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达
摘 要 残疾青年的社会融入问题一直是学界和业界所关注的一个问题,如何更好地促进残疾青年融入社会不仅对于残疾青年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于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意义。为此,有关部门也做了许多的工作来促进残疾青年的社会融入,同时学界也从各自不同的学科角度对此进行研究,试图寻找到更加合适、恰当的方法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而随着进入新世纪以来互联网等新媒体的飞速发展,尤其是近几年以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应用的普及与成熟,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么,微信的使用对残疾青年的生活又带来了哪些变化?它是否能够帮助残疾青年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社会?本文将从微信这种社交媒体对残疾青年的社会融入问题进行一个理论的探讨,以分析它对残疾青年进行社会融入的可行性。
关键词 微信;社交媒体;残疾青年;社会融入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6)164-0096-04
1 社会融入概念辨析
社会融入作为一个社会学中广泛使用的学术术语,在学术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目前学界有3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就是基于社会参与视角的“社会排斥论”;第二,基于社会公平视角的“社会融合论”;第三,基于市民化视角的“移民融入论”。然而,这3种视角都有各自的缺陷与不足,基于本研究讨论的需要,笔者采用第一种视角,即基于社会参与视角的“社会排斥论”。因此本文采纳的“社会融入”概念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主体能动地与特定社区中的个体与群体进行反思性、持续性互动的社会行动过程[1]。而从这个概念中可以看出社会融入具有社会性、主体能动性、交互性、反思性、持续性等特征。而社会融入具体表现为政治参与、经济活动、社会交往、生活娱乐等方面。
残疾人由于自身的生理缺陷以及由此而衍生出的心理缺陷,使得残疾人从内心深处排斥社会,进而对自己融入社会形成一定的障碍。同时,由于社会方面的原因,也使得残疾人融入社会有一定的困难,比如社会对残疾人的刻板印象、就业问题、教育问题、婚姻问题、社会交往问题等。这些问题又进一步加剧他们的心理自卑,从而更加不愿意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所以,帮助残疾人更好的融入社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本文选取的研究对象是残疾青年,尤其是能够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的残疾青年,是因为青年时代是人生成长最重要的时间段,可以说这个时间段成长的好与坏直接决定了残疾青年的一生,在这个时间段里残疾青年刚刚步入社会,对这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还不是很了解,如果在这个阶段能够帮助他们树立健康的心态、促使他们积极地融入社会将会对他们在今后的社会生活中产生积极的意义。同时青年是一个人思想最活跃的时期,对社会中的一切事物都有一种好奇的心态,这使得他们更加容易去接近新媒体等新鲜事物,更能够熟练地使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
2 微信及其传播特性
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推出了一款移动社交软件,它是以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为载体,以多媒体信息为传播内容,进行同步或异步传播,带给使用者以全新体验方式的一种即时通讯类信息传播工具[2]。从它诞生以来,经过一系列的升级改版,从1.0版发展到了6.0版。它现在已经超出了它当初的设计定位,而发展成了一款功能强大的生活应用型软件,它集聊天、购物、游戏、理财等于一体,这种一站式的服务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当然,微信的这种便捷性也可以弥补残疾青年行动不便的生理缺陷,为其提供丰富信息与服务,帮助他们进行社会交往,延展他们的感官认知,为他们融入社会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
