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芙蓉
(阜阳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安徽 阜阳236037)
美丽乡村建设是构建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建设是美丽乡村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如何构建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文化生态,形成乡村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成为美丽乡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运用生态学的原理,对乡村文化进行研究,有助于更清晰的把握乡村文化演变发展的规律,理清乡村文化的内涵,构建适合美丽乡村建设的文化生态模式。
“文化生态”,是借用生态学的方法研究文化的一种方式,指通过文化系统内的诸内、外在要素及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生态关系。人类创造的每一种文化都是在和其他文化及所处的社会环境的交流互动中演化发展而来的,因此文化生态主要指各种文化及文化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1]。对于美丽乡村文化生态的概念可以从“美丽乡村”和“文化生态”两个方面进行理解和阐释。
美丽乡村指生态环境、人居环境优美、经济繁荣且具有可持续性、社会和谐文明的乡村[2]。美丽乡村文化是指摒弃乡村文化中旧的、和时代不适应的部分,吸收新的相关元素而形成的与时俱进的新文化。它既包含乡村文化的主要特征,也兼有城市文化的因素。
乡村文化:人们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赋予乡村地域的各种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源头[3]。由于历史发展的特殊性,乡村文化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具有封闭性,几千年的农耕文化,塑造了农民对土地的特殊的,难以割舍的情结,形成了乡村文化封闭和保守的特征;其次具有超强的稳定性。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对“家”的执着根深蒂固,“齐家治国平天下”是每一个有抱负的中国人对人生价值的理解,这种思想从某种角度来说限制了外来文化的进入,形成了乡村文化的超强稳定性;传统乡村文化生态系统是封闭的、保守的、稳定的系统。
城市文化:包括城市所创造的一切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及其所形成的管理系统[4]。具有开放性、较强的包容性和明显的动态交互性。城市文化生态系统是一个动态的、自由的、开放的系统。
美丽乡村文化是在乡村文化的基础上,融合城市文化的一些内容形成的,由传统文化生态,居住主体和环境等要素构成,其中居住主体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它们相互作用,形成一个完整的乡村文化生态系统(图1)。
图1 乡村文化生态系统
传统文化所涵盖的内容较广泛,涉及到乡村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形成乡村文化生态系统特征的前提保证。包括村民信仰、价值观以及乡村的社会规范及秩序等,通过生活方式,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民间工艺、乡村的布局形式以及乡村建筑的风格特征等体现出来。
2.1.1 乡村信仰有关世界怎样运转的观念 佛教、道教是中国影响比较大的宗教,但是不管是信佛还是信道,都属于“出家”,传统社会中家家户户在正屋的中央供着的“天地君亲师”的牌位,因此对于更多的中国人来说,“在家”的天地君亲师,才是共同的信仰,这种信仰充分表达了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对世界的认知,在反映乡村文化特征时又是乡村文化传承发展的立足点,是乡村文化的根本,是中国乡村千百年来所遵循的最基本的人伦信仰,也是维系乡村传统社会结构与秩序的道德基础。
2.1.2 乡村价值观价值观是人们认识事物 分辨是非的一种思维方式或价值取向,从中体现出人或事、物的价值或作用。中华民族5000年历史,乡村有着独特的价值体系,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乡村核心观包括:自强不息、和而不同、中道思维、穷变通久,经世致用、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这些以传统美德形式,引领对乡民的行为评价,产生内在行为约束力,塑造了乡民勤劳勇敢、努力向上、孝敬长辈、诚信仁爱等等优良品质。
2.1.3 乡村规则、秩序是乡民行为的指导方针、符号、观念和价值观的表征,外显为风俗习惯 信仰、价值观使人们由内而外产生一种内在的约束力,对于不能进行自我约束的部分,为了维护乡村的秩序,由家族或乡村德高望重者制定相关规则,以外力维护家族或乡村的秩序。违者,小则教训,大则刑罚,直至处死。震慑作用强大,是传统乡村中维护乡村秩序强有力的方式。
美丽乡村文化生态建设中,建设主体是其中最活跃的因素,主要指村民。根据他们在文化传承中所起的作用,可以划分为传播者、生产者和消费者。传播者指在文化信息交流中可以携带并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流的主体;生产者指利用相关的文化信息进行重新编制或生成新的文化信息的主体;消费者指愿意接受相关文化信息并加以充分利用的主体。每年大量外出的打工村民返乡带来大量外界文化的信息,这些信息通过村民在乡村中进行传递和交换,异化产生大量的新的文化内容,对原有文化进行替换更新,被更新后的乡村文化再被村民接受、传播、利用,所以村民对于乡村文化来说三者兼有。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外来人员在乡村的数量急剧增多,包括支援乡村建设者,去乡村旅游者等,对于乡村文化,这些人更主要的是传播和消费者。
