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议员、各位市民:
我谨动议二读《2019年拨款条例草案》。
2.这份财政预算案是本届政府的第二份、亦是我就任财政司司长以来的第三份财政预算案。在编制时,环球政经格局出现巨大变化,外围环境复杂多变,充斥不明朗因素。
3.作为全开放的细小经济体,香港近月经济受到影响,增长显着放缓,企业对前景的信心转弱。在这情况下,对当前国际政经局势作出正确判断,并因应香港本身的优势,拟订经济发展方向,尤为重要。因此,我会在预算案中阐述看法。
4.即使乌云密布,背后仍是耀眼阳光;那怕山重水复,也无碍我们对香港前景的信心。
5.鉴于市民和工商界对本港经济前景感到忧虑,我在筹备本年度预算案时,大方向是“撑企业、保就业、稳经济、利民生”。事实上,连同配合《施政报告》各项措施的拨款,这份财政预算案合共预备动用的新资源约1500 亿元,另外还预留资源作多项用途。由此可见,预算案在提升公共服务、支持企业、利民纾困和投资未来方面,毫不吝啬。我会在以下章节详述具体措施。
6.2018年,环球经济持续扩张,增长动力在上半年较强,但下半年在贸易摩擦持续发酵和其他不利因素影响下减弱。亚洲区的生产及贸易活动,去年大部分时间有可观增长,但后期表现明显转差。受外围情况影响,香港的整体货物出口全年实质上升3.5%,然而增长在去年第四季大幅放缓,按年轻微下跌0.2%。服务输出增长在下半年亦有所减慢,但全年合计仍然有4.9%的增幅。
7.内部需求大致保持稳定,利好劳工市场。工资及收入稳健上升亦支持消费。私人消费开支全年实质增长5.6%,但随着资产价格出现调整及外围不明朗因素增加,增长率在年内逐步回落。投资开支全年实质上升2.2%。然而,多个调查均显示本港营商气氛近期转差。
8.随着外围压力增加,香港经济增长由2018 年上半年的4.1%,减慢至下半年的2.1%,而第四季的增幅更只有1.3%,属2016 年第一季以来最低。整体而言,香港经济在2018 年增长3%,处于去年预算案预测范围的下限,但仍然高于过往十年平均2.8%的趋势增长率。
9.劳工市场依然偏紧,失业率维持在2.8%,是超过二十年的最低水平。总就业人数保持增长,市民收入持续有实质改善。
10.由于经济增幅连续两年高于趋势增长率,2018年通胀率也稍为上升。撇除政府一次性措施的影响,基本通胀率为2.6%,较2017 年高0.9 个百分点。
11.2018/19年度政府收入的修订预算为5964亿元,较原来预算低1.3%,即81 亿元,主因是地价和印花税的收入较预期少,但利得税和薪俸税的收入则较原来预算多161亿元。
12.印花税和地价收入一向极受市况影响而波动。地价收入为1159 亿元,较原来预算少51 亿元,主要是年内有两幅推出市场的土地流标所致。印花税收入为800 亿元,较原来预算少200 亿元,主要由于物业和股票市场年内出现调整,总成交量较预期少。
13.政府开支方面,修订预算为5377 亿元,较原来预算低5.6%,即319亿元,主要是由于个别政策措施及工务工程的支出较原来预算低。
14.总括来说,我预计2018/19年度盈余为587亿元。财政储备在2019 年3 月31 日预计为11616 亿元。
15.公务员编制在本财政年度增加6700 个职位,增幅3.7%,高于过去十年大致维持1%-2%之间的平均增幅,主要原因之一是为应付多个跨境新口岸启用而增加人手。
16.展望2019年,环球经济不明朗因素多,下行压力亦大,由去年初的同步蓬勃增长骤变至现时的同步放缓,市场情绪转趋审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去年10 月和上月两度下调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测,由原来的3.9%降至现时的3.5%,反映经济放缓的风险不容忽视。
17.美国经济自去年第四季受贸易摩擦升温和利率正常化等一系列因素影响,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市场预计2019年的增长放缓。英国脱欧过程一波三折,「硬脱欧」风险萦绕不散,对英国在脱欧后的经济表现未敢乐观。欧元区经济亦见放缓,去年第四季按年增长只有1.2%,近月经济活动及信心指标均进一步减弱。
18.亚洲方面,日本经济在去年下半年受天灾及外部需求放缓影响而明显减弱,按年增幅接近零,今年预料只能缓慢增长。新加坡、台湾和韩国的增长动力亦已减慢,预料这些高收入经济体今年的增长会维持温和。另一方面,印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内的新兴经济体,虽然出口或受制于外围因素,但内部需求仍然稳健,会支持今年的增长。
19.内地经济增长亦见减慢,去年第四季经济增长6.4%,全年增长减慢至6.6%,与全年增长6.5%左右的目标相若。今年内地出口增长或会因外围环境不明朗而再减慢,但近年对出口的依赖已减少,加上当局最近实施多项提振措施,有助确保经济稳健增长。
20.利率方面,美国联邦储备局在今年1 月的议息会议后表示未来制订利率时会“保持耐性”,但亦指出往后的利率走向将视乎未来的经济数据而定。市场对利率的预期,可能随着经济环境而转变,或会加剧金融市场波动。
21.事实上,不明朗因素大大影响投资者的风险胃纳。过去一年,无论是美国、内地或本港股市,都曾经在短时间内由高位显着下跌,投资产品价格亦波幅显着。
22.今年的环球经济前景充满变数,将会制约本港经济表现。考虑到内外形势的最新发展,我会善用2018/19 年度财政盈余,提出一次性措施,支持企业,利民纾困。连同预算案内其他措施的提振作用,我预测2019 年香港经济会有2%-3%的实质增长。
23.然而,倘若外围不利因素恶化,特别是如果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对环球贸易、投资以至金融市场的冲击会更大,不但会影响香港的出口及资产市场,本地的投资及私人消费亦会转弱。反之,如果中美经贸关系向好,将有助消除外围的不确定性,香港经济增长或会较预测为佳。
24.通胀方面,预期今年经济增长温和,或会减轻本地成本增加的压力。近期本地租金上升压力减弱,也有助降低整体通胀幅度,美元走强亦可纾缓输入通胀的压力。综合各项因素,我预测2019年整体通胀率与基本通胀率均为2.5%。
25.中期而言,香港经济在2020至2023年间,预测平均每年实质增长3%,较过去十年2.8%的趋势增长稍高,基本通胀率则预计平均为2.5%。上述中期预测假设期间没有重大的外来冲击。不过,目前外围环境不利因素仍多,假如这些因素持续至明年或以后,甚或进一步恶化,将会窒碍环球经济的增长,香港难免会受影响,我们须保持警觉。
26.我在去年预算案提及环球三大趋势,即贸易保护主义升温、创科浪潮席卷全球,以及世界经济重心由西向东移。过去一年的变化,让我们更清楚看到环球政经的新形势、新格局、新常态。我们必须分析研究,认清香港的定位和未来发展路向。
中美关系
27.第一,过去一年中美贸易摩擦的背后,还可见科技以及其他更深层次的矛盾。贸易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固然可喜,但双方的其他矛盾或会持续。未来一段较长时间,中美关系的起伏会为环球经济和金融市场带来波动。此外,贸易摩擦会对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体制,以至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带来冲击,影响深远。未来世界经济的产业链布局亦可能因新的贸易规则和关系而发生变化。
国际合作
28.第二,本土主义和民粹主义在多国抬头,不但影响当地政治,也左右这些国家的外交及经济政策,不利多边自由贸易的发展,影响国际经贸往来。
29.2008年爆发的金融海啸,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幸得各国和衷共济,灾难性后果才能避免,经济逐步重拾增长,但各主要先进经济体的增长率,尚未回复到金融海啸前的水平,仍须依赖超低利率或非常规货币政策支持。由于利率仍处于甚低水平,大规模的经济或金融危机如再发生,救市措施的空间有限。更重要的是如今本土主义抬头,可能窒碍各国之间的合作和及时应对。
亚洲发展中地区
30.第三,亚洲的新兴经济体,包括东盟、印度等,增长潜力可观,为香港提供不少商机。这些新兴经济体过去五年每年平均增长6.3%,贡献环球经济增长约1/4。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内地以外的亚洲新兴经济体在今明两年的经济增长,仍会超过6%。
31.过去亚洲经济发展模式,多为“亚洲生产、欧美消费”。近年亚洲的中产阶层日益富裕,并不断壮大,可以预见未来不仅会出现“亚洲生产、亚洲消费”的局面,亚洲对欧美消费产品的需求亦会不断增加。此外,在中美贸易摩擦及保护主义抬头下,部分亚洲新兴经济体更会从世界供应链的布局变化中得益。我们要把握这新形势,更应善用香港作为亚洲区供应链管理中心和贸易中心的优势。
国家发展
32.第四,国家改革开放四十年,经济及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转变,内地晋身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也是环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成绩有目共睹。十九大以来,内地推动经济由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现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时期。我们需要特别留意国家正锐意推动的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二)以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着重科研和科技应用;
(三)建立强大的国内市场,内地居民的消费将继续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环球政经形势
(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发展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以及
(五)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稳外资、稳投资,推动“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重的双向开放新格局,扩大对外双向投资和贸易往来。
33.由此可见,即使国家目前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经济发展亦有挑战,我们应着眼于长期大势,认清国家发展正处于战略机遇时期,长远发展前景良好。
创科浪潮
34.第五,创科浪潮正主导一个新时代,不但颠覆生产和商业模式,更为日常生活和消费带来变革,例如人工智能可望为一些先进领域如医疗带来重大突破,但可能取替部份工作,冲击劳动市场。我们受惠于创科浪潮带来的方便及机遇,同时也必须做足准备,在产业发展、教育和就业培训等方面作出适当配合。
35.我们处身上述环球政经新形势、新格局、新常态之中,需要保持清醒灵活,寻找香港的独特定位,把握机会,发挥优势,顺势而上。