根据2015年中国社科院《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蓝皮书中的《2014年中国微信发展报告》所总结的,微信主要具有4个方面的传播特征。
第一,微信的信息传播具有精准性,信息到达率高。因为微信大多是基于手机通讯录和QQ好友形成的熟人社交,彼此间熟悉和信任,信息传播可信性与影响力大,对于微信公众账户,用户只要关注,编辑就可以在后台按照属性将粉丝分组,让细分信息更精准地推送到每个用户手上。同时,对于“信息到达率高”,报告认为一方面是由于微信的“信噪”很小,另一方面,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后,发布者可以通过后台显示的阅读率和分享率准确知道信息的传播效果,因而信息到达率高;
第二,微信是多维社交和弹性社交,延伸了六度分割理论。微信社交包括熟人社交,也包括陌生人社交,两者结合共同构成了微信的多维社交,同时也延伸了六度分割理论;
第三,微信“小杠杆撬动大地球”,成为一种“富媒体”和“超媒体”。微信作为一种自媒体工具,随着各种社交功能的添加,微信的传播属性更加复杂,组织传播、群体传播和大众传播在微信中都有体现,传播内容更加丰富,表现形式多样,成为名副其实的“富媒体”,同时,微信的后期版本通过微信支付、微信游戏,以及对商家的服务平台的开放,让微信看起来不仅仅只是一个自媒体,它更像是QQ、TalkBox(一款由谷歌官方开发的系统工具软件)、path(社交网络)与Instagram(一款移动应用)的混搭,越来越彰显了其作为平台的属性,形成一个“超媒体”生态系统;
第四,微信在传播上实现了情景化社区再现和资源共享。微信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虚拟社区和现实社区的融合,在对象已知的情况下,微信用户互动交流更加活跃,并且微信朋友圈中的“评论”和“点赞”也只有用户的共同好友才能看到,这既增加了用户的私密性,也增加了虚拟社区的真实性。而这种对虚拟社区的成功模拟,决定了其传播的特征在于资源共享[3]。
3 可行性分析
前面两部分分别对社会融入概念以及微信的传播特性进行了分析探讨,而本部分主要借用经济学的SWOT分析法来对微信作为社交媒体的典型代表对残疾青年社会融入作用进行理论分析。SWOT分析法是用来确定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势、竞争劣势、机会和威胁,从而将公司的战略与公司内部资源、外部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种科学的分析方法[4]。在这里借用此方法来探讨微信自身的媒介属性对残疾青年社会融入作用的影响。
3.1 优势分析(Strengths and Opportunity)
马歇尔·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一书中认为媒介是人的延伸,并举出了纸媒是视觉的延伸,广播是听觉的延伸,而电视则是视觉和听觉的综合延伸的例子来说明他的观点,然而进入到21世纪以来,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为整个社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新媒体的诞生已经不仅仅是人类某一物质感觉器官的延伸,而是已经发展成为集物质交往与精神交往于一体的“全媒体”“富媒体”“超媒体”,是整个人身体的全方位延伸。而微信作为这其中的代表,它极大地延伸了我们的物质生活空间和精神生活空间,有效的弥补了残疾青年身体以及心理方面的缺陷,为残疾青年融入社会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
3.1.1 微信的半匿名性有助于残疾青年社会人际交往
生理障碍导致了一系列心理障碍,残疾青少年人际交流存在困难,更不愿意与亲人或者同类交流,久而久之他们的生活更加封闭,在调查中也显示,实际生活中有将近一半残疾青少年表示不能独立与人交流[5],这对他们今后走向社会、融入社会埋藏了一定的隐患。然而在微信里面进行交流则不同,微信里面的社会交往圈既有来自手机通讯录以及QQ上所认识的人所形成的熟人圈子,也有通过摇一摇、漂流瓶以及查看附近的人所形成的陌生人圈子,但大多数都是彼此相互认识的熟人,因此微信上面是以强关系为主、弱关系为辅的半匿名性人际关系。因此残疾青年在通过微信进行交流的过程中,由于彼此之间比较熟悉,可以和朋友圈进行无障碍地交流。同时,在与陌生人进行交流时,由于网络的匿名性,残疾青年可以很轻松地规避自身的身体缺陷,在微信中正常地与他人交流。同时,他们还可以在微信中建群,将具有相同残疾情况、相同兴趣爱好的残疾青年朋友聚集在一起,讨论他们自身感兴趣的话题等,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和熟悉,他们这种网络虚拟关系还有可能发展成为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关系,这样就有效避免了他们由于身体或心理原因而不能或不愿到外面去进行社会交往,从而使他们保持一个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为他们将来能够顺利融入社会生活,顺利与他人进行正常交流奠定一定的心理基础。
