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洁
【摘 要】随着经济的进步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人口平均年龄不断增加,近年来我国老年人口比重提高,我国于2000年步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口增加,给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带来压力。本文通过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现状的介绍,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障制度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则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7.33%,65岁以上人口比重达到了11.4%[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8》2-9按年龄和性别分人口数(2017)]。且随着医疗水平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增加至76.34岁[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8》2-4平均预期寿命]。我国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口数量规模达,高龄化趋势明显,且城乡、区域之间差异较大。“未富先老”的说法已经不符合当前我国国情,当前我国应对老龄化的主要问题是“城乡差异”和“未备先老”[1]。人口老龄化对于当前我国经济带来了挑战,也给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压力。
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现状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在一定法律法规的支持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生活服务和物质帮助等,从而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是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二元性,导致了养老保险制度的二元结构,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现今在城市中主要实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对城镇非就业人员和农村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近年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经过不断改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1989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仅为5710.3万人,截至2017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91548.3万人,比上一年度增加2771.5万人[ 数据来源:《中国劳动统计年鉴》9-8历年各地区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我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人数逐年增加,2012年累计发放6865.5万人,截至2017年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人数达9142.9万人[ 数据来源:《中国劳动统计年鉴》9-11历年各地区社会化养老金发放人数],领取养老金的人数逐年增加,养老保险基金面临较大压力。
三、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性较差
人口老龄化给社会保险制度带来挑战,我国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退休者数量增加导致了养老金支出不断上升[2],加剧了养老保险金的支付负。且由于我国各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各省份基金收支差异较大,一些地区还出现收不抵支的现象,加重了政府财政负担,不利于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发展。与此同时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较低,且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制度碎片化使得养老金的全国统筹会触及到省份间的利益,给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目标的实现造成困难,不利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发展。我国养老金缺口较大,隐性债务问题仍然困扰着中国养老保险改革的核心问题[3]。老龄化趋势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性受到挑战。
(二)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较低
养老保险替代率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国际上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最低限值为55%,我国替代率已由1997年的70.79%下降至2016年的45%[數据来源:《2016年养老金替代率一中国养老金替代率计算》]。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目标替代率在60%左右,同时世界银行建议如果退休后生活水平与退休前相当,养老金的替代率需要达到70%以上,而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水平较低且在未来有持续下降的趋势。
四、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适当延迟年龄
为了解决未来养老金融资问题,大多数国家的社会保障改革都通过提高退休年龄以应对人口变化给养老保险制度带来的压力。我国经济增长的人口红利在逐步消失,老年抚养比加重。我国是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部分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时还拥有较长时间的劳动能力。适度推迟退休年龄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冲击所作出的某种政策选择。延迟退休一方面可以增加个人养老账户资金的积累,另一方面可以暂时缓解因退休人数增加而导致的养老保险基金压力。
(二)推进个税递延养老保险
实行个税递延是各国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的普遍做法,个税递延政策可以推动养老保险发展。在保证既定的替代率和缴费率情况下,政府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税收支出较小,不会给财政带来较大压力[4]。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及我国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严重不平衡的背景下,应加快推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发展步伐,尽快落实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
(三)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压力,三大支柱发展不均衡。因此应加快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在完善第一支柱养老金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加强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并考虑以准强制的方式完善企业年金制度,推进二支柱的建设;政府可以通过提供税收优惠或者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个人养老储蓄,发展第三支柱[5]。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构建“多层次混合型”养老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唐钧,刘蔚玮.中国老龄化发展的进程和认识误区[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8(04):8-18.
[2]姜向群,万红霞.人口老龄化对老年社会保障及社会服务提出的挑战[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5(04):67-71.
[3]彭浩然,申曙光,宋世斌.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研究——基于封闭与开放系统的测算[J].统计研究,2009,26(03):44-50.
[4]仙蜜花.我国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17,39(07):80-86.
[5]董克用. 全面发力建立多支柱养老体系[A]. 养老金融评论(2019年第三辑)[C].: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2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