发展多元经济
36.香港经济发展今天以服务业为主,其中金融服务、旅游、贸易物流,以及专业和其他工商业支持服务是香港经济及就业的支柱,在2017年共占本地生产总值超过57%。这些服务业的共通点是极受外围经济的影响。每当主要市场经济不景,都会直接打击这些服务业,以至本港经济的前景。我认为香港应该锐意发展多元经济,巩固现有优势产业之余,亦要寻找新的增长动力,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扩阔经济基础,亦为年轻人提供更广泛和优质的就业机会,让他们各展所长。
37.香港缺乏天然资源,土地及生产成本高昂,难以重返劳动力密集的生产行业,或需要大量土地的经济活动。因此香港应发展“人才密集”的产业,集中于高增值的活动。
38.发展产业需要整全的策略。我们要清楚香港的定位,扬长补短,利用资源及政策措施,发挥香港的优势。我会以金融服务及创科两个重要范畴加以说明。
金融服务业
39.香港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在股票市场、资产管理、银行业务等方面位居前列。香港具备稳定而灵活的资本市场,流动性充裕,资金、商品、信息自由流通,人才汇聚,法制完善及司法独立,这些都是我们赖以成功的要素。
40.然而,面对日益加剧的竞争,我们有清晰的愿景和蓝图,推动香港金融服务业的发展。除了深化和扩阔金融市场外,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香港的桥梁角色,连系内地与国际市场。此外,我们不单要把握大湾区及“一带一路”所带来的机遇,更要放眼全球,尤其是亚洲地区的发展潜力。我们亦要加强金融体系的抗逆能力,继续完善监管制度以提升金融安全,加强投资者的信心和保障。
41.我们一直在不同范畴作出改革并取得相当进展,在巩固实力之余,亦发展新优势领域,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
股票和债券市场
42.香港资本市场发展蓬勃。为加强对新经济产业的吸引力,香港联合交易所去年4 月实施新上市制度,容许“同股不同权”架构的新兴及创新企业,以及未有收入或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截至去年年底,已有七家企业循新制度上市。去年,我们的首次公开招股集资额达2865 亿元,全球第一,过去十年内,六次独占鳌头。
43.为推动债券市场发展,政府已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债券资助先导计划,鼓励企业来港发债,并提供税务优惠,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香港债券市场。
44.在改善上市公司质素方面,今年1月已通过法例,提升财务汇报局的职能,强化上市实体核数师规管制度的独立性,加强保障投资者。我决定将政府向财务汇报局提供的种子资金规模增至4 亿元,协助该局过渡至新制度,并宽免新制度实施后首两年的征费。
绿色金融
45.迈向可持续发展是全球的大趋势。为了推动香港的绿色金融发展及相关产品多元化,政府去年推出绿色债券资助计划,吸引机构利用香港的资本市场为绿色项目融资,并鼓励他们使用香港的绿色金融认证服务。我们乐见不少本地、内地以至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等,均选择在香港发行绿色债券。去年在香港发行绿色债券的总额约110亿美元,相等于2017年的三倍多。此外,我们正积极筹备发行首批政府绿色债券,并会推动业界在企业管治和营运中更有效地采纳绿色元素。
离岸人民币业务
46.香港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拥有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资金池,处理全球超过七成的人民币支付交易,也是最活跃的人民币外汇交易中心之一。凭借我们优越的市场制度和金融基建、与内地市场的紧密联系,以及中央政府的支持,香港会是国际投资者进入内地市场和配置人民币资产的首选平台。
47.我们会继续与业界和内地研究扩大跨境人民币资金双向流通的渠道,在内地资本账逐步开放、人民币国际化,以及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等范畴,进一步发挥香港的独特角色,继续助力国家金融市场的有序开放。
互联互通
48.除了发展香港资本市场,我们也一直积极推动与内地的互联互通,一方面惠及香港的金融服务业,另一方面亦为内地市场面向全球双向开放作出贡献。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以及基金互认安排,都是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里程碑。我们会继续推动扩大互通额度和内容,并把债券通扩展到包括“南向通”。
49.内地A股自2018年纳入MSCI 及富时罗素等国际性指数,所占的比重亦逐步上升。国际投资者对内地资本市场的投资将会增加,这有助提升我们作为内地资本市场离岸风险管理中心的角色,促进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发展。
资产及财富管理业
50.在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方面,香港得天独厚。我们是亚洲前列的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在2017 年资产管理业总值超过24 万亿元,获准在港销售的公募基金超过2200只。大湾区发展会为香港带来庞大的商机。
51.私募基金近年在环球市场迅速发展,为大量实体企业、科技和初创公司引入发展业务所需的资本、人才和技术,同时亦带动对管理、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服务的需求。私募基金营运产生的相关经济活动亦为会展、酒店、旅游等服务业带来商机。
52.我们在去年7 月实施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亦正研究为私募基金建立有限合伙制度,目标是提供更多基金结构供业界选择。我们亦会研究引入具竞争力的税务配套安排,以吸引私募基金在本港成立及营运。
53.今年4 月1 日起,不同类型的在岸基金与离岸基金,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享有利得税豁免。在基金销售渠道方面,继与内地、瑞士、法国、英国及卢森堡达成协议,我们会继续推动与其他地区的基金互认安排,扩阔本港基金产品的销售网络。
地区总部枢纽
54.争取更多境外企业来港设立地区总部,有助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扩大本港财资市场规模。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的公司总数,去年增至超过1500家,按年增长超过8%。愈来愈多的内地企业亦选择香港作为它们业务“走出去”的平台。
55.因应不少跨国企业都将企业财资中心和地区总部设于同一地点,我们由2016 年起为合资格企业财资中心提供税务优惠。政府会继续优化相关的税务措施,提升竞争力。
保险业
56.香港保险业发展成熟,是多元化金融业务中的重要一环。我们致力推广香港作为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协助业界把握大湾区及“一带一路”的商机。
57.事实上,专属自保保险、再保险、海事保险等业务,在香港具有相当发展潜力。为推动其发展,我们推出了税务和其他监管配套措施,例如在去年修改法例,将专属自保保险公司业务的税务减半优惠包括离岸及在岸风险,以争取更多企业在香港设立专属自保保险公司。此外,政府亦会提出法例修订,为海事及专项保险提供税务优惠,并容许成立专为发行保险相连证券的特殊目的公司。我们会继续研究有助行业发展的措施。
金融科技
58.香港目前有超过550 间金融科技公司,业务范围广泛。我们一直努力吸引更多海内外金融科技公司来港,以及为他们提供有利的发展空间。
59.金融科技的应用过去一年有明显进展。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去年9 月推出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及零售支付共享二维码标准,反应热烈。政府正筹备利用“转数快”便利市民缴交税款、差饷及水费。运输署、入境事务处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亦会研究在缴费柜枱试行接受「转数快」付款。
60.金管局会在短期内发出虚拟银行牌照,银行亦将会分阶段推出各项开放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的功能,为市民带来更创新的银行服务体验。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亦在去年12 月发出首个虚拟保险公司授权,为香港保险科技发展揭开新一页。
61.在监管方面,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在去年11 月发表虚拟资产的新监管方针,探讨如何在鼓励市场创新的同时,保障投资者。金管局和证监会也正利用全球金融创新网络,与各地监管机构分享管理金融科技应用的经验及知识。
人才培训
62.去年我在财政预算案宣布成立金融学院,将汇聚学术界、金融服务业界、专业培训机构及监管机构之所长,并以培育金融服务业领袖人才和推动跨界别的应用研究为两大目标。金管局正全力落实有关计划,学院预计将于2019年年中成立。
63.除了培育本地人才外,我们亦鼓励境外的金融人才,透过不同的人才入境计划来港发展。
创新科技
64.发展创科能为香港带来庞大经济效益,其产生的知识产权,能转化成商业产品,并带动周边经济活动,创造优质就业机会,市民更可利用新科技享受舒适的生活。
65.本届政府推动创科发展不遗余力,并集中发展生物科技、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及金融科技四大范畴。我亦确保投放足够资源,至今的承担额已超过1000 亿元。
66.发展创科,必须有蓬勃的生态系统,政府各项创科政策措施均以此为目标。我们在发展创科基建、推动研发、汇聚人才、支持企业、推动再工业化等方面着手,加强对科研界和业界的支持,本港的创科生态已有显着改善。
发展创科基建
67.“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要有具质素的基础建设设施,方能吸引创科人才和协助创科企业营运。我在去年预算案拨款30 亿元,供香港科技园公司(科技园公司)兴建科研基建及设施,包括实验室,部份设施的工程已经开展,并将会陆续投入服务。此外,香港科学园(科学园)扩建计划第一阶段亦正在进行中,预计会在本年完工,提供约7.4万平方米的额外楼面面积。
68.科技园公司亦正全力在将军澳工业邨发展数据技术中心及先进制造业中心,支持及推动对数据服务有庞大需求的智能生产活动和高端制造业。两个发展项目预计分别可于2020及2022年落成。
