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之上,雪山之下(外一篇)

2019-08-30 13:34杨海蒂
四川文学 2019年6期
关键词:西藏

杨海蒂

二十年前,遇到过一位中年大学女教师,一面之交,互相没有交谈,也不知道她姓名,但她痴迷的神情,她反复不断地自语,永远烙印在了我心底:“我刚从西藏回来,我把魂丢那儿了。我刚从西藏回来,我把魂丢那儿了。我刚从西藏回来,我把魂丢那儿了……”

西藏固然令世人倾倒,可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她这般心醉神迷?是五百山水的诱惑,还是三千佛唱的吸引?我不知道。只是,从那时候起,只要看到“西藏”两个字,不由自主地,那个疯魔般的女子,那副圣徒般的面容,立刻会浮现于眼前。

有人说,西藏接近天堂。天堂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只是,我立下了誓愿:如果有一个地方,今生非去不可,那就是西藏;如果有一条道路,今生非走不可,那就是通向世界屋脊的天路。

有生之年,我一定要去西藏!

那里有最高的宫殿,那里有最长的史诗,那里有最清的湖泊,那里有最深的峡谷,那里有最纯的笑容,那里有最美的歌舞……那里是世界之巅,珠穆朗玛峰高耸入云;那里有不朽的传奇,雅鲁藏布江万古奔流。

没有亲眼眺望过雄伟壮丽的布达拉宫,怎么体会松赞干布的骁勇与深情?没有匍匐在大昭寺佛祖等身像前顶礼膜拜,怎能领受到佛陀的加持?没有用脚步丈量过八廓街的转经道,如何领悟朝圣者三步一长头的虔诚?

“我不說普通的人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生活的平原,心中便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这是罗曼·罗兰的话,伟大的文学家总能精妙地道出我们的心声。

让我魂牵梦萦的神秘西藏,壮美而空灵的雪域高原,安谧如远古洪荒的地球第三级,今天,我终于投入了你的怀抱。

当飞机停落贡嘎机场,当汽车驶过拉萨河,当雄浑的群峰扑入眼帘,当雅鲁藏布江流淌眼前……我依然感觉如梦如幻,直到抵达以佛寺立城的拉萨。

挪威著名建筑学家说,“拉萨,西藏历史聚集点,像罗马、麦加、瓦拉纳西、耶路撒冷这些伟大的宗教城市一样,已经成了一个‘磁场。”绮丽的高原风光、独特的民族风情、浓厚的宗教色彩,使圣城拉萨闻名于世,成为“欧洲游客最喜爱的旅游城市”“世界特色魅力城市200强……”

仰望红山之巅的布达拉宫,我深深地为之震撼。我相信,任何一个游客,即便不了解佛教,并非前来朝圣,也会与我感同身受。

在布达拉宫,瞻仰到了大清顺治皇帝接见五世达赖的画像,这让我很惊奇。原以为,顺治帝只是多情的少年天子,甚至因情殇出家披上袈裟,原来,他六岁登基后将西藏纳入大清版图,十六岁接见西藏喇嘛教首领五世达赖、正式赐予“达赖喇嘛”封号;俯仰之间,他一统山河,成为文韬武略的一代英主。而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这“雪域最大的王,世间最美的情郎”,为了爱情,拼死也要挣脱束缚。

一个自断尘缘,一个直通欢场;汉藏两个王者,让人一声叹息。好在最终,佛法能“度一切苦厄”。

八廓街周长1110米,沿途建筑多为白色,唯东南角上有一幢黄色的别致小楼,是仓央嘉措的秘宫,据说情诗《在那东山顶上》,便是在这里写就。“在那东山顶上,升起皎洁的月亮,年轻姑娘的面容,渐渐浮现心上。黄昏去会情人,黎明大雪飞扬,莫说瞒与不瞒,脚印已留在雪上。”这个让仓央嘉措将一切置之度外的姑娘,叫玛吉阿米。而今,仓央嘉措秘宫变身最火网红餐厅,名称“玛吉阿米”。

古老的八廓街,宗教与世俗并存,传统与现代相融。街上熙熙攘攘,行人来来往往:有磕三步等身长头的朝圣者,也有脚踏旱冰鞋青春飞扬的少年;有身着僧袍的僧侣,也有衣着时尚的女郎;有低眉顺目的藏族同胞,也有面露喜色的游客……几个转经的藏族老人,右手摇着转经筒,左手捻着念珠,在夕阳的余晖下,他们的脚步沉着坚定。他们对灵魂转世坚信不疑,转经之路就是轮回之路。

想起影片《可可西里》中的场景:以当代藏族英雄索南达杰为原型的主人公日泰说:“见过磕长头的人吗?他们的脸和手很脏,可他们的心灵特别干净。”

尽管高原反应严重,尽管同伴竭力阻拦,但是,纳木错——状如金刚度母静卧的圣湖、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大湖,我怎能因贪生怕死而不前往朝拜?

