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徽
【摘 要】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意义重大。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进入叠加期,国有企业必须在探索有效监督之路上不断迈出新的有力步伐,努力在监督执纪问责的深度、广度、精准度上下功夫,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上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
【关键词】纪检监察;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国有企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再到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内涵在不断演进。新时代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精准监督、提高监督是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随之发生积极转变。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国有企业围绕“三转”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一是调整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定位。全面配齐配强各级纪检机构和工作人员,纪委书记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纪检监察部门单独设立,工作人员也由兼职变为专职。仅笔者就职的企业就在16家直属企业配备了纪委书记,在100多个工程项目配备了纪检干部。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增强监督实效。转变角色,把监督工作重心转移到对职能部门的履职监督上来,实现“再监督、再检查”。抓住重点,针对“三重一大”、项目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完善监督机制。制定细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流程,加强对纪检监察部门定性量纪等权利的规范和监督,严防“灯下黑”。
二、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存在问题
近年来,国有企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越来越重视,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虽有所加强,但从工作实践看,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业务部门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不足。从从巡视巡察反馈情况来看,一些子公司、职能部门班子成员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认识不足,日常开展监督检查、对员工进行提醒教育不到位,一定程度存在“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太大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思想。
二是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融合度不高。近期查处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部分国企对于一些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缺失,有的力度不够,办法措施不多,有的停留表面,流于形式。部分国企在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还存在漏洞,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现象。
三是企业监察体制改革有待探索完善。新颁布的《监察法》明确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纳入监察对象的范围,但目前国有企业开展监察案件的办理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还有待理顺和明确。
四是纪律教育手段有待创新。日常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多仍然停留在读文件、订计划、贴标语等表面形式上,针对性不强,内容枯燥乏味,以致受教育者左耳进右耳出,很少触及灵魂深处。
三、深化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措施
一是提高监督意识,引导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一方面,督促部门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部门员工的日常管理,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实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不断提高员工遵章守纪、廉洁从业的意识,引导员工把精力集中放在治企有方、興企有为上。另一方面,主动宣传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任务、成效,让员工更加了解纪检监察工作。同时,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严管与厚爱向结合,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纪律监督,自觉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拓展监督深度,推进信息化与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有机结合。加强企业信息化顶层设计,建立集数据收集、线索反馈于一体的“互联网+监督”机制,加大对企业制度执行情况和廉洁风险点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例如,针对“关键环节”,在企业OA系统、生产经营系统中把监督环节嵌入项目招投标、设备物资采购、“三重一大”决策、巡视巡察整改、干部选拔任用等系统流程,加强监督检查与生产经营的有效衔接。针对“关键少数”,建立廉政档案,收集中层领导干部“三龄两历”、受到信访举报、违纪处理以及个人、配偶、子女的基本情况、经商办企、出国(境)等信息,描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素描像”,全方位“把脉”领导干部廉情“家底”。
三是持续深化“三转”,探索国有企业监察体制改革。建立监察工作议事决策机构,明确企业监察机构的组织原则、审议事项,工作程序、调查决策等工作规则。制定监察案件办理工作流程,规范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准确把握好监督的边界。制定完善员工纪律处分制度,为涉及非党员、非党纪的定性量纪提供制度依据。
四是着力构建“大监督”格局,整合企业内部监督资源。根据企业内部制度梳理职能部门监督责任清单,依据清单对职能部门履行业务监督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形成监督闭环。建立企业内部监督资源整合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纪检监察与董办(综合、信访)、党群(工会)、人力(审计)、经营(法务)、监事会等部门的联系协作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共享监督信息,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巡察、派驻纪检组、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有效利用各种监督方式,使监督工作更加全面高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五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纪律教育方式。新媒体有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表现形式丰富等特点。纪律教育可以借助“两微一站”(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兴媒体和“一信一课”(短信、微党课)等线上线下平台,创新运用微视频、一图读懂、H5、海报、动漫等表达形式,制作推送贴近员工日常工作生活的作品,打造例如指尖上的廉政教育、移动廉政讲堂等廉政文化品牌,增强纪律教育的吸引力、渗透力、影响力,让纪律教育“活起来”,不再受到时间和空间的局限,积极构建崇廉、学廉、践廉的廉洁文化。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代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有企业应当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监督,释放监督的刚性力量,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让管党治党“壮”起来、政治生态“美”起来,为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组织和作风保证,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参考文献】
[1]傅勇平,付红盾.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下的国企反腐[J].检察风云,2019年10期
[2]韩方.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J].中国纪检监察,2018年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