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刘梦雨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优美的环境成为影响百姓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近年来,生态环保部门通过一系列信用监管措施倒逼企业由被动到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让“绿色发展”成为企业向前更进一步的“发动机”。信用监管也正成为撬动环境治理的“支点”,山清水秀、鸟语花香、风和日丽的美丽中国画卷正越发清晰。
——题记
近日,江西九江的白水湖出现一群白鹭。这些白鹭有的贴着水面飞行,翅膀掠过水面,溅起点点水花;有的在湖边来回踱步,绅士范十足,构成了一幅绿白相间的美景。有市民惊叹,白鹭是对生存环境较为敏感的动物,现在成群的出现在白水湖,不仅为城市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也表明生态环境日渐改善。
在九江生态环境改善的战斗中,“信用”作为新的监管元素也立下了汗马功劳。就在去年,九江市组织各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集中签订《企业环保诚信守法承诺书》,全市共有477家企业参加了签订仪式。如今,庄严的承诺正在变成越来越多企业自觉维护环境的行动。
除了信用承诺,环境信用评级、红黑名单等信用手段也开始应用到生态环境治理中来,通过信用监管措施倒逼企业由被动到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成为越来越多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共同选择。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正在得到全面落实。
不诚信现象在生态环保领域格外突出。
近日,山东省新泰市为了体现绿色,居然将一座矿山涂上绿漆的新闻引起人们的关注。新泰市昌盛石料厂会计介绍,石头刷绿漆是因为环保检查。一位卡车司机介绍,这些绿漆是去年刚刷的,航拍的时候能显示绿色。
新泰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书刚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企业就是没有良心的企业”。随着环保风暴不断升级,这样“没有良心”的企业将会越来越没有生存空间。
早在2016年8月,由3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一经发布立即在环保人士朋友圈里刷屏,原因不仅是这个红头文件的封面大得有点惊人,30余个部门的名字几乎占据了整整一页纸。30多个部门中,不仅包括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环保部、国资委等部委,甚至还囊括了统战部、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以及铁路总公司。“环保”“失信”“惩戒”三个关键词,让这份异乎寻常的文件更加引人注目。官方在发布这份文件时说,文件旨在通过对环保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和部门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环保自律和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环保守法氛围,共建共享人人守信的诚信社会。
要达到这样的效果,当然不会一发文件就灵,但30多个部门对环保失信企业坚决说“不”的决心和态度,让公众对惩戒环境违法企业、改善环境质量充满期待。
然而,仅仅十几天后,就有环保组织向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发建议函,请求该局叫停天津蓟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试生产,并且重做环评。
“那味儿特别浓,特别臭!”刘英的家在河北省玉田县东九户村,门前是一条约5米宽的土路,土路对面就是天津蓟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臭味就来自这个发电厂,有时一周两三次,“一到晚上味儿更冲”。 已经有7个月了,刘英基本不敢打开自家的窗户。
据悉,蓟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4年获得天津市环保局的环评审批通过,环评报告称曾在周围10个村发放200份公众意见调查问卷,96.5%的被调查村民同意建设该项目。而直至开始试运行,属于河北的6个村庄的村委会称村民们从未见过相关项目公示,并质疑该调查结果造假。
就在《备忘录》发布前一个月,原环境保护部公开通报了一批环保数据造假案件。环保监测数据,是环保执法的基础。然而,环保数据造假现象却长期存在、屡禁不止,且手段花式翻新、越来越隐蔽。
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在重庆组织开展了长江入河排污口试点现场排查,利用无人机、无人船、管道机器人等现代科技“利器”,以“天地”结合、“人机”互补的方式,进行一场生态环境领域的“水陆空”三军大会战。图为利用无人机对排污口进行排查 (中新社 发)
有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实打实地将污染水体、土壤、空气治理达标,涉及产业与能源结构调整、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排污设备投入以及舆论监督等诸多方面,往往需要综合施策、久久为功。相较这样一番苦功夫,在监测数据上动动手脚当然轻省得多。除了现实梗阻,造假冲动还源于当地一些官员的“旧思维”:有些人总担心顾了绿水青山就丢了金山银山,将两者对立起来。
《半月谈》期刊还曾将环保数据造假方式概括为七大“障眼法”:一是偷梁换柱,企业篡改伪造监控数据。二是“阴阳台账”避监管,两本数据哄骗人。一本是监测原始数据台账、一本是虚假数据台账,在企业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例中,一些企业选择以“无中生有”的虚假数据台账瞒骗环保部门。三是暗度陈仓,断污水注清水蒙混过关。为应付检查,一些企业会提前截断污水,增设管道把合格水注入检验水箱,从而使数据达标。四是为获好数据,给监测探头“戴口罩”。在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洒水、监测点周围禁止车辆通行,为监测仪器“戴口罩”……个别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执法人员为让环境监测数据合格,无所不用其极,想出各种荒诞办法,企图瞒天过海。五是虚假达标,“污染有多大的脚,就用标准做多大的鞋”。一些地方建立了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但信息平台的排放限值由企业自行填写、自行监测、自行发布数据。一些企业根据自己的污染程度,量体裁衣,自设“标准”。六是不及时公布数据,该监测的不监测。为避免暴露污染问题,一些地方和企业不公布或不及时公布污染数据,让公众无从监督。同时存在的监测方案不完善、监测因子不全、公开信息不完整、公开信息与监测方案不一致等问题,也影响了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七是乾坤大挪移,检测点搬出重污染区。个别地区为降低污染数值,竟把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搬离重污染区域。一些城市以城市规划变动为由,向环保部门申请变动监测站点的位置。有一个站点转移成功就能提升城市的空气质量等级。
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用这话来形容某些造假手段,再恰当不过。
