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财政政策研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落实党中央部署的改革工作,加强财政和经济社会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一是向财政部党组提出贯彻落实工作建议。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国际国内背景,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对财政工作的重要安排及具体要求等,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及时向部党组提出贯彻落实的工作建议。二是推进落实相关工作任务。部党组会议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部署后,及时建立和完善工作任务台账,明确牵头司局、任务内容、时间安排等。加强督促督办,动态掌握分析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进展等情况,提出完善工作建议。三是梳理总结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在动态跟踪相关工作任务落实进展的基础上,及时对习近平总书记部署的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及工作成效等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提出进一步落实的建议,适时整理形成专题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积极履行财政部党组赋予的统筹协调财政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职责,坚持把推进改革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强化担当,务实戒虚,确保按要求完成相关改革任务。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财政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规则》。一是推进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部署的改革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动态督办,实行周报制度,做好方案审核,督促尽快按要求上报改革方案。二是推进落实2018 年党中央审议通过的财政部牵头的重大改革方案。系统梳理2018 年以来党中央审议通过的重大改革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三是组织开展改革督察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整理督察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财政部承担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总体评估,对已出台的相关重大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单项评估,整理形成评估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四是积极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整改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对表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推进整改工作,整理形成改革任务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一)围绕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研究。一是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发展定位及财税支持政策研究。整理形成《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财税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研究》《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发展定位及财税支持政策思考》等专题报告并持续开展相关研究。二是开展完善税收管理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相关研究。整理形成《完善税收管理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有关建议》专题报告并持续开展相关研究。三是与日本财务省开展公共养老金体系联合研究。整理形成《日本公共养老金“百年精算平衡”管理框架及启示》《日本养老金“百年精算平衡”管理框架基本情况和具体算法》等专题报告。与日本财务省共同起草《中日养老金体系联合研究报告》(中英文双语版)并在第七次中日财长会上发布。此外,整理形成《日本财政健全化计划的形成背景、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措施》《日本地方债管理制度与启示》《英国国债管理服务现代金融市场建设的启示》《美国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处置机制及启示》《美国地方债市场监管框架及启示》《美国国家科学基金科研绩效评价及启示》《英国高校研究卓越框架科研评价体系及其启示》《日本科研评价制度实践及启示》等专题报告。
(二)围绕财政经济运行开展调查研究。一是密切关注地方财政运行及其可持续发展问题。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省份开展地方财政运行专题调研,整理形成《风险逐步累积 可持续性面临挑战——湖北、江西、山东财政运行情况调研报告》《脆弱性有所显现 部分县市“三保”能力堪忧——县级财政“三保”支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二是多角度研究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问题。就新时代我国经济中长期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问题,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开展专题研讨,整理形成《顺应新时代大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时代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专家观点摘要》专题材料;就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赴浙江、海南开展专题调研,整理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相关调研材料;就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问题赴四川、云南开展专题调研,整理形成《影响统一市场 政策效果有限——四川、云南地方优惠政策调研报告》;就实体经济、科技创新驱动、财税体制改革等问题赴重庆、山东、湖北等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科技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调研报告。三是了解借鉴国外财税改革经验做法。就自由贸易港建设问题赴英国、阿联酋开展调研,整理形成《英国、阿联酋自由贸易港相关情况考察报告》。利用政策研究合作互访的机会赴德国与德国财政部、有关研究机构等进行深入交流,整理形成《德国预算支出审查的做法效果及启示》。
(三)进一步完善政策研究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合作。与浙江大学、南开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机构开展合作研究,为政策研究室相关课题研究提供了重要支撑。二是积极利用国家高端智库、部省共建等研究合作工作平台,与中国人民大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上海社会科学研究院、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以及中央财经大学等机构开展研究合作。同时,发挥统筹作用,为部内相关司局提供课题研究服务。三是深化与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研究合作。积极推动实施世界银行“现代财政制度与国家治理”技援贷款项目,组织开展两次项目执行情况督导。同时,继续深化与OECD、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政策研究交流。四是深化与日本、德国、英国、美国等政府财政部门的政策研究交流,探索形成务实高效的政策研究交流机制,将政策研究合作纳入中日财长、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框架等。
(财政部政策研究室供稿)
2018年,财政综合工作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和重大财经专题研究,研究推动住房领域健康稳定发展,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加强彩票管理监督,完善土地管理政策,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加强资金筹措和管理。2018 年中央财政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278亿元。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对国务院大督查中棚户区改造成效明显的5 个省份给予适当奖励和倾斜支持。督促地方加快预算执行,按月向中办国办报送进度。二是完善棚改支持政策。调整棚改货币化安置认定口径,加快棚改进度,有序推进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试点,棚户区改造进展顺利,全年完成626 万套。三是加强公租房保障。督促各地加快政府投资公租房竣工和分配,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在8 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对公租房资产管理办法、新疆兵团新增人口安居住房建设等研究提出意见。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研究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公开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研究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重点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
(一)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加强公务员工资政策研究。组织实施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方案,加大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倾斜力度。研究机构改革涉及工资政策衔接问题。研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下达中央对地方调标补助资金。研究完善院士津贴制度,调整院士津贴标准。研究完善有关特殊岗位人员收入分配政策问题。完善地区津贴政策,研究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和基层一线流动相关工资待遇政策。参与研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并行相关政策。对公务员工资水平、工资结构、职位分类、国外公务员薪酬问题进行系统研究
(二)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研究起草严肃工资津贴补贴纪律的通知,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研究调整公务员立功受奖奖金标准,研究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跟踪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情况,参与研究并出台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政策以及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等。配合做好对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导向分配政策的督察。配合研究中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以及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等。
(三)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政策,配合出台改革国企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研究出台《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研究自查财政部管理的中央企业负责人2016 年薪酬分配情况。研究中央企业境外负责人津补贴问题。审核认定中央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研究军工企事业单位人才激励政策。
(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研究提出完善编制管理的意见建议。研究机构改革涉及机构和编制调整问题。全面梳理我国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情况,形成相关研究报告。开展学前教育、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改革调研。就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与地方座谈交流。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一)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推进试点、改革督导工作。二是研究起草新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完成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召开专家座谈会,正在履行相关立法程序。三是组织分级分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完成41 个中央部门指导性目录,地方10 多个省份已完成分部门编制指导性目录工作。四是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指导督促地方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各地印发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改革工作。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在浙江等8个省(区)开展试点。配合共青团中央继续推进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全国范围内取得初步成效。五是建立改革工作联系点制度。在山西等6 个省份12 个区、县(市)建立改革工作联系点,联合有关部门赴4个联系点了解改革实施情况和问题,就地就近加强政策指导。此外,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化建设,地方10 余个省份已建成信息平台并正式投入运行。
(二)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部分类别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一是推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深化机构改革方案,会同中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明确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财政政策。二是研究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体制机制。配合中编办研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研究规范事业单位经营活动,向中财办专题汇报。组织开展科研事业单位改革课题研究。深入研究创新财政履职方式。三是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配合中编办对24 个部门所属的72 家经营类单位转制改制方案进行审核,批复其中17 家方案。四是推进专项改革。配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完善《关于深化中央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改革的意见》,已报送国务院口专项协调小组审议。配合科技部研究解决56 家转企科研院所遗留问题,拟报请国务院审定。配合完成11 家转制军工科研院所方案的审核。
(三)持续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部署全面推开改革工作。一是部署全面推开改革工作。组织召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会议,并印发通知动员部署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到年底,已有24个省市在高校、医院等行业成功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在中国财经报陆续刊发4 篇宣传稿,提高电子票据社会认可度。二是做好改革相关配套工作。建立全国统一的财政票据查验平台,初步实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验。开通财政票据政务服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研发APP移动开票,推进便民利民服务。三是开展改革相关研究工作。研究修订《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制定全国统一的票据式样。进行财政电子票据入账试点工作,开展区块链在财政电子票据入账方面的应用研究。四是继续规范财政票据管理。随机抽取42 家中央单位及全国总工会系统开展财政票据随机抽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4家单位进行处理。
(一)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彩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一是提升彩票管理法治化水平。修订《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彩票监管咨询和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组建专家库。二是依法依规做好彩票审批工作。支持即开型彩票发展,批准印制发行79 款彩票游戏,停止销售50 款彩票游戏。推动大盘乐透彩票健康发展,调整超级大乐透、双色球游戏规则。三是加强资金管理。整合优化彩票发行机构预算二级项目。研究彩票机构落实新政府会计制度衔接政策。彩票市场调控资金列入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评价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参阅。修改完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相关项目管理办法。
(二)加强彩票市场监督,开展市场综合整治。一是推进完善彩票监督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属于非法彩票范畴。牵头12 部门联合发布《公告》,重申禁止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相关政策,明确职责分工,严肃查处擅自网络售彩企业或个人。开展完善彩票监督制度和手段研究。二是查处擅自网络售彩网站。初步建立了财政、通信、网信、公安等相互配合的链条式工作机制,全年分两批共甄别核实涉嫌网站285 个,就地查处违法违规网站143 个,转请公安、工信部门查处境外网站155 个。三是督促查处彩票代销者擅自委托行为。全年分两批转请民政部、体育总局查处197个代销者擅自委托问题。督促体育、民政部门进一步规范彩票代销行为,完善代销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对代销者的有效监管制度。
(三)完善土地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研究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中有关财政政策。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收支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收支管理办法》,指导和推动地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财政部综合司供稿,汤晓斌执笔)
2018 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与民政、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开拓进取,推动我国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全国共销售彩票5114.72亿元,比上年增加848.03亿元,增长19.9%。分机构看,福利彩票机构销售2245.56亿元,增加75.79亿元,增长3.5%;体育彩票机构销售2869.16亿元,增加772.23亿元,增长36.8%。分类型看,乐透数字型彩票销售2758.69亿元,增加130.55亿元,增长5.0%;竞猜型彩票销售1655.05亿元,增长726.53亿元,增长78.2%;即开型彩票销售225.26亿元,减少20.79亿元,下降8.5%;视频型彩票销售474.42亿元,增加12.27亿元,增长2.7%;基诺型彩票销售1.3亿元,减少0.53亿元,下降28.9%。乐透数字型、竞猜型、即开型、视频型、基诺型彩票销量分别占彩票销售总量的53.9%、32.3%、4.4%、9.3%、0.1%。
(一)彩票公益金收入和分配情况。全国彩票公益金收入1396.18亿元,比上年增加242.98亿元,增长21.07%。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收入739.37 亿元(含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收入656.81 亿元(不含留归地方使用的弃奖奖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的收入,按照60:30:5:5的比例,分配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收入,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可用收入739.37亿元,其中,当年收入656.81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82.56 亿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586.54亿元,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358.45亿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68.35亿元,民政部29.87亿元和国家体育总局29.87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52.83亿元。
(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出168.35亿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27.1亿元,残疾人事业20.09亿元,医疗救助18亿元,扶贫20亿元,养老公共服务10亿元,文化事业8.32亿元,红十字事业4.53亿元,法律援助、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出生缺陷干预救助、禁毒关爱工程、留守儿童快乐家园、足球公益等小型公益项目10.31亿元,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50亿元。
(一)促进彩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会同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修订《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彩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彩票管理法治化水平。修订印发《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规范彩票发行销售行为,促进彩票事业健康发展。印发《彩票监管咨询和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组建专家库。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10 项,均已按照时限办结,包括批准调整超级大乐透、双色球游戏规则,批准印制发行79款即开型彩票游戏、停止销售50款即开型彩票游戏。
(二)规范彩票机构财务资产管理。制定印发《彩票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做好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完成2018 年彩票发行机构预算、调整预算和2017 年决算的审核工作。制定印发《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彩票市场调控资金预算的通知》,增加对地方彩票销售工作的支持,促进彩票市场协调健康发展;彩票市场调控资金列入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评价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参阅。完成彩票发行机构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的审核工作。
(三)加强彩票公益金管理。落实好“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研究审核新增项目资金安排。提前下达2019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预算指标有关工作。完成2017 年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加强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公益性宣传。
(四)强化彩票市场监督。推进完善彩票监督制度建设,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属于非法彩票范畴。牵头12部门联合发布《公告》,重申禁止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相关政策,明确职责分工,严肃查处擅自网络售彩企业或个人。建立完善财政、民政、体育、通信、网信、公安等部门联合查处机制,就地查处擅自网络售彩网站,转请公安、工信部门查处境外网站,督促民政、体育部门查处彩票代销者擅自委托等问题。
(财政部综合司供稿,王晓飞、盛飒飒执笔)
(一)顺利出台7 部财政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一是配合修订出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707号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此次修法涉及对个人所得税制的根本性改革,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必然要求,是立法引领、推动、保障改革,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生动实践。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财政部积极配合有关单位,科学简化立法审查程序,并多次就修法主要问题向国务院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汇报,确保及时向国务院报送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以及专项附加扣除办法送审稿,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推动出台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分别自2019年9月1日和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在2017年及时向国务院报送法律草案送审稿的基础上,2018年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有关方面和司法部的相关立法工作,主动沟通协调,有力保障和推动了这两部法律的顺利出台。此外,修订出台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首次在立法上明确了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的非法性质,有利于遏制彩票市场乱象;修订出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精简审批材料,简化办理程序,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减少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和负担。
(二)有序推进各项财政立法。一是加力提效,推进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攻坚克难。2018 年,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进入攻坚阶段,财政部一方面积极组织立法论证,开展专题研讨,一方面与有关各方加强沟通、求大同存小异,争取形成最大公约数,推动条例尽早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出台。二是分工协作,多项财政法律、法规制定工作蹄疾步稳。向国务院报送了资源税法、契税法送审稿,国务院已将资源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配合司法部研究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暂行条例草案,推进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工作。经广泛调研、多次论证以及第三方立法评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体例框架及主要内容已基本成熟。参与关税法草案和房地产税法配套法规起草工作,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齐头并进,多部规章的制定、修订取得阶段性成果。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已形成修改草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修订)、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修订)、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正进行意见征集和整理。
(三)配合其他领域相关立法。2018年,财政部共办理全国人大、司法部送来的法律草案54 件次、行政法规草案49件次,对于其中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款,认真提出意见建议,并积极做好沟通协调。
(四)持续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坚持定期综合清理,组织开展财政部第十三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系统清理规章94件,规范性文件3494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要求,全年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生态环境保护、减少证明事项等工作,组织开展10次专项清理。三是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督促部内有关司局完成缺少审批责任追究条款的制度文件修订工作。经过持续清理,财政制度文件的科学性、有效性、协调性不断增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领导,推进全国财政法治建设,财政部将“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全国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刘昆部长任组长,许宏才部长助理、贾荣鄂同志任副组长,部内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
(二)构建财政法治示范点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对示范点建设单位的调研督导机制,全年共实地调研督导了20 个示范点建设单位,要求示范点建设单位每半年上报一次建设工作情况,并组织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中期座谈会,全国68 个示范点建设单位交流了做法、成效和体会。在有关媒体组织刊登示范点建设经验交流文章10 余篇,进一步彰显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边探索、边突破、边总结、边推广的示范效应。
(三)加强对地方财政法治工作的指导。通过制发文件、调研督导、会议培训、课题研究、个案指导等多种方式,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高效地就地方财政法治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给予指导。在《中国财政》《中国财经报》等媒体,组织刊发有关反映财政法治工作经验的交流文章10 余篇,在财政部官网条法司子频道、《财政法治动态》刊载有关文章20 余篇,营造百花齐放、百舸争流、交流共进的地方财政法治建设氛围。
(一)依法办理案件,提高办案效率。财政部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38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81件,审结152件,综合纠错率3.3%(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3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2 件),维持率91.4%,终止8 件。人民法院共立案涉及财政部的行政诉讼案件438件。其中,一审230件,二审208件。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26件(其中,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复议决定3 件、确认程序违法3 件),审结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47 件(其中,判决驳回财政部上诉1 件,判决撤销或改变一审判决2 件,裁定发回重审2 件)。财政部收到国务院裁决案件5 件,收到上期结转的4 件案件的裁决书,全部维持了财政部的行政复议决定。
(二)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全年举办3 场行政处罚听证会,在充分听取有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听证意见和执法建议。
(三)以案说法,举一反三,加强执法监督。加强经验交流和专题研讨,不断提高地方财政部门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案件办理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和通报机制,认真分析案件的类型、成因和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的行政行为,每季度向省级财政部门通报,提示改进工作。例如,在行政应诉中发现,人民法院和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理解不一,立即组织多方会商,及时提示地方财政部门调整有关行为,从源头上防控风险。
(一)统筹规划,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研究起草《2018-2020年财政普法工作安排》,谋划未来三年的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印发《财政部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明确部内各单位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普法责任。编制财政部普法责任清单。
(二)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宪法。一是发放宪法读本,组织部机关全体干部原原本本读宪法。二是分别邀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同志和财政部法律顾问许大华同志做学习贯彻宪法的专题辅导报告。三是在财政系统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精选5部优秀作品在财政部官网展播,在部机关电子屏展示宪法宣传海报。四是赴河北省承德市开展“精准扶贫,送法下乡”宣传实践活动,实地开展宪法法律宣传。
(三)上下联动,推进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印发《全国财政“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总结验收计分标准》,制定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量化打分指标,进一步增强目标导向。二是组织开展全国财政“七五”普法中期评估,在各地区书面自评,以及赴部分地区实地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报送全国普法办。三是召开全国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举办财政干部法治工作培训班,共同研讨,共同提高。四是组织全国财政系统参加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映)活动、第十二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四)学用结合,在机关日常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日常工作,常态化增强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二是做好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三是通过向部内同志开放行政处罚听证会,组织部机关党校学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等形式,提高教育实效。四是举办财政部机关干部法治思维网络培训班,对财政部公职律师、各司局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核人员进行重点培训。
(一)组织开展政府债务法立法研究。组织多方力量完成世界主要国家政府债务法立法研究工作。依托部省共建联合研究平台,委托有关高校开展世界主要国家政府债务立法研究课题,并形成国际比较研究报告;组织召开政府债务立法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及地方财政部门共商政府债务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立法框架等问题。
(二)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立法研究。调研形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立法有关问题调研报告》;委托中国法学会,就将非营利组织资产界定为社会公共资产等问题进行研究论证;组织高校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立法研究。
(三)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立法研究。一是依托部省共建联合研究平台,委托有关高校开展政府采购立法研究课题研究工作;二是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后评估及政府采购法修订研究工作;三是组织召开《政府采购法》修订座谈会,深入探讨相关问题;四是对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关系及规则异同进行梳理,撰写研究报告;五是依托世界银行贷款技援项目,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法律调整国际比较研究”课题研究工作。
(四)组织开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修订研究。结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梳理出现行有关财政监督职责的法律24部、条款66条,研究撰写《对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财政监督职责的法治思考》,提出修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初步思路。
(五)组织开展电力通信等普遍服务财政补偿机制研究。在赴波兰、德国参加工作会谈的基础上,研究撰写了《波兰、德国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工作会谈报告》;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推进普遍服务 完善财政补偿机制——西藏自治区调研报告》。
(六)组织开展政府间财政关系系列专题研究。从反思和完善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角度,就我国财政体制的独特优势、政府间收入和支出划分、政府债务管理、转移支付结构优化、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土地出让金管理等8 个专题进行研究。
(一)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具体承担财政部作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单位的各项职责。配合召集人单位,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的内容进行专项清理。研究起草《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二是组织做好部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组织部内各有关司局,切实组织审查增量政策措施。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组织清理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存量政策措施。及时统计报告财政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三是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工作交流,为北京、山西等地讲解公平竞争审查政策。结合具体案件办理,对宁夏等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二)做好自身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部内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二是开展内部控制自查评价工作。三是梳理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找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新增的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隐患,提出改进建议。
(三)服务财经外交,做好涉外财经法律工作。一是做好起草、签署涉外条约、协定、备忘录等事项中的法律服务,共计审核有关文件29 件次。二是为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15 份。三是参与做好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一带一路”建设等涉外法律事务。
(四)为部内单位有关涉法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一是服务财政业务创新,为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多家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营等新生事物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二是为财政干部青岛休养院和财政部招待所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等后勤事项改革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派出专人为财政部设立的融资担保基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五)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和财政部公职律师作用。一是外聘法律顾问全年为重大财政决策、重要财税立法、重要案件办理、重大研究项目等事项提供咨询意见10余人次。二是顺利筹建财政部公职律师队伍。印发财政部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经司法部审核,44 名同志被授予公职律师证书。三是举办公职律师网络培训班,提高履职能力。
(六)组织开展法律风险内部控制专项考核评价。按照部内控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法律风险内部控制专项考核评价工作。结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和各单位报送的自查自评报告,对部内27 家单位进行了考核评价,并及时向内控办反馈有关情况。
(财政部条法司供稿)
2018 年,税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税制改革,加快税收立法,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积极务实开展税收对外交流合作,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的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以下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一是适当降低税率水平。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出台上述改革措施后,17%、11%、6%三档税率调整为16%、10%、6%。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 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三是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5—12 月降低增值税税率减税约2700亿元,制造业减税占35%;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惠及50万户纳税人,减税约80亿元;办理留抵退税1148 亿元。
(二)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一是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二是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月提高到60000元/年(5000元/月)。三是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 项专项附加扣除。四是调整优化税率结构。五是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自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对工资薪金所得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适用新的税率表,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
(三)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研究完善改革方案,起草分工方案,细化分解改革任务,提出落实改革方案的要求和时间表,逐项抓好落实。
(四)做好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调研、跟踪分析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运行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试点省份财税、水利部门座谈会,评估试点政策,听取地方意见和建议;对地方财政部门进行培训,梳理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推进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协调推进配套机制建设、开展个人信息资源调查和数据分析工作。
(一)推动增值税立法。研究我国现有增值税相关法规对基本税制要素的规定,结合现有法规以及国际经验,起草增值税法草案。同时,利用国际咨询机构的全球网络和专业经验,进行增值税税制要素国际比较研究。
(二)完成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及实施条例修订。会同相关部门,完成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的相关工作,起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并按程序报批后公布。同时,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将继续执行的优惠政策依法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立法取得积极进展。车辆购置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草案于12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资源税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结合审议情况修改完善税法草案。
(四)有序推进契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立法。契税法草案已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做进一步修改。起草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税法草案。起草消费税法草案及说明,研究立法和改革衔接中的具体问题。研究起草土地增值税法草案及说明初稿,并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地方财税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
(五)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有关政策作出细化规定。
(六)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立法。组织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就非税收入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与云南省财政厅、云南大学联合主办第一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年会,进一步夯实政府非税收入理论,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立法。
(一)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一是加大小微企业税收支持力度。将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 万元提高到100 万元;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邮储银行所辖县域机构发放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按照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二是研究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地方财税部门座谈会和民营企业座谈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方案。三是研究出台支持去产能调结构、企业改制重组等税收政策。明确对去产能、调结构过程中关停企业给予累计不超过两年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同时,延续并完善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梳理企业改制重组税收政策,编发《企业重组改制税收政策文件汇编》。四是研究出台降低物流企业成本政策。对物流企业承租的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载运货物的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一是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费用投入。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对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准予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由5 年延长至10 年。二是积极培育新动能发展。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研究明确2018 年后设立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优惠的具体条件和计算方法;结合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军民融合等改革进程,研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对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 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促进提质增效;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将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准予税前扣除限额提高到8%,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三是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在8 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推广至全国;明确新三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台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对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将政策范围扩大到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
(三)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一是调整完善出口税收政策,提高出口退税率。自2018年9月15日起,对397项产品提高出口退税率。自11 月1 日起,对4000 多项产品提高出口退税率,同时简化退税率结构,由原来的七档减为五档,加快退税进度。二是鼓励吸引外资。进一步完善鼓励外商再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鼓励类产业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扩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优化外贸结构;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进一步拓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广度和深度,增强两地资本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出台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支持政策;出台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三是促进跨境贸易发展。完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政策,并推广至所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扩大离境退税政策实施范围,会同相关部门对4个省市的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进行备案,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有26个省(区、市)实施了离境退税政策;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将重庆果园港等吞吐量大、运输距离长、区域带动性强、容易形成政策效应的沿江港口纳入启运港范围,将上海外高桥港纳入离境港范围,在具备监管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在南京、苏州等重点口岸经停挂靠加装货物。
(四)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配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一是梳理汇总现行支持脱贫攻坚的税收政策,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财政厅局和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税收政策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广泛动员宣传,认真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并加强调查研究和督查评估。二是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向国务院上报请示,建议进一步加大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内的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力度。三是出台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税费优惠政策。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建设运营涉及的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予以免征;对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取得相关补偿和安置住房分别免征个人所得税、契税;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扶贫捐赠税收支持力度。建议对企业扶贫捐赠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五)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福祉。一是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发展。完善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和鼓励公益性捐赠的税收政策,明确非营利组织申请享受免税资格的具体办法和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公益性捐赠支出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并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管理办法;研究社会办医疗、养老机构的税收支持政策。二是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出台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社保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给予税收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养老基金和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明确保险保障基金印花税政策,支持保险保障基金发展,增强行业经营风险防范能力。三是促进提升医疗卫生发展水平。出台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抗癌药品范围实行动态调整。四是完善文化体育发展政策。出台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研究北京冬奥会(第二批)、世界中学生运动会相关税收政策;研究提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处理意见,配合中宣部继续做好有关文化转制企业认定工作;发文延续执行动漫产业、宣传文化产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六)贯彻落实国家区域战略,支持重点区域发展。一是研究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部署。支持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配合财政部预算司研究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起步阶段的财税支持方案;支持海南省全面对外开放和自贸区建设,研究海南省涉税费政策诉求,配合财政部预算司印发《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有关财税政策的实施方案》;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配合财政部预算司研究起草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财政政策的意见;启动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研。二是进一步推进自贸区建设发展。研究提出进一步支持自贸区转型升级税收政策建议,研究深化福建、天津、广东自贸区对外开放方案。
(七)坚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研究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一是支持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启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项目、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修订工作,委托各地开展调研。二是完善资源产品税收政策。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延续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
(一)实施降费政策措施,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一是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2017年已降低25%基础上,从7月1日起按原标准再降低25%;从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从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 倍降至不超过2 倍。二是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停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对“十三五”期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收的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暂免征收;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标准;停征专利登记费等收费,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期限。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阶段性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和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措施。
(二)加快推进清理口岸收费工作,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清理口岸收费工作方案》,明确了清理口岸收费的工作目标、工作机制、重点工作和工作要求等;成立清理口岸收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口岸实地调研,并摸查全国口岸收费情况;督导地方开展口岸收费自查自清,查处和纠正了一批乱收费问题;制定进出口环节收费公示模板和样式,对地方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各地按时完成公示任务。根据2019年世行报告,我国进出口合规成本大幅下降,跨境贸易便利度排名由97位提升至65位,完成了2018年底单个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比2017年减少100 美元的目标任务。
(一)推进部分非税收入项目平稳划转。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税收入划转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系统梳理专员办征收的各项非税收入性质和特点,按照高效、便民原则研究论证适宜划转的项目,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部分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圆满完成第一批非税收入划转任务。
(二)完善税政司职能调整和三定方案修改。研究税政管理职责,对与有关部门职责划分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提出进一步优化与调整建议。同时,就进一步充实税政人员力量,向财政部领导做专题汇报。
(一)深入参与全球税收治理,推动建立公平可持续现代国际税收制度。一是全面深度参与G20涉税公报磋商。保留G20 峰会宣言中对国际税收合作成果的肯定。二是全方位、深层次,推进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落实。参与BEPS 国际规则的制定、配合落实四项最低标准并研究BEPS 实践对中国的影响。三是破难题、求共识,推动数字经济征税规则制定。参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工作组会议,推动数字经济规则朝向于中国有利方向发展。并对中国数字经济企业开展调研,跟踪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改革动态。四是高标准、多领域,提高税收透明度。配合做好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审议工作,并协助港澳完成自动情报交换相关手续。
(二)深度参与涉税磋商与谈判,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一是配合商务部,牵头做好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工作,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等协定的涉税条款的谈判工作。二是为助力中国妥善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研究相关涉税问题。三是认真做好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四条款年度磋商、世界贸易组织第七次对华贸易政策审议、参与钢铁产能过剩全球论坛等工作。
(三)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税收能力建设。一是与OECD 联合召开国际税收研讨会,共同探讨应对经济数字化挑战的税收措施走向、美国税改对全球的影响、“一带一路”税收合作等国际税收前沿领域议题。参加财产税批量评估研讨会,交流学习国际财产税发展趋势、改革经验。参加税收能力建设会议,研讨各国税收最佳实践、征管技术和管理经验。二是开展“一带一路”背景下企业税收问题调查,推动建立“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合作机制;加强双边税收政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IMF、世界银行、OECD 等国际组织高级官员开展税收交流活动,并与到访的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税务官员进行双边会谈;参与中法、中英、中日、中欧、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议题设计等工作;参与推动中国阿根廷两国财政部签署加强财金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做好亚欧首脑会议、APEC(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等涉税议题研究工作。三是研究国际组织和相关协定的涉税问题。
(四)跟踪国际税制动态,为国内政策制定提供经验借鉴。美欧等国正在酝酿降低税率和调整税制等措施,新一轮国际减税竞争已经初现端倪,对中国经济发展和税制改革影响较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税政工作紧密关注美国后续税改措施和部门规章的出台,及时上报美国税改2.0 法
案相关动向,同时,组织召开美资在华企业座谈会,深入了解美国税改和中美经贸摩擦对美资在华企业运营的影响;紧密跟踪并上报日本、印度、法国、阿根廷、韩国、澳大利亚等近10 个国家的最新税改动态,为中国税制改革的设计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广泛搜集G20 国家、周边大国和金砖国家等近20 个国家的税改措施、减税或加税规模、财政收入等重要信息,得出中国减税规模在世界领先的结论,为对外宣传中国减税降费力度提供富有说服力的数据。
(财政部税政司供稿)
2018年,财政关税工作紧紧围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中美经贸博弈两个大局,充分发挥关税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职能作用,既坚定不移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深入推进关税立法,自主降低关税总水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国内产业高质量发展,又坚定捍卫国家利益,反制美国贸易霸凌,妥善应对经贸摩擦,推动多双边经贸合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有序推进,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一是自主降低关税总水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开放、主动扩大进口的决策部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自主降低关税的新措施。5月1日全面降低药品关税;7月1日大幅度降低汽车进口关税和较大范围降低日用消费品关税;11 月1 日较大范围降低工业品等商品关税。以上四次自主降税,以及7 月1 日实施信息技术协议扩围第三步降税,使我国的关税总水平由9.8%降至7.5%。调整后的关税总水平略高于欧盟,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二是统筹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政策。随着相关商品进口关税的调整,相应下调进境物品进口税。11月1日起,将药品适用税率由30%调整为15%,同时,对国家规定减按3%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抗癌药品,按货物税率征税;将主要涉及日用消费品的税目2、3的税率分别由30%、60%调整为25%、50%。
(二)精准施策,充分落实深化改革重大决策。一是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研究“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工作方案,自12 月1 日起,将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由16000元增加到30000元,在免税商品清单中增加视力训练仪等部分家用医疗器械商品。同时,为实现政策对离岛旅客全覆盖,自12 月28 日起,将乘轮船离岛旅客纳入政策适用范围。二是支持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首届进口博览会的主场外交做好政策支持和服务工作,及时研究提出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对展期内销售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三是助推自贸试验区等区域深化改革创新。参与研究制定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方案,提出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税收政策。
(三)建章立制,不断加强关税法制建设。一是稳步推进关税法立法工作,加强重点问题研究协调。二是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实施,印发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船籍国(地区)清单,包括阿尔巴尼亚、利比里亚等78 个国家(地区),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三是促进税则规范化、法制化,加强关税税率数据库建设,完成税则公告版编纂工作。四是统筹研究完善进口税收政策,增补审批责任追究条款,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定期评估机制,加强政策实施的日常监督。
(一)促进新业态发展,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决策部署,为更好满足群众消费升级和国内发展需要,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研究提出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调整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 月1 日起实施。一是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 元提高至26000元;将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二是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是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四是扩大清单范围,增加葡萄汽酒等近年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63 个税目商品。
(二)促进免税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免税店政策。一是为进一步服务国内消费升级需求,促进口岸出境免税店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着力调整完善口岸出境免税店政策。二是为进一步促进口岸进境免税店健康发展,在总结评估2016年公布的《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情况基础上,研究制定《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指导相关口岸制定科学规范的招标评判标准,从严甄别、选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经营主体。三是按照推进引导消费回流的政策目标,结合地方申请,重点考虑新兴的购买力,同时在范围、力度、规模上有所约束,避免盲目攀比、遍地开花,在新设的大型国际航空枢纽、大型邮轮港、具有重大政治和经济意义的港珠澳大桥等地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
(三)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一是围绕强国战略,支持关键产品和核心技术攻关,推动解决卡脖子问题,继续完善进口税收政策。二是严格履行世贸组织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降税义务。自7 月1 日起,对扩围产品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三次降税,以利于促进我国信息技术产品进出口增长,降低进口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三是积极落实农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年度额度,保障种子种源等农渔产品的进口和供应。四是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和重要资源。自2019年1月1日起,继续对700多项国内紧缺的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和先进技术设备等产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适当降低棉花滑准税税率,兼顾棉花种植业和纺织业两方面的发展需要。五是主动调整出口关税税率。综合考虑国际经贸形势和国内出口企业情况,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化肥、磷灰石、铁矿砂、矿渣、煤焦油、木浆等94项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
(一)坚决果断反制贸易霸凌,妥善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针对美方单边主义措施,及时反制,精准发力,内外兼顾,既实现有理有节有力回击,又力争减少对中国自身影响,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第一轮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及中国关税反制情况。2018年3月22日,美国总统特朗指定美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对华“301调查”结果,提出拟对中国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建议。4月4日,美国公布对约500亿美元加征25%关税商品清单,当日中国即迅速发布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公布同等规模反制清单,加征25%关税。6月15日,美国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调整了征税清单,对中国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关税,分340亿美元、160亿美元两步实施。在美国公布上述措施约5 小时后,6 月16 日中国即发布公告,公布对美国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关税的反制清单,其中340 亿美元商品自7 月6 日起与美国同步实施。8 月8 日,中国公告宣布调整160亿美元商品清单,自8月23日起与美国同步实施加征25%关税。第二轮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及中国关税反制情况。2018年6月19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指示美贸易代表研究对中国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的关税。7月11日,美国公布拟对中国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的措施,征求公众意见,8 月2 日美国称将税率由10%提高至25%。8 月3 日,中国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批)加征关税的公告,宣布对美国600 亿商品的反制清单,分四档商品加征25%、20%、10%、5%不等关税。9月18日,美国宣布对中国约2000亿美元商品实施加征关税措施,9月24日起加征10%关税,2019年1月1日起将加征税率提高至25%。当日,中国发布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宣布自9 月24 日起对四档商品加征10%、10%、5%、5%不等关税,2019年1月1日起将四档商品加征税率提高至25%、20%、10%、5%。12月1日,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期间,习近平主席与美国总统特朗普举行会晤,就中美经贸问题达成重要共识。双方决定停止升级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12月14日,中国公告宣布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12月15日,美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公告,将提高第二轮加征税率的日期由2019年1月1日推迟至2019年3月2日。在进行反制的同时,认真研究分析贸易摩擦对中国宏观经济以及各行业、各地区的影响,做好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一方面,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委会)机制下加强沟通协商,广泛征求专家、行业协(商)会意见,凝聚共识,在研究制订反制方案过程中尽量降低对国内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为着力缓解受经贸摩擦影响大的行业企业困难,研究提出了中国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方案,并经第七届税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二)坚定维护多边机制,科学制定贸易救济措施。一是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议题研讨,妥善应对第七次对华贸易政策审议,认真履行政策通报义务。二是有效履行税委会职责,依法做出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调整税率的决定,2018 年共涉及26 项产品。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邻氯对硝基苯胺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对原产于泰国的进口双酚A 等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等产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等产品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调整原产于新加坡、泰国以及日本部分企业的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等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
