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校法科学生培养国际化实证研究

2019-08-16 06:56黄洁
智富时代 2019年7期
关键词:国际化杭州

黄洁

【摘 要】社会各个方面国际化的发展,对人才国际化水平的要求也逐渐提高。本文从杭州两大高校的法科学生培养现状出发并相较于其他高校法科人才培养国际化,深入挖掘社会各方在法科人才国际化培养发挥的作用以及做出的努力,来总结杭州高校法科学生国际化培养发展的方向、内容及目标。

【关键词】杭州;法科教育;国际化

一、推进杭州高校法科学生培养国际化的重要意义

(一)提升杭州法科教育水平

杭州高校林立,随着社会变迁,教育事业的发展,各个高校纷纷设置法学相关专业,培养法科人才。市场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有限,加之社会对法科人才的准入水平较高,法科生的就业率普遍较低。提高法科教育水平,提高法科学生的专业素质,成为当今法科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法科学生培养国际化的同时,通过与国际社会法科教育的交流,增强高校教师与国外先进理论的进一步研究,加强自身相关的法学教育经验,明确自身法科教育的弊端。将高度本土化,单一化,理论化的中国法学教育推向多元化的国际化新兴中国法学教育,提高杭州各个高校的法科教育水平。

(二)培养法科国际化人才

首先,中国融入全球化的需要。根据资料显示我国自2013年到2015年之间进出口的贸易额持续增长,虽然面临全球进出口贸易萎缩的状况以及本国增长幅度有所减缓的状况,但是中国仍然保持着较好的增长趋势。面临国际化的推进和融入,中国在从中获益的同时面临着国际贸易摩擦的增多,需要能够提供国际法律服务的人才。

其次,提供国际法律服务人才的缺乏。根据统计,目前中国各类律师事务所中能承担国际性法律服务的律师不足4000人,在中国范围内有能力承揽涉外业务并占其业务量50%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还不足100家。面临如此状况杭州高校作为重要的人才输送地,如果提高国际化法科人才的培养力度,则有利于更多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培养。

二、推进杭州高校法科学生培养国际化的实证案例

(一)对杭州师范大学法科教育的考察

杭师法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还引进了於兴中先生为浙江省千人计划特聘教授,聘请了台湾高雄大学法律学系陈子平教授等兼职教授,聘请了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为钱塘法律学者。此外杭师大与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美国EMORY大学法学院等院校建立了学术交流合作关系。由此可见,杭师大法科教育无论是在师资还是学术交流项目上,都越来越走向国际化.

(二)对浙江工商大学法科教育的考察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是浙江省属高校中唯一的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实力雄厚。

其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科研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82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3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8人,归国的留学人员有15人,从耶鲁大学等国外著名大学法学院或研究机构回国任教的有4人,有5位教授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9位教授为浙江省人大立法专家库成员。从其强大的师资力量中我们不难发现,法科人才国际化的重视,除了推动法科学生培养国际化光依靠师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国内外高校的学习合作。

(三)对北京外国语学院的法科教育考察

北京外国语法学院最初的目标就定位为培养跨国型的法律人才。

过硬的外语能力是跨过法律人才的基础技能。北外法学院依托北外的传统外语教学优势,与英语专业教学力量进行了多年磨合,在本科阶段实行外语和法学的双学位教育。本科低年级加强外语基础应用能力、高年级增加专业内容的专门用途英语教学,如高级法律翻译和写作等。加上全英课程和双语课程,学生的英语能力突出,毕业生英语水平相当于甚至超过英语专业的学生。此外在课程中北外法学院提倡实践性教学和案例教学,强调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三、推进杭州高校法科学生培养国际化的主要路径

(一)法科学生培养目标的国际化

从广义上讲,法科学生的培养目标应是使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具有成熟的法律、法治全球化意识、具备国际视野,能够适应未来全球化发展趋势。狭义地讲,法科学生的培养目标应是培养出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和实務、具有极强的外语能力的复合型法科人才和学术型法科人才。

除培养法科学生国际型法科人才具有的知识底蕴外,还应培养其能够弘扬中国律法的能力,除了“吃进”也应适时“吐出”,只有当中国的法学与世界交融,有进与出的交流才能真正达到中国法治国际化。

(二)法科学生培养内容的国际化

随着国际化指标被纳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主要战略之一,以职业主义为向导的国际法科人才培养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除了更为科学合理地规划和构建法科院校国际化办学观测指标体系,关注法科师资的建制化引进及合理使用配置,还修订了国际法科人才培养方案。在培养设计理念上,坚守和植根本国法律文化,树立民族文化自信。各高校加强合作,优化组合本土涉外法科教育,进行国际资源碎片化组合和联合开发课程模块。

(三)法科学生培养合作的国际化

培养合作的国际化在于国内外高校的合作。采用“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形式,积极开展了教师交流、学生互换、合作办学、合作科研等各个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培养合作的国际化推动整体法科学生教育的国家化水平。

一是“走出去”。一般有计划地派遣骨干教师出国进修,实地开展教学研究等。同时开展学生交流与联合培养项目,探索有效合作模式。

二是“引进来”。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育的国际化,积极引进短期专家来校进行讲学,有利于教学的国际化。

围绕着教师国际化、学生国际化、研究国际化和管理国际化,积极探索国际化合作模式,促进与他国高校的交流与合作。

四、推进杭州高校法科学生培养国际化的参与主体

(一)政府的角色和作用

国际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是一项事关国家法治建设和国际竞争的重要战略举措,政府应该在其中发挥作用。在清朝的时候,清政府官派的留学活动,就对中国近代法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现代社会,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我们的法律人才为国家应该在国际舞台上争取更多的话语权,政府需要为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创造良好的条件,在培养过程中,瞄准主要目标国家,向国际主流社会推进,密切与重要国际组织的关系,争取更多的国际资源。

(二)大学的角色和作用

各高校在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的过程中,与国外高校合作办学,加大了学生交流力度,开拓互派留学生项目,优化环境和条件,稳步扩大留学生规模。吸引语言进修生和学位留学生学习。并且建立“国际化进程评估指标体系”,通过明细的指标项目和逐项的量化评估,对各学校各单位国际化进程的主要方面进行考核,推进和保障学校国际化的快速发展。

(三)学生的角色和作用

21世纪的大学生应当培养全球化的视野,密切关注国际法律服务事业。以职业主义为向导,使专业知识储备结构化,涉外法律知识专业化、精细化,并参与中外高校交流学习项目,参加律所涉外事务实习,积累经验。同时渐进地提高法律外语案例分析和法律论文的写作能力。迎合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国际人才需求。

(四)企业的角色和作用

首先,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巨大的国际法律服务需求与国内匮乏的国际性法学人才资源出现供求失衡的状态。所以,站在企业角度来讲,必须要增加国际性法律事务人才的供给才能够迎合市场需求。其次,随着中国承诺国内法律服务市场于2015年逐步开放,中国的跨国涉外业务不断扩展。同时,国内法律服务市场开放导致国外法律服务机构、国内公司法务部门等竞争者越来越多。再次,由于法律技术的运用,部分涉外法律事务已经减少了涉外律师的工作,降低了服务价格。企业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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