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5日,是天津解放70周年。自那时起,天津消防经历了从民国消防到新中国消防,由消防大队、消防处、消防局和公安消防、现役消防的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
天津解放第二天,市公安局接管原警察局消防总队
据天津市公安局编辑的《天津公安大事记》记载: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789名人民公安干部从河北省胜芳镇进入天津,进驻国民党天津市警察局所属分局机构。当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以下简称军管会);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以下简称市局),并为军管会公安处,许建国任局长、万晓塘任副局长。
1949年1月16日,市局开始接管国民党天津市警察局及其所属机构,责令其旧属人员暂守原岗,办理交接手续。至27日接收完毕。
同日,市局下达第一号命令:为迅速恢复社会秩序,各分局应迅速执行和完成以下任务:(一)协助区政府平毁工事,清除障碍;(二)各检查口放出汽车要记名情况;(三)交通、消防、卫生警察要迅速执行勤务;(四)及时上报解放前夕国民党警察原有人数;(五)打击匪特流氓破坏活动。
同日,市局公布《津警守则》“八不准”:(一)不准违抗命令;(二)不准勾结敌特;(三)不准打骂市民;(四)不准贪赃舞弊;(五)不准玩忽职守;(六)不准假公济私;(七)不准赌博宿娼;(八)不准阳奉阴违。凡留用之员警,均须恪守勿逾,如有违犯定予惩处不贷,切切此谕。
同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接管了国民党天津市警察局消防总队及所辖8个分队、5个派出所,共297人。接管后的消防总队录属于市公安局公安局第一处。10月,消防总队改称消防大队,在大队部设队伍、组教、总务、行政4个股。 12月,消防大队隶属于市公安局第三处(公安行政处)领导。在西南城角(原电车公司)增設消防第九分队,把5个派出所改为4个分遣所,每所4至5人,位于鼓楼 的第四分遣所主要负责火警瞭望。消防干警经过调整补充增至360人。
我国国产的第一辆消防车,生产于1957年
我国第一辆改装消防车生产于1932年,是震旦机器铁工厂老板薛震祥父子从外国人手中买到了一辆“卡迪拉克”汽车,又选用了本厂仿制的“菲亚特”高压离心泵,由两名钳工和三名汽修工改装的,它的历史地位不仅是我国改装的第一辆泵浦消防车,而且它还开拓了我国消防车改装史上的新篇章。我国国产的第一辆消防车,生产于1957年,是由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用CA10解放底盘改装的水罐泵浦车,这辆消防车的诞生对改善我国消防队的车辆装备,提高灭火战斗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市局消防大队防、灭火警务渐次发展
1949年1月25日,新华路17号原国民党94军留守处发生火灾,第一、二、三、七消防分队速赴扑救。因楼顶塌落,消防三分队队长崔永庆和警士李秉田、王贵3人殉职。
1949年5月份,市局消防大队对全市民间消防组织“水会”进行了调查登记,并召集各“水会”负责人研究组织办法,进行初步整顿。经调查登记,全市共有“水会”59个,每个水会一般有30至50人。
1949年6月30日,市局消防大队自4月下旬开始的消防检查工作告一段落。共检查较大公司、工厂、仓库及公共场所482个,其中92个公营企业中无消防设备的20个,390个私营企业中无消防设备的177个,已责令各单位限期解决。
(文/王宁 单位:天津消防救援总队北辰区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