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女性实行弹性工作制可行性分析

2019-09-05 04:28张硕
祖国 2019年15期
关键词:就业困难女性

摘要:今年两会,政协委员张英提出为女性设立弹性工作制的提案,旨在为职场女性提供更自由灵活的工作方式,使得女性可以兼顾职场活动与家庭生活。弹性工作制早已有之,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60年代的德國,其效用也得到过一定的证明,但预在我国实行针对女性的弹性工作制,此项提案是否可行,需从多维度进行探讨。

关键词:女性   弹性工作制   公平与价值   两性平等   就业困难

弹性工作时间的概念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60年代德国经济学家哈勒,旨在解决德国当时早晚班高峰所导致的交通拥堵。为了避免早晚高峰的拥塞,哈勒提出,企业不再采用原有的固定的上下班时间,而采取交错高峰的工作时间,这一想法被后人认为是弹性工作时间的滥觞。后至20世纪70年,在欧美地区,弹性工作时间逐渐兴起并推广。国外有为数不少的大型企业亦采取弹性工作制,如惠普、施乐、三菱等。在我国也有部分企业开始探索此制度的现实可行性。弹性工作制是否应专门为女性而设,目前尚无定论,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一、现代女性的社会定位

社会定位是个人在大众认知中的责任承担和社会角色的界定。“角色”本是戏剧中的概念,指演员在舞台上所扮演的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物。后来“角色”的概念外延到了舞台之外,人们发现了舞台上的角色与现实社会中的人物是具备某种内在联系的,正如莎士比亚在《皆大欢喜》中所说:“全世界是个舞台,男男女女不过是戏子而已;每个人一生扮演许多角色,他们上场下场各有其时[1]”。美国社会学家米德将其引入社会学领域,提出了社会学解读下的社会角色,指“与人们的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的期望。[2]”当代女性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与传统社会中不同。特别自近代以来,女性逐渐走出家庭,挣脱束缚,进入到社会层面,与男性一样参与社会和职业活动,广泛的活跃于经济、政治和社会服务等领域。女性的社会角色得到了空前的拓展与丰富,她们不再只是孩子的母亲、某某的妻子、某家的儿媳,获得了更独立更自主的角色定位。

二、弹性工作制的界定及作用

弹性工作制的实质是工作时间的灵活化和工作场地的多元化,具有丰富多变的内涵。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将其划分为广义、中义与狭义三种类型。并根据中国社会实践,将弹性工作制定义为:弹性工时是指不同于固定地标准工时,企业对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特殊或灵活安排。具体包括:固定工时的灵活实施、特殊工时制度和特殊情况下的缩短工时安排。[3]弹性工作制并非新生概念,已有五六十年历史,早有国外企业试行过该项制度并证实弹性工作制在增加员工工作创造力、提升工作效率,同时弹性工作制在精神文化领域也具有不可小觑的作用,即让员工感觉自己受到尊重,个人权益得到保护,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满足其社交和尊重等高层次需求,从而增加了对企业的信任与依赖感。除此之外,Cregush(1998)研究发现,弹性工作制可以减少企业知识的流失。Wheeler和Buckley(2001)认为,弹性工作制有利于企业降低人力成本,从而应对多变的经济需求和更优化的资源分配。但弹性工作制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也有其自身的缺点。如增加员工与企业业务沟通的难度、难以对其实行考勤、无法监督员工是否在有效率的办公等。虽然存在缺陷,但是弹性工作制的积极作用是瑕不掩瑜的,女性在弹性的工作模式下,拥有更自主的工作方式、更灵活的工作时间、更独立的工作场所,这都有利于女性更好的劳动与自我价值实现。毫无疑问,女性需要参与到社会劳动中,因为相比家庭领域,在社会领域中的作为更容易得到大众的认可,更易被社会认为承担起有责任的角色,更利于整体社会正视女性的价值与地位。

三、女性弹性工作制实施中所可能遭遇的困境

政协委员张英在本届两会上提出企业为女性实施弹性工作制,该提案的提出引起网上与高校的热议。大众对该提案说法不一,有支持者,有反对者。笔者现从社会实践与价值观念两个领域进行分析。

