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璟春
没有人的人生是完美的,在事业上建功立業、走在前列的侯祥麟却在个人生活中永远落人半拍。1955年结婚时他已经43岁了,当为他写自传的冯敬兰女士问起其中的原因时,他说:“那得先办国家的事,再办自己的事。”
但实际情况是,办了“国家的事”,“自己的事”可能就顾不上了。这样的例子在侯老的生活中不胜枚举。
侯老的一生向国家捐献钱财无数,而且干净利落,从不拖泥带水。20世纪80年代初,侯老家乡政府为侯氏家庭落实政策,准备归还他们祖上在广东揭阳留下的大片祖屋、花园等房产。按照时任侯老的秘书马汝爱估算,这笔家产折合成人民币有上百万元之巨——那可是在80年代初啊!老家的侄辈、侄孙辈都非常兴奋,请求侯老这位大家长签字,以期收回这笔祖产。但侯老却决定,把这些房产全部捐给地方政府办教育事业,他对远道而来的亲戚们说:现在国家困难很大,家乡学校的条件也差,咱们把这些房产捐了办学校,为教育事业出把力吧。
但人非草木,怎能无情,马汝爱向笔者讲述了他亲身经历的一件事:70年代末,他陪侯老去上海给他的五姐奔丧,侯老在北京出发前特地在机场买了两把檀香扇和一些小艺术品,当时这两把檀香扇售价20元,是马秘书一个月的工资啊,侯老以前从来没花钱买过这么贵的东西,这回是怎么了?到了上海以后,马秘书才知道这是侯老买给他妹妹的:“也许他觉得亏欠自己兄弟姐妹的太多,想用这种方式补偿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