(三)积极推进自贸区建设,科学拟定关税谈判方案。一是积极推进自贸协定等关税谈判。参加中国—毛里求斯自贸协定谈判;落实领导人共识,积极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和中日韩自贸协定在货物贸易领域的实质性磋商;研究拟定中国—巴基斯坦第二阶段、中国—以色列、中国—挪威、中国—巴拿马、中国—摩尔多瓦等各项自贸协定关税谈判方案,并参加有关谈判;启动中国—巴勒斯坦自贸协定谈判。二是充分落实自贸协定关税减让成果。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对16个协定、26个国家或地区实施协定税率。
(财政部关税司供稿)
2018 年,财政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抓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紧扣中央决策部署编制预算安排方案。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和财税政策研究,及时准确提出积极财政政策基调建议和赤字安排,注重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各方面支出需求继续增加财政支出规模,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及时调整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
(二)充分体现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在2019 年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将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作为贯穿预算编制的主线和重点,除重点和刚性支出外,其他领域一般性支出都要纳入压减范围,中央和地方预算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继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中央本级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下降3.8%。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将省下的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同时,加大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困难地区和基层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能力。
(三)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2019年预算安排中,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支持力度,将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中央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调整中央国资预算支出结构,保障国有企业重点改革任务和重大发展战略。
(一)全面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一是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的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等八大类18 个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二是推进分领域改革,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三是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起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地区标准备案暂行办法,明确地方政府纳入备案管理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范围、备案程序、审查评估等具体事项,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合理适度,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
(二)改革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一是针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存在的分类定位不清、交叉重叠问题,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对转移支付分类进行系统重构,整合划分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三类。调整后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更为清晰,能够更好地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衔接,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加强转移支付管理,解决转移支付资金固化僵化、效益低下、虚报冒领等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一般性转移支付方面,简化分配因素,激励地方将财力下沉;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方面,推动建立单独的管理制度,逐步推进实行清单管理和建立控制机制;在专项转移支付方面,规范资金管理,健全定期评估机制,打破项目固化僵化格局。三是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对一些政策已定、职能调整等转移支付项目作必要调整,结合中央机构改革对相关转移支付进行整合优化,调整与财政事权属性不一致的转移支付或支出方向,取消政策到期项目,严格控制新设专项及支出方向,提高专项转移支付引导地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安排的效果。
(三)研究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分析评估收入划分改革对地方收入结构和趋势,以及调动地方积极性发展实体经济和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影响,统筹考虑税收制度等相关改革进展和宏观经济形势等情况,研究起草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
(一)有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重要改革。在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基础上,深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服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分类做好机构改革涉及部门2018 年预算批复,及时下达新组建部门开办和筹建经费,依法依规办理部门预算划转等事宜,全力保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二)深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改革。一是推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启动15 项支出标准建设工作,印发《重大公益性演出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编制标准试行办法》。二是扩大项目预算评审范围,加强评审结果运用。要求中央部门评审项目金额占应评审项目总额的比例达到80%以上,通过评审剔除不合理支出,并根据2018年项目评审情况测算压减部门2019 年项目支出预算。三是继续开展项目预算评审和重大项目动态评估清理工作。委托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评审项目近200个,涉及经费需求900多亿元;选择8 个中央部门重大一级项目进行评估清理,涉及资金450 亿元。
(三)推进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改革。一是扩大定员定额管理范围,逐步将符合条件的行政单位、参公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定员定额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绩效工资政策实施等情况,适当提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定额标准。二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原则上按零增长核定公用经费标准,降低部门机动经费计提比例。
(一)加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顶层设计。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全面实施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印发《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对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二)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一是逐步扩大绩效目标覆盖范围。绩效目标管理范围从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拓展到大部分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和部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初步建立比较全面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二是强化绩效责任。将中央本级一级项目和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增强绩效目标管理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三是实现中央本级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组织中央部门对所有本级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双监控”,及时纠正执行偏差。四是全面实施绩效自评。继续组织中央部门对上年所有本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力量对部门决算草案中的项目自评结果进行集中审核,首次组织地方对专项转移支付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五是推进重点绩效评价。建立完善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年初选择确定34 个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支出,以财政部为主体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00多亿元。组织对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工作绩效考核,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开展绩效评价。六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以财政部为主体实施的重点绩效评价,要求以正式文件形式将评价结果反馈相关地区和单位进行整改,将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作为预算安排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七是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将中央部门本级36 个重点项目、所有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大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绩效目标,15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3个中央部门18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或参阅,并稳步推动上述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
(三)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印发《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并组织贯彻落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强化考核。全国28 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省、304个地级市、2765个区县完成了11.5万个扶贫项目的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涉及扶贫资金约8000亿元,为提高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重要支持。
(一)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财政部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配合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二是摸清隐性债务底数。财政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工作方案》,支持地方做好隐性债务摸底和制定化解风险实施方案工作,搭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指导地方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月分析地方债务状况和风险。三是严格实施督促问责。建立财政部门落实隐性债务问责机制,从严整治举债乱象,核查部分市县和金融机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四是积极应对潜在风险。研究代拟《关于防范应对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存量隐性债务风险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与融资平台公司协商采取市场化方式,通过合适期限的金融工具应对到期存量隐性债务风险,避免项目资金链断裂,降低金融系统呆坏账损失。优化存量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结构,在地方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以省级政府为单位的降低风险指标试点,集中支持隐性债务规模大风险高、财政实力相对薄弱地区建制县化解风险。
(二)持续加强法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一是强化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提请全国人大批准,并经国务院批准,下达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1万亿元,比2017年增加2.18万亿元。开展核实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算执行、决算工作,夯实风险防范工作基础。二是顺利完成存量政府债务置换任务目标。2018年8月底基本完成国务院既定的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目标。置换后地方政府债务平均利率比2014年末降低约6.5个百分点,累计节约利息约1.7万亿元。三是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指导各地按规定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决算等相关信息,打造透明债务、阳光债务。四是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并报国务院批准,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9万亿元,督促地方履行法定程序,尽快启动专项债券发行工作。五是开展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向各省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通报2017 年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督促高风险地区切实化解风险。
(三)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一是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印发《财政部关于支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加大支持和强化监管的原则,支持地方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尽早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效益,有效防范专项债券风险。二是开展专项债券改革试点。在继续试点发行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基础上,试点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开展土地储备出让预算管理试点,为加大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限额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截至2018年末,1.35万亿元新增专项债券全部发行完毕,特别是第三季度发行规模超1万亿元,提前两个月基本完成全年发行任务;通过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1.27 万亿元,达到发行额的97%。
(一)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建立覆盖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部门支出和科目支出多维度的预算执行分析体系,按月分析中央、地方财政收支数据,为预算执行和编制管理提供有力支撑。结合国内外财政经济形势,分税种、分科目测算2018 年收支完成情况,预测2019 年收入情况。
(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严格按预算法规定时限提前批复下达预算。建立预算执行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做好转移支付预算提前下达工作,为地方编制下年预算创造有利条件。指导推动地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完善制度设计,硬化考核通报。按月将结果通报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并督促排名靠后地区切实采取措施加快支出进度。
(三)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专项收入统筹使用,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统筹安排相关领域支出。推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编制预算时统筹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或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预算执行中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以及当年难以支出的预算资金,按规定调整用于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减少产生新的结转结余。
(四)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范围和规模,进一步细化编制年初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中按照规范程序下达代编预算,需要动用代编预算的,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从严控制追加部门预算。优先通过部门机动经费等现有预算调剂解决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支出需求。建立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挂钩机制,对部门2018 年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扣减其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一)不断提升中央预算透明度。2018 年公开中央财政预算21 张报表,涵盖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其中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公开、分项目公开,中央基本建设支出按具体项目公开。在财政部门户网站设立“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公开转移支付项目的基本情况、资金管理办法、预算下达通知等相关内容。着力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公开。2018 年有89 个中央部门在4 月13 日集中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详细反映各部门收支总体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除涉密信息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有36个中央部门共向社会公开了36 个重点项目的文本和绩效目标。
(二)推进中央决算公开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7年中央决算后,财政部按规定公开了全国决算35张报表。同时,积极推进部门决算公开,2018年有105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了2017 年部门决算,公开的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决算报表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管理等重要信息,公开的决算报表实现所有支出从功能分类维度全部公开至项级,基本支出从经济分类维度公开至款级。
(三)全面提高地方预决算公开水平。推动地方贯彻落实《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引导地方建立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公开举措、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健全预算公开体制。目前,省市县三级预决算公开均能实现“政府预算至少公开14 张报表,部门预决算至少公开8张报表”。
(财政部预算司供稿)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2014年底,财政部决定加强财政预算监管,从顶层设计上谋划并推进财政部派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工作转型,实现专员办与财政主体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就地就近工作优势,促进财政预算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客观需求出发,按照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专员办“加强对中央财政收支情况的事前、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稽核的日常监督”的职责要求,明确了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加强财政预算监管的工作目标。将专员办业务实质性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管理等财政主体业务,充分发挥专员办派驻优势和就地就近管理职责,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谋篇布局,积极参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嵌入预算管理并做深做实,在财政业务上逐步实现监管全覆盖,实现从以检查业务为主向财政预算管理为主转变、以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前事中监管为主转变,在管理上加强政策研究,全面反映驻在地财政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提高监管成效,树立监管权威,促进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财政资金规范有效运转,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立足财政预算。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调整工作重点,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依据规章制度和财政部授权开展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业务上接受财政部内相关司局指导,并嵌入财政主体业务流程和内控体系。三是就近有效监管。充分利用贴近基层、就地就近的有利条件,配合财政部相关司局有效开展相关工作,提高监管工作成效。四是配套保障到位。在明确专员办加强监管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制定相关工作计划,保障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财政预算监管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基本实现了“两个转变”,充分发挥了专员办作为财政部“前哨阵地”“特种部队”和“参谋助手”的作用,确保了中央财政管理效率的最大化。
(一)预算监管制度建设渐成体系。财政部先后印发《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财政预算监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专员办开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监管暂行办法》和《专员办开展国库业务监管工作》等文件,财政部相关司局结合职责制定了工作规程或具体办法,各专员办出台了实施细则,基本实现了业务工作的制度规范全覆盖。另外,通过对专员办监管事项的全面归集和梳理,形成专员办常规性监管业务清单,初步解决了困扰专员办转型的制度授权和业务工作衔接问题;制定了专员办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完善了工作台账,财政预算监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逐步推进专员办监管事项的规范化,为专员办工作转型顺利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专员办工作转型基本到位。专员办的定位和方向更加清晰明确,工作重心从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前和事中监管为主转变,实质性融入财政主体业务并有效实施监管,全面介入部门预算、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财政主体业务,成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管理的必要环节,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并运转起来,充分发挥就地管理和政策研究作用,不断提升工作成效,树立监管权威。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得到发挥,监管成效也迅速显现,对推进财税改革、落实中央重大政策、强化预算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严肃财经纪律等各个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多方联动机制基本建立 。一是统分结合机制。财政部预算司归口管理总体业务、相关司扁平化指导、专员办负责具体实施,各负其责开展工作;同时,成立了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了以联络员为主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部署工作。二是上下联动机制。在财政部和专员办之间,通过财政预算监管信息交流平台、工作简报、调研、座谈等方式,梳理专员办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全面掌握专员办工作情况,“下情上传”;将政策制度、工作要求、问题答复等及时反馈专员办,“上情下达”。三是横向联动机制。在地方财政部门和专员办之间,通过联席会议、定期协商、信息共享等,在财政预算监管中各履其职、分工协作、责任共担。四是联合监管机制。在专员办和监管对象及地方财政部门之间,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日常相互联系、移交线索、传达政策、通报问题,密切工作关系,形成监管合力。此外,不少专员办还建立了向地方党委政府的汇报机制,取得地方的支持,推进监管工作。
2018 年,各专员办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特别是在机构改革推进过程中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聚焦财政工作重点,协同推进中央重大政策落实。各专员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部党组重点工作任务狠抓落实。一是聚焦脱贫攻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四川等专员办按照要求,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金额12.72 亿元;重庆等专员办密切关注扶贫资金整合情况,新疆、青海等专员办选派得力干部赴贫困地区农村担任第一书记,湖南、云南专员办积极参与部里定点扶贫县帮扶工作等,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二是聚焦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问题重要批示精神,组织专员办对祁连山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及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违规问题;河南、山西等专员办针对水污染防治资金、冬季清洁取暖政策等加强监管和调研,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落实。三是聚焦重大战略实施。北京、天津等专员办围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跨区域生态补偿等问题开展调研,形成了《关于财政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河北专员办加强雄安新区所属三县财政运行和债务监控,及时反映雄安新区财政运行状况;黑龙江、青岛等专员办开展中欧班列财政补贴执行核查,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四是聚焦税收政策落实。对霍尔果斯特殊税收优惠政策和10 个国家级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了注册“空壳公司”套取税收优惠、以变相税收返还打造“税收洼地”等问题,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开展营改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跟踪调研,为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选取光伏发电企业增值税优惠等12 项到期政策开展政策评估,为做好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后续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积极防范财政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监督。一是加强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监督。对2017 年置换债券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核查,涉及资金占2017年置换债券资金规模的85%;按照部里要求,对发现改变资金用途、虚列偿债支出、资金结余沉淀等问题,督促各地对照问题全面整改并依法进行问责。二是加强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监管。对2015—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情况开展核查,涉及资金规模占2015—2017新增地方政府发行额的75%;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地方财政部门反馈并督促其整改落实,有效促进了新增债券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三是坚决查处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乱象。贵州等专员办依据部里移交的问题线索,对部分市县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开展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函请相关省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依法依规问责到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起良好的社会舆论反响;上海专员办紧盯外地平台公司“借道”上海变相举债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三)加强财政预算监管,推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专员办不断嵌入财政预算管理链条,积极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监管质量,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一是开展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将11 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员办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涵盖“三农”、教育、社保等主要民生领域,涉及资金近2800亿元,绩效评价的范围不断扩大,质量明显提升;对13项转移支付、7200多亿元进行审核,剔除重复申报等情况,减少财政不必要支出,成效显著;集中对570多亿元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开展重点监控,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地方财政部门,努力补齐部内司局在转移支付监管中“鞭长莫及”的短板。二是做深做实属地中央单位预算监管。继续对属地13000多家中央单位2019年预算的基础数据开展审核,进一步夯实了基层预算单位人员、资产等基础信息,浙江专员办建立了“最多跑一次”机制,提升预算监管工作服务水平;全过程监控属地近16000家中央单位预算执行,督促预算单位向国库退回违规支付使用资金,充分发挥了动态监控的规范、纠偏、警示和威慑作用。三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开展2017 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形成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上报国务院批准后统一对社会公开发布,引起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过持续三年的政策引导和检查督促,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及时性显著提高。
(四)关注地方财政经济运行,及时反映基层财政困难和问题。各专员办充分利用就地就近优势,点、面、线同时发力,动态了解属地经济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反映基层财政经济运行状况。一是动态监测报告地方财政经济运行。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密切关注地方财政经济运行变化情况,福建、广西等专员办上报了26 份财政经济形势分析报告,一些观点和建议上报了国务院、全国人大。二是督导地方切实兜住“三保”底线。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及阶段性财力补助政策落实作为重要着力点,督促地方切实将“三保”的基本要求落到实处。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圳、厦门、大连、宁波等专员办紧盯中美贸易摩擦,跟踪了解当地进出口企业在中美贸易摩擦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为科学研判财政经济形势提供参考;甘肃等专员办关注小微企业发展,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吉林、内蒙古、安徽等专员办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政策开展调研,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海南专员办围绕中央确定的海南全面改革开放新发展定位开展专题调研,为研究制定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提供了有力参考。
(五)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行服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工作职责。各专员办不断创新方法,围绕服务“两会”代表委员履职,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参与做好“两会”财政解释说明工作。“两会”前,通过走访新一届代表委员和对财政工作关心关注较多的代表委员,提前掌握其对财政工作的关切;“两会”期间,专员办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记录代表意见建议,协助有关司局积极答复,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协助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沟通工作。积极补台,协助司局承担了大量与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办理沟通工作,对初步答复意见不满意的还主动上门做好解释说明,为顺利完成办理工作打下基础,办理进度明显快于往年,办理复文的规范程度和内容质量也稳步提升。三是圆满完成“两会”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一方面注重沟通联络数量,通过上门拜访、集中座谈等方式,努力完成对绝大多数住地代表委员沟通联络任务;另一方面注重沟通联络质量,根据每位代表委员所处行业、区域特点,分析研判可能关注的财政问题,积极回应其关切,切实提升了沟通效果。
各地专员办围绕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完善预算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发挥了“铁军”和“尖兵”作用。
(一)保障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一是围绕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组织开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2017年开展最大规模财政扶贫资金检查基础上,2018 年聚焦“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加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财政资金精准监管,严防资金被挤占挪用和闲置,确保资金用在脱贫攻坚的刀刃上。根据财政部刘昆部长指示精神,2018年10月,组织对“三区三州”所涉及的六省区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核查,涉及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青海6个省区12个市州12个县。二是开展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专项检查。组织天津专员办对部分产业投资基金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等有针对性的管理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三是围绕打造阳光财政,深入做好地方财政监督检查。为促进新预算法有效实施,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向常态化、法制化转变,连续三年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国务院,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向公众披露“2017 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以及未公开预决算的部门和单位名单,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反响热烈,主流媒体纷纷转载。经持续检查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更加重视,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未公开预算和未公开决算的地方各级部门和单位分别降至230个和168个,部门预决算公开率接近100%,地方预决算公开的各项综合指标总体达标率超过90%。四是围绕规范财税秩序,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检查。组织开展对霍尔果斯特殊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检查。检查发现,不同程度存在变相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部分开发区重发展、轻监管,在企业注册、税收征缴方面存在漏洞等问题。有关情况受到国务院领导的高度关注。
(二)强化会计监督检查,有效履行法定职责。一是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继续开展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检查。组织专员办对部分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开展检查,完成了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首次轮查。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偷漏国家税款、会计核算造假,事务所未履职尽责、未发现企业重大错报等违规问题。二是组织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完善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机制。组织专员办对部分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开展了行政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有待规范,部分机构存在随意签订委托合同、评估程序与资料不完善、评估报告不严谨,以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深化会计审计跨境监管合作。履行跨境监管合作义务,根据香港方面移交线索,组织专员办力量对部分内地在港上市公司及相关事务所开展了检查,得到香港监管机构的高度评价。
(三)推进完善专员办内控建设。按照《专员办内部控制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业务授权、业务开展、成果上报、成果应用及反馈等全流程,各地专员办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细化监管要求、有效控制风险,并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做好内控操作规程修订,切实抓好制度落实。从总体情况看,各地专员办对风险防控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深化,内控制度与执行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财政部预算司、监督评价局供稿)
2018年,财政国库工作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持续推进各项改革,夯实财政财务管理运行基础,积极发挥财政国库的运行保障和决策支持作用,推进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级次,在国库集中支付基本实现县级以上预算单位全覆盖基础上,指导地方继续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二是完善中央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扩大预算单位用款自主权、优化公务卡管理使用。三是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做好涉及部门资金支付、预算执行调整等相关工作,为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办理资金支付和采购业务提供服务指南。
(二)加强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收缴管理。一是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二是组织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缴拨管理,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实施办法、调剂方案及缴拨计划,组织制定缴拨操作规程。三是推进财税库银和财关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扩大横向联网覆盖范围,加强横向联网数据的分析利用,研究制定财关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办法。
(三)推动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一是强化监控平台顶层设计。研究制定《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监控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全力推进监控平台建设。中央财政承担的监控平台开发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监控平台实现中央、省、市、县上下贯通,具备按日监控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及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的功能。有脱贫攻坚任务的28 个省(区、市)均已完成监控平台部署。三是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中央层面涉及的42 项资金已全部纳入总台账。
(一)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监测预计工作。一是做好收入监测预计,确保中央地方平稳有序完成全年预算。按旬向财政部领导上报中央和地方收入监测信息,按月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中央收入监测情况,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财政部领导及时了解财政收入动态、统筹和部署相关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统计分析,服务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领导宏观决策。加强预算执行专题分析和调研,重点就地方收入运行、中美经贸摩擦、税收运行等专题进行调研分析。三是促进完善预算执行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不断提升对经济财政运行态势的把握与分析预测水平。完善财政、税务、海关、统计四部门会商机制,按季就财经形势进行座谈研讨。建立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机械工业联合会、房地产业协会等重点行业协会协作机制,按季就行业运行情况研讨交流。
(二)加强中央本级支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加强支出预测和监测分析,狠抓中央本级支出进度,及时提出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支出平稳增长。二是建立财政部司局间齐抓共管预算执行机制,全面向部门司开放共享中央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数据,由各部门司督促对口管理部门加快预算执行。三是定期对中央部门支出进度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下一阶段预算执行工作提出要求,督促部门加快支出进度。
(三)推进库款“削峰填谷”管理。一是以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盘活存量资金等为主要手段,加速库款运行,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措施及早落地生效。二是加强库款管理与预算执行、债券发行和国库现金管理等协调衔接,努力平滑库款波动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三是密切监测地方库款运行情况,加快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调度,防范支付风险。四是完善库款督导机制,对各地库款运行管理情况按月考核、按季通报。
(四)科学实施国库现金管理操作。2018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共计实施操作11 期,操作金额1.14 万亿元,获得利息收入约112亿元。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共计实施操作187期,操作金额2.81万亿元,获得利息收入约171亿元,有效弥补商业银行一般存款不足,提升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能力,助力货币政策传导,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同作用。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决算管理。一是按照中央审计委员会成立后审计工作整体提前的要求,及时组织完成2017年中央财政初步决算数编制工作。二是推动省级财政部门加快对市、县结算办理,提高地方财政总决算编审效率,缩短编制周期,及时组织完成2017 年地方财政总决算编制工作。三是稳妥开展按经济分类试编决算工作。落实法律规定和经济分类改革要求,组织编制2017 年度中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组织指导地方财政部门试编2017年支出经济分类决算,并将试编范围扩大到市、县所有级次,为下一步正式编制政府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打下牢固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一是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决算草案工作。丰富草案报送内容,将15 个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绩效评价报告、182 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随草案报全国人大审议,并首次在草案封面以二维码形式发布宣传材料,便于委员代表更好地了解和审查决算草案。二是深入推进决算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105 个中央部门公开决算,地方未公开的部门和单位大幅减少。深化公开内容,将绩效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并从一般公共预算扩大到政府性基金,公开项目大幅增加。优化公开形式,集中发布各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并加强宣传解读,力求通俗易懂,社会反响良好,民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一是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等制度办法。二是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明确2018年试点范围扩大到20个中央部门和20 个地区。同时,选择山西、上海、海南、重庆等4个省市首批试点编制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三是组织对试点单位上报的财务报告集中会审。分别对试点中央部门和试点地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集中会审,会审结束后撰写《2017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情况的报告》。
(一)严格规范地方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一是对2011 年以来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国务院上报《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专户全面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建立地方财政合规存量专户目录,认真清理核校并及时更新维护。二是强化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组织开展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年检和实地抽检工作,布置各地专员办全面清理核实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完善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与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的衔接。三是健全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制度,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机制。
(二)加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管理。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进度”的指示精神,加强资金调度测算分析,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要求,及时拨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资金。三是加大关键时间节点资金拨付力度,支持做好节日前后“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工作,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做好财政国库管理基础工作。一是认真落实《预算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会计职能。总会计共审核核对2100 多万笔纸质和电子收支原始数据,核算的资金收支总和超过23万亿元。二是编报《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报告》,规范、完整地反映中央政府财政财务运行状况。三是深入四川、重庆、湖北、广东、吉林、辽宁六省市调研地方总预算会计管理工作,推动地方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一是推进地方支付电子化管理向纵深发展。全国有36个省级、289个地市、1370 个区县财政部门实施了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河北、云南率先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湖北、宁夏、海南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二是稳妥推进中央支付电子化管理。中央第一批3 个试点部门的30 个预算单位全部实现支付电子化管理。不断完善新支付系统,研究制定《新版中央国库支付管理系统改进业务方案》,印发《中央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代理银行系统改进方案》。
(二)稳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是扩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实施范围。107 个中央部门、12个省级、49个地市、140个县区已全面实施收缴电子化管理,有效提升非税收入收缴效率和管理水平。二是拓展缴款渠道,简化办理环节。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缴款渠道有关标准,指导金融机构按标准接入。开通线上线下多种缴款渠道和缴费方式,推进办事缴款“一站”“一门”“一次”,简化业务办理和收缴环节,提高了便民服务水平。
(三)组织做好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一是配合国家电子文件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试点。指导河北省稳步开展试点工作,实现对传统差旅审批和费用报销模式的重大突破,带动电子文件的社会化应用。在此基础上,将工业信息化部、审计署等10 个中央部门和北京、湖北等10 个省市纳入试点范围。二是完善电子凭证安全保障措施。初步建立差旅报销电子凭证标准体系,实现差旅报销电子凭证传输、展现、存储以及信息安全的标准化管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配合河北省邀请中央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财政部国库司供稿)
2018年,政府采购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研究制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新要求,研究制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着力从机制上系统性地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等系列改革举措,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代理机构名录登记、从业管理、信用评价及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规定。研究起草《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要求。
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继续组织做好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发布工作,进一步扩大绿色采购范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优化绿色采购政策执行机制,改革清单发布方式,提高政策实施的科学性。
一是继续推进进口产品“集中论证、统一批复”,提高审核效率,强化部门主体责任。二是落实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采购简化措施,简化科研仪器审核审批流程,提高科研仪器采购自主权和效率。三是助力推进机构改革,明确相关部门办公急需设备采购简化措施,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四是推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开通公务机票APP,方便公务人员购票。五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9 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财政部委托江西财经大学对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8年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了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为良。评估显示,我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不断细化,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已形成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依托的集中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基本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有效提高了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建立了“三随机两公开、一横一纵、相互制衡”的行政裁决机制。即在办案人员方面,随机选取收案人员、办案人员和审查专家,从而形成公务员、律师与审查专家相互制衡,受理、办理与合规等岗位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保证“收案的不办案,办案的不定案”;在案件处理流程上,横向由律师办理法律程序工作,纵向由资深法律和实务方面的专家进行合议定案;在信息公开上,办案人员信息和处理结果等均在网上公开。2018 年共处理政府采购各类案件761起,取得了复议28连胜,诉讼28 连胜。
连续发布两批共20 个全国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统一制定全国代理机构检查方案、检查标准、处理处罚口径,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的监管预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快加入GPA 谈判进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进程”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我国加入GPA 谈判的工作方案。3 次组团赴日内瓦与有关参加方开展多双边谈判,表明中方立场,回应参加方关切。加强与主要谈判对手欧盟的谈判。9 月,财政部副部长刘伟会见欧盟内阁办公室主任胡萨克,就中国加入GPA路线图达成重要共识。11月,举办中欧政府采购对话和研讨会,双方围绕路线图交换了意见,取得重要进展。二是扎实有效开展国内改进出价工作。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报国务院批准,对国务院GPA 谈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会同有关方面就扩大中国加入GPA 出价相关问题开展研究,重点就国有企业出价开展专题调研,为改进出价做好全面准备。同时,积极做好在自贸试验区开展GPA试点可行性研究相关工作。三是统筹推进多双边政府采购议题谈判。顺利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政府采购案文磋商,完成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议政府采购案文审核,积极推进中挪自贸协定政府采购议题磋商。
(财政部国库司供稿)
2018年,财政国防工作以改革创新和加强军费预算管理为重点,主动跟进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进程,加大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投入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一)国防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8 年国防支出预算数为11276.21亿元,比2017年决算数10432.37亿元增加843.84亿元,增长7.5%。其中,中央本级安排11069.51亿元,比上年决算数10226.35亿元增加843.16亿元,增长7.6%;地方财政安排206.7 亿元,基本与上年持平。
(二)国防支出决算情况。2018 年国防支出决算数为11280.46 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106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地方财政支出210.7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
(三)国防支出保障的重点。按照“十三五”时期军队建设发展规划和军费保障计划,科学配置财力资源,全力做好重点方向军事斗争准备财力保障,促进财力向战斗力有效转化。具体为:一是贯彻强军战略,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任务按计划实施;二是适应世界军事变革和新的战争形态,加大武器装备更新换代、新型力量配套建设等投入,不断优化国防支出结构;三是统筹保障各项事业建设,支持思想政治建设、联合作战指挥、联合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国防科技创新;四是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改善基层部队战备训练和工作生活条件,促进部队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一)科学编制国防预算,做好资金保障。2018年,财政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国防建设新阶段,根据支出规划,结合2018年财政经济状况,在充分听取军队方面意见建议、全面分析上年国防预算执行情况、系统梳理国防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了年度国防投入规模和结构,有力保障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
(二)优化投向投量,抓好项目管理。在重大项目立项审查阶段,认真审核项目建设方案和经费规模,对建设方案统筹利用现有条件不充分,部分项目必要性不足、建设规模偏大、投资估算不准确等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整意见。通过压减不合理经费,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项目执行阶段,及时跟踪检查,掌握项目执行进度和执行中遇到的困难,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审核批复项目调整方案和预备费安排方案。
(三)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组织编制对口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督促军队有关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挖掘存量资金保障潜力,缓解“十三五”时期保障压力,力求投入与管理并重,注重依法管财、科学理财、节俭用财,努力构建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军费整体使用效益。
(一)落实备战打仗要求。完善需求牵引、规划主导、预算保障的资源配置机制,改进专家集中评审、机关联审对接、部门反馈意见的预算联审机制,协调推进年度计划与经费预算一体编制。调整易地执行任务部队地区津贴发放办法,提高国外维和津贴标准,经费标准进一步向作战和军事应对任务倾斜。统筹保障重大训练演习,及时划拨资金,认真落实人员待遇,保障各项军事行动有效遂行。
(二) 深化军费管理改革。按照构建配置科学、用管分离、执行规范、监督严格的军费管理制度的目标任务,深化研究论证,搞好探索实践,推动军费管理和财务工作向现代化转变。加快经费标准化建设,调整师级以下单位标准经费管理办法,实行标准经费结余统筹使用。整合简化标准类别项目,进一步扩大经费供应标准化范围。积极推进资金集中收付改革,形成以“经费用管分离、财务共享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实施方案建议、制度规定草案和业务运行流程。改进军委机关部门事业经费本级直接支出资金集中支付和结算报销,探索结算单据影像化与审核智能化模式。持续做好部队移防换防、老干部服务保障机构转隶、机关直附属单位调整等财务供应关系对接、资金划拨等工作。
(三)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监督。加强财务法规建设,制定修订培训费管理、扶贫经费使用管理、因公出国经费管理、维和经费管理、原军区移交结余结转经费管理等33项财务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坚决落实重点行业领域整肃治理要求,拟制《财务行业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管规定》,提出具体措施办法,扎紧管权制权制度笼子。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安全管控的通知》,改进完善军队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监管系统功能。认真搞好生活费、公务事业费、住房资金、保险基金等决算会审,严格执行标准,加强实力管控。
(财政部国防司供稿,丁 伟、赵会明执笔)
2018 年,财政行政政法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保障,加强政策研究,狠抓规范管理,促进了行政政法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保障国家重大外交外事活动。2018 年我国先后举办了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多场高规格、大规模的主场外交活动。行政政法司作为筹委会秘书处行财组组长单位,全力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党和国家领导人重大外交外事活动成果设计及后续事项落实。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支持我国在联合国发挥更积极作用。
(二)支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工作,突出支持重点,加大对反恐怖等重点业务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政法部门经费支持力度,支持中西部地区开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地方加大对法律援助的投入力度,支持反恐怖、禁毒、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等工作。
(三)促进外经贸提质增效。一是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进口,鼓励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承接加工贸易、外资转移。二是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及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发展新兴服务贸易、进口国内急需的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服务,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业务。三是鼓励开展重点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四是继续推进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降低外贸企业负担。
(四)支持纪检、人才等重点工作。一是重点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完善大案要案经费保障机制,做好中央巡视工作经费保障,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二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障实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研究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财政支持措施,继续做好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经费保障。三是做好宁夏、广西自治区60 周年大庆有关工作。四是做好年初、年中走访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相关工作,做好与江苏、西藏代表委员年初年中座谈工作,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支持人大政协履职尽责。
(五)支持推动港澳台和群团工作。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支持广深港高铁西九龙内地口岸区建设;支持全国妇联开展“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支持团中央开展青少年对外交流活动,落实好青年发展规划。
(一)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相关工作。一是推进税务机构经费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研究税务机构经费管理体制问题,经报中央批准,新税务机构实行“中央财政为主,地方财政为辅”的保障体制。制定税务系统经费保障实施办法,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权责关系。二是做好机构改革部门预算经费保障,指导督促部门及时划转2018年预算,科学合理安排2019年预算,做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三是支持国务院新组建部门由国管局统一负责提供后勤保障,探索建立职责明晰、标准统一、管理规范、保障高效、务实节俭的现代化机关后勤管理体系,深化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改革,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四是参与研究公安边防部队改制退出现役有关问题。
(二)推进国家安全领域、公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梳理国家安全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清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国家安全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问题,为进一步明确国家安全领域支出责任、更好服务保障国家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深入研究公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问题。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研究进一步支持商标注册便利化的改革措施,向国务院报送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措施的报告》。二是推进质量管理改革,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三是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关于加强综合执法强化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四是研究实施强制认证财政保障政策,就财政负担范围、保障方式、经费安排、实施期限等提出政策建议。
(四)推进疫苗管理体制等改革。一是支持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配合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对建立职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及其薪酬待遇制度、建立国家疫苗检查中心、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支持新型疫苗研发、实行疫苗集中招标采购、完善疫苗储备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研究长春长生公司违法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问题,就罚没款上缴、建立赔偿金等提出政策建议。三是推进优化药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配合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落实“提高创新药上市审批效率”要求,简化药品注册审批流程;研究支持加快境外上市新药审评审批工作。
(五)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一是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明确改革主要步骤和任务分工,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和改革清单目录编报工作,全面摸清改革底数。二是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有关问题处理建议》,指导有关部门准确把握改革要求和政策界限。三是确定第一批改革部门和机构名单,并召开改革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快推进改革。
(六)改进和规范统一着装管理。一是结合机构改革中统一着装面临的新问题,全面摸清全国统一着装人数、支出等情况,将规范统一着装管理与机构改革涉及的统一着装政策衔接结合起来,研究形成《关于改进和规范统一着装管理工作的总体建议》,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二是研究统一着装经费个人负担比例问题,研究拟订《调整统一着装经费个人负担比例工作方案》,推进取消个人负担比例试点工作。三是研究拟订《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着装工作方案》,对5 支队伍统一着装基本原则、着装规范等做出安排。四是配合公安部研究制定移民局、警卫局转隶人员警服首次配发标准,配合应急部研究制定消防救援队伍转隶后制式服装服饰供应管理办法。