遏制环保数据造假,显然还需要更多“利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认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建立起来以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造假现象,但造假仍然没有完全杜绝。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明确伪造监测数据要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造假的少多了。遏制环保数据造假,需要立体施治,从完善立法、加强监管、信用制度建设、推动公民参与和信息公开等多方面综合发力。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优美的环境成为影响百姓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然而目前企业环境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仍然整体不高,建设项目环评未批先建,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暗管偷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骗取环保专项资金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仍然突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上述案件只是近年来部分企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几个典型,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诚信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闫庆刚表示,失信成本低、地方保护主义、监管缺位及相关法律滞后等多种因素导致了企业环保失信行为屡禁不止。这也折射出企业超标排污影响生态环境、数据造假干扰监测的问题依然严峻,加强环境监管仍是一项长期和紧迫的任务。
与单纯、过度使用行政命令控制手段推动环境保护的传统手段相比,在环境管理中引入信用机制,通过将企业的环保信用信息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并向社会公开,可以有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提高环境管理效率。
环境保护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最早发仞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是评价主体根据收集的企业环境行为的信息为评价客体,与设定指标结合得出企业的评价结果和环保信用等级。
2003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世界银行合作,在部分省、市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拉开了我国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的大幕。
2005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和《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技术指南》,明确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将选择部分地区参加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试点,即根据企业环境信息,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定级,以绿、蓝、黄、红、黑五色代表优劣等级。
2006年,广东率先意识到企业环境行为本质上也是企业信用的重要内容,在省级层面率先颁布了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并连续公布了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结果。随后,江苏、浙江、河北、深圳、重庆等省市也先后开展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2013年开始,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环境信用评价也进入了政策发布和部署落实的密集期,单纯的企业信用评价也逐渐与“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挂起钩来。多层次、多种类的信用监管工具开始应用于生态环保中。
2013年,原环境保护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环境信用评级,开始探索环境保护的多元治理模式。该评价办法明确了环保信用评价的主体、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
2014年4月修订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要求,将企业违法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公布违法企业名单。明确加快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是防范环境风险、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环保系统要抓住机遇,加快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约束企业环境违法。
2015年,原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方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快建立企业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同时,明确了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示;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立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开展环境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环境信用建设等五项主要任务和措施。
2016年,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等31个部门联合启动了环保严重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印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明确了联合惩戒对象为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措施涉及限制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25项。
2019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中新社 发)
2018年6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再次强调,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竺效指出,这些手段可以形成预防机制结合末端惩戒的多元治理格局,从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实现。
“信用监管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金钥匙’。”在2018年8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视频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强调,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健全环保信用信息共享、跨部门联合奖励和惩戒工作机制,让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根据自动监测数据及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情况,山西省大同市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季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50天。其中,二氧化硫超标48天,氮氧化物超标5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3天。其中,氨氮超标2天,化学需氧量超标1天。要求对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整改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制生产。”
