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里·莱利简约主义作曲技术研究

2019-09-04 06:01张家棋
艺术评鉴 2019年14期

张家棋

摘要:“简约主义”(Minimalism)作为术语第一次被使用是在绘画领域。在音乐中,简约主义被定义为一种美学,一种风格和一种技术。音乐中的简约主义作曲技术多彩纷呈如相变(Phase—shifting)、反复(Repetitive)、系统的(Systemic)或者程序音乐(Process Music)。本篇文章从《In C》作品出发,探析特里·莱利的反复模式与音色组合方式。

关键词:简约主义   反复模式   音色组合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9)14-0067-03

一、简约主义音乐起源

在1934年,约翰·凯奇在洛杉矶研究阿诺德·勋伯格的古典先锋派(classical avant—garde)的技术后成为概念音乐(Concept music)的主要主角之一,控制表演作曲音乐的一种风格。他构思使用投掷硬币决定音乐事件的发生,例如作品《音乐的改变》(Music of Changes,1951),为十二个收音机来写《想象的风景》(Imaginary Landscape,no.4,1951)、《简约主义对位艺术》(Minimalist conceptual art,Rockwell,1986),以及《4分33秒》(1952)。在4分33秒整个作品长度中,表演者不用做任何事情。

简约主义的血统还包括其更远“前辈”的音乐。例如,拉威尔的《波莱罗舞曲》(1928)应用了反复技术。其反复的方式是通过在不同音色和不同调式上进行反复。这种反复的方式与简约主义的反复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脉相承的关系。

美国四个简约主义作曲家特里·莱利、拉·蒙特·扬、菲利浦·格拉斯、斯蒂夫·瑞奇被确定为最突出的简约主义代表。特里·莱利与约翰·凯奇的概念音乐是联系最紧密的作曲家,在他早期职业生涯中,他实验了这种风格。而且,特里·莱利与拉·蒙特·扬一起,他们最先构思了一些新的风格最后再转入简约主义领域。他是强烈的受到欧洲影响,这种影响来自他自己的研究和在法国的生活,他的作品还连接了序列音乐。

简约主义在“旧”与“新”之间建立彻底不同的交替原则。“旧”的原则体现在调式和织体上。在调式中,简约主义通常使用传统大小调或中古调式;“新”的原则体现在其模式程序构造的严谨性。例如,在一些作品中其节奏是严谨的使用数理逻辑来构造其节奏结构,当然,还使用到一些新的曲式结构,例如对称结构。其中,格拉斯和瑞奇的音乐是以严谨的作曲技术登上舞台。

二、简约主义作曲技术

(一)反复模式

特里·莱利对简约主义最重要的贡献是作品《In C》的问世,该作品使用53个模式,所有模式。

《In C》是特里·莱利于1964年创作的作品。其中,由53个短的,按照序列的音乐短句构成,每个短句反复陈述。每个音乐家能在上面控制他们所演奏的短句。尽管每个部分的旋律内容是预制的,演奏家鼓励在不同时间的开始演奏短句,即使它们是演奏相同的短句。在一些乐谱的细节部分,音乐家用传统的演奏风格以反复的八分音符来演奏C音,典型地在钢琴上面或者打击乐器的音级上,例如马林巴。在斯蒂夫·瑞奇的作品中也涉及到莱利的一些节奏脉冲观点。

(二)音色组合

目前,《In C》演出过的版本共有35次。在对其音色与其它音乐参数应用的情况中,仅对1968年—2000间近30年的音色进行比较。(见表1)

