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课题组
“网上丝绸之路”是促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助推“一带一路”建设全局化发展的关键举措。
1.中国出口跨境电商发展总体状况。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由2013年的2.7万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7年的6.3万亿元人民币,增长了1.33倍。2018年上半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3.4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
表1 2012-2017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商B2B市场交易规模(单位:万亿元人民币)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交易规模 1.64 2.32 3.03 3.78 4.5 5.1同比增速 —— 41.5% 30.6% 24.8% 19.0% 13.3%资料来源:《2017年度中国出口跨境电商发展报告》
表2 2012-2017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商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单位:亿元人民币)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交易规模 2200 3800 5400 7700 9900 12000同比增速 —— 72.7% 42.1% 42.6% 28.6% 21.2%资料来源:《2017年度中国出口跨境电商发展报告》
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以B2B业务为主。2012-2017年中国跨境出口电商B2B市场交易规模稳步上升。由2012年的1.64万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7年的5.1万亿元人民币,增长了2.11倍,年均增速25.8%(见表2)。尽管与B2B业务相比,出口跨境电商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较小,但增速仍然较快。由2012年的0.2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7年的1.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了4.45倍,年均增速41.44%。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俄罗斯、乌克兰、波兰、泰国、埃及等54个国家是中国出口跨境电商的主要销售市场。
2.中国出口跨境电商的主要商品分类。2017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商卖家品类主要集中在具有成本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排在前三位的主要产品为3C电子产品、服装服饰和家居园艺;出口产品比重分别为:20.8%、9.5%和6.5%。
中国出口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商品为手机(33%)、电脑及网络用品(12%)、电子配件(12%)和家居用品(11%)。2017年1-4月,海外国家消费中国产品消费额增速比较快的国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占54%,网购消费中国商品的品类日益丰富,智能产品、汽车配件、运动户外、美容健康以及特色产品成为沿线国家中受欢迎的主要产品。
3.中国出口跨境电商国家及地区分布。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主要集中在美国、俄罗斯和法国,出口比重分别为15%、12.5%和11.4%。金砖国家中俄罗斯、巴西和印度成为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的主要目标市场,占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的20.6%。这些国家由于现代化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居民网购习惯日益成熟,出口跨境电商发展潜力较大。
1.中国跨境进口电商发展总体状况。由于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的优惠,电商平台商品种类不断丰富,售后服务不断完善,中国进口跨境电商爆发式增长。2017年,中国跨境进口电商1.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2018年,中国进口跨境电商发展迅猛,仅上半年中国进口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0.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
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市场占有率前三位分别为:网易考拉(21.4%)、天猫国际购(17.7%)、唯品国际(16.1%)和京东全球购(15.2%)。2016年,跨境进口电商模式主要为B2C,占比58.6%,首次超过C2C模式。
中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商品进口国,沿线50多个国家商品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进入中国,出口量比较大的国家包括立陶宛、黑山、孟加拉国、阿曼、塔吉克斯坦、罗马尼亚、克罗地亚等。
2.中国跨境进口电商主要商品分类。中国跨境电商进口更加注重产品的品牌、品质和服务,进口商品主要以满足该类消费群体为主的、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服务比较完善的消费类日用商品。例如天猫国际商品涉及全球53个国家,涉及3500个品类和7700个品牌。网易考拉海沟海外仓遍布东亚、东南亚、北美洲、欧洲和大洋洲。
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的主要商品包括进口食品、酒类、家纺、水果、钟表和海产品。马来西亚、蒙古、泰国、越南、印度等国是“一带一路”进口销量最高的国家。例如智利车厘子、墨西哥牛油果、阿根廷红虾、厄瓜多尔白虾、泰国乳胶、越南LIPO面包干等沿线国家特色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份额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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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人民币)表4 2012-2018年上半年中国跨境进口电商市场交易规模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上半年)交易规模 2400 4500 6300 9000 12000 15000 103000同比增速 —— 87.5% 40% 42.9% 33.3% 25% 27%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网上丝绸之路”跨境电商综合产业园区的升级版本,它可以跨越各国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上的相互融通与交流,主要涵盖网上跨境交易、网上金融资金监管、网上自由贸易信用、网上园区配套设施等。
1.推动“一带一路”沿线自贸区建设、转型与升级。在已签署自贸协定框架下,推动现有自由贸易区的转型与升级,拓展新签署自贸协定的合作领域,深化线下自贸区的合作,为网上自贸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截至2019年1月,中国已经签署了17个自贸协定,涉及2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的自贸协定包括: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等。2018年9月,中国与毛里求斯完成自贸协定谈判,这是我国与非洲国家商签的首个自贸协定。在自贸协定框架下,积极探索跨境电子商务、网上自贸区的合作,探讨涵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透明度等与“网上丝绸之路”建设相关的规则议题。
