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处罚案例越来越多。财务造假不仅危害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也会从根本上损害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使得宏观经济难以正常运行。结合A案例对财务造假进行分析、剖析动因并提出加强公司自律、加大处罚力度、充实监管力量等防范措施。
关键词:财务造假;防范措施;上市公司
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层出不穷,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新的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遭到处罚,这种现象使得社会大众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真实的盈利能力产生质疑。A上市公司查出2016至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财务造假事件引起广泛关注,A上市公司案例对于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警示作用。
一、案例分析
A上市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的医药企业。曾在2018年底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9年4月,A公司发公告称,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等多个方面存在账实不符,需加以调整。对于这些账实不符的情况,A公司将之解释为会计处理差错。之后证监会调查查明,A公司通过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等手段虚报业绩。从近年来A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可以看出明显的疑点:
(1)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净利润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指的是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现金流入量减去现金流出量后的净额。正常情况下,它将随着净利润的变化而改变。据A公司披露的历年财务报告显示,早在2014年起,公司经营现金流净额连续几年大幅低于净利润,近4年多平均经营现金流量占净利润的比重还不到40%,这种情况除了大量应收账款没收回,就很可能是企业近些年实际收入和利润的增长是虚高的。
(2)存贷双高现象长期存在
A公司财务数据最明显的质疑点就是存贷双高,公司账上有很高的存款余额同时又存在很高的贷款余额,从财务管理角度看,这是对资金的巨大浪费,有悖商业逻辑。A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78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达57%。同时短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流动负债等有息负债高达370亿元,占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9%和107%。回顾历年来A公司的年度报告,可以发现,存贷双高现象并非短期形成的。公司闲置大量的货币资金,却不用来偿还同样高的债务。对此,公司是否存在如此多的货币资金这一点是存疑的。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分析
(1)追求巨大的利益
上市公司参与财务造假,最初的出发点就是可以获得巨额利益。许多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薪酬随着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的,所以管理层为了追求利益,参与财务造假的事件层出不穷。此外,财务造假可以灵活地操纵公司利润,跟花精力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比起来,财务造假似乎是更轻易地改善经营业绩。在连续经营业绩不佳的年度,上市公司为了保住上市资格,不惜违规,通过财务造假营造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良好的假象。
(2)财务造假的处罚轻
我国现行的证券法对于财务造假行为划分为“信息披露有误”,其最高处罚就是罚款60万元,几十万元的处罚成本远小于预期的造假收益,有些财务造假的造假利益高达几十亿、上百亿。所以相比之下,处罚成本太低,发挥不了震慑作用,上市公司一旦开始财务造假,过轻的处罚成本就不值一提了。因此,违规成本低,处罚力度小是财务造假非常重要的原因。
(3)监管力度相对不足
目前上市公司数量繁多,证券监管部门很难实时全面地监管到每一家上市公司。监管力量不足,难以做到有效监管。此外,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很难做到完全独立,甚至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还共同参与造假,这进一步加大财务造假暴露的难度。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范对策
(1)加强公司自律,完善征信系统
无论是公司内部的财务人员还是管理层都应当树立诚信的信仰,从而推动、加强公司自律,不做假账,不进行财务造假。同时,要完善企业、个人征信系统,将是否有财务造假行为作为反映企业、个人征信情况的重要指标,如果涉及企业财务造假的,不仅该企业将会有存在财务造假行为的污点,而且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样会被记录,并予以警示。
(2)完善相关法制,加大处罚力度
要从源头上遏制财务造假行为,就必须完善相关法制,加大处罚力度,使得财务造假机会成本增大。因此,重点在于完善刑事追責制度。就我国目前法制而言,对于财务造假行为,通常以行政处罚的方式进行追责,而刑事追责的情况比较少。为了改变刑事追责缺位现象,必须完善相应的刑事追责制度,不仅要对财务造假对应的具体刑名和量刑做出明确规定,还应明确适用刑事诉讼相关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予以完善。
(3) 充实监管力量,强化中介机构监管
在众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爆出的同时,可以发现,有些造假手法不难被查出,可见,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因此应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并充实监管力量。强化中介机构监管,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并且对于发现中介机构出现违法违规问题一同严厉查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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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谭秀阁.雅百特财务造假案的分析与启示[J].西安文理学院学报,2018.21(04):49-56
作者简介:张涛(1997—),女,硕士研究生在读,重庆理工大学,研究方向: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