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定乾
【摘要】党的十八大后我国开始全面进入生态文明建设时期,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还存在许多障碍与问题,我市也是如此。比如生态经济刚刚起步、环境资源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公众环保和参与意识较弱等,所以必须从大力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健全环境资源法律制度,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参与积极性等,所以必须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关键词】强力推进 南阳市 生态文明建设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概念与特征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概念
要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那么,什么是“生态文明”?一种观点认为,生态文明不是指自然生态的“文明”状态,而是指用文明的方式对待生态;另一种观点认为,生态文明不仅仅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还包括人与人的关系。综合以上两种观点我认为:生态文明首先应该是人类的一种文明形态,它是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以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的文明。它是人类对传统文明形态尤其是工业文明进行深刻反思而形成的人类文明形态和文明发展理念。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特征
1、具有自然性与自律性
生态文明的自然性指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发展物质生产力,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强调生态文明突出自然生态的重要,强调尊重和保护自然环境,强调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尊重和爱护自然,而不能随心所欲,盲目蛮干,为所欲为。但同时又强调生态文明的自律性。要尊重自然、爱护生态环境、遵循自然发展规律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界的协调发展。
2、具有和谐性与公平性
生态文明既是社会发展与自然和谐相统一的文明,又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文化伦理文明,更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文明。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发展的过程中还要体现公平与效率统一它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公平、当代人之间的公平、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公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3、具有整体性与多样性
生态文明要从整体上去把握,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把人类看作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一样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要树立生态文明的价值观,强调尊重和保护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切忌为了眼前的、局部的利益而牺牲自然界本身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4、具有开放性与循环性
自然界既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又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循环系统。开放性意味着此事物与众多彼事物的联系性,具有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
5、具有生态文明的伦理性与文化性
生态文明是生态危机催生的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更进步、更高级的文化伦理形态。化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应该实现伦理价值观的转变,以生态文明的伦理观代替工业文明的伦理观。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总结了过去五年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更加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一)生态文明建设是政治建设的现实诉求。生态文明建设对当前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建设生态文明不仅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更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随着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广大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期盼越来越强烈。为此,各地政府应转变观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让其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良好的政治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改革举措,出台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重要文件,促使各级党委政府主动行使各项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制度保障。
(二)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建设的重要推手。加强环境保护是提升经济质量、优化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改革开放初期,大量中低端企业对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提供了很多就业岗位,也为GDP增长作出贡献。但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这些企业需要转型升级,优化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用环境保护这只有力抓手对产业结构重新布局,一方面,要淘汰部分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的污染企业,对违背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对一些环保和能耗不达标的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企业依法关停。同时,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兼具经济和生态效益的新兴产业,扩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在现代产业结构中的比例,让经济进入良性循环。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能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更能帮助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促使其制造出更多满足大众需求的优质产品。
(三)生态文明建设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百姓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但目前,有的地方环境污染严重,人与自然的关系逐渐恶化,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破坏了和谐社会的氛围。只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真正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使群眾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打造和谐社会。
(四)生态文明建设为文化建设增添新内容。应号召全社会形成建设生态文明的共识并积极践行,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建生态文明的氛围。政府部门应发挥建设绿色文化的表率作用,积极开展“绿色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提高干部节能节约意识,树立节地、节水、节电的绿色办公工作理念;在公共媒体开设节能系列宣传栏目,向社会宣传绿色节约生活理念。加强企业信用文化建设,环境监管应以企业信用优劣为手段,引导企业环保自律,将企业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氛围。转变传统思维,倡导“斧斤以时入山林”的适度开发策略,学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正确认识和谐共生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遵循。环境宣传教育应从小抓起,将环保主题的教材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在全社会开展绿色宣传行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践行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等生活方式。