(七)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车改革财政配套制度的通知》,加强对地方财政部门公车改革财政配套制度建设工作的指导,要求严格规范管理,合理控制支出,防止因乱开口子或放松要求影响车改成效。二是根据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结合公车改革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三是配合中央车改办、国管局等部门,研究解决车改及公车管理中遇到的特殊问题,稳妥推动改革,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一)全面清理现行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相关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政法方面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订三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持财政行政政法规章制度的适用性。
(二)持续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工作。客观评价成效,全面查找问题,研究提出了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衔接、适时动态调整支出标准、紧扣改革进程完善配套制度、狠抓制度执行等工作措施建议。研究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问题,细化完善交纳标准、收款凭证、报销管理等规定;研究停止执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关于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等。
(三)研究修订有关专项管理制度。一是商司法部印发补充通知,对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明确资金分配相关因素及其权重。二是研究修订“三代”手续费管理办法,适应税制改革不断推进、税收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人力成本上涨等需要。三是研究修订《“十三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支持全国妇联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四)集中开展大调研活动。按照《财政部机关司局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集中开展差旅伙食费收交管理等9 项调研任务,将大调研活动作为推动行政政法工作的重要契机,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出台了有关政策或形成政策储备,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五)做好预决算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做好2018 年预算批复及预算执行工作,强化行政政法部门预算执行责任主体意识,加大督导力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及时收回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二是做好2019年预算和2019—2021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较好地保障了各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强化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四是主动配合做好审计工作,认真落实审计意见,积极整改到位。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供稿,王雯倩执笔)
财政科教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创新推改革,强化担当抓落实,深入研究重谋划,夯实基础强管理,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
(一)推动科技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取得新进展。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据中央改革办和财政部党组的工作部署,在征求地方、部门意见和开展国际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系统梳理中央和地方财政科技支出现状和相关政策,研究制定《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送审稿)》。继续推动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做好《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送审稿)》修改完善工作。
(二)坚决支持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会同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入管理深入推进“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支持解决特殊困难和薄弱环节,稳步提升深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质量。在安排相关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时,完善因素法分配机制,通过增加“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等因素,进一步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中央财政安排新增资金用于支持“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6 项资金,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实施资金动态监控。继续配合教育部落实好教育扶贫投入统计报告制度。
(三)狠抓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落实落地。会同科技部加强政策落实督促和指导,推动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等切实履行下放的管理权限,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增强科研人员改革获得感。持续简政放权促落实,针对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报表多问题,系统梳理科研项目报表事项,研究提出精简报表的思路,主动精简财政部有关报表事项,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配合科技部精简整合科研项目相关报表,减少材料报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层面的36 张表格精简整合为6 张,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全周期提交的材料由25份精简为17份。推动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参与制定《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在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四)持续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取得新成效。配合科技部制定鼓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政策举措,助力港澳特区科技创新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完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以国家战略需求和重大部署为导向,支持布局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实施“科技冬奥”等新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五)积极推动科技重大专项和2030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取得新进展。会同科技部选取集成电路专项探索开展基于诚信和绩效的“绿色通道”试点,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贯彻落实科研领域“放管服”要求,会同财政部国库司印发撤销科技重大专项特设账户有关通知,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配合科技部从简化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流程、减少评估检查、精简验收程序等方面入手,研究出台进一步深化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改革的十项措施。配合科技部全面梳理重大专项进展情况,向国务院领导逐项汇报,并就按期验收总结、优化管理流程、做好接续发展战略研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意见和建议。推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进一步聚焦任务目标、完善组织实施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并纳入新五类科技计划中的科技重大专项统筹实施。
(六)多措并举确保完成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目标任务。坚持把教育作为重点支出予以优先保障,积极落实中央关于财政教育投入“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确保”要求,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15%。在不断加大投入的同时,中央财政还根据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各阶段各类教育特点,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并着力加强对地方财政的监测指导,通过多种形式督促各地提高思想认识、加快预算执行、落实教育投入相关政策。同时,进一步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参与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为主线,推动教育支出进一步向义务教育等教育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向教育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的政策举措。2018年,中央教育转移支付84%左右投向中西部地区。
(七)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关于“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要求,在相对稳定支持的基础上,根据预算使用管理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更好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开展改进“双一流”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式试点,取消预算拨款中的五类项目设置,由高校按一个项目统筹管理,给予高校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指导主管部门加强管理,确保实施效果。配合教育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三项基础性工作,强化建设高校的主体责任,引导高校深化认识、转变理念、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确保实现“双一流”建设方案的目标任务。
(一)重点支持公共科技活动。着力保障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特别是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为自主创新提供源头动力。着力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研究制定《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善科技奖励制度,研究提高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标准。
(二)大力支持建设战略科技力量。加大对中央级科研院所稳定支持力度,着力支持自主选题研究和科研条件建设,推动院所提升科研能力。继续支持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等实施创新工程,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等开展科研攻关,推动建设一流科研院所。积极参与研究国家实验室组建工作,加大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野外观测站等高水平创新基地建设支持力度,为多出原创性科学成果、强化创新源头供给奠定坚实基础。
(三)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继续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综合运用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等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截至2018 年底,已设立21个创业投资子基金,财政承诺出资75.47亿元,吸引社会资金237.54 亿元。推动企业发挥技术创新主体作用,通过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科技计划任务、研究完善后补助机制等,引导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投入。
(四)支持各具特色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配合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聚焦最紧迫、有影响、可实现的重大举措,在京津冀、上海等8个区域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加快第二批23项改革创新举措的复制推广。积极支持国务院已批复的北京、上海等科技创新中心以及中关村、东湖、深圳等20 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五)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坚持“保基本”,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安排1191 亿元,全国约1.45 亿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获得免费教科书,1392万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约1400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可携带。坚持“补短板”,着力解决义务教育突出问题。安排360.5 亿元,引导和支持地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稳步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着力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安排201 亿元,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约3700万名。
(六)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参与制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确立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和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了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资源供给、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等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等方面要求。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49 亿元,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幼儿资助制度。
(七)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按照国务院部署,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构建职业教育“1+X”国家标准、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等20 项改革措施。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健全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改善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规范校企合作行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八)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北大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优化高等教育支出结构,进一步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倾斜,向原始创新和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倾斜,向中西部、东北等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加大基本支出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中央高校基本支出占比。会同教育部加强和规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支持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能力和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和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调整完善分配因素,重点支持高校基础研究和本科教育。完善《中央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办法》,增强捐赠配比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支持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推动中西部地区建设高水平大学,重点支持“省部合建”高校和地方“双一流”建设高校加快发展。
(九)落实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完善各阶段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实施全程全部资助,从制度上保障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18年,全国约860万人次高校学生、约490万人次普通高中学生和约1377 万人次中职学生得到资助。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提高资助政策落实的精准度。
(十)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大对中央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的支持力度,扩大实施“特岗计划”,改革实施“国培计划”,继续实施“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全面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着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实施第一期银龄讲学计划,招募退休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并参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的支持政策,对退休支教教师给予工作补助。继续通过奖补方式支持各地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培养培训等。
(十一)支持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民办教育等加快发展。继续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支持特殊教育发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家外交战略,支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支持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建设,支持孔子学院改革发展,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会同教育部研究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参与制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一)全力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经费保障等工作。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切实保障相关部门(单位)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顺利完成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科技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职责整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改由科技部管理等相关预算管理和经费保障工作。
(二)强化预算管理。大力夯实预算编制基础,逐年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2018 年教育支出达到100%;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76.5%,连续多年超过70%。狠抓预算执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财政科教资金执行工作的通知》,完善财政科教资金预算执行分析月报制度,从五月份起按月分析中央和地方财政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科目预算执行情况、中央科教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积极盘活财政资金存量,按季度统计上报中央科教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情况,累计收回中央科教部门结余资金5.66亿元。强化绩效评价,组织相关处及时制定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做好中央科教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工作。
(三)推动内控工作持续深化。紧紧盯住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修订完善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和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高风险业务专项内控办法等内控制度,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组织开展内控自查,狠抓内控制度执行,扎实推进内控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供稿)
2018年,财政文化工作积极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参与制定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重大政策。参与修订完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延续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继续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引导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配合国家文物局等部门研究并报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总体规划部署,提出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等任务要求。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试点工作,推动我国文化消费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完善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推动文化与金融合作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
(二)改革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模式。会同中央宣传部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模式和投入方式进行了改革,大幅度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除继续保留少量资金用于提高文化自信、保证国家文化安全,以及文化服务出口后奖励等重大项目,其余资金改为市场化方式,注入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引导和撬动各方资本投向文化产业领域,扩大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规模,推动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成为扶持和引导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平台,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改革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和运行模式。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模式改革为契机,会同中央宣传部对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和运行模式进行改革,研究提出《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设立方案》,并报国务院批准。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是文化领域国家层面的政府投资基金,是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以市场化方式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举措。改革后的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以母基金参股子基金模式进行运作,将更好发挥基金引领作用,强化战略协同,实现基金战略目标。
(四)推动公司制改制和“党建入章程”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把落实改革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提高认识,主动作为,逐条逐项明确公司制改制推进方案和工作计划,对重难点问题提前做好预案。二是强化统筹协调。联合中央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体制改革办公室、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改革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企业注册局等组成改制工作小组,研究简化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间。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召开公司制改制工作推进会,参与起草并印发相关督导通知、通报,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多户企业进行上门调研、约谈。截至2018 年底,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和“党建入章程”任务,向建立完善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迈出关键一步。
(五)结合文化领域特点积极支持脱贫攻坚。继续通过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专门支持精准实施戏曲进乡村、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购置、县级应急广播体系设备购置等项目,推动增加贫困地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继续将旅游发展基金纳入试点贫困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其中涉及贫困县的相关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由试点贫困县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安排使用。印发《关于加强文化领域相关转移支付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指导地方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会同财政部机关党委协调相关部门将财政部定点帮扶县湖南省平江县和云南省永胜县纳入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脱贫攻坚战——星光帮扶行动”帮扶对象名单,提高有关产品知名度。配合民进中央围绕教育扶贫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联合调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庆、山西等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一)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联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地方加快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配合文化和旅游部开展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及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资金208 亿元,持续推进全国5 万余个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引导和支持地方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推动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和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选派和培养文化工作者,加快推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在全国新建1300 所乡村学校少年宫。
(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配合国家文物局等部门研究并报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0年)的意见》,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配合有关方面研究起草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相关政策,加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会同国家文物局修订《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导向。通过转移支付安排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60.5亿元,支持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大遗址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考古发掘和可移动文物保护等项目2251 个,支持实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00个,支持103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2579 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以及对21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给予补助等。支持实施中华传统文化百部经典、戏曲像音像等中华文化传承发展重点项目。支持实施“不忘初心 继续前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美术创作工程”和“纪念马克思诞辰200 周年主题美术创作展览”,集中宣传展示中国共产党光辉历程和不朽功勋以及马克思伟大的思想和实践成就。支持实施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全面启动传统民间文学资源的普查和整理工作。
(三)支持文化艺术繁荣发展。一是支持影视发展。完善投入机制,优化电影精品专项资金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分配方式。会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研究起草《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鼓励创作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电视剧作品。二是支持艺术创作。会同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制定《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年度一般(地区)项目资助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安排国家艺术基金8.32亿元,推动舞台艺术、摄影、美术等艺术作品“出精品,出高峰”。支持中直院团(文化部直属院团)改革发展,加大对中央芭蕾舞团等重点院团支持力度,着力打造优秀剧目,加强艺术创作生产。三是支持公益出版和“扫黄打非”。通过国家出版基金资助优秀出版项目,进一步完善国家出版基金管理方式。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修订《“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规范奖励范围及条件,加大扫黄打非工作支持力度。四是支持中央宣传部牵头举办“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
(四)支持对外文化交流和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一是支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二是支持开展政府间文化交流与合作,加强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发展,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三是支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继续支持中国出版集团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编纂,提高出版数字化网络化水平。
(五)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会同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指导意见》,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会同发展改革委印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动深度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研究有关地区项目创建国家5A 级旅游景区的意见并上报国务院。安排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14.8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开展“厕所革命”,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创新旅游产品供给,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支持全域旅游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示范省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打造全域旅游发展典型。
(六)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和足球改革发展。一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 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彩票公益金)等相关转移支付,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支持地方做好全民健身工作。二是推动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安排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9.3 亿元,用于支持体育部门所属1277 个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在更好地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的同时,促进提高场馆利用率和运营活力,实现自身良性发展。三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支持足球改革发展。
(七)支持做好冬奥会筹办及东京奥运会和北京冬奥会备战工作。一是支持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筹办工作。按照中央领导批示精神,会同河北省对冬奥会张家口赛区项目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测算。二是支持国家体育总局积极备战2020年东京奥运会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加大对国家体育总局备战相关经费的保障力度;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建立国家队训练津贴的建议方案并报经国务院批准;配合国家体育总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优秀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奖励办法》。
(一)聚焦中央文化企业改革重难点问题,研究探索前瞻性课题。2018 年3 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这是对现行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大调整,同时也给中央文化企业国资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结合中央文化企业特点,系统梳理现行政策法规,对比借鉴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企业治理模式,形成《关于中央文化企业监事会设置有关问题的政策建议》《完善中央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研究报告》,为推进完善中央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供了重要思路和参考。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研究形成《2018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配合财政部资产管理司高质量地完成了国有资产报告相关工作。
(二)优化资金分配方式,提高国资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资金分配方面,2018 年国资预算共支持50户中央文化企业 15 亿元,同比增长 25%。在支出安排上,主要围绕“落实国家重点文化发展战略、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文化领域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三大方面,重点向兼并重组、组建集团等方向倾斜;在支出结构上,重点投向集团公司、大型骨干企业,适当兼顾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二是绩效管理方面,推进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审核并下达中央文化企业2018年度国资预算绩效目标,督促企业对照落实,逐步实现国资预算“支持有重点、编制有规划、执行有监督、绩效有反馈”的闭环式管理要求。三是国有资本收益方面,组织中央文化企业开展 2017 年国资收益申缴工作,通过联合集中会审,合计收取84 户企业国资收益 3.64 亿元,同比增长8.19%。
(三)扎实做好出资人管理各项工作,助力中央文化企业改革发展。一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指导中央文化企业全面学习和落实相关制度,督促企业制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加强企业负责人管理工作。批复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妇女出版社等12 户企业负责人任免事项。三是做好重大事项管理工作。推进中央文化企业兼并重组、组建集团,支持并批复中国大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组建集团,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四是做好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指导中国出版集团等多家企业完成资产交易相关工作。推动中央文化企业进一步健全财务集中监管机制,完善财务决算评价工作,不断提高企业财务决算编报质量。组织撰写《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报告(2018)》。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供稿)
(一)研究制定中央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工作方案。为做好中央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牵头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按照“既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动工作,又要主动作为拿出实招硬招。集中资金等政策资源,统筹存量和增量,既要打好标志性的重大战役,确保3年时间明显见效,又要注重采取机制性、长远性的措施”的总体思路,梳理中央财政现有支持政策,牵头研究提出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采暖试点城市范围、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等15 项政策,初步建立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策体系,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投入。同时,提出2019—2020年根据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和财力增长情况进一步增加预算安排的意见建议,为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3 年时间明显见效打下坚实基础。
(二)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扩围工作,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会同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2017 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绩效评价,并针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开展了2018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扩围工作,将邯郸、邢台等23 个城市纳入第二批试点范围,并批复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试点启动后,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推进会,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快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批示精神,督促有关城市采取可行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工作。
(三)支持天然气产供促销体系建设,以防再现“气荒”。针对我国天然气供需矛盾突出问题,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单位多次召开协调会,深入分析我国天然气供需形势,提出了将致密气纳入中央财政对非常规天然气的补贴范围、完善进口液化天然气增值税返还政策等一揽子中央财政支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工作措施,并对资金情况进行测算。
(四)出台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支持建设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保护的长效机制。会同原环境保护部等研究出台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拟于2018—2020年安排180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相关省份建立省际及省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长效机制建设。2018 年分两批拨付80 亿元奖励资金。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2 月,在重庆召开现场会,对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进行动员,对奖励政策进行讲解,并提出工作要求。各地普遍反映较好,认为通过建立机制,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水的流动性与流域属地管理的矛盾,搭建流域上下游齐抓共管的平台,有效推动工作。
(五)启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启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作,分批支持部分治理任务较重的城市加快完成治理任务,提升治理效果,并示范带动其他城市按期完成治理目标。通过竞争性评审,将九江、菏泽等20 个治理任务重、基础工作扎实的城市纳入首批示范城市。中央财政对每个城市补助6亿元,根据治理工作进展分年拨付到位。示范城市制定黑臭水体治理3 年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资金,全面系统开展治理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并实现长治久清。示范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地方的普遍欢迎,有力推动了政策集成和机制创新,为按期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支持中西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按照“紧盯目标,挂图作战,确保完成”的要求,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制定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具体方案,以省为单位支持中西部地区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中央财政根据各省任务量,分三年切块下达补助资金,由相关省统筹用于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其中,2018年安排启动资金10.5 亿元。
(七)实施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达到了面上基本覆盖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地区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启动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工作,将内蒙古自治区乌梁素海流域、河北省雄安新区等14个工程项目纳入第三批试点范围,根据项目成熟程度先行对10 个项目共拨付100 亿元奖励资金。对前两批11 个试点项目加强调研督导,密切跟踪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组织相关省份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用。前两批11 个试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01.6 亿元,取得明显成效,山水林田湖草整体系统保护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初步探索出全局治理的新路径。
(八)研究支持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方案,安排资金启动相关工作。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中央财政支持实施渤海综合治理政策实施方案,在2018 年海岛海域保护专项资金中先期安排10 亿元启动资金,支持做好渤海岸线整治恢复、滨海湿地保护和恢复、合法排污口提标改造等工作。
(九)研究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为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研究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分析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政策调整的原则和具体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多次召开会议,深入研究讨论了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调整思路,形成了“控制补贴资金新增需求、减少存量补贴规模、增加基金收入”的初步方案,多措并举逐步实现收支平衡。
(一)深入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政策,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总体战略部署,深入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政策。中央财政对生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指导目录内产品,并自主向保险机构投保首台(套)质量、责任险的制造企业,按照3%的保费上限对实付保费给予80%补贴。以市场化方式支持破解重大技术装备应用瓶颈,促进技术创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产业长远发展。
(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政策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职工安置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钢铁、煤炭行业继续开展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根据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安置职工人数以及2018 年钢铁煤炭去产能任务目标和职工安置计划,及时拨付专项奖补资金50.3 亿元。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要求,对超额完成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量的省(区、市),在安排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时给予梯级奖补,用于职工分流安置,鼓励地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新动能。
(三)密切跟踪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形势,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发展新能源汽车是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按照2016 年建立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动态调整机制,2018 年,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从提高补贴技术门槛、合理降低部分车辆类型补贴标准,以及设置政策过渡期等方面对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在中央财政购置补贴政策支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快速增长,全年销售新能源汽车125.6万辆,同比增长61.7%。
(四)发展现代供应链体系,培育新动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在上年已支持17 个城市的基础上,2018 年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将北京、石家庄等18 个城市纳入支持范围,安排补助资金13.4亿元,支持地方以统一标准体系、物流服务、采购管理、信息采集、系统平台为主要手段,建设现代供应链体系。在政策支持下,企业流通成本显著降低,供应链协同水平大幅提高。据部分试点企业反映,装卸成本下降31.4%,货损率下降45%。
(一)支持打造特色载体,促进中小企业“双创”升级。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研究出台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政策,2018—2022年,共安排资金100亿元,分三批引导200个实体经济开发区发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专业资本集聚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不同类型的“双创”载体,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的资源和服务。2018 年下达奖补资金25亿元,支持39个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载体,36个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载体,16 个开发区打造高端人才引领型载体,9个开发区打造一批专业资本集聚型载体。上述“双创”升级支持政策出台后,对经济下行压力下更好坚定中小企业发展信心、稳定社会预期起到积极作用。
(二)启动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形成降费奖补政策方案,启动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明确2018—2020年每年安排30亿元奖补资金,对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补激励。奖补资金重点引导地方支持政策引导性较强、效果较好的担保机构,特别是对直接服务小微企业且取费较低的担保机构加大奖补力度。2018年已下达30亿元奖补资金,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起到积极作用。
(三)打造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平台,完善市场化长效机制。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推动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4支合伙制基金实体,截至年底,实缴出资118.3亿元,投资62亿元206个项目,创造6万多个社会就业岗位。同时,针对中小基金投资规模有待扩大、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结基金运作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完善运作机制,提高基金运营效益的工作思路。
(四)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助力创新驱动发展。结合国内外新形势、新问题,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推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年下达资金12亿元,支持北京市海淀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等8 个城市(城区)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及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业态。同时,发挥上述城市在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的节点和辐射作用,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水平和运用效益,为创新驱动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供稿)
2018 年,财政农业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财政支农和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为发挥“三农”作为稳定全国大局“基本盘”“压舱石”战略保障重大作用作出了应有贡献。
围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研究完善政策,积极发挥财政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一是出台财政系统贯彻落实指导性文件。组织制定并印发《财政部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财政系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全面部署。二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会同相关部门初步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开辟新的资金筹集渠道。三是加快支农支出执行进度。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农林水支出预算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全国农林水支出和中央农口部门等执行情况定期分析机制,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加快农林水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四是开展乡村振兴重大政策研究。开展政策研究,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林草、水利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开展“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和“财政支持保障性扶贫政策研究”年度专题研究,为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体系提供支撑。
一是履行脱贫攻坚牵头作用。设立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督促工作落实。二是持续加强脱贫攻坚投入保障。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1 亿元,比上年增长23.2%,实现连续三年每年新增200亿元。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20亿元,用于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实施村内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通过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安排1090.8亿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三是推进财政扶贫重点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推进全国832 个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超过3200亿元,整合试点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指导地方加强对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部署,探索典型模式,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各地资产收益扶贫规范有序开展。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及财政部预算司研究提出将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融资等统一规范调整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融资的建议,有效解决贵州等个别省份因债务风险高、发债空间不足而出现的搬迁资金调度困难问题,同时避免地方借搬迁名义违规举债融资。四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牵头制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推动建立“1+4”(1 是指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管理。4是指实现扶贫资金动态监控;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配合探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脱贫成效。
一是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排30 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在全国254 个乡镇启动实施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安排11.97 亿元,支持创建21 个现代农业产业园,适当调整完善支持方式,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两次下达。安排95.62 亿元,支持各地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安排58.4 亿元,支持实施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面积2900 万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组织方式、技术模式和政策框架,加快构建轮作休耕制度体系。会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做好中美经贸谈判应对工作,就渔业油价补贴、农产品投入补贴等问题提供技术支撑。二是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204.85 亿元,落实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补贴制度要求,探索将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机制,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安排18.8 亿元,支持开展耕地质量提升示范,扩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等。安排556.9亿元,支持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安排225 亿元,支持各地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全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138 万亩,连续第三年超额完成年均新增2000 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的目标任务。会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安排农机购置补贴186 亿元,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提升。三是支持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针对各地汛情、险情等,迅速响应,紧急行动,保障各地及时开展应急救灾,全年累计拨付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70.605亿元。安排水利发展资金236亿元,支持各地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继续安排“三农”服务专项资金、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经费,进一步提升气象为农服务和防灾减灾能力。四是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研究制定国家农担公司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安排国家农担公司30 亿元注资,安排165亿元用于地方农担公司注资以及财政担保费率补助等方面,为促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积极作用。安排74 亿元,支持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试点,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社联合社建设,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五是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安排12 亿元,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截至11 月底,已有20 个省份基本完成此项工作。
一是支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坚持因地制宜,建管结合,系统治理,聚焦农村改厕、污水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整治等重点任务,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财政部部内分工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安排42 亿元,支持各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农民参与建设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对河南、湖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督促地方抓好落实。安排60 亿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发挥美丽乡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支持推进农业污染面源治理。安排15亿元,继续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安排20亿元,支持119个畜牧大县启动试点工作,选择江苏等4 个省份、长沙等5个地市实行整省、整市推进。安排10 亿元,以棉花、玉米、马铃薯等作物为重点,示范推广地膜覆盖、集雨补灌、抗旱抗逆等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在内蒙古、甘肃和新疆开展废旧地膜回收整县推进试点,支持100 个县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体系,推动建立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探索“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会同农业农村部起草《关于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有关情况的报告》,安排10 亿元,继续支持以长株潭地区为重点,加强产地与产品重金属监测,探索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模式。三是支持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安排187.6 亿元,支持实施草原禁牧面积12.1 亿亩、草畜平衡面积26 亿亩,继续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资金奖励。四是支持推进水生态文明保护。加强水生态文明保护,强化水作为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的重要作用。安排20 亿元支持启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工作。安排19 亿元,支持在流域性大江大湖、界江界河、资源退化严重海域等重点水域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安排52 亿元,将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由河北、山东进一步扩大至山西、河南。安排38 亿元,支持实施71 个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治理项目,促进水源连通、水体流动,改善水生态环境。安排41.8亿元,用于水土保持建设和淤地坝除险加固,淤地坝除险加固约560座。安排15亿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农业节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继续支持开展南疆农业高效节水增收试点,通过“花钱买机制”,增强农民主动节水的动力,兼顾农民经济利益和水的生态效益,推动南疆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安排48.34亿元,用于南水北调工程过渡性资金融资贷款偿还本金,弥补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降标导致的资金缺口。
一是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排56 亿元,将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范围由上年的23 个省份扩大到28个省份和4 个计划单列市。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领导作用,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二是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两项试点”。安排7 亿元,继续支持各试点省份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将山西、浙江、福建三省新纳入试点范围,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体制机制创新。安排6亿元,继续支持做好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发挥田园综合体在探索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中的融合创新和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支持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安排190.7 亿元,支持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改善和提升建设农村、造福群众的服务效能,一事一议成为一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品牌。四是支持农垦改革发展。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和有关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中央直属垦区“部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管理办法》,推动完善中央直属垦区管理体制。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11 月,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启动运营。12 月16 日,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成立。安排6.88亿元,支持各地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3.76亿亩农垦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工作。五是支持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和三峡后续工作。加大对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的支持力度,有力解决移民生产生活问题,促进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抓好预算管理。加强中央农口部门预算管理,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推动部门相关公开工作。二是抓好绩效评价。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健全评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水利发展资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三是抓好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介方式和平台,加强财政支农政策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在财政部主页设立“扶贫资金政策专栏”,及时发布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资金情况和典型案例经验。设立并印发14 期《财政扶贫工作简报》。通过办理建议议案,宣传财政支农政策。全年共承办“两会”建议提案622 件,其中,人大建议453 件、政协提案169 件,此外承办了大量日常沟通联络意见建议,全部按时予以答复,均得到了代表委员的认可。四是加强财政支农队伍建设。举办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训班、财政扶贫工作培训班、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培训班、农村改革政策培训班以及财政支持水利改革发展座谈会等,加强工作指导,促进经验交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做好干部提拔任用和轮岗交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支农干部队伍。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供稿)
2018年,财政社会保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一)推动实施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随着卫生投入的大幅增长和各项改革政策的密集出台,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划分体系不够完整,部分事项财政事权划分不明确,部分事项财政事权职责交叉重叠,以及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等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律、财力保障程度等进行了深入研究,起草了相关改革方案。2018 年7 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强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简化归并中央财政分担比例,科学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分担方式,统筹推进项目优化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随着我国城镇化、就业多样化、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地区间抚养比差距扩大,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的问题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在全国范围对基金进行适度调剂。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正式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作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第一步。中央调剂基金纳入中央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筹集由各省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基金全部拨付地方。中央调剂基金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实施以来,中央调剂基金总规模2422.3亿元,22个省份从中受益,受益金额600 多亿元,有效缓解了各地基金负担苦乐不均的问题,提高了中西部地区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确保基本养老金发放的能力,对促进各省完善省级统筹制度,加快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支持脱贫攻坚。一是支持健康扶贫。发挥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的托底保障作用,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18年,新增安排40亿元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重点向“三区三州”(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藏区;甘肃的临夏州、四川的凉山州和云南的怒江州)倾斜;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40 亿元,比2017年增加80亿元;新增安排23.3亿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专项支持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提升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推进就业扶贫。配合相关部门出台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政策,通过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等政策,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三是推进重点对象和重点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将“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一次性全部安排,提高对深度贫困地区省份的户均补助水平,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绩效评价办法,修改与涉农资金整合规定不相适应的考核要求,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包括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在内的财政涉农资金。
