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社会变迁让人口流动成为一个社会现象。近年来,流动人口发展为一个庞大群体,因此这一群体的社会融入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默顿的社会失范理论从文化目标和实现方式不平衡的角度解释了个体行为的失范,这一理论能够被运用到流动人口社会融入问题当中,深入剖析社会融入的障碍。理论的深度分析也为社工的实务介入提供了一定思路。
关键词: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社会失范理论;社工介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不断变动,特别是户籍制度改革使得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壁垒被打破,社会人口流动愈发频繁,社会结构变动加快。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数量占总人口的19.58%(郭可心等,2018)。由此可见,社会流动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然而,流动人口在社会融入方面仍然存在困难。
一、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现有分析视角
流动人口的生活质量是社会学研究中一个重要议题。为了在操作化意义上衡量他们的生活质量,学者提出了“社会融入”的概念。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主要有三种观点,它们分别从社会排斥、社会公平以及市民化的视角做出解释(陈成文等,2012)。基于社会排斥的社会融入聚焦于缩小社会差距,消减各方面对于流动人群的社会排斥。基于社会公平的社会融入强调社会融合这一过程要实现融合与平等的相互结合,即真正的融合要以平等的机会和权利为基础。市民化视角下的社会融入的对象主要是从农村进入城市的农民工,这种观点指出农民工适应城市社会的过程即为从文化冲突到文化适应的过程。这一定义与诸多定义的不同在于它涉及到了文化冲突的概念,冲突的基调是不同地域的文化是独特且无法同化的,它作用于个体的表征是自我排斥,这种状态下的个体在外界看来表现为缺乏自我认同,与给定社会结构格格不入。因而文化认同作为文化适应的充分条件,可以被视作社会融入的基础。
结合以上三种观点,我认为社会融入应当被定义为:流动群体在适应迁入地文化结构的基础上,逐步享有和本地居民同样的社会参与权利的长期过程,包括政治、经济、教育方面的各项权利。需要强调的是社会融入是一个不断深入、逐渐适应的过程,其中,之所以把对文化结构的适应,而非就业、购房、教育作为社会融入的基础,是因为意识层面的认知会直接影响个体的行为;另外,权力的获得需要政策的保障,即通过政府的支持来实现。
目前关于流动人口社会融入问题的研究已有许多成果,我国的学者更多地研究户籍制度以及相关的社会福利制度对社会融入的影响,国外的学者偏向于关注宗教信仰、社会网络等因素。实证研究方面,对于流动人群的研究,学者常规的做法是将社会融入操作化为几个维度,利用问卷定量分析流动群体的融入程度,并结合相关政策提出可行性建议,如:选择经济融合(经济收入、职业结构、工作强度),文化融合(语言、通婚),身份认同(心理身份认同、居留意愿),社会适应四个角度进行数据分析(郑娴,2019)。在选择研究对象时,有的学者将家庭作为整体进行研究,形成了独特的家庭视角,并提出了一些新颖的观点,如:家庭中有照顾需要的内驱力强,则社会融入更为困难(赵海涛,2018);在本地居住的时间长度对家庭社会融入程度没有显著的影响(张园林,2019)。理论研究方面,有的学者结合公民资格论、社会质量论分析了流动人口再市民化这一议题(杨菊华,2019);有的学者利用“获得感”理论分析了户籍分割下城鄉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差别(王毅杰等,2019)。
不难发现,学者们对于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研究集中在社会政策、流动人群自身、其所在家庭和不同地域流动人群的融入程度,而从文化与社会结构角度来分析这一问题的研究较少。本文将借用社会失范理论,从文化冲突的视角出发,试图解释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程度低的原因,并为社会工作的实务介入提供可操作性建议。
二、社会失范理论下的流动人口社会融入