(一)社会实践中的困境

首先,女性在现行制度下,就业及日后的工作升迁中所遭遇的困难大于男性。而这种困难,不是因为女性自身能力不足所造成的,而是来自一种基于男女性别差异的人为建构。因为女性有别于男性的特殊生理构造,女性需承担生育的大部分责任,生理上的生育为女性带来了一些日常生活与工作的不便,这使得女性求职者在就业市场遭受一定程度的就业歧视。虽然国家已制定相关法律政策力图杜绝这类现象,但执行过程中困难重重。相同资历的女性与男性求职者应聘同一份工作的难度更大。在此种社会现实下,如只为女性设立弹性工作制,将进一步加深女性求职时遇到的困难并见加剧职场中的性别歧视。其次,大型企业实行弹性工作制的成功不一定可以复制到中小型企业中。中小型企业不具备大型企业完善的管理模式和足够的资源,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难度较大。但中小型企业在社会中占多数,如不考虑这些企业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难度就加以推行,所遭遇的现实困难是十分艰巨,且后果最终将由女性劳动者承担。最后,国内企业对弹性工作制常常进行一种无意或人为的曲解,即名为弹性,实则无原则地加班,使弹性工作制名存实亡,也使一部分劳动者谈“弹性”色变。根据对微博、知乎、朋友圈等社交APP的网友评论,有很大一个群体反对弹性工作制的原因就是公司名义上实行弹性工作,实际占用员工非工作时间迫使其加班。企业作为经济领域中以逐利为首要目标的理性经济体,在支出与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使员工能其创造更多的价值与利润是其永恒不变的追求。这可能使得部分企业以实行弹性工作为由,而行无偿加班之实。政府可针对这种现象推出后续的政策,做到监督监管。但监管难度较大,监管成本较高,很容易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并且,并非所有行业与职业都适宜采用弹性工作制。弹性工作制的实施应当是有前提限定的,而非全行业。

(二)引发的社会观念与价值观念的争议

为女性设立弹性工作制而撇开男性,有可能在社会上引发一种“女性应当回归家庭,以家庭为主,作为承担家务与抚育孩子的主力”的观念。根据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数据,在接受调查的群体中持“男人应该以社会为主,女人应该以家庭为主”观念的男女比例为61.6%和54.8%,相比2000年提高了7.7和4.4个百分点[4]。一些传统的性别与社会观念不仅没有随着社会文明的全面进步而趋于消失,反而仍在人们的思维中发挥作用。风笑天与肖洁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观点,他们认为虽然女性的性别角色意识在经历现代化的过程,但同时也存在回归传统的趋势[5]。鉴于上述情况的存在,我国的两性平权之路漫漫而修远,仍存在较大的现实困难。在此种情境下为女性推行弹性工作制,大概率会加剧针对女性的性别观念回归传统的趋势。如,可能会有人认为“企业为女性提供弹性工作,不就是为了方便女性在工作的同时兼顾家庭吗?为什么不为男性提供呢,因为男人应该以打拼事业为主,家里的事交给女性就可以了。”其次,不利于女性群体对女权真正含义的理解。在人类社会历史上,人权概念已有二百余年的历史,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人权的含义只有男性的权利。19世纪下半叶出现了第一次女权运动的浪潮,当时女权斗士们追求男女两性生命历程的平等,要求具备与男性同等的公民权和同值的政治权利。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現的第二次女权浪潮诞生了一句广为人知的女权口号:I can do it。真正的女权认为女性虽然在体力上与男性存在差距,但是她们的智力与能力与男子是没有区别的。然而女权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却受到了曲解,致使部分女性错误地的理解了女权的本质。2014年,英国女星艾玛·沃特森在联合国女权主义演讲中提到:“我越是提及女权主义,越是意识到争取女性权益往往跟仇视男性混为一谈,我十分确信的是,必须停止这种认识。在此声明,从定义上来说女权主义是一种信念,认为男女应该具有同等权利和机遇,也是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的性别平等理论”。倘若只为女性提供弹性工作制,会使部分女性产生错误地认知:我就应该受到特别对待,得到特殊照顾,因为我是女的。近年来,在网络上伪女权的声音甚嚣尘上,她们忽视了女权的本质是男女平权而非女性特权。讨论为女性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可能,是基于直面实际和正视两性生理差异而对女性的人文关怀,而非为女性提供的特权。

四、结语

弹性工作制具备其独特的作用与优势,在当今互联网+的浪潮下,社会与企业具备了愈来愈充分的基础与条件推行弹性工作制,该制度的推行应当缓缓地逐步实行。而只为女性设立弹性工作制这一提案,面临较多的现实与观念上的困难,实不实行,怎么实行,何时实行等问题仍需学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参考文献:

[1]威廉·莎士比亚著.辜正坤,彭镜禧译.皆大欢喜[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6:48.

[2]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07.

[3]黄昆.弹性工时发展趋势初探[J].劳动保障世界,2018,(10).

[4]全国妇联,国家统计局.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DB/OL].中国妇女研究网,2012-10-27.

[5]风笑天,肖洁.中国女性性别角色意识的城乡差异研究[J].人文杂志,2014,(11):107-116.

(作者简介:张硕,安徽大学研究生院,在职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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