在文化生态中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二者互相关联,相互制约。自然环境指物理形态的乡村所处的地理位置及赖以生存的自然界的支撑环境;人文环境指在自然环境下形成的乡村风土人情,风俗习惯等村民生产生活的状态,通过人文环境体现。
乡村文化生态各要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图2)。村民作为主体立足传统文化,通过传播外界文化和本地文化相结合,引发传统文化的更新和替换;新的文化再影响村民,形成新一轮的传播、再生产、再消费,循环往复形成改变着乡村文化生态系统。
图2 乡村文化生态要素
乡村文化生态包括乡村文化与自然环境两个部分,它是保证乡村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构建美丽乡村文化生态模式,对于认清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理解文化建设主体,使乡村文化构建各因素形成和谐统一的整体,从而梳理文化建设的思路,明确文化建设的内容,有着重要意义。
3.2.1 以传承传统文化为目标 实现乡村文化生态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系统内外各因素持续均衡发展为主要特征从生态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多文化视角入手,构建有利于乡村文化传承、发展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共处的生态系统,形成乡村发展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外界的文化信息,合理利用外界的自然环境的活态发展态势。
3.2.2 以保持乡村文化独特性为首要原则 首先要保持乡村文化的独特性,同时关注乡村文化与其他文化的关联性,注重系统内外相互联系共同发展;其次保持乡村文化生态中各要素间平衡、互利共生的生态关系,促进乡村文化生态动态、良性的发展;同时还要有适度的政府干预,乡村文化生态系统虽然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但受各因素的影响,仍然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内外文化比重失衡等等,因此政府保持适度的干预,可以促进乡村文化生态的良性循环和顺利发展。
规范主体的行为文化以行为的方式作用与人,人是生态的构建者和受益者,是文化生态构建中最重要的因素。人的行为,人对生态构建的态度决定构建的有效性,因此在构建过程中规范人的行为极其重要,这种行为规范首先体现在提升村民素质。村民是文化构建主体,村民的素质的高低,是文化生态建设要关注的首要问题。首先加强村民对本地传统文化的了解,社会的发展使传统文化赖以生存的环境和空间越来越少,村民对当地传统文化越来越陌生,将导致美丽乡村文化生态建设缺少群众基础。在此基础上提高村民尤其是村民青少年接触各种现代传播媒介的能力,掌握利用媒介和外界进行信息交换的方式方法,以实现自我发展;其次明确外来支援乡建人员与当地村民的角色,构建生态型文化建设各群体关系。国家对乡村建设支持力度的加大,使大批的外来乡建人员入驻乡村,为避免简单的乡建模式移植,明确各乡建群体角色,关注恢复乡村原有文化秩序,尊重乡村当地的内在发展规律,恢复村民对乡村文化的自信心,维护村民的文化主体地位,调动乡村文化生态建设内生动力,是人的行为规范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保持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村居环境乡村环境的建设包括物质上对民居建筑的规划设计和精神上对乡村生活方式观念的保存和发展。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共同形成乡村实体。在这个过程中保持乡村的建筑形式与格局的生态特征是基础。乡村建筑形式与格局是乡村与自然界是否和谐的最直观表现。民居建筑是乡村得以存在的基础,在修复及扩建时应进行充分的论证规划,保持与自然环境及原有村居环境的适应性,在升级乡村功能时,应本着“整体规划,生态发展”的原则,把外力推动的乡村建设项目变成乡村发展过程中新的稳定状态,实现乡村新的生态平衡;在此基础上的对乡村原有的的文化秩序、伦理结构的维护以及对乡村历史传承的关注是必要条件,主要表现为维持农民的主体地位、认同农民文化诉求的多样性以及农民对文化的期盼。为此修复乡村的文化秩序,重建乡村的行为规范,增加农民对自然界的敬畏,加强对其行为的自律性是保持和谐乡村环境的重要途径,同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并通过相应的激励手段鼓励村民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增强村民的集体归属感,以协调全体村民的行为,维护乡村的和谐环境。
保持对传统文化中人际关系间的温情和对生活的热爱与期待。现阶段对乡村文化的建设既不是把乡村文化城市化,也不是原有乡村文化的照搬照抄,而是调整原有乡村文化,使乡村文化可以适应现代社会从而得到的发展,因此需要对原有乡村文化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原则进行甄别,和其他文化生态进行交流,形成新的、符合时代需要的、可持续发展的文化生态。
把传统融入现代生活,由此产生新的文化,在此基础上和其他文化生态通过同化和异化进行持续物质和信息交换,是美丽乡村文化生态形成的基本方式。如果把美丽乡村文化生态作为中心,周围的文化生态应该是乡村文化、城市文化和社会文化,同时它又对周围的文化生态形成影响,在信息流动的基础上,和各文化生态达到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和持续发展(图3)。
图3 乡村文化生态构建模式
总之,建设美丽乡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延续乡村历史脉络,构建美丽乡村文化生态是一项长期工程。在复杂的实践过程中,立足当地传统文化,维护当地文化主体、尊重当地自然环境,同时保持和其他社会文化生态的交流,是乡村文化生态构建的基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