69.另一方面,数码港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建立了一个超过1200 间公司和初创企业的数码科技生态系统,并培育了500 多间初创企业。我会预留55 亿元用作发展数码港第五期,以吸纳更多具实力的科技公司和初创企业进驻,也为年轻人提供投身创科界的途径。扩建项目预计可提供约6.6 万平方米楼面面积,以及包括办公室、共享工作间、会议场地及数据服务平台等设施。我们会着手进行法定城市规划程序,以期项目可以在2021 年动工,预计最快于2024年竣工。
70.在落马洲河套地区兴建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创科园)会是香港未来创科发展的大本营。我在去年预算案预留200 亿元,用于创科园的第一阶段工程,目前进展良好,目标是在2021 年或之前为第一期上盖发展提供首批土地。创科园会为香港创科的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基础设施。我会适时增拨资源,确保创科园如期发展,创造世界级科研枢纽。
推动研发
71.研发是创科的根本,而香港在科研范畴拥有独特优势。政府去年向创新及科技基金注资100 亿元,支持基金现有各项资助计划持续运作,并推行多项新措施,推动本港研发活动。此外,《施政报告》宣布,向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辖下研究资助局的研究基金注资200 亿元,提供充足经费。
72.政府在科学园斥资一百亿元建立的两个创新平台,即专注医疗科技的“Health@InnoHK”,以及专注人工智能及机械人科技的“AIR@InnoHK”,正是凭借上述的优势,引进海内外顶尖科技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业,与本港同业共同从事研发,并可向创新及科技基金申请研发资金。包括哈佛大学、史丹福大学、伦敦帝国学院、伦敦大学学院、约翰普金斯大学在内的顶尖学府,已对进驻两个平台及与本港大学合作表示兴趣。
73.在应用研发方面,指定大学技术转移处、大学科技初创企业资助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工程技术中心香港分中心会获得培增的资助,进行更多科研及研发成果转化工作。由2019/20年度起计的五年,额外拨款不少于8亿元。
74.推动科技经济,不能缺少科技企业。为鼓励更多企业在本港从事研发,政府已为企业合资格的研发开支,提供两级制额外税务扣减,企业在2018年4月1日或之后的合资格研发开支,将可享有税务扣减。
75.大学的科学探索和学术研究,是本港创科的根本。我会预留160亿元专款,供教资会资助的大学增建或翻新校舍设施之用,尤其是添置必需的科研设备如实验室,让大学生及科研人员可在最佳环境下进行教学及研究活动。我期望大学在发展或提升硬件时,特别留意并优先考虑创科的需要,务求使教研配套切合培养科技人才的目标。
汇聚创科人才
76.面对全球对科技人才的激烈竞争,我们去年6 月推出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加快输入科技人才来港从事研发活动。参加计划的企业须同时聘请本港员工及实习生。计划推出至今已批出超过200个配额,我们会在今年上半年检讨推行细节。
77.研究员计划至今已资助超过3700名本地毕业生,加入创科行列。去年推出的博士专才库,亦已资助超过350 名博士后专才在研发岗位工作。为吸引更多本地毕业生投身创科行业,我们会由即日起提高研究员的每月津贴额。持有学士学位的研究员,每月津贴会由1.6 万元提高至1.8 万元,而持有硕士学位的研究员的每月津贴,则由1.9 万元提高至2.1 万元。我们亦会由即日起把研究员计划及博士专才库的资助期上限,由两年延长至三年,即科研机构或企业可聘用有关科研人才三年,让他们有更充裕的时间在其进行的科研项目上发挥所长。
78.住宿是网罗科研人员时面对的一个问题。科技园公司正在兴建创新斗室,为科学园的租户、培育公司或访问科研人员,提供约500个灵活设计的住宿单位,惠及科技人才。项目预期在2021 年或之前落成。
79.我们亦会鼓励学校推行科普教育,为培养本地的科技人才铺路。我会动用5 亿元,在未来三个学年推动“中学IT 创新实验室”计划,向每所资助中学提供100 万元,让他们自行购置所需的信息科技设备和专业服务,以及举办更多相关的课外活动,加深同学对崭新信息科技的认识,例如人工智能、区块链、云端运算、大数据等,务求在中学阶段已为年轻人建立良好的信息科技基础。除提供财政资助,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资科办)会成立一站式专业支持中心提供协助。
支持科技企业
80.科技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是创科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一环,在推动研发成果的商品化和应用,以及创新意念开发上扮演重要的角色。我们在2014 年推出的大学科技初创企业资助计划,至今已支持188间由大学团队成立的初创企业走出校园,当中部分企业成功获注资超过3 亿元。由2019/20 年度起,我会把每所大学的资助上限,由现时每年400 万元提高至800 万元,进一步培育大学初创企业。
81.去年我预留70亿元,加强科技园公司对租户和培育公司的支持,当中部分资源用于扩展创业培育计划,反应踊跃,至今已收到超过120个申请。另外,科技园公司在2015年推出科技企业投资基金,与天使或风险投资者以配对形式,共同投资于科学园的租户和培育公司。基金的5000万元资金已全数投资于九个项目,吸引共同投资者投入超过6.7亿元。科技园公司会再接再厉,扩大科技企业投资基金至2亿元,扶助这些公司茁壮成长。
82.我在去年预算案向数码港注资2 亿元,加强支持数码港的租户及初创企业。数码港已将培育计划的财务资助额提高至50 万元,并推出海外及内地市场推广计划,提供额外20 万元财政资助。数码港亦推出了易着陆计划,以优惠租金吸引跨国公司进驻数码港,设立办公室和研发单位。
83.为鼓励私营投资者投资于本地创科初创企业,政府成立了为数20 亿元的创科创投基金,与风险投资基金共同投资。我们已在去年年中选出六个共同投资伙伴,并已陆续收到共同投资建议。
推动再工业化
84.《施政报告》提出向科技园公司增拨20亿元,在工业邨兴建先进制造业所需的专项设施,以配合更多生产商在香港从事生产。我们计划向创新及科技基金注资20 亿元推行再工业化资助计划,以配对形式资助生产商在港设立智能生产线。这些发展实体高端生产的措施,有助改善经济结构,减少对服务业的依赖。创新及科技局(创科局)会尽快向立法会申请拨款,以在今年下半年推行措施。
85.过去一年,我走访本港五所研发中心,对应用研发工作有亲身了解。我感受到香港在推动研发成果商品化和技术转移,以带动产业发展及再工业化方面,例如先进物料、纳米科技、微电子等范畴,极具潜力。我主持的创新、科技及再工业化委员会,将会研究适当措施推动这方面的发展。
其他配套措施
86.政府致力为创科发展拆墙松绑,并为采购创科产品和服务营造更大的空间。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会在今年4 月推出,增加具创新建议标书的中标机会。此外,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已展开工作,检讨窒碍创科发展而不合时宜的法例。
展望
87.我们正处于推动创科发展的绝佳环境,大湾区亦带来难能可贵的机会。从区域发展的角度出发,香港拥有雄厚科研实力、世界级大学、国际化及市场化优势、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可担当区内创科先锋的角色。大湾区拥有庞大的市场,以及转化科研成果和先进制造的能力,为本港创科企业提供更多合作机会。我们可以透过促进技术合作、产业互动和科技成果产品化,推动大湾区发展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88.除了金融服务及创科,政府亦会就其他经济范畴推出措施,推动产业发展。我会在往后的章节提及有关措施。
扩充市场版图
89.香港是全开放型的经济体。我们的经济要多元发展以保持活力,亦要扩大市场版图,开创更辽阔的发展空间。国家全力推动的两个发展策略,即大湾区建设及“一带一路”倡议,是难得的契机。这关乎国家发展大局,亦是香港作出贡献和大展拳脚的机会。
粤港澳大湾区
90.大湾区建设是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策略的重要一环,也是香港探索新路向、开拓新空间、增添新动力的黄金机会。大湾区人口7000万,经济总量与韩国相若,为我们提供近水楼台的庞大商机。
91.《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刚在上星期公布,勾划大湾区直至2035年的发展方向,是重要的发展里程。香港在《规划纲要》中与广州、深圳及澳门并列四大“中心城市”,担当推动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香港在大湾区的定位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航空枢纽,并会增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和国际资产及风险管理中心功能,以及大力发展创科和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这些都是香港的优势所在,我们会好好把握机会,全力参与和推动发展,提升大湾区的全球竞争力。
“一带一路”
92.“一带一路”日渐发展为贯通欧、亚及非洲的经贸合作走廊,相关地区的联系亦正增强,为香港经济及社会发展带来新空间。政府在支持业界开拓市场、建立平台推动企业对接、鼓励香港专业服务界别参与“一带一路”项目等方面的努力渐见成果。
93.香港一直是协助内地企业“走出去”和把海外投资者“引进来”的一线平台。我们的集资及保险市场发展成熟,可以担当“一带一路”基建项目融资及风险管理中心的角色。金管局旗下的基建融资促进办公室,致力推动基建投融资活动及信息交流。证监会亦已阐明审批基建工程公司上市申请的考虑因素,为这些公司来港上市提供清晰指引。香港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及专业服务中心,政府会继续推动内地及“一带一路”经济体善用我们的优势,包括专业人才和服务。
94.《施政报告》中提出,支持非政府机构开发争议解决网上平台,促进香港在法律科技的发展,巩固香港国际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有关机构正筹备开发一个跨地域、便捷、安全和具成本效益的平台,提供网上仲裁、调解,以及智能合约和相关服务。我会拨款1.5 亿元,支持该平台的开发及初期运作。平台会利便包括本港以至“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及东盟成员等地的中小微企,促成交易,并避免及解决争议。
政府角色
