褪去鲜艳色彩的中年写作

2019-09-04 10:10李浔
星星·诗歌理论 2019年7期
关键词:夜话燕山情诗

李浔

在中国诗坛有一个常见的现象,有相当一部分诗人在青春期有势不可挡的轰轰烈烈的写作气势,但进入中年之后,要么继续青春味地写作,要么因不知所措而停笔。而王竞成不同,随着年龄的増长,他的诗歌写作更趋厚重,显示出了智性的本色。本文将对王竞成近期诗歌的“中年写作”状态进行探视与分析。

王竞成的诗有着健康的诗性。他诗中所表达出来的情绪,尤其是语言的朴素与机智,让阅读者会产生一种亲切感。他是一个充满激情的行吟式诗人。他的短诗隽永耐读,尤其是他对诗句的打磨和用字的琢磨,都体现出了他是一位喜欢雕琢诗句的诗人。在他近期的诗中,我们可以发现,“燕山”是他一个广泛运用的符号。燕山可以是背景,也可以是心情。先来看看他在燕山上的心情。从“浪得虚名的时间在时间中腐烂它们都将死去”到“一个诗人的头衔怎抵得上一日三餐的清淡”。这四句诗是他《燕山夜话之深秋》诗中的开头与结尾,在诗中我们已读到他对“虚名”“一日三餐”“清淡”的定义。是的,人至中年,其言更真、更实在。

而人到中年,又是一个容易使诗人反思和进步的时期。“自省”便是王竞成近期诗中的主要内容,在自省中剥离曾经多余的伤感,在自省中升华自身的高傲、高贵、高尚感。在《在山上》一诗中有对一块石头的描写,随着主题在叙述中的不断升华,呈现的场景不仅有了动感,更有了质感。通过联想,冷静地表达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表达了什么是真正的高度,什么是永恒不朽。诗中没有华丽的修辞,却有着厚重的诗意。诗人这种介入现实的写作,通过多种视角,对现实生活的鞭策是厚重的。

长诗《燕山夜话》,使我看到一个别样的王竞成,看到了一个有着真正诗人气度和向度的王竞成。在这首诗中,我们可以看到诗人对历史的过滤式的审视、对自己的生存观的剖析,表达了诗人对历史、对社会的反思。诗中成功塑造了一名有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的知识分子形象。诗中独白式的表现手法有大量经验性的反思句和疑问句。可以说,这是王竞成借历史的事境,来完成他个人这个阶段的精神变化。

王竞成身上有着强烈的忧患精神,同时有着托尔斯泰式的追求道德至善至美的品德,于是在他的诗中也体现了他更注重诗学的现实道德主义,具有浓厚的道德忧患意识。

忧患意识作为哲学命题正式被提出的是孟子,其最根本的人学意义就在于它注重历史的连续性和价值的稳定性,注重从传统文化中吸取经验,由于它注重经世致用,使得中国文人大都有着极强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所以说这种忧患意识也是一种民族精神。

“这些不是我说的,哪个朝代的石头

成为燕山的脊梁,我搬不动

我是搬不动历史的,也搬不动我自己

燕山,我是一个不速之客

在人生的中年,立在了你的额头

我不想成为风景,也不会成为云彩

也不会变成冷漠的界碑,我心里没有国界

只有时间,时间是唯一的言辞”

这是王竞成长诗《燕山夜话》开篇的八行诗句,毫无疑问这是典型的忧患精神的诗句。是的,谁能搬得动历史这块巨石呢?在这样的诗句里,可以看出诗人这种对历史的态度同时包含着他对生活的理解和鲜明的道德情感倾向。从叙述基调上看,诗人将自我完全融入到叙述对象之中,同他们一起开始了对燕山这段独特历史的吟唱。在诗中,诗人选择了帝王与平民这样矛盾对立的对象,相互答辩,从而表达了他自己的精神倾诉。

此外,在诗中,我还看到了一个对人类终极命运的关怀、责任感和使命感都极强的诗人,这种忧患意识使他接近了海德格尔的现代美学救世主义。海德格尔在《形而上学导论》里认为:一切存在物之为存在物的价值是完全相等的,我们应该平等看待他们,没有理由把所有存在物之任何一体,包括人,拈出来给予特别崇高的位置。