(二)支持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一是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安排资金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参与制定《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 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等文件,巩固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组织2018 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参与医改有关举措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督促地方落实医改政策。推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资金在福建、安徽两省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二是支持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55 元,支持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支持开展全国性或跨区域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结合绩效评价情况,及时拨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整合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支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三)支持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一是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和筹资标准。2018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7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 元,新增补助中的一半用于大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8 年城乡居民医保新增补助40 元中的一半用于大病保险。二是支持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配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加快实现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备案及转诊手续,加强基金结算管理,继续推进“一站式”结算。三是认真落实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2018年1月1日起,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5%左右,同时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88元。2018年,中央财政下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831 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资金38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416 亿元,确保各群体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支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儿童保障等工作。一是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支持各地统筹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2018年,中央财政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01亿元,比2017年增加70亿元,分配补助资金时将“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情况列为参考因素。配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二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2018 年,中央财政下达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含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1.7 亿元,由各地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托养、扶贫、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方面支出。配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助盲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不断健全扶残助残政策体系。三是支持做好儿童保障工作。中央财政通过安排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及彩票公益金,支持做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
(五)支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一是大力保障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按10%的幅度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标时间提前到8 月1 日,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和其他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2018年,中央财政共下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438.6 亿元,惠及全国860 余万优抚对象。二是进一步完善退役安置制度。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出台提升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等相关措施。
(一)夯实基础管理工作,防范基金支付风险。一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水平。组织召开财政社保信息化建设现场会,总结试点经验,讨论试点工作的难点和问题。印发推广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分两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一期项目。二是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指导各地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继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管理,及时在财政部官网公开2017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和2018 年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指导各地开展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增加预算透明度,强化预算约束,增强制度可持续性,防范基金支付风险。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防控。联合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专项检查,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开展医保控费课题研究,参与制定《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支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二)继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一是加强就业形势跟踪分析。高度关注中美经贸摩擦发展走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配合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各地,尤其是东部省份就业形势的变化,支持各地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对就业的影响。二是加大稳就业工作财政资金保障力度。2018 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预算477.3 亿元,调整失业保险基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支出结构,支持各地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三是调整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会同相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实施困难企业职工培训和失业人员培训。参与起草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等政策文件,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制度建设。
(三)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稳定社会预期。经国务院同意,配合有关部门印发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地区可阶段性执行19%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 年4 月30 日;明确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限至2019 年4 月30 日;明确统筹地区可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或50%,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同时,明确要求各地确保基金征缴工作平稳有序,切实增强广大参保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确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供稿)
2018年,财政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财政改革和发展中心,资产管理各项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决定自2018年起,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创新,积极服务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8年10月,按照国务院任务分工,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了2017 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口头报告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国务院的两个报告内容全面,数据翔实,针对性强,交出了关于国有资产的第一份答卷。截至2017年末,全国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50.3万亿元;国有金融企业形成国有资产16.2 万亿元;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净资产20.5 万亿元,报告还列举了部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数据。这是建国以来我国首次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形成涵盖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自然资源等四大类资产在内的国有资产报告。
(一)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重要举措。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中央企业及部分地方意见,充分借鉴前期试点经验,财政部起草形成《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并于2018 年7月14日印发。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分离,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平台的作用,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国有资本投向。
(二)落实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为使全体人民共享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增进民生福祉,实现代际公平,党中央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启动划转试点工作。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首先在中国联通等3家中央管理企业,中国再保险等2 家中央金融机构,以及浙江省和云南省开展试点。在试点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又对15 家中央管理企业和4 家中央金融机构实施了划转。截至2018 年底,中央层面已划转18 家中央管理企业和6 家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地方层面,浙江、云南两省试点工作基本完成。
(三)加快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先后印发了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独立工矿区剥离办社会职能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有效破解了难点和堵点问题,为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认真落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厂办大集体改革、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及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等政策,有效减轻国有企业负担,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定期报告制度、构建“奖快罚慢”的激励约束机制等举措,打出一套组合拳,增强了地方和中央企业资金管理责任意识,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要求,全面梳理未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含金融)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起草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工作方案。提高预算支持政策的整体性和前瞻性,研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支出重点规划。落实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取政策,以及市场化方式处置企业、安置职工的中央财政专项奖补办法。
(二)支持落实国家战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安排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推动钢铁、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推动“处僵治困”,安排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特困企业专项治理专项资金,用于“处僵治困”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工作。安排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等支出,支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降低改革成本负担。落实国家战略,安排资金支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支持老旧船舶淘旧建新、股权投资发展基金注资等。按照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要求,稳步提高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出台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序推进。为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出台《关于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切实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确保资产随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时有序调整到位。
(二)加强和改进资产配置管理,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出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夯实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基础。为更好地保障行政单位有效运转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快解决存在的问题,夯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基础,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实施《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职责和管理原则,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要求,建立了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共租赁住房资产信息的工作机制,利于解决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为建立涵盖各类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奠定基础。
(二)做好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工作。组织完成2017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及时布置培训,规范报告编制,注重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要求,研究修订2018 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报表并做好相关布置工作。
(三)继续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涉及的资产管理工作。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脱钩行业协会商会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对《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针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举办培训班,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各类资产管理,激发行业协会商会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为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夯实基础。
(四)稳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配套办法研究制定工作。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配套办法的制定工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等相关事项,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管理制度,对于引导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保护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助力合作社振兴乡村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不断健全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制度体系。2018 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修订)列为立法研究项目。成立修订工作小组,结合《资产评估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规定,对《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工作小组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形成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全面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二)加快推进资产评估行业纳入“多证合一”。适应国家政务服务要加快实现“一网通办”要求,对《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后重新发布,实现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管理全部网上办理,不再要求市场主体提交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减轻机构负担,增强市场活力。配合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评估机构备案“多证合一”改革工作。
(三)强化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监管。全年对15 家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开展了行政检查。会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进一步加强证券评估机构监督管理力度,形成良好管理秩序。根据《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明确工作分工和程序对接,保障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顺利实施。按照国务院审改办要求,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评估资格审批管理的有关审批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优化。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供稿)
2018年,财政金融部门发挥联接财政金融的平台优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财政金融工作各个环节,在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宏观上,密切跟踪研究经济金融发展态势。2018年,世界经济复苏分化,我外部发展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国内经济处于“三期叠加”的关键阶段,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和促进高质量发展面临挑战增多,经济金融风险隐患凸显。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和金融机构财务运行监测分析,以及对中美经贸摩擦影响、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逆差、汇率制度、企业杠杆率等重大课题的研究,着力提升研究敏感性和对策有效性,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促进财政与金融、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二)中观上,深入研究落实改革的财政金融政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研究贯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全面梳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涉及财政部门的工作,明确改革任务,稳妥推进落实。研究商业银行资本补充问题,提出发展资本补充债券市场等政策建议。深入研究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职能和公司治理、官方出口信贷、主权债务重组机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境外发债、资本市场改革等问题,促进规范发展。
(三)微观上,研究解决支持金融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普惠金融、政策性金融、绿色金融、农业保险和PPP等重点业务问题,结合政策实施情况和形势发展要求,开展深入调查研究。赴地方开展深化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地督导,提出加强服务的政策建议。深入调研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农业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为做好工作、完善政策奠定基础。举办PPP以奖代补、农业保险政策、金融企业财务报表以及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培训班和研讨会,详细解读现行政策,深入交流地方执行经验,更好推动政策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2018 年6 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集中统一、全流程全覆盖、穿透管理和全口径报告的要求,改变了长期以来职责分散、授权不清的格局,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财政部通过部领导答记者问、专家学者解读等,及时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凝聚良好贯彻氛围。印发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通知,督促各地理顺集中统一的授权管理体制,制订实施细则和具体方案。迅速组织召开全国财政系统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会议,推动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
(二)首次全口径专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科学设计报表体系,认真梳理汇总数据,研究形成专项报告,完整反映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和分布情况,全面总结管理工作现状,系统分析成效和问题,提出推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2018 年10 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专项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进行了审议。这是金融国有资产情况首度向全社会公开,第一次向全国人民报清“明白账”,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反响良好。截至2017年末,国有金融资本为16.2万亿元。
(三)推进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按照“1+N”的思路,同步推进多项制度的起草或修订工作。启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起草工作。研究制定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明晰管理边界,按边界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确保“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细化股权董事审议职责、明确议案审议权限、规范程序要求和报告制度,切实发挥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金融机构派出董事管理办法修订扎实推进。贯彻中央统一部署,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管理办法,促进国有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派出董事和基础管理。加强沟通协调,扎实做好派出董事联络、培训和协助考核等工作,加大监督指导力度,为董事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举办国有股权董事及高管人员培训班,夯实出资人责任和股权董事职责,强化股权董事实质化管理,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研究修订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加强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审核把关。推动做好相关金融企业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审核工作,按法定程序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五)支持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贯彻落实中央保持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控制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关精神,重点支持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大型国有金融机构补充资本。配合推动全国社保基金会机构改革,落实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方案。研究推进中投公司管理体制改革。支持人保集团成功回归A 股发行上市。聚焦出资人职责,稳妥推进长城、东方资产完成引战,积极参与华融资产风险应对。推动银河金控和银河投资完成整合。
2018年,中央财政继续积极支持农业保险发展,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全年共拨付保费补贴资金199.34亿元,同比增长11%,带动全国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573亿元,为1.95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3.46万亿元。在确保农业保险“愿保尽保”的同时,中央财政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布局、重点突破,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推动农业保险加快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一)补贴品种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在前期中央财政补贴的15 个主要大宗农产品的基础上,财政部牵头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共同印发《关于将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种业生产者投保农业保险,中央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保险费补贴支持。出台制种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建立市场化的种业生产风险防范机制,增强种业生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将制种纳入保费补贴目录后,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基本覆盖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补贴品种体系。
(二)保障水平进入“保收入”新阶段。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2018 年8 月,财政部牵头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共同印发《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于2018—2020年在6个省份,面向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开展创新和完善农业保险政策试点。其中,在水稻、小麦等农产品价格尚未放开的地区,开展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在玉米价格放开的地区开展收入保险,保障农户的种粮收入。随着收入保险的开展,我国农业保险由“保直接物化成本”的初级阶段进入“保收入”的高级阶段,对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切实保障农户种粮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保险覆盖面得到进一步扩大。按照“中央保大宗、保成本;地方保特色、保产量”的原则,逐步构建了符合我国国情、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多元化农业保险体系。中央财政重点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经过10 余年的发展,我国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面从不到10%增长到70%;地方财政重点保障具有当地特色的优势农产品,各地自主开展的特色险种已超过200 个,农业生产中各地域、人群和门类均已有相应的保险品种覆盖。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51 亿元增长到573亿元,覆盖人群从5000万户次增长到近2亿户次,保险赔款从32亿元增长到423亿元,我国已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农业保险大国。
(四)顶层设计迈出关键一步。根据中央改革任务部署,牵头上报国务院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发展目标、配套措施和体制机制保障,推进农业保险更好的服务“三农”。
(一)推动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9月26日基金揭牌并正式运营,首期注册资本661 亿元,其中财政部认缴300 亿元。截至2018 年末,已与15 个省(区、市)的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签订再担保合作协议,累计授信规模达2970亿元,与建设银行等9 家银行签订银担合作协议。
(二)用足用好普惠金融专项资金。2018 年累计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99亿元,对约1000亿元的涉农贷款增量给予奖励,惠及3600家次金融机构,支持了超过540家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西部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金融机构(网点),支持了数万家次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就业人员约270 万人次。
(三)配合有关方面将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明确金融机构享受免税优惠条件,进一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对自主创业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切实减轻创业者和企业负担。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财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降低门槛,加大支持力度,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降低贷款申请条件,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对优秀创业人员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申请享受政策的门槛大幅降低,减轻了创业者和用人单位的负担。同时,为提升政策精准度,优化政策执行效果,进一步推动创业担保贷款规范发展,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监测分析等基础工作。
(一)完善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制度。按照“简政放权、框架指导、规范程序、加强督查”的原则,修订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提高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效率,规范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行为。结合金融业发展中出现的金融乱象和行业创新发展趋势,启动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修订,加强对投融资、资本金、同业、表外、资管业务等方面的财务管理要求,督促金融企业脱虚向实、聚焦主业、服务实体,强化金融风险管理,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金融控股公司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基础上,研究起草金融控股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二)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建设投融资。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关精神,督促国有金融企业在参与地方建设中加强风险管控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印发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资金融出端”堵住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渠道,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资金融入端”政策形成合力,共同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地方政府“稳杠杆”。
(三)督促做实资产质量并加快不良处置。组织对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情况开展抽样查核,梳理分析不良贷款未充分披露的形式及原因,提出适度提高不良容忍度、强化银行主体责任、区别对待分类处置等政策建议。研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核销、提高风险吸纳抵御能力有关问题,提出真实反映资产质量、规范不良处置程序、加快核销进度、合理计提拨备、落实尽职免责、优化内部绩效考核等建议,并督促相关银行予以落实。
(四)支持推进“去杠杆”债务重组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牵头印发推进去产能和“僵尸企业”债务重组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因企施策、区别对待、分类处置”的原则,积极稳妥推动去产能和企业债务重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组织召开降杠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市场化债转股进展情况,提出多途径发力、完善监管政策等建议。
积极参与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工作,承办脆弱性分析工作组会议,来自20多个经济体和国际组织的代表参会。利用FSB 多层次会议平台,与各成员经济体开展交流,重点关注货币政策正常化、影子银行发展与风险监测、房地产市场潜在风险等问题,为工作提供有益借鉴。同时,推动国际社会全面了解中国经济金融运行,对银行资产质量、货币政策取向等问题进行正面回应。扎实做好国际评级机构年度复评、组织出口信贷国际工作组磋商、常态化参加巴黎俱乐部会议等工作。
(财政部金融司供稿)
2018年,财政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积极践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坚持防控风险与高质量发展并重,规范有序开展PPP 工作,促进PPP 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清理在库项目,严把新项目入库。加强PPP 项目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确保地方清理项目及时退库,并做好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避免市场过度解读。细化新项目入库标准,明确入库核查正负面清单;建立严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分级审批流程,优化地方审核和中央信息核查程序,结果接受实时监督审查。截至2018年末,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共计8654个、总投资规模13.2万亿元,其中落地4691个、投资额7.2万亿元,落地率54.2%,覆盖31个省区市及新疆兵团和19 个领域。
(二)严守10%红线,全面动态监控财政支出责任。一是加强财政承受能力核查。自2018年1月起,开展财政支出责任全面核查,对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过本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红线的地区坚决停止新项目入库。二是全面分析财政支出责任。全面梳理截至2018年1月末的6400个项目全生命周期财政支出责任,覆盖全国1900个市、县、区。三是实施财政承受能力动态监测。建立中央、省、市、区县四级PPP 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实时动态监测系统和风险预警机制。
(三)狠抓规范管理,强化示范引领。对前三批697 个示范项目逐一开展规范性核查,分类处置发现问题的173个项目,将30个项目清退出库,54个调出示范项目名单,89个要求限期整改。通过部内组织和地方落实的方式,妥善解决80个项目整改问题,完成率89.9%。同时,依地方申请,组织专家对项目边界发生重大变化的示范项目重新论证,确保项目持续合规。截至2018年末,四批示范项目共计989个,投资额2.2万亿元,其中落地示范项目895个、投资额2.0万亿元,落地率90.5%,覆盖31个省区市及新疆兵团和19个领域。
(四)加强政策研究,提供决策依据。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承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使用、民营参与PPP、PPP 支持脱贫攻坚、PPP 税收问题、存量资产等专题研究,出版《PPP“道”——见“微”知著》(第二辑)等。开展数据收集与分析,按时发布项目管理库月报、季报、年报、动态,做好月度信息上报,专题上报全国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有关情况报告。
(五)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建设一个好市场。规范咨询机构库管理,开发“机构年度业绩公示”栏,定期更新机构信息,开展入库机构清理,截至2018年末,清退信息披露不合规机构48家,保留在库机构357家。同时,加强专家库管理,清退信息不实专家13 人,保留库内专家501 人。
(一)着力制度建设,推动《PPP 条例》制定。修改完善《PPP 条例》,组织多方论证,推动形成共识,稳定市场预期,为PPP 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起草绩效指引、污水和垃圾处理领域两个标准化合同等。推动发布《关于在文化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
(二)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在PPP示范项目评选、中央财政PPP 以奖代补资金安排和中国PPP 基金投资过程中,对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2016—2018 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向692 个项目拨付奖补资金43.7 亿元(其中,2018年中央财政向396个项目拨付奖补资金23.2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参与项目339 个,获得奖补资金 17.6 亿元,分别占比49%和40.2%。据全国PPP 综合信息平台统计,截至2018 年末,4505 个落地项目中社会资本所有制信息完善的项目共4550 个,共签约社会资本7781 家,其中民企占34.9%;民企参与项目1961个、投资额2.3万亿元,分别占比43.1%和32.5%。
(三)填补公共服务短板。将农业等经济发展薄弱环节,以及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作为推进PPP 的重点领域,联合文化和旅游部出台文化、旅游领域推广PPP 模式的指导意见,加强政策指导,予以倾斜支持,填补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短板。截至2018年底,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共计1430个、投资额1.3万亿元。
(四)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印发《关于加强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的通知》,推动中国PPP 基金加快投资进度,积极支持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提高民营企业参与度,发挥“引导、规范、增信”作用,为更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截至2018年底,中国PPP基金累计已决策项目124个,涉及项目总投资近10700亿元,其中累计拨款项目67个,涉及项目总投资近5500亿元。
(五)协同合作共进,营造良性发展生态圈。有效利用市场合作机制,举办第四届中国PPP融资论坛活动,13个国家,7个国际组织,8个行业部委,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 所高校智库共1300 余人参会。联合国内高校开展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市场透明度等研究,推出《中国PPP 市场蓝皮书》《中国PPP 指数》和《中国PPP 市场透明度报告》等成果,提高院校合作精准实效性。
(一)亚太地区合作初见成效。与联合国亚太经社会(UNESCAP)合作落地见效,举办亚太PPP联络网的首次正式活动,23个国家和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的30多名代表参会。组织亚太国家PPP项目推介会,向国内企业推介89个项目,实现资源对接。同时,多边促双边,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与塔吉克斯坦PPP中心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积极磋商与哈萨克斯坦PPP中心和柬埔寨PPP中心签署备忘录事宜。
(二)非洲地区合作启动。与非洲经济委员会(UNECA)建立正式合作关系,邀请UNECA 参加第四届中国PPP 融资论坛并签署合作备忘录。
(三)形成多向国际合作格局。一是全面推进多边合作。世界银行《2018年度PPP采购报告》认定中国PPP改革制度和实践居全球中上水平;与亚洲开发银行、全球基础设施中心(GIH)等务实合作,开展技援项目、推动人员交流、举办专题培训,与GIH 签署合作备忘录。二是落实金砖国家合作。在上海与南非财政部联合主持召开金砖国家PPP 和基础设施工作组首次会议,修改金砖国家PPP 和基础设施工作组任务大纲,更新《金砖国家PPP良好实践》。三是加强国际经验研究与借鉴。学习APEC、G20 等基础设施工作组研究成果。
(财政部金融司,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供稿)
2018年,财政部进一步深化国债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债市场机制,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年末国债余额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以内。
(一)2018 年国债筹资情况
1.总体情况。2018年,实际发行国债37092.31亿元,扣除年内发行年内到期的短期国债4567.99亿元,筹资32524.32亿元。从发债节奏看,一季度发行5283.44 亿元,占全年实际发行额的14.2%,保持在当季国债到期还本额以内;二、三、四季度分别发行10598.03亿元、10822.53亿元、10388.31亿元,占比28.6%、29.2%、28%。从筹资结构看,记账式国债筹资28917.29 亿元,储蓄国债筹资3290.3 亿元,举借外债316.73 亿元(见图1),分别占全年实际筹资额的88.9%、10.1%、1%。记账式国债是国债筹资的主力品种,面向全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可以流通转让;储蓄国债主要是为满足个人投资者需求面向居民发行,不可流通转让。
图1 2006—2018 年国债筹资概况
2.记账式国债筹资情况。2018 年,发行记账式国债152 次,发行额33485.28 亿元,筹资28917.29 亿元,筹资占比较上年降低1.3 个百分点(见图2),主要原因是上年发行了6964 亿元特别国债,剔除该因素后近年来记账式国债筹资占比呈现逐年上升态势;平均发行期限6.55 年,与2016 年持平,比2017 年缩短1.24 年;平均发行利率3.24%,比2016年提高0.2个百分点,比2017年降低0.27个百分点;平均投标倍数2.41 倍,比2016 年降低0.55 倍,比2017年提高0.11倍,投资需求较为稳定。记账式国债包括关键期限国债和非关键期限国债。关键期限国债包括1年、3 年、5 年、7 年和10 年等5 个期限品种,2018 年发行72 次关键期限国债,筹资21030.8 亿元,占记账式国债筹资额的72.7%。平均发行利率3.32%,比上年降低0.17 个百分点,筹资成本有所下降。非关键期限国债包括91 天和182 天短期国债、2 年中期国债、30 年和50 年超长期国债。2018年发行80次非关键期限国债(含60次短期国债),筹资7886.49亿元,占记账式国债筹资额的27.3%。短期国债平均发行利率2.66%,比上年降低0.52 个百分点,降幅16.4%。50年期国债平均发行利率4%,比上年降低0.23个百分点,降幅5.4%。
图2 2006—2018 年记账式国债筹资及占比
3.储蓄国债筹资情况。2018年发行18次储蓄国债,包括8次凭证式国债和10次电子式国债,发行额3290.3亿元,筹资3290.3亿元,占全年实际筹资额的10.1%,比上年增加1.1 个百分点(见图3),但近年来筹资占比总体处于下降态势;平均发行期限3.97年,分别比2016年、2017年缩短0.03年、0.11年;平均发行利率4.13%,比2016年、2017年均提高0.08个百分点。储蓄国债包括凭证式国债和电子式国债,期限包括3 年、5 年期。2018 年,凭证式国债、电子式国债筹资占比分别为36.9%、63.1%,3年、5年期国债占比分别为51.6%、48.4%,与上年相比,电子式国债和3年期国债占比均有所提高;3 年、5 年期发行利率分别为4%和4.27%,主要是综合考虑定期存款实际执行利率、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率及储蓄国债销售情况,3年期和5年期储蓄国债发行利率比2017年11月储蓄国债发行利率分别上调0.1个、0.05个百分点,但仍处于2011 年以来的较低水平(见图4);在三季度每月增加发行额的情况下,实际发行额占计划发行额的比例(即售出比例)为97.3%,比上年提高9.9 个百分点,特别是电子式国债售出比例接近100%,主要是随着金融机构资管新规落地,银行理财逐渐打破刚性兑付,投资风险显现,个人投资者对无风险的储蓄国债需求明显增加。
图3 2006—2018 年储蓄国债筹资及占比
图4 2009—2018 年3 年、5 年期储蓄国债发行利率
(二)国债余额规模及结构
自2006年实施国债余额管理以来,国债余额稳步增加,国债负担率保持在20%以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18年国债余额增加14837.27亿元,年末余额149607.42亿元,在全国人大审批的年末国债余额限额156908.35亿元以内(见图5)。其中储蓄国债11899.21亿元、记账式国债136309.41亿元、外债1398.8 亿元 (见图6)。2018 年国债负担率16.6%。
图5 2006—2018 年末国债余额及限额
图6 2009—2018 年国债余额、品种结构及负担率
2018 年国债余额结构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品种结构稳定。内债余额占年末国债余额的99.1%,其中储蓄国债占8%,记账式国债占91.1%;外债占0.9%(见图6),与上年相比记账式国债占比有所上升,储蓄国债和外债占比有所下降。二是剩余期限略有缩短。平均剩余期限为7.37 年,比上年缩短0.1 年。其中储蓄国债剩余期限为2.23 年,比上年延长0.03年;记账式国债剩余期限为7.83年,比上年缩短0.19年(见图7)。三是投资者结构总体稳定,境外机构持有比例显著增加。储蓄国债全部为个人持有。记账式国债绝大多数由机构投资者持有,其中商业银行持有比例最高,占记账式国债余额的65%,比上年降低1.9 个百分点;境外机构、基金类机构分别持有8%、6.2%,比上年提高3 个、0.4 个百分点,境外机构对人民币国债需求明显提升,反映出人民币国债国际地位不断提升。
图7 2006—2018 年平均国债剩余期限
按照2018年末国债余额测算,2019—2028年国债到期还本总额为87641.38亿元(不含外债),占2018年末国债余额的58.6%。在这10年内,偿债分布大体均衡,其中剩余期限在1年及以下的占17.1%,1年至5年(含5年)的占57.2%,5年至10年(含10年)的占25.7%(见图8)。2022年国债到期还本额相对较大,主要原因是2007年发行的15年期特别国债将于2022年到期。
图8 2019—2028 年国债到期还本分布
(三)国债市场运行分析
我国国债市场目前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以交易所市场和柜台市场为辅,交易方式主要包括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和回购交易等。2018年,国债现货交易18.89万亿元,比上年增加5.63万亿元;国债期货成交10.38万亿元,比上年减少3.7万亿元。国债市场运行总体良好,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国债现货交易量和流动性均显著上升,期货交易量有所下降。2018 年,国债现货交易量较上年增长42.5%,其中占现货交易总额99.4%的银行间市场现货交易18.7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3.6%;衡量市场流动性指标的换手率,即现货交易量占年末记账式国债余额的比率为1.39,比上年提高0.3(见图9),为1997年建立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来最高;国债期货交易量较上年下降26.3%。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民银行四次降准,债券市场流动性整体合理充裕,金融机构国债配置需求较为旺盛,国债现货交易明显活跃,同时,中长期国债收益率波动幅度较小,金融机构对国债收益率走势看法趋于一致,通过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套利空间缩窄,国债期货交易量相应减少。
图9 2009—2018 年记账式国债现货交易额及换手率
二是国债收益率总体震荡下行,中美短期国债收益率一度出现倒挂。2018 年,国债收益率总体呈震荡下行走势,收益率曲线整体下移。以1年和10年期国债全年走势为例,1年和10年期国债收益率,年末分别比年初下降108个、67个基点(见图10);10 年期与1 年期国债利差从年初的22 个基点扩大至年末的63 个基点(见图11)。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市场避险情绪升温,加上市场资金面较为宽裕,国债价格上涨,国债收益率相应走低,而短期国债收益率走势对市场资金面的反映更为灵敏,与中长期国债相比下降幅度更大。从中美国债利差看,2018 年以来中美国债利差逐步缩窄,中美短期国债收益率一度出现倒挂,其中美国3 个月国债收益率在8月至12月多次超过中国(见图12),主要是因为美联储四次加息带动美国国债收益率处于上升通道,中美国债收益率走势背离,反映出中美两国所处经济周期不同以及货币政策存在差别。
图10 2018 年1 年、10 年期国债发行利率及市场收益率
图11 2018 年国债收益率曲线
图12 2018 年以来中美3 个月国债收益率及利差
图13 2015 年以来10 年期国债现货与期货收益率对比
三是国债期货与现货联动密切,期现货收益率走势基本一致。继2013年、2015年先后推出5年期、10年期国债期货,2018年再次推出2年期国债期货,基本形成覆盖短中长期的国债期货产品体系。2018年,国债期货与现货收益率走势基本一致,国债期货价格震荡走高,收益率相应下行(见图13)。由于国债期货与现货市场参与主体不尽相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国债主力投资者目前不能开展国债期货交易,在债券市场走势平稳时期国债期货与现货收益率吻合度较高,但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时期国债期货与现货收益率存在明显差异,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债期货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
(四)2018年国债管理主要工作
1.优化国债期限品种结构和发债节奏,促进国债顺利发行。年初首次向社会公布2 年期国债全年发行计划,实现所有期限记账式附息国债和储蓄国债年度发行计划全部公开,进一步提高国债管理政策透明度;按周发行3 个月国债,按月发行6 个月及1 年、3 年、5 年、7 年和10 年期关键期限国债,增加2 年和30 年期国债发行次数,稳定发行50 年期国债,优化国债期限结构;统筹国债发行与库款管理,合理确定国债发行节奏,对库款削峰填谷,平滑库款波动。
2.完善记账式国债发行机制,提高国债发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进银行间市场国债预发行,建立国债预发行履约担保制度,完善国债市场价格发现机制;完善国债续发行机制,2年、30年期国债开始定期续发行,目前除50 年期国债外的所有记账式附息国债新发1 次、续发2 次;进一步完善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推进国债发行数据系统直连,提高国债发行安全性和有效性。
3.根据储蓄国债销售情况,合理确定储蓄国债发行规模和期限比例。根据上半年储蓄国债销售情况,三季度每月增加储蓄国债发行额60 亿元;根据个人投资者偏好,四季度将储蓄国债(凭证式)3 年期和5 年期的发行比例由5:5 调整至6:4,更好满足个人投资需求。另外,2018年新增4家银行开展储蓄国债(电子式)网银销售业务,拓宽了发行渠道,目前40 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有26 家开展了此项业务,进一步提高了投资者购买的便利性。
4.有序开展国债做市支持操作,提高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在2017年6月开始启动国债做市支持机制后,2018年继续按照每月一次的频率有序开展国债做市支持操作。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全年共开展随卖操作12次,金额206.2亿元,随卖国债平均期限2.85年,平均利率3.17%。做市支持机构踊跃参与,中标利率贴近二级市场同期限国债收益率,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市场状况,有效支持了做市商做市,提高了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
2018 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债券)发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债券发行工作进展平稳有序,债券发行任务顺利完成,为保障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实施、打赢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发行基本情况
2018 年,36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发行地方债券41651.6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置换债券、再融资债券(发行地方债券偿还到期地方债券)分别发行21704.54亿、13130.35亿、6816.78亿元。新增债券中,一般债券发行8177.22亿元,专项债券发行13527.32亿元。从期限结构看,地方债券主要集中于3—10年期,3年、5年、7年、10年期分别发行6346.37亿、17931.46亿、9447.95亿、6913.68亿元,占比分别为15.2%、43.1%、22.7%、16.6%。2年期以下(含2年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86.52亿元,占比1.1%;10年期以上(不含10年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25.69亿元,占比1.3%。从发行利率看,地方债券加权平均发行利率为3.89%,较去年下降6 个基点;发行利率较国债收益率平均上浮43 个基点,较去年上升4 个基点。地方债券发行利率逐渐步入合理区间,基本反映市场供求关系。2018年底,地方债券余额为18.07万亿元,占整个债券市场余额的比重约为 21.1%,连续两年成为债券市场第一大债券品种。
(二)发行主要特点及成效
1.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提速,超额完成目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的有关要求,2018年8月以来,财政部进一步优化债券发行程序,简化发债准备流程,督促指导各地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8—12月,共发行专项债券12024.6亿元,较前7个月增加10521.88亿元,其中8、9月发行10975.07亿元,超额完成9000亿元的国务院既定目标。
2.定价市场化水平稳步提升,投资者认可度增加。地方债券发行利率逐步趋于合理,特别是8月财政部提出地方债券的最低投标利率应达到发行前5 个工作日同期限国债平均收益率上浮40 个基点的投标建议后,地方债券发行利率与国债收益率的利差进一步扩大。2018年,公开发行的地方债券平均发行利率为3.87%,比同期限国债收益率平均高41个基点,同比扩大6个基点。平均投标倍数(投标量/计划发行量)为7.12,同比增加4.58 倍,反映出投资者对地方债券的认可度逐步增加。
3.债券种类不断丰富,政策功能进一步发挥。2018年共发行297只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其中,收费公路、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分别发行32 只、119 只、87 只,此外,14个省份还创新发行了医疗卫生、教育、扶贫开发等品种的专项债券。进一步发挥了专项债券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
4.非银行金融机构承销踊跃度提升,投资主体多元化程度有所改善。2018年,参与地方债券承销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数量增加,共有55 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入34 个省份的地方债券承销团,机构、省份数量分别较去年增加10 个、8 个。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地方债券投标的积极性提高,非银行金融机构承销地方债券的平均投标倍数为3.4 倍,较去年平均水平(1.08 倍)增加2.32 倍。投资主体多元化程度逐步提高,2018年底,商业银行持有地方债券比例为84.84%,较去年(86.53%)下降1.69个百分点,证券公司、基金、保险公司等其他类型机构的持有比例均有上升。
(三)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攻坚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开前门、堵后门”的管理思路,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1.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1)规范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地方政府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载体公开政府债务信息,具体包括: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相关信息,违法违规信息,财政经济状况和债务管理制度等信息。推动地方政府债务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法律和社会监督。
(2)部署全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18 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依法规范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分地区限额,加快限额下达进度,保障重点领域融资需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加快置换进度,强化资金管理;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健全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发挥财政重整计划作用;强化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实行债券管理与项目严格对应,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完善债券本金偿还机制,大力发展地方政府债券市场。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一揽子有关政策措施,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持续强化监督问责,配合建立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2.开好前门,积极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1)置换存量政府债务。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起用三年左右的过渡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截至2018年末,全国地方累计发行置换债券12.2万亿元,基本完成既定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目标。通过存量债务置换,大幅降低地方政府利息支出,缓解了存量政府债务集中到期偿还风险,地方政府债务平均举借年限由4年延长至6.4 年;偿还大量到期银行贷款、企事业单位借款、拖欠工程款等,增强了居民消费和企业投资能力;避免了地方政府资金链断裂,降低了金融系统呆坏账损失,支持了金融机构化解系统性风险。
(2)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持续开大合法举债的“前门”,2015—2018年分别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规模6000亿元、11800亿元、16300亿元、21800亿元,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环保、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等领域公益性项目支出,发挥了积极财政政策效果,支持经济稳增长、社会事业补短板。
(3)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结合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构成,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会同国土资源部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会同交通运输部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深化财政金融互动,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
(4)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印发《关于支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专项债务限额规模全额管理,科学合理确定专项债务限额水平,有序安排到期专项债券接续发行,建立与偿债规模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收支预算管理,做好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允许调度库款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强化省级人民政府偿还责任;规范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科学确定期限结构,优化发行程序,加大对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中央重大决策的支持力度;健全专项债券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统计监测,做好日常监督。
3.严堵后门,坚决制止地方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融资
(1)完善监管政策。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设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严禁地方政府借道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联合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等部门印发文件,进一步对企业债、融资平台公司境外发债、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在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完善市场约束机制的前提下,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2)构建日常化常态化监督机制。印发《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授予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原专员办)就地查处的权力,发挥其属地监督优势,建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的机制,加快推进建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体系。
(3)加大核查和惩处工作力度。依据审计移交线索和举报线索,先后组织财政部相关监管局,针对部分地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开展专项核查,持续保持地方政府债务监督高压态势。严格执法执纪,对部分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一律按照管理权限转请相关地区省级政府和中央部门核实情况、严格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被给予撤职、行政降级、罚款等处分,及时防止风险扩散。公开通报典型违法违规案例,截至2018年底已分18批公开通报部分地区和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强化警示作用。
4.市场导向,着力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现代化水平
(1)债券发行平稳。2018 年,全国各地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1652 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2192 亿元,专项债券19460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21705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6817亿元,发行置换债券13130亿元。
(2)发债场所更加多样化。稳步推进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2018 年地方政府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约16025亿元,占比39%;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约25600亿元,占比61%,比上年增加约15358亿元。
(3)债券期限以中期为主。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为6.1年。其中:1年期债券规模116亿元,占比0.3%;2年期债券规模371亿元,占比0.9%;3年期债券规模6346亿元,占比15.2%;5年期债券规模17931亿元,占比43%;7年期债券规模9448亿元,占比22.7%;10年期债券规模6914亿元,占比16.6%;15年期债券规模153亿元,占比0.4%;20年期债券规模353亿元,占比0.8%;30年期债券规模20亿元,占比0.1%。
(4)债券利率水平有所下降。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为3.89%,与上年相比,平均发行利率下降了6 个基点。其中:1年期债券利率3.47%,2年期债券利率3.5%,3年期债券利率3.68%;5年期债券利率3.85%,7年期债券利率4.03%,10年期债券利率4.02%;15年期债券利率4.31%;20 年期债券利率4.22%;30 年期债券利率4.22%。
(5)投资者主体多元化。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主要认购人为商业银行、占比80%,政策性银行、占比11%,证券公司、占比6%。
(6)土地储备、收费公路、棚改专项债券等发行平稳有序。2018年,共有24个地区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4288亿元,25个地区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750亿元,29个地区发行棚改专项债3156亿元。同时,进一步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指导地方探索发行各领域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
(7)支持重点领域补短板和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2018年全国累计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1705 亿元。其中:教科文卫、养老、城镇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8108 亿元,铁路、公路水运、机场建设1548亿元,脱贫攻坚1100亿元,生态环保、能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工程1017 亿元,农业农村409 亿元。
(一)我国境外发行本外币国债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国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96笔,累计发行金额折合454.75亿美元,包括2009年至2018年在香港和伦敦发行的1910亿元人民币国债,债券余额177.73亿美元。
(二)2018 年我国境外主权债券发行的主要情况
1.成功发行30 亿美元主权债券。在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发酵、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的背景下,2018 年10 月,继2017 年重返美元债券市场后,财政部再次在香港成功发行无评级美元主权债券30 亿美元,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其中,5年期、10年期、30年期分别为15亿美元、10亿美元和5亿美元。发行最终获得超过130 亿美元的有效认购,各期限品种的认购倍数均超过4倍,超出市场平均水平和市场普遍预期,显示出国际投资者对中国经济持续向好、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
2.首次以增发形式发行人民币国债。2018 年7 月和10月,财政部在香港各发行50 亿元人民币国债,其中10 月发行采用增发方式,对7 月发行的2 年期和5 年期国债分别增发了33亿元和17亿元。发行价格与二级市场水平保持一致。增发将提高相关人民币国债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和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有助于更好地反映市场定价水平。
3.归口统计监测地方政府外债水平。根据各地财政部门报送的统计数据,对2017 年度地方政府外债基本状况和主要监测指标进行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测,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地方政府外债管理的建议。总体看,地方政府外债规模保持平稳,债务风险基本可控。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债务管理
1.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包括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欧佩克基金、北欧投资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累计承诺额1685.45亿美元,累计提款额1344.03亿美元,累计归还贷款本金807.11 亿美元,债务余额(已提取未归还贷款额)536.92亿美元。贷款用于支持我国3741个项目,涉及大气污染防治、节能环保、应对气候变化、农业发展及农村扶贫、交通、城建、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具体情况见下表:
2.完善多双边贷赠款业务制度建设
围绕新颁布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出台《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赠款预算管理办法》。举办全国范围的政策培训,指导地方财政及中央项目单位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多双边贷赠款管理政策的重点内容,也为各方共同探索新模式、新方法、新实践,创造性地做好新形势下多双边贷赠款管理工作提供了交流平台。
3.加强债务管理工作
(1)做好外贷项目债务风险防控。严格按照《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的规定开展对地方政府主权外债债务风险情况跟踪和审核工作,合理控制地方新上贷款项目债务风险。认真落实2017 年修订完善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中央项目债务风险防控指导原则》,创新中央单位担保方式和债券质押形式,丰富质押品品种,首次允许中央企业采取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的方式保证其还款,这是财政部首次允许中央企业采用国债质押以外的方式提供外贷项目还款担保。同时,引入债券质押金额基于债务余额的动态调整机制,依托中债担保品服务管理系统实现了质押券的市值监测、自动增补、置换等动态管理,有效减少了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本。