2.对接现有国家战略,建立国内外自贸区和保税区合作机制。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身发展战略合作的吻合度,将基础设施建设和网上自贸区合作作为切入点。例如,哈萨克斯坦推进的以运输和物流基础设施项目为核心的“光明之路”计划;印度尼西亚实施的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全球海洋支点”发展规划;老挝推动的以联通周边国家枢纽为重点的“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英国实施的北方经济引擎规划等。在实际战略对接的过程中,深化网上自贸区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国内外自贸区和保税区的联通与合作机制。
3.依托自贸试验区,建设“网上丝绸之路”。我国目前已经获批的12个自贸试验区是对接沿线国家自贸区发展的主体,也是建设“一带一路”网上自贸区和“网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载体。2016年4月,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与爱尔兰香农自由贸易区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在飞机融资租赁、航空产业链、跨境投资、融资租赁配套产业、跨境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探索开展长期合作,也掀开了中国自贸试验区“走出去”的步伐。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与迪拜机场自贸区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珠海横琴片区管委会与伊朗格什姆自贸区开展旅游合作,福建自贸试验区全力对接台湾地区自由经济示范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圈是“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创造性有机结合。通过推动企业电商化发展,对接跨境电商平台,关联跨境电商园区聚集载体,形成多维度的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条,全方位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系统化的跨境电商良性生态系统圈。“一带一路”跨境电商生态圈将充分整合沿线国家的国际物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国际融资等优势服务资源,打造集保税区、自贸区、跨境电商、出口加工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良性生态模式。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圈具备开放性、跨境集聚性、交易性、合作共赢、自我调节、创新发展等特征。
1.开放性发展。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圈具备开放性。“一带一路”倡议倡导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提出包容性经济增长,鼓励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家的积极参加,通过基础设施合作和跨境电商发展,刺激经济增长,为沿线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有利于打破传统贸易壁垒,推动中小企业外贸发展。
中国跨境电商发展,已经将“一带一路”沿线所有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根据跨境电商链接指数ECI(E-Commerce ConnectivityIndex),与中国跨境电商联系最密切的国家包括俄罗斯、以色列、泰国、乌克兰、波兰、捷克、摩尔多瓦、土耳其、白俄罗斯和新加坡。全球速卖通已经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全部国家和地区的跨境出口B2C零售平台,沿线国家用户占比超过45%。
2.集聚性和交易性发展。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圈具备集聚性和交易性。聚合性体现在各种核心要素资源的“聚集”,形成规模经济效应。从结构上看,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圈是“两个层面、四个层次”的有机结合。“两个层面”,即网上自贸区、线下自贸区;“四个层次”,即核心交易层、平台支撑层、技术服务层和配套服务层面。
(1)核心交易层。核心交易层是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圈的中心系统,是跨境电商交易行为发生的核心区域。在此层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事跨境商品交易。例如,中国的手机、服饰和消费电子产品出口俄罗斯;俄罗斯的糖果、巧克力制品、果酱等特色食品出口中国;泰国的乳胶家居用品、以色列的护发产品、印度的地毯等产品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2)平台支撑层。平台支撑层主要涵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中国在自贸试验区内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版本),涵盖货物进出口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贸易许可与资质、人员申报、支付结算、快件与物品等9个功能,联通23个监管部门,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一个平台、一次提交、结果反馈、数据共享”,推进贸易便利化。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全球投资和贸易开放度最高、贸易便利化程度最强的国家是新加坡。对标新加坡自由贸易园区,中国自贸试验区要不断推进信息化协同监管,完善信用管理体系,提升物流运作效率,提高跨境资金流动便利性等。通过沿线国家合作与交流,推动“单一窗口”服务体制改革,适时启动沿线国家国际合作应用试点,完善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圈的平台支撑层。
(3)技术服务层。技术服务层的主要职能是为核心交易层和平台支撑层面提出相关技术服务,主要涵盖大数据服务中心、平台运营服务提供商、软件服务提供商、云计算服务、营销服务提供等。技术服务层面的构建取决于一个国家信息社会发展水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业基础设施和信息社会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欧洲国家信息社会指数为0.625,亚洲国家为0.534。虽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信息社会平均水平略低于全球,但是增速较快。通过沿线国家信息化社会建设,提升技术层面的合作与服务水平,全力支撑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圈的运行。
目前,阿里巴巴阿里云在全球设立14个地域节点,已经在新加坡、中国香港、中东、欧洲等地建设数据中心。阿里巴巴集团提出的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倡议,已经被写进了G20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通过数字经济的发展,帮助“一带一路”沿线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促进全球普惠贸易发展,提升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水平。
