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免不了走亲访友吃饭喝酒,近年来,由劝酒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时有发生,请大家一定要注意,切莫强行劝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
陈某与朋友在一家饭店吃饭,八九个人喝了两瓶白酒、两箱啤酒。酒足饭饱后,大家各自回家。但到家还没10分钟,陈某就接到了一起吃饭的张某打来的电话。张某称要去接个朋友,因为没有驾照,就想让陈某帮忙开车。
陈某虽有驾照,但没有车,更何况刚刚喝了酒,便推脱不能开车。这时,张某称手边有一辆朋友临时寄放的车,还打包票对陈某说: “开就是了,肯定没人查!”实在抹不开面子的陈某怀着侥幸心理发动了汽车,一路开了20多公里,最终被执勤的交警拦停。经检测,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发现,陈某之所以醉酒驾车,主要是因为同车张某的一再怂恿。二人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随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陈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张某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说法】
与以往常见的危险驾驶案不同,该案件不仅认定了醉驾人构成犯罪,还追究了教唆醉驾的同车人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在此例案件中,虽然同车人张某没有亲自驾驶汽车,但明知陈某饮酒,还一再怂恿他开车,对此后醉驾的发生起到重要作用,应认定为危险驾驶的共犯。
【案例】
刘某、张某系好友,张某邀请刘某到其家中就餐,刘某驾驶摩托车前往,在就餐期间,刘某饮用了白酒,酒后刘某驾驶摩托车回家,张某未予以阻止。刘某在回家途中与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某严重受伤。该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刘某与客车司机负事故同等责任。
针对该事故的损失,刘某在保险范围外自行负担16万元,刘某要求张某赔偿7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刘某1.4万元。
【说法】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张某邀请刘某到其家中就餐,刘某驾驶摩托车前往张某家中,在就餐期间刘某饮用了白酒,酒后刘某驾驶摩托车离开时,张某明知刘某饮酒未有效阻止。劉某在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刘某亦基于酒后驾驶负担事故贵任,因此,张某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出现刘某在事故中被损伤的后果,张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考虑到刘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存在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对其损害后果的发生,自身亦存在过错,应减轻被告的责任。
检察机关提醒,坚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同时,也希望那些心存侥幸,劝说他人酒驾的人,千万别做既害了朋友,又坑了自己的傻事。
提醒:四种劝酒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强迫性劝酒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首先要分析是否知情被劝酒人的病史。如果同饮人不了解,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诱发对方疾病,此时同饮人无须承担过错责任。但依据《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同饮人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酒后要尽到照顾和护送义务,明知有危险而放任就要担责。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最好将其照顾到酒醒,使其恢复自我行为能力,或者直接送至其家人、亲属身边。
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共同饮酒人应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免责。
参谋问答
网友1:春节在家工作算加班吗?
答: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很多人的工作可以在网上进行。那么,春节期间,在家工作算加班吗?
这种情形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员工春节期间在家工作,应当算是加班,但这需要与单位协商,由单位说了算。员工也应当保留好加班证据,比如用人单位主张加班时的录音、聊天记录等。
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网友2:买不到返程车票算旷工吗?
答:春运车票是不少人的心头痛。不少人担心,返程上班买不到火车票会被单位认定为旷工或是扣工资。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一般来说,员工对购买返程车票应该有一个心理预期,如果车票难买,最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多和领导沟通,争取单位的谅解。单位一般会在特殊时期给予照顾。
如果确有特殊原因无法返程,或者公司以旷工为名开除员工的,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从而进一步要求赔偿金。
网友3:返程路上遇事故算工伤吗?
答:返程路上遇事故?这样的糟心事儿想必谁也不愿意碰上。但在现实中,有成千上万的人乘飞机、坐高铁或是自驾从老家返回目的地上班,旅途中遇到小事故也是会有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已发生的实际案例中,时间、路线、目的三大因素在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中缺一不可。如果返程旅途不符合时间、路线因素,返程路线也不符合上班的合理路线,出现事故,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