连绵的雪山,静穆而伟大;纯净的圣湖,高责而单纯。天纵的壮阔、威仪,亘古的尊严、气象。置身无垠的时空,面对极致的自然,我怎能不全身心崇拜服从?

如洗的天空、远去的白云,飘扬的经幡、飞舞的风马,低沉的诵经、高亢的歌声……又怎能不使我热泪盈眶?

最为打动我的,是坚守信仰的藏族同胞。

他们的信仰无处不在。他们相信宿命、万物有缘起,笃信因果报应,认为生命由神灵主宰,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因而坦然接受命运。“积德行善一定会有回报,不在今世也会在来生。”他们说。他们的笑容,是那样的朴实;他们的眼神,是那样的坦荡。

供奉神佛是藏族人最重要的美德,施舍是他们的天性。他们生活在日常社会中,更生活在精神世界里。他们的精神世界独特而神秘。

有信仰的民族,平安、喜乐、安详、幸福。

弟弟对我说:“人是多么自私顽劣的动物,可为什么有着那么多藏族人,愿意舍弃财富供奉神灵?为什么他们几乎全民信佛?那就是,必定有神灵的存在,让他们看得见也感觉得到。”

或许,信仰并非告诉人们,世上有无所不能的神灵,而是让我们知晓:在这个未知的世界上,人类需要心存敬畏和谦卑。

音乐家弟弟为藏族音乐着迷,一次次来到藏区,离开又返回。藏族人在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创造出撼人心弦的音乐。西藏音乐既热烈又深沉,既欢快又悲伤;既雄浑又真切,既明快又含蓄。每次听到,心头都会涌上地老天荒之感,宛若回到了久远的过去,又仿佛走入了遥远的未来。

乔治·波格尔是第一个进入西藏的英国人。1795年,他受英国政府之命考察西藏,被藏族人的虔诚深深打动——“我希望你拥有这种在文明国家已成绝响的欢乐。当文明人在无尽地追求贪欲和野心时,藏族人在与世隔绝的荒野上安享和平与喜乐,除了人类的本能以外,别无所求。”

千百年来,藏族人就是这样:承受着身体的苦,享受着灵魂的乐。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西藏早已不是与世隔绝的荒野,商业已遍布雪域高原。在八廓街,我花一百元编二十五根藏族小辫,花一千元买两条藏式长裙。对经商的藏人来说,以点头代替破头,让生意经取代念佛经,或许他们也有过心灵挣扎,但却是社会转型中的必然。

布达拉宫下方的乃琼村,是内地援藏建设的美丽城中村,“村花”卓玛在四川上过大学,能讲比较流利的汉语。卓玛说,“不上学的话,家里的托牛就要被牵走”;卓玛说,“我们藏人一生接受三次洗礼,被你们汉人传说成一生只洗三次澡”;卓玛说,“你们汉人是躺着(生病)花钱,我们藏人是站着花钱!”

性格直率出语泼辣的卓玛,大费心思为村里推销藏银产品。她说祖父是藏医,长桌上堆砌的银器全都是藏药银,“银代表健康”。她说赚钱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上哲蚌寺供奉佛祖,以及为村里建希望小学。我花费近一万元,买了银梳、银镯、银碗、银勺。银梳上刻着汉文《心经》,银镯上的藏饰花纹很精美;买价值不菲的银碗和银勺,纯属是为希望小学献上一点心意。

后来同伴告诉我,在拉萨一些商场的银器柜台,同样的藏药银物品,价格要便宜得多。想起卓玛的指天发誓,想起卓玛的铮铮誓言“举頭三尺有神明!我要是说了瞎话骗了人,会遭到报应的!”我告诉同伴:对不少藏人来说,比风水更大的是善心,比法律更大的是因果;我坚信卓玛不会骗人,我盼望希望小学早日建成,我期待以后能为之多做点贡献。

据说来到西藏的人,一定会相信灵魂的存在,也一定会付到心灵的净化。愚顽的我,还是脱不了俗,但至少这一刻,心灵至诚至纯。

我来到布达拉宫西墙外,来到那排望不到边际的金色转经筒前。在阳光照耀下,布达拉宫金碧辉煌,转经筒发出万道光芒。我学着藏族同胞,用右手顺时针转动着巨大的转经筒,喃喃着六字真言:淹嘛呢叭咪吽。

古贝之春

曾经梦到德州,平生足迹未至,梦中情景历历,却似故地重游。十分讶异,求教于江湖高人“马大师”。马大师说:你的前世在德州。他开了天眼,能看穿人的前世今生。

从此,德州,成为我心中隐秘的故乡,成为我人生中一个重要的关键词。

古贝春之约,即将开启我盼望已久的“寻找前世之旅”。莫非我的前世在武城,或者说在贝州?

