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的社会情绪传播及其应对

2019-08-16 02:13毕秋灵
新媒体研究 2019年11期

毕秋灵

摘  要  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动以及不同利益群体思想观念的多元冲突,现实社会的社会情绪通过网络无限放大,对网络空间的安全治理带来挑战。网络空间的社会情绪应对应考虑网络情绪和信息认知之间的关系、网络情绪和风险感知的关系以及网络情绪与群体互动之间的关系。结合当前網络社会情绪的表现以及现实环境和网络环境对网络情绪的影响,网络空间的社会情绪应对需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媒体机构各方面在社会治理中的责任和作用,共同参与社会稳定风险的治理行动。

关键词  社会情绪;网络情绪;风险感知;信息认知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9)11-0001-03

社会情绪是指“人们对社会生活的各种情景的知觉,通过群体成员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较为复杂而又相对稳定的态度体验[1]。在传统社会,人们的情绪通过人际渠道小范围传播。在社会化媒体环境下,人人都是传播者,每个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将自己的观点、情绪发布到网络,通过社交网络实现裂变式传播。在社会转型期,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动以及不同利益群体思想观念的多元冲突,现实社会的社会情绪通过网络无限放大,对网络空间的安全治理带来挑战。因此,了解网络空间的社会情绪演变特点,研究网络情绪的影响机制对于风险社会网络安全治理有积极的意义。

1  网络空间中社会情绪表现

1.1  现实情绪向网络情绪转化

社会情绪是一种社会信号,也是一种社会能量。它包含“情感堵塞”风险和“后情感社会风险”[2]。如果社会的消极情绪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以释放,长期集聚的消极情绪会通过替代的方式释放出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8年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指出社会焦虑、社会浮躁、社会愤恨以及失落感是中国社会当前最主要的负面社会情绪。当前新媒体成为公众表达舆情和情绪的重要途径,新媒体以个人为节点,用户与用户联接组成网状结构形成多个传播中心,形成一种网络化的人际传播模式。随着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愿望日益强烈,与民众利益相关的医疗、教育、社会公共安全等问题常常激起热烈网络反响,使网络成为人们发表意见和抒发个人情绪的集散地。这一方面体现了民众对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强烈诉求,另一方面体现了网络的社会安全阀功能,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们在现实生活空间被压抑的情绪。

1.2  个体情绪向群体情绪转化

随着现实社会的个体情绪在网络空间的传递,具有类似经历或体验的个体基于网络空间内的互动,通过情绪共情、情绪感染、行为夹带、替代性情绪经验、社会认同等一系列社会化过程,形成网络空间内一定范围的共享情绪[3]。BOLLEN等人曾通过分析Twitter文本来研究网民对主观幸福感的表述,最终发现群体成员之间的同质性是人们在互联网中实现社会联结的重要因素[4]。群体成员的情绪可以相互感染,尤其是消极的情绪在网络中更容易相互感染。成员在社群通过分享、回复、转发、评论进行多点对多点的立体网状式互动信息交流。在互联网的传播效应下,网民个体情绪不仅跟社会情绪产生共振,同时网民在信息互动过程中建构自己的群体,个人情绪经过大规模的群体性传播演化成较为稳固的社会性群体情绪。

1.3  弱情绪向强情绪转化

在互联网环境下,信息的多节点传播性质决定了网络情绪的传播也具有多节点、多层次的渐进特征。各种网络社群因相似的兴趣和观念集聚在一起,群体成员之间的情绪发生交互作用,公众各种强弱情绪的流动以及聚合让更具感染力的强情绪带动弱情绪,并最终形成一种共趋性情绪,使情绪效能的增量在不断扩大[5]。丰富的媒介形式运用也更加强化了情绪的能量,公众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借助视频、音频并利用流行语、表情包等象征性符号聚焦热点事件,印射公众对社会生活的态度,并通过网络传播进一步放大了情绪的可觉察性。最终,随着情绪在网络空间中的聚合和碰撞,网络情绪的强度将实现动态平衡。