3.1.2 微信的“富媒体”性、“超媒体”性可以有效帮助残疾青年进行社会经济活动
微信是将信息传播、广告产品、电子商务、数字出版、金融服务、线上线下互动等许多行业和功能整合起来的平台级立体化应用系统[2]。它目前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自媒体,它已经成为了一种“超媒体”与“富媒体”,成为了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强大的应用工具。残疾青年由于自己身体或心理缺陷,往往不能够或不愿意走出去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但他们可以通过微信从事一些在现实中不方便从事的经济活动,例如,在微信中进行微信购物、微信支付缴纳水电气的费用、给手机充值、订阅飞机票火车票、办理银行业务等。这种仅需动动手指就可以完成以上操作,而不必亲自来回折腾,不仅节省了时间,更为重要的是这有效满足了部分残疾青年的心理需求,不必曝光于社会目光之下,这对于即将出身社会或刚刚出身社会的残疾青年来说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残疾青年会在这些虚拟与现实的结合中慢慢走近社会融入社会,从事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经济活动。
3.1.3 微信的信息传播精准性、封闭性有助于提升残疾青年的政治参与意识
在现实社会中,很少一部分残疾人具备政治参与意识,更不用说参与政治活动,一来是由于社会将其边缘化,很少提供给他们参与政治的机会,再加之自己文化水平也不高,自身权利与义务意识淡薄,从而使得他们的政治意识很难被培养;另一方面,由于这种长期的被边缘化,他们自身也将自己边缘化了,认为那些政治活动反正又不关自己的事,对一种政治活动也没有什么兴趣,所以自己也不愿意参与社区、街道或更高级别的政治活动。在微信中,这种情况可能会发生一些改变,一是微信传播的精准性,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推送是精准化传播,也就是说只有用户订阅该公众号信息它才能够推送,因此,残疾人可以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公众号接收特定信息的传播,而残疾青年由于正处于朝气蓬勃、意气风发的时期,对社会各种事物都具有强烈的好奇心,性格具有可塑性,他们往往会关注一些政府部门公众号,关注政务微信,了解国家政治信息,特别是有关自身权利方面的信息,同时有些政务微信公众号还会发起一些投票、讨论等线上活动,残疾青年通过参加这些活动提升自己的政治参与意识与能力,同时由于他们自身身份在微信中隐匿,从而在使他们在心理上觉得自己跟他人交流是处于平等的条件下的,可以提升他们参与政治讨论、参与政治活动的积极性;二是残疾青年在微信中都要很多熟人圈子,一旦他们在通过其他渠道了解某一政治信息,那么他们极有可能在微信群里进行讨论,由于群里的人大都是熟悉彼此情况的,所以可以畅所欲言,对涉及自身或本群体的政治议题进行讨论。这种在微信中获取政治信息、参与政治讨论是有利于残疾青年政治意识的提高的,对他们参与社区、街道或其他政治活动,维护自身权利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1.4 微信朋友圈分享功能可促进残疾青年的自我表露与自我实现
美国人本主义思想家马斯洛认为自我实现是人的最高需求,几乎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才华得到展示,被人认可,广大残疾青年朋友也不例外,他们当中也有许多人有才气、有才华,他们从内心深处渴望自己的才华能够被展示,能够被赞赏、被认可。然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机会实在太少,这其中既有社会方面的原因又有残疾青年自身心理方面的原因,就社会方面原因来说,社会提供给残疾青年展示自己的机会实在太少,他们缺乏这样一个展示的平台,即使有这样的平台也是在残疾人圈子里面,而与正常社会是隔开的,同时社会上也难免不会有人对他们的投来奇异的目光,这会对他们的心理产生很大的影响,从而削弱他们进行自我展现的勇气;另一方面,残疾青年由于自身的缺陷,本身就具有心理障碍,他们害怕见到陌生人,不愿意走出去,只愿意一个人待在家里自娱自乐,更不用说进行自我表露以及展示自我,实现自身价值了。