(2)做好对外还款工作。2018 年及时、足额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新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和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以及联合融资银行还款147 笔,合计金额约35.2 亿美元,切实维护我国对外信誉。由于财政部按时偿还贷款债务,全年累计获得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利费减免共计约1129万美元,其中世界银行贷款利费减免约946万美元,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利费减免约183万美元。
(3)加强债务限额管理。按照《预算法》要求及部内相关规定监督2018 年地方政府外贷的实际提取使用规模、债务限额调整情况;审核2019 年地方政府外贷使用计划,合理设定2019年地方政府外贷债务限额。
(4)大力开展债务清收工作。第一,防范新增欠款。综合采用债务拖欠情况与新项目审批、利费减免奖励挂钩等奖惩措施,使债务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增强了地方单位对债务管理的主动性和风险防范意识,有效控制了新增欠款。2018 年,除个别地方财政因技术原因出现临时短期还款滞后情况以外,地方财政不存在拖欠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债务的情况,这是多年来地方财政首次实现“零拖欠”。第二,积极解决历史债务。2018年共回收中央项目欠款约1230万美元及2485万元人民币。此外,对外国政府贷款历史遗留项目拖欠债务问题进行研究,厘清拖欠总规模、拖欠原因、债务人及担保人还款能力等情况,并结合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提出谨慎处理、避免道德风险的原则性意见。
4.推进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并继续完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债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相关业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包括外方账单核对及对内债务回收,全国财政系统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债务管理信息收集、自动汇总、分析及信息共享,以及对未来还款资金需求的分析及预测等。该信息系统的应用不但大幅提高了多双边贷款债务管理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也降低了手工操作风险、固化了内控操作流程。为进一步指导和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更好地使用该系统,于9月在山东威海举办了专题培训,就该信息系统的功能设计、操作使用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和交流。
(财政部预算司、国库司、金融司、国际财金合作司供稿)
(一)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
1.中国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合作
2018年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称亚投行)正式投入业务运营的第三年,亚投行在业务运营和机构建设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国际多边开发体系新的重要成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作为亚投行窗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政府,积极发挥中方作为股东国、捐款国、东道国的作用,遵循多边规则和程序,重视通过理事会、董事会等机制参与决策,加强与各成员及管理层的沟通协调,为推动亚投行业务运营取得重大进展,打造精简、高效、廉洁的21 世纪新型多边开发银行作出了积极贡献。
(1)通过理事会、董事会等渠道,参与亚投行重大战略政策和业务规划的制定进程。理事会层面,中方在出席亚投行第三届理事会年会期间,要求亚投行坚持国际性、规范性和高标准运营,更加注重与“一带一路”等全球和区域合作倡议以及借款国发展战略相对接,努力构建全方位、强有力的新型伙伴关系,通过推动发展经验共享为国际发展合作事业注入新活力。董事会层面,在中方及董事会其他成员共同努力下,2018年亚投行审议通过了问责框架、公共信息政策、交通战略、受项目影响人群机制等重要政策。此外,董事会还就制定监督机制、其他生产性行业战略、可持续城市战略、结果框架等重要战略和政策进行了深入讨论。中方建设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推动各方形成共识,为亚投行重要政策的出台以及平稳运营发挥了重要作用。
(2)继续推动亚投行扩大贷款业务领域与规模,夯实业务基础和提升投资水平。亚投行2018 年新批准12 个项目,贷款承诺额达33亿美元,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至年底,已累计批准35 个项目,贷款承诺额达75 亿美元,项目领域涉及能源、交通、水资源管理、可持续城市、数字基础设施等,为促进亚洲地区和其他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3)支持亚投行吸收新成员,不断提高国际影响力。亚投行共吸收9名新成员,成员总数达93个,其运营成果和发展前景得到国际社会充分肯定,国际三大评级机构均已确认并维持AAA 最高评级。在中方提案和其他共提国支持下,联合国大会第73 届会议于美国纽约时间12 月20 日一致通过第177号议程,正式给予亚投行联合国大会永久观察员身份。此外,2018年11月,亚投行发债顺利通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审核,为其发行首笔债券、实现市场化融资提供了有利条件。
(4)发挥捐款国作用,及时足额履行出资和捐资义务。中方按期缴纳了第四期11.91 亿美元股本金,并向项目准备特别基金捐赠最后一笔承诺款2000万美元。截至年底,已分四笔向亚投行实缴股本金47.64 亿美元、分三笔向项目准备特别基金捐赠5000 万美元。中方还积极推动其他成员向项目准备特别基金提供支持。其中,韩国继捐款800 万美元之后,于2018年9月与亚投行签署1000万美元追加捐款协议;香港特别行政区于2018年10月与亚投行签署1000万美元捐款协议。
(5)发挥东道国作用,推进《总部协定》落地。中方积极推动《总部协定》落地实施,为亚投行顺利运营提供有力保障和一流服务。同时务实推进亚投行总部永久大楼建设,预计2019 年交付使用。
2.中国与新开发银行的合作
新开发银行是金砖国家在财金领域合作的重要务实成果。自2015 年7 月正式成立以来,在金砖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新开发银行在机构建设、政策制定和业务运营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实现良好开局,得到金砖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作为新开发银行窗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上海市政府,充分发挥中方作为创始成员国、重要股东国的作用,认真履行东道国义务,支持新开发银行践行促进成员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宗旨。
(1)推动新开发银行业务运营取得务实进展,为金砖国家领导人约翰内斯堡会晤营造良好氛围。中方积极推动新开发银行在总部大楼、批准新项目、信用评级等方面取得务实进展,为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次会晤营造良好氛围。2018年7月约翰内斯堡会晤期间,习近平主席等金砖国家领导人充分肯定了新开发银行业务运营取得的成绩。
(2)发挥创始成员国和重要股东国作用,引导新开发银行向专业、高效、透明、绿色的方向发展。新开发银行2018年共计批准17 个贷款项目,贷款承诺总额约46.94 亿美元。2015年7月成立以来,已累计批准35个贷款项目,贷款承诺总额约92.67 亿美元,主要涉及金砖各国的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基础设施、供水系统改造、环境保护、农业灌溉等领域。在中方积极推动下,理事会于12月通过了新成员选择标准;8 月先后首获惠誉、标普AA+国际评级;12 月获联合国大会永久观察员身份;12 月28 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新开发银行未来2 年发行总额100 亿元人民币债券。
(3)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支持国内经济社会发展。2018年,中方新增5个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分别是重庆市特色城镇综合规划建设项目、河南省洛阳城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项目、广东省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建设项目,合计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约18.98 亿美元,重点支持我国的绿色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4)履行东道国应尽义务,为新开发银行稳健运营创造有利环境。中方积极推动《总部协定》和《东道城市备忘录》的落地实施,为新开发银行稳健运营提供有力保障和一流服务。按照既定时间表,新开发银行永久总部大楼于2018年10 月启动地面施工。
3.中国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的合作
(1)推动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以下称中亚学院)《总部协定》签署。中亚学院2017 年9 月正式开业。为确保其早日取得在华国际组织法律地位,财政部多次征求外交部、国税总局、新疆自治区等相关部门和地方意见,与中亚学院磋商《总部协定》。11 月17 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总部协定》。11 月26 日,刘昆部长代表中国政府与中亚学院签订《总部协定》,12月初,中亚学院完成在外交部注册程序。
(2)引导、支持中亚学院机制建设和业务工作。财政部对中亚学院未来五年发展战略、2019年预算、2019—2020年业务规划、机构能力建设、财务可持续性等核心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推动中亚学院第八次理事会顺利批准有关政策文件,为中亚学院进一步发展提供制度基础。在财政部的推动下,各成员国同意组建财务可持续性工作小组,对未来中亚学院筹资多元化方案进行讨论。同时,中亚学院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围绕中亚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济多元化、交通和贸易便利化等主题开展了11 个培训和4 项研究项目,中亚各国约250 人参与培训,得到成员国的一致好评。
4.中国与世界银行集团的合作
(1)统筹利用世界银行集团(以下简称世行)资源,服务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在资金合作方面,促进世行贷款提质增效,支持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与改革。优化世行贷款使用方向,突出贷款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和附加值。全年完成8 个项目谈判,贷款金额16.18 亿美元。启动中国与世行国别伙伴框架磋商工作,就贷款规模、重点合作领域等关键问题与世行加强沟通交流,引导文件编制方向。利用世行平台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支持我国PPP 制度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并推动有关项目落地实施。继续加强与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合作,引入国际创新理念和良好实践,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2018 年IFC 承诺在华投资20 个项目,涉及金额10 亿美元。在知识合作方面,借助世行智力资源,助力破解发展难题。对标世行营商环境指标及国际良好实践,推动国内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全球排名工作。会同北京市、上海市政府及相关中央部门共同搭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与北京市、上海市政府和世行共同举办优化营商环境国际研讨会,组织有关部门赴新加坡学习先进经验,推动京沪两地及相关部门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转化为实际政策。组织相关单位首次与世行就全部10 项评估指标开展政策磋商,实现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大幅跃升至第46 位。在国际发展合作方面,一是推动世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支持互联互通项目的实施,派员参与成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筹建秘书处,落实中方与世行等6 家多边开发机构签署的《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下相关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世行联合召开“一带一路”高级别研讨会,并推动“一带一路”经济学研究取得初步成果。二是协调世行与中宣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成功联合主办改革开放与中国扶贫国际论坛,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宣传中国扶贫成就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各方围绕“国际减贫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题深入交流并达成重要共识。三是与世行、国开行和湖南省政府成功联合主办第四届对非投资论坛,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共识。各方围绕“深化对非投资合作,创新推动中非可持续发展和共享繁荣”主题进行讨论,并在论坛期间成功签署16项合作协议,意向金额13.71亿美元,有力推进了中非在工业、农业、能源、医疗卫生、园区建设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2)发挥股东国作用,深度参与世行内部治理和业务政策制定。一是加强与世行高层的政策对话,为双方开展合作提供指导。世行行长金墉年内2 次来华访问,参加“1+6”圆桌对话会并拜会中国国家领导人,在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维护多边主义、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等议题上达成重要共识。金墉还赴贵州考察世行中国项目,对中国减贫成就、电商扶贫予以高度肯定和赞赏。财政部领导利用世行春会和年会契机,深入阐述中方对世行政策走向的立场,有效发挥中方在世行治理和业务政策改革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扩大中方在世行的影响力。二是积极阐述中方立场和主张并展示建设性姿态,成功推动各方就世行增资和股权改革方案达成共识,同时推动世行所属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增资决议生效。通过此轮增资和股权改革,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世行的整体股权和投票权得到提高,代表性和发言权进一步增强。中国在IBRD 的股权升至6.01%,投票权升至5.71%,保持第三大股东地位,是此轮改革中股权和投票权涨幅最大的国家。三是推动与世行人事合作取得新进展。继续利用高层对话等机会,敦促世行重视提高中国籍职员在世行的代表性。推动世行人事副行长率团访华,专门面向中国籍人才开展招聘和宣传活动,并赴有关高校宣讲,取得良好效果。
(3)发挥捐款国作用,积极参与国际发展规则制定。一是履行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责任,积极参与国际开发协会第18 次(IDA18)增资政策审议以及IDA19 首次增资磋商,与各方共同推动IDA18 加强资金有效分配和利用,稳步落实各项政策承诺,特别是推动世行承诺于IDA18 剩余周期及IDA19 期间在“就业与经济转型”特别议题方面实现更多务实成果。二是促进“妇女创业融资倡议”平稳运营。中方作为倡议创始捐款方,支持倡议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参与审议倡议首批项目并启动第二批项目征集工作。成功推选中国知名妇女企业家担任倡议领导小组成员。三是积极参与全球基础设施基金(GIF)规则制定和业务运营。推动 GIF管理办公室制定技术合作伙伴认证程序,为亚投行成为GIF技术合作伙伴奠定基础。成功推荐四川德阳水环境治理PPP项目成为GIF 首个中国基础设施项目。同时,代表发展中国家积极发声,引导机构中期审议等重大议题讨论。
5.中国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
(1)加强高层交流和政策引导。一是推动与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高层的政策对话。3 月、8 月,刘昆部长2 次会见来华访问的亚行行长中尾武彦。10 月15 日,邹加怡副部长访问菲律宾亚行总部,并会见了中尾武彦行长。此外,亚行副行长古普塔、范薇斯、张文才、格罗夫,东亚局局长梁小萍、库务局局长彼得海姆、战略规划局局长木村友之、中西亚局局长利帕克、东亚局局长尹布善、联合融资局局长普鲁查特等管理层也先后访华。密集的高层互访,增进了中国与亚行在重大战略和政策问题上的理解和共识,对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参加第51届亚行年会并发挥重要作用。亚行理事会第51届年会于2018年5月3日—6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余蔚平副部长出席了亚行年会正式会议、理事圆桌会、理事全会等会议以及年会开幕式、杜特尔特总统集体会见等活动,还会见了中尾武彦行长,就亚行发展战略、技术进步与解决就业矛盾等问题阐述了中方意见,进一步深化了中国与亚行的合作关系,宣传了中国发展经验和发展理念。年会期间,中国代表团还出席了“一带一路”研讨会,宣介了“一带一路”建设成果。三是加强对亚行重要战略政策的引导。跟踪研究亚行政策制定和业务开展,支持指导中国驻亚行执董办全方位深度参与有关讨论。特别在《2030 战略》的磋商过程中,财政部利用各种机会加强引导。四是加强与亚行的人事合作。成功推选国际财金合作司原司长陈诗新接替张文才担任亚行主管南亚和中西亚地区业务的副行长,任期三年。这是自2003年以来,继金立群、赵晓宇、张文才之后连续第4 次由中方人选担任这一职位。在竞聘过程中,刘昆部长、邹加怡副部长多次利用不同场合做中尾武彦行长本人工作,刘昆部长还分别致函亚行主要成员国理事推荐中方候选人。在部、司领导的亲自指挥下,国合司与董办紧密配合,为陈诗新成功当选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中方再次成功竞聘亚行副行长这一职位,充分体现了日益增强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体现了各方对中方参与国际治理能力的认可。此外,在财政部和执董办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亚行中国籍职员人数和代表性稳中有升,亚行7 级以上中国籍职员2018年达到19人,其中,10级职员3人,9级职员5 人。在推荐专业人才加入亚行的同时,还积极推动建立亚行与中国知名大学间的人事合作机制。亚行先后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同济大学建立起人事合作机制,并与清华大学签署推荐实习生的联合备忘录。2018 年1 月,首批4名来自清华大学的学生到亚行实习。
(2)推动资金合作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全年共完成9 个亚行贷款项目谈判,贷款承诺额19亿美元,涉及环境、交通、养老、社会发展、区域合作等领域,重点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重要战略的实施,支持生态保护、节能增效、民生、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财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亚行共同确定了重点支持中国全面改革及重大战略实施的贷款合作方向。2018 年完成谈判的贷款项目更加注重提升知识附加值,贷款项目的质量和实施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创新性和示范性进一步增强。主要包括创新生态环保、创新区域合作发展、创新城市发展与转型升级、创新社会发展、创新结果导向型贷款工具,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和低碳发展等。11 月下旬,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亚行完成2019—2021年贷款规划磋商。新补充13个备选项目,新增21.5亿美元贷款,继续保持年度贷款规模的相对稳定。项目选择上突出支持乡村振兴和生态环保,重点支持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新型城镇化发展、城市转型与社会发展等项目。
(3)加强亚行贷款项目管理。4月,财政部与亚行在云南联合召开了亚行国别项目大检查研讨会,针对2017 年亚行国别大检查研讨会上识别出来的执行缓慢项目进行了跟踪检查,重点就加快提款报账进度、有效使用贷款结余资金等问题加强指导,督促地方财政厅(局)和项目办按计划实施项目,推动了92 个亚行贷款在建项目的执行。亚行国别项目大检查研讨会期间,财政部还与亚行共同举办了贷款项目培训班,针对贷款项目管理规程、新项目申报及前期准备工作、资金财务管理、采购计划及咨询服务、监管框架及绩效评估等项目实施中的重要业务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邀请相关地方财政厅(局)及项目单位分享了项目申报与实施管理经验。
(4)提升知识合作的水平和层次。推动亚行做好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课题研究,助力中国发展经验走出去。2018年中国隆重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财政部研究提出了《深化中国与亚行合作 助力中国改革开放——有关经验和启示》的写作提纲,指导亚行开展中国与亚行合作成果研究。11 月5日,亚行《中国与亚行合作30 年支持改革开放》研究报告在北京正式发布。同时,支持中国-亚行知识共享中心(RKSI)促进南南知识共享。RKSI 是中国和亚行共同倡议发起的一项创新实践,旨在通过对不同区域合作机制、不同智力资源、不同资金渠道下的知识共享活动进行梳理和整合,全面和系统反映双方在本地区共同开展的南南知识合作活动,以推动本地区的政策对话、知识交流和业务培训,为加强发展中国家的机构能力建设服务,以进一步提升南南知识合作水平。3 月,湖南平江、云南永胜两个国家级贫困县各选派1 名村级干部参与了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与RKSI 联合举办的第六届10+3 村官交流项目活动,为开拓两县基层干部国际视野,宣传中国扶贫理念发挥了积极作用。
(5)加强对亚行中国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的管理。2005年3月,中国政府向亚行捐资2000万美元设立中国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以下称中国基金)。中国基金在支持亚太地区减贫与发展、区域合作和知识分享,特别是促进“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8年底,中国基金已续设三期,总金额达9000万美元,共支持了101个亚行项目申请,承诺额约4900万美元。根据亚行独立评审,中国基金完工项目评级为成功及以上的比例为92%,高于亚行区域技术援助平均88%的成功率水平。
(6)加强区域合作,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一是亚行发起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GMS)及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CAREC)涵盖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沿线国家,是实现中国与周边互联互通,营造稳定繁荣的区域发展环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财政部积极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部等国内有关部门及广西、云南、内蒙古、新疆等沿边省区,借助GMS 和CAREC 推动中国与周边国家互利合作取得新成效。二是成功出席区域合作机制领导人及部长级会议。3 月31 日—4 月1 日,程丽华副部长陪同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出席在越南河内举行的GMS 第6 次领导人会议。会议发表了《领导人宣言》,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和《区域投资框架》等成果文件。根据《河内行动计划》,GMS 将加强与包括“一带一路”倡议在内的其他区域发展战略的衔接。11月15日,余蔚平副部长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在土库曼斯坦首都阿什哈巴德举行的CAREC 第17 次部长级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CAREC综合贸易议程2030,探讨了CAREC2030战略的实施进展以及如何通过出口多元化促进经济增长和宏观经济的稳定,并发表了部长联合声明。三是利用亚行资源支持沿边省区开展区域合作项目。2018年落实了规划内的1.8亿美元资金支持广西区域合作促进项目,并在2019—2021 年亚行贷款规划中安排12亿美元支持内蒙古、新疆、广西、黑龙江等地开展区域合作。
6.中国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合作
(1)圆满完成参与农发基金第十一轮(IFAD11)增资有关工作并成功实现预期目标。2 月12 日,中方宣布将向IFAD11提供核心捐资81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较上期增长35%;同时,提供附加捐资1000 万美元等值人民币设立中国-农发基金南南及三方合作基金,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同时,成功推动农发基金在加强与中等收入国家合作、开展南南合作等方面取得进展。
(2)参与农发基金机构治理,引导其政策走向。一是洪博总裁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访华,在京出席中宣部、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世行联合主办的“改革开放与中国减贫国际论坛”,并赴湖南出席农业农村部和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主办的“全球农业南南合作论坛”。期间胡春华副总理集体会见了包括洪博在内的联合国粮农三机构负责人。此访进一步加深了其对中国改革开放、农村减贫、农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的认识,引导其重视与中国加强合作,特别是继续开展贷款合作和南南合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参加第41 届理事会和三次执董会,发挥中方政策影响力。引导农发基金坚持做大做强、提供更多发展资源;坚持全球定位、加强同所有成员国的合作;坚持多边主义,促进南南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投资发展成效。在过渡框架等重要议题讨论中积极主动发表中方意见,维护了中国继续从农发基金借款的核心利益。三是设立中国-农发基金南南及三方合作基金,推动农发基金加大对南南合作的支持。2 月12 日财政部代表团宣布捐资1000 万美元等值人民币设立中国-农发基金南南及三方合作基金,专门支持南南经验和技术交流、知识分享、政策对话、能力建设和投资促进等。随后,双方共同签署基金协定、制定了实施指南,并完成首批项目申报及初评工作。
(3)利用农发基金资源助力农村减贫与发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农发基金贷款2017—2018 年项目规划,完成两个新项目的谈判及签约工作,分别是农业农村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贷款7950万美元、赠款50万美元)、陕西农村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贷款7200 万美元)。此外,对农发基金对华国别战略规划(2016—2020年)进行中期评估,进一步明确了未来几年双方的合作重点与方式。
7.中国与全球环境基金、绿色气候基金和气候投资基金的合作
(1)开展政策磋商与对话。财政部圆满完成全球环境基金(GEF)、绿色气候基金(GCF)、气候投资基金(CIF)等气候和环境资金机构的相关会议参会工作,积极建设性引导上述机构战略和政策制定,有效推动中国与其合作。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与GEF 首席执行官兼主席石井菜穗子会见时,主要就GEF 未来发展、中国与GEF 在第七增资期期间的合作等重要问题交换意见,为双方未来合作提出指导意见。
(2)推进与GEF的项目合作。2018 年,财政部会同国内外相关单位,推动与GEF 的项目合作。还成功推动GEF 理事会批准“中国水鸟迁徙路线保护网络项目”,获得GEF 赠款资金承诺1000万美元。截至年底,GEF累计批准了157个中国国别项目,共提供约12 亿美元赠款。GEF 优惠资金和先进理念为中国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提供了宝贵支持。中国GEF 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效益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展GEF 活动提供了典范,践行了GEF 全球环境效益最大化目标。
(3)参与GCF 政策机制改革,推动GCF 首次正式增资进程。2018 年,GCF 面临着诸多挑战,如所剩资金不足,在决策机制、项目审议、机构治理等问题上还存在明显分歧。但在GCF 执行主任遴选安排、项目审核、执行机构认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尤其是,各方就增资达成了共识,组成了包含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代表的增资小组,并做出了初步时间安排,启动了正式增资进程。在项目层面,中国首次向GCF 申请的山东绿色发展基金项目因美国反对而未获通过。
8.中国与欧洲投资银行、北欧投资银行、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和拉美开发银行的合作
(1)推动双边会见,促进合作交流。1月,财政部领导会见了欧洲投资银行(简称欧投行)副行长泰勒和欧盟驻华大使史伟。4月12日,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与来访的北欧投资银行(简称北投行)行长诺尔曼一行举办了北投行贷款合作年度会谈。7 月2 日,财政部领导会见了来访的拉美开发银行(简称拉开行)行长卡兰萨。10 月13 日,财政部领导会见了欧佩克基金总裁何毕士。10 月17 日,财政部领导会见了来访的泛美开发银行行长莫雷诺。
(2)利用各机构贷款资金,服务中国整体发展战略。一是做好新项目规划工作。完成欧投行贷款2018—2019 年备选项目规划(共7个项目,金额11亿欧元)。完成欧佩克基金贷款2018—2019年备选项目规划工作(共4个项目,金额1.05亿美元)。着手启动2019—2020年北投行贷款备选项目征集工作。二是做好规划内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协调黑龙江煤城转型发展项目审批事宜,推动欧投行贷款规划内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发展项目的评估工作,组织欧佩克基金对内蒙医养中心建设项目、广西贺州医养综合服务体系示范项目进行实地评估,签署欧佩克基金贷款陕西职业教育、内蒙医养中心建设项目贷款协议(金额7660 万美元),推动欧投行、欧佩克基金贷款项目转贷协议签署工作。三是深入了解项目执行情况,针对问题项目采取有效措施。与欧投行项目官员协商安排首都机场扩建项目提前还款,与北投行高级项目官员就内蒙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青海藏羊毯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指导欧佩克基金进度缓慢的项目,推进欧投行贷款林业在建项目实施。四是及时举办贷款项目管理政策研讨培训活动,提高项目执行能力。会同欧投行、北投行共同举办了贷款管理培训班,会同欧投行举办了欧投行贷款林业项目提款政策讲解专题工作会。
(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
1.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总体情况
中国自1979 年开始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截至2018 底,共与日本、德国、法国等24 个国家的政府部门或贷款机构建立了双边贷款关系,共签署了2669个项目的贷款协议,贷款金额累计约625亿美元,涉及众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近年来,贷款项目的实施内容更加注重先进技术和理念的引进,贷款项目的知识合作水平及创新性和示范效应不断提高。
外国政府贷款业务合作国家为德国、法国、以色列、沙特阿拉伯和科威特。除以色列外,其他国别均为开发性金融机构代表本国政府与财政部开展合作,包括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国开发署、沙特发展基金会和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会。
40年来,在“积极、合理、有效”的利用外资方针指引下,外国政府贷款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促进了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和项目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同时,也带动了合作伙伴国对中国的高新技术和产品、设备出口,推动了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实现了互利共赢。
2.2018年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情况
(1)加强统筹规划和磋商谈判,争取外国政府贷款优惠资金,支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一是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底至2018年初联合下发有关法国开发署、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以色列政府、沙特发展基金、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通知,共有20个地方的38个项目申请列入2018—2019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申请贷款金额共计13.03亿美元。贷款项目覆盖基础设施、气候变化、节能环保、医疗教育、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2月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9—2020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贷款、法国开发署贷款、以色列政府贷款项目的征集工作。二是经磋商谈判,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国开发署、以色列贷款机构及沙特发展基金会等共批准了22个项目的贷款申请,贷款总额7.02亿美元;另与以色列财政部签署中以第四号财政合作议定书,贷款合作金额5亿美元。
(2)构筑稳定的双边财金交流渠道,推动互利共赢合作。一是促进高层会谈互访,推动双边财金交流合作。邹加怡副部长在参加世界银行年会期间会见法国开发署署长何睿欧(Remy RIOUX),双方就进一步开展双边财金交流、加强双边贷款合作、促进气候变化和节能环保等领域投资、开展三方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会谈。许宏才部长助理率团出访以色列,与以色列财政部举行中以财政合作会谈并共同签署了中以第四号财政合作议定书。二是及时召开双边贷款合作年会,促进和扩大贷款合作。分别与法国开发署、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召开贷款合作年会,就继续稳定和扩大贷款合作、优化贷款条件、创新合作模式等问题进行磋商会谈。此外,还分别与以色列驻华使馆、沙特发展基金会等进行贷款工作会谈,促进贷款项目实施。
(3)提升贷款合作知识水平,不断丰富贷款合作内涵。分别与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国开发署联合举办中德环境与气候变化对话论坛、中德双边贷款合作项目招标采购研讨会、中法海绵城市与城市韧性主题研讨会,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发展实践经验与理念的交流分享,不断丰富贷款合作内涵,提高知识合作水平。
(4)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分别在宁夏石嘴山市举办外国政府及国际农发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管理培训班、在德国法兰克福举办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培训班、在法国马赛和巴黎举办法国开发署贷款项目管理培训班,加大对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地方特别是省级财政部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提升地方贷款项目管理的执行能力。
(三)气候和环境资金问题磋商和合作
2018年,经过波恩和曼谷谈判会议的磋商,联合国卡托维兹气候变化大会在波兰卡托维兹如期举行。各方经过艰苦谈判,就《巴黎协定》各项实施细则达成共识。这对维护气候治理多边机制和国际合作,落实《巴黎协定》奠定了制度和规则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资金问题是实施细则谈判的最关键问题之一。实施细则明确了发达国家资金上报信息的标准和义务,鼓励发展中国家自愿使用《巴黎协定》标准进行上报有关信息;明确了所有发展中国家使用气候变化资金的权利等。但在长期资金安排、发达国家落实长期资金承诺方面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此外,财政部积极参加GCF、GEF 等机构治理和二十国集团(G20)气候资金研究小组等机制及中法、中英等双边财金对话渠道下的气候、环境资金议题谈判任务。通过多双边机制和对话,阐述了中国关于气候和环境资金问题的立场和主张,维护了发展权益,为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与经合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作
1.财政部与经合组织的合作
2018 年11 月,刘昆部长会见了来访的经合组织秘书长古里亚,双方就加强未来合作和宏观经济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
2.财政部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作
2018年5月,刘昆部长会见了来访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一副总裁利普顿,就加强财税领域合作、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等问题交换了意见。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四条款规定,1 月和5 月,财政部与IMF 就财政政策、税制改革、地方政府债务等议题开展了第四条款中期磋商和年度磋商。
(五)筹建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
倡议设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是2017 年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重要成果之一,也是落实财政部和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新开发银行签署的《关于加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相关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机制化安排。
自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以来,财政部会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世界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积极筹建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经过数轮磋商,各方就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的宗旨和职能达成一致。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将作为基础设施开发融资多边合作的协调机制,通过促进信息分享、支持项目前期准备和能力建设,推动多边开发机构及相关发展伙伴支持包括“一带一路”建设在内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一)贯彻落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五周年座谈会精神,推进“一带一路”资金融通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有关成果,持续扩大其影响力。重点利用各多双边财经合作机制,推介“一带一路”倡议及《“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推动新加坡正式宣布核准《指导原则》,发挥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作用,动员私人资本参与“一带一路”融资合作。推动非盟在《北京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中写入“非方欢迎《指导原则》”,展现非洲国家对《指导原则》的集体支持态度。二是加大“一带一路”融资问题调研力度,为完善相关政策框架奠定基础。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评价等问题,深入研究IMF 和世行有关低收入国家债务可持续框架,赴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调研,会同财政部金融司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起草《债务可持续分析框架》文件,作为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一项重要成果。三是参与商签“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助力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积极参与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商签合作谅解备忘录、编制双边合作规划等工作。
(二)深度参与G20 相关活动,维护多边主义和开放型世界经济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做好习近平主席出席G20布宜诺斯艾利斯领导人峰会财金议题政策筹备工作,全面参与峰会财金成果文件磋商,从全球经济、未来的工作、基础设施、国际金融架构、国际税收、金融市场和监管等财金议题角度充分阐释中方立场,平衡反映中方观点,有效维护国家利益,确保中国领导人出席峰会取得圆满成功。圆满完成全年5次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4次财金副手会及10余次工作组会的筹备与参会任务,就全球经济形势、未来的工作、基础设施、国际金融架构和国际税收合作等议题深入阐述中方政策主张,引导G20讨论方向,推动G20财金渠道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应对技术变革机遇和挑战等领域取得务实成果。
(三)参与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机制,提高新兴大国政策协调的有效性
圆满完成2次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和3次副手会议任务,推动落实厦门会晤共识,就宏观经济形势、G20框架下政策协调、金砖国家务实财金合作等议题进行了讨论,重申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地位,承诺致力于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机构建设和业务发展取得新进展并成立了PPP 和基础设施工作组推进相关领域合作。
(四)用好第三次“1+6”圆桌对话会渠道,继续加强与主要国际经济组织协调沟通
成功举办李克强总理与世界银行、IMF、WTO、OECD、国际劳工组织和金融稳定理事会等六大国际经济组织负责人第三次圆桌对话会(“1+6”),围绕“促进中国与世界经济在开放合作中寻求共赢”这一主题,各方就“当前世界经济走势”“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中国经济和改革开放”三大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充分展示中国与主要国际经济组织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姿态,有效释放了中国经济稳中向好的积极信号,深入阐述中国对外开放理念和举措,正面宣介了“一带一路”倡议对全球的发展机遇,扩大和延伸了首届进口博览会的积极效应。
(五)持续深化10+3 财金务实合作,维护区域经济金融稳定
落实国家领导人关于深化区域合作的指示精神,圆满完成2次刘昆部长陪同领导人出访、1次10+3财长和央行行长会、2 次财政和央行副手会、4 次工作组会和3 次区域信用担保与投资基金(CGIF)董事会参会任务,推动财金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加大对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的支持力度,并联合主办“中国改革开放40 周年”高层论坛,支持其完成区域监测及2018年中国经济磋商。参与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定期评估,推动探讨本币出资等中长期问题,切实提高其可用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做好CGIF增资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后已对外提交出资承诺函,由中国进出口银行代表中方出资1.428 亿美元。相关成果已列入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和东亚系列峰会相关成果清单。
(六)参与APEC 财长会进程,增强中国在亚太地区影响力
圆满完成全年APEC 财长会系列活动,认真参加联合声明磋商,积极与各方沟通协商,联合有关各方共同反对保护主义,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为APEC 领导人会议做好财金领域政策成果准备。
(七)充分发挥亚欧财长会议机制作用,深化亚欧区域合作
参与第12 届亚欧财长会议,主动引导会议讨论和成果磋商,积极宣介中国深化改革开放措施,深入参与并引导数字经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努力促成共识;成功拉住欧主要国家,在成果文件中写入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等措辞,发出坚定支持全球化和多边主义、共同抵制保护主义的一致声音,为第12 届亚欧首脑会议作好财金政策准备。
(八)做好部领导参加博鳌亚洲论坛相关工作
参与国内协调会,并就论坛机制建设、年会主题议题设计和活动安排等积极出谋划策。做好部领导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8 年年会相关活动的发言文稿、备用口径及后勤安排等工作,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一)参与多轮中美经贸问题磋商,对美方背信弃义的行为予以坚决反制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结合不断变化的对美工作形势,主动应对中美经贸摩擦。配合有关部门,会同部内相关司局,研究中美经贸谈判所涉议题,结合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研究提出应对方案并与美方开展磋商。参与《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政策立场》白皮书撰写工作,澄清中方立场,并对美方的无理指责以事实和数据为基础进行批驳。对于美方背弃共识、动辄采取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和部内司局予以坚决反制,维护中国合法权益。同时,扩大与美国政商学各界沟通交往,主动做好增信释疑工作,夯实中美经济关系发展的民意基础。
(二)充分发挥中法、中英、中德、中欧等对话机制在深化中欧财金务实合作中的牵引作用,巩固欧洲对中国支持力量
1.主动运筹中法经济关系,精心筹办第六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
年初系统总结过去五年中法对话机制运行实践,并积极谋划新时期的中法经济财金合作。落实中法对话中方牵头人胡春华副总理指示,研究中法对话的战略定位和创新合作,做好胡春华副总理7 月访法相关工作。胡春华副总理与法国财长勒梅尔共同主持第六次中法对话,双方在贸易投资、农业、先进制造业、大项目、金融等领域合作方面达成68 项互利共赢的成果,将经济财金合作拓展为全面经济合作,有力落实了两国领导人相关共识,为中国运筹新时期大国关系、拉住稳住欧洲作出了积极贡献。
2.积极做好新一届政府中英经济财金合作工作
为保障新一届政府中英经济财金合作开好头、起好步,全面梳理过去五年中英对话成效,结合新形势提出第十次中英对话总体考虑。以接待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访华为契机,推动双方就金融、贸易、投资、农业、“一带一路”等领域达成诸多共识,为深化中英战略性沟通和合作发挥重要作用。根据胡春华副总理指示,在深入研判与广泛调研基础上,做好对话战略定位谋划、合作重点梳理和务实成果设计,为对话筹备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积极筹备第二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
根据刘鹤副总理提出的“挖掘潜力、稳步推进、突出重点、互利共赢”指导方针,做好对话战略谋划与总体设计工作。通过召开专家和企业座谈会、部际协调会等形式,开展对话前瞻性研究,重点就中德经济形势、两国经济财金合作和对话成果设计等进行调研,为2019年1月举办的对话做好政策准备。
4.成功举办第十二次中欧财金对话
邹加怡副部长与欧盟委员会经济与金融事务总司长布提,金融稳定、金融服务与资本市场联盟总司长葛逊在京共同主持第十二次中欧财金对话,双方就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中欧在多边框架下合作,“一带一路”合作,金融发展稳定和监管合作,银行、保险和审计合作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达成诸多共识,向欧方积极宣介十九大报告精神及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政策举措,有效回应了欧方关切,对外发出中欧愿携手维护国际治理体系、合作应对全球性挑战、深化多双边务实合作的积极信号。
5.正式建立中意财长对话机制
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建立中意财长对话机制,标志着财政部牵头的双边经济财金对话机制覆盖所有G7 国家。
(三)成功举办首轮中加经济财金战略对话,推动中加经济关系发展取得新进展
2018 年11 月12 日,王勇国务委员和加拿大莫诺财长、卡尔贸易部长共同主持首轮对话,双方在宏观经济形势和全球经济治理、贸易与投资合作、金融合作等领域达成43项务实成果,增进了相互了解,扩大了互利合作,进一步丰富了中加战略伙伴关系的经济内涵。
(四)成功举办第七次中日财长对话,为中日关系发展注入积极能量
刘昆部长与日本副首相兼财务大臣麻生太郎共同主持第七次中日财长对话,双方就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财政金融合作、多边框架下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多项政策共识。双方一致同意加快落实领导人共识,推动双边财金合作提质升级和两国关系发展。作为对话亮点,双方工作团队共同完成了以中日养老金体系为主题的首次联合研究报告,并在对话上向两国财长报告了研究成果。
(五)推动与俄罗斯、印度、沙特等主要新兴经济体的双边财金合作
配合中俄高层交往,做好两国领导人关于创新贸易结算机制、债券合作等重要共识的落实工作。持续做印方工作,成功促成印方最终批准中国银行设立孟买分行。完成在中国-沙特高级别联合委员会机制下增设财金分委会有关工作,积极筹备首次财金分委会会议。
(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国际经济关系司供稿)
2018年,全国会计管理工作在推进会计法制建设、推动政府会计改革、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强化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开展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探索会计人员管理新模式、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会计理论研究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总体要求,通过立课题、广调研、深钻研、细研磨,点面结合开展研究,推进《会计法》修订相关工作,初步形成《会计法修订草案建议稿》(征求意见稿)。推进《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成立了注册会计师法修订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修法联系点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专题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制定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等具体准则,以及7 个补充规定、11 个衔接办法,基本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战略部署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印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明确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内容、时间、范围和要求等,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特殊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相关问题研究、保障性住房相关会计问题研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修订相关问题研究等3 项政府会计部级研究课题,做好世界银行技援项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研究”工作。在前期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成本核算指引体系建设方案,启动基本指引制定工作。
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制定收入、政府补助、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及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金融工具列报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保险合同(修订)》(征求意见稿),启动保险合同准则修订工作。继续开展上市公司年报分析工作,全面监测2017年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相关会计处理的研究工作,联合主办碳排放会计核算基础制度建设研讨会,并成功申请世界银行技援项目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研究课题。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订,以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
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跟踪指导工作,持续开展2016年、2017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分析工作,对全国两年报送的共100万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分别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相关分析报告。在深入总结2016年度、2017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格式和编报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18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格式,并利用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采取网络版与单机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2018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加强对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持续跟踪和指导,继续联合证监会等单位对2017 年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发布《我国上市公司2017 年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
研究制定管理会计应用指引,按照《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2018 年底前基本建成管理会计指引体系的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印发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零基预算》等1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推进管理会计案例库建设,形成了案例库首批63 个入库案例、40 个第二批入库案例,初步形成指引配套性强且具备较强典型性、示范性和规范性的管理会计案例库。
联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 年度国资委财务监管报表XBRL 扩展分类标准实施工作通知》,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信息化和会计信息标准化水平。同时,通过世界银行技援项目“基于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的应用案例研究”,深入了解我国XBRL,尤其是通用分类标准的实施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建议。组建XBRL 内部应用工作组,研究制定企业内部应用XBRL 的技术规范、分类标准架构、应用接口标准等技术标准,起草了企业内部应用XBRL 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草稿。组建专家团队对可视化XBRL 技术规范国际标准进行翻译,并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编写规范形成了我国可视化XBRL 技术规范草稿。与海关总署合作,开展“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与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研究探讨财政电子票据入账相关会计信息化技术标准,支持其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会计人员的范围及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相关监管措施。制定《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2个中央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推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为推进会计人员监管方式的转型升级迈出了重要步伐。研究起草《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引入正高级会计职称,改进职称评审条件和方法,为优化会计人才结构和选拔评价机制奠定了基础。适应无纸化考试的需要,修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研究起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参与组织201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相关工作,544 万人报名参加的各类考试平稳有序,社会反响良好。做好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和优化整合工作,选拔了新一期60 名企业类、61 名行政事业类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学员;组织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活动,共有特殊支持计划二期9 名学员和企业类七期56 名学员、注册会计师类金融审计二期27 名学员、学术类四期26 名学员共118 名学员顺利完成培养项目,准予毕业;印发《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工作。
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关于“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的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印发《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印发《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数据分析工作,研究发布《2017 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报告》。贯彻落实国务院“一网通办”工作部署,提出“单点登录”工作方案,推动省政务服务网与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有效对接,并成功试点。修订《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印发《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自我服务行为,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协助有关部领导履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监督委员会委员、受托人职责,参与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治理和政策相关工作,维护我国利益。继续协助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中国委员高一斌、解释委员会中国委员杨征开展工作,不断巩固我国在国际会计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继续做好我国参与会计准则咨询论坛工作的技术研究和准备工作,成功连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和会计准则咨询论坛委员,完成2018 年度财政部及我国相关单位向基金会捐款工作。继续做好与香港持续等效后续相关工作,召开两地会计准则趋同会议,维护两地会计准则持续等效成果。推动中俄会计准则双边等效磋商工作。起草“一带一路”会计准则相关合作倡议并与相关国家沟通做工作。继续落实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宣言》中关于加强金砖国家会计合作有关工作。配合人民银行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配合证监会等部门研究交易所市场境外机构发行债券、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回归上市等资本市场开放下有关会计准则政策安排。就英国脱欧对中英会计准则等效影响的后续安排做出预案,以利于沪伦通的顺利开展。承担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联络办公室事务,做好新兴经济体工作组会议组织和筹备及日常联络工作。履行好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主席及秘书处职责,吸纳亚大地区其他会计制定机构,进一步扩大亚大会计组织规模。拓展双边合作领域,与老挝财政部、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分别首次举行双边会谈,在会计标准制定实施等方面增进了解、达成共识。
组织各领域权威专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形式组织了12次层次较高、影响较大的学术研讨会,为各领域学科专业建设、青年人才培养、学术成果发表创造了良好条件。组织开展“一带一路”建设相关会计问题的研究,形成《“一带一路”建设相关会计问题调研报告》。组织首批会计名家培养工作结项活动,召开“首批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结项暨会计名家培养工作座谈会”。开展2018年会计名家工程培养对象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确定10位培养对象。组织开展2014年会计名家结项评审工作。举办16期培训班和研修班,学会培训的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组织召开“《会计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会”,确定《会计研究》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系列重点选题。组织召开“改革开放四十年回顾与展望”专题研讨会,全面系统总结改革开放四十年会计改革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庆祝会计行业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进一步加强《中国会计研究》(CJAS)编辑出版工作,扩大了刊物的国际影响力。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高一斌、米传军执笔)
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工作要求,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强化内部控制、严肃财经纪律、深化会计监督、增强内部监督为重点,认真履职尽责,增强责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围绕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工作。一是开展2018 年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加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财政资金精准监管,严防资金被挤占挪用和闲置,确保资金用在脱贫攻坚的刀刃上。10月,组织对“三区三州”所涉及的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青海6 个省区12 个市州12 个县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核查。二是做好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处理跟踪工作。督促相关地区做好问题整改,报送处理问责情况。三是调研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会同财政部农业司及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赴四川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向财政部党组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的建议。
(二)围绕防范重大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金融监管。一是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和问责工作。会同财政部预算司等对河南省地方债务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参与对部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问题的研究处置,并作为财政部部内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参与相关风险处置工作。会同财政部相关司局对各省市区下发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核查问题整改通知,对地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工资滞发问题研究提出问责参考意见。二是加强新形势下的财政金融监管工作。会同财政部有关司局完善相关金融监督制度,参与降杠杆、防风险等相关工作。三是开展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专项检查。组织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部分政府产业投资基金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等有针对性的管理建议。
(三)围绕打造阳光财政,做好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连续三年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国务院,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向公众披露“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以及未公开预决算的部门和单位名单。经持续检查督促,部门预决算公开率接近100%,地方预决算公开的各项综合指标总体达标率超过90%。
(四)围绕规范财税秩序,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检查。一是组织开展对霍尔果斯特殊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检查。检查发现存在注册“空壳公司”套取税收优惠、部分企业违规操作逃避税收等问题。二是组织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专项检查工作。6—7月,组织部分专员办对天津滨海新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展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各开发区不同程度存在变相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有关情况引起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
(一)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优化执业环境,继续开展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检查。组织专员办对部分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开展检查,完成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首次轮查。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偷漏国家税款、会计核算造假,事务所未履职尽责、未发现企业重大错报等违规问题。二是推进部门合作,进一步完善部门合作机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三是严肃追究违规机构责任。依法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给予行政处罚,督促注册会计师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充分发挥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作用。四是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在完成2017 年度会计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向社会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为整顿和规范会计行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组织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完善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机制。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组织财政部驻各地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部分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开展了行政监督检查,推进监管方式标准化,采取统一检查方案、统一进点时间、统一培训、统一审理、统一处理处罚“五统一”模式开展检查。检查发现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有待规范,部分机构存在随意签订委托合同、评估程序与资料不完善、评估报告不严谨,以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发挥全国上下联动效应,扩大会计监管成效。一是组织地方财政部门选择保护生态环境、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开展会计和资产评估检查;围绕扶助小微企业,规范代理记账行为,选择大型代理记账机构开展重点检查。二是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对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分类监管,重点对风险意识淡薄、恶性低价竞争、挂名执业、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大检查和惩处力度。三是组织各地对非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履行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行政监管职责,通过教育引导、处理处罚,促进资产评估行业规范执业,健康发展。
(四)深化会计审计跨境监管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一是与马来西亚签署会计审计执法合作备忘录。8 月20日中马双方在两国领导人的见证下,签署跨境会计审计执法合作备忘录,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开展跨境监管合作树立了典范。二是通过财金对话机制加强与欧盟及其成员国的跨境监管合作,将加强审计监管合作等内容列入《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三是利用金砖合作机制推动与金砖国家的审计监管合作,在《约翰内斯堡宣言》中强调了加强审计监管合作的意愿和重要性。四是以熊猫债发行为契机加强与中国香港、新加坡、新西兰、澳大利亚、卡塔尔、巴西等国家和地区的跨境监管合作谈判。五是履行跨境监管合作义务,根据香港方面移交线索,对部分内地在港上市公司及相关事务所开展了检查,得到香港监管机构的高度评价。
(一)以审计问题内控审核为抓手,严堵内控机制漏洞。为构建内控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长效机制,6 月,根据刘昆同志批示精神,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组织开展内控审核,针对审核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内控措施建议,进一步强化了相关单位的内控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内控与其他监督方式的联合联动,以开展审计问题内控审核为突破口,探索审计问题内控整改的长效机制,对创新开展内控建设,推动业务和内控问题同步整改,防止审计问题屡审屡犯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以内控制度和廉政风险点排查为抓手,严防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各单位开展内控制度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集中查找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新的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隐患,据此列出需调整、修订的内控制度内容或条款,并提出完成时限,推动各单位内控制度的完善。
(三)以内控考核评价为抓手,严格内控制度落地落实。按照修订后的《财政部机关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开展了2017、2018年度财政部机关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在组织财政部机关各司局、牵头单位做好相关考评工作基础上,监督检查局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部分单位进行现场考评,并开展了内控问卷调查。从考评情况看,各单位内控意识和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部机关控制环境持续改善,内控考评促进内控执行、推动内控生效的作用初步体现。
(四)以推进财政系统内控建设为抓手,促进内控工作向纵深发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建立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组织召开内控工作会、实地督导调研等方式,及时传达财政部党组推进内控的指示精神,督促各地财政部门切实加强内控建设。按照《专员办内部控制办法》等文件要求,督促各专员办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细化监管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内控操作规程修订,抓好制度落实。从财政系统的总体情况看,各级财政部门和各地专员办对风险防控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深化,内控制度与执行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一)创新审计工作思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优化审计内容、程序等,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大幅压缩审计时间。同时,强化审计过程中与审计对象的沟通反馈,加快审计报告出具进度,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大幅提高。
(二)完善审计评价报告体系,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公信力。进一步调整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内容,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履职尽责情况的科学评价,明确领导干部责任。推动信息共享和成果运用,通过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向人事、纪检等成员单位反映审计单位情况和问题,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方面的作用。
(三)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提升标本兼治作用。审计结束后督促审计问题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审计整改注重解决制度性、系统性问题,从内控管理角度分析审计存在问题产生的根源,督促被审计单位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规范内部管理。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财政部党组要求,牵头做好清理工作,协调财政部部内各司局,制发了《关于清理2018年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及报送2019年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对2018年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开展专项清理,同时暂停所有尚未开展的2018年计划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的反馈意见,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和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大幅压缩拟保留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据此,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清理工作报告。