8月5日,生态环境部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2019年第二季度自动监控数据严重超标的40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并对其中3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排污环境问题挂牌督办。
与以往相比,信用监管的最大特色就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违规排污收到的罚单可能不只来自环保部门。
去年以来,一批上市公司被曝在生产经营中为追求利润,舍弃环境,长期偷排偷放,在被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批评后依然“我行我素”。其中,生态环境部联合证监会对江苏辉丰等严重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堪称典型案例。
2018年4月19日,山西三维集团处于全面停产状态。据生态环境部的通报,对于山西省洪洞县三维集团违法倾倒工业废渣污染农田,记者暗访遭扣押事件,生态环境部已联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对该事件进行挂牌督办 (中新社 发)
作为农药企业,辉丰股份早在启动A股上市之际,就因涉嫌偷埋暗管排放有毒污水等情况被曝光,但在质疑声中,仍于2010年11月上市。近年来,不断有村民和媒体揭露其污染行为,直到2018年被相关部门彻底查处。
2018年3月29日,媒体报道辉丰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后,生态环境部政法司及时跟进,通报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同年4月20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生态环境部通报盐城市辉丰公司严重环境污染及当地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问题专项督察情况》;4月20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4月23日,证监会对辉丰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立案调查;同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关于辉丰股份严重环境污染事件的公告》,强烈谴责辉丰股份环境违规和造假行为;6月8日,深交所正式作出《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7月19日晚,辉丰股份公告称,因两项目环保违法,公司收到江苏省环保厅《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回顾对案件处理的部分经过,不难看出,生态环境部、证监会、深交所等均对辉丰公司实施了惩戒措施,联合惩戒让企业想在环保方面“耍赖”越来越行不通。
“环保部门会将类似辉丰这样的失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推送给有关部门,使其在政府采购、土地供应、资质许可、税收优惠等领域依法受到限制。说白了,环保信用越差,企业承担的经济成本越高。”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杨姝影解释说。
环保信用差的企业经济成本有多高?高在哪里?江苏省在实践中发挥价格杠杆对高污染行业的抑制作用,给出了答案。
2015年12月,江苏省环保厅联合省物价局印发了《关于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等级试行差别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年度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红色”“黑色”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对“红色”等级企业,用电价格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对“黑色”等级企业,用电价格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元。2016年2月3日,江苏省环保厅又联合省财政厅、物价局、住建厅、水利厅,印发了《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环保部门开展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分档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对“红色”等级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不低于0.6元/立方米;对“黑色”等级及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红色”等级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不低于1.0元/立方米。
南通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刘华军工作在环保一线,他感慨地说:“不要小看每度每吨几分几毛钱的差别,它对企业的运营成本影响大着呢。”
作为一家连续两年环保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业,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正刚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们公司一年的用电量大概是12亿千瓦时,如果加价0.1元,就意味着要从净利润里拿走1.2亿元。”为此,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上下触动很大,近年来先后投资数亿元,推进多项环保治理、节能改造项目。
与此同时,各地环保部门也积极探索环境保护领域联合惩戒措施——
福建对评为“环保不良企业”的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实施限制发行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在上市公司或者非公众上市公司收购的事中事后监管中,予以重点关注等措施;青海省明确规定,环境信用不良的企业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河南郑州明确企业评分低于60分的“黑榜”失信企业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建设单位被限制参与郑州市重大项目招投标资格。
与传统监管各自为战的模式不同,信用监管不仅强化了部门间协同监管,也强化了地区间协同监管。在我国经济活动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长三角,信用合作不可或缺。
2018年,作为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全国首个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长三角三省一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共同制定了《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其中,环保领域的信用一体化先行启动。同年6月1日,长三角三省一市信用办及环保部门在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期间签署了《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明确环保领域区域信用合作内容,建立完善区域信用合作机制,发布首个区域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联合惩戒措施。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寿子琪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表示,推进长三角区域环境“共商共享共治”的重点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督执法。接下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应逐步统一标准。虽然目前各地环境准入标准不尽相同,但只要“四家人”把标准“晒”出来,尽可能协商、互相参照,就有可能做到统一。