自我表露,由心理学家朱德拉提出并不断完善,最初是指个人将自己的信息表露给目标人的一种行为过程。此后,随着社会心理学、临床心理学等研究的介入,自我表露被赋予不同的界定,主要可以归纳为2种类型:一是指一种人格特质,即个体的意愿或能力;二是指一种基于某种关系情境下产生的社会交往行为或过程。自我表露的内容可以分为描述型自我表露(仅表露事实信息)、评价型自我表露(表露自我的内心感受、观点和评价)、正向的自我表露(有关个人的积极正面信息)和负向的自我表露(有关个人的消极负面信息)[6]。
而微信为广大残疾青年提供了一个理想的自我表露与自我展示的平台,因为它具有类似于微博一样的分享功能,不过与微博发散式、裂变式的分享模式不同的是,微信的分享模式仅限于朋友圈之间,只有相互添加的人才能够看到彼此所分享的信息内容,而且用户还可以指定某人观看或禁止某人观看,如果是原创信息的话用户只能评论和点赞,而不能被转发。同时朋友在评论时,如果他们不是彼此好友,他们是不能够观看到彼此的评论与点赞的。微信的朋友圈分享设计是一个在尊重用户隐私的情况下兼具公开性与隐蔽性于一体的模式。它的这种模式使得残疾青年可以很好的通过朋友圈去分享自己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既可以分享自己生活中经历的大小事情(描述型自我表露)也可以对生活中的大小事情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见解(评价型自我表露);既可以发表一些有关自己健康积极的信息(正向的自我表露)又可以发表一些牢骚性的不满情绪(负向的自我表露),这些信息不是在无边无际的网络世界中传播,而是只在熟人圈子中传播,可以得到朋友圈里人的点赞与评论,朋友的支持与鼓励对残疾青年来说是莫大的安慰,有利于他们心理的健康发展。同时广大残疾青年还可以将自己的艺术作品,比如诗歌、散文、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传上微信,通过朋友圈与自己的亲戚、朋友进行分享,得到赞赏与支持后能够给与他们极大的信心与创作动力,并且能够促使他们将自己的作品拿出去与更多的人分享,通过这种先小圈子再大圈子最后再到整个社会的文化艺术的分享与传播,可以进一步促进他们走进社会融入社会,在现实社会中实现自身价值,完成自我实现。
3.2 劣势分析(Weakness and Threats)
正如科技是一把双刃剑一样,微信对于残疾青年的社会融入作用也具有负面的效果,虽然它在促进残疾青年进行社会交往、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参与政治活动、抒发内心生活进行自我表露与进行自我实现方面有很强的积极作用,可以有效地促进残疾青年保持身心健康、回归社会融入社会,为他们提供了一种融入社会的新途径。但是它在带来这些方便的同时也表现出了它的许多局限性。
3.2.1 技术方面的限制
微信的使用是建立在一定的技术基础之上的,虽然对于健全人来说,它具有参与性强、交互性强、门槛低等优势,但是对于广大残疾青年来说则有一定的困难,它需要广大残疾青年具备基本的动手能力,如果某个残疾青年不能正常使用智能手机、iPad等移动设备,那么微信这款社交应用软件对它来说是其意义则具有相当大的局限,对盲人青少年来说基本没有什么意义,对于聋人和哑人来说其意义相对于能够正常使用的残疾青年则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在微信上进行相关操作也需要一定的技术基础,如果不熟悉或者不能够正常使用,将会对其在微信上面的体验带来负作用,使得他们由于没有获得相应的体验而放弃使用微信。因此本文所使用的研究对象是能够正常使用微信的残疾青年,而不是所有残疾青年。
3.2.2 残疾青年文化素质的限制
2013年度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显示,18岁及以上的残疾人的文化素质水平普遍偏低,超过1/3的成年残疾人从未上过学比例达到了36.3%,而高中及其以上的知识残疾青年的比例仅有7.3%,这个比例是相当低的。而微信的使用则需要一定的文化基础,最起码得会识字,能够看懂微信传播内容的意思,并对此能够做出一定的回应,同时还得具备一定的互联网思维,懂得网络语言的意义及使用,只有这样才能够融入互联网、融入微信圈子,获得应有的用户体验。而从上面统计表格看出广大残疾青年的文化水平并不高,而且他们接受的教育大多数都是特殊教育,生活的圈子也大多是残疾人圈子,所以他们在通过微信进行日常生活交流和工具使用会有一定的障碍。
3.2.3 传播模式的限制