抵达德州高铁站,心头掠过一阵悸动。

古贝春是一家酒厂,也是一个大品牌。它坐落于武城,周围有三个村庄:钱庄、梁庄、曲庄。选址者匠心独具,人们心领神会。

武城古亦称贝州,建于北周。战国时期,武城属赵国,地处赵国东部边塞,乃军事要塞,为防御外敌侵入,屯以重兵、坚固城墙,谓武备之乡,故称武城。孔子得意门生子游出任武城首位县令,受命于此;战国平原君任赵国宰相时,受封于此;“夏王”窦建德,降生于此;有明确文字记载的中华第一状元孙伏伽,诞生于此;“诗有太白遗风”的豪侠才子张祜,成名于此;明代“圣人”王道,告归于此......

“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论语》提到武城,诚为赞美之词;在明清著名小说《醒世姻缘传》《太平广记》中,武城也都是正面形象。《金瓶梅》《水浒传》,写的则是武城周边地区发生的事情,呵呵。

友人开玩笑,说我的前世就在武城,说不定就是张祜。如果我的前世真在这“弦歌之地,状元之乡”,我倒希望是“夏王”窦建德。或许,我骨子里有草莽情结。

环绕武城的卫运河,古时候为黄河故道,秦汉时期称为清河,隋唐两代属永济渠,宋代称御河,元代临清成为京杭大运河的一段。因水美谷丰,贝州(武城)在商代以酿造国酒闻名于世。“尧舜千钟,孔子百觚。古之圣贤无不能饮也。”“少有异才”的东汉名士、建安七子之一孔融说,“尧不千钟,无以建太平;孔非百觚,无以堪上圣”,这个以孔融让梨名扬天下的孔子第二十世孙认为,其先祖之所以能万世师表,原因之一就是能喝。这话说的,也不知道孔圣人受用不受用。然而,武城美酒就曾让孔圣人“醉卧”,可见其诱惑力有多大。

古人将酒归功于“酒以致礼,酒以治病,酒以成欢”。据说当年秦军围攻起国,平原君想求救于楚国,门下食客毛遂自荐,所带国礼为美酒,而且正是武城酒。毛遂不仅成功说服了楚王,还留下了典故成语“毛遂自荐”。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中华民族传统祭祀活动中,酒必不可少,所谓“无酒不成礼仪”;民间的婚庆节庆生日、修房盖屋、嘉奖慰劳、亲人团圆、朋友聚会,酒也不可或缺。“一壶浊酒喜相逢”“酒逢知己千杯少”“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酒以成欢,酒亦壮别。

酒与英雄豪杰的故事,几乎人人耳熟能详:晋文公莘山温酒,勾践酒壮士气,霍去病“酒泉”犒兵,汉高祖借酒斩蛇起义,曹操“煮酒论英雄”,关云长温酒斩华雄,赵匡胤“杯酒释兵权”,岳飞携酒助威,武松醉打蒋门神顺便一提,武城有个千年古镇甲马营,因宋太祖起匡胤曾在此下马巡营而得名。

历史上,枭雄为美女而战的事例不少,最著名的,国外有古希腊特洛伊战争,为争夺绝世美女海伦,双方足足打了十年;国内有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因为陈圆圆,甚至导致中国历史被改写。古今中外,唯有一次为美酒而战,那就是一坛赵酒引发的血案:著名军事家孙膑、庞涓生死对决,“围魏救赵”就是这么来的。

魅力如此之大的赵国佳酿,是不是就是古贝春的前世呢?史书没有记载,不过真的很有可能,古贝春的历史渊源,就追溯到了赵国国酒。

岁月更替,贝州“国酒”随之销声匿迹,但到西汉时期,武城“东阳好酒”又声名鹊起。至隋唐,武城“状元红”被唐太宗定为宫廷宴酒。京杭大运河开通后,武城成为重要码头,酿酒业更是红火,民谣传唱“买好酒,贝州走,大船开到城门口”,可见贝州美酒之盛极于世。清朝鼎盛时期,“状元红”演化为“小米香”,成为向宫廷进贡的民间名酒。惜乎清末民初以降,因战火频仍民生凋敝,贝州佳酿渐渐消弭于历史烟云中,多少年来,失落的武城人,只能不胜惆怅地“遥想当年”,喟叹一句“我们祖先也曾阔过”。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1978年,那是一个春天,武城县酒厂的五粮浓香型酒问世,起名“古贝春”,意为“古代的贝州又焕发了青春”。从此,古贝逢春,流风余韵散新香。所谓旧瓶装新酒,正是他们的高明之处;无法而法,乃为至法。四十年过去,古贝春先后荣膺“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巴拿马国际金奖”“联合国千年金奖”等,在世界白酒版图中,占有一席之位。在古贝春的无数荣誉中,最让我肃然起敬的,是“全国守合同重信誉企业”。从张子文到周晚峰,古贝春的灵魂人物,都视信誉为生命。