95.政府致力扩充市场版图,为企业创造营商机会。过去一年,我们继续扩大香港的自贸协议及促进和保护投资协议网络,使港商在外及外商来港投资及开拓市场,都同样受到保障。自本届政府上任以来,香港已与12 个经济体签订三份自贸协议,我们去年亦分别与澳洲及马尔代夫完成自贸协议谈判。我们正与英国探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方案,并寻求与太平洋联盟(即智利、哥伦比亚、墨西哥和秘鲁四国)缔结自贸协议,以及计划在东盟与相关经济体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议的谈判后,寻求加入该协议。
96.此外,香港亦积极拓展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的网络,提升我们的营商环境和吸引投资。计及去年与印度和芬兰签订的协议,香港已与40 个税务管辖区签订协议,其中13个是香港主要的贸易伙伴,占2017年贸易总额的73%。我们的目标是在未来数年把协议的总数增至50份。
97.政府亦致力拓展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办)网络,加强香港对外推广,为香港企业开拓新商机。政府目前在东盟设有驻雅加达及新加坡两个经贸办。随着香港成立驻曼谷经贸办,我们与东盟的经贸联系将更加紧密。此外,政府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就设立驻杜拜经贸办的商讨进展理想。我们亦会继续与印度、韩国及俄罗斯政府商讨在当地设立经贸办的细节安排。
创造容量
98.放眼未来,我们要更进取有为,达致经济多元发展,扩充市场版图,为年轻人创造更多机会。我认为容量方面的限制,阻碍本港发展新兴产业和开拓多元经济。要发展人才密集的产业如创科,就必须有大量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我们亦需要土地,支持新兴的经济活动。我们会继续推出措施,一一克服这些障碍,为香港的持续经济发展创造容量。稍后我会阐述政府发展其他产业,以及开发土地、创造容量的措施。
99.在预算案咨询期间,我不时听到市民关心政府在经济放缓和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会否紧缩开支,抑或会推出措施刺激经济。我认为目前政府应继续投放资源,改善及提升公共服务。因此我在筹备这份预算案时,秉持本届政府的理财新哲学,在确保公共财政稳健的前提下,采取具前瞻性和策略性的理财方针,为香港投资、为市民纾困。
100.本届政府上任以来,推出多项改善民生的措施。2018/19 年度经营开支增加17.2%,政府整体开支亦增加14.2%。新一个财政年度的经营开支会进一步上升15.4%,体现政府善用资源、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决心。在直至2023/24年度的中期预测这五年期间,公共开支约占本地生产总值22%。
善用财政储备
101.正如我刚才所述,预计到本财政年度终结,财政储备会达到11616亿元。
房屋储备金
102.2014年,政府利用财政储备的投资收益成立房屋储备金,以支持公营房屋发展及相关基建所需。储备金目前滚存至824亿元,独立于财政储备之外。另一方面,香港房屋委员会未来几年的预测结余,均会超过400亿元,在可见将来无须动用储备金。同时,我亦理解社会上有意见认为,房屋储备金独立于财政储备之外,未能全面反映政府财政状况。因此,我会将房屋储备金回拨到财政储备,同时在财政储备预留相同的数额以作公营房屋发展之用,以表明政府对发展公营房屋的承担不变。为免因一次过回拨而扭曲单一年度政府账目所反映的财政状况,我会在2019/20年度及本届政府任期内,分四年将房屋储备金回拨到财政储备中。
未来基金
103.政府在2016 年设立未来基金,首两年的综合投资回报率分别为4.5%及9.6%。为了进一步善用未来基金,我会邀请几位资深财经界人士,就基金的投资策略和组合作出建议,并研究如何作更多元化投资,在争取较高回报的同时,巩固香港作为金融、商贸和创科中心的地位,长远提升香港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税务政策
104.过去数年,香港经济表现强劲,政府财政稳健,让我们有空间和实力推出税务措施,一方面提升香港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减轻纳税人的税务负担,特别是中小企和中产人士。
105.面对香港经济正朝向多元发展。政府会继续策略性地运用税务措施,提升香港竞争力及确保税收稳定。
106.我会将税务政策组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辖下,转移至直属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并会按需要增拨资源。
利民纾困
107.我十分关注在职人士的税务负担。在薪俸税方面,我在过去两份预算案除了提供一次性的税务宽免外,还调高各种薪俸税免税额和扣除项目上限、扩阔和增加税阶,以及调整边际税率,以期从结构上纾缓市民的长期税务负担,并提高纳税人的可动用收入,以照顾个人和家庭所需。此外,我也为合资格自愿医保产品、延期年金保费和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提供扣税优惠,鼓励市民为医疗开支及退休生活作准备。
108.基于我对来年的经济展望,并考虑到政府的财政状况,我会推出一系列利民纾困措施,包括:
(一)宽减2018/19年度75%的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2万元,全港191万名纳税人受惠。有关扣减会在2018/19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反映。政府收入会减少170亿元;
(二)宽减2018/19 年度75%的利得税,上限为2 万元,全港14.5万名纳税人受惠。有关扣减会在2018/19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反映。政府收入会减少19 亿元;
(三)宽免2019/20年度四季的差饷,以每户每季1500元为上限,估计惠及329万个物业。政府收入会减少150亿元;
(四)向领取社会保障金额的人士,发放金额相当于一个月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标准金额、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或伤残津贴,额外开支约38.4亿元。在职家庭津贴及鼓励就业交通津贴亦作出相若安排,额外开支约1.49亿元;
(五)向有需要的学生一次过发放2500 元津贴,支持学习需要,开支约8.9亿元;
(六)为参加2020 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学校考生代缴考试费,开支约1.6亿元;以及
(七)为合资格领取长者医疗券的长者一次性地提供额外1000元金额,开支约10.24亿元。医疗券的累积上限亦会由5000元增至8000元,增加使用弹性。与此同时,食物及卫生局(食卫局)正检讨长者医疗券计划,以期更切合长者所需。食卫局会在检讨完成后另行公布结果。
支援企业
109.近期环球经济及贸易环境的变化,对香港企业造成影响,尤其是从事外贸的企业和中小企。我会推出措施协助本港企业面对不明朗的环境,达致“撑企业、保就业、稳经济”的目标,包括:
(一)宽免2019/20年度的商业登记费,让140万名业务经营者受惠。政府收入会减少29亿元;
(二)把科技券计划恒常化并推出加强措施,包括把每间企业的资助上限由20 万元加倍至40 万元,鼓励更多本地企业使用科技改善效率及服务;
(三)继去年为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专项基金)注资15 亿元,今年再向专项基金注资10亿元;
(四)继去年8 月把专项基金的资助地域范围由内地扩大至东盟后,进一步扩展至涵盖所有与香港达成自贸协议的经济体,让企业可利用自贸协议带来的优势,开拓新市场和新商机;
(五)继去年将专项基金下每个企业的资助上限由50 万元提高至200 万元后,今年再提高资助上限至300 万元,即内地市场100万元及其他自贸协议市场合共200万元;以及
(六)为协助面对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我们去年11月进一步改善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推行的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的特别优惠措施,包括降低担保费五成;将最高贷款额增加至1500 万元;以及将贷款担保期延长至七年,并且延长特别优惠措施的申请期。我决定将特别优惠措施的申请期及上述三项改善措施,延长至2020年6月30 日。
110.目前环球政经形势瞬息万变,我们应随时做好准备。我会继续密切留意外围及本港的经济情况,在有需要时推出适切的支持措施,撑企业、稳经济。
发展经济
111.除了刚才提及的金融服务和创科,政府亦会致力发展其他经济范畴,协助企业开拓新商机,带动经济持续发展,同时为我们的下一代提供更宽广的出路,让他们各展所长。
国际航运中心
112.我在去年的预算案中,就发展香港空运业提出了数项措施,亦提及政府正制订促进海运业发展的策略,这些工作进展良好。
113.香港地理位置优越,并拥有世界级基础建设、多式联运运输服务等独特优势,《规划纲要》更确立了香港国际机场在大湾区机场群中的国际航空枢纽地位。我们会继续推动高增值航空业务的发展,提升竞争力。
114.香港国际机场是全球最繁忙的货运机场,客运量也位居世界前列,而毗邻的大屿山随着港珠澳大桥通车亦成为通往世界和连接大湾区城市的“双门户”。政府已邀请香港机场管理局就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人工岛上盖发展项目提交方案,以期与机场三跑道系统和机场岛上其他发展项目及设施发挥协同效应,令大屿山成为连接大湾区以至全世界的“机场城市”。
115.此外,政府为飞机租赁及相关业务提供利得税宽减。措施推出以来市场反应积极,多间大型飞机租赁公司已透过香港与世界各地航空公司商讨或完成交易。
116.海运方面,虽然香港港口近年的货柜吞吐量下降,但我们在海运传统、地理位置,以及船舶注册、金融和法律等服务,仍有相当优势。香港有蓬勃的海运服务业群,超过800 家海运公司提供船务代理和船舶管理、船务经纪、海事保险、海事法律及仲裁等服务,同时也是区内的船舶融资中心,船舶贷款和垫款在过去十年上升超过一倍。面对激烈竞争,我们必须善用优势,把握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带来的商机,继续发展高增值海运服务。
117.船舶租赁是日益普遍的融资模式。政府已委托香港海运港口局成立专责小组,研究税务及其他措施,吸引船舶融资公司进驻香港,将香港发展成为亚太区的船舶租赁中心。研究预期在今年下半年完成。此外,为带动海事保险业务的发展,向船东和船公司提供更佳支持,政府将为包括海事保险在内的合资格保险业务,宽免一半利得税。
旅游业
