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 张梦姿
精准扶贫是现阶段我国农村扶贫开发的主导性战略。社会众筹扶贫作为实现精准扶贫的有效模式之一,是我国传统农村扶贫经验与新时期精准扶贫相融合的智慧结晶,其推广和发展有高度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本文以四川省金榜村为典型,研究分析当前农村众筹扶贫发展现状,并提出今后深入开展扶贫工作的实际性建议。
自千禧年以来,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首次超过国际贫富差距警戒线0.4,而最近三年由2015年的0.462升至2017年的0.467,总体呈现缓慢攀升的态势[1]。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下贫富差距不断拉大,扶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此,帮扶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精准扶贫,提升人民幸福感等需全社会广泛重视。目前社会扶贫面对的是最后一批人,即底子最薄、条件最差、难度最大的“硬骨头”,真正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需全社会共同奋斗。
金榜村位于赤水河流域,村民们主要依赖传统种植业为主。全村有560口农户,其中,贫困户占64户,人均纯收入4130元,是乌蒙山区典型的国家贫困村。金榜村基础条件薄弱,势必要通过集体力量实现自身全面脱贫,然而,众筹扶贫要通过哪种路径来实现呢?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在2016年减贫与发展论坛产业扶贫论坛上介绍,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无论易地搬迁、生态保护还是发展教育脱贫,要保障一系列措施行之有效,产业支撑是根本举措,将输血变造血,从根本上拔掉“穷根”。因此,针对金榜村特定地理环境和自然资源,产业扶贫对解决增收无门、致富无方的问题具有深刻的现实价值。在新一轮精准扶贫中,金榜村将传统养殖业与众筹新思维融合,因地制宜,围绕“一村一品”,探索出“众筹养牛”的创新模式,为贫困群众脱贫增收提供动力。
金榜村确定产业扶贫来摘掉贫困帽的总体思路,然而面对多种产业,如何精准定位发展的产业成为众筹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技术上,养殖肉牛是金榜村的传统产业,村民养殖经验丰富;市场上,肉牛抗病能力强,养殖风险小,且市场需求量大且价格稳中趋升。金榜村第一书记马小洪在充分调研和综合分析金榜村发展要素基础上,最终确立众筹养牛的产业扶贫模式。具体运作模式如下。
初期阶段,项目面临筹资贵、融资难、成本高的资金问题。马小洪作为项目发起者,敏感认知众筹扶贫这种新兴事物,充分了解“供需双方”市场所在。对资金需求方,亟需资本扩大养殖规模;对资金供给者,自身所持有的闲置资金找不到合理渠道投资,造成资源浪费。马小洪通过朋友圈多年来构建的人脉资源,在资本供需方搭建良好的渠道,将熟人、朋友发展成众筹养牛的项目投资人。在第一期金榜村为众筹养牛项目筹集5笔资金,数额高达87.6万,协议牛共对应养殖92头。充分发挥“朋友圈”熟人经济乘数效应,将项目发起者个人圈子背后的资源集聚到扶贫事业上来,最终实现资本引入,是众筹养牛的首要环节。
为保障众筹资金实现阳光运行,建立筹资者与投资者长期良好的信任关系,推进资金使用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金榜村建立了投资者、地方政府和农庄的资金三方监管体系。先设立专门账户,将项目所筹集的资金放入该账户,马小洪统一管理。资金使用中第一书记负责审核,每一笔资金支出明细通过短信实时发送给投资者,让投资人准确了解资金的使用去向。此外,帮扶单位(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目前正开发手机APP监控系统,通过在养殖场安装摄像设备并连接到手机APP,实现资金使用过程合理透明,减少资源错配、资金遗漏。
金榜村模式运作成功的关键还在于充分考虑各方群体的利益需求,成立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建立“合作社+农户”的利益互联机制。投资效益分配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产品投资回报收益归属投资者;二是贫困户获得“财产性收益+工资+养殖+股利分红”四重收益;三是农庄获得规模收益。扩大产业经营规模延长产业链同时带动养牛、蔬菜种植、玉米秸秆回收等良性循环发展,为农庄实现可持续增收提供更多渠道。