1.4  集体记忆建构网络情绪

互联网不仅创造了全新的时空语境,也为多元的社会利益主体形塑出各种集体记忆。周葆华曾研究得出大学生群体集体记忆的新媒体事件主要以“道德隐私”和“公权滥用”两种类型为主[6],而这类事件通常容易引起网民的愤怒、失望等高强度负面情绪。在社会公共领域尤其是跟民生利益相关的事件上,网络空间所构建的集体记忆比传统的媒介形式更加有力和直接。舆情事件可以激起公众对于事件当事方的某种特殊情绪,尽管随着舆情的消退这种情绪逐渐淡出个人脑海,但会又以集体记忆的形式留存在公众的记忆库中。当同类型的舆情事件再次发生并触及到公众利益,那些特殊情绪很容易因为同一类话题的刺激被唤起,并会对新事件的舆情传播再次产生影响[7]。

2  网络情绪应对过程中应考虑的几个关系

2.1  网络情绪和信息认知之间的关系

情绪认知理论基于信息加工的视角认为情绪产生于有机体对环境信息的评价[8],信息是情绪产生的根本原因,其客观性内容通过主体认知后“编码”为信息适宜或充分与否的主观性体验,并导致主体对环境信息的特定的情绪表现特征。从认知主体的角度来看,当事件相关的信息无法满足主体基于自我过往记忆与未来预期而产生的个体需要,相应的负面情绪由即产生。当前网络信息呈现碎片化特征,海量信息涌现,各种互联网内容质量参差不齐,对社会消极情绪造成刺激和放大,而公众囿于认知水平和信息解读能力的偏差,对社会信息存在简单化解码,当信息与自我认知出现不同时常常对信息采取对抗式解码,最终导致负面的情绪进一步激化,甚至将情绪指向信息发布者。从信息发布者角度来看,事件当事人和媒体回应社会情绪的能力不足,在资源、技术、沟通技巧等方面的能力限制了相关信息在公众中的有效传达,进而引发各种消极情绪。

2.2  网络情绪和风险感知的关系

风险感知是个体依赖直觉对外界各种客观风险因素的主观感受和认识[4],它是测量公众心理恐慌的重要社会指标。情绪认知评价理论认为,对情境或事件的不同认知评价是情绪产生的原因。Scherer认为情绪的认知评价维度包含新奇性、突发性、意义处理可能性、规范重要性几个方面[9]。Miller认为群体情绪的认知评价维度包括:一致性评价、合理性评价、责任者、能力和确定性[4]。无论以哪种评价标准,个体对事件的风险感知是影响网络情绪的重要因素。中国社会正在面临快速转型,不同社会阶层群体因其生活环境在风险暴露和风险感知上存在显著差别,社会经济地位更低的阶层面临更大的风险和压力,在面对风险事件时表现出更高的敏感,进而造成网络社会中抑郁、不满、绝望等负面情绪呈现向下层集聚的趋势。

2.3  网络情绪与群体互动之间的关系

柯林斯认为社会情绪成为动力的原因在于人际互动的原则是追求情感能量的最大化。情感能量具有特殊的社会趋向,一个人会从参与群体的互动中获得情感力量,让沟通者体验到效能感、群体认同和情感联结的一致性。网络社会中公众的互动沟通中也存在这种情感效应,技术的发展让人们通过媒介体验到被理解、相互联结和卷入感,体验到类社会性的临场。个体的情绪能量在网络社群成员的交流、传递中被校正、强化和去个人化,逐渐被重构为群内共享的情绪基调和情感氛围,使个体情绪延展到群体范围。而群体成员间的情绪互动和感染进一步增强了群体的凝聚力和驱动力,当情感能量积累到一定强度后,以网络狂欢式的热点事件为减压阀,释放出高强度的情感动力。