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作为环保人,更应提升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自身职责,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格执行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击。
三、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经济刚刚起步,环境资源问题还很突出
目前,我市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污染尤其是复合性环境污染仍在加剧。但在环境污染防治方面基本上避免了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在预防和控制污染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老的环境问题有望逐步得以解决,但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风险已处于高发态势,未来十年,工业场地、重金属污染等累积型、难治理问题将在较长时期内持续存在。由于人口众多加上对自然资源长期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和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不容乐观:空气质量问题严重、水体污染加剧、土壤状况不断恶化(包括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碱化等)、森林资源锐减、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的恶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在资源能源的开发利用方面,仍然存在消费总量持续增加和综合利用率低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严重滞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中表示,中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分别为30%和35%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虽然我国近年来提出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并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目标,但目前我国的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传统产业结构的制约、融资机制和技术的限制等因素,都使得我国的生态经济虽然有较大发展空间,但生态经济发展之路还很漫长,生态环境建设仍然任重道远。相比之下,国外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方面却卓有成效,当前,发展生态经济、推行以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为核心的“绿色新政”是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一致选择,目的在于改变高能耗、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低能耗、低消耗和低排放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环境资源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环境经济政策缺乏
在法律制度保障方面,虽然近年来我国的环境资源法制建设进步很大,相关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但是我国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并不平衡,长期以来重污染防治、轻资源保护的理念使得我国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立法和研究相对薄弱,对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够重视。虽然一直以来《环境保护法》都被视为环境资源领域的基本法,但是无论其名称还是内容更多倾向于环境污染防治,对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及生态环境问题规定较少,所以近年来理论和立法界一直在酝酿修订现行《环境保护法》,建议增加有关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相关规定,以使其内容更加完善和平衡。此外,在对城市和农村的生态环保立法方面也存在不平衡的状态,长期以来对城市环境保护的立法一直比较重视,而农村生态环保立法存在缺乏和滞后。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中国离不开农村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善,必须加强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立法。
生态文明的建设和转型不仅需要立法的健全和完善,还需要大量环境经济政策如环境税费、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等手段的广泛运用,运用经济手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与传统的行政手段“外部约束”相比,环境经济政策是一种“内在约束”力量,具有促进环保技术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降低环境治理与行政监控成本等优点。环境经济政策的广泛运用也是西方发达国家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通过对环境经济政策的探索和运用,不仅可以节约和内化环境资源保护的成本,还能进一步激励企业积极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从而建立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资源环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目前我国环境经济政策的运用并不广泛,主要有排污收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等,且主要以污染防治为主,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环境经济政策如生态税、生态补偿、绿色信贷等亟待加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排污权收费等还在探索。这些都不利于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应尽一步加强对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应用。
(三)生态文明的环境伦理价值观尚未真正建立,公众环境保护和参与意识较弱
作为一种全新的文明发展形态,生态文明是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又一全新的发展阶段,是人类彻底反思以往发展模式弊病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更科学的发展思路,它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托,以正确的环境伦理价值观为主导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和人类社会的永续发展。生态文明时期的环境伦理价值观既不同于农业文明时期依赖大自然、敬畏大自然的被动、朴素环境伦理观,更不同于工业文明时期极端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价值观,是一种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共同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只有从根本上抛弃长期以来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的环境伦理观,才能真正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然而目前,虽然中共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科学发展观,但真正在广大民众心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尚需时日。我国广大群众在农村,农民文化素质偏低,环境保护意识淡漠,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对生态文明的理解和接受需要一定的時间。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整个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的美好愿景中占据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只有实现了农村生态文明,才能保证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西方发达国家就十分重视对公众环保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大力提倡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公众进行有关环境质量和生态平衡的教育,引导公众绿色消费,规范公众在工作、生产、消费和生活过程中的环境友好行为等。如美国早在1970年就通过制定《环境教育法》,加强对公众进行有关环境质量和生态平衡的教育,为此,联邦政府教育署专门设置了环境教育司。日本则通过政府、协会团体、教育机构、企业所开设的体验式、参与式教育宣传,使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理念深入人心,并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和国外相比,我国民众生态环境意识仍需加强,生态文明的环境伦理价值观须尽快确立和强化。
四、强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
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借鉴国外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时刻保持对生态问题的清醒认识