《燕山夜话》还有着明显的挽歌式的反思和告别。习惯了农耕文化的知识分子会在不同程度上对工业文明的价值观念有所抗拒。《燕山夜话》中,诗人想要表达的是市场经济时代崇尚物质文明的现状,使诗人意识到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并不能解决人的精神归属问题,反而使人更深地陷入了精神上无家可归的状态。虽然历史是不可能改变的,但精神是随着时间环境而可能改变的,在《燕山夜话》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诗人精神上的突变,已呈现了进入反思的矛盾冲突。由于自省,在诗中我看到了诗人的真情实感,爱情、荣誉、同情、自豪、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也看到了,生者与死者,主体与客体,人与大自然之间出现了神秘的沟通和交流。《燕山夜话》主要表现了对物欲冲击下人日渐消亡的灵性的固守和维护,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总的来说,这是一首渴望返归自然和土地、还原物性和人性宣言的优秀诗作。

尽管90年代中期以来,汉语诗歌用叙事来不断弱化抒情的成分,但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抒情是人的本能,要想从诗歌中完全排除抒情是不可能的。从诗的角度来说,抒情是不可避免的,但过多抒情也会冲淡所要表达的事物的原有的色彩。在这首《燕山夜话》中,我看到诗人已真正意识到怎样抒情,也较好地处理了事境和情景的关系。在诗中,诗人尽量避免形容词使用,而是用一种直观的态度给我们呈现了他内心的一些感悟。

在整体结构上来说,长诗写作是考验诗人的写作的空间是否宽广的问题,同时也考验诗人的诗歌技巧和驾驭修辞的能力。诗中不断变换场景和角度,也让阅读者避免了审美疲劳而增强了阅读的兴趣。这种手法在长诗的写作中是可取的,这种过渡,对阅读者来说,有了停留审视的机会。

王竞成一直在写情诗,他曾给包括冰心在内的一百多位女诗人写过诗。仔细读他的这些“情诗”,你就会发现这些诗只是以情诗的名义来表现他个人对“情”的旁白。虚虚实实地写情诗是王竞成惯用的套路,用意象拓展,延伸情感,传达给读者的小情趣,非常讨巧、可爱。《一把酸枣》就是这样,给人一种酸酸甜甜的可爱味。但这只算小点心,不是王竞成的正餐。

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崂山或燕山上写情诗,大多数情诗像《秋天,我是你一块成熟的伤疤》这样的:“腐烂的伤口,留下一块记忆/我卑鄙的躯体与灵魂,沾满时间的尘埃/血管的河流早已污染,我骨头里在举行细菌的盛宴/江山是王的,美人也躺在王冠上闪烁/秋天,我是突然断电的黑夜/电流是落叶的哭泣,我就是泥土将要收藏的秘密/在金黄的风雨飘摇之中,我与幻觉一起旅行/庙堂中的一次次跪拜,我在祈祷佛佑护我的亲人/也在试图保佑一个女人的灵魂,纯洁的可以成为干净的妻子/我在腐烂的大地上,寻找抵达一个女人的理由/挖掘宿命的水,使复活的伤疤燃烧/我爱,不能拒绝身体的堕落/也做不到灵魂的死亡;在你暗涌的漩涡/竖起一根骨刺,周围的黑淹没花朵的苍白”。作者在诗中用戏剧化场景传达出一个情感伤者的反思,使诗也有了情感的温度。

写诗是个人的事,但诗是大众的事。诗离开了社会就只能算是私房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诗了。在王竞成近期的情诗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告别了“私房话”式的情诗,表达出了对爱情、親情,对生与死等话题的梳理。有人说诗是对自己所缺失的那一部分的补充。这话有理,王竞成就是在这些诗中呈现心中最美好的愿望。

对故乡的歌唱是诗人永恒不变的主题。作为一个诗人,应该是有根的。地域文化也会影响一个诗人的气质,除了以上提到的作品,王竞成近期书写故乡和亲情的诗也是值得关注的。

附:王竞成的诗(二首)

在山上

在山上,石头是唯一的大家

它不开口,呈现绝壁,悬崖

雄鹰俯视,云彩环绕

人类攀登它,提升自己的高度

甚至劫持一块块石头,雕琢为碑

刻上自己的名字,以为自己就是山了

幻想的永恒,一块块石头上风化

不朽,成为多少人的呓语症

坐在一块石头上,你还想永恒吗

每一块石头的历史,都是生命的总和

它温暖,给人类生存的支点

巨大的手掌,把我们从苦难的海底拔上岸

一把酸枣

这些刺结的果

扎伤蝴蝶的舞姿

或伊的手指

长成了红

酸吗那是心疼

甜吗那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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