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玉
摘 要:明末清初,出现了严重的政治、社会危机。在统治者进行理学统治、文化专制的环境下,理学家悉心考据使理学无力应对日益严重的社会危机,导致一批思想家对宋明理学的反省和批判,酿成明清之际思想启蒙运动,戴震就是启蒙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戴震批判宋明理学“理欲对立、以理杀人”的观点,提出人性包含了对欲望的追求和满足。他从自然、必然的视角出发,提出了“理存于欲、理欲统一”的理欲观,进而提出用合理的方式引导人欲使社会维持固有秩序。戴震批判“存天理,灭人欲”的观念冲破了宋明理学的禁欲观念,在哲学上具有反权威、反传统的精神。他提出“理在欲中,以理节欲”的思想,将人们从封建礼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其启蒙思想对后世的世俗生活和思想观念影响深远。
关键词:宋明理学;理欲观;启蒙
中图分类号:B24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9)06 — 0033 — 03
明末清初,封建社会已经步入晚期,出现严重的社会危机,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政治方面的农民起义。明朝中期以后,土地兼并现象严重,出现了贫富极端不均的情况,国家除了收取正常供奉外,还征收高额田赋,造成大量居民背景离乡,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最终导致农民起义。二是思想领域程朱理学衰颓。明中叶以后,商业贸易发达,资本主义萌芽,农民弃农从商,出现“弃本逐末”的思想,导致追求奢侈、高消费之风盛行,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受到了猛烈冲击。在社会出现严重危机的条件下,统治者把程朱理学视为永恒不变的绝对真理。“文化专制”造成了思想僵化和学术停滞,致使知识分子空谈心性之学,不能拯救社会危机,消除社会弊端;明朝灭亡后,一批有识之士对历史进行了深刻反省,他们深感理学残害百姓、危害国家,从而开启了中国早期的思想启蒙运动。戴震就是中国早期思想启蒙运动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一、戴震对宋明理学理欲观的批判
戴震从小生活在腐朽的社会统治之下,激起了他对理学的政治、社会风气的强烈批判,他直接把批判的矛头指向滥用理学工具的封建统治者和社会强势群体,发出了“以理杀人”的呼声。
戴震对宋明理学的批判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指宋明理学“借阶释老”,揭示其具有僧侣本性的学术实质。戴震对程、朱关于“释、道”思想表面上批判,事实上“杂佛入儒”①的做法进行了揭露和批判,指出程朱等人出入释老,“非援儒而入世,误以释氏之言杂于儒耳。”②程朱的所作所为有很大的欺骗性,因为“人知老、庄释异于圣人,闻其无欲之说,犹未之信也;于宋儒,则信以为同于圣人,理欲之分,人人能言之”③。二是对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痛斥和批判,指出宋明理学表面上是顺乎“天理”,实际上是用“天理”来遏制人的欲望。对此,戴震的批判主要有两点,第一,否定程、朱视“理为正,欲为斜”的观点,而认为,“非以天理为正,人欲为斜也。天理者,节其欲,而不穷人欲也,是故欲不可穷,非不可有。有而节之,使无过情,无不及情,可谓之非天理乎!”④他认为理源于欲,欲之中便是理,离开了欲便没有所谓的理,所以提出“理者存乎欲者也。”第二,否定程朱的理欲对立观。针对朱熹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的观点,戴震指出:“依然如有物焉宅于心”,于是分辨理和欲,谓“不出于理则出于欲,不出于欲则出于理。虽视人之饥寒号呼,男女哀怨,以至垂死骥生无非人欲,空指一绝情欲之感者为天理之本然,存之于心。”①因此,放弃人伦日用,生养之道将使人不能“遂其欲,达其情”,不仅危害到一个人,而且会危害至天下国家。在戴震看来,程、朱“舍情求理”、“以理杀人”违背了“人伦日用”,扼制了“生养之道”。
二、戴震理欲观的人性论基础
戴震在批判宋明理学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理欲观。他对理欲关系的讨论建立在对人性看法的基础之上。
所谓“性”,是指人的本质,本性及人的价值,即“人是什么”和“为什么活着”的问题,儒家很重视这个问题,认为人的本质即“天命之性”,人的根本标志是脱离了人的欲望的纯粹至善的天理,以致形成了“存天理,滅人欲”的模式。戴震在批判理欲对立的人性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人性论。
