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平 陈松 贾程秀男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黑龙江省江河水系发达,是全国水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之一。同时,也是承担防范水患灾害、保护碧水生态任务较为沉重的省份之一。
面对着滔天的洪水,英勇顽强的黑龙江人逆水前行,用血肉之躯铸就新的长城,保卫了共和国工业长子的安全。
面对着千百年未曾改变的水旱灾害,战天斗地的黑龙江人矢志不移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现了沧海桑田般的巨变。
面对着水资源日趋紧缺、水生态保护日趋严峻的形势,不屈不挠的黑龙江人精诚团结打好碧水保卫战,为祖国献出一片碧水蓝天。
……
驻足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绥芬河、镜泊湖、兴凯湖等江河湖泊的岸边,回望70年的历史变迁。艰苦奋斗、砥砺前行的黑龙江人抗洪抢险、除水害兴水利、保护水资源生态,不求回报、默默付出,一刻都未曾停歇。
——在防洪纪念塔下铸就“抗洪精神”
由于水资源在时、空上分布不均,黑龙江省自古以来就经常发生水灾和旱灾。新中国成立70年来,黑龙江省的每一条河流都能铭记那一段段抗洪救灾、守护家园的传奇故事。
1957年9月6日,再过一天就是中秋节,然而就在这一天,滔天的洪水奔着哈尔滨市汹涌而来。一支支由青年工人、党员干部组成的“抗洪敢死队”,哪里有险情他们就扑向哪里,不畏生死、英勇奋战。就这样,在洪水持续20多天里,哈尔滨市150万人口中40多万登堤抗洪,除了年迈的老人和年幼的儿童外,几乎每一个人都为抗洪斗争献出了力量。
这是当时有水文记载以来,黑龙江省遭遇的最大规模的洪水。自1957年8月开始,松花江上游和嫩江上游由于台风影响多次降雨,致使松花江、牡丹江和嫩江发生洪水,加上丰满水库连续十多天放流排洪,几股洪流汇合在一起,形成了松花江干流的特大洪峰。这股洪峰像是一条咆哮的恶龙,顺流而下直接威胁着沿江的村镇、农田,以及哈尔滨市和滨洲铁路线的安全……
可就是在这样历史罕见的大洪水面前,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战,英雄的人民取得了胜利。当年9月22日,黑龙江省委发表告全省人民书,告慰全省各界人民取得了同洪水决战的最后胜利。
其实,在1932年松花江也发生了一场洪水。那时只有几百人修堤,结果洪水泛滥成灾,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一片汪洋,成千上万的灾民流离失所、饥寒交迫。1957年的洪水水位比1932年的高出半米多,但黑龙江人民却取得了最后胜利,保卫了国家重要的重工业基地——哈尔滨。人们将这次抗洪斗争的胜利归功于新中国的成立、共产党的领导。为了纪念这段难忘的历史,哈尔滨在松花江畔修起了一座美丽壮观的人民防洪胜利纪念塔。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在每年汛期都面临着巨大的防洪压力。抗洪救灾成为黑龙江省这片黑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一项不可回避的重要任务,并逐渐凝聚成一种精神,一股顽强的力量。
1998年夏秋之交,黑龙江省嫩江和松花江流域发生了超历史纪录的特大洪水灾害。当年8月22日,松花江干流哈尔滨出现最高水位120.89米,超过历史实测最高水位0.84米,流量16600立方米/秒,洪水重现期约为150年,大于1932年(还原洪峰流量16200立方米/秒)和1957年(还原洪峰流量14800立方米/秒)洪水,为二十世纪“第一大洪水”。
面对洪灾的严峻挑战,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把防汛抗洪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并决定调动武警和人民解放军参加抗洪,成立了由党政军主要领导参加的前线总指挥部。洪峰到哪里,指挥部就迁到哪里。
在全省200多万军民与洪水殊死搏斗的紧要关头,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纷纷来到黑龙江省抗洪一线,领导和指挥抗洪救灾工作。
当年9月5日,黑龙江人成功抵御了这一特大洪水,安全转移灾民216万,确保了齐齐哈尔、大庆、哈尔滨等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和商品粮基地以及人民群众的安全。
在这场抗洪抢险斗争中,数以万计的黑龙江人在防洪纪念塔下,用铮铮铁骨铸就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的伟大抗洪精神。
共和国不会忘记那一支支冲锋陷阵的“抗洪敢死队”;共和国不会忘记那一个个载入史册的“全国抗洪先进集体”“全国抗洪模范”;共和国更不会忘记黑龙江人那已经根植于内心的“抗洪精神”。
——“一届接着一届干”铸就恢宏水利工程
1948年9月5日,松花江畔富锦县的“致富大壕”动工。这是当时合江省最大的除涝工程。富锦动员农民、机关干部、学生、部队战士约1.2万人,仅用了6天时间就完成了任务,共挖土10万立方米。富锦县当时的共产党员90%以上参加了施工。由于连年受涝,洼地积水,施工设备极为有限、施工条件极为艰苦,很多施工队伍整天泡在泥水中作业。当年9月9日,当时的中共合江省委、省政府发来电报:“对富锦县治水除涝的决心和毅力,表示无限的欣慰和嘉许。”
