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部分公共建设首层小餐馆开业前免办消防手续

2019-09-10 08:46
消防界 2019年13期
关键词:建筑面积公共建筑青岛市

近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葛福宏做客在线问政,就“强化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如何申报消防验收?”面对提问,葛福宏给出了详细的解答。据了解,2019年4月23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正式实施。根据法律规定,自4月23日起,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受理、办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业务,不具备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过渡期间由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市消防救援支队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青岛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

关于消防备案手续的问题,葛福宏提到,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工程,免于办理消防设计备案手续;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人数不超过50人且设在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首层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餐館,免于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下放至县级消防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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