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荣倩
【摘 要】目的:探讨儿童弱视的诊断和矫正方法,对儿童弱视眼的发现和治疗进行分析。治疗措施有:(1)检影验光,佩戴眼镜;(2)遮盖疗法+增视疗法治疗弱视;(3)眼外肌手术矫正斜视。结果:诊治年龄越小、弱视的程度越轻、疗程越长的患者预后越好。结论:该病对儿童视功能危害较,且治疗困难。建议采用早期发现、综合治疗及有效巩固等方法。早期发现是基础,综合治疗是关键,有效的巩固是保障。
【关键词】儿童;弱视;诊断;矫正
弱视是近年来才被重视的眼病。弱视是儿童发育期的常见病,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MICHAELS称弱视为非光学的和无器质性的眼病。所引起的远视力≤0.8且不能矫正者,尤其远视眼是导致儿童弱视的常见原因。弱视的临床表现为:视力和屈光异常;分读困难;弱视只发生在幼儿;弱视一般多发生在单眼视病人;固视异常。
一.弱视的诊断标准
1.1弱视发生时期:儿童视力发育敏感期是0-12岁,关键期0—3岁,在此期间(视觉未发育成熟之前)的各种异常视觉经验可导致弱视的发生。一般10—12岁以后的患者的视力发育“成熟”,新发生的“视觉异常经验”不会引发“弱视”的发生,所以在临床中对于矫正视力异常的病例如有既往视力正常的证据(视力检查记录等),“弱视”诊断不成立,需要积极寻找其他的引起视力异常的原因。
1.2“异常视觉经验”指引起“弱视”发生的病因,主要包括⑴单眼斜视:是引起弱视的最常见的原因之一,因注视眼对斜视眼的压抑作用导致弱势的发生,交替性斜视中双眼黄斑部获得视觉信息的机会均等,一般不会引起弱视。⑵屈光参差:由于屈光参差较大,黄斑形成物像大小及清晰度不等屈光度较高的一眼存在形觉剥夺,导致发生屈光参差性弱视两眼球镜相差1.50D,柱镜相差1.00D即可以使屈光度较高的一眼形成弱视。⑶高度屈光不正,屈光不正引起的弱视是比较常见的类型,其中以远视散光最为常见。常见程度:远视散光>高度远视>中度远视>超高度近视。⑷形觉剥夺:多发生在屈光间质浑浊(先天性白内障,角膜混浊)上睑下垂,由于形觉刺激不足,剥夺黄斑形成清晰物象的机会而形成弱视。研究发现,婴幼儿3-7天不恰当的单眼遮盖就可以形成不可逆的弱视。
二、弱视诊断的注意事项
2.1合并其他病变
部分具有明显屈光异常或眼位异常的患者,可能合并先天性眼病变,眼底镜检查一般可以明确,但由于部分低龄儿童不配合眼底镜检查,可导致其他眼底疾病漏诊。
2.2是否存在“先天性弱视”
工作中有时将不明原因的弱视归入“先天性弱视”的范畴,但是不确诊先天性弱视之前应先明确两个问题:1.视力低下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生的?2.视力低下的状态持续多久,是否有变化?只有视力低下状况自幼即出现,且随访比较长得一段时间未见明显改善的。才可以考虑“先天性弱视”的可能,一些因幼儿无法叙述出现时间可列为“弱视观察对象”密切随访。
三、弱视的治疗时机
3.1为儿童检查视力是早期发现弱视的最佳办法。3岁半以上的儿童基本都能配合进行视力表视力的检查。在儿童第一次查视力前,家长应教会他识别视力表,以尽量避免检查视力时的误差。儿童应每隔半年或一年查一次视力,若发现视力低于0.8―0.9或双眼视力相差两行以上,则应及时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医生对视力不好的孩子在做散瞳验光检查后才能做出正确诊断。对有斜视的儿童,更应及早治疗,切不可轻信长大再治的错误说法。因为斜视患者成年后,即使做手术也只能使双眼达到正位,而弱视却因错过治疗时机而留下永久的遗憾。
3.2对于嬰幼儿和不能配合检查视力的幼儿,可作遮盖试验大致了解双眼视力情况:有意遮盖一眼,让孩子单眼视物,若很安静而遮盖另眼却哭闹不安或撕抓遮盖物,那就提示未遮盖眼视力很差,尽早到医院检查。
3.3另外,为了早期发现小儿弱视,家长要密切观察孩子有无斜视,看东西是否歪头或眼球抖动。如有上述情况,应及时看眼科医生。
四.弱视的矫正方法
4.1幼儿治疗:检查幼儿视力可用儿童视力表,或用大小不同的玩具在不同的距离估计幼儿视力。最精确可靠的检查是视觉诱发电位法。1—2岁幼儿被发现有一眼弱视,可在医生的指导下,用1%阿托品油膏涂健眼,每曰一次,连续三个星期后休息一个星期作为一疗程。每做完两个疗程后检查一次,并决定是否继续治疗。上述治疗,可持续到幼儿能够合作扩瞳验光,配戴眼镜为止。使用阿托品油膏治疗的目的是使健眼出现暂时视力模糊,迫使弱视眼能优先看外界物体而提高视力。
4.2验光配镜:任何一类弱视.最重要的治疗首先是用1%阿托品放瞳验光后配戴眼镜。关键是验光、眼镜磨制必须准确,眼镜要坚持每曰戴用。如果达到以上要求,一般疗效良好:如果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则可使疗效明显减退。
4.3遮盖治疗:当患儿配戴矫正眼镜后,在医生的指导下,用塑料布或黑布制的遮眼罩将健眼彻底遮住,迫使弱视眼看物,使弱视眼得到锻炼而增加视力。遮盖健眼多少天放开一天,或双眼交替遮盖的比例,应根据患儿视力的高低及年龄的大小而灵活掌握。遮盖健眼要彻底,不能使患儿用健眼偷看,进行遮盖疗法要有恒心,不能中断,否则会明显影响疗效。要特别注意,每进行遮盖疗法4个星期,必须检查两眼视力,观察弱视眼视力有无进步,被遮眼视力有无退步。如被遮眼视力没有退步,可继续作遮盖如被遮眼视力退步,就要停止遮盖若干天,等被遮眼视力恢复后再继续遮盖治疗。
4.4光学药物压抑疗法:本法应用时较为复杂,需在医生指导下施行。首先两眼放瞳验光,充分矫正屈光度数,根据弱视眼的视力调整两眼屈光度数后配眼镜。然后,健眼每曰滴1%阿托品药水一次,迫使弱视眼看远或看近,以锻炼弱视眼,使弱视眼的视力不断进步。
4.5穿针穿珠训练:患儿戴了矫正眼镜后,用红线穿针或穿珠子,每次穿200—300根针或200—300粒珠子,促使多用近目光,以提高视力。
4.6红光闪烁刺激法:患儿戴矫正眼镜后,用弱视眼从观察孔中看闪烁性的红光,每次10—15分钟,每曰两次。
五、结论
弱视诊断的视力标准并非固定值,应考虑年龄因素,对于矫正视力不低于参考值下限的病例,应列为“弱视可疑对象”;缺少相应“异常视觉经验”的矫正视力低下者,应进一步查找原因;部分弱视可能合并眼部其他先天性病变,所以对于即使有明确弱视危险因素的病例,也应详查眼底,以避免造成漏诊;对于无明确弱视危险因素的矫正视力低下病例,即使头颅CT等检查未见异常,也不应立即下“先天性弱视”的诊断,应密切随访。
【参考文献】
[1]程子昂,谢祥勇.弱视治疗进展[J].国际眼科杂志,20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