敦实的体型、敦厚的笑貌,隐藏其后的,是大智若愚的些许狡》,这是古贝春带头大哥周晚峰留给我的印象。无论来宾尊贵与否,只要在厂,他一定要来见个面敬杯酒。所谓“周礼尽在鲁”,同时也是周晓峰的为人和经营之道。

短暂客套寒暄之后,大家开始推杯换盏。男人似乎是天生的酒精动物,一有高兴事儿就喝酒,有了不高兴的事情也喝酒。不多久,同伴都喝嗨了,他们说“今儿个高兴!”或许日常的忙碌琐碎,容易腐蚀掉生活激情,只有依靠酒精或爱情的燃烧,才能感觉自己不那么平庸。蒙古族男人酒兴更豪,并且一喝酒就唱歌,一唱歌就能把女人的心融化,我在乌珠穆沁大草原上领教过。更难忘的,是三个月前,在雪域高原听到藏族“酒仙”的天籁之音:“我是贡品,奉献给尊贵的喇嘛,奉献给慈悲、怒目的神灵;我是国王和王妃结缘的胶水,我是平民百姓的喜乐,我是勾引可爱姑娘的圈套。我助你更加欢快地歌唱,我助你更加轻灵地舞蹈。”“你流泪时,我抚平你的忧伤。我是哑巴开口的钥匙,我是聪明人的头脑。我帮助勇士荡平敌寇,我引领懦夫穿越荒山野岭。我是曝光伪君子的明灯,我是智者说出警句的天赋。没有我,世间的丰功伟绩由谁完成?”语言多么平实,却又多么睿智。这是藏人对酒的赞歌,也是对神灵的献礼。莲花生大师让酒融入了藏传佛教,也许这位印度佛教史上的伟大成就者、藏传佛教的主要奠基者认为,如果让藏人放弃世俗的习惯、剥夺他们饮酒的快乐,就很难有那么多追随者了。

文友们喝得开怀,酒兴之下,吟诗作赋者有之,自比“诗圣”“诗仙”“诗豪”“诗魔”者亦有之。文人与酒,自古糾缠不清。怀素酒醉泼墨,刘伶整日狂醉,李白“斗酒诗百篇”,孟浩然“且乐杯中酒”,柳永“疏狂图一醉”,苏轼“把酒问青天”,辛弃疾“醉里挑灯看剑”,陶渊明“斗酒聚比邻”,冬参“斗酒相逢须醉倒”,秦观“为君沉醉又何妨”,黃公望“酒不醉,不能画”,欧阳修“颓乎其中”著《醉翁亭记》,刘禹锡“暂凭杯酒长精神”,曹雪芹“酒渴如狂”,弘一法师出家前也还“一斛浊酒尽馀欢”……真的是“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不过,美酒的发明人是女性,这一点,恐怕令男人很是泄气。仪狄酿酒,史料凿凿:《吕氏春秋》云“仪狄作酒”,《战国策》进而言之“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所以,真要喝起来打擂台,男人未必是女人的对手。文君当垆,贵妃醉酒,班婕妤借酒浇愁,李清照“夜来沉醉”、唐婉“红酥手,黄藤酒”……女人的含蓄与狂放、悲喜与嗔怨,在喝酒后便能体现得淋漓尽致。

不管谁用什么话来刺激,我都是脖子一梗打死不喝,一副“刀枪不入,百毒不侵”的师太尊容。也曾喝过几次,无论喝的是白酒、红酒、啤酒,每次都难受、过敏,后果很严重。小命要紧,礼数就顾不得了。鲁迅文学院高研班学弟庆杰说,“常言道,‘喝贝州老酒,吃德州扒鸡,人生莫大享受。来到古贝春,不喝古贝春,说得过去吗?师姐前世在德州,连‘故乡酒都不肯沾一滴,以后还好意思提德州?”字字击中软肋,句句戳到泪点。又想起十九岁那年坐火车上北京,在德州站台上买了只德州扒鸡,那个黄灿灿香喷喷油滋滋,啃得我满嘴流油,吃得我满心欢喜,多年过去了,当时的情形和心情,至今忘不了。原来,那是“故乡”的美味啊。“故乡”美酒,又怎能辜负?把心一横,喝!即便一命呜呼,也是魂归故里,也算死得其所。不仅酱香型浓香型混着喝,竟然还喝下了72度的原浆。结果安然无事,白白壮怀激烈一番。什么叫好酒,什么叫佳酿,什么叫匠心,什么叫传承……我懂了,这就是。

抬眼望窗外,老树绽新枝。几只小鸟落在树上,叽叽喳喳叫得欢,好像鸣叫的是“布谷,布谷”。又一个春天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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