下一步,长三角区域还将加大对环保严重失信企业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股权投资、高层任职等方面的关联风险分析,再形成一批环保信用警示名单,助力环保领域的信用监管。
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的可贵之处在于,既可以让失信企业付出异于常人的失信成本,也可以让守信企业的信用由无形资产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收益。对于企业来说,一免一增,一罚一奖,这背后绿色发展的“效益账”也是一笔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账”。
前不久,安吉电商创业者奚皓由于平时注重生态环保,凭借12分的“绿色个人信用积分”,获得了安吉农商银行“绿色信用贷”的15万元贷款。“这不仅解决了茶叶网上销售前期垫资的需求,而且月利率不到千分之六,比一般贷款利率低很多。”尝到甜头后,奚皓说还会不断关注生态环保,积累更多的绿色积分,让下次贷款的利率再低一些。
据悉,“绿色信用贷”产品依托于“绿色个人信用积分”管理系统,该系统已与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长运公司等单位达成数据共享合作。只要积累到绿色个人信用分,就可获得信用授信额度,银行以信息推送的形式主动告知客户,最高授信额度可达30万元。目前纳入信用评分的客户已经超过9万,总计绿色积分达到25万分,实现二氧化碳减排3210吨。
与被纳入“黑名单”企业所受到严厉惩罚相比,守法的诚信企业开始享受到更多的制度“红利”。
作为南平市的市级参评企业,2017年4月,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公司在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被评为2016年度环保诚信企业。刚获评没多久,远翔公司就申请了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竞争对手中不乏有多家实力雄厚的企业。
“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意识到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争创良好的环境信用对今后发展至关重要。”创冠环保(安溪)有限公司总经理杨茂生说,公司在2016年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并以此作为一项重要佐证材料,获评2017年“文明企业”,得以继续正常申办增值税退税业务,获得了实际的经济效益。
在一些地方,环保信用成为了银行授信的重要依据。
2013年7月,广发银行无锡分行与宜兴市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向其贷款1000万元,依据江苏省环保厅联合省信用办、银监局建立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对其实时监控,并根据其信用变化调整授信策略。同年,该公司被评定为绿色环保信用优秀企业,被银行评定为授信策略支持类。2014年,该公司被评定为蓝色环保信用良好企业,银行据此将其授信策略调整为维持类。2015年,该公司在年度环保信用评价时被评定为红色,银行将其授信策略调整为控制压缩型,并立即进行商谈。2016年9月,该公司提前归还本金977万元,确保了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
3年来,广发银行无锡分行对这家材料公司授信策略的调整起起伏伏,源于其波动的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等级。
“金融机构通过共享机制及时关注和跟踪企业环保信用等级,随时调整企业授信策略,降低了授信风险,避免了经济损失,维护了综合利益。”原江苏省环保厅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说。
环保部门在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过程中,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是监管部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依据。
在四川绵阳诚信环境信用研究院院长欧阳看来,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可方便公众参与环境监督,还可以帮助银行等市场主体了解企业的环境信用和环境风险,作为其商业决策的重要参考。共享信息的相关部门、工会和协会,可以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中,充分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已有安徽、重庆、福建等20个省(市、区)及长三角地区,制定了地方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四川、广东、重庆、河北、辽宁、安徽等省市还在地方性环保法规或省委文件中对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作出明确规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经验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各地也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改进、优化。
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记者在“环保信用”栏目发现,与以往的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不同,滚动的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更新日期为当日最新。
变“过去时”为“进行时”,这一变化源自于今年1月1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信用办印发的《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沿用五色等级划分方式,即绿色(守信)、蓝色(一般守信)、黄色(一般失信)、红色(较重失信)、黑色(严重失信),并在评价标准、计分方式等方面做了重大调整。新出台的评价办法实行满分12分的滚动记分制度。根据企业环境行为的恶劣程度、环境影响程度,最少扣1分,最多直接扣满12分。而将原年度评价方式调整为实时动态评价方式是新《办法》最大亮点之一。
企业环境行为信息产生后即刻影响其环保信用评价结果,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这把环保管理“利器”更快更高效的见效。
日前,有媒体报道,江苏常州某干燥设备有限公司因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被处以罚款,并责令停止建设。根据新《办法》,目前该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为1分,信用等级为红色,企业最近一笔转贷受到影响。
10多年前,称子岌山由于受到明珠冶炼厂排放物的污染,导致长期荒山秃顶,岩石裸露。目前,当地政府关闭冶炼厂,对山体进行生态修复,称子岌山重新披“绿装”,植被已基本恢复。图为2019年8月5日,航拍镜头下的广东省梅州市明珠冶炼厂旧址与称子岌山 (中新社 发)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原环境信用评价模式下,评价的结果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目前的环境状况,即使企业刚刚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失信行为也不能立刻在环境评价结果中予以体现,这与目前信用管理要求的实时性、灵活性存在差距。《办法》将年度评价模式调整为动态实时模式,实现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与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有机结合。
