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羿天
开展巡察工作,是党中央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深化中央巡视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更是促进被巡察改革发展的一次把脉会诊,而如何抓好巡察整改这个“后半篇”文章,解决巡察出的问题更是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结合日常开展巡察工作的经验和体会,笔者认为被巡察党委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实担负起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使命感
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必须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巡察发现的问题,从根本上讲都是被巡察党委政治站位不够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两个维护”不坚决的表现。因此,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自觉与党中央要求对表对标,从思想上查找根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行动上查找差距,以抓好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巡察整改是推动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强化整改是十九届中央巡视释放的一个鲜明信号。巡察是巡视的延伸,做好巡察整改,关键要紧密联系实际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党委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过程,作为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的过程,作为顺利实现单位发展目标任务的过程。坚决克服贯彻落实中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等现象,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三是巡察整改是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政治巡察发现的问题,从表象上看都是反映在具体业务上,但根本上是政治站位问题,是政治态度、政治意识、政治规矩问题;问题表现在基层和个别人、个别事上,但根子却在上级、在组织、在各级领导班子,归结起来就是党委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全面彻底根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因此,被巡察党委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发展趋势和企业发展的阶段特征,紧紧扭住巡察发现的问题,保持定力,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责任,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对于巡察工作来说,发现问题是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落脚点。发现问题如果不整改,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被巡察党委要提高认识,真正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对巡察整改直接部署、落实、协调、督办,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发现问题,主动认账、认领问题,率先垂范带领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上率下全面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以“头雁效应”克服责任层层衰减。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领域负有具体责任,要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该谁整改的就由谁整改,该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
二要列全列明清单。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被巡察党委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有些问题要立行立改、马上就改;有些整改需要经过一段时间,要精准制定计划;有些整改是长期的、年复一年的工作任务,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抓实。
三要严格彻督彻改。纪检监察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一项一项检查,看反馈意见和问题是否真正整改落实了、移交的问题线索是否依规依纪处置到位了,并提出明确具体意见,报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审定,看最终认定其是否整改到位,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一督到底,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三、充分运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要坚持标本兼治。巡察整改既要立足治标,落实当下改的举措,也要着眼治本,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把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对已整改的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及时掌握整改期间建章立制和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要加强自查自糾工作。巡察所发现的问题,绝大多数准确到位,但由于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个别问题也可能存在“点穴”不准,一些问题在巡察中还没有被发现,被巡察党委要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延伸拓展,深入查找管党治党和其他方面的问题,深入研究内在机理,以整改为契机,对制度进行再规范、再治理、再提升,促进问题全面整改。
二要检验整改成效。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巡察整改不仅看表态,更要看行动,最终看效果。要从六个方面看整改成效。看党员干部政治站位是否提高、“四个意识”是否强化;看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是否压实,党建工作基础是否夯实;看中央及上级公司历次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是否全面到位;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否动态达标;看经营管理有关重点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看巡察反映有关重要问题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得到问责。
三要严肃追责问责。被巡察党委不能怕问题,要把握好处理的节奏,对一些事实已形成但无法更改、工作资料留存不全难以纠正的问题,要作进一步深入了解,对失职失责的要查明主、客观原因和具体责任人,记录在案,逐个列出,视具体情况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等问责;对一些错误性质严重,涉嫌违反党纪的问题,要以巡察问题为线索,启动线索处置程序,进行专项核查,经核实确有违反党纪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搞“新官不理旧账”的或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应付对付的,要用铁的纪律严肃问责,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