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杰峰
【摘 要】自贸区公证业务拓展和创新为自贸区法律服务共同体进一步赋能和加持。自贸区公证机构围绕现代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探索在新时代公证机构主动创新公证法律产品和拓展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职能作用,为社会治理提供新路径。通过优化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创新公证宣传方式和全面实施公益公证法律项目,在传统公证项目上转型升级,利用信用化手段构建公证民生数据共享平台,积极参与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自贸区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关键词】自贸区;公证;拓展与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贸区公证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证服务网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贸区公证机构是司法行政机关为构建新时代完整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主动服务自贸区法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投资、贸易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自贸区公证业务的拓展和创新关系到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关系到否全面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商事主体对公证法律服务和美好生活需要,符合新时代公证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重要体现。
自贸区公证机构与自贸区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司法鉴定机构、知识产权服务等机构组成法律服务职业共同体,共同致力服务于自贸区法治建设,推动自贸区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开放和深度融合发展,构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从机制体制、队伍建设、传统业务创新升级、信息化手段等方面谈谈公证业务拓展和创新,为公证机构更好服务于自贸区法治建设提供新的航向。
一、坚持公益属性,优化公证机制体制
现时,自貿区公证机构大多数属于公益一类或公证二类事业单位,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和经费的严格限制,严重阻碍公证人才引进,人才使用缺乏灵活度,没有招聘自主权。应该是打破身份界限,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实行公证机构按需设岗、自主聘用;全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经费上采取自收自支方式,全面实行绩效工资机制。必须高度重视,要切实与编制、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沟通好,创新公证机构编制管理,制订并出台符合现代法律服务业绩效方案,为自贸区公证法律服务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重视人才储备,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政治标准,强化“四个意识”,高标准培养公证员,努力提高公证队伍整体素质。从律师、仲裁员、法官、检察官引进人才,为自贸区公证业务拓展和创新提供智力支撑,维护公证机构公信力和行业形象。
三、创新公证普法宣传方式
鼓励推动公证机构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校园、送法进基层等专项公证普法活动。必要时可与基层司法所签署公证顾问法律服务协议,创新和丰富基层普法宣传路径和模式;可以由公证机构牵头成立“巡回公证普法宣讲团”,为居委会、村委会、学校、企业、商(协)会、机关等单位举办专题公益普法活动,扩大宣传阵地和对象,让更多老百姓知晓公证,信任公证,运用公证。
四、实施公益法律援助,充分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组织公证员参加自贸区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军烈家属、劳动模范以及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提供免费咨询、免费预约、免费公证法律援助,彰显自贸区公证机构主动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制,发挥公证行业在社会公益事业担当和示范引领作用。
五、重构传统家事公证业务
组建家事遗嘱中心,重构传统家事公证业务,这是自贸区公证机构主动适应新时代家族财富规划管理与财产传承法律服务需求,是将传统的家事类公证法律服务转型升级重要举措和平台。自贸区公证机构应坚持当事人用户思维,注重客户体验,努力锻造更优质更个性化更高端的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无论是服务理念,服务质量,服务产品均应按当事人的需求要有巨大提升。公证机构围绕当事人委托,了解其真实需求,做好尽职调查,帮助当事人解决交易和物权以及债权、股权安全问题、股权物权交易效率问题、便捷问题、配套问题,创新产品、创新流程。通过进行家事法律咨询、起草文本、家族财产传承、跨境法律策划、遗嘱、继承、意定监护协议、财产约定协议、分家析产协议、信托合同等公证事项,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龙、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
六、建立自贸区公证民生数据共享平台
方便公证机构和居民以及商事主体查询、核验、使用、共享民生数据和公证数据,方便自贸区内居民和商事主体工作学习投资生活。应以连通、贯通、融通为重点,由公证机构牵头推动民生数据相互衔接。加强在法律服务、金融、户政、教育、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等领域的对接和共享交换。
七、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公证法律服务供给
2019年3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自贸区公证机构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批示精神,积极配合,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以实现便捷精准高效智能公共法律服务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国公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妥善应对简政便民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变化,适时调整发展思路和策略,深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公证减证便民工作。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和人民越来越关注公证,了解公证,需要人性化、体现以人为本、有温度有温情的公证专业服务。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下,人民群众都希望通过公证法律手段去预防纠纷,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因此,自贸区公证机构责任重大,任重而道远。自贸区公证机构应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和帮助下,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通过全面优化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储备,创新公证宣传方式和全面实施公益公证法律项目,在传统公证项目上转型升级,利用信用化手段构建公证民生数据共享平台,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共同参与,构建覆盖城乡的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公证业务拓展和创新为抓手,着力建设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必定能适应和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为自贸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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