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倩
6月24日,记者从山西省科技厅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海外引才工作有关精神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突出“高精尖缺”,坚持以用为本,重点引进现代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为山西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山西省启动2019年度“百人计划”申报工作。
此次山西省“百人计划”申报,共分为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项目、外专项目、青年项目、合作建设项目、创新团队项目、“农谷”专项七类。
创业人才项目的申报条件:拥有海外学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拥有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山西省产业发展需求,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开发潜力;拥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务;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回国或来华不超过6年,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创新人才项目的申报条件: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科研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國际一流或国内领先水平;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或是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一般应拥有博士学位。
外专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或具有国际公认的职业资格;具有在重要岗位从事5年以上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验,工作业绩突出;掌握先进技术、核心技术或拥有发明专利,为所从事科研领域的尖端人才。
青年项目申报条件: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已取得突出的创新性成绩,在本学科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在本学科国际重要期刊上发表高被引论文,或在本学科取得重要的创新性学术发现或专利发明,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为该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学术价值;文化、艺术创作人才,应获得过本专业国际性权威奖项,且有较高知名度。
合作建设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人已经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部委、中央高校、企业及其他省(区、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带项目、技术、专利、资金等与山西省有关单位进行合作并已签订合作协议,或已在我省创办企业。长期项目人才,引进后须在晋工作5年以上;短期项目人才,引进后须平均每年在晋工作不少于2个月,5年累计在晋工作不少于10个月。
创新团队项目申报条件:团队应包括1名团队负责人和至少其他2名核心成员。团队负责人须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或山西省“百人计划”创新类非团队项目,申报时未入选的,应符合山西省“百人计划”创新类非团队项目的申报条件,并须另外申报创新类非团队项目。
“农谷”专项申报条件:“农谷”专项专供“农谷”区域内包括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在内的单位申报。该专项包括以上各类项目,按以上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在入选名额上给予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