118.经政府、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和旅游业界的努力,本港旅游业经历数年调整后重拾增长,过夜旅客增长近5%,而消费较高的长途旅客数目亦有稳健升幅。我们会致力发挥本地旅游资源的优势和推广具香港特色的多元文化,以争取不同客源市场的高消费过夜旅客,并兼顾本港的承载能力,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119.政府会继续联同旅发局和业界落实2017 年公布的《香港旅游业发展蓝图》。我会额外拨款约3.53亿元,让旅发局加强对外推广香港作为首选旅游目的地、带动旅客到不同地区体验香港地道文化、加强本港各大节庆盛事的宣传等,并推出多项新措施,包括:
(一)加强昂坪自然中心为游客提供郊游信息的功能,改善附近行山径的设施,并委聘顾问研究改善香港湿地公园内的设施;
(二)向香港旅游业议会额外拨款,推动业界开发更多主题旅游产品、举办境外商务座谈会或业务合作交流活动,并为旅游从业员提供培训资助,提高行业服务质素;以及
(三)委聘顾问研究在本港推动智能旅游的策略和项目,透过应用科技提升旅客访港体验。我们会陆续将官方着陆网站扩展至所有跨境口岸。此外,旅游事务署会继续与资科办合作,在旅游热点增设免费Wi-Fi服务。
创意产业
120.创意产业是香港具有人才优势的新兴产业,值得我们积极发展。继去年向创意智优计划注资10 亿元,政府会在2019/20年度向电影发展基金注资10亿元,支持本地电影业再创高峰。换言之,我们这两年投放在创意产业的新资源达到20 亿元,凸显政府锐意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决心。我们会善用拨款加强培育人才及支持新血、推动初创企业和为业界开拓市场,以及为相关行业树立“香港品牌”,促进电影产业长远发展。
121.我们会利用新增注资,扩大第六届首部剧情电影计划的规模,得奖队伍名额会倍增至六队,每队资助额亦会提升约50%,为香港电影市场注入新动力。我们亦会把电影制作融资计划的制作预算上限提高至6000万元,并把每部电影的资助额上限提高至900万元,支持本地中型预算电影制作。
122.我们正与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和香港设计中心合作推展深水埗设计及时装基地计划,并在该区一个重建项目中预留五层商业楼面,以建立培育年轻设计师和支持时装设计初创发展的地标。建筑工程将于今年启动,预计在2023/24年度竣工。
建造业
123.未来数年,基本工程的年度开支预计会增至超过1000亿元,整体建造业每年的工程量亦会增至超过3000亿元,包括兴建公私营房屋、推进医院发展及重建计划、发展及扩建新市镇和新发展区,以及兴建机场第三条跑道。
124.近期一些工程项目,引起市民对工程质素的关注,也影响了建造业界多年来建立的信誉。业界需要努力增强市民对他们的信心。
125.为提升工务工程项目监管水平和效率,我们会推动工程监督系统数码化,并透过先导项目,鼓励工地监督和承建商利用创新科技,实时收集工地环境及施工进度等数据以便记录、监察和分析。发展局会为此成立专责小组,策划及协调跨部门的工作。
126.我们亦会把项目成本管理办事处升格成为项目策略及管控办事处,推行策略措施及加强成本监察和项目管控的能力,并采取全面的方法,加强成本管理和提升工务工程项目的表现。发展局亦正积极筹办设立主要项目精英学院,培训公职人员以更创新的思维及更佳的领导技巧,推展工务工程项目。我们已预留4000万元,作为学院首三年的运作经费,并计划在今年年中开办课程。
127.为应对建造业工人短缺和老化的挑战,以及配合中短期基建发展对技术工人的殷切需求,我会拨款2亿元扩大建造业学徒计划,以涵盖更多人手短缺的工种,并增加一年全日制课程新学员的津贴,鼓励和吸引在职工友进修。
128.此外,政府会领导建造业界推行“建造业2.0”,透过创新、专业化及年青化,改善业界生产力、质素、安全及对环境的影响。
宜居城市
129.市民每日辛勤工作,希望改善生活,而我们努力发展经济,就是要将香港建设成更宜居的家。政府会继续善用资源,朝目标迈进,以利民生。
土地资源
130.我会在资源上全力配合一系列短、中及长期措施,增加土地及房屋供应。
房屋用地
131.过去两年,我们透过出售土地、改划土地用途、发展铁路物业及市建局项目等措施,增加短期土地供应,计有78 幅土地,可供兴建约9.3 万个单位。
132.未来五年公营房屋预计建屋量约为10.04 万个单位,包括约7.42 万个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及绿表置居计划单位,以及约2.63 万个其他资助出售单位。
133.房屋土地供应过去数年持续有序地增加,2018年的私人住宅单位落成量达2.1 万伙,为十四年新高。未来三至四年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供应量可维持在较高水平,包括9000个货尾单位、6.4万个兴建中未售出的单位,以及2万个在已批出土地上可随时动工兴建的单位。初步估计未来五年(即2019至2023年)的每年平均落成量约为1.88万个,较过去五年平均数增加约两成。
134.2019/20年度卖地计划共有十五幅住宅用地,当中七幅为新增用地,预计合共可供兴建8800多个单位。加上铁路物业发展、市建局、私人发展和重建项目,预计全年的潜在土地供应可供兴建约1.55万个单位。发展局局长将于明天公布下一年度卖地计划详情。
135.楼市方面,住宅的成交量和价格去年下半年回软,但现时楼价仍然与市民的负担能力脱节。政府现阶段无意撤销任何需求管理措施。全球经济增长减慢,政经形势充满变数,或会影响投资情绪,以及令环球金融市场更加波动。市民置业前必须小心衡量风险,量力而为。
136.除继续改划用地、增加发展密度外,我们会在今年全力推展多个新发展区项目,包括分别为古洞北/粉岭北和洪水桥新发展区首批基建工程申请拨款,陆续正式展开收地及清拆,让项目尽快动工。同时,元朗南发展的法定规划程序亦会在今年启动。上述三个发展项目,连同正在填海的东涌新市镇扩展区,会由2023年起分阶段提供约21万个房屋单位。
过渡性房屋
137.部分市民居住环境欠佳,过渡性房屋有助纾缓他们的住屋困难。为促成各个由民间主导的过渡性房屋项目,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已成立专责小组,统筹及提供一站式支持,并会联同相关的政策局和部门,给予适切的支持。我会预留20 亿元,支持非政府机构兴建过渡性房屋。运房局会拟订具体安排及申请拨款。
工商业用地
138.政府一直致力增加商业楼面面积,满足工商业发展需要。政府在2019/20年度的卖地计划将包括七幅商业用地,预计可提供约81.46 万平方米楼面面积,当中包括可提供最多约2900 个酒店房间的楼面面积。七幅商业用地包括高铁西九龙站上盖,该用地可提供约29.4万平方米楼面面积,为近年政府推售的最大型商业用地。未来几年,政府将陆续推售包括位于启德发展区、中环新海滨、加路连山道及金钟廊等多幅商业用地。
善用政府用地
139.我在去年预算案预留了10 亿元,支持非政府机构使用空置政府用地及复修校舍,作各种对小区有裨益的短期用途,各界对措施反应正面。我欢迎立法会早前通过有关拨款,发展局已开始接受资助申请。
140.我们会加快推动在政府用地落实“一地多用”的多层发展模式,善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供更多“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满足小区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政府产业署会推动涉及跨部门设施的多层大楼项目。规划署亦会收紧单一部门预留政府用地的做法,并按情况建议增加发展密度,善用政府土地的发展潜力。我已预留约220 亿元推展首批“一地多用”发展项目,包括重建屯门诊所、发展上环消防局旁的拟议救护站用地,以及整合荃湾市中心数块政府用地。
长远土地发展
141.政府上星期公布全盘接纳土地供应专责小组的建议,推动八个土地供应选项,我会在资源上全力配合。由我担任主席的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将会改组,加强统筹土地供应工作,并优先处理多项策略性议题,包括以愿景带动和前瞻性的方法,评估土地需求及订立土地储备目标,和以基建先行、创造容量的思维,规划策略性交通基建。只要大家齐心协力,持之以恒,我们有信心扭转土地供不应求的局面,并为香港长远发展提供足够土地。
“明日大屿”
142.“明日大屿”是一个宏大的愿景,政府会分阶段推展相关项目,为香港开拓更多土地,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和质素,配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除提供充足土地供应外,亦会建设策略性的道路及铁路网络,连接屯门沿海地区、北大屿山、中部水域人工岛和港岛北,提高新界西北以至全港交通运输系统的效率。
143.政府有足够的财政能力实现“明日大屿”愿景。在制订推展策略时,我们会进行详细财务分析,兼顾财政可持续性及政府承担能力等因素,分阶段推展相关项目。
144.就首阶段在交椅洲附近兴建面积约1000 公顷人工岛及相关主要交通运输网络,政府会尽快展开研究。至于近岸填海的研究,涵盖龙鼓滩、欣澳及小蚝湾,政府计划在今年内申请拨款。我们亦会就屯门沿海地带进行规划研究,包括考虑龙鼓滩及内河码头的土地用途和相关交通配套。
医疗
145.香港的公营医疗人员及支持团队,以专业和热诚守护市民的健康。不断增加的服务需求和人手及设施的局限,令他们的工作压力日增。我在去年预算案提出第二个十年医院发展计划及增加医疗人手培训,正是为了推动长远规划,以应对与日俱增的服务需求。第二个十年医院发展计划,初步涵盖19个项目,额外提供约9000张病床。至于第一个十年医院发展计划当中九个项目已经开展,进度良好。
146.与此同时,政府也会为公营医疗系统的运作和发展提供足够资源。2019/20年度,整体政府经常医疗开支预算为806 亿元,增长10.9%,占整体经常开支的18.3%。
医院管理局
147.每逢流感爆发,我们的公营医疗系统面对更大压力。急症室轮候时间长,病房使用超出负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是本港公营医疗系统的前线机构,必须妥善规划和管理公立医院服务,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应对流感高峰及其他可能出现的公共卫生挑战,不负市民厚望。政府会在资源上全力支持其工作。
148.有见前线医护人员面对工作繁重,我早前要求医管局提出对策,以提高士气,挽留人才。因应医管局的具体建议,我会额外提供超过7 亿元经常资助,供医管局推行以下措施:
(一)上调医生当值津贴、医护人员特别酬金计划津贴及病房支持人员薪酬;
(二)增加资深护师职位,以加强病房夜间服务;
(三)增加专职医疗人员职位,以改善晋升前景;以及
(四)增拨资源,继续推行特别退休后重聘计划。
医管局会在2019/20年度内尽快落实上述措施,惠及前线人员。
149.此外,医管局平均每年投放约10亿元,更新或添置医疗设备。我会额外预留50 亿元,推动医管局加快这方面的工作,提升医疗质素及效率,除用于一般医疗设备,也包括引进尖端医疗仪器供治疗癌症及其他专科疾病,以及提供相关培训。
150.为使医管局更有效地规划资源,本届政府以三年为一周期,按人口增长和人口结构变动逐步增加医管局的经常拨款。考虑到公营医疗的重要性,我会预留100 亿元作为公营医疗拨款稳定基金,若医管局面对突发情况而需额外开支,也可应不时之需。
