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静
汉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载体,因而能够深刻地反映中华民族的精神风貌。汉字以其独特的表意性、超时空性、超地域性而源远流长。正如帕尔默所说:“如果中国人屈从西方国家的再三要求,引入一种字母文字,充其量不过为小学生(和欧洲人)省出一两年学习时间。但是为了这点微小的收获,中国人就会失掉他们对持续四千年的丰富的文化典籍的继承权。”本文从汉字中蕴含的婚姻制度和婚姻习俗两个大方面着手进行分析,结果发现,婚姻文化在汉字中得到了全面的体现,真实地记录了古代的婚姻习俗。
一、汉字与婚姻制度
(一)“姓”与群婚制
原始社会,实行的婚姻制度就是群婚制。当时混沌初开,人类刚完成进化,一切都处于自由、散漫的状态,没有固定的社会秩序和伦理关系,大家一起捕猎,一起进食,一起耕地,一起居住。在这样混乱的情况下,婚姻制度也就显得比较随意,不仅孩子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连母亲也不知道自己孩子的父亲是谁,血统的确定就只能通过母亲来辨别了。所以,早期有关婚姻制度的汉字都以女性为主。
群婚制的出现,表现出婚姻开始由族内转向族外,最有代表性的汉字是“姓”。“姓”会意兼形声,甲骨文从女,从生会意,生也兼表声。“姓”的形体结构,记录了女性在维系宗族血缘关系中的重要地位。《春秋传》曰:“天子因生以赐姓。”“姓”这个字传达出孩子的母亲是谁,表示了一种遗传基因符号。显然,正如上文所说,母亲与孩子的血缘联系是最紧密的,所以孩子的姓是跟着母亲来的。
上古姓大都是“女”字旁,黄帝是姬姓,炎帝是姜姓,虞舜是姚姓。这些汉字都深刻地反映出孩子与母亲亲密的血缘关系,体现出早期的婚姻形式。
上古时期,孩子的父亲往往无法确定,流传下来很多神奇的故事。例如,《诗经》记载,帝喾的妃子简狄和别人外出洗澡时看到一颗鸟蛋,便吞了下去,之后怀孕生下契,契就是商人的祖先。《史记》记载了后稷的故事,传说,姜嫄在郊外散步,看到一个远比常人大的脚印,正觉得奇怪,忽然有一股暖流冲击全身,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她特别想踩这个大脚印。于是,她就将脚踩在足印上,顷刻间就感觉腹中有异动,好像有胎儿动来动去。她感到十分害怕,但只能继续观察,十个月后,果然产下一子。姜嫄以为儿子是妖怪,把他丢到巷子里,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巷子中来往的动物都自觉避开这个孩子,绝不踩他。姜嫄把他丢到山中,可是又被人发现,丢到冰面上,又被大鸟用羽翼护住,没有被冻死。经历这些事情后,姜嫄觉得这可能是上天冥冥之中给她的指示,所以她再也不丢弃这个孩子,好好抚养他,给他起名为“弃”。
由两则传说可以看到,契和弃的父亲都是神灵,古人认为未知事物神秘莫测,将其归因于上天,视其为天子,这反映出当时的婚姻关系,孩子要跟母姓。所以,“姓”这个字造得合乎情理,直观地反映出当时的婚姻文化。
(二)“家”“室”与对偶婚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逐渐由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这时,人们开始意识到伦理秩序,男女开始追求固定的配偶,这就产生了对偶婚制,标志着人类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越。
对偶婚制是指一对男女在不确定的时期内相对稳定地生活在一起。在这种婚制下,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他对这个女子来说,也是她许多丈夫中的一个主夫。两人在一定时期内共同生活,组成对偶家庭。但是,这样的家庭关系本身并不牢固,任何一方可以根据意愿来解除。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家庭仍然以女性为中心。丈夫要跟随妻子居住,妻子一直在本族群生活,而丈夫来自于其他族群,其生育的孩子归女方族群所有。
对偶婚制中有代表性的汉字是“家”“室”。《左传·桓公十八年》记载:“申儒曰:女有家,男有室,毋相渎也,谓之有礼。”“家”是会意字,甲骨文从宀,里面又一头豕,本义是指养猪用的大棚子,之后便引申为人住的地方。《说文·宀部》:“室,实也,从宀,从至,至,所止也。”它表示人歇息的地方。
男子只有到女方的氏族才有室,女人占有男人才有家。“家”与“室”是两个互相依赖的概念,两者共同反映了对偶婚制的特点,缺一不可。
二、汉字与婚姻习俗
(一)“婚”“娶”与抢夺婚俗
“婚”在《说文·女部》中的解释是:“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日婚。从女从昏,昏亦声。”这说明,古代娶亲都是在天黑之后进行的,可能这种婚姻带有一定的强迫性,带有一种抢的意味,所以要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下进行。《说文·女部》曰:“娶,取妇也,从女从取,取亦声。”从这里看出,娶妇在古代其实也是一种抢婚。在现在看来,男婚女嫁是人生中一个必经的过程,也是一大喜事,但是当时没有一种明确的约束,要通过一种野蛮的方式“抢”来获得妻子。随着父系社会的建立和发展,女子要承担家务,男子的社会地位显著提升。
(二)“嫁”与交易婚俗
交易婚是指把女子看作可以等价交换的商品来进行买卖,如“骏马换小妾”。唐李冗《独异记》记载:“后魏曹彰性倜傥,偶逢骏马,爱之,其主所惜也。彰曰:‘予有美妾可换,惟君所选。马主因指一妓,彰遂换之。”曹彰看上别人的骏马,用自己的小妾来交换。女子社会地位一降再降,沦为男子生儿育女的工具,这是父权社会的突出特征。
《说文解字》曰:“嫁,女适人也,从女家。”由此可见,“嫁”表现出古代的交易婚俗。女性一旦被当作商品,自然就有了高低贵贱之分。同时,男性的地位大大提升,女子成了男子的私有财产。
(三)“媒”“妁”與包办婚俗
群婚制度结束后,人类文明向前发展,出现了一种新的婚姻习俗,那就是带有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男女双方必须经过媒人的牵桥搭线,才可以结为夫妻,自由恋爱是不允许的。
《说文》曰:“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又曰:“妁,酌也,斟酌二姓也。”经媒人介绍,男女双方才可以结为夫妻,这个婚姻习俗很早就已产生。《诗经·卫风·氓》曰:“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意思是说,男女双方苦于没有媒人介绍,不能结为夫妻。古代讲究八抬大轿,明媒正娶,父母拥有包办子女婚姻大事的权利,自由恋爱在当时看来是不合规矩的,会受到世人的批判。从“媒”“妁”二字可以看出,媒人在婚姻中起到关键作用,可见汉字记载着丰富的婚姻习俗文化。
这种婚姻制度极大地限制了人的自然情感的宣泄,控制了人的正常情欲,这种婚姻往往缺乏感情纽带,所以造成了很多婚姻悲剧,如《孔雀东南飞》。
三、结语
汉字与古代的婚姻制度和婚姻习俗都有着明确的联系,人们只要结合文献深入分析相关汉字,就可以了解我国古代丰富的文化信息。在分析有关婚姻文化的汉字时,笔者发现,古代婚姻文化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与社会变迁紧密联系。汉字蕴含中华民族独特的思维方式,使人们体悟到中华先民丰富多彩的生活,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内蒙古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