“失范”这一概念最早由涂尔干在《自杀论》一书中提到。他认为在现代社会,传统的规范被破坏,而新的规范又尚未形成,因此社会陷入一种对个人行为缺乏规范调节、制度化程度差的混乱无序的状态。默顿在20世纪30年代进一步阐释的“失范”的概念,在默顿那里,失范是指文化目标与制度化手段的不平衡,而只有用社会所认可的方式达到社会认可的目标才是平衡的状态。默顿定义中的制度化手段是个体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采取的行动,可以理解为他将“失范”从宏观的社会规范层面引向对社会中个体行为的研究。
默顿给出了五种对目标和手段的不同态度,以及相应的适应类型。当个体对于文化目标和实现方式都认可时,这一状态被称之为适应,而其余四种适应类型则归为失范。接受目标却拒绝方式是创新;拒绝目标却接受方式是仪式主义,在科层制的结构中往往表现为人浮于事;对于目标和方式都拒绝是退缩,表现为不与社会互动,孤僻自处;既拒绝方式又拒绝目的同时提出新的方式和目的被认为是反抗。
我们可以认为流动人口从原居住地到迁入地的过程伴随着从一个文化结构进入另一个文化结构的过程。每个文化体系的构建都是特殊的、不可复制的,因而冲突必然存在。假定流动群体在迁移前都较好地适应了原地域的文化结构,那么在没有外界的干预的情况下他们迁移后的适应类型将仍然停留在原有的结构中。例如,原居住地的文化目标是单纯的经济发展,实现方式是通过挖矿;迁入地的文化目标是保护环境,实现方式是发展绿色经济,这种差异直接影响了两个地方居民的生活方式,而从地域的改变到文化认同的改变需要一个过渡。外界看来,流动人群往往缺乏自我认同感,因而难以融入新的生活,其实不然,他们的自我认同存在于原来的文化结构中,这种认同是将原目标以及方式内化,形成的自我同一性。已内化的目的、方式牵绊了个体适应新的目的、方式,因此他们往往对迁入地的文化目标、达到方式都不认可,这会形成两种状态,退缩和反抗。退缩的群体拒绝拓展社会网络,将互动限制在家庭中,表现为孤独自处,不与他人建立关系,没有社会参与;反抗的群体试图改变环境,还原自己已经适应的文化结构,表现为与其他流动群体互动,而与本地居民没有互动,社会参与程度低。
在迁入地居住一段时间后,个体的适应程度因人而异。心理素质、文化水平较高的个体,能够快速地认知新的目标方式,并接受它,从而有较好的适应度。而部分个体则受制于最初的目标方式,始终无法真正地融入进新的生活。这一层次的认知无法靠政策推动,但是社工提供服务时却可以给予相应的帮助。
三、社工实务介入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思考
流动人口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且这一群体中较大数量的个体都处在弱势的地位,因此他们应当作为社会工作的目标人群。在实践方面,本文不从社会政策的角度来分析如何帮助流动群体增强社会融入,而是为社工实务介入提供一条可参考的思路。应当注意的是,服务对象在表述自己需求的时候可能并不会清楚地意识到自身的困境,如:服务对象因为失业向社工求助,他自身可能并不会意识到自己是因为技能水平不够而失业,而会认为自己因遭受歧视而失业。这种情况下,社工需要保持一个理性的头脑去分析现象背后的真正问题。因此,文化冲突调和失效引起的个体行为失范应当被作为一个不太容易被服务对象意识到的考察因素。按照理论分析部分提出的适应过程,流动群体在迁移后应该有一个过渡阶段,即个体自身去改变内化的文化目标和制度手段。社工应注重对这个阶段的观察,从而能够真正理解服务对象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介入方式。
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问题是一个热点议题,本文从文化冲突视角出发,结合默顿的社会失范理论重新剖析了这一问题,从流动个体的角度提出了文化再适应的过渡阶段。社工在介入的过程中可以更多地关注服务对象的适应情况,并帮助他们认可新的文化目标和制度手段。然而,本文在社工实务介入方面并未提供实践意义的建议,因此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从心理学、社会学角度考虑社工在介入个案或者小组时如何帮助这一群体改变退缩或反抗的失范状态,从而能达到最终的社会融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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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邹林杰(1998-),男,汉族,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本科。研究方向: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