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来看,问题总是会伴着实践的推进而不断地出现。因此问题的存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问题存在了,我们对问题却没有清醒的意识。十九大报告在总结以往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构成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十四条坚持”,其中就明确地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具体论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时,报告前所未有地提出了“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论断,报告在论及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时,甚至提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理念。这一切无一不彰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清醒的问题意识。
(二)用思清晰的路和举措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报告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全新表述,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和治理思路的提升。也就是说,我们在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中国人的温饱问题之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已变得广泛而多元。这就意味着我们党不仅要在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提出的更高更新的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也要自觉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生态环境的治理和维护正是由此成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历史使命之一。也正是在这一全新的社会主要矛盾框架下,十九大报告不仅提出了解决生态文明问题的总体指导思想,而且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就总体指导思想而言,报告明确提出了“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事实上就把生态文明建设明确地列入了我们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宏伟蓝图中,体现出了更宏大、更宽广的执政情怀和治理视野。重要的还在于,报告提出了详尽的生态文明建设举措,如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
(三)大力发展绿色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问题
生态文明时期应着力发展生态经济、绿色经济。201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又被称为“里约+20”峰会)围绕“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背景下的绿色经济”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框架”两大主题展开讨论,为国际社会共谋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又一重要契机。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到突出地位,提出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要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以及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生态文明建设。这也是对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又一重大推进。生态文明的本质就是可持续发展,走绿色发展道路,實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和人类社会的永续发展。
(四)健全环境资源法律制度
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无疑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美国、日本、丹麦等西方国家不仅重视立法的龙头作用,而且非常注意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针对我国环境资源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的现状,应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其中包括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立法,改变长期以来重污染防治、轻资源保护的理念,平衡环境资源法律体系。当务之急是尽快完成对现行《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工作,从立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方面进行全面修订、补充和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真正成为环境资源领域的基本法,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起到统领和指导作用。除环境资源领域的基本法以外,还应加快有关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立法步伐,弥补相关立法空白。对现行相关环境资源法律法规还要进行及时清理和修订,保持立法的与时俱进。立法完善之外还需要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应在充分发挥现有制度优势的基础上,对于较为薄弱的制度设计,应进一步通过立法加以完善,如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重要的预防性环境管理制度,应进一步发挥其优势作用并不断加以完善。对于较为薄弱或空白的制度如公众参与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生态税收制度等,应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和探索力度,积极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资源制度安排。
在环境经济政策方面,应进一步加大排污收费力度,继续完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积极探索生态税、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的推广和应用。“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将在八大方向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包括提高排污费标准、征收“两高”产品消费税、发行环保债券等。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完善环保收费制度、积极推行“费改税”、深化绿色金融政策、改革环境价格政策、完善绿色贸易政策、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以及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环保的政策等八个方面,为我国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应用指明了具体的方向。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是国际社会迄今为止,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最能形成长期制度的办法,在环境政策体系中的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环境经济政策都是作为政府环境管制政策辅助手段存在的,长期的应用不足或缺乏,不仅造成环境资源成本的廉价,而且导致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障碍。应在加大环境经济政策创新力度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和应用力度,充分发挥其中环境政策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五)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参与积极性
正确科学的环境伦理价值观是生态文明的重要内涵,公众较强的环境意识和积极参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体现,只有在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价值观指引下,较高的公众环保意识和积极参与下,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要在全社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公众真正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价值观,深刻认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尊重大自然,热爱大自然,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决策和实践当中。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拓宽参与途径,丰富参与方式,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真正实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更广泛的公众参与,这不仅关系到我国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目标的实现,更是衡量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民主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