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莹
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全面铺开,特别是城中村改造的力度加大,近几年各级档案馆、档案室宅基档案的利用率也逐年提高。以郑州荥阳市档案馆為例,2017年全年查借阅为1407卷次、893人次,2018年跃增为3277卷次、1609人次,其中宅基档案的查借阅占该年的75%。并且,当每一个乡(镇)、街道办拆迁政策出台后,档案馆的宅基档案查借阅就会出现井喷现象,经常是大批群众出现在档案馆门口排队查宅基档案。如何进一步规范宅基档案,提高利用效果,使宅基档案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分年代、分批次进行,以荥阳市为例,建国后大规模开展过3次。其中1952年在土地私有制转公有制的情况下,全国性地开展1次;1981—1983年1次,1993—1995年1次,都是在当时老的土地证不能适应城镇建设规划和集中办理新证的情况下,在河南省内开展的。1952年的宅基档案保存在市财政局,1983年大部分保存在市档案馆,个别乡(镇)保存在乡(镇)档案室,1993年保存在市国土局。村民经常是为了查份宅基档案,来回跑几个单位。还由于个别乡(镇)所属辖区发生变化,村民还要在不同城市之间来回奔波,给群众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为方便群众起见,建议将宅基档案实现属地集中统一保管。鉴于国土、农业等部门对农村土地确权档案和宅基档案的本部门利用需求,可以暂时只移交宅基存根,或者共享宅基档案数据库,以保证档案馆宅基档案的方便利用。
为提高宅基档案的利用效率,各级档案馆、档案室应实现全部宅基档案的数字化利用。在数字化处理时,应将土地权属、土地登记、土地利用、基础地理、影像、所有权人信息等全面处理到位,最大范围地展现房屋确权时收集确定的信息。相关部门在进行本部门的数字化处理后,也应实现与本地档案馆和各乡(镇)档案室之间的联网,保证宅基档案的利用。
因为宅基档案存在不同年代、不同批次,会出现村民既查阅1983年的宅基,又查阅1995年的宅基,希望通过比较找出对自己最有利的一份档案。如果1983年与1995年确权结果出入较大,且与乡(镇)政府公布结果有差异的话,就会造成村民与政府、村委和邻居之间的矛盾。因此,建议在农村拆迁补偿中,所参照房屋确权结果即宅基档案,应以最后一个年代的确权结果为准。即:有1952年、1983年和1995年的宅基档案,只有1995年的宅基档案在拆迁补偿中作为最终依据。档案馆应在村民查阅之前,告知此事项,避免村民误解。
由于宅基档案查借阅量的增大,也增添了不少“人情活儿、面子活儿”。有些人开具证明不全,或干脆不开具证明,托人情关系来查宅基;有些人开一张证明,就要查所有亲属宅基;有些人明明有家庭纠纷,却隐瞒不告,变着法子查阅亲属的宅基,然后去做损害宅基所有人利益的事。这些事情都曾在荥阳市档案馆发生过。
针对以上问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做好建章立制。对宅基档案查借阅所提供的手续、查借阅程序、持宅基复印件所注意事项等作明确规定,并在查借阅室显著位置张贴,或者在档案信息网和其他渠道对外公示。每一位群众来查宅基时,档案从业人员都应提前告知,积极引导群众对规定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加强对档案从业人员的教育。加强档案人员内部管理,开展档案从业人员的安全保密、廉政教育,严格档案库房进出制度,要求从业人员做到不随意查阅宅基档案,不向外人提供手抄件和照片,分管领导定期检查,借阅记录本和查借阅印鉴使用登记本,调阅库房监控录像,重点检查宅基档案利用人提供手续情况,发现未提供手续进行查阅又无合理解释的情况,应予严肃处理。
在某一个乡(镇)的拆迁政策出台后,尤其是全国统一取消档案查借阅费用后,经常出现一个村的村民集中在一两天内全部到档案馆查阅。有的是宅基证丢失,有的是看看政府存档与自己的宅基证是否一致。档案馆尽力满足村民的需求,做到让每一位村民期望而来,满意而去。同时建议相关乡(镇)政府人员来档案馆统一对拆迁村的宅基进行查阅,档案馆统一出具证明,然后由乡(镇)负责保管,在一定时期内通知拆迁村需要宅基证明的村民持有效证明来乡(镇)查阅。这样可以减少村民来回奔波的麻烦,也使档案馆的查阅工作变得井然有序,提高利用效率。
(作者单位:河南省荥阳市档案局 来稿日期:2019-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