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新时代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进农村牧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2019-09-05 01:53吴铁城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9年8期
关键词:普法农牧民双语

吴铁城

我国社会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庞大复杂系统。司法行政机关既是政治机关,又是政法机关;既是政府组成部门,又是党委议事机构。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内蒙古司法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推动社会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满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形成社会治理新格局

面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平衡,农村牧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充足的现状,以推进法律服务平台为抓手,坚持运用信息化手段畅通服务渠道,突出蒙汉双语建设,切实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一是实体平台突出功能互补。坚持顶层设计,从全区的角度和维度,制定“一盘棋”工作方案,明确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细化服务流程,全力推进以自治区级中心为示范引领、盟市级中心为区域枢纽、旗县级中心为实战平台、苏木乡镇工作站为基础窗口、嘎查村工作室为引导转接的五级全覆盖、规范化、互补式服务平台体系,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专业化”“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截至2018年底,全区建成旗县(市区)实体平台102个,覆盖率100%;苏木乡镇(街道)实体平台991个,覆盖率96%;嘎查村(居)实体平台6788个,覆盖率51%。推动实现1.3万余个嘎查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4500余人参与嘎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1582个。

二是热线平台突出整合提效。提档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将话务平台统一设置到司法厅,建立优秀驻场法律团队,通过外包第三方运维模式,让偏远地区的群众也能通過免费电话,享受到“7×24小时”专业高效的蒙汉双语公共法律服务。运行以来,日均话务量由整合前的213个提升至429个。

三是网络平台突出数据共享。依托12348内蒙古法网数据支撑,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电视终端、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移动APP等进行整合,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虚拟实体相呼应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六网合一”。

四是服务方式突出创新发展。利用广电网络覆盖面广的资源优势,在全国首创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开启公共法律服务输送新模式,让4K电视终端进农村、进社区、进草原、进蒙古包,走进千家万户,传遍万里草原。目前4K智能机顶盒已达到158万户,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全区全覆盖。

五是服务群体突出共享共用。我区常住蒙古族群众462万,但是能够使用蒙汉双语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只有776人。根据法律人才不足,特别是双语律师人才匮乏的事实,全面启动“六个一工程”,即编纂蒙汉法律实用词典,实施蒙汉双语法律服务培育“千人计划”,编译自治区统一的高校蒙文法律类专业教材,研发蒙汉双语法律互译系统,完善蒙汉双语法律案例库,建立蒙汉双语律师培训基地。

坚持以善治为目标,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

“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启动以来,全区各地不断完善机制、创新方法,把握重点、攻克难点,扎实开展法治与文艺、文化、科技、文明等“四结合”,深入推进农村牧区普法依法治理和“自治、德治、法治”进程,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治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是法治与文艺联袂,全力打造“法治乌兰牧骑”金色普法品牌。各地从实际出发,通过“马背宣讲团”“流动宣传队”“普法大篷车”等形式开展巡回法治宣传,送法下乡活动呈现常态化。去年以来,在全区范围将法治内容和形式融入乌兰牧骑,深入农村、牧区、企业、学校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目前,各地共有专业乌兰牧骑队伍75支,组建各类业余乌兰牧骑队伍近100余支,举办法治乌兰牧骑演出120场次。“七五”普法以来,全区共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2400余场次,620余万人次农牧民从中受益。

二是法治与文化联姻,强力拓展农牧民学法用法渠道。目前,全区已建法治文化广场161个,法治图书阅览站138个,法治文化长廊390个,普法学法大讲堂3097个。自治区创作了20集蒙汉双语配音的法治动漫作品,组织编印并发放114万册《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确保全区农牧民户均一册。向全区11094个嘎查(村)免费赠送法治宣传挂图,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农牧民解读法律条文,推动实现法治宣传挂图嘎查(村)全覆盖。分别在内蒙古电台汉语频率和蒙语频率开通了《法治直播间》和《法润草原》栏目,农村电影院线映前展播法治动漫、微电影、法治公益广告等微视频,每年演出近14万场次,覆盖人群近1500万人次。

三是法治与文明联动,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融入法治元素,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已有68个嘎查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102个嘎查村(社区)被评为为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在赤峰市元宝山区前进村建成全区首家嘎查、村(社区)依法治理实践基地,立体直观地展示村级依法治理实践经验做法。

坚持以预防为基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构建社会矛盾风险防控新体系

紧紧抓住将“枫桥经验”本地化这一有利发展契机,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覆盖工程建设,主动把人民调解融入基层治理之中。目前,全区现有人民调解组织1.6万个,人民调解员6.4万人,其中苏木、乡镇和嘎查、村人民调解组织1.2多个,选聘专兼职人民调解员4.6万多名。2018年,乡镇以下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基层矛盾纠纷6.6万多件。在锡林郭勒盟等地牧区,以覆盖半径15公里左右、平均辐射30户牧民为基本标准,在党员中心户设立“都贵楞”(蒙古语小组的意思)综合法律服务室。在赤峰等地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律师事务所承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基层大量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方式予以解决,实现了基层群众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二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三大攻坚战和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连续开展“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旗县”创建活动和矛盾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近五年,全区累计化解环境污染纠纷3876件,民间借贷纠纷40165件,征地拆迁纠纷20551件,耕地草牧场权属纠纷76035件。农牧区民间借贷矛盾纠纷涉及面广、自由度高、隐蔽性强,多数纠纷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化解这类矛盾纠纷难度较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主动介入,多措并举、多方联动,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经过集中攻坚,切实有效保护了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形成人民调解工作的合力。2017年底以来,司法厅将人工智能技术手段引入人民调解工作之中。研发司法智能终端(JIpad),不受办公环境影响,工作人员手持JIpad就可以托着司法所,为群众提供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远程探视;工作方式也由群众找司法所,变为司法所主动找群众,JIpad被群众亲切地称为“移动司法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通过4K和JIpad实现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互联互通,农牧民群众可以在家里通过4K和JIpad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多元调解,调解效率和调解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作者单位: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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