同步开始实施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的,还有福建。
“企业环境信用实现动态评价,完善了联合奖惩机制,有助于金融部门快速、全面掌握授信客户环境信用状况,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行可随时根据客户授信需求申请应约评价,并将根据企业最新环境信用评价对企业进行差异化授信,为诚信企业“开绿灯”,对不良企业“亮红灯”,斩断污染企业资金链条,积极支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领域客户。
对于职能部门来说,环保信用评价可以提供企业环保实施情况,做出科学决策,而对于企业自身来说,则有利于督促其持续改进环境行为,倒逼企业形成创建绿色企业长效机制,提升自身绿色发展水平。
“绿色企业创建并不是绿色企业行动的终极目标,只是一个阶段性的节点,是对企业阶段性创建工作的肯定。绿色企业行动是一项一直在路上的工作,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来保证。”今年5月22日,仪征化纤组织开展绿色企业创建专题培训,围绕中国石化组织开展的绿色企业行动计划、绿色企业评价指南、存在问题及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解读了绿色企业建设的要点。
截至记者发稿,在“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中,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为环保信用绿色企业等级。记者了解到,2014年以来,仪征化纤始终保持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绿色企业等级。目前,仪征化纤投入约12亿元,正在实施22个环保治理和节能减排项目,切实提高企业的环保水平。
位于珠海的超毅集团同样通过自身的努力走绿色发展之路。去年年底,超毅集团获得2017广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绿牌评级。作为电路板制造企业,此类高科技重污染行业在环保高压及成本持续升高的行业环境下,以21项考核指标均满分的成绩获评省级环境信用“绿牌”实属不易。为确保100%达标排放,2016年~2017年,超毅集团投资7000多万元,升级改造了三个厂区的废水处理设施。截至目前,超毅集团在环保方面的总投入已超过1.5亿元。
“超毅集团各级管理层深深认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认定高标准的环保工作是打造高标准公司的基础,并将此理念通过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到生产第一线。”超毅集团首席执行官Franck Lize说。
在江苏,环保失信企业处处碰壁。7月26日,新出炉的江苏上半年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显示,全省参评企业46,046家,141家企业上了“失信名单”,其中红色企业(较重失信)89家,黑色企业(严重失信)52家。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石勇表示,我们对企业也不是“一棍子打死”。
2019年6月21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吴向培在西宁介绍,该省正构建全面设点、全省联网、自动预警、数据共享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据悉,“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中的“天”指遥感监测。图为“生态之窗”展示 (中新社 发)
南京一家胶带生产企业,由于企业对原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没有按规定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车间中气味难闻。对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对企业处以罚款6.2万元。
“根据《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企业被评为黑色等级。依据我省差别化水电价政策,今年下半年企业正常生产,每月将多缴电费1.4万元、水费600余元。”石勇说,5月,企业完成停产整改,由于企业整改及时、到位,惩戒期满后企业信用将得到恢复。
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违法行为失信惩戒力度也不断加大,信用主体对环境信用修复的需求也日益增强,构建科学合理的环境信用修复机制将有效补充和完善失信惩戒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未来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让在规定期限内确实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失信市场,能够通过系列有效途径进行信用修复,重新融入市场环境。
针对信用修复,2017年9月,贵州省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环境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通知》,率先建立完善了以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为基础的环境信用修复机制。要求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之日起半年内,企业(或个人)主动改善环境行为、完成有效整改,自愿作出信用承诺,可向发布“黑名单”信息的环保行政机关提交环境信用修复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实施“黑名单”管理的环保行政机关将综合考虑申请环境信用修复的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等因素,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相应缩短为半年、一年。
走进胜利油田,看到的是现代、环保、生态、人性化管理的新景象,“原油不落地、采出水不外排、废气不上天”成为现实。图为胜利油田现河采油厂六户管理区的员工进行气体泄露检测 (中新社 发)
山东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建立环境信用修复机制的四条路径。首先,构建权威、高效的环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系统,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促进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提高监管效能。其次,完善立法,明确信息公开的基本路径,一方面强化环境信用信息公开、环境信用修复立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另一方面建立信用网站不良信用信息修复与行政处罚信息之间的联动机制,当信用网站不良信用信息被修复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相应进行修复,并不再对外公开,以实现环境信用修复的一致性。第三,明确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失信等级划分标准。第四,构建环境信用修复后对信用主体的后督察机制,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托省级执法平台和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不良环境信用记录的信用主体进行重点监督,全面掌握市场主体修复不良信用信息后的各类信用信息,强化与多部门联合参与、密切合作机制,实现对信用主体全方位信息追踪,强化对信用管理的实践运行效果。此外,武汉、江苏等地也对环境信用修复的对象、条件、具体实施路径做出了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建立信用修复体系,让满足规定条件的失信人,通过履行应尽义务,消除不良影响,重新获得通行社会的“信用牌照”,一方面可以使部分并非恶意失信、愿意改过自新的市场主体摆脱“一朝失信、永不翻身”的尴尬局面,消除他们 “破罐子破摔”的心态,在完成自我救赎之后以全新的面貌重回市场。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失信主体的先后变化,进一步向社会公众提示信用意识的极端重要性,鼓励失信者主动端正思想,纠正行为,弥补过失,为信用中国的建设增添正面力量。