早在新中国建立初期,黑龙江地区就开始审视和应对“全省河流湖泊众多,但防汛防涝建设十分落后,水患水害问题严峻”的状況。此后70年,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群众“一届接着一届干”,数十年如一日,积极进行水利工程布局和建设,提高工程防洪抗旱能力和服务生产建设能力,步步向前。
富锦县“致富大壕”挖通之后,大片低洼易涝的土地排除了积水,大批居民纷纷开荒种地。而这仅仅是当时黑龙江地区“变水害为水利”诸多工程中的一个。据当时的东北人民政府水利总局编写的《东北水利事业过去情况与今后计划》记载:“1949年松江省挖排水沟总长139公里,修桥梁58座;黑龙江省挖排水沟总长563.7公里,排水闸两座。”
1958年至1960年,黑龙江地区以“以蓄为主实现水利化”大搞水利工程建设。
1961年至1976年,前期通过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以除水害为主,集中力量推动三江平原、呼兰河流域、乌双流域等重点涝区的治理,水土保持工作全面开展;后期在“农业学大寨”的影响下,以抗旱灌溉为重点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时期建成了黑龙江省有史以来最大的引水工程——北部引嫩工程,使嫩江水进入松嫩平原腹地,为大庆油田和石油化工生产用水,以及农田、草原用水提供了方便。
1977年至1997年,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黑龙江省坚持“除害与兴利、抗旱与灌溉、建设与管理并重”的方针,集中力量建设了一批水利骨干工程,逐步扭转了黑龙江省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
这一时期,黑龙江省新建堤防2655公里,新建扩建大中型水库18座,总库容增加到78.7亿立方米。与此同时,哈尔滨、大庆、佳木斯、齐齐哈尔等地城市防洪建设进展迅速。也正是以这些工程为依托,黑龙江省才得以战胜1988年、1991年、1998年的大洪水,并将灾害损失降低到了最低程度。
1998年至2005年,1998年汛期过后,国家大幅度增加了对黑龙江省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安排水利基本建设资金10.03亿元,省内筹资6.26亿元,用于三江平原防洪除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松花江、嫩江干流堤防加固等基建工程项目。到2005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总投入高达137.8亿元,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省水利建设总投入的61%。全省农田实际灌溉面积达到3600万亩,水田面积2798万亩,水利护航国家粮食基地建设的作用日趋明显。
这一时期,黑龙江省共新建和整修江河堤防7880公里。松花江干流县城堤防达到50年一遇,哈尔滨城市堤防达到百年一遇,齐齐哈尔城市堤防达到百年一遇。牡丹江、大庆、伊春、佳木斯、黑河等城市城区堤防达到50年一遇。同时,建成了磨盘山、尼尔基等6座大型水库和西沟、象山等4座大型水电站。
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全省完成了大中小河流的防洪规划,为堤防工程建设和抗洪抢险提供了科学依据。
自2006年至今,黑龙江省水利建设进入快速推进期。截至2017年年底,黑龙江省基本完成三大江治理工程建设,实施了重要支流治理、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和岸岛防护工程建设,基本建成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等重点城市防洪工程。全省已修建江河堤防1.45万公里,完成了86座大中型、411座小型、297座小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初步形成了由堤防和水利枢纽构成的防洪工程体系,保护了全省1/4的耕地和40%人口。建立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和共享管理系统,实现了山洪灾害防治区内受山洪灾害威胁的村屯监测、预警设备基本全覆盖。
同时,黑龙江省已建万亩以上灌区386处,其中大型灌区25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建设亿亩生态高标准农田打下坚实基础。
——誓为祖国守护“一片绿水青山”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大爆炸,大量硝基苯废液流入松花江。一条120公里长的“污染带”如同一条恶龙在江中翻滚,对处在下游的黑龙江省沿岸城镇生产生活用水构成了巨大的威胁……经过一个多月的奋战,当年12月21日,抚远导流筑堰工程成功合龙,终于将这条恶龙收服。数以万计的黑龙江人投入了这场“战斗”,用爱国之情和血肉之躯创造了世界水利工程史和世界水污染应急防控史上的奇迹。
成功应对“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成为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整个历程的缩影——战天斗地、不辱使命!
