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西堂
摘要:通过研究“周人在豳”时期的“豳地”中心位置、《诗经·豳风·七月》描写的月份与它所对应的物候,指出该诗的月份全系一年十个月、每月36天的“豳历”,从而弄清了豳历月序设置及其与夏历或阳历的对应关系;然后以此解读《豳风·七月》的月份和所对应的物候,获得了比较合理的解释。
关键词:周人;豳地;诗经;物候;豳历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9)08-0095-04
《诗经·豳风·七月》描写的月份与它所对应的物候并不相符,例如,“五月鸣蜩”“八月剥枣”,北方夏历五月不会听见蝉鸣,八月大枣也未成熟。尽管早有注家已经指出这些月份为豳历之月,但未说明豳历究竟是何种历法,其与夏历或阳历的换算关系如何,使人弄不明白“鸣蜩”的豳历“五月”究竟是夏历或阳历的几月,当然影响对全诗的理解。为了弄清这个问题,笔者结合豳地的中心位置对豳历进行研究,弄清了其月序设置及其与夏历或阳历的对应关系,然后以此解读《豳风·七月》的月份和所对应的物候,获得了比较满意的解释。
一、豳地的中心位置
豳历产生于豳地,是早期周人在豳生活时创造的历法。因此,弄清豳地的中心位置之所在,实为研究豳历的基础。
夏代末年,周祖先不窋以夏道衰而避难远徙,率其族人来到毌(guàn)戎之地(今甘肃庆城县)拓荒务农,并在这里建立了不窋城,死后葬于东山,留有不窋墓。《括地志》云:“宁﹑原﹑庆三州,秦北地郡,战国及春秋时为义渠戎国之地,周先公刘﹑不窋居之,古西戎也。”[1]42“不窋墓在(顺化)县东三里”①。顺化县为唐至德元年(756)置,即今之庆阳市庆城县。不窋陵墓所在之东山,今已辟为周祖森林公园。
不窋的孙子公刘主事之后,又率周部落從毌地的不窋城,南迁豳地(今宁县)的庙咀坪,建立古邠国,以宁县庙嘴坪为邠国之都邑。庙咀坪又称“公刘邑”“公刘坪”。《元和郡国图志》详载之曰:“宁州……古西戎地也,当夏之衰,公刘邑焉。周时为义渠戎国。……其后,戎翟攻太王,亶父避之岐山而作周。按今州理城,即公刘邑地也。”
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496),宁县曾因“古豳国城”而设豳州、邠州。西魏废帝二年(553)在白土县(北魏置,今陕西省彬县西南白土村)西南建南豳州,而改原豳州为宁州②,这是宁县丧失“豳州”之名的关键。
位于宁县的豳州既已改为宁州,那么彬县西南新设的南豳州自不必以“南”字作区别,于是去掉“南”字,直称豳州,并将治所移到彬县、旬邑一带,遂使后世认为古豳州就在彬县、旬邑一带,这是一个历史误会。
事实上,豳地的中心位置在宁县,这是公刘至古公亶父初期周人生活的地方。《豳风·七月》《大雅·公刘》描写的就是周人在豳活动的情景。周人在豳生活近五百年,主要活动于豳地的中心地带,即今宁县一带。豳地的北界到庆阳市的董志原边,西界至蒲河,东界到子午岭,而旬邑、彬县、长武一带则是豳地的南部边缘,甚至属于古豳地以外。周人既生活于豳地,豳历当然就产生于周贵族居住的豳地中心地带。《七月》之诗各月份对应的物候,亦当以宁县一带的物候为参照。
二、古历法及其主要用途
古历法是远古先民在漫长的生活实践中逐渐摸索总结出来的,那时天下远未统一,许多大的部落、部落联盟往往有各自不同的历法,因而上古中国存有多种天文历法,学界有所谓黄帝历、颛顼历、夏历、殷历、周历、鲁历等“古六历”之说,其实何止“六历”!各种历法五花八门,其科学性、精确性固然高下不等,后来不断修正改进和优胜劣汰,留下较好的若干种并行于世,致使先秦古籍中所据以纪年纪月的历日制度不统一。例如,《春秋左传》 《资治通鉴》都是编年体史书,但《左传》纪年,以“春正月”为一年之始、“冬十二月”为一年之终;而《资治通鉴》在前104年前,则以“冬十月”为一年之始,“秋九月”为一年之终。显然,这两本编年体史书采用的是两种不同的历法。
事实上,不仅夏商周各有若干种历法并行,就是各诸侯国使用的历法也不尽相同。例如,杞国作为夏人后裔建立的诸侯国,到战国初期灭亡时,用的还是《夏小正》记载的全年十个月的“夏历”。秦统一后也创立了以十月为岁首的秦历。汉初一直沿用秦历,直到公元前104年,汉武帝改用太初历,以建寅月为年首正月,也就是夏历,岁首正月的问题才明确下来,这个历律一直延续到清末宣统帝退位。
远古历法的用途主要有两点:一是用于周期性的祭祀活动。“岁(歳)”即“岁祭”,“歳戉古本一字,甲骨文歳字象戉形”。[2]134当初是一种祭祀名称和祭祀用牲行为,本意为砍杀牺牲以祭祀祖先。这种祭祀活动的周期以“岁”为单位,从“岁首”算起,开始新一轮的祭祀活动。概言之,“岁”和“祀”皆为祭祀,“岁首”之月便是祭祀的开始和年历的开始,当然可以用来纪年,商代和秦汉时期就普遍使用“祀”和“岁”作为纪年单位。二是用于周期性的农耕活动。农耕活动的周期当初以“年”为单位,“年”字象人背负成熟之禾,故“从禾从人,会年谷丰熟之意。《说文》‘年,谷熟也”[2]782。而禾谷萌发于春季“正月”,简称“春正月”,既是春耕之始,也是农历一年之始;谷熟、冬藏之后农事告终,也是一年告终,民间举行喜庆之典,是为“过年”,也是民历之基准。可见,“年”与季节直接相关,表示谷物成长周期,是与季节和节气物候精确对应的一种农用历法,故称作“农历”。但今人所称“农历”专指夏历,为了不致混乱,笔者称非夏历的“农历”为“民历”。
上述远古历法的两种用途,其实反映的是以“岁”或“祀”为标志的“祭祀历”和以“年”(春节、谷熟)为标志的“农耕历”,前者主要是庙堂贵族使用的从“岁首”开始的一种历法,谓之“岁历”;后者则是民间百姓使用的从“正月”开始的一种历法,谓之“年历”,实为“农历”或“民历”。从汉武帝颁行太初历开始,“岁首”和“正月”两个概念就合而为一了,在此之前“正月”和“岁首”则是分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