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华 口述 张纯 整理
>>王强华在家中接受本社记者采访 张纯摄
1978年,一篇名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在中国引起了巨大反响。正是这篇文章,引发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为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做了思想和理论准备。而促成这篇被称为当代中国第一份思想解放的宣言书文章发表的,是时任《光明日报》编辑的王强华。
王强华1933年出生于南京。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分配到《光明日报》从事编辑工作。自此,他再也没有离开过新闻工作。
1980年,王强华担任《光明日报》副总编辑。1987年4月调任国家新闻出版署副署长,1993年9月卸任。在新闻出版署任职期间,积极参与筹建中国报业协会。1995年起任中国报业协会副主席、常务书记。同时,还担任中国新闻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并被任命为中国新闻法起草小组组长,主持新闻法(草案)起草工作。1993年10月赴深圳参与创办面向全国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放区的《开放日报》(国务院特区办公室主办),并任总编辑。
1997年5月,经组织推荐及中国法学会批准,王强华来到《民主与法制》社任总编辑,直到2004年4月离任。
时隔十五年,记者走进王强华先生的家,听这位老总编回忆过去,讲述他与《民主与法制》的故事。
1997年5月5日,我64岁时,被中国法学会聘请,来到了《民主与法制》社。
说起来,我与《民主与法制》的缘分比这要早得多。《民主与法制》1979年创刊,1987年归口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1990年我在新闻出版署任副署长时,时任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仲方同志就给了我一份聘书,聘请我担任《民主与法制》杂志的顾问。
1990年,对《民主与法制》来说,是一个历史的节点。那就是创刊于上海的《民主与法制》正式迁至北京。
起初,《民主与法制》在上海的某些领导有意将《民主与法制》从上海迁到海南去办,海南方面也同意接收这本杂志。彼时,我正好在新闻出版署主管报刊的创办等事,《民主与法制》要迁到海南,需要中国法学会的同意和新闻出版署的批准。我当时觉得不妥,《民主与法制》作为全国性的知名刊物,影响力很大,要想有更大的发展必须到北京来,怎么能搬去海南呢?
正好,王仲方会长找到我,与我商量这件事。我们达成共识,认为应该将《民主与法制》迁到北京来办,并继续由中国法学会主管。
这就是我为《民主与法制》做的第一件事情,促成这本杂志从上海正式迁到北京。
到《民主与法制》后,我一直谋求主动建立和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局的联系。
在中国报纸百花苑中,过去所说的“三百六十行”几乎行行都有报纸,而且大多是机关报。全国人大是国家立法机关,拥有极其丰富的新闻资源,尽管不少人呼吁办一张人大报纸,却始终未获成功。
随着报业改革的深入,许多非时政类“小机关报”逐步与主办机关脱钩,转企改制,但按照新闻规律,报纸必须有自己的特色,拥有自己特定的读者对象。这一新情况,为我们打开了新思路:
如果有一份以更多篇幅兼顾民主与法制内容,又突出宣传人大、服务人大的报纸,无疑将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更多地认识人大及其在国家生活中的职能,进一步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
这样的一份报纸,如果可以通过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民主与法制时报》适度改版而完成,不需要新批刊号,完全符合新闻出版总署通过“三个一批”整合新闻资源,优化报纸结构的改革思路,且对繁荣和发展中国报业也是一个贡献。
经过适度改版,办成一张真正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报纸,充分利用丰富的人大新闻资源,对《民主与法制时报》来说,可谓是一次最好的发展机遇。总之,这样做对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宣传,对报业调整优化结构乃至办好《民主与法制时报》,都大有裨益。
初步的想法有了,接下来就是如何实际运作了。
1997年6月和2002年1月,我们先后以《民主与法制》社名义与人大新闻局签订了两份《纪要》,确定了双方的合作关系。这是非常难得的,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极少同意哪怕是它的下属机关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书,当时这两份双方盖章的《纪要》却得到了秘书长的批准。
其中,《合作座谈纪要》指出,《民主与法制》社决定把《民主与法制时报》办成一张“以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为主要读者对象之一的、有自己特色”的报纸,加强人大宣传;“新闻局欢迎并支持这一决定”。
据此,《民主与法制时报》开始大力加强人大的宣传报道。当时,我的初步构想是,在做好每年一次的全国人大会议、每两个月一次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宣传报道的同时,也加强对人大闭会期间人大活动的经常性报道。
其次,在《民主与法制时报》开辟“立法”“监督”专版,让大部分版面都有人大新闻。在人大的指导和支持下,围绕人大重点工作、社会热点问题,刊登一些深层次的新闻和文章。当时人大定期会给我们提供地方人大工作新闻采访线索的简报,与我们保持密切的合作。
经过我们的努力,当时各省一级人大有四家,省辖市和较大的城市有五家,还有地、市一级若干家,都给自己的人大代表每人订了一份《民主与法制》杂志,扩大了杂志在人大的影响力。
除此之外,全国人大新闻局开始把《民主与法制时报》当成宣传人大的阵地之一,同意我社派记者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在2002年召开的全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只邀请了《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和《民主与法制时报》三家新闻媒体参加,并给了五分钟时间在大会上介绍《民主与法制时报》。这些都是从没有过的。
>>第一次荣获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发文公布的国家期刊奖 张纯摄
>>“时任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仲方同志给了我一份聘书,聘请我担任《民主与法制》杂志的顾问。” 张纯摄
>>“经过我们的努力,当时各省一级人大有四家,省辖市和较大的城市有五家,还有地、市一级若干家,都给自己的人大代表每人订了一份《民主与法制》杂志,扩大了杂志在人大的影响力。” 张纯摄
其间,我们应人大新闻局的要求,两次派记者到湖北省、山西省调查采访,较好地完成了采编任务。
一次我到人大新闻局,局长跟我讲,有一个案子需要我们派记者调查。具体案情是湖北省某市有人实名举报市委组织部在市长选举过程中操纵选票,举报人直接将情况反映给了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
举报信说,该市市长选举的两个候选人,一个是市委组织部提名的官方候选人,另外一个是由市十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市委组织部不赞成人民代表推荐的候选人。因此选举的时候,为了保证市委提供的候选人能够选上,把选票都拿到组织部去了。
人大新闻局局长接手此事后,便委托我们负责调查。我派记者黎伟华前去调查。经过一番摸底调查,发现结果比举报信上反映的还要严重,市委组织部不仅把票箱搬到组织部去了,还对提出不同意见的人与另外一个代表施加压力,此事后来甚至惊动省委有关领导。我们的记者返京后写了一份材料,把事情如实汇报给人大新闻局。
现在回忆起将《民主与法制时报》作为人大宣传阵地的实验,与其说这是我的一个未完成的构想,我更愿说这是一个已经实现的计划。
1998年,由于宣传、经营管理双丰收,《民主与法制》杂志发行上升,被《中国新闻出版报》评为中国十大名刊,荣获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发文公布的国家期刊奖。
《南村辍耕录》说:“一事精致,便能动人,亦其专心致志而然。”意思是说:我们把一件事做精致了,便能打动人心;把一件事做到极致,人生就很灿烂了。
已是耄耋之年的王强华依然思维敏捷、逻辑清晰,岁月并没有磨灭他喜欢读书、思考、研究的热情。采访的过程中,他不断拿出当时的历史原件或相关书籍印证历史。这种数十年深耕一个行业的“匠人精神”,使得他能够不断地精进,拥有话古今的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