戴震认为,人性是血气心知②,欲、情、知是人性的自然表现,欲指欲望,情指情感,知指认知。在欲、情、知的关系上,戴震作了如下的解释:有了物质欲望才能使身体生长蓬勃向上;有了情感才能感受外物与之产生共鸣,与人正常交流融入社会;有了认知能力,才能明辨是非,不被复杂社会所干扰。所以他以性的概念概括了人的本质。用“自然”来概括人的感性情欲,“自然人性论”③是戴震伦理思想的基础,他以血气心知为起点,人情人欲为基本内容,形成了以呼唤人性、言情遂欲的新理性哲学,由此戴震提出:“性者,血气心知本乎阴阳五行。”④意思是说血气心知来源于阴阳五行,但是由于“气类之殊”,使人物之性有了区分,所以由气来区别性,即“性由气禀”。并且提出:人生而后有欲,有情,有知,三者血气之自然也。⑤由此提出了有血气才有心知,有感性才有理性的“一本说”。程朱认为“性即理也”⑥,此谓“天命之性”。同时又认为理不离气,人受气禀而生,此谓“气质之性”⑦,有善有恶。善者,气质纯粹;恶者,气质偏颇。这就是人性“二本”论。而戴震批判了程朱尊性理贱气质的二本论,他的血气心知,“人性”“气质”一本说,肯定了人具有声色情欲和明察理义的自然功能,把人看成是感性和理性相统一的实体,带有近代人性论的意味。
三、戴震的理欲统一观
1.理、欲的概念
戴震在血气心知的人性一本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自然和必然的范畴,以此论述了理和欲的关系。他认为,欲就是自然,意谓人物之性本来如此;而理则是必然。指人的行为准则和事物客观规律之意。他强烈批判程、朱、陆、王和道、佛的“无欲”说,并指出:“凡事为皆有于欲,无欲则无为矣;有欲而后有为,有为而归于至当不可易之谓理。”⑧这句话肯定了有欲是人们行为的第一动力,人为欲望的支配及人们的行为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也就是理。
2.理存于欲
在理和欲的关系问题上,戴震提出:“自然之与必然,非二事也”,“自然”是“必然”的本原和基础,“必然”是“自然之极致”,是“自然”之“无失”。这就是说,不能离开“自然”谈“必然”即不能离开人的自然情欲求“理义”。他认为“理者存乎欲者也”,“理也者也,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⑨。与宋明理学的理欲对立论相反,他不仅认为欲是理的基础,无欲则无理;其次他还提出 “情之不爽失”本身就是“欲”的自然合理满足。戴震认为情欲适当的标准是礼,礼就是理的具体内容,礼者要做到维护规章制度,他要求人们的情欲不要超过这些规章制度,同时,这些规章制度必须能使人的正当欲望得到满足。为此,他提出“仁”的主张,认为有“欲”而不自私便是“仁”,使大家的欲望都得到满足就是是仁。礼即理,产生于欲,可见理是后天的,来源于人伦日用,是由人制定的。人怎样制定理呢?戴震提出:“心之所同然始谓之理,谓之义。何为‘同然?凡一个以为然,天下万事皆曰‘是不可易也,此之谓同然。”{10}也就是说人们根据自己的情欲提出要求,把共同的情欲定为理或天理,这就是戴震的“理欲统一说”。
3.戴震对人欲的引导方式
戴震批判程朱理学“存理灭欲”的封建禁欲主义思想,提出:“道德之盛,使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斯己矣。”{11}意指人欲的合理满足,才能使道德兴盛。而所谓的王道,就在于“圣人治天下, 体民之情,遂民之欲,而王道备。”{12}这就是说,治理天下需要社会道德观念即理,而理来源于欲,欲的充分表现,才能得到理;要使欲充分表现,必须“体民之情,遂民之欲”。这些观点表明戴震充分认可对欲的重要性。
戴震随之深入探讨如何达到欲望的合理满足,即理的要求,他用“以情絮情”来回答这个问题。他要求统治者,重视养生之道,“遂己之欲,亦思遂人之欲,而仁不可胜用矣”,“快己之欲,忘人之欲,则私而不仁”①,所以戴震认为仁爱之情能使个人在满足自己欲望的同时,尽量满足别人的欲望,从而做到仁而不私。也就是达到律己的效果。戴震认为,理义需要从人的情感欲望的调理化中获得自身的规定,而不是本身存在的理义来定义情感欲望,所以他提出:“凡有施于人,反躬而静思之,人以此施于我,能受之乎?凡有所责于人,反躬而静思之,人以此责于我,能尽之乎?”“诚以弱寡愚怯与夫疾病老幼孤独,反躬而思其情。人岂异于我?”②戴震认为,只要这样,天下之事“而无不得其平是也”。表现了他对个人情感欲望正当性的自我反思,个人情感欲望经过调整达到与他人情感欲望相和谐的状态。由此个人获得关于情感欲望正确的认识。所以“以情絮情”是对情感欲望的道德规范,是对当时道德义务的承诺和强调,也是戴震提出的对人欲的引导方式。
四、戴震理欲观的启蒙意义
戴震对宋明理学批判及尊重人欲的理欲观具有思想启蒙意义,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高扬理性主义精神,强烈批判封建蒙昧主义。启蒙主义思想家们在哲学上具有反权威、反传统的精神,用“理性”来冲破封建蒙昧主义。程、朱“存天理,灭人欲”观念是对人性的扼杀。戴震的将矛头指向程、朱的理欲观,通过批判“存天理,灭人欲”的观念,力求把人们从程朱理学所谓的“天理”的极端统治中解放出来。戴震以人性论为基础,提出“理存于欲”,认为只有人的欲望得到合理满足,才能达到真正理的要求,具有强烈的反传统精神。
