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 红 谭志谋/巴东县审计局
在推进政府投资审计转型过程中,我局站位中心、立足规范、注重质量、突出效益,边实践、边探索、边提升,采取“三双”举措,努力促进政府投资审计转型规范发展。
(一)政策驱动,凝聚共识。多年来,我局一直探索改进政府投资审计管理的路径,不断加大审计力度,为保障服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节约财政资金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年来,由于体制机制上的缺陷,我局承担着诸多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审、设计变更增量审核、过程监督、工程结算和决算等工作,形成了“包打天下”的尴尬局面,这不仅存在权力越位、错位和工作包办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项目质量风险隐患令人担忧。
为改变这种局面,我局乘改革东风,多点发力,充分发挥政策驱动效应,广泛凝聚改革共识,为顺利推进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夯实了基础。一是内生动力。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学习领会胡泽君审计长和省厅领导关于投资审计的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湖北省政府投资审计实施办法》,准确把握投资审计工作新定位,明确新要求、新任务。二是高位给力。抓住审计署和省厅推动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发展的良好机遇,在第一时间汇总上级审计机关出台的政策要求,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印发的《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提出的审查建议的复函》,并以审计专报的形式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传阅,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政府投资审计管理改革转型发展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外部聚力。对我县投资审计工作现状、管理模式、制度体系和人才支撑等进行全面清理,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主动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部门沟通衔接,做好政策解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搞好改革过渡期间的业务承接,合力推动投资审计规范化管理。
(二)责任驱动,破格定局。在推进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发展中,我局立足工作实际,采取“清、立、改”三步走,以职能定方位、以制度定边界、以计划定任务、以质量定成效,实现了数量向质量、单一工程造价向全面审计的转变,构建国家审计、社会中介和内部审计“三位一体”监督新局面。为促进规范化管理,提请县政府研究出台新的《巴东县政府投资审计实施办法》,严明审计署“六个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活动和省审计厅“五个负面清单”要求,确立分类管理、分层审计原则,明确审计监督的方式和重点内容,从制度上明确了各部门管理职责,保障了依法审计有章可循。为促进各部门共同履职尽责,请求县政府废止失效管理办法3项,建议促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修订相关管理制度,从制度体系上压实项目法人单位管理第一责任,厘清项目规划选址、立项审批、预算评审、施工管理、工程结算、财务决算等各环节部门管理职责,破除了审计包打天下的格局,形成了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一)严格计划管控,聚焦重点。把依法审计作为根本遵循,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聚焦全县重点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开展预算执行和工程结(决)算审计。杜绝“凡投必审”和“以审代结”,严禁以形式上的审核出具简易审计报告。2018年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数与2016年、2017年相比下降95.69%、95.74%,真正实现了数量向质量的转变。
(二)严格风险管控,提升质效。一是把住关键环节。紧扣项目程序、资金流向和项目效益三条主线,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征地拆迁、投资控制、资金管理、合同履约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二是注重廉政风险防控。牢记廉洁审计是质量生命线。严守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和保密工作纪律,落实廉政回访制度,杜绝人情审计、关系审计。三是加强质量管控。坚持“五级复核”机制,加强审计方案、审计过程、审计报告质量控制,严格审计取证、工作底稿、审计定性、问题处理、案件移送等基础性工作把关复核,确保审计质量。四是强化中介机构管理。2017年,县政府采购确定15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5家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出台了《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及财政财务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推行“资质准入、质量评审、进度管理、绩效考评”四项措施,加强社会中介机构执业监管。近两年来,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审计、纪委监委、住建、财政等部门参与,对入库的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及廉政纪律培训4期280人次;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对社会中介执业情况的常态化核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促进规范执业。2017年至2018年,对20家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进行了核查,对4家机构在办理工程预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
(一)敢于亮剑,依法审计。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重大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勇于担当、铁面无私、敢于亮剑,有力地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了政府投资市场秩序的规范,确保了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效益。如2018年在审计某投资项目中,查出虚假签证、重复计量、提高人工工日单价等问题,后追回多计多付财政资金,相关责任人也移送县纪委监察处理。
(二)善于亮剑,促进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湖北省审计机关审慎评判改革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等审计事项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聚焦《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的关于政府投资审计4条情形,按照“三个区分”原则,正确把握依法审计与客观公正、查处问题与促进发展、分析原因与推动改革、揭示风险与维护安全、容缺容错与干事创业五种关系,实行“一事一提请、一事一评判”,坚持“一把尺子量分寸、三个区分容缺错、五级审核把关口”,客观审慎评判、定性和处理政府投资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发展。2018年,重点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占用资金支付征地费、工期延误未按合同约定扣减违约金、项目招标管理等4项投资审计事项作为案例进行了审慎评判,相关文稿已被省厅审计通讯专刊印发。
在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发展中,我县实现了“一清二明三保四提”的投资审计工作新局面,促进了政府投资审计规范化管理。“一清”,即厘清了部门职责,改变了审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工作局面;“二明”,即明确了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的“负面清单”,明确了严格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分类管理、分层审计方式;“三保”,即强化了制度、经费、力量保证;“四提”,即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审计质量、社会反响和审计成效四个方面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