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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吃了,我明天还要吃这么好吃的面条。”我喝完碗里的最后一口汤汁,嘟着嘴,学小朋友撒娇一样跟林杨说。他一边笑我的样子幼稚,一边抽了一张纸巾帮我擦嘴。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个可爱的人,但在他眼里是。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个体贴的人,但在我眼里是。
跟他在一起之前,我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朋友遇到问题总喜欢找我,换灯泡、修水龙头、通下水道,甚至是修闹钟、清理电脑灰尘这些理工男的技能也被我顺利“解锁”。周末招待朋友,我自然免不了要做几道菜,采购食材、洗菜做饭,再到饭后收拾碗筷,我都会很利索地做完。没有喜欢与不喜欢,我只是告诉自己:“提前锻炼吧,以后结婚了,这就是日常。”
29岁之前,我有过不愉快的恋爱,也经历过无数次的线上、线下相亲,慢慢进入了一种绝望的状态——我渴望的灵魂伴侣恐怕只能存在于理想世界了。
直到遇到了林杨。
我俩有一种惊人的默契。刚认识的时候,我们会天南海北地聊,聊美食、聊生活、聊旅行、聊家庭。我特别喜欢作家八月长安的小说《你好,旧时光》,所以我给他取了小说主人公“林杨”的名字。而他从此称我为女主人公的名字“余周周”。那时候,我们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为什么又抢我的台词?”因为我俩经常说同样的话,甚至是在同一时间。有一次,我在吃水煮蛋的时候心想:“要是等下噎住了就喝一口他碗里的汤。”我并未出声,他却已经把汤碗递到了我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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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开始被林杨吸引,是因为他把工作和生活分得很开的态度。他几乎不会在工作时间回复我的消息,但会把下班之后的所有时间都留给我。我觉得,对待工作认真的人人品不会太差,而下班后的陪伴和关心,也足以让我感受到他的诚意和体贴。
林杨上班的地方离家特别远,单程要一小时四十分钟。即便是这样,他还坚持每天下班后都陪我吃晚饭,然后陪我散步——小区对面的学校、小区侧面的花园、我公司楼下的河边,都有我们的身影。冬日的成都不算太冷,有时候我们静静地坐在河边的长椅上,手拉着手不说话,谁也不会觉得无聊或尴尬。看路过的情侣,看手牵手的爷爷奶奶,我很庆幸,再也不用去羡慕别人了。
大部分时候,我们会待在附近学校的长廊里,长廊的柱子被厚重的蔓藤覆盖着,两侧则有厚厚的灌木丛,显得有些隐秘。我们两个都是比较羞涩的人,只有在这里才敢亲吻拥抱,一旦旁边有人经过,我们就会很紧张地放开对方。那样的一瞬间,我竟然觉得自己涨红了脸,好像早恋的学生差点被老师发现一样。等周围又安静下来时,我们便相对着哈哈大笑。有一次差点被保安发现,我们连忙灰溜溜地逃走了,那种充满刺激的新鲜感,让我每次想起都不自觉地嘴角上扬。
我决定搬去和林杨住一起是因为实在不忍让他每天奔波。每次跟我约会完,林杨回到家都差不多已深夜12点。他上班很辛苦,工作量非常饱和,这样长期晚睡真不行。我想跟他约定工作日不见面,周末再约会,让他好好休息,他回我说:“我不觉得累啊。”他笑的时候露出两个酒窝,可爱极了。
在我又一次催他赶紧回去的时候,他有点急了,问我为什么总是催他走,我说:“你在楼下等我,我回去拿洗漱包,然后跟你一起过去。”可能我的决定来得太突然,他跟我确认了好几遍才相信,兴奋地像个被奖励了糖果的小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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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我开启了“不能自理”的生活模式。早上起床,只要我一开打卧室门,他准会从厨房跑出来,端起已经晾好的温开水递给我:“余周周同学,早上要先喝一杯温开水。”“不要喝那么急呀,要一口一口喝。”……以致我常常有一种“眼前这个人会不会是我妈”的错觉。
洗漱完后,我坐在餐桌前。粥的温度刚刚好,另一个小碗里放着已经剥好的鸡蛋。他一边给我装午餐,一边碎碎念:“快点吃,时间不够了。”我从小体质不好,吃外面的东西容易闹肚子,而公司附近也实在没什么好吃的,再加上成都的菜一般都比较辣,我一个北方姑娘很少敢挑战。所以,我一直是公司为数不多的自带午饭的人。不同的是,以前是自己早起做,现在是林杨每天早起帮我做。
林杨为我做的不只有这些,还有很多零零碎碎的事情。
——跟林杨在一起之后,我养成了泡脚的习惯,当然是他帮我打洗脚水。有一次泡脚,我在看电视剧,他在忙著帮朋友组装电脑。他一边组装电脑,一边跟我讨论电视情节,还抽空帮我加热水。我说了一句“想吃橘柑”,他立刻放下手里的活去剥橘柑给我吃。看着他忙活的样子,我觉得有种热气腾腾的生活气息。
——我的一只袜子找不到了,于是烦躁地乱吼。他连连安慰我“别急”,在清理完吸尘器后,就到卧室帮我找袜子。我坐在沙发上等,心里想:“我的袜子,不是我更清楚它在哪里吗?”忽然感觉自己像个不讲理的小朋友。
——早上吃饭,我喝不下最后两口粥了,便把碗递给他。他看着我摇了摇头,很自然地接过去“呼噜呼噜”喝光了。我心满意足地大笑起来:“你好可怜啊。”
——夜里被渴醒,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迷迷糊糊说了句“好渴”。接着,便听到他起床的声音,听到接水的声音,听到把水杯放到微波炉里加热的声音,听到他尝了一口又把水杯放进去继续加热的声音。然后,他走进卧室,把水杯递给我,才钻进被窝。全程没有一句话,可我明明记得,某天早上,他说自己半夜渴醒但是懒得去倒水,便一直忍到了早上。
……
这样琐碎的日常,本没有什么新奇的,但我喜欢记下来,因为这让我觉得幸福得冒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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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杨说自己是“直男”不懂得浪漫,这个我信,因为他也确实没有在节日里给过我什么惊喜。但是,我随口说一句我想买双鞋,他便会给我买回来;我说下班路上看到别人拿的一个龙骧包很好看,过几天就收到了快递。甚至因为我跟朋友讨论口红,随口跟他说了一句“那个牌子的口红不好用,你可千万别给我买”,第二天竟然收到了另一个品牌的口红。他送的东西没有一件是特别贵重的,我却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跟他在一起后,我不再逞强,不再刻意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家庭主妇的形象,我比以前开朗了很多,幼稚了很多,也可爱了很多。我说:“我怎么感觉我现在变成了一个小女孩?”他说:“你在我眼里一直都是啊。”
前段时间,我们一起去买了戒指。曾经,我很向往那种浪漫的求婚,现在却觉得不那么重要了。我们一起准备结婚的物品,一起憧憬未来的日子,真好!30岁,我终于可以放心地把自己嫁出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