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剑武
摘要:在我国的火灾工作中,为了保证事后消防救援机构能够对火灾事故的产生原因、事故主体进行分析认定,为了保证社会公众能够监督消防机构对于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应当在火灾事发后做好相关的调查工作。火灾事后调查是保证消防救援机构提高社会公信力,并找到事故发生原因的关键。同时,消防救援机构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也有利于其研究火灾事故的特点,为后续的火灾预防及火灾救助提供数据依据,保证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本文现具体分析如下。
关键词:火灾事故;事故调查;对策研究
对于消防救援单位而言,火灾事故调查是需要其具备专业的调查素养和过硬的调查能力,并且有足够的先进设备支撑的一项工作。由于火灾破坏能力较强,以及事故产生原因的复杂性,在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中,也需要工作人员具备足够的细心,对每一个细节进行深入的分析,并进行大量的调查工作。虽然同上个世纪相比,我国目前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已經有了更为深入的发展,无论是调查的效率还是调查的细节都有了进一步的研究,但是在工作中,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依旧出现了许多问题。
一、目前我国在火灾后的事故调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探究
(一)对于火灾事故调查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我国相关的政策法规,火灾后的事故调查工作,有着较为明确的管辖体系,主要由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共同构成。在简易程序方面,为了保证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在火灾高发季节面对众多的火灾数量,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完成所设定的程序。该简易程序主要在城市的区、县等消防机构进行。而在普通程序方面,却时常会出现管辖权不明等问题。虽然我国相关政策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管辖权原则,但是,在具体的管辖过程中却经常出现职责推诿现象,或将火灾的管辖权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进行深入研究;对于应当进行管辖的火灾进行事故调查,而小的火灾却置之不理的情况。除此之外,在具体的火灾事故调查中,确实存在着工作人员为了减轻火灾事故调查的工作量,降低工作难度,对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没有进行足够的审查的行为,甚至将一些有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情况也运用简易程序进行火灾事后调查,在草草地进行事故调查后就明确责任主体,对于其中的疑点不进行深入分析的问题。
(二)对于火灾事故后的现场保护问题。由于目前我国缺少足够的科学技术设备来复原火灾事故现场前的情况,因此火灾事后的调查依旧处于以现场的痕迹取证、物证取证以及查证火灾现场可能引起起火原因的设备、物品进行分析等调查方式为主,这些都依赖于工作人员对于火灾现场的重点保护。如果火灾现场遭到人为破坏,会直接影响火灾事故调查的准确程度。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火灾事故调查的现场保护方面,却存在着不设定相关的警戒标志,不禁止无关人员或其他不属于火灾调查的工作人员进入现场的情况,这些情况都很大程度会导致其他人员破坏火灾现场,进而导致火灾事故事后调查出现问题。对于火灾事后进行调查的工作人员而言,存在着部分工作人员为了保证调查的效率,不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破坏火灾现场的情况。除此之外,部分工作人员为了深入分析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将整栋建筑楼都进行了封锁,却忽视了建筑楼内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为事后当事人恢复正常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对于火灾事故后的调查现场勘验阶段存在的问题。火灾现场的勘验是工作人员通过相应的科学技术手段,对有可能引发起火的物品及相关的场所、尸体进行勘查和检验的活动。为了保证火灾现场勘验的准确性,在勘验过程中应当遵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勘验,但是,在实际的火灾事故现场勘验中,却存在着以下问题:1.工作人员在火灾现场的勘验存在秩序混乱,不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的问题。在火灾现场勘验方面,我国有着较为严格的规章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应当先进行拍照及录像,并且以从外到内、从表到里、从重点到一般的原则进行勘验,但是在实际勘验现场中,由于工作人员过多且没有较好的组织和分配等原因,出现了工作人员工作杂乱,存在重复勘验、勘验不到位的情况。2.工作人员在进行现场勘验时出现勘验不细心的问题。在理论方面,对于火灾现场勘验需要重点勘验“V”型及“U”型火灾痕迹,但是部分工作人员在发现勘验痕迹后,却出现了急于勘验而忽略勘验步骤和勘验方式的问题,对于那些物证采取了生硬的搬拉的方式,对相关火灾痕迹造成了破坏,不利于后续事故的调查。
二、如何解决火灾事故调查中出现的问题
如上文所述,在我国目前火灾事故调查中出现了管辖权不明、勘验人员不够细心、对于火灾现场保护不到位等问题,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消防救援单位的深入研究,对此本文也提出如下见解:
(一)消防救援人员应当有秩序地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勘验工作,及时并合理分配勘验人手。在上文中提及,在火灾现场的勘验工作中,确实出现了由于人员过多产生的无组织、无纪律的勘验,或人员过少产生部分火灾现场勘验不到位,物证提取不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消防单位及时准备人手,并且根据火灾的大小以及火灾的受灾面积进行相关的人手分配,对于部分大型的火灾现场分配较多的人手,并且在勘验前就对相关的工作人员划定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保证其有序地进行火灾现场的勘验;而在事故较小、损伤较小的火灾现场中,应当及时精简人手,保证对火灾现场进行充分勘验的情况下,缩减相关的人手;另一方面,也需要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工作人员火灾现场勘验的规则意识,保证工作人员在进行火灾现场勘验时,都能够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勘验工作,不放弃每一个勘验细节,对于物证及痕迹调查都能够保证按照工作顺序进行,保证其火灾事故调查结果的精准性。
(二)工作人员应当提高火灾事故调查的效率。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工作人员也确实存在着效率低下等问题,特别是在火灾高发季节,工作人员的效率低下往往会导致许多火灾现场无法及时得到调查,无法准确调查火灾事故的起因,并断定责任主体。对此,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中采用现场勘察同调查访问结合的方式,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在现场勘查方面,工作人员应当采取重点勘查为主、细节勘察为辅,在不放过重点痕迹及重点物证的基础上,对于一些关键细节进行调查和取证,保证全面勘查火灾现场,尽快恢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而在调查访问中,工作人员应当对关键人员进行有重点的调查访问,在调查前就组织相关的问题,对于火灾的起因、火灾发生的情况等进行调查,并且在访问过程中,要注意被访问者的口供的真实情况,保证被访问者不会出现做虚假口供等问题。工作人员在调查访问中,对直面事故现场并且与火灾有利害瓜葛的人员应当以聆听为主,以被访问者的陈述为主,详细记录被访问者的口供和陈述。
三、结语
为了保证消防机构能够在火灾事后的调查中更为精准地进行调查,在管辖权方面应当进行明确,减少部门推诿的现象;对于火灾现场的保护方面,工作人员也应当及时设置警戒线,并且禁止无关人员出入火灾现场;对于火灾现场的勘查方面,工作人员也应当进行有重点、有秩序的勘查,减少由于工作人员职责不明、组织体系混乱或人手不足等问题,而破坏火灾现场勘查的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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