(二)严控总量频次,拟定2019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财政部党组要求,在前期部署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组织财政部部内各单位开展年度计划拟定工作,既严格贯彻中央文件和财政部领导批示精神,又充分考虑财政监管职责履行的需要,经汇总审核草拟了《财政部2019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
(三)严格落实中央要求,推动建立统筹规范的财政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长效机制。根据中央要求,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研究起草《关于统筹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征求了相关司局和专员办的意见,从推动建立统筹规范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促进财政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组织开展内控内审课题研究,发挥内控内审合力。落实财政部领导指示精神,在充分调研和广泛讨论的基础上,以推动内控内审深度融合、形成内部监督合力为目标开展了内控内审课题研究。全面总结回顾了内控和内审两项工作取得的成效,梳理了现阶段内控和内审工作面临的问题,提出整体工作思路,着力构建互相配合、相互借鉴、互为补充的工作协调机制,为下一阶段切实推动内控建设与内审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财税会计监督专题研究,探索履职路径。适应中央机构改革对财政监督职能调整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完善财政监督职能定位和工作机制,赴上海、浙江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对进一步做好财税会计监督工作调整优化进行认真研究,明晰财税监督、会计监督的职能定位和履职路径,梳理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就下一步完善财政监督长效机制、提升监督能力水平、强化监督成果利用提出了意见建议。
(三)做好绩效评价专题研究,夯实工作履职基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精神,调查全国37个省级(含新疆兵团)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情况,重点调研北京、广东、重庆、浙江、河北等省市,对下一步深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向财政部领导专题汇报,得到部领导的肯定和支持。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供稿)
2018年,财政部党组、内控委提出要持续深入推进财政内控建设,狠抓内控执行。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内控委主任刘昆同志多次就内控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内控要“长出牙齿来”,切实推动内控工作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
(一)聚焦重点,以审计问题内控审核促进内控机制完善。组织精干力量,对审计报告(初步征求意见稿和正式稿)提出的问题进行内控审核,发现内控执行不到位、内控制度缺失等问题,并从及时修订制度、狠抓制度执行、加强财政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建议。通过审核:一是对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等财政核心权力的运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于如何让内控真正“长出牙齿”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二是发现了一级流程中存在的内控薄弱环节和审计问题发生单位存在的内控问题,并从进一步有效管控自由裁量权等方面提出了强化内控措施的建议。三是审核中同步督促各司局完善内控流程,推动各司局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对业务管理和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进一步防范风险、强化内控管理角度提出了改进建议。四是推动业务和内控问题同步整改,进一步强化各相关业务司局的内控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了审计问题内控整改的长效机制,对于防止审计问题屡审屡犯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务求实效,推进内控考核评价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财政内控考评机制,制定了《财政部机关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从考评指标拟定到考评方案设计、考评方式选择等方面充分发挥各参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考评主体的作用,进一步提升考评成效。同时,会同各牵头单位修改完善了内控考评办法,优化调整考评指标,考评时间调整为上年10 月1 日至当年9 月30 日。按照2018年度内控自查评价指标,各单位围绕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内控五要素自主开展内控自评。各相关单位在自评中主动报送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敢于正视自身内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严格评分;各牵头单位根据专项考评指标,结合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开展专项考评工作,在突出日常考评的基础上,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组织现场抽评,提高专项考评的针对性;内控办主动调整综合考评重点,将审计问题内控审核有关单位配合情况应用到内控考评中,既推动内控审核工作,又为来年内控审核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纳入内控考评指标奠定了基础。
(三)深度融合,将内控执行作为内部审计的关注重点。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强化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监督与制衡的重要措施,提出将内控与内审深度融合、形成内部监督合力的明确要求。在对11位专员办主要领导、9 位部属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中,逐步增加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审计内容,并着手探索开展对被审计单位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强化被审计单位和主要领导的内控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2018年7月,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赵惠令牵头组成调研组,对财政内控建设的总体情况进行调研。调研分为三个阶段,首先听取内控办专题汇报,召开内控牵头单位座谈会;其次与预算司等10个主要业务司局及机关服务中心开展一对一面谈;再次开展部外调研,先后赴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与北京市财政局及市属三区县财政局座谈,赴上海与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上海市财政局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座谈,赴江苏召开由财政部驻江苏、安徽、湖北专员办及江苏财政厅参加的内控工作座谈会。明确传达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坚决遏止业务与廉政风险发生的强烈信号,全面了解财政内控建设进展,系统总结财政内控工作现阶段主要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有效提炼通过强化内控措施防范风险的经验做法,同时调研也指出了影响内控发挥作用的关键问题,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推动内控工作的建议。11 月,在充分调研和广泛讨论的基础上,以推动内控内审深度融合、形成内部监督合力为目标开展了内控内审课题研究。全面总结回顾了内控和内审两项工作取得的成效,了解到内控执行存在短板、发现内控问题线索和督促执行的手段有限、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以及难以衡量各单位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等困难。同时,研究探讨内控内审有效融合的路径,提出将审计问题内控审核作为内控重要抓手、在内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中探索开展内控有效性评价的整体工作思路,从强化内控考评、固化内控审核、做实日常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计划,并探讨了内控内审职责定位和处室设置,为下一阶段推动内控建设与内审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明确了思路和方向。
将梳理廉政风险点、清理内控机制缺陷作为巡视整改和“以案促改”的重要举措,提出在原有内控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内控机制的工作要求。结合10月份开展的“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财政部内各单位按照十九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要求、对照本单位业务工作新情况新变化,梳理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集中查找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新的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隐患,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防止利用自由裁量权寻租谋私、搞利益输送。各单位根据梳理情况,提出了需要增补、修订的内控制度内容或条款,并结合审计问题内控审核、内控考评发现的内控制度存在问题,在限期内完成内控制度修订工作。
从制度建设、内控执行和内控信息化等方面指导财政系统内控工作开展。通过组织召开内控工作会,实地督导调研、授课、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传达部党组推进财政内控建设的精神、通报内控工作进展,督促各地财政部门有效加强内控建设。同时,创新方式方法,组建全国财政系统内控工作微信群,搭建系统内交流平台,以简报等方式及时介绍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增进各地财政部门内控工作交流。另外,高度重视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内控建设。按照《专员办内部控制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业务授权、业务开展、成果上报、成果应用及反馈等全流程,督促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细化监管要求、有效控制风险,并结合机构改革和转型,做好内控操作规程修订,抓好制度落实。
一是采用财政大讲堂、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向财政部内各单位及时介绍内控建设进展、讲解风险防控措施的设计和实施案例、分析风险事件及风险隐患的危害,帮助部内各单位不断提升内控水平。二是推动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干部教育中心及各相关业务司将内控作为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司处级干部任职培训及各专项业务培训中的必选科目,提升干部职工的风险防控意识与内控责任意识。三是督促各单位每年定期组织系统学习、培训和研讨,使每个干部职工都能清楚了解所在岗位的风险点以及易发多发问题等,将内控责任落实到个人。四是通过制发《内控工作简报》宣传财政内控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交流内控建设经验做法。五是与中国财经报社、中国财政杂志社和财政监督杂志社等财经媒体开展深度合作,组织专题总结过往成绩、宣传内控工作重点,及时报道财政内控进展,推动财政系统内控工作向纵深发展。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供稿)
2018年,人事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财政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升干部人事工作水平,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1.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涉及财政部的相关任务,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稳妥推进农发办和相关人员、编制划转。将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审计署,落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隶属关系调整事宜。
2.修订财政部“三定”规定,优化内设机构职能,持续推进专员办职能转型,推动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农发评审中心职责调整,分别对口支持预算司和金融司工作,使机构设置更好地为财政改革发展服务。
3.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密切关注干部思想动态,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严明各项纪律规矩,营造良好改革环境,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二)落实政治责任,坚决做好定点扶贫相关工作
1.配合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承担巡视综合协调组的相关职责,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做好巡视谈话,组织起草财政部脱贫攻坚的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及时提供定点扶贫有关材料。
2.加大对定点县的干部支持力度,增派干部执行定点扶贫任务,选派干部挂职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开展脱贫攻坚调研,看望定点扶贫干部,解决实际困难。
3.加强扶贫干部的选拔使用,树立重基层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对表现突出的一线扶贫干部及时提拔重用,强化定点扶贫干部队伍力量、提升扶贫效果。
4.树立扶贫先进典型,深入发掘和先念、李进祯等财政系统一线扶贫先进人物事迹,营造财政干部投身扶贫工作、奉献基层一线的良好氛围。推荐农业司获评中央国家机关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5.帮助贫困地区培训培养干部,举办财政扶贫工作培训班,帮助贫困地区干部掌握精准脱贫方法论,培养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
(三)强化党建指导,推进专员办和部属单位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
1.落实部党组成员对专员办党建指导工作机制。制定印发《部党组成员加强对专员办党建工作指导的实施方案》,党组成员采取集中或分别听取工作汇报、现场调研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口联系专员办的党建工作指导。
2.首次举办专员办党建工作专题研讨班。刘昆同志和邹加怡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赵惠令、刘伟同志为学员讲授工作方法和任务重点。各专员办的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参加培训,有效提升了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
3.加强专员办党建工作宣传。编发《专员办党建工作信息》21 期,及时传达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新精神,宣传专员办党建工作动态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营造专员办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4.不断完善部属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制定印发《财政部部属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换届程序和人选产生方式等。加强调查研究,研究起草《部属单位党委领导体制政策、实践及建议》,进一步规范部属单位党建工作。
(一)抓基础、抓质量,夯实干部人事工作基础
1.开展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工作。制定实施《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工作办法》,拓宽了解干部渠道、畅通干部诉求渠道,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发现优秀年轻干部、开展综合分析研判、科学选人用人提供有效支撑。刘昆同志批示:“此项工作做得好,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发现干部才能,利于解决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用好干部。”
2.建立干部行为失范纪实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是制定印发《财政部干部行为失范纪实办法(试行)》,加强对干部日常行为的监督纪实,建立干部行为负面清单,作为部党组配班子、选干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二是制定印发《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部内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监督,沟通消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升干部监督合力。10月31日,邹加怡同志组织召开第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六家成员单位相互通报干部监督有关情况,取得较好成效。
(二)抓规划、抓规范,完善干部人事工作机制
1.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对外财经人才培养力度。制定实施《财政部对外财经人才培养计划》,配套制定印发《财政部外派干部人事管理办法》。通过组织推荐、能力测评、党组把关等程序,已初步建成人才库和培养对象库,并为首批培养对象举办对外财经人才高级英语培训班。二是推进高管董事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权董事管理的意见》,完善选派、管理和业务指导机制,加强实质化管理,督促发挥作用。会同金融司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能力。三是做好高层次专家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制定印发财政部“弘扬爱国奋斗精神 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实施方案,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加强特贴专家的跟踪管理和服务;组织做好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推荐工作。
2.修订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修订印发《财政部机关司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将动议环节写入办法,采取“谈话调研”方式酝酿产生意向性人选,同时聚焦关键问题,完善选拔程序,切实把政治要求摆在首位、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在干部选任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干部交流任职机制,推动干部交流与干部选拔的制度衔接和实践整合,以干部选任推动干部交流,以交流锻炼干部、盘活资源。
3.完善其他制度机制。制定印发《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在社团兼职管理的通知》《财政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选调人员管理办法》《财政部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手册》等制度文件。修订印发《财政部机关借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借用人员管理。
(三)抓规矩、抓落实,进一步严明组织人事纪律
1.规范干部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制定印发《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部党组对干部调入调出、选拔任用、交流培养、监督管理等工作的统筹。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央治理“三超两乱”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和职数设置规定,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工作,严格履行干部人事工作程序,坚决维护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2.落实巡视整改各项任务。一是从严开展干部借岗、“混基层经历”问题整改和借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从严审批领导干部兼职,加强“裸官”治理、公务员辞职从业行为监督和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专员办干部人事工作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专员办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三是对财政部出资的基金公司进行情况摸底,配合研究完善有关分类管理办法。
(四)抓考核、抓导向,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研究起草《财政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广泛听取部分地区财政厅(局)、省委组织部和部内各单位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统筹推进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通过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综合分析研判,建立覆盖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力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司局级领导班子履职尽责情况和干部德才表现、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干部更好地干事创业。
(五)抓管理、抓服务,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专项工作
做好财政部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确保完成政治任务。配合中组部做好优秀年轻干部专题调研,完成了谈话调研、档案审核、个人事项查核、纪检监察意见征求等各项任务。推进专员办领导干部参政议政,办理专员办司级干部作为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相关手续,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荐专员办干部参加2018 年中央巡视专项工作,得到有关方面肯定。联合举办2 期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专题讲授财税政策,促进地方党政干部对财政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一)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补充配备。开展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充分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积极性,有序推进需正向激励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整个干部队伍有干劲、有奔头、有希望。
2.推进处级以下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部机关和专员办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任职备案批复工作。开展部机关科级干部及事业单位一般管理岗位晋升工作。
3.加大司处级干部交流力度。结合巡视整改要求和司级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推动司级和处级干部轮岗交流。通过加大交流轮岗力度,优化干部专业和能力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二)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1.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专题研修、集中轮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聚焦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组织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相关工作得到了中组部的肯定,上报的《着力抓好四个环节 提升培训质量管理水平》作为书面交流材料,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印发。一是将党性修养教育作为重点培训项目的必设教学模块,充分发挥教育培训的“固根守魂”作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培训最突出的位置,在重点培训项目中,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20%。二是做好干部调训与专题研修工作,推荐干部参加中组部调训和司局级干部专题研修,选派干部参加教育部专题研修班,提升领导干部执政本领。三是分级举办4 期任职培训和岗位培训,突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依法履职等内容,不断提升财政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四是加大专员办干部培训力度,举办专员办中青年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2018年专员办预算编制及执行培训班”,学习借鉴国外做法,提升财政预算管理能力。五是改进财政大讲堂机制,全年共联合举办15 期,围绕财政改革热点问题和提升干部八项本领等设置专题,提升讲堂的吸引力和针对性。六是发掘财政部门优良传统作风,提炼凝聚财政精神、财政品格,开发教学资源,并在岗前培训和部分重点培训项目中多次讲解,增强作风教育的穿透力。
2.多渠道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做好中央三部委干部挂职锻炼工作,作为中央国家机关唯一代表,以《因才施策 以财育才 扎实做好挂职干部培养锻炼工作》为题,在挂职干部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落实中央部署,选派干部到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革命老区挂职。统筹考虑部属单位基层挂职锻炼,选派信息网络中心业务骨干到专员办挂职锻炼,更好地服务专员办预算监管信息化。组织第11 批专员办处级及以下干部到部机关挂职锻炼。
(三)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1.持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推进选人用人检查与巡视工作“三同步”(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反馈),完善选人用人检查与巡视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结合巡视,组织对11 家单位开展选人用人检查。加强对动议环节的审核把关,强化事前事后监督,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干部选任工作职责离任检查,配合驻部纪检组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对21 家专员办和14 家部属单位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督促各单位运用民主评议结果改进选人用人工作。
2.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两项法规”的宣讲力度,教育引导干部如实填报,增强接受组织监督的自觉性。做好集中填报和汇总综合,形成汇总综合报告报送中组部。落实“凡提必核”要求,对拟提拔考察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抽查,并按规定开展随机抽查。对填报不一致的干部按规定开展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暂缓使用并给予诫勉。
3.构建从严管理的干部日常监督体系。加强提醒函询诫勉力度,严格落实“半年报”制度,推动提醒函询诫勉工作经常化,加强领导干部经常性监督。巩固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治理成果,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和工作经费标准,从严审批社会团体兼职和企业兼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因私离岗报告、因私出国(境)审批等制度,
4.加强干部监督警示教育工作。开展干部监督在线答题活动,组织部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人事处长开展在线答题,督促加强对干部监督政策规定的学习。会同纪检监察组组织开展新任命司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深入开发廉政案例教学资源,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违规违纪受处分的情况,深入剖析王保安违法违纪案例,以案例教学方式,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四)统筹推进干部人事各项工作
1.做好部属事业单位和社团有关管理工作。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完善中注协、中评协行业党委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履行相关协会人选审批程序。优化岗位设置管理,针对部属单位高级专技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不足的困难,积极沟通争取人社部支持,分单位测算申报方案,申请统筹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开展职称评聘工作,稳妥做好经济系列、高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统筹推进北京、上海、厦门三家会计学院和中国财税博物馆工作。加强社团管理,做好农研会、预研会划转工作,推进总会计师协会脱钩。
2.开展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各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尽责情况和干部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加强考核结果综合运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完成部内各单位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增强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3.发挥工资福利的激励作用。做好部机关各司局(含参公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工作,确保调整金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好部属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基本实现部机关和部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征缴及待遇发放。
4.做好其他基础工作。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全面审核,做好档案日常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省部级表彰工作,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做好财政系统人事教育统计工作,汇总形成年度人事统计报表,开展数据分析,充分发挥统计的辅助决策功能。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供稿)
2018年,财政部各级党组织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部党组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三个表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建设,为财政改革发展事业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开展政治建设专题学习。财政部党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精神,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同志带头撰写体会文章《坚定不移抓好财政部党的政治建设》,并在《紫光阁》刊发。举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培训班,邀请中央党校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 坚定不移抓好财政部党的政治建设的通知》,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广泛征集党员干部对推进政治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等的意见建议,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25 个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有关案件“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通知要求,深入剖析张少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案促改”工作,认真抓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查找堵塞制度漏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等各环节工作。把迎接和配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作为检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坚决服从巡视工作安排,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抓好巡视指出问题的整改。推动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人事、纪检、巡视、信访、审计等工作联系机制,增强监督合力。
(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财政各项工作中,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2018 年,党中央审议通过财政部为第一牵头单位的重大改革方案共13 项,如实施减税降费,预计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1.3万亿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支持脱贫攻坚,中央财政资金继续大幅增加并向“三区三州”(“三区”指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藏区;“三州”指甘肃的临夏州、四川的凉山州和云南的怒江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中央财政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力度为近年来最大。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抓手,推动建立分类督办机制,健全督查台账管理,对督查事项全过程、动态化管理。
(一)深化理论武装基本格局。坚持部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四级联动”,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2018 年,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开展9 次集体学习研讨。各单位党组织步步紧跟,联系财政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学习方案,认真组织学习研讨,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迈进。重视年轻干部理论武装,推动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建青年学习小组微信平台,引导年轻干部自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终身必修课。
(二)推动学习培训全员覆盖。坚持原原本本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这一重要辅导读物。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在党校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和新录用公务员岗前培训中,设置专门教学模块。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定期举办“财政大讲堂”,紧密结合财政改革热点难点问题,邀请部领导、司局长、有关专家学者授课,成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品牌。在选派司局级干部参加中央党校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校学习的同时,部机关党校举办2 期处级党员干部进修班,培训处级干部60余人。
(三)创新丰富学习教育形式。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学用新思想 笔谈千字文”征集交流展示活动,广泛发动党员干部撰写千字文,谈认识、谈体会、谈思考、谈建议。在“财政干部教育在线”开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网络学习培训班,3200余人参加学习和结业测试,参与率达95%以上。在部属单位知识分子中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 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引导知识分子把弘扬践行爱国奋斗精神与财政改革发展落实落地紧密结合。用好机关党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打造“全天候、开放式、菜单化”学习课堂。办好《财政部党的建设简报》《学习园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等信息刊物。
(四)推动学习成果转化运用。贯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要求,继续开展“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优秀公文”评选活动,推动干部职工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了一批优秀调研成果。2018年,部内77个单位提交参评文章1467篇,共评出439篇文章获等级奖,并择优编辑出版《财税改革纵论(2018)》。强化调研成果运用,以调研成果推动工作开展,有些形成了改进工作的建议,及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并得到中央领导同志批示,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
(一)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对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针对部机关、企事业单位、专员办、行业协会、离退休干部等不同领域,注重分类指导、综合施策。推进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有序脱钩和融资担保基金公司党组织设立等工作,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研究制定《财政部部属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落实部属事业单位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组织召开专员办党建工作专题研讨班,探索部党组与地方党委抓专员办党建工作共管共治的机制。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组织体系建设,加强行业党建工作交流。推动出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股权董事管理的意见》,加强对国有股权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管理。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注重发挥老党员老同志的优势作用。
(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的组织生活在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中的主要平台作用,“七一”前夕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刘昆同志带领财政部500多名党员干部宣誓。部内各单位组织开展“不忘初心 重温入党志愿书”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推进财政部机关党建工作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单位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管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到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
(三)抓好巡视问题整改。落实部党组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对部内各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部署开展巡视整改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十八届中央专项巡视、内部巡视等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梳理并通报基层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打折扣”、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作风建设不扎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抓好党建共性问题的整改。
(四)做好党建基础工作。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党务公开。坚持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提醒督促机制,指导相关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换届改选,健全组织机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失联党员。2018年共处置不合格党员4人、失联党员4 人。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统战等工作。
(一)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召开财政系统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对财政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总体部署。研究制定2018 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并按季度梳理总结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纪检工作体系,加强对直属单位纪检工作的领导。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充实机关纪委工作力量,举办纪检业务培训班,对部机关各司局、在京部属单位60余名专兼职纪检干部进行培训。
(二)坚持转“四风”改作风。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部内分工方案,修订出台《中共财政部党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做好作风建设专项督查整改工作,对照中央办公厅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 个方面问题,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财政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情况,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自查自纠。
(三)加强警示教育。先后2 次召开财政部干部大会,通报张少春案有关情况。刘昆同志对部内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党组同志和分管司局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建立警示教育周活动机制,明确每年7 月第一周为警示教育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释纪、以案促教。学习贯彻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集中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廉政提醒,坚决防止“节日腐败”。
(四)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支持机关纪委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2018年,机关纪委共收到信访举报24件,已核查了结15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次。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诫勉。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党纪处分决定和诫勉谈话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履行日常监督职能,对拟提拔使用、评优评先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时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加强对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的审核。
(一)健全完善群团工作机制。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的工作格局,经常听取群团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群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坚持重心下移,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群团组织倾斜。机关工会加大对各文体协会的支持保障力度,鼓励各单位群团组织和各文体协会结合实际开展活动。贯彻《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推进财务公开透明。
(二)营造良好机关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机关工会以季节、节日为时点,举办春节团拜会、春季职工篮球赛、秋季乒乓球赛、秋游等活动,组织应急急救知识、乒乓球技能、气排球、健身等各类培训。机关妇委会开展“巾帼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家风建设在行动·家庭助廉”“恒爱行动”、“重阳节”敬老爱老、“一个都不能少”全家福征集、“小鬼当家”跳蚤市场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在财政改革发展事业中建功立业。
(三)关心青年干部成长成才。“五四”期间,刘昆同志寄语财政青年,要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于担负起新时代的责任。胡静林同志主持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鼓励青年干部提升自我、建功立业。机关团委组织在“根在基层”青年调研实践活动和“情归故里”春节返乡调研活动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财青8+”日常调研机制,鼓励青年干部在8 小时工作之外加强调查研究,得到了团中央、团工委的肯定。组织开展2015—2017 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
(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落实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定期收集分析办理工作机制,每半年开展1 次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做好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对干部职工结婚生子、生病住院、退休离岗、驻外扶贫干部等经常性开展慰问。细致做好职工子女入学政策协调保障、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图书馆、计划生育等工作,推进哺乳室建设。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财政部党组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先后4 次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刘昆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持召开财政部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等党的建设重要会议和有关活动,多次对机关党建工作作出指示批示。部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单位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并对口联系5—6个专员办。研究制定《财政部2018年党的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将财政部2018年党的建设工作细化分解为9个方面51项具体任务,推进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调研督查机制。围绕如何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基层纪检机构作用等4个主题,机关党委分别赴中央办公厅、商务部,辽宁省、广东省财政厅,辽宁、广东专员办等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课题调研,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对部内各单位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先后对6家部机关司局和在京部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了抽查,及时通报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完善党建考核评价机制。开展2018 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组织6 家单位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其他单位的党组织书记进行书面述职。修订完善《财政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各单位党组织对照6 个方面的31 项指标,逐条进行对照检查,机关党委进行核实并开展实地抽查。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加大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权重。
(财政部机关党委供稿,刘玉飞执笔)
2018 年,财政部巡视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持续”要求和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有效发挥了巡视监督标本兼治作用。
财政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 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赵乐际同志在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研究加强和改进内部巡视工作的具体措施。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第一、二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时将新精神新要求体现到巡视工作实践中,贯彻到巡视动员、个别谈话、调查问卷、巡视情况报告、反馈意见等每个环节,确保财政部巡视工作始终与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起草《财政部巡视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明确督查机构和人员、督查方式方法、督查程序和内容、责任追究等事项。进一步修订《财政部党组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等4 项制度,完善巡视工作具体流程和要求,提高制度办法的政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与此同时,第一时间专题学习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紧跟中央步伐,研究制定《中共财政部党组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 年)》,明确今后五年内部巡视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把全覆盖作为硬指标、硬任务,坚持科学统筹、稳中求进,注重提升巡视全覆盖质量,分年度有步骤地对财政部机关司局、驻各地专员办和部属企事业单位等77个司局级党组织开展巡视。
(一)创新方式方法。采取“一托二”或“一托三”形式对11个单位开展巡视,组织形式更加灵活机动。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原则,对人员较多、情况相对复杂的事业单位巡视时间安排在三周左右,对人员较少的专员办巡视时间安排在两周左右,保证巡视时间充分。
(二)增强监督合力。面向部内所有业务司局征求巡视需要关注的重点,了解被巡视单位党组织业务、财务、内控等方面风险点,提高巡视组掌握问题的深度、广度和精准度。加强巡视监督与选人用人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纪律检查和考核评价等监督的配合协作、成果共享,每轮巡视都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结合开展,避免重复监督。
(三)优化巡视组力量配备。选好配强巡视组组长和工作人员,选派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教司、机关党委、监督检查局、巡视办的司局级干部担任巡视组组长,在巡视组组长人选库中选派具有丰富巡视经验的司局级干部担任副组长,巡视办干部担任巡视组联络员,进一步提高了巡视工作政策把握精准性和发现问题能力。
(四)改进具体环节。在学习中央巡视工作和借鉴中央单位巡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并制定29 份巡视文书模版,提高巡视工作规范性。坚持实事求是,对标中央,探索并试行了巡视报告底稿制度,要求凡是写进巡视报告的内容,都要有数据或典型事例做支撑,防止出现关键信息不明确、难以追溯核实等问题。修改完善调查问卷和民主测评表,细化“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有关内容,增强问题设计的针对性,强调发现问题的原汁原味。从巡视情况看,发现的问题线索很多都是直接通过调查问卷反映出来的,效果良好。
组织开展对11个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工作。巡视中,准确把握政治巡视职能定位,按照中央巡视五年规划提出的“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49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发放测评表和调查问卷1294份,发现问题线索35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39条。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发现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政治建设不够强等58 个问题。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发现了思想政治工作不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18 个问题。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发现了选人用人满意度不高、制度执行不严格、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等68 个问题。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发现了调查研究不深入、文风会风转变不到位等39 个问题。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发现了监督执纪不严、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等37 个问题。在廉政建设方面,发现了资产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等10个问题。在上轮巡视整改方面,发现了整改不全面、不精准、不彻底等17 个问题,有效发挥了巡视工作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推动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及时校准偏差,确保“两个维护”在财政部的有效落实。
(一)把巡视整改情况作为内部巡视的重要内容。巡视中,对照巡视报告、反馈意见以及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报告,有重点地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整改不到位问题。2018年巡视的11 个单位党组织,共发现了9 个单位党组织存在的16 个问题整改不到位,切实督促其整改责任的落实。
(二)开展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在全部范围内,重点督查2016 年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及部党组要求后续整改的任务完成情况、内部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各单位将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自查自纠报告报送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强督查,坚决防止巡视发现的“老问题”成为久拖不决的“慢性病”。
(三)加大共性问题的曝光力度。在巡视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汇总梳理分类了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建设不扎实、内部管理不规范等8 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在全部范围内通报,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各单位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即知即改、抓早抓小,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党组织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整改重点督导。针对个别被巡视单位问题较多且整改难度大,部党组首次成立由两位副部长分别任组长、副组长,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和巡视办为成员单位的巡视整改督导小组,加强整改落实的督促指导。督导小组先后召开2 次座谈会、5 次研讨会议,4 次实地督导,深入重点问题整改,督促指导该院党委制定整改任务清单,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五)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把巡视成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由办公厅、监督检查局、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巡视办等6 家单位组成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巡视发现的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巡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实现信息互通互享,全面、准确、及时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状况,为选干部、配班子、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完善巡视移交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和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将问题和线索分类移交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处置,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
专门制定《配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方案》,成立部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工作联络组,组建综合协调、文件材料、线索核查、网络舆情、信访接待、后勤保障等6 个工作小组,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向巡视组提供财政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的各项资料,提供2015年11月以来的内部巡视报告、内部巡视发现的部内单位在脱贫攻坚方面存在问题等材料。选派4名巡视专职干部参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支持配合,其中2名干部承担中央巡视组驻点联络组工作,2 名处级及以上干部承担移交问题线索核查组工作。同时,还承担了中央第十三、十四巡视组到财政部查阅脱贫攻坚有关文件资料的协调配合任务,先后提供4 批材料,有力地支持了中央巡视组工作的高效开展。
严格落实把支部建在巡视组上的要求,2018年开展巡视期间,每个巡视组都坚持传达学习中央巡视新精神,并制发学习简报,通过边巡边学,提高巡视干部的政治觉悟,做践行“两个维护”的先锋和模范。
同时,十九届中央第一轮、第二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专门把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整理编印成册,印发到巡视组长人选库和巡视工作人选库的同志,组织自学和研讨。组织一期巡视工作培训专班,邀请中央纪委有关同志,对89名巡视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着力提升巡视干部的政治意识、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和发现问题的能力。组织开展进驻前培训,对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巡视工作政策、制度、规程,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巡视干部的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和责任担当,增强把握政策能力和发现问题能力。
(财政部巡视工作办公室供稿,蔚 权执笔)
2018 年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准确把握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新要求,聚焦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探索培训改革转型方法途径,发挥教育培训职能,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财政政策的落地生根,共举办培训班118期,培训15590人次,具有财政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在中央国家各部委中的影响力显著增强,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一)全面谋定培训贯彻中央经济战略部署的顶层设计。一是将年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全年培训主题主线,统筹拟定2018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战略、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等重点培训项目,占全年培训项目比率达63%。二是在全国财政系统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全面征集各地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任务需要加强培训的意见建议,共征集问题难点1643项,具体意见建议1411项。三是从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优化设置培训内容等六个方面拟定财政专项业务培训思路。
(二)一竿子插到底联动培训致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一是组织系列专题培训,将政府债务管理最新政策宣传到946 名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人员。二是培训前面向36 个省级和180 个市县级财政部门开展需求调查,针对性设计省级和市县级干部培训方案。三是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剖析、研讨交流、业务测试等多元培训方式,深化政府债务管理实务操作效果。四是举办国有股权董事及高管人员培训等系列培训,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财政部部长刘昆到班作重要讲话,副部长刘伟主持。
(三)多层次培训助力全国财政扶贫工作一盘棋整体推进。一是立足全国脱贫攻坚工作全局,开展扶贫专题培训。二是瞄准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精准培训平江、永胜两县126 名县乡村三级扶贫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三是强化财政扶贫资金效益管理培训。面向部内涉及扶贫资金预算管理司局、各地专员办、有扶贫任务的28 个省市财政厅局及扶贫任务较重的市县相关人员近400人,及时增办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培训。四是立足西部地区发展现状,着力提升西部地区财政干部创新思维能力,持续培训西部地区财政干部225 人次。
(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贯彻落实。一是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举办生态文明财政政策等23 期培训班。二是围绕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管理监督,举办环境保护税政策等43 期培训班。三是围绕社会养老保险、军民融合发展财政政策,举办24 期培训班。四是与相关司局联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举办财政政策分析培训班,重点讲授宏观经济分析方法、财政政策制定工具。同时举办美国市政债券管理培训等8 期分赴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系列外事培训班,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借力破解我国财政领域改革难题。
(五)培训服务代表委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是落实部领导的指示,进一步加强财政服务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就财政部司局服务代表委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代表委员依法履职必需的财政基础专业知识等问题,面向部内22个司局开展专项需求调查,拟定《财政部服务代表委员培训方案》,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二是协调全国人大培训部门,加大财政工作教学比重,在全国人大500名代表参加的学习班和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培训班上,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和部办公厅分别作专题讲座和经验交流,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欢迎。三是认真研究和回复13 位人大代表对加强财政知识培训的意见建议,积极宣传部党组高度重视、统筹创新服务人大代表委员培训的思路举措。四是举办加强预算管理、预算联网监督等系列服务全国人大工作主题培训。五是组织编发《财政基础知识读本》《如何读懂政府预算报告》《人大代表优秀建议回复汇编》教材。刘昆部长先后两次对主动服务全国人大代表的工作作出批示和肯定。
(一)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致力提升财政工作的政治能力。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特别是将其中关于经济财政工作的战略思想作为必修课,在各类培训中开设专题教学模块,引导参训学员深入研学,着力推进在财政领域的深入贯彻落实。二是创新“专题网络培训+线上线下”培训模式,举办司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专题网络培训班。同时增设系列相关培训课程。三是面向全国财政系统开展书面调研,引导各地财政部门围绕有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等主题,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意见建议。在中组部组织的专家研讨会上,财政部的意见建议得到中组部与会专家同仁的一致好评。四是认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论坛,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构筑司局级、处级、科级、新录用干部纵向分级横向分岗的廉政培训体系。围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等重点业务,突出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机制等培训内容。全年共举办论坛19 期,培训1926人次。
(二)着力增强地方政府财政治理能力。一是举办地方党政领导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专题研究班,深度解读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支持普惠金融、教育改革、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使参训的92 名地市级、县市级分管财政工作的地方政府党政领导,对当前财政管理的重点工作有了较为系统深入的把握。二是部长助理许宏才为研究班专题授课并参加交流座谈,就生态补偿机制、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当前热点难点工作,听取各地想法意见。
(三)构建新时代财政干部分类分级岗位能力培训体系。一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增强八项执政本领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战略部署,立足现代财政治理能力对各类各级财政干部的素质挑战,借鉴国内外公务员核心能力素质模型先进经验,初步构建了中央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四个层级的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财政干部岗位能力素质标准框架,并设计4 套12 类调查问卷,在预算司、税政司等16 个业务司局和上海、黑龙江等7 省市开展深入论证调研,收到调查问卷1142份,意见建议4307项。二是深入剖析当前财政系统各类各级干部能力知识短板。征集财政系统各级各类干部最为欠缺的能力知识短板2762 项及开展分类分级培训的意见建议1492 项,据此拟定新时代财政干部分类分级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方案。三是面向全国财政系统开展优秀培训课程、培训案例的征集、梳理汇总、遴选甄别工作,形成省级、地市级、县市级三级培训课程330 门,案例158 个,为建立健全新时代分类分级财政干部岗位能力培训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岗位培训锁定八项本领能力提升。一是司厅级干部任职培训注重强化政治能力和党性修养。二是处级干部岗位培训注重提升战略思维、专业素质和工作本领。三是科级干部岗位培训注重提升执行力、创新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四是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注重加快角色转变,尽快适应岗位职责。五是课前思考和课后总结相结合,促进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思考讨论。科级岗位培训班,创新组织学员开展课前预习思考培训教学。司局级、处级、科级培训班学员论坛,深化参训学员业务工作交流。分别围绕如何当好司厅长和财税改革的重点问题等问题组织研讨交流。邀请司局处长、青年骨干与参训学员座谈,促进新老学员经验分享,有效促进培训与财政中心工作紧密对接。
(五)高级财经英语培训着力增强广大干部综合素养。一是紧密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财税改革发展进程,全年举办党的十九大后的国际国内形势、税制改革新动向等15 期“财政大讲堂”,受到财政部内干部的广泛欢迎。二是举办对外财经人才高级财经英语培训班。以综合素养与国际视野、财经英语、商务沟通和谈判为主要内容,着力打造一支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复合型财政干部队伍。三是根据中组部组织调训安排,组织部内49名司局级干部参加专题研修学习。
(一)初步构建全国财政系统财政改革重点领域培训资料数据支撑。一是注重引导各地财政部门重点梳理培训嵌入财政主体业务并取得良好成效的特色做法和主要经验。二是着重提炼36个财政厅局4万字的2017年全年度培训特色,编发专题宣传信息,促进全国财政系统培训先进经验共享借鉴。三是重点提炼培训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可复制可操作经验做法,形成有效提高PPP项目落地率等培训优秀案例8 个,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财源经济与财税改革等优秀课件34个,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题研讨等优秀培训项目40个,探索税费制度创新等优秀培训教材9本,初步建立财政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培训师资、案例、课件、项目、课程、教材、课题资料数据支撑。四是专题研究《2018—2022年全国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从调整增补框架结构内容、突出未来五年财政面临的形势任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财政干部的能力挑战、依法理财与财经纪律教育等方面,提出有效增强《规划》科学性实践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二)网络培训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首次举办财政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等3期网络培训,推进了财政业务网络培训实践创新。二是全年更新发布课件1428个,组成课程989门,全年干部上线学习21600人次。完备的财政网络培训课程体系搭建“全天候”培训课堂。三是在深入调研国家税务总局、江西、河南、湖南三省干部网络学院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家行政学院音像出版社、知学云等移动学习平台建设经验,研发的财政干教移动学习平台,已进入内部试运行阶段。四是以包库的形式购买中国知网财政知识服务平台数据库使用权限,为部内干部下载学习相关文献资料提供强力支撑,2018年财政部干部累计56733人次登陆平台。
(三)培训教材助推财政改革实践。一是紧跟财政热点难点创新编发《财政培训活页》。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人口老龄化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财政与国家治理、脱贫攻坚等主题,及时编发7 期《财政培训活页》。二是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最新政策,及时修订《中国现代预算制度》辅导教材。三是组织编写《财政工作ABC》,供新录用人员及转业干部学习参考。四是初步拟定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相关选题,持续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资料汇编》编写工作。
(四)增设培训点有效保障工作运行。一是增设干部教育培训点。落实财政部领导指示精神,回应参训干部及部内各单位需求,广泛开展实地调研,经部领导批准,将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系列培训地点、海关总署天津教育培训基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西山服务局和山东财经大学作为新增培训点,试点开展相关培训项目。二是研究制定2018年培训绩效评估计划,分别开展培训班综合质量评估65期,抽样评估8期,应用效果评估3期,外聘师资评估8 位,并注重评估结果反馈应用。三是按月度、季度、半年口径,加强对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监控、督导执行进度。四是做好各类培训班数据信息的收集、审核、规范、补充,更新各类统计口径,动态完善年度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数据库。做好部机关公务员培训统计分析工作,完成多项向中组部、部党组、部内司局提供相关培训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