如图1所示,在众筹扶贫的组织运行过程中,其参与主体包括扶贫办、大学生村官等发起人、贫困户、客户(即项目出资人)、财政部(区域扶贫机构)、相关平台(如城乡物流服务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红十字会等公益组织)。
图1 众筹扶贫模式过程总结
首先,众筹扶贫发起人据贫困地区特色产业,设计众筹方案,上传到网络媒体(众筹平台)公开发起。其次,由众筹平台筛选考量项目,对有潜在投资价值的项目进行重点策划和包装,审核通过后直接在平台上发布项目,并根据农产品及农户信用进行社会化营销,由支持者出资认购。客户通过该平台,根据自身经验判断和投资能力,选定合适的项目出资。最后,对成功项目分配收益,扣除项目本身成本后对剩余利润按照约定合理分配给各方,同时众筹平台可通过协议约定分享溢价收益。
(1)项目运营薄弱的风险。一方面,众筹扶贫从根本上取决于项目自身运营的成功,而自然、信用和经营管理等不可控风险使项目落地困难重重;另一方面,现有项目多以捐赠或奖励式众筹为主,主要以实物尤其是农产品作为投资人回馈,实质是农产品提前锁定利润借助众筹平台的预售。同质化严重且缺少规模化品质保障,附加值低,吸引投资动力不足。(2)规范监管缺失的风险。目前,我国立法供给不足、司法裁判失据和监管机制缺失为在全社会范围内推广众筹扶贫造成困境,仅私募股权众筹被纳入证券业协会“场外市场业务”进行备案管理[2]。众筹扶贫以筹资为形式,实质以扶贫为目的,若缺乏必要法律环境和行为界限,实践中易导致资金滥用或混淆公益捐赠、慈善救助等概念,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造成资源错配与浪费;另外融资方信息认证、准入资格鉴定及资金使用等缺乏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建立和完善该领域的专门法律有利于实现规范化、透明化和标准化。(3)“利益链”断裂的风险。众筹扶贫核心是建立普惠项目各方的利益联结机制,要关注影响利益链持续运作的风险。一是防止众筹扶贫演变为借扶贫之名骗钱携款跑路,杜绝利用平台非法集资的经济诈骗现象;二是在项目事后利益分配上,村集体与投资方若将贫困户利益边缘化将不利于其增强自身造血能力;三是在项目退出阶段,项目发起人违约或回馈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损害投资人利益,降低公众对众筹扶贫的形象认知与支持力度。
基于对金榜村扶贫模式的典型研究,广大农村地区可借鉴产业扶贫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其落地实施。在此,本文针对众筹扶贫的一般模式和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为接下来开展扶贫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参考。
众筹是由发起人、跟投人和平台构成公众筹资。实现全面脱贫,单打独斗是鲜有成效的,必须依靠集体力量,通过共享社会资源实现脱贫。政府单向度的传统扶贫模式行不通,需转化扶贫思维和方式,推进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力量的结合,打造符合地方特色的扶贫新模式。一是通过政府和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完善奖励机制,调动社会成员主动参与众筹扶贫的积极性,多路径开展激励工作;三是搭建投资供需双方沟通渠道,使资本有处可投,有力可使,有钱可用。
如何确保贫困地区脱贫不返贫,真正实现全面脱贫?要转变大水漫灌传统扶贫形式,让扶贫从一次性向可持续性转变,从资金到户向效益到户转变,从外部输血到自我造血,股权量化是实现转型的重要途径。在建立“专合社+村集体+贫困户”的多方利益互联机制基础上,探索实行三大股权量化,创新资产收益模式。将财政部或地方政府拨款的专项扶贫资金、村集体所供给资金、社会各投资主体提供的基金以股权方式注入项目中。将收益按股权资金比例分配,各方都“有利可图”,有助于维持良好合作关系。
众筹扶贫是新生事物,极易在没有约束管理的机制下违规越界、欺诈唬骗、野蛮生长,在发展过程中必然要良性引导和严格监管,因此要逐步建立健全相应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一是严格项目准入机制,实现信息实名制管理,防止众筹项目滥竽充数;二是在资金使用中,要建立 清晰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明细,动态监管资金去向,减少因市场信息不对称涌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三是建立规范化的投资收益分配机制,对违约情况作出特别惩戒说明,保障社会众筹扶贫模式的可持续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