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继续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本文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主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费管理的实践探索为例,通过编制收支预算、优化财务管理流程、细化经费开支范围、量化教学活动费和劳务费标准等有效的改进措施,提高继续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达到经费使用规范合法的目标,以期为同行参考借鉴。
关键词:公立医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费管理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建议》(教研[2014]2号)的要求,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公立医院作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主办方,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规范管理,对推动公立医院管理改革,完善医学终身教育体系、持续提高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起着重要作用。本文主要探讨由公立医院主办,通过主管部门申报获批,由参训的单位、集体、个人缴纳参训费筹集,不使用财政专项经费、医院自筹经费、捐赠经费等来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费管理办法。
一、项目经费管理的现状
我国尚未有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费相关的法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和考核的方式多样,现行财政部颁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缺乏对应参照的条款。公立医院主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费管理存在制度盲区,经费使用随意性大。
(1)预算管理不完善。项目经费事前无收支预算,报道注册后才确定参训人员的人数和项目经费的总额,经费缺口就少使用报销,经费结余就虚列发放。培训资料和办公用品不通过医院招标单位订购,自行随意采买。讲课费遗漏预扣个人所得税,工作人员的分工和劳酬随意性大,存在虚列带教费的现象。
(2)费用收缴不规范。因为地域和时间的特殊原因,由项目组工作人员代收部分参训费用,注册完毕后再汇缴到医院财务部门入账。代收参训费容易发生项目组接受与医院有供销关系的药品、卫生材料、器械等供应商捐赠参训费用的情况,给医院带来商业贿赂的风险;无法杜绝工作人员通过弄虚作假套取、截留、挪用、挤占培训项目经费,设立“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
(3)带教费用不落实。教学活动费内容缺乏细化和量化,实训带教经费管理得不到落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能仅以理论授课和笔试考核合格作为教学目标,在实际工作中除了理论授课外,还需要大量的实训带教、教学查房、病例分析、疑难病例讨论、实际操作示教、操作技能考核等教学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缺乏实训带教老师的教学活动项目明细和劳酬标准。少发劳酬会影响教学质量,阻碍继续医学教育的发展;乱发劳酬会破坏医院薪酬制度,带来财务管理风险。
(4)劳酬标准不统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涉及到形式多样的授课活动,特别是在区域性大型三甲公立医院,负责实训教学内容的老师并非均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只规定了副高及其以上职称的授课老师的讲课费标准,在具体经费报销中,副高及其以下职称的实训教学老师劳酬无统一的标准。
筹委会工作人员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筹备、组织、召开、管理、结业付出了相应的劳动,理应获得合理报酬。《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只规定了工作人员的人数,缺乏标准的小时劳酬。部分项目将未使用完的资金全部通过工作人员劳酬发放,出现单日劳务费过高的情况。
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调研和论证
为了切实解决公立医院主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费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院党委、院办、纪委的共同指挥下,医院教务处、财务处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和论证活动,并进行了工作总结。
三、项目经费管理的有效改进措施
医院教务处、财务处共同起草,通过院党委、院办会讨论,院纪委审查后颁布了医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经费管理办法,完善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细化和量化教学活动的内容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事后形成监督检查,针对性的解决了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提高了经费管理的可操作性。
(1)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费纳入医院的全面预算管理,遵循“统筹安排、合理预算、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实行预算管理,预算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获批编号、项目管理费按照参训人数和培训规模,扣除增值税后的培训费中按5%-15%的比例收取,并用于继续医学教学项目的医院内部管理和培训质量考核评估。
学员培训费应合理预算师资费、食宿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教学活动费用。需要邀请国内其他城市以及国际专业人员来进行授课,考虑到授课老师旅途时间较长,预算中适当提高每学时的讲课费,提高标准控制在30%以内。
(2)规范收取参训费用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过主管部门立项申请审批,获得教务处的审核同意后,教务处提前一周书面通知教务处培训的项目名称、时间、地点、报道人数、参训费用标准。财务处派出专职会计和出纳到培训报到注册地统一收取参训费用,不接受与医院有供销关系的药品、卫生材料、器械等供应商缴纳的参训费用,杜绝商业贿赂的风险,并为参训人员开具纸质版或者电子版增值税发票作为有效收款凭证。财务处为每个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建立经费专账,核算项目经费收入和支出,保证专款专用,对于未严格履行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有权不予报销。
(3)标准化学员培训费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培训费包含理论授课费、理论考试费、现场教学费、工作人员劳务费等与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1.理论考试费:包括理论考试组题费、监考费、阅卷费用。理论考试组题费,每套试卷组题最多按12学时计算。理论考试监考费,每次监考时间最多按3学时计算,50名以内参训人员最多设置2名监考老师,50至100名参训人员最多设置4名监考老师。理论考试阅卷费,每学时按最少批阅5份试卷计算。以上均按学时(40分钟)计发劳动报酬。2.现场教学费:包括实训带教费、教学查房指导费、小讲座讲课费、疑难病例讨论指导费、操作示教费、技能考核监考费。实训带教费,每名参训人员应指定带教老师,带教老师每月带教学员人数不超过3人,按带教学员人数计发劳动报酬。教学查房指导费,每次1名老师教学查房,每次最多按3学时计算;小讲座讲课费,每次1名老师讲授,每次最多按2学时计算;疑难病例讨论指导费,每次1名老师主持,每次最多按3学时计算;技能考核监考费,规定每2名老师每学时同时考核至少4名参训人员;并全部按学时(40分钟)计发劳动报酬。操作示教费,每次1名老师示教,按次数计发劳动报酬。负责实训病房带教、教学查房示范、实际操作示教、操作技能考核等工作,副高级技术职称以下的教学老师每学时带教费参照副高级技术职称老师标准的50%-70%执行。3.工作人员劳务费:包括报到、开班、结业的劳务费及项目日常管理费用。项目报到、开班、结业当天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才能发放劳务费,休息日每名工作人员劳务费(包括外语翻译)每半天最高不超过500元,工作日每名工作人员每半天按照休息日标准的80%计发。参训人数50人以上且培训時间一个月以上的项目,每30名参训人员配备1名日常管理工作人员,每名工作人员劳务费每半天最高不超过50元。
四、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和启示
项目培训结束后医院教务处应指定专人收集整理资料,按要求归档,对资料总结进一步加工整理,对项目所取得的学术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估,以备后期项目经费审计检查。项目负责人、举办科室负责人、医院财务处、教务处、审计处等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结合医院承担教学任务较多的特点,组织开展经费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工作发挥积极作用。随着继续医学教育的不断发展,公立医院申报和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对项目管理的重心已从注重项目数量向注重项目举办质量上转移,在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时严格把关,在项目举办时加强指导,在项目举办后加强考核,对整个过程加强监管,以便有效监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质量,项目经费管理必须向精细化转变。公立医院通过完善管理规章制度、优化经费管理流程、合理开支教学经费、建立奖惩机制、定期进行专项审计来确保临床科室项目申报的积极性和项目成功举办,真正实现终身教育,完善体系;规范管理,提升质量,持续提高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年卫生部,2015
[2]田园.新医改形势下医院继续教育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分析—以B医院为例.中国总会计师,2018(10):126-127
[3]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
[4]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
[5]汤杨.综合医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践探索 中国社会医学杂志 2016(12),520-522
[6]《关于加强和改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渝卫发〔2017〕25号)
作者简介:罗艳1979-7,女,四川宜宾人,汉族 经济学学士,重庆市第六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职称: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