(五)财政培训品牌有力传播财政声音。一是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邀请,就财政部系统评估工作到该局做专题经验介绍,得到该局培训同仁的高度认可,一致反映对创新该局培训工作具有积极借鉴启发意义。二是海关总署、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两部委培训人员来财政部开展专题调研培训工作,交流借鉴培训经验。三是社会效应再创历史新高。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积极宣传社会公众关注财政重点工作培训信息。门户网站全年访问量达160 万人次,最多日访问量达3.5万人次,创历年来纪录新高。四是《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宣传突出培训贯彻落实中央经济财政战略部署的思路举措、突出培训嵌入财政主体业务的转型经验、突出财政干部现代财政治理能力的有效提升、突出各地财政培训品牌的精心打造,全年编发18期,刊发稿件171篇,近23.7 万字。
(六)培训工作者讲写研练讲授财政业务喜获好评。一是按照部领导关于培训工作者上讲台的授课内容要实现财政业务整体覆盖的指示精神,部署各处室研发课程,已涉及12 项财政主体业务。二是两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四位处级干部先后在各类培训班讲授财政业务,受到参训学员的普遍好评。三是深入学习相关财政业务,为分管部领导准备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等三项讲课稿及课件,得到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四是完成部党组部署的专题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获2017 年度财政工作优秀论文一等奖,并入选《2018 年财税改革纵论》。
(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供稿,袁 婧执笔)
2018年,在财政部党组正确领导下,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在科研、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再创佳绩,服务中央决策和财政实践的能力不断增强,智库影响力进一步巩固提升。
一是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党组织。把政治学习列为固定议程,各支部结合实际开展特色活动,打造学习型研究型党组织。二是探索党建与科研工作的融合路径。紧密结合党和国家的重大任务、方针、政策确定科研选题。专题组织开展《财政与党的执政能力研究》等课题研究。三是注重加强研究生政治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作用,通过思想教育、学习党史党章等多种形式上党课,组织了“不忘初心跟党走,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主题党日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四是注重开展党建活动的宣传。营造学习党纪党规的氛围。全年编印《党建活动简报》33 期,向《财政部党的建设简报》《政工信息》《纪检论坛》投稿共9 篇。向财政部机关党委报送2017年度“三优”论文77篇、调查报告19篇,其中37篇论文和19 篇调查报告获奖。
(一)重大课题研究不断深入,重点调研活动稳步推进。一是组织重大课题研究。国家高端智库理事会下达了13 项年度研究任务,均已完成并上报成果。二是开展“百企”调研活动。中宣部组织开展的“百企”调研活动,财科院承担了“三一重工”等5家企业的调研。调研结束后,中宣部择优57篇报告,出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百城百县百企”调研丛书《改革开放与中国企业发展》,财科院上报的“三一重工、中国林业、格力电器”三篇报告入选;中央媒体重点宣传33家企业,中国林业、三一重工入选。三是报送智库研究成果。向国家高端智库理事会报送《财政智库专报》30期,其中《科研“松绑”政策执行到位尚需补短板》被《国家高端智库报告》采用,另有3期被部分采用。
(二)智库品牌建设不断巩固,品牌效应日渐增强。一是出版智库丛书和智库报告。组织出版《降成本:2018 年的调查与分析》等3 本智库丛书和《世界主要国家财政运行报告(2018)》等3本智库系列报告。二是出版多部专著。《财政蓝皮书·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8)》《中国改革开放的财政逻辑(1978—2018)》《公共风险论》等专著在学界和社会上引起反响。三是举办新知大讲堂。组织“2019 年世界发展报告——工作性质的变革”等为主题的3 期“新知大讲堂”。新知大讲堂自推出以来,高端交流品牌效应凸显,有效扩大了财科院学术交流的社会影响力。四是举办大型学术活动。与世界银行合作举办“全球经济展望和经济风险形势”研讨会,举办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2018 学术论坛、第三届财政与国家治理论坛等17场大型学术活动,其中《降成本:2018年的调查与分析》等智库成果发布后,多家中央主流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三)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智库宣传工作。一是刊物影响力再上新台阶。《财政研究》《财政科学》分别被评为2018年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权威期刊”“新刊入库期刊”。积极探索和创新刊网融合的新方式,获得了业界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二是主动发声引导舆情。就全国“两会”、中美经贸摩擦、改革开放40 年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家通过主流媒体主动发声,正向引导社会舆论。三是畅通和发展新媒体平台。构建新媒体传播平台,形成了由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和8 个微信公众号组成的新媒体平台矩阵,宣传财科院专家观点,有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四)智库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上海社科院智库研究中心发布《2017 年中国智库报告:影响力排名与政策建议》,财科院在综合影响力智库排名中位列第18位,比上年上升4位,多项指标排名均提升。在《清华大学智库大数据(2017)》中,财科院在“中国智库大数据指数评级”中被评为A+,在全部101家党政部门智库中位列第6。
(一)“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共派出11 个学术交流出访团组(个人),分赴印度参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印度国家转型委员会(DRC-NITI)对话会、芬兰国际财政学会(IIPF)第74届年会、格鲁吉亚和意大利等进行交流访问,在国际上发出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选派5 名研究人员赴国外知名大学访学交流,拓展研究人员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熟悉国际智库在协助政府推行政策主张的话语模式和主要方法。
(二)“请进来”,开展智库交流。组织接待世界银行、日本驻华大使馆、韩国财政部等29 次国际、国外机构及专家来院访问交流,进一步扩大了国际影响力,多家机构表示期待与财科院进行深度合作。
(三)开展多项跨国研究。与世界银行就“中国财税改革热点问题”“2011—2020年中国减贫战略下的公共支出”等问题开展合作研究。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展《中国财经改革经验》项目和两项课题研究。与日本财务省财务综合政策研究所合作举办主题为“金融风险与财政风险”的第三届中日财政智库研讨会(2018)。与韩国发展研究院联合进行课题研究。
(四)拓展智库平台。一是应邀加入中国宏观经济智库联盟。该联盟由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联合财科院等18 家宏观经济研究领域重要研究机构共同发起,旨在更好地承担新时代高端智库建设的责任和使命。二是加入美国研究智库联盟。该联盟由国际财经中心联合财科院等18 家机构共同发起,拟加强对美综合研究,为促进中美关系稳定和改善发挥重要作用。三是设立学生实习实践基地。与北京税务博物馆设立“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学生实习实践基地”,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实践样本。
(一)对接相关部门,服务高层决策。一是参与国家治理。刘尚希院长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监委聘请的特约监察员,认真履职,服务国家决策,参与国家治理。多位专家参加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参事室等国家决策部门的报告会、研讨会,为财税体制改革和发展咨政建言。二是参加国务院大督查。选派6 名专家参加国务院大督查,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和有关部门一致好评。4 名同志被评为优秀督查队员,部分专家参与撰写的督查专刊获得了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专门致信表示感谢。三是积极建言献策。接受并报送国办、中办等有关决策部门约稿14篇,8篇报告被采用。财科院研究成果3篇获国家领导人批示,15 篇获部领导批示,3 篇获其他省部级领导批示,40 余篇研究报告被各类内参采用。四是承担课题评估任务。组织评审财政部交办的部机关课题评审95 项,其中财政部委托课题33项,部省共建课题62项。五是开展智力扶贫。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的整体部署,派出专家赴湖南平江县和云南永胜县开展“扶智扶贫”。
(二)聚焦宏观、战略、前沿问题,推进重点课题研究。一是院内课题。开展13项计划课题、5项招标课题、4项中青年招标课题和6项全国财政科研协作课题研究。二是委托课题。立项横向委托课题30项,接续课题结题12项。参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委托的重大课题研究,为相关决策提供智力支撑。三是社科、自科基金课题。报送国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相关任务5 项。四是编发内刊。印发《研究报告》50 期、《财政研究简报》34 期、《科研专报》8 期、《外国财经动态》8 期、《财科金融论坛》4期、《社会保障动态资料》5期。
(三)创新调查研究方式方法,增强服务决策的时效性。组织第3 次“降成本”调研。调研采取线上问卷调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1+5+1”模式,对企业成本情况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考察和分析。多项调研成果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等决策部门采用,并获财政部领导肯定性批示。“降成本”课题组成果荣获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2018中国智库咨政建言“国策奖”,入选中国智库索引(STTI)2018年度精品成果。组织第4次“地方财政经济运行”调研。调研以“财政转移支付”为专题,分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个区域,选择代表性省份进行实地调研,成果发布后社会反响热烈。
(一)主动创新提高教学质量。包括升级课程体系规划,加强教材建设,完善导师遴选机制,丰富教学方法,举办财经大讲堂等等方面。
(二)多措并举推动招生改革。一是招收推免生。通过举办第一届“财科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选拔出了35 名推免生,生源全部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二是博士招生实行考核制。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生。三是大幅降低在职博士比例。从2019 年起大幅降低在职博士生的录取比例。
(三)围绕研究生教育40 周年开展系列活动。召开研究生教育40 周年座谈会,回顾财科院研究生教育走过的光辉岁月,听取各方对办好研究生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制作了《研究生教育四十周年纪念画册》,回顾历史,激励来者。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供稿,闫晓茗执笔)
2018年,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财政部党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并重,不断加强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能力建设,图书出版、期刊出版、数字数据、教育培训、影视及文化创意和投资管理六大业务版块联合发力,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创了集团创新发展的新局面。集团资产总额达到25.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3.7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34亿元。
集团生产码洋和销售码洋大幅增长,总体增幅明显。全年发稿1977种,出版新书2089种,完成生产码洋8.9亿元,发货码洋8.4 亿元,主业基础进一步筑牢。一是策划出版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社会效益的精品图书。2种图书入选国家出版基金项目,8 种图书入选《“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增补项目,3 个项目入选广电总局“十三五”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党组织嵌入与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入选2018 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大使夫人品北京》项目入选国家丝路书香工程“外国人写作中国计划”;《中国近代经济文献史料丛刊》入选2018 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5 本图书入选2018 年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项目;3 种图书入选2018 年度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二是践行“走出去”战略。全年共实现对外输出版权图书29种,创历史新高。其中,《中国道路》丛书成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展现中国智慧的典型。三是围绕做强教材出版,深化与高等院校的合作,不断复兴在财经类教材出版领域的优势地位。四是围绕“三财”(财经、财税、财会)资源优势,创新内容、载体和渠道,尝试抢占少儿图书市场份额。五是两考中心(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心)教材教辅增长显著,发货码洋再创历史新高,产品种类、形式、内容也有显著提升,编印发一体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全流程严格保密等工作措施日趋完善。六是营销体制改革成效初显,营销中心落实集团“一平台三统一”(营销中心作为集团图书线上线下发行推广、营销宣传等唯一的平台,依靠传统渠道和电商渠道两个支撑,推行统一销售政策、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的战略部署,精简人员,规范流程,推进整合发展,发货码洋增长31%,回款增长72%。营销工作信息化、全媒体营销手段、反盗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8年,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严峻,投融资行业整体低迷,集团投资管理业务顺势回归常态。先后与科技部、山东省、黑龙江省等10 多家政府部门和地方接洽,落实多个基金。中财荃兴成功为嘉兴教育产业专项基金募集资金,成功协助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完成增资。中财金控直投项目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IPO 上市申请获证监会通过。中财奇虎互联网基金投资的360金融在美国成功上市。中财金控控股的上海鉴甄检测技术公司筹建的实验室顺利通过中国计量认证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集团旗下管理或参与管理的基金近40只,基金计划首期规模200多亿元,实际募资规模104 亿元,累计投资规模近100亿元。
集团下属贵金属业务公司中财国盛也实现了经营业绩再上新台阶。通过整合核心销售渠道、加强内控管理、完善产业链布局等措施,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大幅增长,创历史新高。5月,成功进入新三板创新层,顺利实现“进创新层、强创新层、争上主板”三步走发展规划的第一步。
经过两年多努力,中财国培基本完成了线下面授培训、互联网在线教育、财经生活连锁书店三大主营业务的布局,各项业务运转良好。线下培训方面,初步建立了中财国培师资库和课程体系,公司师资库规模已达125 位,开发面授课程45门,全年共承办36期线下面授培训班,学员超过1万人次,收入大幅提升。线上培训方面,落实集团大力发展线上教育的战略安排,形成了以在线辅导课程和教材增值服务两类产品为主体的线上教育业务。以初级、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辅导课程,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考前辅导课程等为主的在线教育产品受到考生欢迎。与集团两考中心和两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密切合作,提供集团两考教材和两社院校版教材配套的视频课程等增值服务,设立了线上模拟考试平台,盈利势头越来越好。财经生活书店方面,打造集线上线下零售、文化体验、文化价值传播于一体的多元化平台。
期刊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期刊总社定制度、找资源、创品牌、抓收入,取得可喜成绩。定制度方面,健全了社务会制度,制定了稿酬、编辑费支付等多项管理办法。找资源方面,获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期刊征订方面的大力支持,同时挖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源,开拓收入来源。创品牌方面,《新理财》杂志社成功举办“世界会计论坛暨第13 届中国CFO 大会”,这是集团首次主办的国际性活动,得到国际国内会计专业组织的高度评价。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社成功举办系列活动,持续提升杂志社品牌价值。抓收入方面,期刊业务板块6家杂志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实现新增长。
中财数据信息服务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保障集团机房、防火墙访问控制等软硬件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较好完成了两社云章系统、发票系统、钉钉办公系统等各类信息管理系统运维工作,显著提升了整体工作效率。中财物业围绕“提升服务品质”继续发力,先后完成新知大厦大门和停车系统改建、楼内监控系统改造、电梯设备更新、灯管更换等一系列老旧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完成了青年公寓二次配租、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配置等多项“民生工程”,顺利完成近50 间办公用房调整。持续保证食堂服务水平,物业服务质量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5%。电子音像社策划制作宣传片、录制在线课程等业务,从队伍建设到业务水平都有了较大提升,实现盈利。中财国咨的咨询广告业务迅猛增长。
一是坚持全面调研科学决策。集团领导坚持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先后多次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听取意见;走访多家单位,了解实情;召开营销、编辑、两考、投资、双拥、青年等多层次座谈会,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决策,并建立现场工作会议机制。二是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组建集团营销中心,成立集团投资与项目管理部,同时调整了集团投资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人员组成,充实完善其职能。三是扎紧制度笼子。新出台《集团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等15 个管理办法,修订了《招投标管理办法》等6 个重要管理办法。放管服相结合,不断简化集团内部管理流程。组织对8家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四是推进落实一些好的改革举措。包括继续提高广大职工获得感、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对印刷用纸、图书报废、排版校对印刷装订定点服务进行集中采购、开展项目资助、借助外部资金力量撬动集团更快发展、改进信息报送机制等。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供稿,刘思源执笔)
2018年,《中国财政》紧紧围绕财政部党组中心工作,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重大财经方针政策,报道财政中心工作与财政发展改革成就,分析研讨财政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多层次宣传地方财政部门的先进经验,生动展现广大财政人的精神风貌,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一)紧跟时政热点,及时宣传报道党政大事
1.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工作。《中国财政》开设“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栏,针对预算监管、财税改革、脱贫攻坚等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向财政部内司局长、各省市区厅局长约稿,积极传递十九大精神引领新时代财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同时,摘登了十九大报告中的新提法新思路新要求,方便广大读者学习。
2.重点做好“两会”的宣传报道工作。在“两会之声”专栏报道财政部不断提高两会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的举措,以及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央地权责划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和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成就。配合财政部办公厅编辑出版《财政工作信息》,寄送两会代表委员。“两会”前,在第3 期推出专题“2017回眸:财政改革发展成效显著”,报道河北、浙江、福建等省财政工作成就;“两会”期间,在6、7 期刊登“新时代 新作为”专题,邀请部分厅局长代表畅谈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的思路和探索;同时,“两会之声”专栏刊登了10 篇文章,反映财政部条法司、税政司、预算司等司局2017 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另外,着重做好预算报告重点解读工作。8 期全文刊登了预算报告,9 期刊登专题“详解预算报告:积极财政聚力增效”,邀请专家对预算报告进行全面解读,展现全新亮点。在“中国财政”微信公众号开设“财政专家看两会”专栏,特别邀请财经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从专业视角观察两会、解读报告,传递财政专业声音。
3.做好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宣传报道。在17 期推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专栏,刊登高培勇文章《中国财税改革40 年:基本轨迹、基本经验和基本规律》,宏观梳理财税改革路径;陆续刊文展示北京、河北、广西、陕西、宁夏等地财政部门改革发展成就,以及奋进新时代的改革思路。24 期策划专题“财税改革40 年:勇立潮头奋扬帆 任重道远再出发”,邀请财政部综合司、预算司、文化司、社保司、监督检查局等司局,深入总结财税体制改革历程与成就,展望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大势。
4.从财政视角做好三大攻坚战的宣传报道。2期专题“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介绍了我国首个跨省流域——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情况,探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4期专题聚焦“生态财政政策推动绿色发展”,邀请专家学者从构建生态友好型公共财政、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的关键点、环保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探索等方面撰文,探讨如何以财政之力助推绿色发展。开展定点扶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2002 年湖南省平江县被确定为财政部定点扶贫县,18期特别报道“风雨同舟:平江的脱贫攻坚之路”,总结了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的鲜明特色,展现了财政扶贫干部的精神风貌。
(二)聚焦改革重点,全面深入宣传财政工作
1.新开设“绩效管理”专栏。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财政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我国财政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因此,新开设了“绩效管理”专栏,每月固定刊登,全年共组织刊发了26篇文章。
2.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座谈会。2018 年9 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正式印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出的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11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宣传绩效管理理念、推广绩效管理经验,探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着力点,12月14日,在财政部预算司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组织召开了“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座谈会,邀请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研究机构和高校的知名专家学者,以及北京、河北、浙江、广东、四川等财政厅局预算处的负责同志,齐聚一堂,建言献策,汇聚众智。
3.持续关注财政重点工作。1 期推出专题“财政内控:推向纵深 力求实效”,着重介绍内蒙古、福建、海南、陕西宝鸡等地在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中的举措和成效。5 期推出专题“政府采购:十五载砥砺前行”,总结政府采购领域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举措,并着重展示河北、浙江、新疆、大连等地在政府采购“放管服”、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11 期组织策划“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专题,刊发业内专家对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的探讨,以及部分地方财政部门的实践经验。2018 年5 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开始实施,16 期策划专题“增值税改革持续深化”,邀约知名专家学者撰文分析增值税新政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新动能成长、引导资金回归实体经济以及完善税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20期策划专题“着力推进和完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重点报道财政国库部门在国库集中支付、收入收缴管理、预算执行分析等领域取得的突出成绩,并介绍了浙江、山东、广东、海南、重庆等省市的经验做法。
4.做好财政系统回乡调研工作的宣传报道。自2016 年起,财政部机关团委连续三年开展了“情归故里”财政青年春节回乡见闻调研活动。15期专题“财政青年:学思践悟做真功 知行合一求实效”,刊登部分文风朴实清新、视角独特新颖、饱含深情与担当的优秀作品,收到较好反馈。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就《中国财政》专题刊发财政青年春节回乡调研优秀成果及机关团委建立“财青8+”日常调研机制事宜作出批示:“青年同志结合探亲回乡调研,察民情,提建议,理论联系实际,是一个好做法。部各级党组织应总结经验,持续予以推动,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工作能力,知行合一,以知促行。”
5.加强专题策划力度,宣传报道地方财政工作成绩。10期专题“‘六强型’财政:富民强桂新作为”,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创新提出的实力型、调控型、保障型、职能型、绩效型、服务型“六强型”财政的发展思路。12期专题“浙江: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究浙江财政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政采云”平台搭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零上门”等举措的创新思路。14 期专题“安徽财政:助力五大发展 建设美好家园”,将视角对准合肥、六安、小岗村,展示安徽各级财政部门在助力创新驱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改革中的具体做法和发展成果。20 期专题“江西:老区脱贫攻坚新样板”,宣传报道江西财政党建+扶贫、产业精准扶贫、移民扶贫等创新模式。22期专题“和谐边疆 最美画卷”,记者从PPP 发展、乡村振兴、财政帮扶等角度,带领读者感受到新疆的经济热度、民生温度,绘就和谐边疆最美画卷。
6.打造精品栏目,宣传先进典型,为基层财政工作鼓劲发声。在“地方实践”“县乡财政”“财政文化”等栏目,撷取精编来自市县乡财政部门的典型案例,汇聚分享基层财政工作者的所思所感所悟,使得杂志更加接地气,更有可读性,真正成为财政人手边案头的“好助手”。24期“特别报道”栏目刊登了3名河北省基层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的事迹,以期展现风采,弘扬正气,激发广大财政干部投身财政事业、建功立业的热情。
7.精心制作出版海南、宁夏、广西3本专刊。2018年4月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 周年,8 期出版专刊“辉煌三十年美好新海南”,图文并茂、全面展现海南省30 年发生的沧桑巨变,深度报道了海南财政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敢为人先,勇当尖兵,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2018年9月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 周年,17 期出版专刊“辉煌六十年 美丽新宁夏”,用详实客观的文字数字、生动多彩的人文风景图片,再现了宁夏财政60 年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而付出的艰辛努力,取得的辉煌成绩。2018年12月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23期出版专刊“壮美广西 辉煌六十年”,描绘展现了八桂大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生态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画卷。
(三)加快融媒体发展步伐,精心打造“中国财政”微信公众号
为加快媒体融合发展步伐,“中国财政杂志社”微信公众号6 月1 日正式拆分为“中国财政”和“财务与会计”两个微信公众号,并于同日上线。改版后,财政编辑中心将微信策划、采写、编发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第一时间跟踪新闻时事,精心策划重点财经话题,兼顾公众号内容的时新性与专业性。比如,结合社会舆论热点,组织策划了个税改革、乡村振兴、决算大账出炉、绩效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国地税合并、养老金全国统筹、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精准扶贫、中美贸易摩擦等专题,为改革鼓与呼。为集中反映财政人的生活风采,密切与各地的沟通联系,在重要节日节点,公众号向广大读者征集文字、图片、视频,完成“厉害了!我的财政宝贝”“党啊,亲爱的妈妈,请接受财政人来自天南海北的生日祝福”“知秋九月 不忘师恩”等特别策划,寻找与关注用户、潜在关注用户的共鸣,收到良好效果。同时,还组织了“高考”“上合峰会之青岛”“世界杯来了,财政足球帅哥在等你”“悦读|名家荐书”等系列专题,以活泼的文风、淡雅轻松的内容,为读者紧张工作生活送去调剂,同时弘扬了财政文化,传播了财政精神。自6 月份改版以来,“中国财政”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持续增长,原创文章数量大幅提高,文章点击量、分享转发次数有了质的提高,微信公众号的权威性与专业性获得了读者肯定,“中国财政”微信品牌形象在财政系统逐渐树立起来。
2018年,《财务与会计》编辑中心紧跟财会、财税改革领域发展动态,加强重点和热点问题的宣传报道,内容更加及时全面;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深化业务与人文的结合;创新形式,加强策划,着力打造刊物亮点,进一步提升刊物影响力;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渠道,更加深入反映基层会计人员的心声,增进编读互动。全年累计刊发稿件800 余篇,约320 万字,其中所刊发文章被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与会计导刊》等刊物全文转载共计29 篇,刊物总体质量有了进一步提升。
(一)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做好财会宣传报道
1.宣传行业重要政策,助力财会改革发展。一是刊发财政部领导在相关重要会议上的讲话、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新制度答记者问,及时宣传财会改革的政策动向和精神。比如《政府会计制度》发布后,及时刊发财政部部长助理赵鸣骥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培训班上的讲话;《社保基金会计制度》《新审计报告准则》、政府会计相关具体准则、会计人员诚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政策发布后,及时刊发财政部负责人就新制度答记者问。二是继续加强对会计管理工作的宣传。通过“会计管理工作专栏”推出浙江省、海南省、云南省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政府会计核算智能化、会计行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的做法;每期“财会资讯”栏目加强对各地会计管理工作动态的反映。三是为财会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汇集智慧力量。一方面,通过专栏策划、组织约稿集思广益。自财政部成立《会计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并全面启动修法工作后,刊物特别开设“《会计法》修订专栏”,刊发社会各界对《会计法》修订的意见及建议(全年共刊发文章11 篇)。刊出后得到财政部会计司的高度重视和肯定,认为所刊文章很具借鉴价值,为《会计法》的修订与完善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建议。4月份会计司召开《会计法》修订座谈会,专门邀请专栏中的12 名作者进行了面对面的座谈,所提出的建议得到司领导的认可。《财务与会计》亦对此次座谈进行了综合报道。另一方面,通过“调查报告”栏目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同时着眼于企业、政府会计准则等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通过“世界之窗”栏目密切关注其发展动态及对我国的影响。四是继续开展“会计人说‘一带一路’”征文活动,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企业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走出去”企业应注意的财会、税收、金融等问题,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经济合作过程中积累的实务经验等方面展开探讨,全年共刊发文章24篇。五是继续加强对管理会计方面的相关报道。如通过会议综合报道、“专家视点”“观察与评论”等栏目集中反映业界不同层面人士对管理会计变革的思考,同时在“本期专题”“理财广场”“分享空间”等栏目的约组稿中也加强组织有关管理会计领域实践创新的文章。此外,前往济南泉城大酒店进行实地回访与调研,并针对其精益管理的最新理念和做法进行了报道。
2.加强财会、财税制度的解析释疑,促进政策贯彻落实。2018年我国财会改革持续推进,相继出台了多项新的财会政策法规,对此编辑部密切与财政部会计司、税政司等政策制定部门联系,以不同形式予以关注宣传。比如,在政府会计若干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相继发布后,为促进政策的贯彻落实,邀请多位专家学者在“政府会计专栏”中围绕准则和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新收入准则修订发布后,约请相关专家在“本刊专稿”以系列形式,就新准则的内涵和要求以及如何按照新准则做好业务处理结合案例进行解读和分析;针对营改增实施过程中的焦点问题和企业应重点关注的事项,分别在“纳税与筹划”等栏目中约组多篇基于不同视角的政策解读及税收筹划建议类稿件,同时加强推介有关企业推进营改增实施的经验文章;对于新出台、新修订的规章制度,还通过“讨论与争鸣”“业务与技术”等栏目对相关政策进行解析,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政策内涵,促进政策落地实施。
3.继续做好“两会”报道工作。通过书面及电话采访等方式邀请3 位全国人大代表、2 位全国政协常委和4 位全国政协委员就社会热点问题以及财会、财税行业发展重点领域建设情况畅谈各自的理解与建议,较好地反映了“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心声。
(二)紧抓重点和亮点,通过特色栏目提升刊物影响力
1.加强“本期专题”栏目建设。栏目主要围绕财会领域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专题策划:围绕海外资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创新等方面组织了中国海油、厦门航空、大庆油田等不同行业企业的先进管理会计实践做法文章;扩展范围,对于管理会计在成本管控中的应用、业财融合、智能财务、嵌入社会责任的企业管理实践创新等热点问题,推出相应专题予以关注。
2.展现新时代会计人风采。一是打造品牌栏目,继续推出“乐享工作 乐品生活——新时代会计职业女性风采”和“勤勉 睿智 诚信 担当——新时代会计先生风采”专栏。邀请多位不同行业的企业高层管理者及会计领域其他行业的专业人士讲述各自砥砺奋进的人生故事,充分展现自强不息、执着梦想、追求卓越的人生态度和事业精神。二是开设“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系列报道栏目,对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多位专家的个人奋斗经历及主要学术思想进行反映,促进学术思想与精神的传承。
3.加大行业先进人物采访力度,积极传播行业正能量。通过“记者访谈”“本刊专稿”等栏目,对企业界精英,如唯你网联合创始人连伟舟、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务合伙人李杰、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唯一一位党的十九大代表、毕马威华振上海分所党委书记杨洁进行了采访报道。
4.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的相关宣传工作。2018 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100年、中注协成立30年,亦值《财务与会计》创刊40周年。值此特殊时点,刊物以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的相关宣传工作。一是在“本刊专稿”栏目推出“会计大师的会计学术思想与教育理念精要”系列报道文章,陆续对杨纪琬、龚清浩、徐政旦、余绪缨、李天民、谷祺、阎达五等会计前辈的会计学术思想与教育理念等进行总结。二是推出“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纪念专栏”,约请多位来自会计实务界与理论界的老中青三代会计人,通过梳理40 年来会计行业发展的历史脉络,展现我国会计理论与实践所取得的成就;通过讲述个人奋斗经历折射改革开放40 年来我国会计行业取得的进步;结合40 年来会计行业发展历程中的经验教训,探讨新时代如何迎接挑战并展望会计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同时,推出一组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100年专题文章,约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前任秘书长丁平准以及来自会计师事务所的4位合伙人,分享他们作为行业发展进步的见证人与推动者,与行业一同成长蜕变的故事。三是通过“特别报道”栏目,回顾《财务与会计》创刊40 年来与改革同步、与时代同行的成长历程,总结刊物多年来不断创新实践所取得的成绩,同时约请老一代编辑人,分享他们与《财务与会计》编辑工作的不解之缘以及对《财务与会计》未来发展的期待。
(三)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刊物品牌影响力
2018年6月,《财务与会计》微信公众号正式独立上线,全年共发布微信600 余条。正式独立上线后,公众号通过及时发布刊物信息,开展财会审领域时政宣传、资讯传播、实务交流、理论研究、业务处理、人文分享,增强刊物与读者、作者之间的粘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财务与会计》品牌的影响力。同时加强新媒体平台原创文章的组织策划并创新推出有关会计历史文化的“财会博物馆”系列文章,通过介绍中国少数民族财会博物馆、中国珠算博物馆、中国会计博物馆、中国财税博物馆、中国审计博物馆等,展示馆藏文物史料,彰显我国会计历史的深厚底蕴,使更多的会计人了解并传承会计历史文化,并从中汲取行业创新进步的智慧和力量。从运营情况看,财务与会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呈现出点击率、点赞率和转发率较高的特点,说明财务与会计的用户粘性较强,活跃度较高。
(四)做好读者和作者队伍建设工作,夯实刊物持续发展的基础
1.继续加强作者队伍建设,重视作者库建设与完善。对于老作者的文章及时并认真处理,保护老作者的投稿热情。同时,通过老作者推荐和编辑人员主动发掘等形式,发现那些基础较好、有发展前途的新作者,与其建立长期联系,努力将其发展成为刊物的重点作者。编辑部作者库持续更新,对于稳定作者队伍、提升约组稿效率和水平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2.密切联系读者,真诚为读者服务。一是重视读者来信,认真对待读者的来信、来函及答疑工作。二是热情回答读者提问,对读者提出的一些疑难问题,编辑人员能答复得了的就及时给予答复,答复不了的就及时转交相关方面和部门。三是继续强化来稿登记工作,除认真答复作者的稿件查询外,还对稿件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继续开展优秀文章评选活动,创新形式促进读者与作者交流。全年共评出优秀文章13篇,优秀读者100名。同时,“编读往来”栏目第11期刊发了题为《珍惜读者给予的评论》,分享了本次评选活动中的部分读者提出的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财务研究》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开展选题策划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编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致力于推动财务理论研究和财务学科建设、构建财务学科研究交流平台,努力为提升我国财务理论研究水平、推进财务管理创新作出贡献。
(一)加强重点选题策划和约组稿工作
编辑部始终秉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理念,在征求编委会和学术委员会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重点选题。2018 年刊发文章的选题涵盖了我国财务管理的发展趋势、企业内部控制、业财融合、公司财务等宏微观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对环境保护、沪港通、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也从理论角度进行了探讨。同时,编辑部更加关注选题的创新和理论实践意义,并根据不同选题的特点,定向约组不同范式的文章,增强约组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提升刊物学术水平和编校质量
对于每篇可能采用的稿件,编辑人员均积极挖掘文章的亮点和特色,精细打磨。尤其关注文章的分析视角是否客观公正、引用的政策和资料是否准确全面、搜集数据的取舍是否符合常理、逻辑和文字是否清晰严谨等等。除此之外,编辑部也不断探索完善审稿流程,将审稿工作前移。在稿件正式进入审稿流程前,编辑人员对符合基本格式要求的文章均进行详细审读,提前形成编辑部意见,同时,邀请几位水平较高且年富力强的老师做粗略的匿名审稿,从而提高了审稿效率和改稿的针对性。
(三)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编委会和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作用。编辑部与编委会和学术委员会的各位成员一直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及时将刊物发展的一些进展向委员们汇报,或者就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向委员们请教,各位委员均非常支持,给予了很多的咨询意见并提供了不少帮助。按照学术委员会规程,学术委员会需要4 年换届一次,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的任期于2018 年底结束。编辑部对专家学者的学术水平和支持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做好了学术委员会换届的相关准备工作。二是加强作者队伍和匿名审稿人队伍建设。编辑部在注重维护名家和老作者资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发掘和培养年轻作者,在审稿人队伍建设中也尽量将更多的优秀年轻学者吸收进来,与他们共同成长。三是加强编辑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升编辑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并具体落实到编辑工作中去。另外,编辑部还不定期地组织编辑人员开展业务交流,鼓励编辑人员积极参加出版专业职称考试,全方位提升编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四)举办学术研讨会,构建财务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6月9日,《财务研究》首届学术研讨会——“财务理论前沿2018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中国会计学会杨敏副会长和王鹏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人民大学王化成教授、北京工商大学谢志华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张新民教授、暨南大学宋献中教授、南京大学杨雄胜教授等9位知名学者进行了主题演讲。大会还设立了两个平行分会场,从80余篇征文来稿中选取10篇进行现场交流。大家普遍反映这次会议的主讲内容前沿、交流形式多样、探讨细致深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认为“财务理论前沿学术研讨会”作为《财务研究》与学界直接交流的园地与平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财政杂志社供稿,刘慧娴、陆安平、李卓、王安琪执笔)
2018年,中国财经报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财政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和舆论引导水平,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策划推出了一系列深度报道,产生积极反响。其中,长篇通讯《高原上播撒温暖的人——追记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和先念》,在全国财政系统引发强烈反响,被财政部党组作为开展向和先念同志学习活动的文件材料全文印发。山西省脱贫攻坚系列报道被山西省扶贫办编发成简报,上报国务院扶贫办和山西省四大班子负责同志。
多篇报道在新闻评选中获奖,《搭起乡村振兴的平台》《绩效管理更上层楼》获第30届中国经济新闻大赛三等奖,《多元投入机制保障养老服务》获全国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二等奖。
(一)加大对时政类新闻的刊载传播。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门要求,在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和庆祝改革开放40 周年大会期间,加大了时政类和新华社统一播发重点稿件的刊发力度。全年在头版头条位置开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专栏,重点刊发各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财政改革与发展更上一层楼的通讯报道。
(二)做好全国两会财政预算解读。两会期间,策划推出11期、近80个版面的“奋进新时代”两会特刊,采访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近百位。其中,3 月5 日至10日,在代表委员审议讨论预算报告的关键时段,通过调整出版刊期,连续以日报模式推出6期特刊,多角度、深层次、图文并茂解读预算报告,真实反映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对预算报告的理解与感受。
(三)紧扣财政工作实际,全方位、多角度做好宣传报道。一是在重大财税改革和政策举措出台后,进行全方位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对医疗卫生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增值税改革、个税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报告落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内控管理等进行了深度解读报道。其中,在5月份正式创办《绩效新时代》版,两周一期,从理论与实践、国际与国内、问题与难点等多个角度入手,深度解析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二是围绕财政部党组中心工作,抓好政策落地情况的跟踪报道。研究策划了有效防控地方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9大报道选题,选派记者深入基层调研,采写了一批反映政策落地情况的稿件。三是拓展新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以更加丰富的素材,多侧面、多角度反映政策成效。新闻宣传的领域拓展至商务部、工信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卫健委等20 多个部委和相关行业领域,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四)立足财政视角,策划推出一系列深度报道。一是策划推出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报道。在多个版面开设了“聚焦改革开放40周年”“改革开放40年·基层故事”“感慨40年·精彩绽放”等专栏。采写或约请专家撰写相关文章,刊发文稿80余篇,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了改革开放40年来经济社会领域特别是财政领域发生的变化、取得的巨大成就。二是持续推出脱贫攻坚系列报道,突出展示财政部帮扶脱贫攻坚的工作成效。将财政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年度报道的重点,深入河北、安徽等省市开展相关报道,派出采访组分赴湖南平江、云南永胜,对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进行充分报道。三是先后推出庆祝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 周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 周年系列报道。
(五)推进新老媒体融合发展,不断提高立体传播能力。中国财经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充分发挥时效性强、形式丰富等优势,配合报社的日常报道和重大专题报道,一些重要新闻实现与报纸同步报道,进一步促进了新老媒体融合发展,有效提升了报社立体传播能力和影响力。受财政部税政司委托,制作推出了动漫视频《“画说”清费减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政府性基金的概念、发展历程、清理与规范取得的成就等呈现给社会公众。动漫视频一经推出,便在政府部门、社会媒体等各类网站及手机移动端迅速传播,受到广泛好评,并作为财政部参评作品参加第十五届全国法制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与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合作推出动漫视频《看懂政府的“钱袋子”》,在海淀区两会期间播放,受到与会代表广泛好评。
(一)权威解读财会政策,深入基层宣传报道行业典型做法和实操经验,讲好会计人的故事。在政府会计方面,对政府会计改革进行了分行业的系列解读和总结式报道,包括《政府会计改革走向纵深》《扎实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准备工作》《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加速!》《规范会计调整事项处理 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前的交锋与演练》等。在会计领域“三去一降一补”及三大攻坚战方面,陆续刊发《让地方债穿上会计“防弹衣”》《去产能 财务需发力》《关税下调引汽车产业多米诺效应》《以财会力量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脱贫路上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等稿件。对地方典型经验的挖掘报道,在头版占较大比例,其中包括《广西: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十年功成再出发”》《打造会计对外服务的“云南名片”》《云南:谱写财政会计跨越发展新篇章》《管理会计“深耕”三晋大地》等,不仅受到被报道地区、部门的好评,也吸引其他地区学习和借鉴。在各地推出引进人才政策后,采写了《财会人才成为抢人大战的“香饽饽”》;北京积分落户名单公布后,发表《落户》一文,均突出财会人才的社会需求度,提升会计人职业荣誉感,也为他们的生活诉求发声。在足球世界杯期间,首先推出《给世界杯算笔“财务账”》,揭示会计与足球赛事的关系;随后推出《营销“豪赌”世界杯 财务要成稳定器》,深度解读营销与财务之间的关系;世界杯结束后,刊发《法国世界杯夺冠 华帝会计人加班》,成功将这一热点与财务管理结合起来。这一系列报道,成为会计专业与社会热点事件结合的经典案例。对于国内外各领域的重大事件,也进行了“会计角度”的切入与解读,如《中美博弈 财务管理为盾》《杭州亚运会筹办审计揭秘》《进口博览会倒计时,这所“贴隔壁”的学校要提供一流服务》等。
(二)将行业新闻选题做“软”,重大事件中行业理念做“硬”,打造品牌版面,全面展示行业发展大格局。两会期间,以“将高质量会计进行到底”与“筑梦新时代”为主题,策划、组织两期专刊,提出改革开放新时代要发展高质量会计的观点。在《中国会计报》年会期间,打造“会计新动能”与“计往开来”两期特刊,在“会计新动能”特刊中用8 个版面以丰富多彩的图片形式,展示了我国会计事业40 年的印记与发展;同时从我国会计事业成绩单与普通会计人两个视角,回顾了40 年来的发展成果,取得较好效果。继续推出“数豆中国”年度系列评选、年度财会大事记和年度十大财会新闻评选等,这些活动现已成为引导社会各界了解支持会计事业及宣传报道会计行业发展的特色品牌和重要媒介。
(三)创新媒体传播方式,发展专业行业独特的融媒体模式,立体展现会计行业的各项成果。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不断创新,以内容为王,多种方法策划选题,涌现一批阅读量达到“10万+”的文章,如《有会计类证书的恭喜了,国家正式公布:持证可在这些地区直接落户,更重磅的还有……》等。同时,启动中国会计报APP客户端创建工作。在纸媒和新媒体融合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带动了纸媒写作风格的转变,取得纸媒和新媒体推广的双赢。截至年底,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总用户达70多万,微博粉丝数达4.2万。
(一)围绕服务好司局和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在宣传报道上“做深、做快、做独”。一是强调“做深”,把行业新闻做深做透,展现行业新闻的事实及其产生的根源、发展的方向、产生的影响等。如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 号)修订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环节,开设《聚焦20号令修订》专题,帮助财政部更好地搜集对修订的意见建议。二是强调“做快”,第一时间对新闻事件做出反应。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后,第一时间作了报道。三是强调“做独”,想方设法拿到独家新闻,不是独家新闻的想方设法做出独特视角,体现权威性。
(二)围绕各地政府采购管理重点工作,深入报道,强化服务,推动各项重要工作落实到位。一是集中优势力量对重点中央单位、省份、市县的工作进行深入报道,动态跟踪。二是针对政府采购行业现状,通过突出报纸的专业性、权威性,推出一批深入探讨文章,引起社会较大反响,使报纸成为业内读者学习、互动的“纸上课堂”。三是注重服务下沉,针对全国各级政府采购部门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深度融合,陆续刊发江西、福建、浙江、山西、海南等省市在信息化、“互联网+”方面的新规定、新经验;刊发云南、辽宁、湖北等地落实“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三)主动策划,深入采访,做好全国两会宣传报道。两会期间共完成6 期报纸共计44 个版面,开设“部领导出题,全国人大代表财政厅局长回应”专栏;开设“奋进新时代·全国人大代表财政厅(局长)访谈”,用6个版面刊发14位厅局长的专访,探讨新时代如何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策划《我为财政部国库司点个赞》宣传报道,展现财政部国库司对待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意见的高度重视。
(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举办“京东杯”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全国57 万人参与答题。
(五)开展“全国基层政府采购新时代新作为系列宣传活动”。贯彻落实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广泛宣传全国基层政府采购工作在落实“放管服”改革,创新采购监管方式、提高采购效率、优化政府采购公共服务、提高政府采购效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等方面的新举措新作为。
(中国财经报社供稿,李继学执笔)
2018年,财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推进财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精准脱贫两大攻坚战。在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升级改造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满足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新要求。建设完成隐性债务监测平台并投入运行,有效支撑了隐性债务统计监测,为多部门联合监管奠定基础。在支持精准脱贫方面,初步建成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实现了对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分配、下达情况的监控。
(二)支撑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支撑预算编制,升级改造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系统,较大幅度提高了预算编制效率。组织完成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系统一期建设,提升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审核水平。支撑预算执行,扩大新版中央国库支付系统试点范围,较好保障试点单位在线办理业务。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管理系统,支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完成新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切换,事后预警控制和预警规则模块上线,实现了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资金支付情况的监控。
(三)支撑专员办业务管理。按照《专员办信息化规划方案》,建成集行政办公、业务管理、数据分析等于一体的专员办业务综合管理工作平台,新增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模块,初步实现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监控,有效提升了专员办预算监管水平。
(一)初步完成财政大数据应用规划。开展财政大数据应用,初步完成财政大数据应用规划设计,明确未来3-5 年的具体目标,拟以数据共享开发为突破口,持续开展财政大数据专题应用,逐步形成覆盖全面、业务协同、上下贯通、开放共享的财政大数据发展格局。
(二)完成《财政信息系统集中化推进方案》。全面摸清全国财政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研究制定《财政信息系统集中化推进方案》,明确“以问题为导向,以集中整合为手段,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全面提升财政主要业务应用”的具体路径,为解决分散建设问题、构建现代财政网信体系奠定了基础。
(三)进一步健全标准规范体系。一是修订《财政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规范管理流程。二是制定《财政部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建立财政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规范财政部内部及与外部信息系统共享。三是修订形成《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3.0》,实现基础数据规范中存量标准的统一。四是印发《财政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管理办法》《财政应用系统安全开发规范》《财政部应用系统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办法》,规范财政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加强应用系统安全建设和管理。
(四)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一是做好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完善门户系统功能,强化门户系统对应用系统登录的整体监测,提升系统整合能力和用户体验。持续推进报表系统整合,新增5 项报表上线,同步推进统一报表系统在地方的部署实施,支撑数据采集效率和统计分析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做好信息资源共享。推进财政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建立财政信息资源目录支撑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实现信息资源的部内外共享使用。开展财政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形成实施方案,明确对接内容。
(五)推动应用支撑平台升级。一是完善优化平台功能性能。结合平台在试点和应用中反馈的意见建议,优化完善平台基础数据管理组件、总账组件、标准存储组件、交换组件等方面相关功能,进一步提升平台的底层技术支撑能力和运行效率。二是组织推动地方平台升级。加强与地方沟通交流,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各地均已完成平台新版本升级。
(一)强化网络安全防护。一是做实网络安全检查。对财政部机关开展重点内容和专项安全检查,对13 个省级财政部门和11 个专员办进行抽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堵塞漏洞,提高财政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强化应用安全。推进全国身份认证系统国产密码算法升级,11个省级节点完成实施和验收。制定并发布了2018年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安全基线,规范应用系统运行环境安全配置。按照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对60 个非涉密系统进行网络安全等级定级备案和测评,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二)推进国产化替代。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财政部试点任务,研究制定财政部安全可靠应用内部试点工作安排,赴中办机要局沟通咨询有关政策要求,对安全可靠集成服务企业和芯片、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产品厂商进行了广泛调研和交流,编制了《财政部安全可靠内部应用试点项目建设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财政部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中办备案审批。
(三)加强容灾系统建设。一是做好部本级容灾系统建设。完成三里河和丰台数据中心备份设备的更新升级,将各应用系统备份由旧系统调整到新系统。完成西安异地容灾中心建设,实现了部本级业务系统的远程数据级灾备,形成同城容灾与远程异地容灾相结合的格局。二是推进全国财政异地容灾系统建设。按照“逐步将各省级财政部门重要业务数据统一纳入到西安异地容灾中心”的工作思路,确定了10 个省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并研究制定了建设方案。
(四)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一是完成态势感知安全运营平台二期建设,实现对部内网络、信息系统外部威胁和攻击的持续监控、分析和应急处置。二是完成“护网—2018”网络攻防演习,积累了实战经验,提升了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三是做好应急保障。加强对应用系统外部威胁和攻击的监控和阻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全国“两会”、青岛“上合组织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网络安全应急服务和安全保障,确保在重大事件和节假日期间“重点时段、重点系统、重点内容”的网络安全。
(一)做好财政公共服务。一是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和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建设,有效提升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和财政票据监管效率,满足惠民便民的服务要求。二是建成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沟通联络管理系统,实现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在线办理和全流程跟踪,全面提升财政部服务代表委员的信息化水平。三是通过财政法规意见征集系统,向社会公开征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等的意见,为各项法律法规的顺利施行提供了保障。
(二)做好网络服务。一是推进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安排,完成财政部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为下一步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创造了条件。二是优化系统运行环境。根据业务系统对运行环境调整变更和扩容需求,及时调配资源,优化运行环境,保障了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
(三)做好运维服务。一是加强对机房的巡检和预防性检修维护,坚持执行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机房故障,确保了机房设备平稳运行。二是加强对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网络防病毒系统的运维,提高故障处理的准确性和高效性,保障了业务系统稳定运行,提高了客户端计算机的安全性。三是优化客户端技术支持和服务响应流程,及时处理故障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做好信息服务。一是做好部内信息网建设。围绕开展财政业务、查阅浏览信息、在线沟通交流三大主线,依托涉密网网站,搭建财政部电子政务内网网站;与应用系统进行前端整合、统一展现,初步实现了部内信息网与应用系统的高度融合;拓展信息采集渠道,丰富信息内容,规范信息管理,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全年发布信息70 余万条。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网建设。紧跟政府采购动态,规范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及时刊登政采资讯,强化微信和手机客户端同步发布,切实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完善网站运行维护体系,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政府采购网发布标讯130 万余条,受理各项服务请求8 万余人次,用户满意率达99.9%。
(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供稿,李 洋执笔)
2018年,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以评审工作转型发展为重点,扎实开展预算评审、绩效评价、支出标准建设等核心业务,为深化预算改革、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开展中央部门项目评审。共评审235个项目,覆盖106个中央部门,涉及资金2048.62亿元,除去针对某重大专项的预算执行情况评审,评审调减比例达到40.11%。通过评审,大幅剔除了项目预算申报中的不合理支出,有效促进了部门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显著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预算管理水平,评审结论已成为财政部批复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重大项目动态评估清理工作。继续开展中央部门一级项目动态评估,涉及资金441.80 亿元。通过评估,有效推动了中央本级支出结构优化,改变了部分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提高了预算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中央部门重大一级项目的清理提供了支持。
(三)组织完成科技类重点专项概算评估。对2018 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重点专项进行概算评估,涉及资金638.74亿元;完成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分阶段概算评估任务,涉及资金255.21亿元。通过评审,有效促进项目单位聚焦科研目标、细化研究内容,评审结论已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概算确定和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
(四)开展其他专项评审业务。开展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人员的预算支出审核工作,为相关单位新增人员支出预算核定提供了支撑。完成青藏铁路格拉段运营亏损补贴专项核查工作,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管理办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做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2018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646.50 亿元。其中,完成中央本级和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94.94 亿元;组织开展3项政府性基金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45.83亿元;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73 亿元;完成2 项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和1 项国企工作绩效考核。通过绩效评价,对政策目标不聚焦、政策设计不科学、实施方案不合理等问题提出了较为明确的建议,为财政部内相关司局安排预算、调整和改进相关政策、优化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完成中央财政经济建设支出和储备政策绩效评价。在2017年工作基础上,完成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17个中央财政经济建设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43.14 亿元,完成粮食、原油、天然气等6 项储备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论得到较高认可,为财政部内相关司局调整和优化财政政策提供了必要技术支撑,同时,一些被评价单位还采纳项目组建议及时修订了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三)开展绩效评价课题研究。结合绩效评价业务实践,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报告问题诊断与质量提升》《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研究。同时,全年共有10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全国人大作为参阅资料。
(一)制定通用项目支出标准。推动重大公益性演出项目支出标准发布试行,完善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支出标准,研制信息化系统运维、资格考试考务费项目支出标准。
(二)探索评审中央部门专用标准。对原文化部起草的《国家图书馆主要采编阅览设备资产配置标准(试行)》开展评审,根据评审结论修改完善的相关标准已发布试行。
(三)加强推广应用和上下联动。促进支出标准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推动标准互用。完善联络机制,组织召开研讨会,全面收集整理地方标准资料。
(一)制定修订管理办法,促进业务规范开展。制定印发《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业务操作规范》《财政支出项目预算评审操作规程(试行)》《重点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重大项目评估操作规程(试行)》《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协作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6 项业务流程规范,初步建立了评审评价业务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协作机构人员参与财政评审业务“六不准”》和《协作机构开展财政评审业务廉洁自律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对协作机构的规范管理。
(二)开展评审业务培训,持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举办6 期评审业务集中培训班,培训人员近700 人次,培训对象包括预算评审中心全体干部、地方评审机构以及参与预算评审中心评审评价协作机构的骨干人员。此外,还举办了2018年全国财政预算评审业务培训班、“2018英国政府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价”培训班。完成“财政预算评审人员‘应知应会’专业知识与教材体系设计”课题研究。
(三)注重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初步建成信息化工作平台,为评审业务领域实现大数据统计和分析奠定基础。编印《2018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手册》和《2018年度中央部门重大项目评估工作手册》。注重发挥专家内审会的专业独立作用,在评审评价方案和初评结论环节,起到了审核把关作用。
(四)打造评审评价工作队伍,充分运用各方人力资源。预算评审中心注重打磨内部业务梯队,除业务处全面组织开展评审评价业务工作外,综合管理处室也参与评审评价工作,着力培养、打磨、锻炼全员业务素质。积极借助外脑,注重用好各行业和多领域的专家,年使用专家达2000 余人次,建立了7000 余人的专家资源库。加强对50 余家协作机构的引领,按照统一规范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开展评审评价,有效引领提升了相关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五)加强协作与指导,助推全国评审系统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组织编印《全国财政评审工作典型案例汇编(2016—2018 年)》;针对典型项目和各地工作经验编印14 期《财政预算评审动态》;吸纳部分省(市)财政厅(局)评审中心参与到绩效评价、支出标准研制等工作中,全年共有10 个省(市)级评审机构参与到评审评价工作中,13 个省(市)级评审机构参与到支出标准研制和课题研究工作中。
2018 年,全国财政评审事业夯实发展、稳中有变。从统计情况看,全国财政评审机构业务总量稳中有增,绩效评价业务规模明显扩大,各级财政评审机构业务侧重呈现不同。全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评审资金总额达78233亿元,同比增长4.65%。
全国财政评审业务呈现出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预算评审业务稳中有增。2018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预算(含概算)评审资金额48833.18亿元,较上年增加2771.15亿元,同比增长6.02%,占总业务量比重达62.42%,预算评审业务量和涉及资金额继续稳居各业务类型首位。二是绩效评价业务量增长显著。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业务,涉及财政资金11551.94亿元,同比增长83.14%,占总业务量的14.77%,其中省级财政评审机构资金额达8487.10亿元。三是工程结决算业务量基本维持稳定。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工程结决算审核资金额总计为9269.93亿元,占总业务量的11.85%。调减额为923.65亿元,平均审减率11.24%。四是其他评审业务种类及规模均有增加。2018年开展的其他评审业务主要包括招标控制价复审、全过程跟踪评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评审、外债和涉农资金整合评审、政策评估和绩效目标审核等,涉及资金额合计3902亿元,同比增长68.35%,占总业务量的4.99%。五是财政评审队伍持续壮大。截至年底,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2340家,增加了50家,同比增长2.18%,主要为县级财政评审机构;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人员编制数达15912人,同比增长1.82%;全国财政评审机构储备的行业技术专家近2万余人。