第二,高扬民主、自由、平等精神,强烈批判封建专制主义。封建专制制度扼杀了民主自由思想,造成了人民身份不平等和文化经济水平滞后。戴震以人性论,以“自然”、“必然”的视角出发形成超越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普遍伦理道德的一种新型伦理观,将人们从封建礼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创造性的提出了“理在欲中,以理节欲”的思想,对宣扬民主自由平等,批判封建专制主义影响深远。
综上可知,戴震是反理学的一名杰出思想家,他对程、朱理学的思想纲领——“存天理,灭人欲”进行了激烈的抨击,达到了封建社会晚期“自我批判”意识所能达到的程度,这在当时统治者加强文化专制、理学统治和学术界脱离实际、悉心考据的恶劣环境下,是非常难得的。也正是由于这种恶劣政治、文化环境,使戴震的理欲观具有了启蒙光彩。
〔参 考 文 献〕
〔1〕戴震.戴震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890:263.
〔2〕戴震.孟子字义疏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3〕〔宋〕朱熹.中庸〔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86.
〔4〕戴震全书(六)〔M〕.合肥:黄山书社,2010:173.
〔5〕戴震全集《孟子字义疏证·理》(一)〔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1.
〔6〕庄子.庄子·外篇〔M〕.中华书局,人性论部分
〔7〕程颢,程颐.二程集〔M〕.上海:中华书局,1986:292.
〔8〕张载.正蒙诚明.语类〔M〕.北宋卷四.
〔9〕孟子.孟子·尽心章句〔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1:1-36.
〔10〕黄宗羲.明夷待访录〔M〕.中华书局.
〔11〕黄宗羲全集(第1册)〔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02.
〔12〕〔清〕顾炎武.日知录〔M〕.卷七《守令》中华书局出版.
〔13〕〔清〕唐甄.潜书·室语〔M〕.
〔14〕〔日〕村濑裕也.戴震的哲学〔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
〔15〕〔日〕冈田武彦.王阳明与明末儒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16〕李开.戴震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
〔17〕蒙培元.理学的演变〔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
〔18〕余英时.论戴震与章学诚清代中期学术思想史研究〔M〕.北京:三联书店,2000.
〔19〕张立文.戴震哲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20〕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1〕陈寒鸣.戴震与中国早期启蒙思想〔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0,(05).
〔22〕崔海亮.戴震人性论思想探析〔J〕.广西社会科学,2008,(07).
〔23〕王朔柏.戴震的理欲观〔J〕.安徽大学学报(哲學社会科学版),1998,(04).
〔24〕陈多旭.“理”实体的消解与“理”秩序的重建——对戴震理欲观的再评析〔J〕.广西社会科学,2006,(10):01-25.
〔25〕李帆,章太炎,刘师培,梁启超对戴震理欲观的评析》〔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2:79-85.
〔26〕刘巍.二三十年代清学史整理中钱穆与梁启超胡适的学术思想交涉——以戴震研究为例〔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04):63-72.
〔27〕任万明.戴震对理欲关系的辨正〔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6):34-36.
〔28〕许兰,吴根友.戴震伦理学的知性特征及其近代意义〔J〕.中华文化论坛,2005,(01):52-56.
〔29〕曹玉花.试析戴震的理欲观及其意义〔D〕.太原:山西大学,2012.
〔30〕李慧敏.论戴震的理欲观〔D〕.合肥:安徽大学,2010.
〔31〕许兵.戴震理欲观及其时代意义〔D〕.南昌:南昌大学,2014.
〔责任编辑:侯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