在传统媒体时代,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由于具有层层的审核与把关,虚假信息、错误信息等不良信息很少能够传播开去,即时传播出去其范围和影响力也是有限的,而在新媒体时代,由于门槛低、成本少、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以及监控管理机制缺乏等,这类虚假信息、错误信息能够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空间中迅速传播,其范围之广、影响之深远、破坏力之强大是所有传统媒体无法企及的。而微信由于其传播模式的闭合性,其虚假信息、错误信息以及负面信息的传播对人影响与微博等其他网络媒体不同,它更侧重于影响的深度而不是广度。一旦某个用户接受的与其心理契合度较高的信息,不管这信息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他都会在自己的朋友圈、微信群中传播,而由于微信朋友圈或微信群的成员大多是建立在熟人强关系的基础之上的,通过熟人的传播,这种虚假、错误信息被相信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而在其信息讨论中,也由于其成员知识文化背景、自身价值观念的相似性,这种讨论更能加深其信息对其态度、行为的影响,这种信息的闭合性“暗流”对社会带来了不和谐因素。对于残疾青年来说,一方面由于其文化素质不高,对信息的辨别能力不足,再加之朋友圈子中强关系的信任度高等特殊情况,他们会很快接受在微信中传播的不良信息,在群组讨论中由于大都缺乏信息甄别能力,对信息真伪把握不准,很容易对信息形成群体意识,进而影响其社会价值观,所以很容易使残疾青年建立对社会的扭曲认识;另一方面,残疾青年自身的边缘人身份对微信中传播社会负面信息具有天然的“亲和性”,尤其是涉及社会阴暗面方面的信息,他们更是深信不疑,久而久之会增加残疾青年的消极情绪,使得他们感觉整个社会是多么黑暗,从而不愿意走向社会、融入社会。
3.2.4 微信的强功能性可能使残疾青年患有微信“依赖症”
微信发展到现在,已经完全超越了当初的设想,即移动聊天软件,演变成了一款“富媒体”、“超媒体”,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事情都可以在微信这一平台完成,它极大地延伸了人类自身,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而对残疾青年也不例外,微信可以有效地弥补了他们身体的不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他们的心理需求。但是,如果残疾青年过分依赖微信,沉浸在微信的“奇妙”体验中无法自拔,例如,有的残疾青年整天待在家中玩手机、玩微信,而不与身边家人、亲戚朋友交流,不参加家庭活动,这种微信“依赖症”不仅不能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生活、融入社会,相反还会起到负作用,使得他们脱离现实的社会生活环境,阻碍其社会融入进程。
4 结论
本文通过从技术层面探讨微信对残疾青年社会融入的作用,认为微信的“超媒体性”“富媒体性”传播信息的精准性、以及“半匿名性”等特征对残疾青年的社会融入具有积极作用,当然这些特性在给他们带来积极意义的同时也伴随着负面效应的产生,因此,如何扬长避短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而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只是对微信在残疾青年的社会融入方面做了一个理性探讨,而具体是什么情况,微信到底对残疾青年社会融入的作用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或者无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做实证研究。
参考文献
[1]陈成文,孙嘉悦.社会融入:一个概念的社会学意义[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6):66-71.
[2]李天龙,李小红.微信传播特征分析[J].现代教育技术,2015,25(3):95-100.
[3]余秀才,赵天浩,董石石.2014年中国微信发展报告[C]//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39-40.
[4]马仁杰,王荣科,左雪梅.管理学原理[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3,9.
[5]唐慧.残疾青少年休闲娱乐状况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15,4.
[6]申琦.自我表露与社交网络隐私保护行为研究——以上海市大学生的微信移动社交应用为例[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5(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