资助药物治疗
151.我会增拨4亿元经常资助,供医管局扩阔药物名册,以纳入更多药物。医管局2019/20年度用于药物的总开支会因而增至60 亿元。此外,撒玛利亚基金和关爱基金亦已放宽经济审查机制,病人家庭的药费负担将会减轻。医管局亦已把自费药物纳入安全网的工作增至每年两次,加快将合适的新药物纳入可资助范围。上述措施实施后,2019/20年度的资助总额会倍增至15亿元,惠及更多有需要的病人。
基层医疗
152.政府会投放资源,大力推动以地区为本的基层医疗服务,提升市民预防疾病的意识和自我管理健康的能力。位于葵青区的全港首个地区康健中心,预计在今年第三季投入服务。我已预留超过1.5 亿元,作为该中心的营运费用及人手开支,亦会在资源上配合日后扩展地区康健中心网络。
香港基因组计划
153.《施政报告》宣布推行香港基因组计划,以促进基因组医学的临床应用和创新科研发展。我会拨款约12 亿元成立香港基因组中心及推展计划,在未来六年进行4 至5 万个全基因组测序。
智慧城市
154.政府自2017年12月公布《香港智慧城市蓝图》,已推出多项主要措施,包括开放政府数据、制订有利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以及推出“转数快”系统。今年4 月,我们会成立智慧政府创新实验室,让业界参与和协助政府引入信息科技,改善公共服务,推动公私营合作,并为本港初创企业和中小企创造商机。此外,我们正在筹备三项智能城市基础建设项目,包括为所有本港居民提供数码个人身分、安装多功能智能灯柱,以及提升政府云端服务和设立大数据分析平台。我们已为上述项目投放超过9 亿元,在未来两年陆续完成。
155.政府通过收集、处理及分析地理信息等,掌握大量相关数据。地理空间数据的互联互通,可协助政府各部门规划和制订政策。发展局正联同创科局和多个经常使用这类数据的政府部门,推动建立空间数据共享平台,让地理空间信息得以整合、互通和共享,配合民间开发智慧城市的各种应用程序。我会预留3 亿元加快发展数码基础设施,以便利地理空间数据的发放、使用及创新应用。平台预计可在2022年年底前全面投入服务,加上分阶段推出高质素的全港三维数码地图,为公私营机构提供更多及更方便搜寻和使用的空间数据。
156.发展智慧城市,必须得到数码基建的配合。第五代流动技术(5G)的发展全球瞩目。5G 具备高速、高容量、超可靠和低时延的技术特点,长远会为各种商业服务和智能城市的应用提供巨大潜力。政府会分批指配及拍卖不同频带的频谱,为发展5G网络和服务作准备。
文化艺术
157.戏曲中心上月启用,而西九文化区其他的主要设施也会陆续竣工。我在去年预算案提出的各项文化设施发展计划亦正在推进,未来数年会一一投入服务。
158.为丰富市民的艺术文化生活,巩固香港国际文化大都会的地位,我会向康文署增拨合共1.76亿元,在未来五年举办大型世界级表演艺术节目,以及在香港不同地方转播部分大型表演。康文署亦会分阶段与区议会合作加强小区艺术活动。
159.为进一步推动香港的艺术发展,我会在2019/20年度再增加约5400万元资助,惠及不同规模艺团、香港艺术发展局和香港艺术节协会,以改善员工待遇、鼓励艺术创作、增加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等。
160.康文署辖下的香港电影资料馆致力保存香港电影历史文化、促进研究,以及把电影艺术带进小区。我会拨款2000万元,增聘技术人员及添置器材,将急须保存的电影孤本和电影菲林数码化,让下一代有机会认识和欣赏珍贵的香港电影文化遗产。
体育
161.香港运动员表现超卓,过去一年在大型国际赛事屡获佳绩,令人鼓舞。踏入2019 年,港队在单车、乒乓球、剑击及足球等项目都有亮丽表现,我深信香港运动员会继续发光发亮。
162.运动员在竞技场上力争上游,但大部分退役时都不到四十岁,必须为展开生活新篇章及早规划。政府近年透过增拨资源及与大学合作,支持运动员兼顾训练和学业。我会向香港运动员基金注资2.5 亿元,增加奖学金支持运动员体学双轨发展,并增加全职运动员退役时可获得的现金奖励。
163.康文署正全面检讨体育资助计划,在有结果之前,我会增拨2500万元经常拨款及为期两年、每年约1700万元的额外津贴,提高对60 个体育总会的资助,以应付参与海外比赛、代表队训练、支持清贫运动员,以及其他营运支出。此外,我亦会一次性地提供1500 万元资助金,用于职员培训、进修或购置器材、改善办公室设施等。换言之,未来两年增拨予体育总会的资源合共约1亿元。待检讨完成并有具体建议时,我会按需要提供资源配合。
保护环境
164.我在过去两份预算案合共预留了10 亿元,供部门在政府建筑物、场地及小区设施等安装可再生能源设施,至今反应良好。配合《施政报告》,我会增拨10亿元,让部门增设相关设施。
165.政府在上月公布放宽电动私家车“一换一”计划的申请资格,大幅增加合资格车辆数目30%,至超过25 万部。此外,推广更广泛应用电动车,充电设施不可或缺。我们会研究方法,鼓励在现有楼宇停车场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与此同时,我会拨款1.2 亿元,扩大政府停车场提供的电动车公共充电网络,预计到2022年会增加超过1000个公共充电器,令总数增至1700 个。我们亦会寻找合适的路旁停车位,安装电动车充电器作试验,以及研究合适地点,以试验性质设立电动车快速充电站。
城市建设
优化海滨
166.随着维多利亚港两岸的海滨规划和相关大型基建陆续完成,政府会以前瞻态度推动优化海滨的工作,积极开通连贯畅达的海滨长廊,并采取多元化的设计、管理模式和用途,增添海滨活力。2017年初,政府拨出5亿元优化海滨,有关的项目已相继展开。我会再预留60 亿元,发展新的海滨长廊及休憩空间,以及改善海滨设施。政府计划把维港的海滨长廊由目前约20 公里,在约十年内增加至34 公里,并在维港两岸提供35公顷休憩用地。
城市林务发展基金
167.为加强妥善护养树木的公众教育和推广工作,以及提升从业员的专业水平,我建议投放2亿元设立城市林务发展基金,以推出多项新措施,包括鼓励学生修读树艺课程,以及推展树艺及园艺业学徒计划,为新入职人士提供更多实习培训机会,以配合政府将于年底推出的树艺及园艺业《能力标准说明》,为日后引入树木管理人员注册制度铺路。此外,我们会举办国际城市林务研讨会,与邻近地区交流,提升本港业界的专业知识和作业水平。我们亦会加强与地区团体合作,为市民提供更多栽种和护养树木的信息。
改善交通
168.解决交通挤塞,除了开辟主干道,推行电子道路收费也是有效方案。运输署正就中环及其邻近地区电子道路收费先导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预计在今年上半年咨询持份者。电子道路收费并非为增加政府收入。因此,政府会考虑根据计划实施后的净收入数额,额外提供相若的恒常资源,改善公共交通服务,鼓励市民使用。
改善市政设施
169.继去年预算案拨款推行街市现代化计划,我会增拨资源,让食物环境卫生署分阶段翻新其管理的公厕,改善通风等设备,提高公厕的清洁卫生水平。预计未来五年开支超过6亿元,涉及约240 所公厕。
关爱社会
170.我会继续提供资源,以便政府推出支持措施,帮助有需要的市民,建设关爱社会。
社福设施
171.我们在增加社福设施时,经常面对场地不足的问题,尤其是人口稠密的地区,但这些地区对社福服务的需求又往往特别殷切。我会拨款二百亿元,购置60个物业,以供设立超过130 项社福设施,包括日间幼儿中心、长者邻舍中心、到校学前康复服务等,预计约8.6万人受惠。
172.安老及康复设施内设置科技产品,有助提升服务。我会透过奖券基金拨款约2 亿元,推行为期四年的先导计划,为社会福利署(社署)资助机构营办的约1350 个服务单位提供无线上网服务,鼓励他们利用科技产品,提升安老及康复服务。社署亦会为其营办的180个社福设施提供无线上网服务。预计每日约10 万人次受惠。
安老服务
173.我们会继续加强安老服务。未来两年,政府预计会额外提供超过五百个安老宿位,以及300个资助长者日间护理服务名额。此外,除了目前提供的外展医生到诊服务外,政府刚推出为期四年的试验计划,为私营安老院舍约4.5 万名院友,提供包括社工及物理治疗师等专业团队外展服务。2019/20年度,用于推行新措施的额外经常开支约13.6亿元。此外,正如前述,我会一次性地提供额外1000元长者医疗券金额,让长者受惠。
康复服务
174.政府会推出措施提升现有康复服务的质素,加强对残疾人士的支持。2019/20年度主要的新措施,包括增加835个康复服务名额,以及购买300 个私营残疾人士院舍宿位;逐步增加五间残疾人士地区支持中心及两间自闭症人士支持中心,并透过增加中心的社工及治疗师人手,加强康复及支持服务。有关措施合共涉及全年经常开支约2.9 亿元,每年惠及约9000 名服务使用者。
儿童及青少年服务
175.在幼儿照顾方面,政府会由2019/20年度起,增拨约1.56 亿元,提高幼儿中心服务的资助水平,纾缓家长经济压力;改善日间及留宿幼儿中心合资格幼儿工作员的人手比例,并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质素;以及分阶段在北区、观塘、沙田、葵青及元朗增加合共约四百个资助独立幼儿中心名额,为三岁以下幼儿提供长时间全日制照顾服务。
176.我亦会增拨资源,增加邻里支持幼儿照顾计划下的专业及支持人员人数,以加强小区保姆的训练,改善服务质素,并提高小区保姆的服务奖励金。政府亦会重整现时互助幼儿中心的服务,并增加驻中心社工及支持人员的人数。上述措施将涉及每年约5200 万元额外经常拨款。
177.为及早识别和支持有福利需要的学前儿童及其家庭,政府透过奖券基金拨款约9.9 亿元,推出为期三年的先导计划,分阶段为资助幼儿中心、幼儿园及幼儿园暨幼儿中心合共约15 万名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社工服务。首阶段服务已于今年2 月开始。
178.为加强对离异家庭及其子女的支持,政府会在2019/20年度起设立五间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中心,提供一站式共享亲职支持服务,并加强社署人手,涉及每年额外经常拨款约6900 万元。
179.为增强青少年精神健康及提升抗压能力,由2019/20学年起,政府会在全港460 多间中学实行“一校两社工”,并相应增加督导人手,涉及每年经常开支约3.1 亿元。
社会企业
180.本港的社会企业(社企)近年稳步发展。伙伴倡自强小区协作计划推出至今,已成为本港社企发展的催化剂,带来长远及可持续的效益。我会增拨1.5 亿元支持计划持续营运,继续推动社企发展,惠泽弱势社群。
181.2018年《施政报告》中宣布的主要政策措施,共涉及约753亿元经营开支及88亿元非经营开支,我会在财政资源上全面配合。
182.2019/20年度的总收入预计为6261亿元。入息及利得税预计为2359 亿元。地价收入预算为1430 亿元,较上年度修订预算上升23.3%。印花税收入预算为760 亿元,较上年度修订预算下跌5%。
183.经营开支预计为5015亿元,按年增加15.4%,即669亿元,主要涉及去年关爱共享计划的112 亿元开支。经常开支占经营开支超过八成,为4410亿元,按年增加9%,即363亿元。
184.在2019/20年度的经常开支预算中,教育、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共占约六成,即超过2500亿元。最近五年,这三个范畴的经常开支累积增幅达45%。