(4)配套服务层。配套服务层主要包括在于线下自贸区建设,提供物流、金融、出口加工、保税、海外仓等系统完善的配套服务。目前,阿里巴巴菜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经建设近20个海外仓,形成了空中国际物流网络。充分发挥全球智能配送路由在eWTP中的作用,实现实时跟踪和优化配置链路,不断完善配套服务层面。
构建“开放、共享、公开、透明”的跨境电商国际规则体系是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良性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以现代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和大数据应用为基础的国际电子商务(E国际贸易)成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方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中国的E国际贸易发展飞速,中国目前的网民人数居世界第一位,是美国和印度的网民人数之和。中国的网络零售规模约占全球电子商务零售市场规模的50%。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结构,应成为国际电子商务(E国际贸易)标准和规则的制定者。
E国际贸易规则主要涵盖:国际货物贸易电子商务发展规则、数字产品国际贸易规则、关于数据的最新规则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环境、国内法律法规体系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为确保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圈的顺利运行,中国借助电子商务产业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优势,率先构建和完善国际货物贸易领域的跨境电子商务规则体系,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现有跨境电商的规则体系。
跨境电商国际物流协作体系建设是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良性运行的关键环节。“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物流市场差异较大,沿线干线运输物流体系尚未成熟,各国海关政策以及清关效率等直接影响了整体的物流效率。沿线64国平均物流时效为15天。沿线订单量前20国家中,物流平均时长为17天。
截至2018年3月,中欧班列累计开行数量突破7600列,国内开行中欧班列的城市增加到43个,到达欧洲13个国家41个城市,覆盖了“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
在“一带一路”视阈下,构建“陆路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与“网上丝绸之路”三位一体的跨境电商物流国际协作体系。通过“海外仓+中欧班列+国内保税仓”的闭环模式,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形成24小时回应的国际仓储物流网络,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海外仓储、集运、保税仓储、退还货物等全程服务。
“海外仓”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物流的主要运输模式。中欧班列作为运输媒介,将“海外仓”与“国内保税仓”、跨境电商紧密相连,打通国内和国外数据,联通境内外自贸区,降低国际物流运输成本,提高商品流转效率,使国内电商成为国际化社会供应链,有效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电商的发展。
适应全球普惠贸易发展,以“网上丝绸之路”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其他国家的自贸协定谈判,将网上自贸区建设作为谈判的主要内容,建设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网络。
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海合会、中国-马尔代夫、中国-斯里兰卡和中国与以色列的自贸区谈判进程,努力与尼泊尔、孟加拉国、摩尔多瓦等国家开展自贸协定的联合可行性研究,在亚太自贸协定框架下,加速与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等国家的谈判进程。
构建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圈,要加强双边、多边跨境电商合作,将电子商务相关服务纳入服务贸易分类内容,建立跨境电商纠纷解决机制。沿线国家自贸区谈判基本涵盖:E国际贸易规则、知识产权、跨境电商平台的耦合、“单一窗口”服务体制改革、信息化协同监管、跨境电商物流协作体系、贸易便利化、国际竞争政策、eWTP建设相关议题等内容。
中欧班列的发展,要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主体作用,以多样化的服务方式满足个性化的物流服务需求;建立中欧班列运行信息共享平台,整合运力资源,提高跨境运输效率;加强与沿线国家物流公司、货代企业合作,推动货源多样化,避免中欧班列空运返程;优化中欧班列运输路径,协调简化海关手续,建立中欧班列的跨境协调机制;提升中欧班列服务质量,加强对中欧班列的引导;对接沿线国家或地区铁路运行标准,推进海铁联运运行进程。
跨境电商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海外仓”会面临着一定的政策法规风险、经营风险、库存滞销风险、清关风险等。因此,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创新“海外仓”经营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国有大型物流公司和跨境电商平台的作用,政府提供融资、担保、风险评估、政府协调等支持,以国有大型物流公司和跨境电商平台为主建设,租给中小微外贸企业使用;完善“海外仓”投资保险制度,保障海外“海外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简化国内通关手续,了解沿线国家通关政策,明确“海外仓”相关清关费用,提高跨境通关效率;构建智能海外仓系统,推动海外仓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发展;组织沿线国家海关组织进行海关监管互认、信息互换等,形成沿线区域通关一体化格局;构建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电商物流信息平台,全程追踪和监控货物的流通状况,提高跨境电商协作物流体系的运行效率。
跨境电商订单碎片化、交易小额化、成交高频次的特征给海关监管带来了挑战。目前,中国海关正在推动制定世界海关跨境电商国际规则,牵头制定《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标准框架》,该框架文件将成为世界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与服务的首个指导性文件。随后,中国引领建立跨国电子认证、在线交易、跨境支付等标准规范,并在国际社会进行推广。
中国率先构建和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字口岸规则体系、无纸化贸易规则体系、跨境电商零售商品海关税收征管规则体系、网络安全、跨境数据流动、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等。构建符合“一带一路”建设需求的公平公正、程序透明的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网上争端解决机制。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电商飞速发展,迫切需要掌握跨境电商业务知识和技能,能独立开展跨境电商运营与推广;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法规体系;能够运用跨境电商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具备创新精神、创业就业能力和跨境电商经营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通过沿线国家“校政行企”合作,探索协同育人机制,创新跨境电商育人模式,积极服务于“一带一路”和“网上丝绸之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