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奎勇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伴随城乡建设工作的开展,建筑行业已飞速发展成为我国经济支柱性产业。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形成的一种竞争、交易形式,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与质量。目前,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始终存在不少问题。本文将对这类问题进行分析,再提出对策,为改善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参考,最终达到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目的。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对策
1 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会在极大程度上影响工程质量。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以一种相对公开透明的方式,对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进行选拔。采用该方式筛选出合适的施工单位,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因此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尤为重要。伴随建筑行业的繁荣,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数量巨大,有关部门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管较为困难,为避免这些问题,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规范化,有利于建筑行业的发展。
2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投标方报价不合理
投标方报价不合理,原因主要有三个。一,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在选择建筑工程投标企业的过程,存在一味寻求低价,以价格高低为评判标准选用建筑工程投标企业的现象。该现象是导致投标法报价不合理的最大诱因,可能导致资格一般的建筑施工单位,以压低价格的方式拿下建筑项目,最终影响建筑工程的项目实施和质量。二,某些建筑施工单位为争抢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权限,恶意压低报价。故意压低报价导致的后果,是建筑施工单位为获得经济效益,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劣质建筑材料或压迫底层工人,最终影响整个建筑工程的实施和质量。另外,某些单位压低报价,获得项目施工权限后,还可能倒卖投标合同,以此方式获利。恶意压低报价属违法行为,但某些建筑施工单位为恶意竞强工程项目施工权限,依旧会明知故犯。三,即使投标企业规范报价,但因为工程造价缺乏科学合理的依据,最终报价依旧存在不合理性。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一般比较漫长,在较长的时间段内,建筑材料、人工投入资本等方面可能会随时间产生高低波动,而这种波动是不可控、缺少预测依据的。因此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的招投标采购价格,只有短暂时效性,于长远来看意义不大。如果漫长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等方面发生较大的价格波动,承接建筑施工项目的单位将会面临相应价格风险,为减小价格风险带来的影响,为保障自身利益,建筑施工单位可能会缩短其他方面的成本,从而影响建筑质量。
2.2 行政机构过度干预投标,投标制度不完善
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最重要的原则是做到公开透明,遵循市场经济,保证公正、公平筛选优秀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承接项目。在此过程中,政府有责任进行监督管理。但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行政机构借监督管理之便,过度干预投标的现象,某些职权人员滥用职权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进行“内定”、“暗箱操作”,严重违背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原则。这些现象的出现,证明投标制度不完善,还有待优化。
2.3 “关系户”存在的情况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过程应当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招标人以不正当的方式针对、排斥或限制其他竞争对手。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目的是晒筛选出符合要求、价位合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建筑项目。但某些人为追求利益,获得招标项目,在投标过程中使用不正当方式,拉拢各方关系,通过与招投标内部工作人员进行利益往来成为“关系户”,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获得建筑项目的工程实施权限,严重影响招标的有效开展的同时,也会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带来影响。
2.4 违规挂靠投标与非法转包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违规挂靠投标的现象。具体表现为:某些企业的资质不符合参与投标的标准,但这些企业的某些人与符合投标标准的企业有私交或利益往来,遂挂靠到符合投标标准的企业参与投标。资质不符合投标标准的企业,以此种方式参与投标,目的是追逐利益。而符合投标标准的企业接受挂靠,则是因为在此过程中,能获得一笔“挂靠费”,同时还能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占有率。主动挂靠和接受挂靠的企业,都能通过挂靠获得所谓的“好处”,导致招投标过程中,企业挂靠的问题日益凸显。除违规挂靠外,企业间还存在非法转包的问题。符合投标标准的企业在中标后,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选择把项目分包给其他企业,以此获利。而这些“分包企业”的资质可能根本不达标,不能满足施工标准。非法转包,让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如同虚设,不能达到筛选优质企业高质量完成建筑项目的目的。不管是违规挂靠还是非法转包,都给了资质不合格企业机会,让缺乏资格的企业有机会参与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最终导致不良后果。
3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3.1 完善监管体制,对招投标过程加强监管
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体制有待优化完善。因监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导致监管工作开展缺乏有效性,且过程反锁复杂,易产生漏洞,给某些为追逐利益不择手段之人机会。为使监管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应当统一监管部门,做到责任与职权的明确划分,查遗补漏,做到招投标全过程都有对应负责人监督管理。并且因为职务权限以及责任划分清楚,一旦出现问题可按职追责,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执行力与有效性。完善监管体制,对招投标过程加强监督管理,不给心怀不轨之人可乘之机,可有效遏止招投标过程中许多不良现象。
3.2 评审队伍高质量,不以“低价”为标准
招投标过程十分复杂,且涉及面较广,在此过程中必须有专业人员的支持,以保证对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进行准确评审。在对参与投标的企业进行评估时,不以“低价”为标准过分压价,综合考量企业综合能力,注重性价比,给企业一定的利润空间,同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筛选出最合适的企业。综合以上,在评审队伍的组建上,必须要求队伍人员拥有全面的专业知识,且个人品质过硬,思想觉悟较高,能对参与投标的企业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估。同时,为避免评审队伍中出现偏颇,还可设置针对评审队伍设置督查人员,对评审队伍进行全程督查,以保证评审队伍工作的公开合理。
3.3 联动监督资源,提高执行力,设立奖惩制度
从多方面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管,除去固有的监管方式外,可开展监管网络公开化,联动所有能利用的监督资源。在招投標管理过程中,利用网络把招标信息完全公开,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可提高监管过程中人员的执行力。对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违法挂靠、非法转包、贿赂等违法现象进行依法处置,并将处置结果进行公布,以警醒所有参与招投标过程的人员与企业,断绝某些人走“歪门邪道”的念头。同时,对诚信正规的优秀企业进行公开褒奖,给予实际的政策优惠,鼓励企业以合法正当的方式参与招投标。
4 结语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因为建筑行业过于庞大,某些人思想觉悟不高有以不正当方式追逐利益的心态,再加上监管不到位,导致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不少不良现象。建筑行业是我国经济支柱性产业,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改善优化,完善监管体制、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评审队伍的综合素质,放弃以“低价”为最终衡量标准,有利于投招标过程的顺利进行,利于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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