185.在2019/20年度,我们会适度增加各部门的人手,公务员编制会增至19.1816万个职位,较上年度增加3481个,增幅约1.8%,回复过往1%—2%的增长水平。
186.总括而言,计及2019/20年度从房屋储备金回拨的212 亿元,我预计该年度会录得168 亿元的综合盈余。本港财政储备至2020年3月底预计为11784亿元,相当于本地生产总值39.4%。
187.中期预测主要从宏观角度估算政府2020/21 至2023/24年度期间的收支和财政情况。在这期间,政府基建开支会超过平均每年1000亿元,经常开支增长则介乎每年5%—8.8%不等,大致高于同期平均每年5%的名义经济增长。
188.收入方面,2019/20年度的地价收入主要以来年的卖地计划和土地供应目标为依据,而2020/21年度起则以过往十年地价收入占本地生产总值的平均水平(即本地生产总值3.9%)计算。我亦假设利得税和其他税项的增长率,与未来几年经济增长率相若。
189.此外,正如我刚才(第102段)提及,我会将现时滚存至824亿元的房屋储备金分四年回拨到财政储备,以更全面反映政府的财政状况。
190.基于以上假设和安排,我估计经营账目在这五个年度中,除2019/20年度外,每年都会录得盈余,非经营账目则会在2021/22及2022/23年度出现轻微赤字。经营账目在2019/20年度的预计赤字,主要是本财政预算案的一次性纾缓措施及关爱共享计划所致。政府的财政状况并无出现结构性的转变。此外,充裕的财政储备,也让我们有能力满足可见的开支需要。我对未来五年的财政预测,维持审慎乐观。
191.在2024年3月底,预计财政储备会有12246亿元,相当于本地生产总值33.7%,或19 个月的政府开支。
192.总括而言,政府未来五年的收支大体上会录得盈余。然而,上述测算未有计及政府在中期预测期间,可能推出的退税及纾缓措施。
193.这份预算案的咨询工作比上次开始得更早。我举行了约40 场咨询会,听取不同界别或组群的代表对预算案的意见。此外,我更多次走进小区,走进市民的生活当中,了解他们对政府的期望、对预算案的想法。
194.记得有一个早上,我在红磡一家茶餐厅结账时,收银的女士告诉我,她有一名智障孩子,深深体会支持服务不足,希望政府提供更多残疾人士院舍。另一次,一名基层儿童到我的官邸参加活动,她的妈妈对我说,去年政府向有需要学生发放2000 元开学津贴,让她的孩子能报读课外兴趣班,培养所长,希望今年可以继续发放。近月,我多次和公营医疗人员交流,了解到他们面对的困难,以及对改善医疗服务的想法。与市民接触,聆听他们的具体要求和殷切期盼,对我有很大启发,而他们的真诚坦率,更深深触动了我。
195.用心聆听,由心出发,推出令市民受用和贴心的措施,是我编制预算案的一大动力。
196.不过,现实中资源不是无限,总要有所取舍。政府施政有缓急先后,也要兼顾各方需要。投入的资源再多,也不能马上解决所有问题,尤其那些日积月累的社会痛点。但我坚信,只要一步一步切实处理,投入资源,问题始终可以缓解。
197.充足的资源是改善服务、提升市民生活质素的先决条件。我们要继续善用优势,把握机遇,推动经济多元发展。
198.香港人勤奋灵活,饱历风浪而遇强愈强。来年经济环境阴晴不定,但只要保持信心,怀抱希望,团结努力,我们一定可以摆脱阴霾,迎来晴天!
199.多谢主席。
立法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一条(二)项,制定本法律。
第一条 通过及执行
一、通过作为本法律组成部分的2019 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预算,并由2019 年1 月1 日起开始生效及执行。
二、上款所指载于本法律预算表内的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预算,分为下列部分:
(一)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包括中央预算和除特定机构外的自治部门及机构的本身预算;
(二)特定机构汇总预算,包括特定机构的本身预算;
(三)特定机构汇总投资预算,包括特定机构的投资预算。
三、执行2019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预算时,适用本法律、第15/2017号法律《预算纲要法》、第2/2018号行政法规《预算纲要法施行细则》及其他在该范围内所适用的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 预计收入
一、2019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的收入总额为$122,385,188,000.00(澳门币壹仟贰佰贰拾叁亿捌仟伍佰壹拾捌万捌仟元)。
二、2019 年财政年度特定机构汇总预算的收入总额为$18,697,751,200.00(澳门币壹佰捌拾陆亿玖仟柒佰柒拾伍万壹仟贰佰元)。
第三条 预计开支
一、2019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的开支总额为$103,343,952,900.00(澳门币壹仟零叁拾叁亿肆仟叁佰玖拾伍万贰仟玖佰元)。
二、2019 年财政年度特定机构汇总预算的开支总额为$14,831,223,100.00(澳门币壹佰肆拾捌亿叁仟壹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元)。
三、2019年财政年度特定机构汇总投资预算的开支总额为$375,959,400.00(澳门币叁亿柒仟伍佰玖拾伍万玖仟肆佰元)。
第四条 预算执行结余
一、根据第15/2017号法律第十五条规定,2019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的结余为$19,041,235,100.00(澳门币壹佰玖拾亿肆仟壹佰贰拾叁万伍仟壹佰元),当中中央预算结余为$18,061,421,800.00(澳门币壹佰捌拾亿陆仟壹佰肆拾贰万壹仟捌佰元),自治机构预算执行结余为$ 979,813,300.00(澳门币玖亿柒仟玖佰捌拾壹万叁仟叁佰元)。
二、2019 年财政年度特定机构的营运损益净值为$3,866,528,100.00(澳门币叁拾捌亿陆仟陆佰伍拾贰万捌仟壹佰元)。
第五条 各项措施
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得采取平衡公共账目及使司库获正常补充所需的措施,为此,得使资源符合需要。
二、如出现确实使公共账目陷于不平衡的异常情况,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得限制、缩减甚至中止非由法律或先前已订立合同所定的开支,以及给予任何机关、组织或实体的津贴。
第六条 开支许可的期限
一、2019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预算的开支许可最迟须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结算期则于2020年1月17日结束,但结算日仍视为2019年12月31日;倘开支的支付属迫切或不能拖延时,结算可最迟于2020 年1 月22 日作出。
二、涉及2019 年度作出开支的库房款项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文件须最迟于2020 年1 月7 日送交财政局。
三、直至2020年1月31日尚未作出的支付,有关的支付许可视为失效。
第七条 常设基金
一、关于取得财产及劳务且金额不超过$15,000.00(澳门币壹万伍仟元)的开支可由常设基金账目支付,但法律另有相反规定者除外。
二、常设基金的剩余差额,应最迟于2020年1月9日存回库房。
第八条 款项的分配
一、项目组或同等实体获分配的整体资金,须在听取财政局意见并按经济及职能分类的适当项目预先分配后,方可使用。
二、在执行财政预算时所作的不须额外动用资源之调整,须根据为修改财政预算而订定的法律制度为之。
第九条 跨年度负担
为遵守第15/2017 号法律第三十五条第四款(五)项的规定,2019 年财政年度随后的财政年度的负担限额为$9,000,000.00(澳门币玖佰万元)。
第十条 营业税的豁免
一、于2019年度,不对附于12月31日第15/77/M号法律核准的《营业税规章》表一及表二所载的营业税税额进行征收。
二、上款的规定不免除该《规章》第二条所包括的自然人或法人应遵守的申报义务,亦不妨碍因不履行该等义务而被科处罚则。
三、税务当局有权限部门应根据《营业税规章》第十条及第十一条以及附于同一《规章》的行业总表表一规定,维持各类场所的评定程序。
第十一条 保险合约及银行业务的印花税豁免
一、于2019年度,投保或续期的保险单,获豁免6月27日第17/88/M 号法律核准的《印花税规章》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及《印花税缴税总表》第四条所指的印花税。
二、于2019 年度进行的银行业务,获豁免《印花税规章》第四十条及《印花税缴税总表》第二十九条所指的印花税。
第十二条 财产移转印花税的豁免
一、对于《印花税缴税总表》第四十二条所指,以有偿方式移转用作居住的不动产所涉及须征税的文件、文书及行为,于2019年度获豁免征收其涉及金额至$3,000,000.00(澳门币叁佰万元)相关的印花税。
二、获给予豁免的取得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成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二)于2019 年作出上款所指的文件、文书或行为之日非为用作12月17日第6/99/M号法律《都市房地产的使用规范》第一条所指用途的任何位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不动产的所有人,但不妨碍下款规定的适用。
三、拥有不多于一个用于机动车辆停泊用途的不动产者,如符合上款所指条件,亦可受惠于第一款所指的豁免。
四、为适用第二款(二)项的规定,所有人是指以任一被《印花税规章》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为须就移转作征税的文件,以有偿或无偿方式取得不动产的自然人,不论其有无在物业登记局作出取得登记。
五、如所取得财产的价值超出第一款所指金额,但具备获给予豁免的条件,则就超出的部份以《印花税规章》一般性规定征税。
六、倘某一不动产的取得人为两人或以上:
(一)当属夫妻共同取得不动产,且采用的制度为一般共同财产制、取得共同财产制或取得财产分享制时,即使其中一方为非永久性居民,只要于2019 年夫妻两人均非为第二款规定的不动产所有人,有权享有第一款规定的豁免;
(二)上项所指以外的其他共同取得不动产的情况,仅符合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取得人,才有权在税额上按比例获得其应得的税务豁免。
七、自给予豁免之日起计三年内非基于继承的原因移转有关不动产,即导致豁免失效,获豁免者应于作出移转之前,根据一般性规定缴纳应征收的印花税。
八、经出示财政局发出的旨在证实已履行上款所指义务的声明书,公证员方可缮立与享有税项豁免的不动产移转有关的文件、文书及行为。
九、本条的规定不免除以有偿方式购置不动产者履行申报义务,亦不妨碍适用就不履行该等义务所定的罚则。