(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供稿,胡 诚执笔)
2018 年,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会计评价中心”)深入推进考试改革,优化考试内容,加强题库建设,改革创新考试后跟踪评价机制,保证了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高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取得成功。
2018年初级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出现大幅增长,创纪录地达到403.6万人,较上年增长116%;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人数也较大增长,达到135.4 万人,较上年增长19%;高级资格考试首次实行无纸化改革,报名人数5.56万人,较上年增长1.7%。通过考试,全国共有85.42 万考生取得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较上年增长67.41%,其中:初级67.61万人、中级15.72 万人、高级2.09 万人。
(一)慎密组织扎实做好考试准备工作。一是印发方案,明确责任。制定印发《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 切实做好201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和《201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方案》等文件,督促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严肃考风考纪,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二是加强沟通,摸清底数。通过区域座谈会、会考QQ 群以及电话等多种方式,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协调解决问题。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山西、上海、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等6省市考试管理机构在全国考务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三是考前测试,突出问题导向。开展考前无纸化考试计算机及网络压力测试,发现问题及薄弱环节及时整改,针对以往考试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问题,在考前测试中重点排查,早发现早解决。四是优化软件,加强培训。针对2018年度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人数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为缓解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机位压力,在充分组织测试的基础上,通过优化无纸化考试软件的方式,适当降低对考试机的硬件要求,扩大考点(场)可选范围。同时,针对以往考试中部分考试管理机构反映的技术服务人员处理突发情况不到位的问题,要求软件公司加强对派出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编写考点技术人员操作手册,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
(二)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行为。一是强化考试巡视督查。依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巡视规则》,初级资格考试期间,派出6 个巡视组,分赴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南、甘肃等7 个考区进行巡视督查;中、高级资格考试期间,派出5 个巡视组,分赴黑龙江、宁夏、广东、浙江、山西等5 个考区进行巡视督查。通过考试期间的巡视监查工作机制,强化对地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层层压实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主体责任。二是严肃考风考纪。会计评价中心成立网络舆情监控小组,实时监控网络舆情,严密关注涉考类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要求考试管理机构严把入场关,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隐蔽工具进入考场,并将压力和责任逐级传导。三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考试应急小组,实行应急小组、技术保障人员值班制度,指导妥善处理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突发事件23 起。四是公开处理违纪违规考生。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考生处理规定》,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示2018 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中279 名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结果(初级196名,中级83名)。
(三)不断提升服务考生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及时处置考生来信来电。对考生来信及时回复并予以解决。接听考生来电咨询或反映问题,做好解答、解释,对合理诉求能够在第一时间与地方考试管理机构沟通协调,处置后电话告知或回访落实。二是进一步核实成绩无法合成的考生信息。针对各种原因造成的考生成绩无法合成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核实并汇总相关信息,按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重新合成,补发考试合格证书。截至年底,重新审核并完成253 名考生的成绩合成和证书补发工作。三是配合做好考生证书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成绩信息数据接收、下发、公布、报送以及证书补(换)发等环节的完整性准确性核查,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成2018年度合格考生和162名补(换)证书人员的信息数据报送工作。
(一)开展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高级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针对高级资格考试的科目特点,在原考试系统基础上结合高级资格考试的特殊性,对考试系统进行了修改和优化,以适应题目阅读量大、答题文字录入量大等考试特点,便于考生作答。考试前,开展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系统测试,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修改建议并进行反复论证。
(二)研究初级资格常态化考试改革方案。积极应对初级资格考试考生人数大幅增长的新情况,化解大规模长时间组织考试带来的风险,制定印发《2019 年及今后一段时间初级资格实行常态化考试改革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印发《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研究起草2019年度全国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2020 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计划安排。
(三)发布考试模拟答题系统。制作发布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操作说明、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和符号输入方法介绍。针对中、高级资格考试主观题数量较多,需要进行公式和符号输入的实际,特别编写了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和符号输入方法介绍,告知考生各种输入和操作方法,供考生提前阅读掌握。
(四)开展集中阅卷试点工作。开展集中阅卷试点调研,强化对评卷人员的“两标”(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培训,并全程参加集中评卷试点工作。2018 年,天津、辽宁、吉林、浙江、安徽、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9 个省(市)参加了首次高级资格考试集中评卷试点工作,参评试卷1.40 万份,占年度高级资格考试试卷总数的41.81%。
(一)调整优化考试内容,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开展《会计人员能力框架》等课题研究,注重用人单位对会计人才能力的实际需求,调整优化考试内容,突出分析判断和解决实务能力;开发会计资格考试数据分析反馈系统,为考试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编写(修订)考试辅导教材,及时体现新修订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考试辅导教材答疑服务,分科目、分批次将考生提出的问题整理汇总,并以“问题解答”的形式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中国会计报》上发布。
(二)不断更新完善试题库,精心组织试题开发工作。创新会计资格考试试题开发方式,组织部省共建院校开展试题开发研究合作共建项目,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制定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开发培训手册》,规范试题开发程序;组织专家对无纸化考试软件进行测试,及时对答题界面和答题方式等做出调整。
(三)加强题库建设,优化题库软件系统。完成项目管理、试题库管理、试卷库管理、资料库管理和系统管理等5大题库软件模块搭建,完善题库管理的多项功能,创新研发出知识模型等功能;升级征(审)题系统,强化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实现线上征(审)题,提高征(审)题工作效率;完善会计资格考试开放式征题系统,不断完善和提升题库管理系统功能和安全性。
(一)发布年度金银榜。2018年考试结束后,审核整理发布初、中、高级金银榜。2018年度金榜上榜人数为342人,其中:初级135人、中级107人、高级100人;银榜上榜人数共计为3320人,其中:初级1173人、中级1064人、高级1083人。
(二)完善优秀考生跟踪评价计划。编辑推送《管理会计师&会计职业生涯》电子杂志等方式,为广大进入“优秀考生跟踪评价计划”的人员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和职业资讯。2018年加入“优秀考生跟踪评价计划”的考生人数快速增长,截至2018 年12 月,累计入库考生共33822 名,较上年增长40%;完善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人才超市”栏目,建立健全会计人才数据库和会计人才供需信息,在人才交流平台展示的考生14867人,较上年增长45.6%,其中,有求职意愿的3224人,较上年增长29%。注册企业78家,较上年增长69.6%。
(三)举办优秀考生线下交流活动。11 月24 日至25 日,会计评价中心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优秀考生座谈交流活动”,征求考生意见,了解考生需求,分享考生职业经验和做法,助力会计人员职业成长。来自2018 年中、高级资格考试“金银榜”和进入“优秀考生跟踪评价计划”的60名优秀考生代表参加交流活动。
(四)加强会计考试改革理论研究。开展《会计人员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会计专业学位教育“双向挂钩”研究》《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容(科目)体系与国际性会计职业资格考试比较研究》《会计资格考试智能阅卷实现路径研究》《我国会计人才供需状况及趋势预测研究》等题目研究及评审,助力会计资格考试与评价改革。做好2018年省部共建联合研究课题《会计职称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改革研究》工作。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供稿,尹怀旭执笔)
2018年,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其管理中心积极发挥国家层面政策性基金作用,支持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产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发展。
(一)强化制度先行引导作用。针对业务发展需要,编制《保证委托贷款操作指南(试行)》《市场化委托贷款项目投资评审打分标准使用规范(试行)》《有偿使用项目碳减排预算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委托贷款碳减排预算复核工作操作规范》,完善《抵(质)押委托贷款操作指南》《绿色创新投资业务操作指南(试行)》和《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同时,细化市场化项目贷款利率标准、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完善项目担保要求,修订关于项目申报材料、《清洁发展委托贷款合同》和《市场化委托贷款合同》等文件模板,量化关于项目准备工作中第三方服务的评价。
(二)强化全周期监管体系运作。加强风险管理,修订《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风险现场核查管理办法》《委托贷款项目风险复核管理办法》和《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风险管理操作指南》,编写《市场化委托贷款项目风险快速诊断指南》《市场化委托贷款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规范》《基金债券理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梳理形成《2018 年金融监管政策摘编》《地方政府债务政策汇编》《水电行业风险研究报告》《集中供热行业风险研究报告》。做实风险绩效,优化有偿使用项目的风险防控整体设计,强化前端风险评估、中端监控预警、后端绩效评价的全流程管理,并加强对项目担保措施的验查,2018年共完成18个项目风险评估、94个项目贷后检查及100 个存续项目的风险分级与预警。同时,基于既有有偿使用项目评价体系,优化项目绩效评价设计,完善《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绩效评价指南》,并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对2017年结项的43个贷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据统计,2017年结项项目每万元清洁基金贷款所实现的碳减排量为8.36吨二氧化碳当量,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和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具体示范。
(一)配合做好赠款业务。积极协助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主管部门,提供赠款支持相关政策研究、能力建设和社会宣传工作。全年累计安排赠款资金11.25 亿元,支持开展项目523个。2018年,拨付41笔资金,收回52笔项目结余资金,保障139 个项目结题。
(二)发展有偿使用业务模式。切实落实国家《“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所提出的“完善气候投融资机制,更好地发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作用”的要求,引导和支持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和低碳产业发展。加大对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直接支持力度,与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银行合作开展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并参照所形成的业务模式,与其他省区市探索开展结构化联合融资。2018年共审核委托贷款项目14 个,支持内容涵盖市政基础设施和区域能源建设、绿色照明、废弃资源回收利用和高新产品制造,地域涉及江苏、内蒙古、河南、宁夏、山东、陕西、上海和广东等8个省区市,贷款金额7.40亿元,撬动社会资金70.39亿元,每年减碳64.91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截至2018 年底,共支持开展279个委托贷款项目,累计安排贷款资金170.51亿元,项目覆盖全国27个省区市,撬动社会资金968.04亿元,每年产生碳减排量及碳减排潜能逾千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三)扩展现金理财方式。通过竞争性方式选聘存款和理财银行,完成委托贷款本息和清洁基金存量资金的存放,使资金年化收益率提升近1 个百分点。同时,制定债券理财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等制度规范,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债券交易开立账户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开户,购买2亿元“长江三峡”绿色债券,支持白鹤滩、乌东德水电站等项目建设,助力基金保值增值和扩大碳减排效益。
(一)打造国际资金管理平台。管理中心于2017年10月通过绿色气候基金(GCF)董事会审议、2018年12月与GCF秘书处签署认证主协议,正式成为GCF 中国国家执行机构。为进一步夯实与GCF 合作的基础,2018 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能力建设工作,内容涉及内部审计、独立评估、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性别评估、项目采购等。同时,开展GCF相关政策研究和申报GCF 项目的基础性准备工作。
(二)加强国际交流。参加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国际会议,组织开展绿色投资项目管理培训,扩大国际影响。
(一)加强前瞻政策研究。围绕清洁基金业务发展需要,梳理形成《2018 年金融监管政策摘编》和《地方政府债务政策汇编》,配合开展专项研究,内容涉及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民营企业节能减排、碳排放权会计核算以及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
(二)做好基金工作宣传。加强清洁基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刊发项目开展信息和项目案例,向9个省15个绿色公交项目发放公益宣传车贴倡导绿色出行,发挥清洁基金项目示范作用。编辑出版内部交流刊物《气候变化动态》12 期,与中国财经报合办的“低碳发展论坛”刊发文章24篇,梳理汇编既往十年《气候变化动态》资讯和分析报告,在全国低碳日制作“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主题宣传海报,推广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供稿,陈冠宇执笔)
2018 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带领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中注协第五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确定的2018 年工作思路和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新部署,深入开展行业“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创新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五大战略,着力提升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服务国家建设的能力,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6 月26 日,中注协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中注协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研究部署了行业未来五年的工作。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出席大会并讲话,提出了“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新时代国家建设”的任务目标,以及“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增强专业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强化职业化建设为核心、以严格行业监管和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为保障”的行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路径。大会审议批准了中注协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会费收支报告,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注协章程和会费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中注协第六届理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赵鸣骥当选中注协第六届理事会会长,组建了11 个专门(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注协治理机制。
按照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部署,中注协集中行业内外优势专家资源,改进完善命题和评卷机制,加强对历年试卷数据的分析和应用,进一步提高考试内容的科学性和考生应考的便利性,深入推进考试质量保证制度改革。2018年,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数达139.3万人(同比增长20.2%),报名科次累计381.6万科次(同比增长21.4%);综合阶段报名人数2.8 万人;两个阶段考试报考规模均创历史新高。
在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中,针对行业服务国家建设任务,重点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行业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新审计报告准则等专题培训。加大“送教西部”的力度,为宁夏、新疆、西藏、重庆等12 个省区市举办专题培训班。对接财政部精准扶贫项目,为湖南省平江县140 余家中小企业举办“平江县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公益培训班”。举办全国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集中培训,新选拔45人。选拔56名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学生赴境外实习,培训院校核心师资48人。全行业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26个,培训总量达231600人次。其中,培训注册会计师156689人次、非执业会员66737 人次、行业从业人员8174 人次。
制订完成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财务报表披露审计、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等3 个项目相关准则及配套应用指南。制订发布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提供行业技术支持。针对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中的共性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发布了《关键审计事项》《其他信息》等2 项准则问题解答。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技术指导10 余次。新审计报告准则首年全面实施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基本体现了新准则要求。新审计报告准则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报告信息含量的作用初步显现,揭示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针对性得到有效加强。
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8 批次年报审计当面和书面监管约谈、3批次电话约谈,发出风险提示意见11篇,提高了风险导向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5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1 家会计师事务所、7 名注册会计师受惩戒,同时加大帮扶改进的力度。完成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全国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共104272人,通过年检100970人,通过率为96.83%。全年新批非执业会员入会14659人,评定第三批资深会员1376人。2018年底,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9005家,注册会计师106789人,非执业会员143821 人。
面向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信息化问卷调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需求的分析研究力度。完成了《行业信息化顶层设计方案》,进一步将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需求体现到行业信息化实践。开展注协机关协同办公系统项目建设。继续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法规库和经济数据库服务。其中,针对行业用户需求和使用习惯对“两库”的界面和内容进行优化完善。使用法律法规库的会计师事务所达到8229 家、用户访问使用近79 万次,经济数据库总登陆次数达31.58万次。
承办或参加了第二十届世界会计师大会、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理事会会议等国际会议,积极宣传介绍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最新发展成果,在国际会计组织交流互动中发出中国声音。全年累计接待外事来访团组近30 批次,出访团组27 批次。编发国际会计职业动态11 期、行业重大活动英文版新闻及重要政策信息50 余篇,促进了国内与国际两个方面的双向交流。
积极做好驻港联络处的会员发展和服务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每年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数已超过700人,非执业会员超过200人。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的通知》,督导各省级行业党组织(地方注协)抓好问题整改、机制建设,以党建促发展。全国行业党委委员和中注协班子成员到基层党组织调研督导10 余次,推动开展主题活动。组织编写《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手册》并进行推广。开展行业“五四”评优、“青年文明号”创建等活动,全行业有2名青年、1家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5家会计师事务所青年集体获共青团中央表彰。2018 年底,全行业有党员43743人,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3595个(含联合党组织565个),实现了从业人员30人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全覆盖;有823 人次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中担任省级以上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人次;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1645家(含联合团组织159家),团员50762人,35岁以下青年100609人。
加大对行业重大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力度。召集部分在京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征求对当前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等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对北京、海南、福建等地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情况,以及苏州、武汉、无锡等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调研。修订完成《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8)》,编写《2017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报告》《2017 年中国会计服务贸易报告》,出版《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12 期并推送电子期刊。编辑出版并向全国会计师事务所赠阅《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制度全编(2018增补本)》和《财务报表审计中对信息系统的考虑》,向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赠阅会计专业报刊。建立行业信息定向推送制度,向行业内外推送信息200余件,直接服务10万余人次。中注协网站发布信息1000余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超过80万人。建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史料陈列馆,成为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基地,接待来访团组80 余批次。
加强注协治理机制建设,召开中注协第六届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会议2 次、第一届监事会会议2 次。制发《中注协党委关于全面贯彻履职要求的意见》,推动内部控制、职能梳理和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政部党组要求,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学习大课堂”11 次。中注协《“五结合”打造“学习大课堂”平台 服务队伍建设和行业发展》案例,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评为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十佳案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鲁 冰执笔)
2018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不断完善和改进协会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开展资产评估法学习宣传及相关问题研究。利用多种传播媒体,围绕资产评估法实施、资产评估准则建设等专题组织稿件,登载推送大量法律专业文章及资料信息,引导各方正确理解和准确运用资产评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资产评估法律动态研究,调研掌握资产评估法贯彻实施情况。二是推进完善资产评估法律制度体系。按照资产评估法要求,配合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组织修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制定发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组织设计开发配套信息系统并进入试运行阶段。规范行业自律惩戒程序和工作纪律,组织制定发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组织修订发布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报告档案、企业价值等4 项执业准则。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配合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和信息网络中心开发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系统,指导地方协会配合省级财政部门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工作。协助财政部资产管理司、证监会开展证券评估机构年度备案以及日常备案。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做好建立涉执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库相关工作。
一是配合改革和经济建设拓展评估业务领域。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组织行业深化国资国企评估服务。配合财税体制改革,支持评估机构参与财政资金绩效评估、政府资产管理、PPP 项目评估、涉税资产评估、地方政府债务相关资产评估等工作。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涉案资产评估改革,参与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为开展司法评估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深入参与国家品牌建设和品牌价值评价相关工作,组织承担的“十三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品牌评价关键技术研究》课题完成并通过评审验收,组织完成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子项目研究课题2017年度总报告,为行业参与品牌价值评价业务拓展了空间。二是推进评估准则和技术创新。组织制定评估方法准则形成审议稿,组织制定核查验证准则形成征求意见稿,组织制定企业并购投资价值准则形成审议稿,组织制定资产评估准则术语形成审议稿,组织制定数据资产评估及珠宝玉石评估程序指导意见形成项目组建议稿。三是加强专业理论实务和前瞻研究。组织开展主板市场资产评估研究工作,形成《2017 年度我国主板市场资产评估统计分析报告》,为政府部门、业内人士及社会各界提供决策参考。组织编写《2017年度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报告》,为全面了解行业发展情况提供实用性参考资料。开展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及应用、资产评估行业国际化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评估及咨询服务等课题研究。首次投入百万经费开展资产评估青年研究项目,推进形成具有实践基础的创新研究成果,开启了行业青年人才培养的新典范。
一是举行2018 年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完善考试各项工作机制,优化考试服务平台,组织地方协会、评估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评估师资格考试宣传。做好考务工作,保障考试整体安全、顺利、有序开展。2018年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共有6.8 万人报名,报考18 万科次,连续两年大幅增长,再创历史新高。二是加强资产评估师队伍建设。资产评估师专业队伍进一步扩大。组织首批50 名领军人才培训结业,开展第二批57名领军人才2期集中培训。加强高端后备人才培养,举办第十一期清华大学资产评估高级研修班。三是完善评估机构评价和管理方式。经财政部批准,公告发布2018年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2018年综合评价年业务收入前百家、2018年综合评价总部收入前百家名单,分别反映评估机构的综合实力、业务创收能力以及机构总部创收能力。做好资产评估师年检和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中小机构发展课题研究,助力中小资产评估机构的健康发展。四是完善行业协会治理机制。依据资产评估法和协会章程等规定,充分发挥协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等治理主体的职责和功能,组织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为行业发展和社会各方提供专业服务。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协会会费改革的有关政策和管理要求,组织研究修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五是深化会员管理方式改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管理办法》,将非资产评估师专业人员纳入会员管理体系。借鉴国内国际相关行业做法及实践经验,修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资深会员在行业的引领和示范效应。
一是组织开展年度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对13 家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68 家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共计抽查评估报告220 份。组织协调、部署指导全国35 个地方协会圆满完成非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职业风险防范机制检查。开展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和执业风险防范机制检查与调研,引导评估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三是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开展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监管。主动加强与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厘清行业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监管的任务、重点和作用,形成监管合力,为行政监管检查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一是深度参与重大国际评估事务。充分发挥协会代表在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世界评估组织联合会、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学会、国际机器设备评估大会委员会、国际财产税学会等国际组织决策层中的履职作用。有效执行外事计划,全年顺利完成6项团组出访任务,出访共计16人次,接待来访3 项。二是推进评估行业国际化研究。组织翻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国资产评估准则(2018版)》英文版,使国际同行及企业充分了解我国评估行业执业法律环境。三是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加强国际评估活动宣传工作,鼓励会员积极参加国际会议,协会推荐的《“一带一路”中的资产评估》荣获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和世界评估组织联合会联合举办的首届全球评估大会最佳论文奖,彰显中国评估行业及会员专业水准。
一是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暨行业发展30周年纪念活动。发布了《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三十年30 事》,与新华社策划拍摄行业发展30 年宣传片,组织召开改革开放40 周年暨资产评估行业发展30 周年纪念座谈会,受到业内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好评。二是组织多种形式的行业宣传活动。改革《中国资产评估》杂志内容和形式,入选中国科技信息系统社科类核心期刊。首次组织“我心中的资产评估”主题微电影大赛,与新华社深度合作编制两部宣传片,直观立体介绍资产评估师考试和资产评估行业,累计播放400多万次。在《中国财经报》《中国会计报》等媒体开辟资产评估专栏,形成周期性、稳定的宣传窗口,荣获中国会计报社评选的“2018年度财会新闻推进奖”。三是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整合重建行业信息管理平台,全面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加强行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会员执业过程中的痛点问题提供数据支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供稿,蒋 默执笔)
2018年,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在财经智库建设、高端人才培养、研究生教学、远程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实现较快发展。全年共举办各类短期培训班609 期,培训57044人、234451人天;学位教育共招收研究生298人,毕业182人,在校研究生755人;远程教育培训项目66个,培训人数104743人次。
(一)创新党建模式,构建业务新格局
1.运用数字技术,搭建信息平台。投入46 万余元,建成党建信息化平台,将学习教育、党员管理、组织管理、纪检监督、互动交流等内容囊括其中,打破党建工作的时空限制,突破传统管理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便利化、及时化和数字化。
2.筑牢思想根基,促进业务工作。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周和警示教育月活动,参观中央档案馆,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畸变》,参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网上答题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解决党建工作教育形式单一,对业务工作促进作用不明显的问题,制定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协调发展的意见(试行)》,有效促进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协同发展。
(二)聚焦智库建设,服务财税改革决策
1.深入政策研究,提供决策支持。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的《全国重点税源季度调查报告》,被呈送财政部、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等相关部门,并被国务院办公厅《专报》收录;受财政部税政司国际税收协调处委托,撰写《2018 年国际税制改革发展趋势》报告,已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纳。
2.积极献言献策,传递中国声音。着力打造国际化智库平台,鼓励更多优秀教师向世界传播中国财政学界声音,引导国际社会理性客观评价中国财税政策和制度。2018年,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税务系主任李旭红教授接受中国国际电视台新闻频道采访,就公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建言献策;学院教研中心周芸副教授撰写的教学案例《中国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价值发现之旅——以中海油为例》,荣获欧洲案例中心(The Case Centre)国际案例写作奖。
(三)引领财经培训潮流,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1.以政策法规为导向,创新培训模式。陆续推出了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教授负责制、高端培训公开课、企事业单位定制化培训等独具特色的品牌项目。通过不断完善组织形式、探索教学管理模式、调整核心课程设置,使得精品项目对接实务,为推动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充足储备与支持。
2.推进国际化培训,新项目不断涌现。形成了以中国高端国际化会计人才培训、对外财经人才培训、注册会计师国际化为核心的多元化培训课程体系,携手国际领先的专业会计师组织共同推出会计领军人才国际资格证书进阶项目,将培养的会计领军人才推向国际舞台,接受高标准检验。
3.举办多项国际论坛,贡献中国经验智慧。加强国际合作,增强中国学术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先后与加拿大会计公会(CPA Canada)、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合作举办“新时代、新会计、新审计”“走向国际化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等主题学术论坛,共同探讨数字经济时代会计、审计的最新发展方向以及国际化人才培养的“知”与“行”。
(四)拓展学科布局,优化学位结构空间
1.优化学科布局,评估认证成绩优异。紧抓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动态调整的时机,完成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点申报工作,学科布局进一步完善。先后通过了税务专业硕士学位项目和IT 审计与网络安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质量评估,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顺利通过AAPEQ 认证,成为质量A 级成员单位。
2.健全工作机制,推进管理精细化。制定《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研究生辅导员的任职条件、设置规则、工作职责以及管理办法,对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提出了标准化要求。工作述职会实现了辅导员之间管理信息共享,创新了工作机制,增强了辅导员的责任感和认同感。
(五)拓展培训领域,实现远程市场新突破
1.优化培训结构,做好品牌建设。在大力发展中、高级管理会计师的基础上,推出初级管理会计师项目,形成了管理会计师全方位、多层次培养格局。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为国际会计师公会AIA 中国大陆、港澳台会员及部分海外会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并与清华大学MOOC 平台合作在国际频道试推《国际准则趋同》和《租赁准则》两门精品英文授课课程。响应教育扶贫号召,持续为西藏4000多名财务人员提供免费继续教育服务。
2.创新教育媒介,提升学习体验。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构建“人工智能+教育”模式,完成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个性化远程教育平台建设;随着翻转课堂混合式培养模式的上线,线上课程GPA+线下闭卷考试的综合考评方式实现了教学与考核的合理对接。
3.拓宽推广平台,实现市场新突破。开展“管理会计中国行”公益高峰论坛活动,在北京、四川、新疆、河南共举办四次大型公益论坛。开展直播课堂、调查问卷、学习竞赛、微课大赛、线上促销、免费微课、校庆20 周年VIP 纪念卡限量发售等系列活动,加大“国会在线”微信公众号运营力度。
(六)加强师资建设,提升科研能力
引进专职教师3 人,派出12 名教师参与并顺利完成美、英知名高校的访学任务,访学制度的推行,有利于培养一支兼具深厚学术功底和丰富实务经验、保有较高社会发展敏感度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国际化师资队伍。同时,积极探索教师专业化、本土化发展路径。新增主持课题18项,参与课题20项,发表学术论文65篇,出版著作8部。教学督导小组运行平稳,全年共督导57 次,召开4 次现场座谈会,促进了教学管理水平的提升。
(七)注重内部管理,续谱校园建设新篇
1.强化人事管理,助力长远发展。进一步加强了人事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纽带作用,为长期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文保障。
2.完善内控流程,防控廉政风险。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薄弱环节的梳理工作,在已修订完成《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内部控制手册》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力量完善各项业务内部控制规程,对“招生代理中介机构遴选”“预算资金审批额度和审批权限”“人员招聘流程”“中层干部任用制度”“工资发放流程”等廉政风险点相关工作进行优化。
3.加快设施建设,提高数字化水平。完成学院南门、研究生餐厅的改造,建成了新教工餐厅,智能财务、教务管理、数字化党建系统也陆续完工,实现了学员、研究生和教职工生活和学习环境的提质升级,学院数字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2018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在财政部党组的领导下,不断在基础性工作中实现新突破,朝着建设国际知名会计学院的宏伟目标迈出坚实步伐。全年组织面授培训646 期(含国际培训31 期),培训学员5.1 万人次(含境外学员1081 人次);学位教育在校生653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220人,非全日制研究生85人,中外合作学位项目学员288人,留学生60人;远程教育培训学员54.97万人次(含国际远程1341人次)。全年自创收入继续保持增长态势,达到3.3亿元。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1.加强政治建设,加快构建新的发展优势。抓好政治建设,组织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及专题研讨;注重学院发展顶层设计,持续探索建立国际知名会计学院指标体系和建设路径;加强基层政治建设,开展建设特色化支部活动,强化学员和研究生的理想信念和爱国情怀。
2.抓好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基础。着力搭建各类人才梯队和开放式党建平台,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在党建和业务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充实人才梯队,根据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选聘人才;加强区域党建共建,积极参与上海市青浦、虹桥商务区、徐泾区域化党建共建。
3.加强廉政建设,护航改革发展。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内部控制,实现内控督查常态化,切实加强内控执行,实现与事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4.激发基层活力,引领创新发展。院党委激励各支部充分涌流创新发展智慧,进一步充实学院党建的内涵和特色。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展院内支部“手拉手”共建活动,提升整体党建水平;倡导支部特色化建设,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系列创新活动。
(二)对标高质量转型升级,面授培训的品质和体验显著提升
1.做好加减法,围绕高层次国际化,优化业务结构。顺应国际化发展趋势,做好低层次培训的“减法”和高层次国际化培训的“加法”,积极承办高层次项目,更好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对高水平人才的需求。
2.倡导定制化,聚焦能力建设需求,提升教学品质。瞄准学员能力痛点和培训管理难点,推进培训课程定制化、教学管理规范化,将学员最需要的课程以最高效的方式提供给学员,提升培训品质;倡导培训内容定制化,强化现场教学内容为王,注重项目管理规范化。
3.提升附加值,完善学习平台,营造继续教育生态。搭建师生之间、学员之间的多元化交流平台,通过品牌活动拓宽学习视野,强化高层次人才相互交流和领军人才反哺社会,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依托“国会大讲堂”延长学习周期,通过长期的行业资讯等服务,强化学员终身学习意识,培育继续教育空间。
(三)专于财经加速布局,学位教育“专而精”特色日益突出
1.获批新学位点,初步建成“专而精”的学科学位格局。加强现有学位教育的评估和优化,拓展新的学位教育空间,进一步完善学科学位格局。获批金融硕士学位授权点,会计专业新设大数据与会计培养方向,税务专业顺利通过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
2.优化培养方案,强化研究生培养应用型特色。研判经济转型对人才需求的变化,总结研究生培养经验,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进一步突出应用型培养特色;统筹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培养,积极推进两类学生统筹招生、打通培养,实现两类录取分基本持平,确保非全日制生源质量,打造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品牌。
3.拓展集团客户,巩固合作学位项目升势。持续提升教学品质,扩大品牌影响,EMBA《金融时报》全球排名大幅跃升至第25 位,保持中外合作学位项目良好发展势头。强化合作办学的中国特色,提升品牌含金量,常态化举办学员、校友交流活动,打造良好学习生态;加强集团客户拓展,成功申请项目扩招。
4.打造“SNAI 模式”,扩大留学生培养的国内外影响。打造援外硕士培养的“SNAI 模式”,受到商务部充分肯定。加强招生质量控制,借助多双边培训和已毕业校友加强推广;强化多维度培养,丰富课程设计,提升教学效果;充实导师库,强化论文写作指导;重视跨文化管理,组织留学生参加诗文诵读大赛等,增强留学生认同感;扩大国际影响力,毕业生Rebecca Younger McGill 女士被利比里亚任命为财政部副部长。
(四)深耕市场开拓领域,远程教育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1.苦练课程内功,保持注册会计师行业网络继续教育全国领先。保持网络继续教育竞争优势,关注政策变化,快速调整策略,准确对接需求,深挖市场潜力;提升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品质,进一步加大自主课程开发力度,优化课程结构;创新微课、网络直播等互联网学习形式,满足学员对移动学习、实时互动的需求。
2.探索市场蓝海,扩大远程教育辐射领域。扩大远程教育视野,积极拓展综合性网络职业教育和线上线下融合的管理会计学习市场。打造职工职业能力继续教育样板,深化与上海市青浦区的职工职业能力建设合作;打造管理会计网上学习中心,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管理会计学习交流平台。
(五)发挥优势服务国家,国际化发展思路更加明晰
1.助力国家倡议,依托多双边培训分享中国发展经验。依托多边机制,讲好中国改革开放“春天的故事”。探讨适合亚太区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特区发展模式,受到各方广泛好评。依托双边机制,全面分享中国经济和财政改革的理念、实践和经验;借助全球网络,促进经验线上及时交流,持续构建全球学习生态圈。
2.服务国家部署,借助国际论坛传播中国发展案例。讲好绩效评价领域“中国故事”,举办第三届亚洲评价周;举办第二届会计基础设施建设与“一带一路”高层研讨会,倡导以数字化手段促进国家间会计数字对接,助力“一带一路”倡议,打造国际财经交流合作的主场平台。
3.助推发展,加强教学与科研的国际交流合作。领导班子、教研人员主动走出去,借助全球资源支持教学科研创新,探索学院国际化发展的独特路径;加强对国际化会计人才培养的研讨,助力中国会计转型;深化研究生的国际化培养,引进和培养国际化师资。
(六)完善机制搭建通道,智库支持效率加速提升
1.健全发展机制,建设财经智库。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激励智库研究储备和数据信息积累,不断提升服务财政工作、财会行业的能力。着力建设产品库,健全智库研究常态化支持机制;持续充实数据库,知识产品持续拓展,服务行业和社会的深度广度进一步提升。
2.培育学术力量,打造特色化学术高地。以优秀教研人才为核心,建设热点问题人才库,新设“一带一路”会计研究中心等多个研究中心,构建良好学术生态;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再创新高,激励教师申请参与科研项目,切实提升教师学术研究能力。
(七)凝聚资源激发活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1.培育战略资源,加快形成新的发展优势。加快凝聚校友资源,进一步增强校友对学院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持续拓展合作机构资源,合作开展专业论坛、课题研究和人才培养,实现学院与社会机构双赢;持续凝聚目标客户群体的注意力资源,提高学院业务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
2.加强综合保障,提升来院培训附加值。以信息化建设、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切实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不断增强支持业务发展的能力;全面上线综合业务平台,深入推进业财融合,开展人性化的后勤“心服务”。
3.倡导“SNAI 精神”,持续凝聚发展共识。大力弘扬爱国奉献精神和“不做假账”校训精神,倡导践行“SNAI精神”,激发员工活力,培育发展内生动力;开展新一轮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扩大诚信文化影响,持续焕发员工创业敬业激情。
2018 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建设“国际知名会计学院”的办学目标,党的领导与建设进一步强化,高端培训、专业学位教育和新型财经智库建设加快转型升级,学院高质量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为服务国家战略、财政中心工作和行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举办培训班531 期,培训学员51105 人次;在校会计、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65人,其中全日制179人,在职86 人。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的领导与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1.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注重把讲政治的要求始终贯彻到学院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教育引导全院教职员工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任何时候都听党话、跟党走,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注重发挥思想建设的引擎作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到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强化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党委书记带头为研究生讲授思政课程,让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守底线思维,确保学院课堂风清气正。
3.抓好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健全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内控规范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内控制度执行评价工作。开展“警示教育周”系列活动,营造清正廉洁的干事创业氛围。
4.注重抓好学院群团组织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组建学院妇委会,学院团总支顺利升格为院团委,成立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充分发挥学院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一系列群众性文体活动和服务社会的公益活动。以创建福建省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为抓手,厚植思想道德内涵,弘扬奉献社会精神。
(二)优化培训层次结构,高端培训再创新佳绩
1.全力服务国家财政改革中心工作。发挥学科优势,支持财政人才培养工作,承办财政部培训班和会议17期次。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即将实施的背景下,学院加大课程研发力度,助力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落地。教育部、司法部等多个部委在院举办政府会计制度专题培训班。同时,举办8 期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财经预算专题培训班,积极宣传财政政策,帮助参训代表领会财政预算中的“财”与“政”。
2.深化智力支持助推西部经济发展。举办湖南省平江县新政府会计制度与财政管理改革培训班,助力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举办5 期送教西部培训班,将先进的实务经验和前沿的学科研究送到西部地区,助力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除此之外,对西部省份相关部门或行业来院举办培训班给予一定优惠。
3.高端培训品牌效益不断凸显。承办国家部委各类培训19 期,包括教育部、司法部、公安部、国资委等。在央企和金融机构方面,中国建筑、中国石化、中国航空工业等22 家央企总部和12 家金融机构来院举办培训班。与此同时,行业领军培训项目、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等项目也在稳步提升。
(三)创新培养模式,专业学位教育实现新突破
1.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质量认证顺利完成。以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质量认证(AAPEQ)为契机,持续深化办学理念,着力创新培养模式,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团队喜获第五届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第五名;研究生CPA 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率再创新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再获肯定,多篇获评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和福建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2.国际化合作办学迈出实质性步伐。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提出的建设“国际知名会计学院”办学目标,进一步提高MPAcc 培养质量,拓宽研究生的国际化视野,不断深化对外合作办学,开拓多样化的国际化办学渠道。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签署了联合办学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与都柏林大学就研究生联合培养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
3.全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思政工作,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思政课程设置和师资配备,制定《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工作,关注研究生心理健康状况,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教师为学生定期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
(四)服务财政中心工作,财经智库建设取得新进展
1.“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工作迈出坚实步伐。在课题研究方面,完成16篇学术论文和9份研究报告,组织撰写了学术专著《“一带一路”财经问题研究》。在高端论坛方面,主办第三届“一带一路”财经发展论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会计相关问题专题研讨会等。在专题培训方面,联合举办了“金融机构境外环境与社会风险合规管理国际研讨培训会”“促进中亚地区中小企业贸易融资培训班”等系列涉外培训班。在智库联盟建设方面,与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等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2.中国财务舞弊识别防范研究中心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国财务舞弊识别防范研究中心认真分析、总结案例实践经验及开展学术研究,调研走访有影响力的企业、行业专家,不断提炼归纳财务舞弊识别研究框架。与此同时,借助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新技术,探索开发程序化的财务舞弊识别工具。第一款基于上市公司及IPO 企业应用场景的产品“财智平台系统”1.0 版开发完成,并已初步实现一键生成企业财务异常识别报告,可为监管部门的科技监管等提供帮助。
3.成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研究中心。为进一步服务党中央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中心工作,2018年6月,发起成立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研究中心。致力于打造中国最权威的产学研一体化、开放性政府会计研究平台,围绕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库、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分析应用模型与评价分析体系开展工作,研究国内外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研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与应用,研究政府资产负债管理和绩效评价。
4.科研成果取得重大突破。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研究制定了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教师考核办法、教研人员考评管理办法等多项规定,制定了研究型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从机制和体制层面对科研工作进行深化改革。2018 年教师科研成果取得建院以来最好的成绩,在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6篇,其中英文期刊8篇,专业权威(一)专业权威(二)和CSSCI 核心期刊论文14 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3 项,出版学术专著3 部。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供稿)
2018年,中国财税博物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财政部党组工作部署,围绕财税中心工作,找准博物馆在促进财税改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扎实开展各项业务,推动财税历史和文化的宣传与研究。
(一)推陈出新,完成近代财税历史展厅改陈。对中国近代财税历史展厅从内容到形式进行全新设计和改造。新展厅从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三个方面,展示了晚清、北洋政府、南京政府时期财税历史的发展变迁,内容更为详实,逻辑更为缜密。在布展形式上,新展厅充分利用现有馆藏资源和最新研究成果,采用全新的展陈方式方法和先进的展示技术手段,展厅面貌焕然一新。
(二)依托科技,打造公众体验空间。初步建成面向社会传播财税历史文化知识的公众体验馆,致力于打造多维互动体验空间和青少年“第二课堂”。在体验馆内利用触摸屏、平板电脑、VR 及AR 等多媒体设备的互动体验优势,开发了虚拟展厅参观、“穿越古今的货币”VR 游戏、近距离欣赏文物三维虚拟影像、亲身体验铸币流程等活动环节,专门面向青少年制作了以财政、税收为主题的科普卡通片,定制了配套的学习绘本,图文并茂地介绍财税历史文化知识。公众体验馆的建成使观众多了一种亲近博物馆的方式,能够更有趣味、更有温度地感受财税历史文化。
(三)丰富馆藏,围绕主题开展文物文献征集。围绕中国近代财税历史陈列和2019 年中国古代财税历史陈列改陈两大主题研究征集方向,作为年度征集文物文献的参考依据,由馆领导带队赴湖南、广东、江西等地开展征集工作,甄选了一批与展陈主题相适应的文物文献,主要包括带度量衡铭文青铜器、与财税相关的税票单据、广东十三行的外销文物、反映晚清和民国时期经济生活的通草画和钢版画、反映军事支出的冷兵器,以及江西省上饶市五府山垦殖场大批1958年至1998年的会计凭证及账本报表等。委托浙江省文物局下属文物鉴定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拟征集文物文献的真伪、价格等进行鉴定和评估。全年共征集文物80 件(套),文献6件(套)。
(一)开展学术研讨,加强交流合作。与中国财政学会财政史研究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第十届年会并负责审核出版论文集。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中央财经大学等国内30 余所高校及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围绕改革开放40 周年财税改革、历史上的财政改革与对外开放等主题开展主旨演讲和分组交流。通过年会,拓展了我国财税历史学术研究交流的广度与深度,促进了财税历史研究专家学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扩大了中国财税博物馆在业界的影响力。
(二)搭建学术平台,提升研究水平。定期举办博物馆内部学术交流活动,围绕财税历史文化主题,结合研究人员自身专长确定具体题目,交流学术研究心得体会,通报最新研究进展情况。主题分别涉及财政职能的历史演变、财税史专题研究、近代财税历史制度考察、财税历史文物考证、文物征集中的财政税收问题等。内部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较好地展示了馆内的学术研究成果,促进了学术观点的交流与碰撞,为馆内学术研究与交流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编写书籍论文,做好基础研究。组织力量编写出版《中国财税博物馆藏品精选》。通过100 件文物,挖掘隐藏在文物中的历史信息及文物背后的故事,串起财税历史发展进程中的重大制度变革和历史事件,起到以小见大、以点带线、化繁为简的宣传效果。应《中国税务》杂志社约稿,撰成《历史有痕》《亲历者的回顾——重温1994年财税改革历程》两篇稿件,用文物文献细述改革开放40 年来财税改革的历史成就。在《中国财政》发表系列文章,围绕财税历史、财税文物,以重大事件、人物为切入点宣传中国财税历史文化,普及财税历史知识,兼备通俗性与专业性。
(一)履行宣教职能,提升服务质量。遵循以人为本、以观众为中心的原则,改善展厅条件,营造良好参观环境。通过多种方式提高讲解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服务技能水平,提升讲解质量和效果。继续推进与高校之间的对接,为财经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课外教学实践平台。2018年3 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现场教学基地挂牌成立。中国财税博物馆连续4年为该学院的发展中国家援外项目提供配套现场教学。
(二)参与大型展览,加强交流合作。为国家博物馆“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 周年大型展览”提供馆藏国库券一套。该套国库券作为财政改革历程的实物资料,展示了改革开放大潮中我国国债恢复发行的重要历史事实。
(一)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检查。博物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年初与各部门负责人签署《2018年度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逐层压实安全责任。还分别与清波街道党工委、清波街道办事处、吴山景区森林消防指挥部签订责任书,落实相关责任,与周边单位共同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此外,成立治保和消防工作组,组织各部门安全员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召开安全分析会,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细化安全管理措施,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被评为杭州市“2018 年度全市经济文化保卫工作先进集体”。
(二)全面提升安防管理水平,确保博物馆安全无事故。一是在安保工作中强化底线思维,确保馆舍、文物及人员安全风险最小化。二是定期不定期对展区、办公区、馆内外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做好各类日常维修工作。三是与安保公司加强合作配合,全面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四是加强对安保服务公司驻馆管理人员及安保员的培训管理和在岗训练,参加公安、安监等系统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和教育。五是加强对安保工作的日常监督,严格安保工作登记制度,健全考核机制和赏罚制度。六是组织安保训练和消防演习、疏散逃生演练、防暴防恐演习等,全面提供安保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七是完善各项安保警卫制度,加强门卫值班管理,做好各类检查、登记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集体活动和节假日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和值班管理。
(中国财税博物馆供稿,刘 佳执笔)
财政部党组决定,自2018年8月起,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整体转为政府债务研究与评估专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在预算司指导下开展政府债务相关工作。专项办坚决贯彻部党组决定,加强党建引领,全力推动转型业务开展,同时认真做好既定财政基层培训工作,做好转型期工作衔接,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完成角色转变,开展全员培训。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依据人事教育司暂定的机构职能,打破原有处室界限,按新的工作职责要求,分别从组织开展债务统计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政府债券项目评估、隐性债务风险防控、参与隐性债务问责、政府债务研究与培训等方面,组建成立四个业务组,按照预算司委托或授权开展工作,形成分工科学、责任明确、运作高效的工作机制。二是开展全员培训,推动迅速熟悉业务。一方面,邀请部内相关业务司局负责同志为全体人员分别就相关财政业务及保密纪律进行10 多次专题辅导。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派出业务骨干参加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等培训班,使全体干部尽快熟悉业务。三是促进干学结合,在实际工作中锻炼队伍。落实部领导“干学合一,通过干中学更快进入角色”的指示精神,将干部派往业务工作一线,分别到预算司相关处室协助工作,赴北京专员办、上海专员办、贵州专员办参与有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线索核查和调研学习,现场观摩发债情况等,在工作实践中培养锻炼队伍。
(二)以四项重点工作为抓手,推动业务转型取得突破。一是做好新增债券核查相关工作。按照财政部部长刘昆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决不能出风险”的批示要求,全面参与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核查情况汇总分析工作。此外,完成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平衡年度预算”情况汇总、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修改建议情况汇总等项工作。二是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工作。专项办转型后具体承担地方政府债务日报、月报、季报和年报的编制工作,并能够独立完成日报、月报编制任务。专项办加强数据分析,工作有了好的开始。在预算司的指导下,逐步细化对法定债务、隐性债务的细化监控和分析。此项工作得到部领导的肯定。三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工作。配合预算司开展2018 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在学习评估测算债务风险、了解评估测算内容、掌握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的基础上,完成数据集中汇审、风险评估结果测算、部署地方确认和反馈测算结果等工作。四是协助开展地方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和风险防范。对政府公益性项目进行实时监测,查找涉嫌违法违规举债线索,及时向预算司反馈,开展融资租赁隐性债务的分析工作,对城投债发行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形成专题报告,相关信息通过财政部办公厅报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参考。
(三)落实转型职能要求,开展前瞻性研究。一是在预算司指导下开展债务对应资产价值评估课题研究,重新修订了课题研究相关管理办法,为规范课题研究工作打下基础。二是举办地方政府信用评估研讨会,围绕地方政府信用评估的实践与应用问题进行情况交流和经验分享,对建立我国地方政府信用评估制度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组织召开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成效和经验,研讨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初步明晰了做好2019年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思路。四是积极参与相关领域交流协作,应邀参加中国人民银行和亚洲发展银行联合举办的《破产法》改革与完善圆桌会议;参加与亚洲发展银行的会谈,并与其达成承办2020 年亚洲公共债务论坛的初步意向。
(四)夯实债务管理基础,打造基础信息平台。着手开展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成立工作小组,研究提出信息化建设思路、方法和路径,起草债务中心网络信息平台项目需求说明,初步完成平台整体设计。同时,创设地方政府债务动态,第一时间发布相关数据,设置债务资讯专栏,及时摘编反映债务资讯、动态和社会关注的政府债务相关话题。
(一)开展培训工作。在加强基层培训指导、做好基层培训保障工作、推动业务转型的同时,超额完成培训计划,共举办财政基层培训班十期,全年计划培训1320 人,实际培训2250人。培训内容聚焦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基层财政预算管理和农村改革政策等四个方面。培训对象涉及省、市、县、乡负责基层预算、绩效、政府债务、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的财政业务骨干、县级财政局长等。培训很好地宣传解读了财政政策,搭建起上下沟通与横向交流的平台,促进了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
(二)做好转型期工作衔接。根据部党组和人事教育司关于做好工作衔接的要求,切实做好业务转型后的工作交接,确保既定工作任务不断档不脱节。将开展财政基层培训的相关文件逐项梳理,形成资料清单移交干教中心,做好工作交接;善始善终地完成好财政基层培训和教材编写等任务的收尾工作。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供稿,陈 晶、辛玉红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