3  网络空间社会情绪的应对

网络空间中积极健康的社会情绪有助于现实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网络空间中的社会情绪的应对是网络生态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治理的重要事务。结合当前网络社会情绪的表现以及现实环境和网络环境对网络情绪的影响,网络空间的社会情绪应对需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媒体机构各方面在社会治理中的责任和作用,共同参与社会稳定风险的治理行动。

3.1  发挥媒体情绪引导作用

许多社会热点事件由普通网民发布并由媒体推进公共视野实现迅速传播。媒体通过策划和发掘,利用信息的编码和解码解读事件并构建起公众对于事件的某种集体记忆。这种公众长期沉淀的集体记忆和情感情绪交织起来的类型化符号由媒体叙事将个体对事件的情绪转变为具有社会矛盾和冲突的社会情感。而互联网则为这种情感的集聚、爆发的发生提供了虚拟情境和公共话语空间,并通过虚拟情境的互动塑造共同体的想象,形成一致的情感共

同体。

媒体不仅可以通过事实陈述来设置公众的关注点,而且能以其影响力和权威性影响受众对事件当事人的情绪指向。但受众在对媒介信息进行解读时并非完全处于被动状态,而是对信息有自我选择性。受众基于个人价值观、立场倾向以及个性化需求选择接收哪类媒介信息并做出个性化解读,如果媒介框架跟受众情绪一致,则这种情绪会得以强化。如果与自我认知不一致往往采取对抗或质疑的方式进行评价和解读,使负面情绪进一步激化,甚至可能将这种情绪指向媒体。我国目前处于高风险社会,各种各样的社会事件频发无不刺痛着公众的神经。媒体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将报道转向公众最关心的责任话题和利益话题,将公众对相关事件的关注点转移到事件的解决路径上,则可能得到积极的情绪回应。

3.2  信息发布符合公众的心理期待

网民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负面情绪出现的诱因。目前发生公共危机事件时往往出现政府的信息发布无法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要,缺乏让网民相信信息真实性的能力。公众对信息的解读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政府的刻板印象。网民的社会情绪很多情况下不仅体现的是信息的误解,也是对政府的信息期待。因此政府在风险治理中不仅要考虑公众的需求,也要考虑所提供的信息能否为公众接收、理解并信任。目前政府发布的信息过于官方和模式化,未能预先考虑公众的价值认知和情感,因此信息发布缺乏对公众的吸引力和引导力,这种固有的“维稳”模式不仅不能消除负面的社会情绪,甚至有可能衍生出反向的社会情绪。因此信息的发布不仅应该考虑事实层面的信息公开,更应该在情感层面满足公众的心理期待。

3.3  线上线下共同应对

网络情绪是社会群体共同情感在互联网中的反映,也是对社会运行状况以及社会结构变化的反映。因此网络情绪的引导不仅要在线上进行应对,更重要的是要在现实社会中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化解相应的社会矛盾。如果法规制度缺乏稳定性、约束性,长此以往会让公众感到难以是从,给公众带来不确定的主观感受,引起更为强烈的情绪波动。在各种社会制度法规的完善中,有关医疗保障、收入分配、公众参与、司法制度等方面与公众的最基本生活需求和安全感的保障关系最为密切。在网络舆论的巨大压力下被动解决问题可以暂时解决矛盾,但应急式线上应对由于具有临时性和不稳定性,因此,应该考虑到事前的预防,采用线上线下共同应对方式,对当前社会时期的社会矛盾变化、各阶层民众关注的利益问题做出合理的研判和预警,这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应对网络社会中出现的各种网络情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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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春雷,雷少杰.突发群体性事件后情绪传播机制研究[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6,38(6):61-66.

[6]周葆華,陈振华.“新媒体事件”的集体记忆——以上海市大学生群体为例的经验研究[J].新闻界,2013(14):5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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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靖,李慧龙.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生成与治理——基于信息不对称视角的省思[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1):77-84.

[9]Scherer K R.Criteria for emotion-antecedent appraisal: a review. Cognitive perspectives on emotion and motivation, 1988,89-126.