十、在本预算生效期间,如纳税主体已于过往年度或本预算年度获得相同税务优惠,则不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第十三条 竞卖印花税的豁免
于2019 年度,豁免《印花税缴税总表》第五条所指的竞卖产品、货物及财产,又或动产或不动产的产权印花税,其文件、文书及行为被《印花税规章》第一条规定所涵盖,但不包括司法卷宗及书录,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当局签发的文件的印花税。
第十四条 表演印花税的豁免
于2019 年度,豁免《印花税规章》第三十五条及《印花税缴税总表》第九条所指的表演、展览或任何性质娱乐项目的入场券或观众票的印花税,包括在离场时方征收的门票的印花税。
第十五条 发行或取得公共性质债务的印花税豁免
于2019 年度,豁免《印花税规章》第二条及《印花税缴税总表》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所规定涉及本法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一)项所指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发行债券的发行、卖买或有偿让与行为的印花税。
第十六条 旅游税的豁免
一、于2019年度,根据4月1日第16/96/M号法令第六条规定属第一组分类同类场所的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的服务,获豁免八月十九日第19/96/M 号法律核准的《旅游税规章》所规定的旅游税。
二、基于适用4月1日第16/96/M号法令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法令第五条所指的第一、第二及第三组酒店场所的上款所指的第一组同类场所的专有业务,亦获豁免旅游税。
第十七条 广告及宣传物品费用及税项的豁免
一、于2019年度,市政署不征收有关宣传或广告物品的张贴或放置的牌照费。
二、上款的规定不影响9月4日第7/89/M号法律《广告活动》的规定以及其他关于宣传及广告物品张贴的一般或特别规定的遵守。
三、按第一款规定豁免缴纳牌照费的宣传及广告物品的张贴或放置,亦免缴纳《印花税规章》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以及《印花税缴税总表》第三条所指的印花税。
第十八条 职业税税额的扣减和豁免限额
一、于2019年度,设立职业税税额的扣减项目,有关扣减率为百分之三十。
二、为适用2 月25 日第2/78/M 号法律核准的《职业税规章》第七条第一款所指的税率,将须课征职业税的2019年度收益的豁免限额,订定为$144,000.00(澳门币壹拾肆万肆仟元);对于超出该金额的收益,适用同一条文所指的百分比。
三、为遵守上款规定,雇主应根据《职业税规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雇员或散工进行同一《规章》第三十二条所指就源扣缴的职业税税额扣减工作,并应每季以增加的豁免额为计算基础,扣除30%纳税主体应缴税额交予澳门财税厅收纳处。
四、《职业税规章》第三十二条第二款a)项及b)项所指的就源扣缴规定仅在下列情况方可作出:
(一)散工,如其每日工资及其他可课税收益超出$640.00(澳门币陆佰肆拾元);
(二)雇员,如其每月收益超出$16,000.00(澳门币壹万陆仟元)。
五、年龄六十五岁以上或经适当证实其永久伤残程度等于或高于60%的雇员及散工,第二款所指的豁免限额调升至$198,000.00(澳门币壹拾玖万捌仟元)。
六、上数款的规定适用于2019年度最后一季扣除的金额,并应最迟于2020年1月15日将之交予澳门财税厅收纳处。
七、根据《职业税规章》第十条规定,应递交M/5 格式收益申报书的纳税人的职业税税额扣除,由税务当局依职权作出,因而第一款及第二款所规定的30%的扣减率及豁免额的增加亦应在同一《规章》第四十一条所指的征收凭单中作适当的扣除。
八、上数款的规定不影响根据有关《规章》须作出的职业税递交或返还。
第十九条 退还职业税税款
一、于2019年度,向2017年12月31日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的职业税纳税人,退还60%应缴并已缴纳的2017年度职业税税款,上限为$14,000.00(澳门币壹万肆仟元)。
二、上款所指职业税税款的退还可透过支票、M/7 格式结算单,或经银行转账作出。
三、符合第一款要件的纳税人,如处于以下任一情况,获退还的税款将经转账方式存入其银行账户:
(一)正在收取第66/2004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规定的直接津贴的教职人员;
(二)正在收取第76/2012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规定的专业发展津贴的教学人员;
(三)正在公共行政部门、包括自治机构担任职务且收取报酬的人士;
(四)在财政局指定的机构或透过电子渠道,在该局规定的限期内,递交填妥后的专用格式意愿声明书以选择该付款方式的人士。
四、其余纳税人由财政局按其在职业税纳税人档案内申报及登记的地址,以邮寄划线支票或M/7 格式结算单退还税款。
五、本条规定的退税权于第15/2017号法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限期届满后消灭。
六、为退还本条所指的2017年度职业税税款,财政局除管理为此而给予的拨款外,还可根据第8/2005号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九条规定,采用包括数据互联在内的任何方式,核实相关人士的个人资料。
七、在不妨碍本法律每年期限制度的情况下,本条的效力延至结算权失效期届满,该期限根据《职业税规章》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
八、为适用本条的规定,得适用《职业税规章》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条 市区房屋税税额的扣减
一、于2019 年度,设立市区房屋税的税额扣减项目,有关扣减税额定为$3,500.00(澳门币叁仟伍佰元),且将会依职权入账及应于8 月12 日第19/78/M 号法律核准的《市区房屋税规章》第九十二条所指的征税凭单内作出相关的扣减。
二、如纳税主体为法人、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非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则不适用上款所指的税额扣减。
三、倘纳税主体为两个或以上自然人,只要其中一人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亦适用第一款所指的税额扣减。
第二十一条 调低市区房屋税税率
于2019年度,将《市区房屋税规章》第六条b)项所规定对出租房屋所征收的市区房屋税税率,调低至8%。
第二十二条 所得补充税的豁免限额
为适用经9 月9 日第21/78/M 号法律核准的《所得补充税规章》第七条所指附表内的税率,将须课征所得补充税之2018年度收益的豁免限额,订定为$600,000.00(澳门币陆拾万元),而对于超出该金额的收益,适用12%的税率。
第二十三条 所得补充税可课税收益的扣减
一、于2019年度,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注册且在财政局登记为所得补充税A 组纳税人的企业,其开支的所得补充税可课税收益扣减如下:
(一)用作创新科技业务研发首$3,000,000.00(澳门币叁佰万元)的开支,获扣减该金额三倍的可课税收益;
(二)其余用作同一目的但超过上项所指限额的开支,则获扣减该开支金额两倍的可课税收益。
二、上款所指的总扣减上限为$15,000,000.00(澳门币壹仟伍佰万元)。
三、财政局负责评定、核实及监督第一款规定的开支,尤其是下列开支:
(一)涉及总址位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外地科研及学术机构在科技范畴内进行原始及试验研究的开支;
(二)专业研发企业聘请合资格人才薪俸有关的直接开支;
(三)企业进行特定研发业务所使用消费品的开支。
第二十四条 所得补充税的豁免
一、于2019 年度,豁免下列收益的所得补充税:
(一)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发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及中央企业债券所取得的利息,以及因买卖、被赎回或作其他处置所取得的收益;
(二)从以葡文作为正式语文国家取得或产生的收益,但以有关收益已在当地完税者为限。
二、为适用上款(一)项的规定,下列用词的含义为:
(一)“国家债券”:以中央政府为发行及偿还主体的债券;
(二)“地方政府债券”: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发行及偿还主体的债券;
(三)“中央企业债券”:以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且载于其公布的有效央企名录内的国有企业为发行及偿还主体的债券。
第二十五条 税额扣减的期限
在不妨碍本法律每年期限制度的情况下,本法律所设立的税额扣减在结算权失效期届满前适用,该期限根据所适用的规章且自税务优惠所涉及之年或年度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地租及租金的征收以及退回最低值
于2019年度,应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的低于$100.00(澳门币壹佰元)的地租及租金年金额不予以征收,亦不退回总额低于此数的金额。
第二十七条 薪俸点100 点的调整
一、在不妨碍本法律每年期限制度的情况下,第14/2009 号法律《公务人员职程制度》附件一内表一所载薪俸表中的薪俸点100 点的金额,自2019 年1 月1 日起调整为$8,800.00(澳门币捌仟捌佰元),并维持至重新调整为止。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退休金及抚恤金按上款所指增加依比例调整。
2018 年12 月18 日通过
立法会主席 贺一诚
2018 年12 月19 日签署。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崔世安
表2 政府一般综合预算—— 收入
表3 一般综合预算—— 按经济分类的开支
表4 一般综合预算—— 按组织分类的开支
表5 一般综合预算—— 按功能分类的开支
表6 共用开支
表7 指定拨款、共同分担及预算转移
表8 中央预算—— 按经济分类的开支
表9 中央预算—— 按组织分类的开支
表10 中央预算—— 按功能分类的开支
表11 投资计划—— 按组织分类的开支
表12 投资计划—— 按功能分类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