第一次于1968年3月27日-3月28日在特里·莱利和创新与表演艺术中心上演。在该次演出中,包括的音色有萨克斯、双簧管、巴松、小号、单簧管、长笛、中提琴、小号、电颤琴和马林巴铁琴(marimbaphone),该次演出的时间为42分3秒,速度为每拍等于132。第二次于1970年在LInfonie上演。在该次演出中,包括的音色有萨克斯、小号、打击乐、钢琴、吉他、低音吉它和长号,该次演出的时间为29分20秒,速度为每拍等于104。第三次于1983年在意大利上演,时间为41分01秒,速度以每拍116的速度。其中,音色由电颤琴、钟琴、马林巴、木琴、铙钹(crotales,一种西洋打击乐器)。第四次于1989年二月在上海上演。其音色由传统中国乐器构成,即various lutes、齐特琴(Zithers),口琴、长笛和打击乐。在该次演出中,其速度以每拍108的速度进行,时长为28分35秒。第五次于1990年二月在旧金山上演。其音色包括萨克斯、木琴、电子合成器(synthesizers)、人声、长笛、中提琴、小提琴、长号、大提琴、钢琴、吉他、钟琴、鼓、马林巴、单簧管、手风琴、木琴、低音单簧管。时间为76分16秒。第六次于1997在六月在萨尔 皮埃尔—水银上演。其音色包括长笛、双簧管、英国号、单簧管、长号、大管、竖琴、打击乐、西塔尔琴(Sitar,印度的一种大弦弹拨乐器)、塔布拉鼓(tablas印度一种手敲小鼓)、小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声乐重唱(Vocal Ensemble)。在该次演出中,其速度为每拍116的速度进行,其时间为35分46秒。第七次于1997年5月在布鲁塞尔上演。在该次演出中,其音色包括打击乐、低音提琴、竖琴、大提琴、吉它、钢琴、手风琴、双簧管、小提琴、单簧管、高音萨克斯、中音萨克管、次中音萨克斯和上低音萨克斯(baritone saxophone)。第七次是以每拍130的速度进行,其时间为65分钟。第八次于1998年在纽约世界金融中心。其音色包括大提琴、钟琴、电颤琴、贝斯、曼陀林(一种琵琶乐器)、高音萨克斯、琵琶、钢琴、小提琴、电吉它、钟琴、马林巴和单簧管。在第八次演奏中,其速度以每拍120的速度進行,时间为45分32秒。第九次于2000年4月在莫斯科上演。音色包括,键盘、单簧管、小号、小提琴、大提琴、颤音贝斯(fretless)、中音吉它(Baritone Guitar)低音提琴、编钟(chime—bells)、打击乐和人声。在第九次的速度中以每拍108的速度进行,时间为76分40秒。第十次于2000年在纽约上演。其音色包括吉它、键盘、贝斯、鼓和电颤琴。速度以每拍120的速度进行,时间为53分19秒。

通过对《In C》在1968年-2000年近30年间的音色编制、演奏时间和速度来看,其不同年份上演所呈现的音乐参数各不相同。当然,不同年份所包括的音色组合在一定程度上也会给予我们在演奏和创作上的启发:1.一个作品想要在演奏上获得持续不断的新鲜感,那么这种新鲜感的来源可在音色上进行操作,即对原有材料注入新的音色;2.根据演出的地方特色,加入其地方特有音色;3.每一次的演奏可适当改变其整体结构或局部结构中的速度安排。

三、结语

回顾美国四位简约主义作曲家对简约音乐的促进,音乐的简约主义与它相关姊妹艺术相对应部分是紧密相关的。简约主义的主要关注在结构、音响上的增加或减少上,通常是使用反复和贯穿一些简单模式的链接。

莱利本人与序列主义相远离,他是使用反复音乐模式的先驱。《In C》是特里·莱利于1964年创作的作品。其中,由53个短的,按照序列的音乐短句构成,每个短句反复陈述。在每一次的演奏中以不同音色呈现。

简约主义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听众的参与度。简约主义艺术是必要的关注观众参与来共同完成作品。例如,约翰·凯奇的作品《4分33秒》在一定程度上,观众与表演者的表演相同。布莱恩·芬尼豪赫(Brian Ferneyhough)说,“所有音乐都是多层的(Many Layered),我们的耳朵强加给我们许多听的程序。一些可能的策略是我们是在不断地浏览、断言和发现一个新的距离或者关于我们在特别时刻从新角度所听见的音乐事件”。例如,对于简约主义音乐来说,它是最大化体现个性。简约主义的影响一直延伸到当今流行音乐领域,伴随简约主义进入流行音乐领域,瑞奇本身也受到影响涉猎该领域。一代艺术家现在是受到简约主义影响创造电子音乐。然而,现代简约主义的解释对于听众来说是更简单的,这种解释趋向于看非常新的和明显的独创简约主义作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