志》无序无跋无目录,甘肃省图书馆收藏的抄本,仅在每卷卷首注明“闽中海峰龚景翰编,金台星泉李本源校”。无序无跋无目录,不仅使得读者对于全书难有一个整体的把握,更重要的是这使得《循化厅志》成书的时间,创作经过等问题,只能通过对于龚景瀚本人的生平记载来推断。关于龚景瀚生平的研究,则有林晓玲所写《龚景瀚生平及著作考述》一文[4]。青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7月新出版的《循化厅志》,在<后记>中也提到了成书时间的问题,认为龚景翰纂修《循化厅志》应该是在乾隆五十七至六十年(1792—1795年)间,其证据有两点:第一是龚景翰乾隆五十七年八月从循化离职后并未再回循化;第二是写道弘化寺时,为避乾隆名讳,改为“鸿化”。因此其成书时间应该在乾隆末年。
其次,《循化厅志》虽分为29个小目,但涉及到人物和艺文的部分很少。关于人物的记载有三个小目,而艺文部分则没有一个小目,这是《循化厅志》的一大不足。更重要的是,对人物和艺文的记载,都是来源于官方的资料而缺少来自民间的内容,使得我们在研究循化地区时代特征时,容易流于片面。该志只有官师、土司及人物三目涉及到人物部分的记载。这其中,官师一节记载的是明清两代在循化任职的主要官吏。土司一节记载的则是循化地区的土司家族。而人物一节主要记载的也是一个韩氏土司家族。纵观《循化厅志》所记载的人物,基本都是官吏为主,几乎没有涉及到民间人物,这不得不说是该志的重大缺陷。地方志编修最大的价值之一就在于对本地人物的记载,以起到补正史之不足的作用。该志缺少对当地民间人物的记载,使得读者很难对当时的社会有一个整体、细致的把握。查阅乾隆初年杨应琚所纂修的《西宁府新志》目录,关于人物的部分设有官师志和献征志,共五卷,12个小目来记载人物,这其中献征志就包括了人物,忠节,孝义,隐逸,流寓,列[烈]女,仙释,方伎,选举9个小目[1]。民国初年姚均所纂修的《贵德县志稿》[3],关于人物的也有名宦、乡贤、忠节、烈妇、循吏、举贡、隐逸(流寓附)、群材、仙释9个小目。可以发现,和青海地区的其他方志相比,《循化厅志》对于人物的记载是比较少的,尤其是关于民间人物的记载,如忠节,列[烈]女,隐逸,流寓等。而关于记载当地民间人物较少这一问题,作者龚景翰在《人物》这一小节中也有解释:“忠孝节义不必择地而生。循化虽僻处边外,岂无其人?顾番回不知书,无能言其事者,遂不可考。其可见者得三人焉,阵亡士兵皆殁于王事者也。详列其名以示劝。若夫列女,则虚无人焉。”[2]他说没有关于民间人物事迹记载的主要原因是少数民族较少事迹是通过书面保留下来的,而民间口耳相传的也少,因此没有记载。这一理由,笔者认为是不够充分的。循化和贵德同处于河湟地区,经济水平,民族状况,教育水平等应该是相似的,本不应该出现《循化厅志》没有关于民间人物的记载而《贵德县志稿》有9个小目是关于民间人物记载的状况。如此大的差异仅仅凭一句“番回不知书”是无法解释的。笔者推测应该是由于龚景翰在循化任职时间较短,只有乾隆五十七年半年多的时间,导致其可能没有时间从民间搜集大量资料。因此,其纂修县志大部分的材料来源于政府的公文,包括县政府的统计数据,以及前文所提到的奏章批文,从而导致对于民间人物的记载比较匮乏。
不仅对民间人物的记载匮乏,《循化厅志》也没有专门的小目来记载循化地区文献流传的状况。《循化厅志》中所收录的文章,如前文所述绝大部分是给中央政府的奏章以及中央政府的批复,以及一些碑刻。但是对循化县的诗词歌赋等内容的收录则很罕见。《艺文》一类所收录的前人诗文,一般没有经过修志者的改动,且反映了其所在地方的自身特色,可以作为研究地方历史的珍贵资料,是最可贵的第一手材料。艺文志部分的缺失,使得研究清代前中期循化地区的社会状况,只能从政府的奏章和批复入手,缺少民间材料的支持。可以与民国《贵德县志稿》做一对比,《贵德县志稿》设有艺文部,包括奏议、诏谕、文记、碑文、诗文、杂记、赋词、对联、寿序、考等10个小目,然而《循化厅志》中仅收录了奏议,诏谕,文记,碑记这四类材料,其他的内容并未收录。民国《贵德县志稿》中收录了许多民间诗文:如《文记》一目收录晋王嘉的《昆仑山记》,元潘昂宵的《河源记》;《碑文》一目收录《题归德创建玉皇阁万寿观碑记》,《重修河阴书院碑记》,《旃檀瑞像来仪记》(珍珠寺碑记);《赋》一目收录明黄谏的《昆仑山赋》,《古诗》一目则收录了从唐至民国的有关贵德县的诗作。《贵德县志稿》所收录艺文志的内容显然比《循化厅志》要丰富的多。
4 结语
整体而言,《循化厅志》是河湟地区较为出色的一本县志,其记载的内容十分广泛,收录了大量当时的奏章、批复、碑文以及记载了历任政府官员的情况,保障了材料的真实性,有着很高的史料价值。美中不足的是,该志对于来自民间的材料以及民间的人物记载很少,这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县志编修,其目的本就为了保存一方的社会风貌,仅仅采用官方的材料而忽视民间材料的收集,就只能从官方的资料角度来了解一个时期的社会风貌而缺乏从民间材料的解读。如果没有民间的艺文作品,仅从奏章中很难了解到当时的社会风气,社会习惯;仅仅记录官员不记录民间人物,则很难真正理解这一地区的风土人情,人文环境。因此,我们在运用《循化厅志》进行历史研究时应对材料加以选择,最好能参考一些其他的史志资料和少数民族文献,力求做到全面、准确。
参考文献
[1][清]杨应琚撰,崔永红校注.西宁府新志[M].青海:青海人民出版社,2016.
[2][清]龚景翰编,[清]李本源校,崔永红校注.循化厅志[M].青海:青海人民出版社,2016.
[3][民国]姚均.贵德縣志稿[M].兰州:甘肃省图书馆,1980年(抄本).
[4]林晓玲.龚景翰生平及著作考述[J].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