“到2020年,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基本形成,全面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基本建成覆盖国家、省、市、县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环保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企业环境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普遍提高。”这是2015年原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的目标。
8月1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19年1月~ 6月全国水环境目标任务,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Ⅰ—Ⅲ类水体比例同比增加4.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同比减少2.6个百分点;但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部分地区水环境达标形势依然严峻,山西、吉林、广东等3省Ⅰ—Ⅲ类、劣Ⅴ类水体比例均较年度目标存在明显差距。
“我国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匹配、不协调的矛盾依然突出。”四川省环保厅厅长于会文建议,首先,从国家层面加快制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条例,改变目前各地各行其是的现状;其次,扩大参评范围,将环评机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和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机构等环境服务企业纳入;再次,建设贯通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的“企业环境信用动态管理系统”;最后,落实多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
去年8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组织中央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失信突出问题,集中开展19项专项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就位列其中,其指向及力度,无疑对推动企业环境守法守信具有重要意义。
业内专家认为,我国环境保护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不完备的阶段,是场持久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记者梳理发现,现阶段我国环境保护信用体系建设依旧面临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缺少法律依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有待统一、结果公开共享有限;环境信用修复不到位,缺乏政策性依据和标准等挑战。
环保信用评价缺乏上位法支撑影响着其实施的进度和效果。对此,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推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相关立法工作。目前已会同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开展研究起草《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条例(草案)》等相关工作。一方面,通过国务院行政法规的方式明确环保信用边界,规定环保信用评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信用分析、应用期限,推动信用评价共享,进而推动跨区域评价结果互认。另一方面,该草案将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等,依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压实各联合激励和惩戒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助力。
与此同时,环境信用评价缺乏统一指标,可能导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不利于统筹跨区域的环境信用体系。对于进一步发挥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的作用,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立法研究中心吴勇提出,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着手。对政府而言,一是加强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促进环境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公开。二是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包括对环境信用信息进行精准的分类,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确立环境信用评价的调整和异议程序。三是推进第三方机构参与环境信用制度,实现环境信用领域的“第三方治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性、独立性优势。对企业而言,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提高环境守信意识和水平。具体包括建立企业环境管理责任制,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聘用专业的环境管理人才,积极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对其生产和经营进行全过程的环保审核,在提高环境管理效益的同时,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
“环保也是一种生产力,建设企业的环境信用制度,让企业在守信中发展、在绿色中发展。”吴勇说。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时期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百姓切身感受着生态环境的点滴优化,迈向美丽中国建设的步伐日渐矫健。
“蓝蓝的天宇有点点的飞燕,静静的湖面有微微的睡莲”“看那山明水秀景如画,听那鸟叫虫鸣好乐章”“蓝蓝的天空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被人们每每传唱的歌曲中,描绘的都是百姓向往的自然环境。信用监管正在也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成为撬动环境治理的“支点”,山清水秀、鸟语花香、风和日丽的美丽中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越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