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政府采购管理中的风险控制

2019-08-16 06:56邓舜琦
智富时代 2019年7期
关键词:政府采购风险管控风险

邓舜琦

【摘 要】政府采购涉及大量财政资金流动,面临着质量低劣、资源浪费和腐败寻租等一系列巨大风险,文章通过对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意图对加强政府采购的风险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提供帮助。

【关键词】政府采购;风险;风险管控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对政府采购有明确的定义,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在政府采购中,采购主体通常较为庞大、适用对象广泛、采购资金也通常为公共来源,这就导致了政府采购容易出现风险管控问题。例如,行为主体利益不统一造成的三方利益的不统一风险、以及信息不对称导致交易成本增加、效率降低,甚至导致交易失败风险等。

二、政府采购风险分析

1、行为主体利益不统一造成的风险。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最大化是各个主体(包括政府)的行动目标。如果一主体利益的增加是以另一主体利益的减少为代价,那么必然导致风险的产生。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主体包括三个方面:采购单位(用户)、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采购单位的利益是以尽可能少的财政资金获得质量高且数量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采购代理机构的利益是通过组织采购活动获得丰厚的收费和佣金,其利益实现的关键在于以最少的耗费促成最大量的采购交易。供应商的利益在于通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最大限度地获得商业利润,其利益实现的关键在于它是否能够中标和取得采购合同。三方利益的不统一,有利于相互间监督制约,但易导致廉政风险、违规风险与质量风险。

2、政府采购中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

信息不对称源于“私有信息”的存在,即交易活動中一方知道而另一方不知道或不完全知道的信息。信息不对称增加了欺诈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政府采购是指代表政府的一方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易。不管是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集中采购交易中,虽然政府采购制度中的“三公”原则使得政府一方将信息及时公布于众,让所有供应商前来参与采购,但政府对广大供应商的“私有信息“仍不能完全掌握,信息表现为“单向”不对称。在分散采购交易中,只有少数供应商能从政府那里获知采购需求信息,而对于其他供应商而言,信息是不对称的,政府对单个供应商的各项信息也是不了解的,这种交易存在“双向”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导致交易成本增加和效率降低,甚至导致交易失败,还易产生廉政风险、违规风险和质量风险。

三、政府采购风控建议

1、廉政风险控制

(1)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培训,打造高素质采购队伍。组织政府采购人员学习本单位组织的采购培训内容,制定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和采购中心岗位责任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把握廉政风险关键控制点。实行公开招标,严防人为降低竞争难度、封闭采购信息、与供应商串通、滋生腐败问题。执行回避制度。采购人员、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成员以及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防止相关人员徇私舞弊,滋生廉政风险。

(3)全过程多部门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监督力度。采购部门、财务、监审等相关部门要实施从立项到采购到验收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对重大招投标活动要现场监督,对查实的商业贿赂等腐败案件要依法予以重惩。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政府采购的渠道,借助社会监督力量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

2、违规风险控制

(1)增强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不得自行采购,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要进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应选择相适应的采购方式。

(2)加强各个环节审核控制,使采购行为合法合规。一是计划环节,政府采购计划是否与预算对应,是否包括全部应纳入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选择了正确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二是立项环节,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是否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是否按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是否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是否按规定。

(3)质量风险控制。做好供应商的审查与登记工作。对投标人的基本情况、经验和过去完成类似合同的情况、财务资信状况、人员及设备能力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不得违规将不合格的供应商列入储备库,也不得采取种种手段故意刁难合格供应商。

(4)做好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是政府采购活动的最终环节,也是保证政府采购质量的关键。一要重视验收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以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主,结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标准、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报告、制造厂商的产品说明书作为参考,对采购标的的规格、功能、品质等技术指标,包括供货时间、售后服务在内的相关要求确定严格的验收标准,并据此制定具体验收方案。二要根据常规项目与特殊项目采取灵活的验收方式。常规的采购项目在供应商履约后按照通常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对一些具有特殊性的项目可采取定期回访、临时跟踪与分段式验收等更有效的验收方式,避免一次性验收可能造成的售后服务不到位的现象。此外,对重大的和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要组织评委和专家进行联合验收。

(5)加大对违规供应商的惩罚力度。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未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出现严重质量隐患的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结论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的日益完善,政府采购行为的日益规范,政府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将逐步解决,政府采购真正达到公平、公开、公正,腐败也将无处可藏,真正做到,为国民经济健康、稳固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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