回望70年,黑龙江省的水资源同全国其他地域一样,在一定历史时期遭遇了水资源过度开发使用、水生态受到损害等问题。在肩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進国家重工业发展和能源产业开发的重任面前,黑龙江人一手抓生产,一手抓水资源生态恢复和保护,不断打好一场又一场“碧水保卫战”。
审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历年《黑龙江环境状况公报》,我们不难发现,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是黑龙江省水资源环境破坏较为严重的历史时期。自1996年起,黑龙江省歼灭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的战斗全面打响。1996年,全省实施了以“保水、治气”为主的蓝色工程,开展以保护“二湖”“三江”“八河”“十库”为重点的保水工作,各地市均完成了地面水功能区划,颁布了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在松花江水系首次开展了同步监测及有机毒物监测。
进入21世纪,黑龙江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加速,水资源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举措呈现制度化、常态化。
2005年,哈尔滨市日处理32.5万吨的太平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9月初开始试运行。大庆炼化公司投资4000多万元日处理能力350吨的污水深度净化处理工程已投入运行。镜泊湖湖区采取退耕还林、取缔网箱养鱼、配备游船油水分离设备等环境保护措施,引进12台套水污染治理设施,湖区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了90%。
2006年至2010年,黑龙江省积极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期间,齐齐哈尔市讷河污水处理、佳木斯黑龙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文昌三期、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污水处理等100余个项目投资建设、投入使用。
2008年,党和国家多位领导同志对松花江污染防治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加大松花江污染防治力度。时任国家环境保护部领导赴黑龙江省主持召开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部际联席会议。在这样的背景下,《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强力推进。
2011年至2014年,黑龙江省先于全国多数省份按照“以支促干”的治污理念,在重点河流启动实施了“河(段)长制”,地方政府治污主体责任得到强化。松花江规划项目纳入省政府34件民生实事之中,各地多措并举,强力推进。
这一时期,第六次中俄环境保护合作分委会在黑龙江省成功举办,中俄双方环保部长一致认为:跨界水体水质有明显改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2015年,黑龙江省扎实启动“水十条”,规划项目完成投资74.6亿元,已建成项目235个。流域水质稳中向好。兴凯湖36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全面启动。值得一提的是,编制完成《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上下联动、多部门协同治污模式全面推进。
2016年至今,制定下发《黑龙江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完成34条跨市界河湖的“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推进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坚决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108个地市级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
“针对河湖水域岸线‘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力争2019年年底前还河湖一个整洁干净的空间。”2018年12月28日,黑龙江省发出第1号总河湖长令,印发《黑龙江省集中整治河湖突出问题行动方案》,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促进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我们可以预见的是:伴随着一系列水利设施的兴建和使用,一系列保护水资源生态的政策和措施稳步推进,黑龙江省这片土地上必然“碧水常在、清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